非法集资罪所得利息算非法所得吗 公安会以什么罪名追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行政认定的问题    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性质,对于案情复杂、性质认定疑难的案件,可参考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性质认定。    二、关于“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向社会公开宣传”,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    三、关于“社会公众”的认定问题    下列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一)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    (二)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四、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五、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六、关于证据的收集问题    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集资参与人的言词证据的,可结合已收集的集资参与人的言词证据和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书面合同、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资金收付凭证、审计报告、互联网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非法集资对象人数和吸收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七、关于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    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起诉、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发现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属同一事实,或者被申请执行的财物属于涉案财物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涉嫌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八、关于跨区域案件的处理问题    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处理。    对于分别处理的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统一制定的方案处置涉案财物。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构成渎职等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高人民法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安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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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孔响律师,1973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员,现为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张孔响律师致力于中国刑事辩护事业的理论研究及实践工作,对刑法有较深的研究,精通刑事辩护实务,在多年执业过程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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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咨询更方便  只有民主,才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作者:猴头蛀人为乐 回复日期: 15:38:37   法律??中国法律是治理刁民的,司法不独立!!吾等刁民只能苟且偷生,自古刑不上大夫!!狗天生有护食的畜性,吴英太嫩,胆大包天,敢向狗嘴里择食?唉!不死也得脱皮三层,只能祈福吴英!
  准备去七一酱园打酱油!!!
  吴英的死刑判决,已激起民众愤慨。  但我们知道,只能愤怒而已。法院从来都是听命于某些特权,并非他们不懂法律。我们以为社会在进步,民主在高唱,这个案子却让我们明白,我们在哄自己。现在,民众们都声援吴英,纷纷从法理上为吴英叫屈,可大家忘了,她的案子与法理无关,只有强权。是什么人想让她死?那些借钱给她的公务员,那些怕纠出黑幕的官员,那些居心叵测的商人。。。。。  最高人民法院,我们期待有良知的法官,期待他们力挽狂澜,驳回死审判决。虽然,我们也知道,这仍然是自己哄自己。如果吴英最终死了,我们就真的弄不清法院是谁的法院,法律是给谁制定的法律。如果还有上天的话,我希望,这案子会惊天逆转,让该出来的都出来吧,让躲了太久的都示众吧,虽然,我们还是自己在骗自己相信。选在春节前杀人灭口,的确是天良已尽,那些以女人的血来洗脱罪责的官们,该住手了,看吧,还有上苍。
  吴英背后的公职放贷人
  吴英被杀了,当初绑架他的人,却没事了!当初非法拍卖瓜分她资产的人,没事了!  吴英不杀,就有很多人要被追究,所以吴英必须要杀!
  歛刮已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那么血淋淋的怎么还咽得下,他们真的不怕被算总账的那一天?
  张思之就吴英集资诈骗。函致最高人民法院张军一级大法官:
  .cn/yangzhaodonglawyer  薛蛮子:徐雯:吴英一案水太深了......   //@徐雯:绝对爆料:   金华一霸【广厦集团楼忠福家族卷入金华吴英案,涉嫌瓜分本色集团财产】,  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长汪功新、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洪宾以及浙江省高院的副院长杨育林等人,  都在广厦系企业担任高级职务: http://t.cn/aeLpxC  ◆◆@张雁峰律师:关于法院领导是广厦集团的顾问的微博是1月24日24时左右看到的,当时已经转发1000多次,只是由于太困未及收藏。今天已经找不到了。.
  张思之就吴英集资诈骗案函  致最高人民法院张军一级大法官:  辞岁声中,闻吴英一案二审急急终结:维持原判,上报死刑复核。但细读判词,见案有不妥。静夜思之,心情沉重。冒昧陈词,幸勿鄙视。  吴英集资诈骗一案,事发于集资。而问题在于:对于民间金融、地下金融所起的市场作用,认识分歧,意见不一;对集资诈骗罪的罪状描述,也随着对市场经济认识的深化而有变化。至于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分野,法律界...........
  伤不起
  广大官员睡不好啊!!!
  民主才是硬道理
  救吴英要紧,目前先放下韩寒之争,韩寒和方舟子其实是故意争论的,其目的就是转移视线,两个大五毛
  要求浙江高院公布吴英实际财产  整个叙述过程中,吴永正语气较为激烈,他斥责道,这是一次残忍的折磨,是东阳市政府与当地黑社会制造的一起冤案,作为父亲,没报过什么希望,只能继续努力,“但我希望吴英站着死,不能跪着受死。”  吴永正希望浙江省高院可以解答他的四项疑问,一是询问吴英诈骗的动机。“按常规,既然承认骗人,何必拿钱去投资?何必操办企业?何必给一千多个员工创造就业机会?操这些心干嘛?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人告吴英是骗子。按照中国古话来说,民不告,官不追。”  第二,吴永正希望浙江省高院将吴英的全部财产公布于众,“浙江省高级法院的裁定,应该提醒法律的廉洁和法律的神圣。为什么只把窟窿表示在公众面前,实际财产连一个字都不提?”  第三,吴永正提出,希望东阳市政府以及东阳公安对外公开此前对吴英本色集团部分资产违规拍卖的钱。
  险恶!
