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信托产品吗购买的信托在途怎么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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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投资者如何选择中短期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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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过时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近期,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火爆,这和此类产品的几个特点是分不开的。
  首先,产品收益高。相较于同期甚至中长期定期存款的收益水平,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以建行相关理财产品为例,目前三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3.1%,而同期限建设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6%,相差近50%!这种收益上的差距在其他不同期限产品(如一个月、六个月)上的表现也同样明显,因此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追捧。
  其次,产品风险低。目前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基本上有债券型、票据型、保本型以及高流动性的日日开放式(资产池)等几类,主要投资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回购、同业存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投资标的物都是非常安全的品种,在产品风险把控上安全性极高,因此深受投资者信赖。
  再次,起点金额低。在存款持续“负利率”,基金、股票遇冷,房地产投资受控,黄金价格高企,信托、PE门槛较高的当下,普通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愈加狭窄。与动辄100万元、300万元甚至1000万元的信托、PE基金相比,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大多为5万元或10万元,这对于大多数普通投资者而言还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收益高、风险低,且起点金额低的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就成了现阶段普通投资者少有的“防空洞”,这也为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网罗了大批拥护者。
  最后,投资市场前景的不明朗更加体现出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高流动性优势,使得它成为了很多投资者甚至投机客短期躲避市场风险,等待市场机会的“避风港”和“驿站”。
  既然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这么多的优势,那么,它是否适合所有类型的资金进行投资呢?答案是否定的。
  以资金用途而言,在当下,有两类资金是适合投资于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
  首先,是投资者的家庭备用金。这类资金最大的特点就是使用无常,要求流动性高,因此投资者可以将部分家庭备用金投资于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其次,是用途及使用时间明确的资金。这类资金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准备投资股市、基金的闲钱,比如投资者认为未来一个月市场没有机会,那么他就可以选择购买一个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甚至天天开放的银行理财产品,从而保证投资收益及流动性;另一种则是中短期内需要使用或消费的大额资金,比如一个投资者准备三个月后买房、买车,那么这笔钱就经不起任何损失,因此投资者就需要投资于比较稳健的产品中,而不能再选择如股票、基金这样有风险的投资渠道,这时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就成了他的好选择。
  但是,很多投资者喜欢将长时间不用的闲钱反复购买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因为中短期理财产品的收益往往低于中长期理财产品,而且在接续过程中,由于产品发行时间、募集期、到账时间等问题,还容易产生资金时效性等方面的浪费。因此,投资者应该优选产品,搭配好各产品的投资期限,使资金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实现收益最大化。
  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产品经理主管陈朴然
  渤海银行国家高级理财师、全国杰出财富管理师姜龙君
  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类和非保证收益类两种,根据其资金投向,大致可分为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类、信托类、结构性类、代客境外理财类(QDII)等。
  银行理财产品较之证券、基金、信托、期货、外汇、私募、贵金属等高风险品种更加安全,较之银行储蓄则有明显的收益率优势。做为性价比较高的防守型品种,越来越受到广大客户(特别是个人普通客户和大中型机构客户)的青睐。
  商业银行根据理财产品的风险度评级,会设定单一客户的销售起点限额。以个人客户为例,风险评级为一、二级的理财产品,主要针对谨慎型和稳健型客户,起售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四级的理财产品,主要针对平衡型和进取型及以上客户,起售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仅针对激进型客户,起售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个人投资者可以根据起售金额,理性判别相关产品的风险度,以确定符合自身风险偏好、收益预期和资金档期的理财产品。
  目前,商业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主要集中于1-6个月(含)的中短期限内,大多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结构性产品,与同期的市场资金价格有较高的相关性。例如:渤海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渤盈”系列,就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的较低风险产品,其衍生品部分挂钩美元计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4%-5%的区间水平,只要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小于或等于8%,客户即可获得产品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从近年来Libor利率的波动水平来看,该产品的收益率风险几乎为零。
