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邱华瑜伽油井下到任邱邢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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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全球经济七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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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前 言... 1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1
  一、 杞县概况... 1
  二、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4
  三、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5
  四、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9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目标... 12
  一、 指导思想... 12
  二、 基本原则... 12
  三、 战略定位... 13
  四、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5
  五、 土地利用目标... 16
  第三章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19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19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
  三、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21
  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23
  一、优化农用地布局... 23
  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9
  第五章 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用地调控... 35
  一、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 35
  二、产业集聚区用地调控... 36
  三、乡镇用地规模控制... 37
  四、重大工程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40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43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43
  二、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43
  三、加大农村居民点整治... 44
  第七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6
  一、巩固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 46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46
  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项目安排... 48
  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52
  一、土地用途分区... 52
  二、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54
  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57
  一、强化土地利用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57
  二、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58
  三、合理规划生态用地... 59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
  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61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 61
  三、改革和完善土地利用的经济运行机制... 62
  四、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 62
  五、建立规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63
  六、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 63
  附 表... 64
  附表1 杞县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4
  附表2 杞县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优化布局和保护率情况表... 65
  附表3 杞县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变化表... 66
  附表4 杞县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表... 68
  附表5 杞县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69
  附表6 杞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表... 70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各类各业用地,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和《开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的要求,结合杞县土地资源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编制了《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杞县所辖全部土地,面积为公顷。
  《规划》分析了杞县土地利用现状和面临的形势,确定了修编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了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制定了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杞县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一、 杞县概况
  (一)地理交通
  杞县位于豫东平原,隶属开封市,地处东经114&36&11&P&114&55&00&P、北纬34&13&30&P&34&45&50&P之间,北邻兰考县,东接睢县,南连太康县,西达开封县,西南与通许县接壤。南北最长60公里,东西最宽30公里,土地总面积1258.05平方公里。
  杞县交通条件日趋便利,106国道纵贯南北,327、325省道横跨东西,北依310国道、日南高速、陇海铁路,县城东距京九铁路90公里,西至京广铁路和郑州国际机场70公里、古城开封50公里,北距陇海铁路25公里,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杞县在地质构造上属中朝准地台华北凹陷带,地处通许凸起北缘,北与济源&开封凹陷相连,地层具有明显的双层结构,基底层为太古界中深变质岩和元古界浅变质沉积岩,盖层属中、新生代陆相碎屑岩,盖层厚大于8000米。杞县属于黄淮平原一部分,地势比较平坦,自西北向东南缓倾。区内平均海拔为58米,介于53.4-64.4米,相对高差为11米,平均坡降为1/5000。除县境东部黄河故道上有少数3-5米高的砂丘外,其余均为平地,按其成因可分为冲积风积砂丘砂地和黄泛冲积平原两种地貌类型。
  2、气候
  杞县地处暖温带,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热水资源比较丰富。总的气候特点是冬长寒冷雨雪少,春短干旱多风沙,夏季炎热雨充沛,秋季晴和日常照。杞县年平均气温14.1℃,变幅为13.1-15.2℃。最冷月为一月份,平均气温-0.6℃,最热月为七月份,平均气温27.3℃。日平均温度大于10℃的年平均活动积温为4703℃。年日照时数为2242小时,年平均日照率为51%。全年太阳辐射总量平均为115千卡/cm2,其中有效辐射量56千卡/cm2。年平均无霜期210天。年平均风速3.5米/秒,最大风速22米/秒。年平均降水量为723mm,年均蒸发量为1840mm。
  3、土壤
  杞县土壤为2个土类,3个亚类,5个土属,24个土种。全县土壤类型分为潮土和风砂土两个类型,且以潮土为主,风砂土为辅。
  4、水文地质
  杞县属于淮河流域涡河水系。通过县境较大的河流主要有惠济河、淤泥河、铁底河、小蒋河、圈章河、茅草河、涡河故道、小青河、大堰河、小温河等10条,另外,较大的干支沟渠有30余条。
  杞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7.6493亿立方米,其中境内多年平均径流量为0.69亿立方米,过境水多年平均径流量为0.4853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引黄4.8002亿立方米。全县多年平均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3.2299亿立方米,其中可利用地表水资源量为1.2649亿立方米,可利用地下水资源量为1.9650亿立方米。
  浅层地下水是杞县最重要的水资源,平均埋深2-4米,自北向南逐渐变浅。极富水区(60-100吨/小时)、和富水区(40-60吨/小时)面积1205.62平方公里,中等富水区面积52.43平方公里。地下水质较好,PH值大部分在7-8.5之间,适宜农业灌溉和人畜饮用。
  5、植被
  杞县地处暖温带,气候温暖,植被类型属于华北落叶林带,境内土地均已耕种,自然植被较少,现有植被均系人工栽培和野生杂草。主要农作物有小麦、大麦、玉米、高粱、大豆、红薯、谷子、绿豆、棉花、花生、油菜、芝麻、麻类、烟叶、瓜类和蔬菜等;野生杂草主要有茅草、蒺藜、芥菜、行义芝、黄蒿、艾、狗尾草、马齿菜、马唐等;林木主要有泡桐、榆树、毛白杨、苦楝、柳树、槐树、枫树、银杏、桃树、梨树、杏树、石榴、枣树、苹果树、紫穗槐、花椒等,花卉有合欢、月季、桂花等。
  (三)社会经济
  1、人口状况
  杞县下辖21个乡镇,592个行政村,1063个自然村。截止到2005年,全县总人口1063439人,其中农业人口980283人,占总人口的92.18%,非农业人口83156人,占总人口的7.82%。
  2、经济状况
  200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744266万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6998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1148万元。工业总产值738419万元,农业总产值249753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11元。粮食总产量达479247吨,油料总产量70769吨,棉花总产量19533吨。全年财政收入11128万元,财政支出49788万元。
  工业方面,工业企业主要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支农工业和轻工业,工业企业绝大部分分布在县城。现拥有机械、棉纺、化工、农产品加工等工业项目,拥有职工人数36377人,集体、私营企业也有较大发展。
  近年来,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2005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2286万元,比2004年递增14.5%。另外,全县的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也得到了较大发展。
  二、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由杞县人民政府从1997年开始组织编制,1999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主要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626.67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1400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95109.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5770公顷。