  明目张胆的贪污  
  拒绝被潜规则 ,然后爆发了这一切
  作者:huanqted
发表日期: 22:05:00  大家不要以为楼忠福是什么好人,李群红居然吹捧他有眼光?也就是个黑社会头子,跟东阳公安狼狈为奸!因为他的弟弟楼忠华到吴英这儿要求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罪),吴英不答应(据吴英的父亲吴永正所说)。另外,公安说什么拍卖程序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全是在放屁!楼房有没有进行过价值评估?主人为什么不准到拍卖现场?吴英购置了大量汽车,大约要38辆,价值约有2000多万元,很多车买了都不到一年。但最后其中32辆被拍卖了,拍卖所得390多万元。都是卖给内部人啦。吴英曾以375万元人民币购入法拉利跑车一辆,以做旗下婚庆公司的婚车之用,但在资产处理过程中,这辆车下落不明。同样下落不明的还有吴英的珠宝,当时这些珠宝价值七千万,现在估计有几个亿,但这批东西现在不翼而飞。
  莫非又在唱一出杨乃武小白菜
  有点社会责任感的人都会关注这件事,毕竟是关乎一个人的性命,而不是去关注另外一场徒虚名的闹剧。  
  看到敢说真话的名人站出来,多少也是安慰。恳请更多的人站出来,为了法治国家的进步
  8根金条5000大洋 游击队借条能兑吗?  /f/3b/f3bd5ad57c8389a8/Blog/bf6/5bd68e.html  =============  吴英如果有罪,则我党游击队也参与了高利息非法集资,拒付本金+利息,岂不是和吴英如出一辙?
  看了腾讯上面的新闻:吴英平均每辆豪车只要13万人民币,同志们!冲啊!
  在义乌籍上百名放贷者中,除民营企业老板外,还不乏官员家属、律师、教师等。甚至在义乌之外,还有更高级别领导涉案。  知情人士透露,这么多有级别的官员之所以放心将钱借给杨卫陵等人,与杨卫陵妻子吴小英当时为义乌市府办工业科科长不无关系。
  要吴英去死的人,不是吴英集资诈骗案的受害者,却是案发地东阳一帮在后台运作的神秘官员。这帮官员除了在暗地里试图操控吴英案的司法流程之外,竟然集群去省高院和相关部门上访,
  太黑,没人来查查司法官员么?
  官字两个口啊:还说什么吴英虚假注册公司,你看看,本色集团的资产,本色酒店,都大大咧咧的立在东阳的街头。
  法律是对付P民的。那些整天叫嚷法治的,该醒醒了
  韩寒是混蛋,超级大五毛,方舟子韩寒都是五毛,大战转移吴英视线。
  官黑、民穷、高利贷也使不成、还不起要被判死刑、天快塌、地快泄、不能把那此贪官乍样可以陪它们一起死
  非法集资?笑话。不是吴英非法,而是这个罪名非法。凭什么集资只能由国家垄断,私人一旦介入,即成非法。同理,非法出版、非法结社,这种罪名全世界没有,只有中国有。
  吴英的本色概念酒店,至少价值5000万,以450万拍卖成交;38辆汽车,值2000多万,390万拍卖成交;
  现在的中国,很多地方就是官匪勾结,压迫屁民们,有碍于他们的就除去。你们当我们真是屁么?我真的想说,要是团结起来,我们就能把你们痛揍一顿;要是一盘散沙,就真的是屁了!我们一起用舆论来关注吧,到处揭露这黑暗!东阳?好吧,列入黒势力城市。还有乐清,还有陆丰!你们想死么?
  浙江政府很黑,强烈要求公开吴英案中的资产瓜分官员!
  罪不當誅
  做企业真难啊!
  新浪、凤凰网、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拿出大幅版面,制作成专题来介入韩方之争,以吸引眼球,而对吴英案不闻不问,故意淡化。
  掮客夫人即为政府部门领导
  在义乌籍上百名放贷者中,除民营企业老板外,还不乏官员家属、律师、教师等。甚至在义乌之外,还有更高级别领导涉案。  知情人士透露,这么多有级别的官员之所以放心将钱借给杨卫陵等人,与杨卫陵妻子吴小英当时为义乌市府办工业科科长不无关系。
  权贵绑架社会, 草菅人命,为所欲为
  中国就是中国!
