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社保做账的员工不在地税申报工资,那怎么做账社保做账

单位给挂靠人员代缴社保,不发工资,如何做账?
工资表上要造他们的名字吗?如果伪造了他们的工资,增加了成本,税务局是否会追究,不发工资可以代缴社保吗?
11-09-06 & 发布|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新公司如何帮员工买社保
[导读]:上门申报,缴费单位到所属办税服务厅,通过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完成申报;磁盘申报,缴费单位按设定的格式制作磁盘,将磁盘交所属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网络申报,缴费单位签订网报协议后,通过登陆“江门地税”网站进行网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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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公司如何帮员工买?
  市企政通服务中心:蓬江、江海区范围内新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的地税税务登记和社保缴费登记同时办理。缴费单位的税款与社保费在同一账户内扣缴。缴费单位首月申报缴费后凭缴款凭证到所属社保局领取《登记证》。新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地税《税务登记证》(已办地税税务登记但未办社保登记的单位需带此证)。
  目前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方式主要有:上门申报,缴费单位到所属办税服务厅,通过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完成申报;磁盘申报,缴费单位按设定的格式制作磁盘,将磁盘交所属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网络申报,缴费单位签订网报协议后,通过登陆&江门地税&网站进行网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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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补缴2011年度社保
提问者:回答数:0有人关注提问时间:该问题已结束
我公司之前未按员工实际工资申报缴纳社保,现在公司想补缴往年少缴的社保,地税部门有什么规定呢?是否可以按照员工应缴费年度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应纳社保?对于2011年6月以前的缴费标准是否看应参照员工2009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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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等级:董事长]回答时间:
您好!用人单位应根据每个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地税部门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分参保人员身份。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职工工资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具体请查看http://www.xm-l-/content/9176.shtml。如为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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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保险登记验证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及书面稽核工作的通知
宜人社发[2013]43号
城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10]9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社会保险登记验证、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及书面稽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及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自查工作
  (一)2013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及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自查工作从7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各参保单位应结合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年度申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验证及书面稽核。验证的重点是核实参保单位的法人、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单位代码等基本信息以及参保险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等情况。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相应险种以及未全员参保的,必须按规定参保;各险种缴费基数不一致的,必须说明原因,并按规定调整一致。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以下简称&市社保征稽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扩面排查,逐一实行强制登记、强制核定,并交地税部门强制征收。
  (二)各参保单位按企业(国有、集体、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及外商投资、私营和其他企业)、事业(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乡镇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分类填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验证表》、((2013年度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自查表》,于8月底前上报市社保征稽处。
  (三)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书面稽核工作,对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征稽处将安排稽核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检查。
  二、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审核工作
  (一)2013年,我市城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及核定年度为日至日(实际核定年度)。
  实际核定年度内,参保单位及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严格按照分别申报核定的办法。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自然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个人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工资总额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执行,不得少申报、漏申报,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总额应大于或等于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宜昌市201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697元(2400元/月),60%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440元/月;300%的缴费工资基数为7200元/月,缴费基数以元为单位,保留到十位,十元以下四舍五入。严禁参保单位按60%低基数倒算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一经发现,市社保征稽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实地稽核。
  (二)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2]6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参保企业负担,我市城区从日至日缴费年度内,适当降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其中: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7%下调为6.5%;工伤保险中二、三类行业的缴费费率分别由1%、2%下调为0.8%、1.8%;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O.8%,下调为O.6%。日再恢复为原缴费费率。
  (三)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严格遵循&两表两签字&的原则。其中:&两表&为《财务决算年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基本情况表、费用表和成本核算表)、《劳动工资年报表》;&两签字&为在《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上须经单位法人代表、人事劳资、财务以及工会负责人签字(章),并提供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的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上须职工本人签字。如果职工个人确实无法集中签字或生产经营特殊不便集中签字的,可个人单独签字,单位劳资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留存备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不予更改,严禁他人代为签字,由此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负责。
  市社保征稽处对参保单位报送的《财务决算年报表》、《劳动工资年报表》和经签字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应认真审查,核准核实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要切实加强申报核定管理,落实核定责任制,谁核定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四)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1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到市社保征稽处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按规定填报《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料。对新增参保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开始申报缴费,以当月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在申报的次月核增;对参保人员减少的,核实资料后,在申报的次月核减。
  (五)日至31日,凡参加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省在宜单位,而退休费不在我市城区社保基金中支付的,均应将本单位退休人员本年度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报市社保征稽处。逾期不申报而导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损失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三、验证、申报及书面稽核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至8月31日
  2、地点:市社保征稽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城北路40号办公楼二楼东大厅)
  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工作联系人:段欣蔚、李勇,联系电话:6756807
  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审核联系人:席秀香、向欣,联系电话:6756030
  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联系人:黄功年、刘晓燕,联系电话:6755275
  附件:1、2013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及新参保人员参保登记说明
  &&&&&&&&&&& 2、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说明
  &&&&&&&&&&& 3、2013年度社会保险书面稽核自查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中国社会保障网
劳动合同法网
武汉人事人才网单位给挂靠人员代缴社保,不发工资,如何做账?
工资表上要造他们的名字吗?如果伪造了他们的工资,增加了成本,税务局是否会追究,不发工资可以代缴社保吗?
11-09-06 &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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