  年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379.94公顷,规划实施以来杞县已用完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60.6%,尚剩余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的39.4%,也就是246.7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1025.89公顷,占规划总指标的73.28%。耕地保有量为94767.94公顷,与上轮规划相比区域内有341.73公顷的缺口;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5770公顷,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完成了上轮规划目标。
  现行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土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力保障了工业、基础设施和城镇发展用地,促进了杞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耕地保有量缺口较大;二是原规划在方案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
  基于以上原因和国家土地利用宏观政策的变化,以及杞县经济发展面临的客观环境条件的变化,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的统一部署,杞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三、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1、农用地
  2005年全县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为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2.33 %。其中耕地94767.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33 %;园地477.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8%;林地3238.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其他农用地5093.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5 %。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7881.4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2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6903.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3%;交通水利用地641.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1 %;其他建设用地33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
  3、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面积4346.6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3.46%。其中水域881.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0 %;滩涂沼泽1870.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9%;自然保留地159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
  2005年杞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如表1-1所示。
  表1-1 2005年杞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
  (续表1-1)
  数据来源:杞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转换数据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多,以农用地为主,建设用地次之
  在全县土地利用中,土地利用结构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耕地所占比重大,占土地总面积的75.33%,而园地和林地所占的比重均不大,分别为0.38%和2.57%。由此可见,杞县的农业用地以耕作业为主,其它用地为辅的多种利用方式。建设用地次之,占土地总面积的14.21%,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逐年扩大,建设用地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
  2、土地总量和均量较高,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杞县土地总面积为公顷,2005年总人口为106.34万人,人均土地0.118公顷,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县耕地面积94767.94公顷,人均耕地0.089公顷,略高于全省0.088公顷的平均水平。
  3、未利用地比重低,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杞县未利用地面积4346.6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3.46%,且开发难度较大,开发潜力,真正可供开垦成耕地的面积较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农用地生产效率不高
  全县土地利用率和垦殖率虽高,但农用地的生产效率不高,绝大部分耕地由于黄泛多次覆盖,土壤特点是瘠薄、偏沙、贫磷,沙质潮土占土地总面积的58.80%,这些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差,从而影响农用地生产效率的发挥。
  2、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一是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闲置土地较多,建筑密度与容积率低,土地利用效率较低;二是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4205.84公顷,按2005年全县农村人口计算980383人,人均占地0.0145公顷,而河南省规定的户均居民点用地标准是0.0167公顷,即人均居民点用地接近户均居民点用地标准,居民点用地粗放,同时农民住宅多为一户一宅式,布局分散,且容积率偏低。
  四、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是杞县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一体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是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的重要时期。同时,人口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对全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都为杞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1、机遇
  一是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民主法治的不断健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是杞县隶属开封市,处于大郑州经济圈和中原城市群经济崛起带地区,也将成为&郑汴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受益者,其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日趋便捷的交通条件,使之成为城市群中心城市产业转移的理想地区。
  三是随着杞县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使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同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较大,这为统筹保障科学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提供了基础条件。
  四是随着开封市、河南省乃至全国的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成为可能,也使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成为可能,这必将使全县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更为合理,土地利用更加高效。
  2、挑战
  一是补充耕地难度加大,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杞县2005年总人口106.34万人,耕地面积94767.94公顷,人均耕地0.089公顷,虽略高于全省0.088公顷的平均水平,但随着人口总量的增加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保障粮食安全的耕地需求量进一步加大。同时未来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各项建设不可避免的占用耕地,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也需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由于杞县适宜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极其缺乏,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难度也将越来越大,加剧了杞县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耕地保护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二是建设用地利用粗放、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将会更加突出。近年来,虽然通过内涵挖潜、盘活存量等措施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由于扩大增量往往投资成本小、收益既快又高,而盘活存量用地往往触及矛盾多、所需投资较大、效益不太明显,这使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将是一个艰难而且缓慢的过程。
  三是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加剧,统筹保护与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本轮规划期内是杞县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各项建设用地增加仍将是刚性的,建设用地增加必然挤占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其直接结果是造成生态用地数量的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方面,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杞县人均生产总值要由元增长到2020年的29500元,必然带来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的大量增加,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控制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城镇废弃物排放对耕作土壤的污染就变得更为迫切和更加重要。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杞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基本原则