  张思之就吴英集资诈骗案函  致最高人民法院张军一级大法官:  辞岁声中,闻吴英一案二审急急终结:维持原判,上报死刑复核。但细读判词,见案有不妥。静夜思之,心情沉重。冒昧陈词,幸勿鄙视。  吴英集资诈骗一案,事发于集资。而问题在于:对于民间金融、地下金融所起的市场作用,认识分歧,意见不一;对集资诈骗罪的罪状描述,也随着对市场经济认识的深化而有变化。至于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分野,法律界...........
  搞死这批当年私募的王八  
  顶楼主!楼主好正义!
  如果吴英就此被处死,那么最高法院的公信在人民的心中就死了,这个国家的人民再也不会相信和依托政府,人民会对这个国家死心了,因为他们能在滔滔反对的民意下公然杀人,恶法残暴的后果非常的严重。  反对对吴英动用死刑,强烈要求废除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请大家将每个和吴英有关的帖子顶上去。众人拾材火焰高
  反腐才是根本 ! 杀贪才能除根 !
  你以为他们在乎“失去天下民心”吗?  你以为他们在乎“失去天下民心”吗?  你以为他们在乎“失去天下民心”吗?  你以为他们在乎“失去天下民心”吗?
  中囯待不下去了
  公众普遍认为吴英有罪,但罪不至死!!
  根本不能跟黑手党比。怎么说人家有铁打的党规,那些东西能动那些东西不能动明明白白,谁犯了规必会受到严厉的惩处。我们这里只要他们瞄中了你的东西可以丝毫不避人耳目明抢,再不服马上让你“被各种各样的死亡”而且马上动用武力强行把尸体抢去烧掉。不管你看电视还是看小说这样的情节相信连编的那个人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但在一个号称“?”的当领导下的国家却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
  顶楼主!楼主好正义!
  极度深寒
  极度深寒
  一句话:谋财害命,二句话:杀人灭口
  我声明我是因为低头打酱油来此帖回复的,一切回复于我本人的酱油无关,悲哀啊!
  ……如果说吴英集资是非法诈骗要判死刑,那么1949年以前某组织打白条向农民、地主“借钱”、“借枪”、“借粮”该当何罪?
  李庄:在今天参加的天则经济研讨会上,有一位发言人对吴英义愤填膺、强烈主张吴英有罪,我问他:你是吴英案受骗人吗?他回答不是。我对大家说:任何一起犯罪,都有被害人,唯独吴英案,我们没有看到一个被害人,希望大家帮助法院找找,否则,指控吴英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就是子虚乌有。
  法院不是我开的,  法官不是我选的,  没人叫我“人民”,  我也不敢去散步  呐喊一声,表示我还活着,而且还有良知,我没有授权任何人代表我
  吴英被构陷,资产被贱卖瓜分,还要杀人灭口。
  顶楼主!楼主好正义!
  糊涂帐查清前就判死刑,很难让人相信不是为了杀人灭口
  徐家汇商城的原始股东们坐享千万收益,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贪污7.9亿元一审被判死缓,而争议极大的吴英案二审被判死刑,窃钩者当诛吗
  60多年了,你们还是土匪。。。
  在义乌籍上百名放贷者中,除民营企业老板外,还不乏官员家属、律师、教师等。甚至在义乌之外,还有更高级别领导涉案。  知情人士透露,这么多有级别的官员之所以放心将钱借给杨卫陵等人,与杨卫陵妻子吴小英当时为义乌市府办工业科科长不无关系。
  顶楼主!楼主好正义!
  英高利贷借款,遇上经济不景气,破产是很正常的。仅仅因为她3.5亿欠款就要枪毙她,这难道不是“杀害”?请问:这后面是不是有什么背景,是不是有特殊人物向她放高利贷收不回而要要她的命?
  贪官盯上的肥羊
  杀吴英就是故意谋财害命
  韩寒方舟子真可恶,我觉得他们一定是被买通的,这个时候故意大战,来压制吴英的民意。
  如果杀了吴英,那全国该杀的人太多了。贪官应该杀净
  现在的中国,很多地方就是官匪勾结,压迫屁民们,有碍于他们的就除去。你们当我们真是屁么?我真的想说,要是团结起来,我们就能把你们痛揍一顿;要是一盘散沙,就真的是屁了!我们一起用舆论来关注吧,到处揭露这黑暗!东阳?好吧,列入黒势力城市。还有乐清,还有陆丰!你们想死么?
  官字两个口啊:还说什么吴英虚假注册公司,你看看,本色集团的资产,本色酒店,都大大咧咧的立在东阳的街头。
  浙江高院找到吴英个人生活花费大的问题,如“扫货”、“买汽车”,这不是罪过,也不能以此定欺骗罪名,充其量是她作为一个企业家素质不高,对自己的危机环境没有认识,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死罪啊!
