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业务招待费审批单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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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院财务管理细则
勘查院财务管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会计法》、《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及湖北局有关规定,结合地勘院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原则是:健全体制,理顺关系,集中管理,统分结合(预算内地质项目统一核算与考核,社会地勘工作分灶吃饭,单独考核);明确职责,规范工作,严格监督,促进发展。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有效地筹集和使用资金,统一管理各项资产,促进生产发展;明确岗位职责,处理好国家、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关系;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管,不断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第四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建立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规范管理体制,理顺地勘院与各队基地之间、地勘院机关与分院之间经济往来关系,促进地勘院的长远发展。二、&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院财务部是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中心,财务统一管理的范围是:地勘院机关和各预算内地质项目所有财务会计活动,具体包括:1、地勘查机关的财务管理,包括院机关管理部门及在机关核算预算内地质项目的会计业务及财务管理;2、地勘院所属的实行报表制的各分院的社会地勘工作的会计业务及财务管理;3、项目组核算员的统一管理与委派。第六条&地勘院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系。院财务部统一领导各分院的财务机构,各分院的财务机构分级核算社会地勘的会计业务并对院财务部负责;社会地勘工作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定额上缴”。第七条&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坏账核算政策、存货成本核算政策(管材摊销政策)、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待摊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工资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等。第八条&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参照湖北局有关规定,制定项目成本核算、考核制度;制定有关费用的开支标准;制定探矿权和投资管理办法等。三、&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及实施第九条&进行统一的资金管理:1、资金管理的原则为:定额管理、分别核算、专款专用、按时归还、严格审查。即定额借予各分院流动资金;分别核算、借支预算内地质项目组的预算内项目资金,做到各类资金专款专用;各分院按时归还借院资金;各地质项目组定期到院财务部核销项目经费支出;由院长或院长授权人审查费用支出情况。2、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办法:为保证资金合理安排,各分院根据各自的经营活动目标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编制本院的“资金使用预算表”(格式见下表),经分院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各分院上报的“资金使用预算表”汇总各项收支后报院长,以统筹安排院内资金的使用。各地质项目组编制的“资金使用预算表”必须切合实际,严格按项目实际工作量计算,否则院不安排其资金预算。资金使用预算表单位(项目组)&&&&&&&&&&&&&     &&&&&&&&&&&&&&&年&&月&日&项&目&&&&&&&&&&&&&&&&&&&&&&预算内项目&外营项目&合&计&备&注一、上期资金余额:&&&&二、本期收入&&&&1、&&&&…&&&&三、本期支出&&&&1、&&&&2、&&&&3、&&&&……&&&&四、期末预算结存&&&&单位(项目组)负责人:&&&&&&&&&&&&&&&&&&&&&&&&&&制表人:备注:表中“三、本期支出”下列项目的各种工作量和具体费用明细。项目组按资金使用预算向院长申请定额备用金,作为项目组的流动资金,由项目组负责人安排使用。项目组资金不足时须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填列项目进展情况及实物工作量计划、资金使用数额和范围,社会地质项目和多营项目借款还需注明还款日期,向院长申请拨款或借款,各分院借院款项必须按时归还。职工因公借款,先填制借款单,借款单应明确注明事由及借款金额,出差借款还须注明出差天数,经部门负责人、院长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欠款职工在完成承担的事项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并结清借款,项目核算员在项目完工后的20个工作日内报销完毕项目成本并结清借款。前一次借款未结清的,原则上不给予继续办理借款。因特殊需要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人员,其定额数由所属部门(项目组)同财务部共同核定。借款数超过1000元的,须提前一天通知会计人员。财务部门应定期清理各种借款,对于不按规定及时清账的个人,由财务部负责从其工资中扣回,逾期一天加收欠款额万分之五的罚息。第十条&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1、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挂账必须符合挂账规定并附发票记账联或其他有效凭据;http://www.6633.net
各分院对应收账款设管理台账,登记各种工程应收款(含暂没入帐的应收工程款),明确当事人责任,并积极回收,期末考核。年终按湖北局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2、其他内部债权债务:各分院之间、分院与局各二级单位之间、各分院与院机关之间及其他债权债务,必须定期核对,及时清理。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管理1、固定资产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包括1500元),并且能够独立使用的各种资产,均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2、固定资产购置或大修的审批权限:①实行报表制的核算部分:购置单位价值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固定资产或大修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分院负责人、分管院长审批;购置单位价值在1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或大修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须报院设备管理部门。