  规划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非农业建设优先利用未利用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2、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交通、水利、林业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3、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4、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土地供应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城乡、区域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能力。
  三、 战略定位
  1、战略定位
  杞县是大郑州经济圈和中原城市群经济崛起带地区,&郑汴一体化&的核心区,将发展成为农产品生产、储藏、加工、销售、物流配送基地县,纺织、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商品贸易、劳务输出、畜牧养殖等产业强县。
  2、战略措施
  一是&郑汴一体化&经济核心枢纽战略。杞县位于河南省东部,隶属开封市,处于大郑州经济圈和中原城市群经济崛起带地区,&郑汴一体化&的辐射区,其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日趋便捷的交通条件,使之成为城市群中心城市产业转移的理想地区,大量资金的涌入带来大量的配套设施投资,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这种扩张效应为杞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是实施产业带动战略。杞县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如规划的葛岗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加快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人口向县城集聚。还可增加就业岗位,吸纳人口向县城转移,促进县城健康发展。
  三是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河南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农业在全国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杞县作为典型的农业大县,主要农业经济指标在开封名列前茅,是国家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区,素有&中原粮仓&之美称,是国家粮棉生产和出口基地县,属小麦、棉花、肉类、油料全国百强县,是国家瘦肉型猪、板山羊生产和出口基地县。抓住河南省东引西进战略实施的有利时机,发挥综合比较优势,促进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的建设。
  四是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杞县的城乡一体化,要走工业化推动城市化,以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加速实现的道路。围绕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城市现代化目标,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产业支撑、城镇支撑、社会支撑的三大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动力机制和利益机制建设,促进工业向产业集聚区发展,居民向城区集中,逐步形成城乡互动、融合发展的新型模式,走出一条具有杞县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新路。
  四、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宏观经济目标
  到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45亿元,年均增长18%,人均生产总值13000元。
  到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34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9500元。
  2、经济结构调整目标
  规划期间,逐步形成产业结构比较合理的经济结构体系,至2010年县域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27:46:27;2020年调整到20∶54∶26。
  3、人口发展目标
  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总人口控制在111万以内;城镇化率达到26.5%。
  到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总人口控制在118万以内,城镇化率达到50%。
  4、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目标
  到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末期降低20%,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环境状况较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到202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五、 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开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年)》,结合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规划期内,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5982.95公顷,确保85770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2、统筹城乡土地利用
  确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17015.03公顷和17274.55公顷以内,近期和规划期增加量分别不高于111.10公顷和370.62公顷;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10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3249.19公顷和4769.59公顷以内,近期和规划期增加量分别不高于551.10公顷和2071.5公顷。
  3、努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实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16平方米降到2020年的115平方米。
  4、减少农村居民点规模
  确保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规模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010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13765.84公顷和12504.96公顷以内,近期和规划期减少量分别不低于440公顷和1700.88公顷。
  5、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全县近期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69.21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近期补充耕地不低于616.18公顷,确保近期建设占用耕地和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占补平衡。
  6、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逐步形成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15.96%,增加至2010年的19.10%,2020年的27.61%。
  7、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着力提高园地和林地面积,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全县确保园地面积由2005年的477.87公顷,增至2010年的491.86公顷,2020年的510.50公顷;确保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3238.21公顷,增至2010年的3386.24公顷,2020年的3657.64公顷。
  杞县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指标体系如表2-1所示。
  表2-1 杞县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指标体系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
  注:规划基数由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转换。
  第三章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公顷,2010年增加到公顷,2020年增加到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33.17公顷、180.95公顷。
  1、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69.21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616.18公顷。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94767.94公顷,规划至2010年耕地增加到95114.91公顷,2020年增加到95982.95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346.97公顷、1215.0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75.33%,增加到2010年的75.61%,2020年的76.29%。
  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85770公顷。
  2、适当增加园地
  2005年全县园地面积477.87公顷,规划至2010年园地增加到491.86公顷,2020年增加到510.50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3.99公顷、32.6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38%,增加到2010年的0.39%,2020年的0.41%。
  3、大力发展林地
  2005年全县林地面积3238.21公顷,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增加到3386.24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3657.64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48.03公顷、419.4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57%,增加到2010年的2.69%,2020年的2.91%。
  4、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面积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和布局。2005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5093.29公顷,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到4617.47公顷,至2020年减少到3607.17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475.82公顷、1486.1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05%,减少到2010年的3.67%,2020年的2.87%。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基本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17881.44公顷,规划至2010年调整为18120.96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18573.38公顷。