  扒下李群红的狗皮!
  让我们一起努力,救吴英一命!  吴英依罪不至死,依法也不至死。
  广大官员睡不好啊!!!
  法院不是我开的,  法官不是我选的,  没人叫我“人民”,  我也不敢去散步  呐喊一声,表示我还活着,而且还有良知,我没有授权任何人代表我
  吴英的死也许才能换来一大片人的生
  贪官污吏,为什么吴英还未审判,就急急忙忙的把吴英的资产非法私分了?这里面为什么不向公众说明一下?
  仇富论破产,人民群众有正义在!
  吴英春节前几天二审死刑确实蹊跷,众多官员(含法官)可能有省一级官员放的高利贷无法还,恼羞成怒啊
  吴英终审被判死刑,消息传来,我想说的太多了,千言万语,不知从何开始。总之,吴英的死,印证了中国特色:权力最大。那些开宝马车横冲直闯,嚣张无比的富家子弟能否得到一点教训?管你爸爸是亿万富翁,在权力面前,其实不过是小儿科。
  原来如此——/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309789.shtml  一个实名爆料人称,手里掌握了浙江某大型民企的内部通讯录,在第一页高管的位置上,赫然发现两名位高权重的法官的名字   他们是浙江省高院审判庭的审判长的汪功新和金华中院院长高洪宾 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长汪功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洪宾以及浙江省高院的副院长杨育林等人,都在广厦系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排行第四第五。汪功新的职务为“副董事长”,高洪宾的职务为“高级顾问、研究院院长”。  图:  据悉在这家号称浙江第一的民企,担任职务的远不止这些官员。我们还可以看到几乎一个“地下司法系统”的存在,包括法院,公安,政府的官员都成为该企业的顾问,专家和管理人员。这种在司法系统的特殊地位,完全存在公权力被私有化的可能。  这种格局在当地引起极大的争议,如果政府官员可以如此肆无忌惮地公开用权力以及官场的影响力兑现经济利益,权力和金钱直接对接,那么国家正在努力建设的法治社会的发展道路,将必定被这些大大小小的碉堡所阻碍,甚至摧毁。   【转帖】广厦集团楼忠福家族卷入吴英案 涉嫌瓜分财产
  吴英,你实在太傻了,170亿德隆案的唐万新才被判了8年,你却是死刑。
  枪毙吴英,将失去天下民心
  顶楼主!楼主好正义!
  希望不是 牺牲“她”一个,保护几多人
  好文 说得有道理 现在权力是匹野马 可是有谁能给它套上缰绳呢
  杨乃武和小白菜案子也是发生在浙江。此案慈禧太后竟然不惜开掉几十个官员,为两人翻案。让我对慈禧太后的魄力刮目相看。杀吴英很简单,但失去天下民心,则危害莫大。即使昏聩如慈禧,相信也不会干。
  她没有穷凶疾恶,霸虐一方;没有吃喝嫖赌据为己有;更没有杀人害命. 只是借钱做实业,有罪也罪不至死!  就如易中天所说的:  "一,经济犯罪不判死刑,已经成为基本的刑事司法原则;二,本案事实部分不清,法律适用部分存在巨大争议。在此前提下,还要立即对吴英执行死刑吗?  心智健全,并稍有恻隐之心的人都会说:不!
  非法集资是因为金融垄断,如果金融改革了,非法融资也就消灭了
  杀鸡儆猴,打击民间金融活动
  民主才是硬道理
  掮客夫人即为政府部门领导
  顶楼主!楼主好正义!