购置发票经经办人、分院负责人、分管院长、设备管理员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入帐。②实行报账制的地质项目组及院机关管理部门购置或大修固定资产均须经院长审批。购置发票经经办人、项目组或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设备管理员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入帐。购置单位价值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固定资产或大修支出金额在50000以上(含50000元)的,按照湖北局的规定,须经地勘院分管局长批准后,由院设备管理部门以文件形式上报湖北局审批。3、日常管理:财务部门应根据湖北局《设备固定资产分类折旧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目录,并计提折旧;除已经提完折旧、不需用的设备不再计提折旧外,所有设备均应计提折旧,设备综合折旧率必须达到湖北局规定的12%以上。固定资产的报废按购置审批权限办理。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1、低值易耗品标准: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含50元),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各项物品均应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2、低值易耗品购置、报销的审批权限:①实行报表制的核算部分购置正常生产、管理用低值易耗品由分院负责人审批。购置发票按审批权限签字,并经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登记台账后,到项目部财务报销。②实行报账制的项目组及院机关管理部门购置正常生产、管理用低值易耗品由项目组或部门负责人审批;非生产用和单位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低值易耗品须经院长审批。购置发票按审批权限签字,并经低值易耗品管理员登记台账后,到财务部报销。3、日常管理:按照地勘院“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分类管理,由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门建立管理台账,进行分类登记,责任到人;因工作变动或离退休等原因不需再继续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在办理离岗手续前由经管部门负责收回;报废、损坏的低值易耗品应及时交经管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本文来自经管部门应责成责任人进行部分或全部赔偿。第十三条&库存材料和机台周转材料的管理1、材料的购置、报销的审批权限:①实行报表制的核算部分购置生产用材料,支出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分院负责人审批,购置发票经分院负责人签字后报销;支出金额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材料购置须报院长审批备案,购置发票经分院负责人和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销。分院财务科凭入库单和签字后发票入帐。②实行报账制的项目组购置生产用材料,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经项目组负责人批准后购置,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材料购置须报院长审批。购置发票经项目组负责人、院长签字后报销。财务部凭入库单和签字后的发票入帐。2、日常管理:材料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材料的入库、出库、退库手续,并负责对材料的日常维护、保管工作;所有购置、领用、退库的材料必须及时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财务人员应定期到仓库同材料管理员一起做好实物盘点工作,做好材料的收、发、存核算工作,并定期采用适当的摊销方式对各种机台周转材料的进行分类摊销。第十四条&对外投资的管理各分院无对外投资的权利,由地勘院根据湖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统一办理矿权对外投资及其他对外投资。地勘院对投资实行投资评价原则,即: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以实现最大限度的投资增值作为分析投资方案最重要的尺度;充分考虑投资风险性,对政治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决策风险进行充分认证;充分考虑实际资产和经营的控制能力,做出全面、科学、准确的投资预算与可行性报告;同时要兼顾单位的发展方向和经营规划。第十五条&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必须按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单位的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记账和摊销,按受益方确定其摊销归属。第十六条&各项费用报销的审批管理1、差旅费的使用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院交通差旅费开支标准的规定执行,财务部门严格审查,按规定报销。地勘院机关的管理人员出差旅费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销,部门负责人由院长审查签字;实行报表制的分院出差旅费由分院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销,分院负责人由分院综合办主任证明审签。对于超过开支标准的费用支出、出差业务招待费支出,在院机关核算的部门(项目组)一律由院长审查签字后报销。2、业务活动费的使用本着勤俭、热情、适当的原则,按院“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安排和使用业务招待费。在地勘院机关核算的部门(项目组)发生的业务活动费均由经办人、部门(项目组)负责人、分管院长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实行报表制的分院发生的业务活动费应由经办人、分院负责人签字后在分院财务科报销。3、