  1、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
  大力推动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规划至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至201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3249.19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4769.5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551.10公顷、2071.5公顷。
  2、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
  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4205.84公顷,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调整为13765.84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12504.96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440公顷、1700.88公顷。
  3、增加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保障国家和省、市、县重点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用地比重。2005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977.51公顷,规划至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到1105.93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1298.83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28.42公顷、321.32公顷。
  三、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4346.6公顷,规划至2010年面积调整为4073.91公顷,至2020年面积调整为3473.71公顷。与2005年相比,通过开发分别减少未利用地272.69公顷、872.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3.46%分别减少到2010年的3.24%和2020年的2.76%。
  杞县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如附表1所示。
  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一、优化农用地布局
  以确保实现耕地保有量、耕地质量有提高为前提,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重点,以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为出发点,来优化杞县农用地布局。
  1、耕地布局
  全县2005年耕地面积为94767.94公顷,规划至2010年耕地增加到95114.91公顷,2020年增加到95982.95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346.97公顷、1215.01公顷,并且耕地质量要有提高。
  由于中心城区以及产业集聚区建设涉及到耕地的占用,规划期内耕地在各乡(镇)的分布面积有所调整,其中,城关镇、五里河镇、葛岗镇、城郊乡等四个乡(镇)的耕地保有量有所减少,规划至2010年耕地面积分别减少28.72公顷、8.79公顷、82.07公顷、147.93公顷,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分别减少144.94公顷、28.98公顷、468.49公顷、860.01公顷;规划期内其他各乡(镇)耕地保有量都有所增加,其中付集镇、于镇镇、阳堌镇等三个镇的耕地保有量增加较多,分别增加209.55公顷、209.64公顷、229.06公顷。
  规划期内,杞县耕地面积调整情况见表4-1。
  表4-1 杞县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表
  单位:公顷
  2、基本农田布局
  合理划分土地利用区域,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引导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分布。
  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的结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首先要把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的允许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耕地,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与此同时把禁止建设区内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将高等别耕地、集中和连片耕地、已经验收合格的土地开发整理新增的优质耕地,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绿心&、&绿带&保留的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将低等别、质量较差、严重沙化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严重的不适宜农作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
  根据优化布局结果,杞县基本农田调整涉及全县各个乡(镇),其中调出面积较大的有城关镇、葛岗镇、城郊乡等乡(镇),分别是320.4公顷、478.0公顷、642.2公顷。全县范围内调出基本农田1816.4公顷,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2.12%。基本农田调入面积1816.4公顷,调入的基本农田主要是水浇地等,保证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主要布局在苏木、西寨、裴村店、付集、板木、高阳等乡(镇)。规划期内,杞县基本农田调入调出情况见表4-2。
  全县2005年耕地面积为94767.9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5770公顷,保护率90.51%。规划期内,杞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为85770公顷,全县2010年耕地增加到95114.91公顷,2020年增加到95982.95公顷,相应地2010年、2020年的保护率分别降为 90.16%、89.36%。杞县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优化布局和保护率情况见附表2。
  表4-2 杞县规划期内基本农田调入调出情况表
  单位:公顷、%
  3、园地布局
  杞县园地主要为果园。规划期内,杞县园地面积有少量增加,2005年杞县园地面积为477.87公顷,2010年和2020年园地面积分别增加13.99公顷和32.63公顷,增加的面积主要集中布局在付集镇、板木乡、高阳镇、西寨乡、裴村店乡、阳堌镇、苏木乡等乡(镇)。规划期内,杞县园地布局变化如表4-3所示。
  表4-3 杞县规划期内园地布局变化表
  单位:公顷
  4、林地布局
  林地布局考虑的是有利于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2005年杞县林地面积为3238.21公顷,2010年和2020年林地将分别增加148.03公顷和419.43公顷。规划期内,全县各乡(镇)林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增加较多的是西寨乡、裴村店乡、阳堌镇、付集镇等乡(镇)。规划期内,杞县林地布局变化如表4-4所示。
  表4-4 杞县规划期内林地布局变化表
  单位:公顷
  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1、建设用地总规模布局
  根据&统筹城乡、集聚建设&的指导思想,以调整和优化全县建设用地结构为重点,以提高城乡建设用地效率为核心,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要求,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乡(镇)用地需求,逐步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全县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7881.44公顷,规划至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到18120.96公顷,2020年增加到18573.38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239.52公顷、691.94公顷。其中,规划期内,杞县中心城区范围的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以及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所在地的葛岗镇,这四个乡(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都有所增加,其他各乡(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2005年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葛岗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是808.61公顷、922.42公顷、582.59公顷、1063.93公顷,在此基础上,四个乡(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2010年分别增加80.69公顷、14.96公顷、233.45公顷、110.95公顷,2020年分别增加326.92公顷、83.91公顷、938.32公顷、398.63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量超过60公顷的是泥沟乡、平城乡、阳堌镇、裴村店乡、官庄乡、高阳镇、柿园乡等乡(镇)。
  规划期内,杞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变化情况如表4-5所示,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如附表3所示。
  表4-5 杞县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变化表
  单位:公顷
  2、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规划期间杞县经济发展需要用地的重要保障,考虑到杞县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以及重点乡镇的发展趋势,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如表4-5所示。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加的乡(镇)是杞县中心城区范围的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以及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所在地的葛岗镇,2005年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葛岗镇的城乡建设用地分别是755.82公顷、862.61公顷、548.59公顷、1028.25公顷,规划至2010年分别增加69.62公顷、11.75公顷、143.42公顷、72.57公顷,2020年分别增加278.38公顷、64.48公顷、764.93公顷、304.10公顷。