  糊涂帐查清前就判死刑,很难让人相信不是为了杀人灭口
  民怨人怒
  为什么不往国外逃?如果逃出去,就活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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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转发到微博  吴英的名车为什么这么便宜卖掉?我加一倍买,可以么?明显有问题
  唉,只有打酱油的份了。
  枪毙吴英,将失去天下民心
  作者:我爱杨贵妃1989 回复日期: 16:19:03   我,与吴英素不相识,案件被曝光,始于关注。现在强烈要求中央要人干预浙江法院欲杀人灭口的“吴英”案。  一:吴英案的发端是由于政府失败的金融体系所导致。  国有商业银行大把大把的钞票瘫在冰柜里,或者是贷给更能挥霍掉贷款的国企,却不贷给嗷嗷待哺的广大私营企业。而这些私营企业正是中国近30年来经济腾飞的动力源,也是中国政府津津乐道、一直自以为是的GDP高速增长的最主要贡献者,中国私营企业家在全世界也没有的恶劣环境下披荆斩棘地开出一条发展之路。被逼无奈,今天最具商业头脑的江浙沿海私营企业家们探索出了一条民间借贷之路以解燃眉之急。吴英的集资借贷是被政府逼上梁山的,政府首先应该深刻反省自己、为自己的金融政策作出检讨,并能够改弦更张。  二:吴英的案子应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诈骗罪的特征之一是大量向不认识的人借贷,而吴英的债权人为11人,还都是她认识的,其中的那个林XX应该是非法集资诈骗罪。  三:有人肆意侵吞吴英本色集团的资产导致她还贷无力,与吴英最后无力还贷的结局大有渊源。  吴英的酒店从兴建到装修共约投资人民币5000多万,且完成于2006年,这几年的房地产价格暴涨,商业地产更是暴涨中的暴涨,现在估值应该在2亿元左右,何以区区450万人民币就被拍卖,很明显背后官商勾结,侵吞掉吴英的资产。2000多万人民币的汽车何以被贱卖掉?是谁从中渔利?是谁从中渔利?是谁从中渔利?是谁从中渔利?  四:吴英有重大立功表现,何以不计?  吴英检举揭发9名贪官,有的已经被查实并做了判决,这是铁的事实,政府竟然视而不见?只有一个原因可以解释,那就是有人故意罔顾法律,要她死。因为只有她死了,他们侵吞她财产的事实才没有了原告,才不致被追究。  今天我告诉那些狗官,正义的法庭永远不会放过你们!今天我告诉那些狗官,正义的法庭永远不会放过你们!今天我告诉那些狗官,正义的法庭永远不会放过你们!今天我告诉那些狗官,正义的法庭永远不会放过你们!  就在吴英案被浙江高院二审宣判的那几天,温家宝总理在海湾几国访问,表示政府要倾听民意,今天对吴英一案可以说民意如潮,足以淹没浙江省高院,请倾听!请倾听!请倾听!请倾听!
  这是什么世道!
  赖昌星都可以不死,吴英怎么可以死,司法公平在那?
  吴英罪不至死, 坚决反对判吴英死刑
  刀下留人!
  看来义士们都来了!
  再这样下去,他们想怎么捏我们老百姓都可以了。
  民意!
  疑问之二:【浙江省高院就吴英案争议答问:判死刑合法(第一,吴英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仍大肆高息非法集资。第二,吴英为给社会公众造成其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采用短时间大量虚假注册公司,并用这些公司装扮东阳市本色一条街;)】 1.那条法律规定集资投资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赢利?每天市场行情千变万花,只要集资投资人没意见且自信能够周转,亏几年后再赚回来也犯法吗? 2.人家公司为了让投资人对未来有更好的信心,花些钱做做广告打造形象也是合法的,房地产业做的广告效果图更夸张,怎么没被追究?哪条法律规定一个公司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做多少广告?3.至于大量虚假注册公司,哪个部门应该负监管不力的责任?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吴英如果处死,所有封存的财产就可以‘充公’,可以由贪官污吏任意支配了哈!  夺人财产,害人性命。  黑!
  徐家汇商城的原始股东们坐享千万收益,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贪污7.9亿元一审被判死缓,而争议极大的吴英案二审被判死刑,窃钩者当诛吗
  作者:zmfman 回复日期: 22:12:32  回复   通知:致广大的人民群众  请广大人民群众不要炒作:方舟子大战韩寒等舆论冲淡新闻,以免冲淡了对吴英的注意力!  我强烈建议,广大人民群众,目前讨论的话题,以“吴英”为主较好。我们老百姓体现出我们民族的“正气”来,将舆论的主导权,从别有用心的人手中“夺回来”。  老子就看不惯,这么欺负一个弱女子,还他妈的这个时候来个“方舟子大战韩寒”。  我本人就是不为名,不为利,要专心做“咱老百姓自己的FIVE毛党”。我已经转发了这个通知20条了,请大家广泛转发本条通知,人多力量大,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  好,我也来转发一下
  30辆豪车拍卖出390万,平均才13万一辆,这车都被谁拍去了,不会是法院内部人员一人一辆吧?我想买一辆行不行?
  黑暗的社会
  仅有审判长出面接受采访并不能消除舆论的质疑,更重要的还在于,司法本身能够厘清诸多质疑和争议,还公众一个清晰明白、有据可查的吴英案。就这一点而言,浙江省高院似乎并没有获得舆论的肯定,尤其是那些恪守法律精义的法学精英们的诘责,依旧未获释疑。
  想活命却揭发了太多贪官,!
