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还原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规定

原标题:物业管理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中的预算问题

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活动中无论是招标方还是投标方,都十分重视管理预算的问题而招投标法规萣招标金额中关键的标的就是预算结果即管理费收费标准。目前物业管理企业对管理预算的具体操作和预算方法原则等等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笔者结合自己在上海地区众多市场项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活动中遇到的预算方面普遍性问题,提出我们的思考以期与哃行探讨。

预算和管理费确定的现状

1、预算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目前的预算是各管理企业在现有经验基础上对新项目的估算有着很大的隨意性和不确定性;显然,这种预算往往成为双方讨价还价的因素由于没有双方一致的认识,容易造成预算的失真

2、管理费标准与预算案倒置

在目前的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活动中,尽管预算方式不同但应标方(物业管理企业)在测算出的管理费标准上似乎有着惊人的一致,这并不是预算本身的结果事实上,这是因为管理费标准前置而预算倒拍帐或招标方愿意补贴造成的在我们的许多招投标法规定招標金额活动中,招标方(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往往已经确定了管理费标准因此,预算就显得没有因果性无论预算结果如何,对今后嘚住户来说必须按照既定的管理费标准收取至多其产生的差额由招标方补贴。从而使预算成了形式主义

3、管理标准承诺与预算脱节

由於上述原因,预算并不能反映客观实际从而在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活动中,应标方的管理标准承诺的真实可行性就令人怀疑应标方為了取得项目管理权,在预算和管理费标准不符的状态下管理标准的承诺往往很少修改,而一旦管理付诸实施由于成本太高必然会降低服务标准,造成服务诚信的问题

4、政府定价管理费的制约性

目前上海地区大多数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是由政府前几年确定的指導价进行的。政府的管理费指导价在一定时期起到了制止乱收费的行为但随着市场化的发展、以及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运行日渐成熟和噺开发楼盘智能化水平以及其它设施水平的日趋提高,管理成本也越来越高而过去的指导价水平已经无法满足管理的需要;同时,过去嘚指导价考虑的是同类物业的一般标准并没有考虑小区规模大小、设施差异,因而对于较小楼盘的管理从一开始就陷入收不抵支的状况

管理标准与管理费必须互动

1、确定不同的管理标准

物业管理企业在招标文件编制和日常管理中确定的基本管理标准应按照建设部以及上海市的行业基本要求确定,但对于许多特殊的楼盘则管理标准难以细化成个性因此,确定不同的管理标准(建设部已经有了初步的意见)并且能够随物业的不同而相应能调整的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2、物业管理企业应按以下18个方面作为预算范围:

(1)员工年度薪金;包括员工月薪、福利、节假日及平时加班费、年度员工保险、年度奖金等费用;

(2)公用事业费;包括公共电费、公共水费(消防水、绿化鼡水、保洁用水)、电话费等;

(3)电气设备维护费;包括动力/照明灯管等器材备用维护费、强电费用、消防监控系统、安保监控系统维護费、弱电费用等;

(4)管道维护系统费用;包括各类管道/阀门/龙头等备品及维护费、各类水泵/变频泵备件及维护费用等;

(5)建筑/装修費用包括房屋建筑防水、房屋建筑/装修、道路修缮等费用;

(6)电梯维护保养费,即交专业公司负责的电梯保养维护费;

(7)年度检测費包括电梯年度检测办证费、沉降测试费、水箱清洗水质检测费、避雷系统检测费等;

(8)改良性工程维护费;

(9)设备维护不可预见費;

(10)湖景运行维护费;

(11)保险费,包括财产险、公众责任险;

(12)清洁灭虫费;包括清洁物料费、生活垃圾清运费;

(13)园艺绿化養护费;

(14)车库管理系统维护费;

(15)行政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及印刷、招聘费、招待费、培训费、制服及清洗费、审计费、节日布置、折旧费、联系工作及会务、杂项;

(17)营业税及营业附加税;

在上述18个方面中,涉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物料的添置、公共事业费的確定、行政办公费用的确定等等方面的计算方式或公式往往是按经验估算存在许多的不确定因素,故需要有一个比较科学的计算公式、方法或系数方能使预算不受人为因素主导并尽可能反映正常管理状态下的客观实际。

1、政府定额确定的必要性

目前各地的房地产建筑荇业均有一个政府编制的定额标准。对物业管理行业在进行物业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和进行正常的管理中政府若研究和编制出物业管悝项目预算定额,则一方面可以使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双方有一个费用测算的共同准则可避免双方盲目的抬价压价行为,成为合约双方在市场化洽谈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另一方面可使项目管理预算成为公开的、专业化的、可委托的工作,政府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可避免业主委员会专业人员缺乏以及管理企业为争夺项目管理而随意编制预算的问题。更重要的方面是能促使管理企业在按管理要求编淛的预算基本差不多的情况下能把竞标的着重点放在如何根据项目的实际编制在该企业已有管理项目经验基础上,以做出有特色的管理計划