工资及奖励支出①在院机关核算的管理部门的工资及奖励由院劳资职能管理部门(综合办)按政策及考核情况统一做工资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后交财务部发放;在地勘院机关核算的项目组,在项目实施期间,其工资及奖励由项目组按政策做工资表,经项目组负责人签字后用项目组资金发放,工资表必须在院综合办审签备案后方可到财务部报账。②实行报表制的分院工资及奖励的发放,由各分院综合办根据考勤和既定的工资政策做工资表,经分院负责人审核后由分院财务科发放。4、其他成本、费用支出①在院机关核算的项目组,因项目施工发生的项目制图费、化验分析费、雇工费等项目成本及日常通讯费等其他费用,应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经费支出暂行规定,用项目资金支付,经项目组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部报账。②实行报表制的分院发生的社会地质项目和多营项目成本及费用均需经分院负责人审批,用各自项目资金支付,原始凭证经分院负责人签字后列入各自的项目成本。5、在院机关核算的项目组人员在实施项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及其他代垫费用由各分院财务科按规定列帐通知院财务部,实行报表制的核算部分应付院机关的各项管理费用应根据规定按季及时上缴。第十七条&社会地勘收入和收益管理各分院实现的社会地勘收入和成本实行分项目核算。实现的收入必须及时交分院财务部门入帐,不得坐支或截留、挪用,不得私设“小金库”;收入的挂账必须符合挂账规定,不得虚挂收入;其成本支出必须及时报销,对于应由本期负担的成本费用,必须列入当期决算,以正确计算当期收益。对于地勘院承揽的大型项目,须由几个分院共同施工项目的收入和成本由各分院根据施工量签订内部协议,财务部门根据其协议合理确定各分院收入及费用的分摊;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原则为:谁施工,谁确认收入,以避免重复计算收入。第十八条&项目预算和决算的管理财务部根据湖北局下达的年度预算,结合实际编制预算内地质项目预算和社会地勘收入计划;各分院的项目组承担的预算内地质项目及产值在5万元以上的外营地质项目均应根据费用定额等编制项目预算,经项目组负责人签字后,报院长审查,院长签批后交财务部。项目决算书应在项目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由项目组会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院长。第十九条&对外经营合同管理各分院承担对外社会地勘工作及其他外营工作应以地勘院名称与委托方签订施工合同或协议,经院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地勘院公章,遇特殊情况须事先报院长同意。合同的签订应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条款签订,一般应具备如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工程项目);3、数量和质量;4、价款和酬金;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8、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
电报和图表。对外经营合同经院长审查后盖地勘院公章后生效;对外经营合同一般不得少于3份;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各分院必须按规定做好合同的保管与存档工作。第二十条&会计、统计报表的管理1、会计、统计报表分月报、季报和年报,实行报表制的核算部分必须按照院财务部的具体要求及局的统一格式编制,及时、准确、完整的上报各种报表。2、报表编制按照《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统计法》的规定执行。月报表要附编制说明,季报表需附编表说明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年报要按局规定报送会计报表附注和经济活动分析。报表封面必须经分院负责人和分院主管会计签字,并填制上报日期等。第二十一条&票据的管理由院财务部统一管理发票、收据等各项票据登记和领取,各分院在取得项目预收款时均应向对方如实开具地勘院统一收据,一般由财务部会计人员开列,对方领取收据时应在记账联签字并注明取得时间,对填写错误或退回的收据应书写或加盖“作废”字样,完整保存各联以备查。第二十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帐薄、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相关磁盘等会计核算资料。2、财务部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管理部门。3、会计资料应有专人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资料(包括查阅已归档的会计档案),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四、&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勘查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勘查院财务管理细则》来源于免费公文网,欢迎阅读勘查院财务管理细则。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管好用好信贷资产——农发行全国纪检、监察、稽核工作会议经验交流集锦--《农业发展与金融》1997年05期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管好用好信贷资产——农发行全国纪检、监察、稽核工作会议经验交流集锦
【摘要】:正 抓"三项制度"落实上海市分行狠抓"三项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我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建行两年多来,全行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和制度,在当地金融系统和企业中享有较高的廉政声誉,为农发行争得了荣誉。截至1996年底,机关干部有32人次拒收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8430元,有108人次主动将礼品、礼金上交,折合人民币30600元;分行的业务招待费严格控制在总行规定的标准以内;处以上的干部收入申报严格按规定执行,在总行和市人行的检查中得到认可。主要做法:第一,抓思想教育,把各项廉政规定落到实处。在实践中,我们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每年以书面问卷的方式举行一到两次的自查活动;二是每半年组织一次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会上要对自己的廉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互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每年干部述职报告中,对自己的廉政情况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要在报告中体现。第二,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树立
【关键词】:
【分类号】:F832.4【正文快照】:
抓“三项制度”落实 狠抓“三项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我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建行两年多来,全行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和制度,在当地金融系统和企 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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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绿海学院费用报销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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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绿海学院费用报销管理细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资金管理,规范经济活动和财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费用,系指办公用品及其他日常零星费用、交际应酬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设备使用费、汽车费用、学生活动经费等公务费用支出。