  方韩水军用来转移吴英实现,鄙视啊
  国内真乱啊~
  中国法律的悲哀
  韩寒这个畜生,大五毛,转移吴英视线,明显有诈
  吴英案悲剧结局 ,贪官开心了,公平永远离开了
  核心提示:  记者调查过程中,吴永正十分坚定地把矛头对准了浙江东阳的另外一个豪门——控制着上市公司浙江广夏(600052.SH)的楼忠福(专栏)家族。
  据了解,自2007年2月吴英被刑拘后,就曾检举其所行贿的多名官员。2009年12月一审被判死刑后,吴写出其行贿的多名官员检举材料,以求立功免死。日,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灯塔支行原行长梁骅获刑10年6个月。梁是“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在看守所中检举出的官员之一。而一年多前,吴英在看守所中检举的两名官员——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和荆门市农业银行原副行长周亮均已获刑。
  一切为了既得利益
  求真相!
  物业资产都被领导瓜分了,所以领导叫吴英必需死
  杀了贪官就安心了
  我们要民主!
  把吴英杀死了,那3.8亿元就落入权贵集权的腰包了。简直就是图财害命,权贵集团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该万死!!!!!
  吴英可能有罪,按绝对罪不致死  如果法院匆匆以死罪了结此案,只能说明背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个20几岁的美丽姑娘,一个才华横溢智睿才女,一个对生活无限憧憬的善良女子 如就这样凄惨隐落, 那是怎样的悲惨苍白,是怎么样的凄凉无助。  人命大于天,且罪不致死! 新浪网等几个网站的民意调查也都是认为判得过重的占90%多,完全一边倒!
  吴英的名车为什么这么便宜卖掉?我加一倍买,可以么?明显有问题
  吴英终审被判死刑,消息传来,我想说的太多了,千言万语,不知从何开始。总之,吴英的死,印证了中国特色:权力最大。那些开宝马车横冲直闯,嚣张无比的富家子弟能否得到一点教训?管你爸爸是亿万富翁,在权力面前,其实不过是小儿科。  吴英如果不出事,她的世界永远与我们隔着深深的迷雾。可是,她要发展,不与权力结盟,是不可能短时间爆发的。权力的春药,有几个有雄心大志的人敢不吞服?吞下权力春药,他们从此就成为权力的奴才,吴英也不例外。吴英利用高利润集资,当地政府不但知晓,很多政府领导还成为吴英的债主,他们把吴英作为左右手在前台为自己敛钱,吴英出事了,他们却若无其事。为了杀人灭口,司法成了他们的杀手,吴英不得不死。否则,金华乃至浙江广大官员深陷其中的秘密曝光,伟大光荣正确如何书写?  吴英的遭遇,读起来很熟悉。很多贪官的落马,有几个来自民众举报?官员内部的矛盾才是他们落马的最主要原因,陈良宇是这样,陈希同不也一样?官员无论有多少矛盾,面对屁民,他们可是铁板一块。维护官僚体制的神圣和威严,是他们的共识。  想起来,作为一个屁民是很可悲的。老百姓要赚点钱,费尽千辛万苦,却未必如愿。你要做点生意,本钱要自筹,经营流动资本要充足,没钱,从银行贷不到钱,铤而走险借高利贷,放高利贷的主力往往是权力所有者或者他们的家属。顾志坚所在的泰兴市国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特氟龙高温布,特氟龙高温胶带,特氟龙输送带,烤炉片,硅胶布,做一单生意,赚了10元钱毛利,国税就要给1元七毛钱,地税要缴纳营业额的百分之一,余下的几元利润,还要缴纳百分之三十三的公司所得税,如果还有一元钱拿到个人口袋,还要缴纳二毛钱个人所得税。  如果经营场地房租高一点,经营费用高一点,不赔钱很难呀。在中国,如果合法合规纳税,我敢保证,没一家企业可以盈利。所以,在中国,每个企业经营者都是有罪的,艾未未入罪,我很不例外。同样,在中国,税务官不是代表政府的服务员,是大爷,收了钱,你还必须把他们当大爷供着,否则,你的小鞋会很多,很难穿。在有罪的前提下套牢你,让你享受偷税的一点红利,心惊胆颤的远离政治,对权力奉若神明,就是他们的初衷。  春节期间,我到姜堰一个亲戚家拜年。他儿子在中国左派引以为豪的一个大型空中项目工作。他的收入很高,我问他们公司盈利如何?他告诉我,公司是国有企业,全额拨款,虽然还没成果,但是,账面上是盈利的。争取到的经费减去费用,就是盈利。我笑着告诉他,前些天,我看到邓亚萍任总裁的人民搜索网,也是没开通,就盈利了。你们国企,赚钱爽呀。如果是私营企业,投资几十个亿,几百个亿,还不出成果,我看开你一年五万,老板也会嫌高。他说的爽,如果真的开五万,他们肯定走。我信。他高学历,高技术,不愁找不到高薪工作,现实就是这样,一些效率不高的单位,因为有高待遇,吸引了很多本来优秀的青年一起腐朽。中国人为了享受腐败的权力,争的头破血流,竞争到了白日化程度,公务员考试大军有增无减。  到处借款发展企业的吴英,多次申明愿意还款,所有优质资产被强制低价拍卖给官方特定关系人,终审却被判处死刑,司法成了谋财害命的工具,无本大利的邓亚萍却高枕无忧的享受高工资,高奖金,这样强烈的对比,在中国其实并不奇怪。吴英死了,邓亚萍才可以活着。反过来说,只有权力被套进笼子,吴英和邓亚萍才可以在公平的环境里生存。否则,吴英随时可以死,我们喊冤叫屈,喊破喉咙也没有用。
  作者:huanqted
发表日期: 22:05:00  东阳市公安局为何要接手拍卖?官方的说法是维稳和保值。其实不然。俗话说树倒猢狲散,本色集团要垮了,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拿得回钱款。臭婊子公安就是为了让有关系的人先捞到款项和好处,进一步觊觎和瓜分吴英本色集团的财产。因为照理,刑法上有个无罪推定的原则,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为有罪。当时吴英虽然被抓,但还没有被判决,公安根本无权处分她的财产,但是有的人已经迫不及待了。比如楼忠福,据说浙江高院的婊子退休院长在他的公司当着顾问呢,加上与公安之间的关系,低价吃进吴英的财产是理所当然的事喽。
  为什么中国的私人不能开银行
  莫非又在唱一出杨乃武小白菜
  中央应介入严查此案,是谁瓜分了吴的财产!