  推进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引导城镇工矿用地在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各重点建制镇的布局(如表4-6所示)。规划期内,中心城区所在的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以及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葛岗镇等四个乡(镇),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分别增加114.76公顷、11.58公顷、204.19公顷和100.24公顷,至2020年分别增加334.14公顷、31.73公顷、876.47公顷和458.16公顷,至规划末期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分别达到1066.40公顷、120.99公顷、1284.65公顷和576.64公顷。
  年以及年期间分别剩余的120.33公顷、371.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在充分考虑非均衡发展的情况下,主要向重点建制镇(邢口镇、付集镇、于镇镇、阳堌镇)倾斜。
  表4-5 杞县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表
  单位:公顷
  表4-6 杞县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变化表
  单位:公顷
  3、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杞县现有农村居民点面积大、集约化水平不高。需要通过各种措施,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提高集约化程度,引导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聚,逐步整治减少其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以内部挖潜为主,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大力改造旧村镇,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迁村并点工作。规划期内,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将由2005年的14205.84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13765.84公顷、2020年的12504.96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净减少440公顷、减少1700.88公顷。
  杞县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情况如附表4所示,其中,葛岗镇、五里河镇、平城乡、裴村店乡等四个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至2020年减少最多,超过100公顷,分别减少149.97公顷、143.06公顷、114.52公顷、107.43公顷;其他各乡(镇)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但减少量到规划末期均低于100公顷,而且处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关镇到规划末期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只有2.99公顷。
  第五章 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用地调控
  一、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及规模控制
  1、中心城区区位、职能定位
  中心城区区位:杞县中心城区位于杞县县域中心部位,106国道纵贯中心城区南北,S213和325省道纵贯东西穿城而过。
  职能定位:杞县县城是开封市域东南的经济中心,也是全县交通枢纽,开封市东南的门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把杞县县城建设成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信心中心,全县农副产品的集散地,以及全县的商贸中心。
  2、中心城区规模的确定
  杞县中心城区建设要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内涵挖潜,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
  杞县中心城区2005年建成区面积1230公顷,城镇常住人口14.6万,规划至2010年建成区面积为1600公顷,城镇常住人口18万,规划至2020年建成区面积为2800公顷,城镇常住人口26万。
  3、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边界
  依据杞县的县城布局特点以及新旧城区的关系,加之受开封的影响,未来杞县中心城区用地将逐步向北和向西发展,向西以产业发展为主,将于规划末期形成两个较具规模的工业区;向北以生活居住为主;东部沿106国道略向东扩展,南北方向沿老城区周围,西部扩展较多,基本将城关镇、城郊乡的大部分以及五里河镇的小部分包括在内。杞县县城结构可以概括为:两心、两轴、三环、五区。
  两心:老城商贸中心、新城行政办公中心;
  两轴:建设路发展轴、银河路发展轴;
  三环:海河、护城河、第三环水系;
  五区:老城商贸区、西部工业区、北部行政文化娱乐区、西北居住区、东南居住区。
  根据杞县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确定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边界。本次规划到2020年,划定中心城区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212.34公顷,其中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等3个乡(镇)分别增加城镇工矿用地334.14公顷、31.73公顷、876.47公顷。
  4、合理确定扩展规模与边界
  由于影响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方向的因素很多,今后十五年中心城区发展方向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变化,因此,中心城区发展区附近留有一定的扩展空间,扩展区规模与边界的确定主要依据《杞县县城总体规划》(年)确定的规划区边界,综合考虑需调整的基本农田数量等因素后,确定本规划扩展区面积为350公顷,占中心城区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1212.34公顷)的28.87%。
  二、产业集聚区用地调控
  工业企业应向产业集聚区集中,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批复的产业集聚区建设规划,杞县产业集聚区规划情况如表表5-1所示。杞县工业产业集聚区位于中心城区,主导产业为面粉和服装,根据杞县中心城区布局情况,杞县工业产业集聚区拟安排在县城西部,总规划面积约1400公顷,其中,建成区400公顷,发展区600公顷,控制区400公顷;杞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位于西部葛岗镇,主导产业为聚甲醛新材料,其建成区60公顷,发展区400公顷,控制区60公顷,总规划面积520公顷。
  表5-1 杞县产业集聚区总规划面积情况
  单位:公顷
  在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发展区用地,压缩控制区面积。在本轮规划中,至规划末期,工业产业集聚区安排65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安排42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
  三、乡镇用地规模控制
  全县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为2698.09公顷,规划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3249.19公顷,2020年增加到4769.59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551.10公顷、2071.50公顷。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指标除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所在的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以及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葛岗镇等四个乡(镇)外,剩余的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主要向建制镇倾斜,其余各乡也根据各自情况安排一些城镇工矿用地指标。
  中心城区所在的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以及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葛岗镇等四个乡(镇)的城镇工矿用地上述已有安排,下面对其余乡(镇)用地规模进行规划。
  1、邢口镇
  杞县邢口镇主要有机械修配、木器制作等工业。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14.59公顷,规划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124.47公顷,2020年增加到144.65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9.88公顷、30.06公顷。
  2、付集镇
  杞县付集镇主要有蔬菜脱水加工、木器制作等工业。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21.41公顷,规划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131.52公顷,2020年增加到151.57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0.11公顷、30.16公顷。
  3、于镇镇
  杞县于镇镇主要有粮油加工、农牧工商贸易等工商业。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24.03公顷,规划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237.63公顷,2020年增加到255.68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3.60公顷、31.65公顷。
  4、高阳镇
  杞县高阳镇主要有面粉加工、农产品贸易等工商业。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17.11公顷,规划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125.43公顷,2020年增加到137.54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8.32公顷、20.43公顷。
  5、阳堌镇
  杞县阳堌镇主要有豆制品加工、农产品贸易等工商业。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30.47公顷,规划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140.89公顷,2020年增加到160.76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0.42公顷、30.29公顷。
  6、其余各乡
  杞县其余各乡包括裴村店、宗店、板木、竹林、官庄、湖岗、苏木、沙沃、平城、泥沟、西寨、柿园等12各乡,主要有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贸易等工商业。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分别是61.50公顷、40.67公顷、28.81公顷、49.93公顷、58.68公顷、70.54公顷、41.62公顷、31.99公顷、103.58公顷、25.15公顷、41.84公顷、88.00公顷,与2005年相比,规划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分别增加到5.94公顷、5.23公顷、4.84公顷、5.54公顷、5.84公顷、6.24公顷、5.26公顷、4.93公顷、7.36公顷、4.71公顷、5.27公顷、6.84公顷,2020年分别增加19.15公顷、18.85公顷、18.68公顷、18.98公顷、19.11公顷、19.28公顷、18.86公顷、18.72公顷、19.76公顷、18.62公顷、18.87公顷、19.53公顷。