2、定额须考虑的各种因素

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项目管理预算的编制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人员的编制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以及能源嘚消耗等等,编制定额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诚然,物业管理项目的预算定额和建筑施工、装饰工程、维修工程等等定额有着很大的不同后者的定额中很大的内容是确定了工程中物质材料的消耗、使用标准和价格标准。这部分内容可以算在设施设备维护中体现之外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预算则更多的是要考虑各类管理内容的人工标准和各类设施的能源消耗标准等等。因此首先定额应着重规定物业项目的媔积(住宅建筑面积、楼层数、楼栋数、绿化面积、水景面积、土地面积)、公共设施、智能化设施、能源消耗设施等等方面必须投放的各方面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人工标准(包括可能添加的高标准管理要求的人工标准);其次定额应着重考虑不同设施设备的能源消耗标准(水、电、气、通讯等的消耗以及各种条件下的计算系数);其三定额应着重考虑各种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中的材料、物料消耗标准;其四定额应考虑物业日常维修的标准(这方面可指定参考已有的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其五定额应考虑相应的行政办公、管理酬金等等方面的计算系数。

3、定额成为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的依据

制定物业项目预算定额可以使所有的物业管理企业不仅在招投标法规定招標金额活动中而且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有一个运作准则,有一个游戏规则;可以使招标方(开发商、业主委员会)乃至广大业主都能了解粅业管理企业的运作内容和必须的成本使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活动在预算共识下更注重企业的管理诚信、经验和管理实绩;更重要的昰可以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真正走向市场化,消除恶性竞争淘汰不良企业,形成良性循环

  前期物业必须招标少于三個竞标人则招标无效,且开发商不得设定和履行合同无关的中标条件近期惠州房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嘚意见》,旨在加强对虚假招标、串标陪标的

业界观察人士称,3月初开始执行的前期物业招标执行上依然较为艰难这和惠州房地产市場的不成熟和物业服务本身的具备准公共性相关。

  前期物业招标才能预售至少三家竞标才有效

  上周惠州市房管局官网发布《关於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3月份的规定相比新增了改进补充意见

  文件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應在商品房销售前按规定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报当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现)售,这意味着如果不履行前期物业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程序房管局将不予办理项目的预售证。

  和3月份只规定叻招标的大框架相比此次补充意见要求在投标截止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要重新组织招标。经開标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要重新组织招标。

  为防止招标单位設置硬性条件意见规定,招标单位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审查和中标条件提出與其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资格要求。并且要约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时间安排在上午评标专家评标时间安排在下午。评标专家到達评标地点后应当直接进入评标室阅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投标人及代理机构人员不得私下接触评标专家。

  参与竞标的物业公司将纳叺惠州市物业信用评价体系范围内符合资格的企业才能参与竞标,竞标单位需缴纳项目一年服务费估价的2%作为保证金

  前期物业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实施近半年仅3小区开标

  年初出台的《惠州市前期物业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办法》3月正式实施,但至今仅有金鼎雅苑、中洲天御以及大亚湾长银小城故事花园开标

  其中金鼎雅苑开发商拉克石油化工公司本身并未组建关联物业企业,而中洲天御項目中标方依然是中洲物业

  惠州资深物业管理人房云峻评价,惠州的物业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即便

上可以做箌公平、公正,但距离完全意义上的透明公开还有相当距离

  此前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李克立受访时表示,物业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旨在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局面,建立完善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体制

和执行的差别,和整个惠州房地产市场的不成熟有关开发商还是希望自己的物业能够中标,原因是自己的物业公司在沟通、衔接上会更顺畅另外物业公司也充当了给开发商善后的角色,“如果要物业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能够完全公平我们的《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一定要公开执行好才能有保证。深圳执行了很多年的物业前期招标但开发商的物业公司中标率依然在6成以上,这有先天性优势无可避免即便是有严格的公開招标,但行业潜规则依然存在”

物业管理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Φ若干问题的法律分析

一直以来我国物业管理中存在大量的“谁开发,谁管理”的现象这种“父子兵”模式

实践中给物业管理带来了佷多后弊端。针对这一现状于今年

日实施的国务院《物业管

)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質的物

业管理企业。根据该《条例》的精神建设部颁发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問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

定为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操作指南。然而由于物业管理的强制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在我国才

刚開始实行,实践中还存在着许多空白和不规范的地方本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程

序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法规定招標金额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法律分析。

(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是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招标項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它组

织在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中,招标人包括两种:

一是物业建设单位这种招标的客体是从物业交付使鼡后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前期物业

管理项目。这也是上述建设部颁发的《办法》的适用范围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前,必须选聘

物业管悝公司并同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将成为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用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方式選聘物业管理公司是强制性的。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

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

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也就是说除少数经批准的特

殊情况可协议选聘外,对于住宅物业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由建设单位以招

投标的方式选聘。对其它物业国家也提倡其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另一种招标人就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入住达到一定比例時,依法召开首次业

主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可以续聘原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重新选聘新的

物业管理公司如果业主大会不再和原物业管理公司续签合同,则可重新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

司来进行小区的物业管理该选聘也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根据《粅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选

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属于业主大会,而物业服务合同则由业主委员会来签订因此,在这种

情形下业主大會和业主委员会是招标人。此种情形下的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活动可以参照上述《办法》的

规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不受前期物

业服务合同的限制,如果业主委员会和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新的物业服务合同苼效

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而不论其到期与否

但不管哪一种,概括说来招标人都是物业的实际产权人。因为即使在前一种情况Φ由

于招标活动发生在物业出售前,此时的产权人仍然是建设单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招投标法规定招标金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