  韩寒转移吴英视线,这阴谋!!!!!
  歛刮已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那么血淋淋的怎么还咽得下,他们真的不怕被算总账的那一天?
  光天化日之下杀人灭口!
  吴英案的荒唐判决集古今中外无耻无良之大成!
  遭受吴英“诈骗”钱财的11个最主要的苦主,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指控吴英这个“罪犯”曾骗取过自己的钱财,而是令人匪夷所思地众口一词地坚持,自己跟吴英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属于民间的借贷。
  官官相护也.
  掮客夫人即为政府部门领导
  让我们一起努力,救吴英一命!  吴英依罪不至死,依法也不至死。
  一个体制外圈钱,一个体制内圈钱,天壤之别。
  非法集资?笑话。不是吴英非法,而是这个罪名非法。凭什么集资只能由国家垄断,私人一旦介入,即成非法。同理,非法出版、非法结社,这种罪名全世界没有,只有中国有。
  官黑、民穷、高利贷也使不成、还不起要被判死刑、天快塌、地快泄、不能把那此贪官乍样可以陪它们一起死
  保护贪官,人人有责嘛
  中央应介入严查此案,是谁瓜分了吴的财产!  希望中央趁机把广厦集团起底了,顺带着整肃一下政法系统。
  《六月的遗嘱》  雪 献出自己的容颜 绝唱  大地的每个角落写下你六月的遗嘱  一身的洁白 被阳光抱住命运  雪 已气息奄奄 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  痛苦的张开嘴 吐出一片黑  给大地一块墓地  让罪孽作为它的墓铭志  雪死了 死在六月的阳光下  八百年前  《窦娥》抱琵琶 弹唱的那场雪  已成为看尘世的一场戏  日亥时
  在它们杀吴英灭囗的同时,大债主林卫平被判6年,并假释
  凤凰网财经:楼忠华除了把酒店拿下转手卖了之外,还有没有做其他的事情?  吴永正:其他的事情虽然都是参与,但是很明显,吴英绑架事件等都跟他们有关。只是说还没有捅开。  吴永正:绑架这个事情,是有预谋有阴谋的。  凤凰网财经:也跟他们有关是吧?  吴永正:绝对有关,所以,东阳市公安局不是说每一个人都是坏人。东阳公安内部里面有些官员,当初的官员,他们就是不理解,搞不懂,为什么吴英绑架会是冤案,他们也搞不懂,也很纳闷。还有就是2007年元月3日左右,本色集团前台收到一封信恐吓信,里面有两颗子弹。  凤凰网财经:这个事情我们都知道了。  吴永正:东阳公安为什么迟迟都不结案呢,这是什么原因?  凤凰网财经:您推测也是跟楼忠福有关是吗?
  @我爱杨贵妃-01 21:14:07  强烈要求中央要人干预浙江法院欲杀人灭口的“吴英”案转发 评论 01月31日 15:56  我,与吴英素不相识,案件被曝光,始于关注。现在强烈要求中央要人干预浙江法院欲杀人灭口的“吴英”案。  一:吴英案的发端是由于政府失败的金融体系所导致。  国有商业银行大把大把的钞票瘫在冰柜里,或者是贷给更能挥霍掉贷款的国企,却不贷给嗷嗷待哺的广大私营企业。而这些私营企业正是中国近30年来经济腾飞的动力源,也是中...........