  四、重大工程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本着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统筹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
  1、能源建设用地
  促进能源工业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发展电力、确保用地供应,优化能源用地布局,保障城乡电网用地需求。
  杞县能源产业主要是电力、能源输送管道。规划期内,杞县新增电力建设用地主要来自变电站、输电线路的建设及原有电力设施的改造。规划期内杞县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是工业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建设电力引进的产业集聚区外围的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能源项目需要建设用地至2010年增加16.50公顷,至2020年增加40.35公顷。
  2、交通建设用地
  按照&突出干线、统筹城乡、完善网络、效益优先&的原则,为形成县内联网,县外对接,东连西接、南通北达的公路网络,对交通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布局。
  杞县交通建设用地主要是公路建设用地,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新增占地面积约为153.08公顷,占用耕地131.83公顷。其中:S213杞县-黄河桥公路,新增占地面积115.24公顷,占用耕地102.31公顷;106杞县-太康公路,需新增占地面积约8.73公顷,占用耕地6.51公顷;新郑-民权(杞县段)公路需新增占地面积5.65公顷,占用耕地4.22公顷;杞县县域范围内的平城-西寨公路、高阳-平城公路、阳堌-邢口公路、沙沃-官庄公路、宗店-竹林公路、黄村-湖岗公路、于镇后城-通许玉皇庙公路等县道进行二级公路改造,需新增占地面积为23.46公顷,占用耕地18.79公顷。
  3、水利设施建设用地
  按照增加有效、节水灌溉面积,解决人畜饮水安全,防止水土流失,有利于提高水产品产量的方针,对水利设施用地进行布局。
  规划期内,杞县水利设施建设用地需新增占地规模为116.17公顷,占用耕地90.26公顷。其中:骨干防洪除涝河道治理工程需新增占地规模为67.7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53.16公顷;乡村河道治理治理工程需新增占地规模为35.2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26.33公顷;安全饮用水打井工程需新增占地规模为1.2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0.95公顷;惠济河治理工程(杞县段)(含加固堤防、维修罗呰闸、重建桥梁等)需新增占地规模为3.6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3.10公顷;海河治理工程,需新增占地8.35公顷,占用耕地6.72公顷。
  规划期内,杞县交通水利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如附表5所示。
  4、文物保护设施用地
  杞县历史悠久,历史文化遗存丰厚,人文景观种类多,境内有竹林仰韶文化遗址,距今已六千余年;夏属豫州,禹治水筑肥阳城(今县城东北10公里西寨);商汤封禹裔于杞,命名杞国,都雍丘(今县城)。杞县文物保护单位30多处,如附表6所示。
  规划期内,新增文物保护设施用地13.26公顷,其中近期新增5.11公顷,远期新增8.15公顷。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必要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全县2005年建设用地总量为17881.44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8573.38公顷以内,比2005年净增加691.94公顷。
  2、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严格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扩展边界,将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严格限定在扩展边界内,明确管理责任、管制规则和监督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
  二、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1、积极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开展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做出评估,明确集约利用方式和目标。未来各项建设要优先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积极引导复垦废弃地。对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以及经核准报废的公路、车站等使用的土地,应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杞县2005年闲置土地总面积为3.45公顷;低效使用土地共15.01 公顷;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为3.50公顷。因此,杞县城镇用地中的实际潜力为21.96 公顷。
  2、加大城镇工矿集约用地引导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要合理编制标准厂房建设规划,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各类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厂房,保障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电子电器、生物工程、软件工程、服装加工、文化产品、产品组(包)装、医药分类、仓储、物流配送等无污染型项目,必须进入标准厂房;其他各类制造业,除工艺要求不能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外,都必须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加快城中村改造,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完善城镇功能,重点促进城关镇建成区内的低密度、低效利用土地的商业区、住宅区和商住混合区的更新和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中心城区和谐发展。
  三、加大农村居民点整治
  1、保障新农村建设必要用地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工辅农,以城带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搞好新农村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空间布局调整和农村产业特色,依据新农村发展规划适当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促进与城镇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新农村建设。搞好中心村建设,支持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促进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搞好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居住环境良好、地域和人文特点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农村。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遵照节约和集约用地,有利生产生活、改善农村面貌的基本原则,保障新农村建设必要用地。杞县21个乡(镇),共有592个村,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五里河镇贾洼村、葛岗镇西云村、板木乡岗刘村、竹林乡于堂村、西寨乡大河湾村、宗店乡花园村、高阳镇东黄庄村等69个新农村建设项目,新村占地规模116.35公顷,通过搬迁新增耕地面积378.59公顷。
  2、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
  以搞好新农村建设为前提,以内涵挖潜为主,根据农村实际和农民承受能力,坚持政府、集体、社会、农民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重点考虑建设中心村,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实现农村面貌、居住环境的极大改善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的逐步缩小,力争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765.84公顷以内,净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440公顷;到2020年控制在12504.96公顷以内,净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1700.88公顷。
  第七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巩固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从严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年规划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69.21公顷。
  2、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建设占用耕地严格实行占补平衡,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可复垦的废弃地和农村居民点,优先整理为耕地。
  根据杞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后备资源条件,确定近期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为713.75公顷,其中:完成土地整理1880.32公顷,新增耕地564.10公顷;完成土地复垦120.79公顷,新增耕地108.71公顷;完成土地开发45.50公顷,新增耕地40.95公顷。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1、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规划期内杞县必须保持85770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率2010年达到90.16%、2020年达到89.36%。把此目标依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建设用地占用情况及一般耕地数量,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分配到各乡镇,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流转制度。使耕地在不改变用途、不破坏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其使用权可依法流转。通过完善流转制度,确保耕地的保护和建设责任在流转中得以落实,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要随之落实到位。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增加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积极倡导科学合理的农地耕作模式,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3、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加强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的审查,除单独选址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严禁城镇、村庄、工矿及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因选址无法避让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听证。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最高标准缴纳。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防止占优补劣。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建设,禁止改变基本农田用于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