学校所有公务费用报销流程、原始凭证要求等均适用本细则。人员经费、招生费用、教职工差旅费、物资采购、基本建设、装修装饰和修缮工程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学校严格遵守董事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只有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才能办理报销业务。各部门可根据经济业务性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并与财务部门核对相关账目。第四条& 经济业务完成后,报销时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报销时应按费用支出的性质,分别填写相应单据:一般性费用,填写《费用报销清单》出租车票,填写《市内差旅费报销清单》外埠差旅费支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直接向个人支付的费用,填写领款单办理借款事宜,填写借支单报销人应将办理经济业务取得的原始凭证按要求逐一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上。2、报销人办理经济业务,必须取得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原始凭证,并及时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报销手续。当月发生的费用支出,均应在当月报销结清。月底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在次月十日内办理报销手续。3、报销业务实行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制度。经手人制度指从外单位取得的合法发票背面必须有经手人签字。验收人制度指购置实物的经济业务,除经手人外,验收人应在合法发票背面签字。证明人制度指对于一些特殊事项(如业务招待费等)需由同行人员或其他知情人证明所办理经济业务的真实性。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必须为两个以上(含)不同人员。4、报销人须持审签手续完备的报销单据,办理报销业务。5、办理购入固定资产报销事宜,须先到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报销时应随附加盖物资管理部门印章的书面原始凭证;办理固定资产报废事宜,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报废时应随附加盖物资管理部门印章的书面原始凭证。6、办理物资采购报销事宜,应按照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销时须随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签字或签章的书面原始凭证。第六条& 报销流程报销人取得相关经济业务的合法原始凭证→相关人员按要求在合法原始凭证背面签字并在粘贴单上粘贴原始凭证→填制报销审批单→验收人或证明人在报销审批单上签字→部门负责人核签→主管校领导审签→财务部门审核复核→董事长审批→报销人将报销单据交出纳办理相关手续。第七条&& 经济责任1、报销人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姓名,验收人或证明人应在报销单相应栏次签名。所有报销单据一律不得涂改,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2、报销人将整理好的报销单据交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定签批。部门负责人审查无异议后,签署核定意见并签名。3、报销人将部门负责人核签后的报销单据交主管校领导审签。主管校领导审查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签名。4、报销人将经主管校领导审签后的报销单据,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财务集中审核报销时间(每周一、周三),交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复核。财务部门应严格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正确性。审核人员审查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5、报销人将经财务部门审核复核过的报销单据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6、报销人取得审批手续完备的报销单据后,按规定的报销时间(每周一、周三),到出纳处办理领取报销手续。出纳员必须认真查看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签字是否齐全,是否有涂改、挖补、刮擦、伪造、变造痕迹,金额是否正确。出纳员在审查无误后方能办理报销手续。7 、任何人不得假冒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校长签字,对假冒签字的责任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第八条& 以下经济业务必须履行事前报告程序:1、因工作需要接待来访客人或外单位相关人员,接待部门因公务需要须招待相关人员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示主管校领导、董事长同意。2、购买实物或无形资产的,必须提交书面请购申请。3、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型活动经费预算,应由组织部门统一编制费用预算报告。预算报告应包括所有预计可能会发生的支出,由所有参与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部门印章,报请主管校领导、董事长同意后执行。若预算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不一致,办理报销手续时应附送实际费用支出汇总详单,并注明差异原因。实际支出由不同部门或同一部门分项报销时,应复印上述预算报告和汇总详单,将原件粘贴在支出金额最大的报销单后,复印件分别粘贴在其余项目报销单后,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办理报销业务的部门印章。第九条& 所有报销单必须使用蓝色、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据实填写(圆珠笔、红笔或铅笔填写无效);填写报销单字迹要工整、内容要完整、数字要清晰、计算要正确,不得涂改、挖补、刮擦。凡原始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重新补正。第十条& 费用报销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凭证和自制凭证。外来凭证主要指从外单位取得的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以及结算单、合同(协议)等原始凭证;自制凭证主要指各类报销单、费用支出申请报告、预算结算报告等书面资料。费用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合规、完整。1、费用支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即费用支出必须与经济业务发生相符,严禁伪造、变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经济业务经办人在收取原始凭证时应仔细辨认真假,发现假票据应拒付款项或要求退款。