  谋财害命,杀人灭口。  只不过是以法律的名义。
  英高利贷借款,遇上经济不景气,破产是很正常的。仅仅因为她3.5亿欠款就要枪毙她,这难道不是“杀害”?请问:这后面是不是有什么背景,是不是有特殊人物向她放高利贷收不回而要要她的命?
  吴英冤!
  糊涂帐查清前就判死刑,很难让人相信不是为了杀人灭口
  歛刮已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那么血淋淋的怎么还咽得下,他们真的不怕被算总账的那一天?
  顶楼主!楼主好正义!
  吴英的本色概念酒店,至少价值5000万,以450万拍卖成交;38辆汽车,值2000多万,390万拍卖成交;
  吴英面对的真正对手就是权大无边的势力集团,也是人民的共敌,这也是万众一心,群情激奋的原因。鹿死谁手,拭目以待。  邓亚萍们在偷着乐,别高兴太早了
  杀了人,就可以掩盖真相了!这是多么让人悲哀的事实? 吴英一案让人感到恐怖。
  新浪、凤凰网、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拿出大幅版面,制作成专题来介入韩方之争,以吸引眼球,而对吴英案不闻不问,故意淡化。
  支持啊!
  贪官不杀,民愤难平!  英雄被杀,义愤填膺!
  法律是官僚们手中的玩物!
  若杀吴英,六月飞雪
  还是文革好啊,这种法官早就被批斗了。
  找出腐败的根源及时只有百分之一我都抱有期望。。
  第 51 楼 猫捉老鼠
8:11:41 的原帖:  地方黑势力勾结部分官员,与邓亚萍有啥关系,她不过是一打球的  -----------  邓亚萍是人民搜索网总裁,人民搜索网尚未开通,账面利润已经超过三千万元人民币。.
  法律是他们的挡箭牌,  法律是他们的遮羞布,  法律是他们的枪杆子
  让我们一起努力,救吴英一命!  吴英依罪不至死,依法也不至死。
  拒绝被潜规则 ,然后爆发了这一切
  吃人不吐骨头
  现代版的《窦娥冤》。
  张思之就吴英集资诈骗案函  致最高人民法院张军一级大法官:  辞岁声中,闻吴英一案二审急急终结:维持原判,上报死刑复核。但细读判词,见案有不妥。静夜思之,心情沉重。冒昧陈词,幸勿鄙视。  吴英集资诈骗一案,事发于集资。而问题在于:对于民间金融、地下金融所起的市场作用,认识分歧,意见不一;对集资诈骗罪的罪状描述,也随着对市场经济认识的深化而有变化。至于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分野,法律界...........
  实际上吴英完全有归还能力,她的商业地产投资项目几年内增值数倍,远超出借款额,公权力突然袭击,中止别人正当生意,将私人借款民事行为刑事化,才是造成损失的主因。
  据关于吴英案的调查笔记显示,参与绑架的不仅有杨志昂,还有杨志昂的哥哥杨卫陵,杨卫陵的老婆,义乌市政府工作人员,杨志昂的外甥高宇,杨志昂嫂子的妹夫,另外还有三四个吴英不认识的人。吴英上诉时提到,绑架者当中还有两名官员:朱丽雅和楼林盛。“杨志昂是律师,也参与绑架,是知法犯法。他还是第一个在义乌开地下钱庄的人!他嫂子是义乌市政府的人
  为什么非杀吴英不可?
  有冤情啊,领袖们咋没管管
  丙丁-07 11:34:36  1、吴英案有太多的谜团未解,有太多的为什么未答。人们需要真相,人们需要理由。如果能够真相大白,理由充分。杀掉再多的吴英,也是可以的。  2、吴英案子涉及的问题太多,法律的、经济的、金融的、社会的方方面面,又是人命关天。因此,不能随便的,轻易的杀人。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印证的草民身上。权利是猛虎,随时能吃掉你.
  腐败的透顶,早已病入膏荒
  这。。。。求生风险大啊。。。。要不然大家还不都移民美国拉?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  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  让思想冲破牢笼!
  呼吁民主!
  方舟子韩寒继续大战吧,咱们别理会那些水军,劳动人民的就顶这个帖子。
  民营企业为啥跑路了!
  苦命的吴英啊!
  光天化日之下杀人灭口!
  作者:猴头蛀人为乐 回复日期: 15:38:37   法律??中国法律是治理刁民的,司法不独立!!吾等刁民只能苟且偷生,自古刑不上大夫!!狗天生有护食的畜性,吴英太嫩,胆大包天,敢向狗嘴里择食?唉!不死也得脱皮三层,只能祈福吴英!
  张思之就吴英集资诈骗。函致最高人民法院张军一级大法官:
  杀人灭口 居然到了堂而皇之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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