  为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落实开封市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必须有计划地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时应遵循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
  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为5175.9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面积为4700.80公顷,土地复垦面积为345.10公顷,土地开发面积为130.00公顷。
  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项目安排
  1、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由于区域间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决定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的非均衡性,即差异性。在不同的区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次和面积大小不同。为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实施,以乡(镇)为单位,对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区域进行统筹安排与总体布局。
  土地整理区是指以开展耕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以及其他农用地整理活动,安排土地整理项目为主的区域。土地复垦区是指以开展复垦活动、安排土地复垦项目为主的区域。土地开发区是指以开展土地开发活动,安排土地开发项目为主的区域。杞县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如表7-1所示。
  (1)土地整理重点区域
  待整理的土地资源主要包括现有耕地和农村居民点,其中待整理耕地数量除其自身外,还要把农业生产服务的田坎、沟渠、生产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及零星分布的未利用地、废弃砖瓦窑及工矿废弃地包括在内。规划期内,全县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包括邢口镇、竹林乡、官庄乡、湖岗乡、沙沃乡、高阳镇、平城乡、泥沟乡、阳堌镇等乡(镇)。
  (2)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土地复垦是对工矿废弃地的复垦,杞县工矿废弃地主要包括废弃砖瓦窑、废弃厂院等。按土地整理的有关规定,将零星的砖瓦窑和工矿废弃地列入整理区,将连片的砖瓦窑和工矿废弃地列入复垦区,结合杞县实际及工矿废弃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单片面积&10公顷的工矿废弃地列入复垦区,单片面积&10公顷的工矿废弃地列入整理区。规划期内,杞县土地开发的重点区域包括付集镇、竹林乡、平城乡、五里河镇、苏木乡、西寨乡、柿园乡等乡(镇)。
  (3)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杞县土地后备资源较少,开发利用的方向以发展农、果地为主,开发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原则,坚持适度开发和水、田、林、路综合开发。规划期内,杞县土地开发的重点区域包括裴村店乡、平城乡、阳堌镇、西寨乡、柿园乡。
  表7-1 杞县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2、重点项目实施安排
  (1)具体目标
  根据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规划期内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总规模5175.90公顷,新增耕地潜力达到1837.83公顷。
  安排土地整理项目34个,规模4700.80公顷,预计可以整理出耕地1410.24公顷。项目主要分布在裴村店乡、付集镇、官庄乡、高阳乡、泥沟乡、阳堌镇、西寨乡、柿园乡等8个乡镇。一方面,通过耕地整理适度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村庄搬迁合并,不仅可以整治出相当数量的耕地,还能改善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
  安排土地复垦项目11个,规模345.10公顷,预计可以整理出耕地310.59公顷。项目主要分布在竹林乡、官庄乡、于镇镇、平城乡、柿园乡等5个乡镇。项目通过土壤改良措施,恢复地力,通过配套沟、渠、路和农田防护林,使复垦区变成标准良田。
  安排土地开发项目5个,规模130.00公顷,预计可以整理出耕地117.00公顷。项目主要分布在裴村店乡、平城乡、阳堌镇、西寨乡、柿园乡等5个乡镇。项目以改善土壤,完善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主要目标。在区域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大力发展防护林,结合沟渠道路、村庄四旁绿化,形成点、带、网、片相结合的复合生态系统,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
  (2)时序安排
  在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近期(年)、远期(年)安排(如表7-2所示)。
  表7-2 杞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整理项目目标及时序安排
  单位:公顷
  近期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2046.61公顷,新增耕地713.75公顷;其中土地整理1880.32公顷,新增耕地564.10公顷;土地复垦120.79公顷,新增耕地108.71公顷;土地开发45.50公顷,新增耕地40.95公顷。
  远期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3129.29公顷,新增耕地1124.0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2820.48公顷,新增耕地846.14公顷;土地复垦224.31公顷,新增耕地201.88公顷;土地开发84.50公顷,新增耕地76.05公顷。
  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一、土地用途分区
  结合杞县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框架,按照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用途一致性的原则,以土地利用现状、土地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对全县各主要地类型进行空间布局。全县土地利用划分为六个土地用途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
  2005年杞县基本农田面积85770公顷,新的一轮规划,开封市下达杞县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仍为85770公顷。除一般农地区、城镇村、独立建设用地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田间沟渠、生产道路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和农田之间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一并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得占用和改变用途,国家和省重大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确实避不开基本农田的,必须依法经国务院审批,并划入相应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到本区,以保证其面积的稳定性。
  2、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一般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规划至2020年,本用地区划定用地面积14330.62公顷。
  3、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规划至2020年,杞县的林业用地区面积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加了419.43公顷,总面积达到3657.64公顷。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林木覆盖率,应加强植树造林和对林地进行改造以及路旁植树和农田林网化。
  4、城乡建设用地区
  城乡建设用地区即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区面积17274.55公顷,该区强化以中心城区建设为中心,以杞县工业产业集聚区、杞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为辅助,以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作为重点建设区,加快一般建制镇的发展,适度增加建设用地供给,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统筹产业用地结构和布局,立足发挥比较优势,支持主导产业及配套建设,引导产业集中建设、集群发展,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提高城镇集聚程度和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较快发展。
  5、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为保护自然、人文景观等而划定的土地区域。杞县历史悠久,历史文化遗存丰厚,人文景观种类多,境内有竹林仰韶文化遗址,距今已六千余年;夏属豫州,禹治水筑肥阳城(今县城东北10公里西寨);商汤封禹裔于杞,命名杞国,都雍丘(今县城)。杞县文物保护单位如附表6所示,有新石器时代的段岗龙山文化遗址、春秋的圉城故址、周代的郭屯遗址、秦代的雍邱故城等文物保护单位30多处。
  二、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不同土地用途分区内的土地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用途管制规则使用,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1、基本农田保护区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4)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配套设施的零星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除外;
  (5)根据规划安排,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的耕地面积但不突破预留规模的独立建设项目,以及在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2、一般农地区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2)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3、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的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它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5)严禁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4、城乡建设用地区