2、手写原始凭证内容要齐全: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一律填写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全称;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且大小写相符。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日期必须在经济业务发生的合理期限内。3、印章要齐全: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完整的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完整的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定额发票须随附开票单位出具的详细销售小票或购货清单,并加盖与定额发票上相同的单位印章。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4、原始凭证上任何一栏均不能任意涂改,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金额出现错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出单位重新开具。5、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济业务办理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部门印章。需校领导审批的,须由主管校领导、董事长审签。6、凡购买实物的发票,必须随附具体物品的数量、单价、金额清单。汇总填开的发票,如:办公用品等,需附销货单位清单,清单应加盖出票单位公章。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到相关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入库手续。不需入库的物资,交由相关使用人员验收,使用人(验收人)应在原始凭证背面签名。7、经上级部门、学校相关会议或董事长批准办理的经济业务,必须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购买大宗设备还必须出具招标文件。有合同、协议的,必须将合同、协议原件与其他单据一并交财务部门留存。8、报销差旅费时,属参加会议或培训、进修等情况者,应随附会议通知。多名人员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相关人员的亲笔签名。9、发放现金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签名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10、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已经被禁止使用的原始凭证、超过使用期的原始凭证有权退回;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审批手续不全的报销单据有权退回。第十一条& 原始凭证粘贴要求1、原始凭证必须分类贴粘,不得混贴。应在粘贴单上注明费用类别、票据张数、金额。报销人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同类单据应粘贴在一起,同类票据中金额相同的票据粘贴在一起。出租车票应单独粘贴并填写出租车费报销清单。2、进行粘贴时,必须使用学校统一格式的费用报销单,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购买的其他单据。3、同类原始凭证如果数量较多,大小不一,应按原始凭证规格的大小进行分类,同一粘贴单上所粘贴的票据尽量保持大小一致。 4、在凭证贴存单上粘贴原始凭证时,应保证粘贴效果,做到牢固、平整、洁净、美观。5、原始凭证应保持原样粘贴,对个别规格参差不齐的票据,可先裁边整理后再粘贴,但必须保证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性。6、原始凭证粘贴完毕后,需将贴存单上粘贴原始凭证的张数、合计金额(大小写)、日期、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等内容填列完整,做到书写清楚,计算正确。第十二条 教职工因公需办理借款的,借款人应填写借款单,写明用途、借款金额,按照本办法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借款。原则上,费用支出超过500元的,可以先借款;500元以下(含)的,经办人先垫付再报销。1、各类借款应由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办理。学校不对临时工和学生借款,如临时工和学生因工作、举办活动等事宜需要借款的,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教职工办理借款手续。借款审批人和借款人不能为同一人。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门备款。2、借款人办理完成相关经济业务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后如果报销金额高于借款金额,学校将差额补付给借款人;如果报销金额低于借款金额,借款人应在报销当日将多余款项归还学校。借款人不及时履行报销手续、无故逾期的,学校可以在发工资时进行扣抵。前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款。第十三条& 各类退款,须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已开具发票的必须出示原交款发票联。其中:1、退水、电、暖气费,由后勤管理部门审核,须凭后勤管理部门出具的通知单。2、退房租,须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通知单。3、退公寓费,由学管部门审核,须凭经学管部门核实的学生本人申请。4、退学费,由学管部门审核,须凭本人申请及有关证明。5、退学生教材费,由教务部门审核,须凭教务部门出具的通知单。6、退培训费等,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须凭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通知单。第十四条& 注意事项1、学校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部门据以办理报销业务的核定、审签、审批人为各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董事长。2、各类费用支出的用途应该真实,不得以任何理由假冒用途套取现金。3、严禁假冒他人签名,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4、借款应专款专用,借款人请款后,应尽快持合法原始凭证办理冲账手续,以免影响学校资金的周转与管理。5、当年取得的原始凭证,应在当年办理报销。每年度12月下旬取得的原始凭证,最迟不得晚于次年三月底报销。超期的原始凭证,原则上不予报销。6、为做好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每年度财务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各类借款由借款经办人负责于12月25日前清理归还,逾期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处理,将不予再次借款。已经发生的政府采购及大项支出等业务,各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在12月15日前按规定程序报销;其它各项支出,请于12月25日前报销完毕。第十五条& 本管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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