  该区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5、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允许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旅游活动;
  (2)区内影响文物、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3)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符合景区规划且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4)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5)不得占用文物保护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有效整治土地资源的同时,始终不渝地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利用法律、政策、工程、生物等多种手段,综合保护土地生态系统,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污染和退化,稳定生态用地,促进土地资源的持续、高效利用,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一、强化土地利用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1、做好城镇污水处理综合规划
  规划期内,加强杞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大力提倡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直接排入惠济河、铁底河、淤泥河、圈章河等河道的污水量和提高污水回用量,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
  2、强化水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
  坚持以水定城镇规模,以水定产业结构,立足于水资源支撑条件,满足水资源承载能力的要求。明晰水权,实行城镇用水量控制,确立行业用水定额。加大水利投资,打造杞县生态城市,实现社会经济、水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3、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包括水、土地、交通、环境在内的综合承载力,杞县属于中等承载力。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制定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土地利用方案,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土地利用规划的失误。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形成环境数据共享机制,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
  二、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根据杞县自然环境区域分异特征和土地生态适宜性,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开发与生态建设相协调。
  1、北部生态旅游土地利用模式
  本区包括葛岗镇、平城乡、泥沟乡、阳堌镇、西寨乡、柿园乡,土地面积为442.23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5.15%。
  以治理水土流失为主,采取农林果业复合生态系统的生态利用模式。加强生态建设,以林果绿化带为载体,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兴建高效农业示范生态旅游园区,使之成为环境优美、生态协调发展的农业生态旅游土地利用模式。
  2、中部城镇集约型土地利用模式
  本区包括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土地面积为114.72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12%。
  该区交通便利,城镇和工业建设基础好,城镇化程度和土地利用效益较高,城镇村及独立工矿用地所占比例高,未利用地所占比例低,但城市还存在着部分单位多占地现象,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在中心城区根据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对工业结构、布局进行改造,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企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在城镇区加强建设用地管制,提升土地使用成本,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改革土地产权制度,培育完善的土地市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南部高产农业型土地利用模式
  本区包括裴村店乡、邢口镇、付集镇、宗店乡、板木乡、竹林乡、官庄乡、于镇镇、湖岗乡、苏木乡、沙沃乡、高阳镇,土地面积为701.10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5.73%。
  高产农业型土地利用模式是在农用地区域内,对主要的高产农业区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和乡镇企业占用耕地,同时加强农地整理,实现田、水、路、林配套,有效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
  这种土地利用模式是以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为前提,以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构建农林和谐发展的高产农业型土地利用模式。
  三、合理规划生态用地
  1、城镇园林绿化区
  包括中心城区的城关镇、五里河镇、城郊乡以及邢口镇、付集镇、于镇镇、高阳镇、葛岗镇、阳堌镇等9个乡(镇),土地总面积529.42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08%。该区绿化建设应结合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见空插绿,拆墙透绿,增加公共绿地,搞好自然与人文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区建设,抓好花园式单位建设,实现街道、村庄、庭院绿化美化。
  2、乡村绿化区
  包括裴村店乡、宗店乡、板木乡、竹林乡、官庄乡、湖岗乡、苏木乡、沙沃乡、平城乡、泥沟乡、西寨乡、柿园乡等12个乡,总土地面积728.63平方公里,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92%。地势平坦、自然条件较好,是粮棉高产的农业经济发展区。但现有农田林网树种单一、空档多、标准低。该区应全面启动&平原绿化&工程和&绿色通道&工程,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和生态经济林,搞好树种搭配,建设功能齐全、高效稳定的农田综合防护林体系。
  3、绿色廊道建设
  主要以杞县境内的公路、河流、干渠为主线,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统一规划,路基绿化和两侧绿化统一布局,以乔木为主体,乔、灌、花草结合,实现绿化、美化。重点搞好106国道、S213省道,规划单侧林带15-20米,同时,加强县道、乡村道沿路绿化、美化,提高防护林地建设标准,建设全县绿色廊道,与农田生态系统建设相协调。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编制规划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编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规划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专项规划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把开封市规划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具体落实到地块,并划定土地利用区。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公告。
  2、依据本规划和有关规定,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主要指标应包括耕地保护、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今后凡不执行本规划而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破坏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用地规模,以及其它行业规划的用地规模。城镇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业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建立建设用地预审和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用途、用地节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的建设项目,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不符合规划用途而又确需转用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获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耕地转为其它农用地且造成耕种条件难以恢复的,参照建设用地管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改革和完善土地利用的经济运行机制
  1、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而且没有条件开垦耕地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交纳耕地开垦费。
  2、适当提高耕地占用费补偿标准,逐步加大占用耕地的成本,促使土地利用的集约化。
  3、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培育和完善地产市场,逐步建设盘活存量、控制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
  4、各级政府要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利用各种土地收益建立土地利用专项基金,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并向重点区域倾斜。
  四、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
  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要把经常性的监督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耕地等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规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纳入目标管理的范畴。县、乡政府要根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要,制定任期内应实现的土地管理目标,并与上一级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同时要制定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和详细的奖惩办法,执行好坏要作为有关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
  村镇建设规划、中低产田改造规划、高产优质农田开发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支撑条件和重要的配套规划,是挖掘土地生产潜力,提高土地综合效益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与总体规划衔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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