  当前楼市调控政策持续紧绷,CPI拐头下行,利率有望回归正收益水平,市场资金宽裕,加之国内外市场诸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长期利率有下调预期。中短期理财产品因期限灵活、流动性较好,对于兼顾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客户来说,是非常适宜的选择。对于不愿意面对频繁选择风险的客户,也可购买中长期理财产品。
  多数投资者在实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往往热衷于“货比三家”。但从非专业的角度,很难对理财产品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单纯以表面收益率为依据,频繁进行“存款大搬家”,既不现实也未必划算。一般来说,中小商业银行由于知名度小、产品数量单一、网点分布较少,往往更乐于采取让利方式吸引客户,其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会略高于同业平均水平。投资者可以本着“就近、方便,服务优先”的原则,选择相对熟悉的银行网点,定期购买相应的理财产品,减少产品衔接之间的“空置期”。对时下的理财达人而言,通过网上银行汇划资金、选购理财产品,用“通知存款”来填补“空置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总体而言,投资理财市场并没浮龚蹿恍讷喝寸桶丹垃有产品的好坏之分,只有适合与否。中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做为攻守兼备的防御品种,较好地融合了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优势,在目前资本市场趋势尚不明朗的局面下,无疑是较好的大众理财品种。
  资金进出频繁的年轻白领、有短期资金存放需求的投资者和炒股人士更适合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另外,一些对流动性要求极高、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中高端客户,尤其是现金流较大的小企业主以及股市、期货客户,如果手上有大笔闲置资金,中短期理财产品也是不错的选择。
  第二,要留意申购、赎回费率。一些短期产品锁定了7天、1个月或3个月等投资固定期限,投资者中途不能赎回;有些短期产品则设置了提前赎回条款,可供客户中途退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费率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产品年管理费、年托管费、超额收益业绩报酬等,虽然每一项都不多,但加起来还是很可观的。
  第三,要关注预期收益率。由于投资范围不同,中短期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相差是比较大的。即使是同类型产品,各家银行的预期收益率也各不相同。所以,要经过多方咨询、了解后再做选择。一般来说,较高的预期收益率是指在理想情况下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预期收益可能最终无法实现。而固定收益率的风险几乎为零,这就注定了其收益率不可能太高。中短期理财产品的最低收益率则一般很低,它在保障最低收益的基础上,还有一定的获利潜力。所以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考虑产品收益实现的可能性大小,可参考产品以前年度的业绩,或关注市场走势分析。
  第四,资金利用效率问题值得关注。许多投资者认为理财认购日和资金到账日之间都算作理财产品期限,参与计息,其实不然。一般来说,理财产品登记日和到期日之间的时间才是计息的产品投资期限,而从购买理财到登记日之间的间隔和产品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的间隔,都不参与计算利息。对于中长期限的产品来说,2-3天起息和到账日体现在客户实际收益上的差异并不明显,但对于本身只有数天或1个月投资期限的短期产品,影响就比较显着了。投资者可优先选择起息速度快、到账时间短的短期理财产品。
  第五,中短期理财产品不是一般的储蓄存款,还是存在风险性的。普通投资者在选购产品时,最好选择那些募集资金是用来投资债券、票据类资产等品种的风险系数较低的产品。
  目前,各家银行都有类似的产品推出,如交行的“智慧添利”系列设有7天、14天、21天和28天四个品种,投资者可以在任意一个工作日进行产品申购,投资期限将以选择的7天、14天、21天和28天为基本单位,到期时如果投资者不进行赎回操作,产品就将自动进入下一个投资期,几款产品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2%-3.9%。
  需要提醒的是,并非所有的投资者都适合中短期理财产品。比如,一些投资者非常在意滚动投资的“在途时间”,那么,就不妨考虑一些替代产品,如银行推出的理财周计划。看上去,理财周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不及定期发行的理财产品,但是理财周计划采用了特定时间扣款和本息返还,还可以连续滚动投资,大大节省了资金的“在途时间”,长期来看,实际收益率并不低于单独购买某一只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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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融资阳光城样本:银行、信托退出 股票约定式购回隐现
当地产行业拐点的讨论已然成为热点,开发商融资渠道也悄然地发生转换。银行压缩开发贷的趋势早已形成,地产信托对项目判断也更为谨慎,开发商新债主是谁?
以阳光城(000671.SZ)为例,该公司把股权质押融资做到了极致,几乎是车轮式的质押:2011年以来,阳光城共进行了75笔股权质押登记,位列A股上市公司之首。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观察发现,年,阳光城股权质押的质押方(借款人)主要是大型银行和信托公司;2013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和信托逐渐从其股权质押的交易对手中退出,转而替代的是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在这背后更是地产私募或其他资金主导。
值得注意的是,除常规的融资渠道外,阳光城还开创了一种新的地产融资方式——股票约定式购回。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2013年以来,阳光城母公司通过股票约定式购回融资规模约6亿。
地产私募接力
股权质押已成为普遍的融资增信方式,阳光城就是股权质押融资的典型样本。据记者了解,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分别持有阳光城2.6亿股(不含约定购回式交易数量)、2.16亿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4.87%、20.65%,其中24.82%、18.35%的股份为质押股份。即阳光城集团所持股权几乎全部质押出去,东方信隆大部分股权也已质押。此外,康田实业持有阳光城1.65亿股,持股比例为15.78%,其中所持14.55%的股权也质押出去。
东方信隆是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康田实业也是阳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其向金融机构质押的股权融资基本用在阳光城或相关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了阳光城2011年以来的75笔股权质押,质押股东均为上述三家主要股东,累计质押13.27亿股,而上述三家股东合计持有阳光城6.41亿股。也就是说,三年来阳光城大股东所持股份平均被质押过两次。
从质押方(借款人)来看,年上半年的40次质押中,15次为银行质押,主要包括交行、建行、招行、中信等;25次为信托质押,主要包括中融、平安、兴业、中诚、厦门国际、吉林信托等。
日,东方信隆首次把阳光城的股权质押给德邦证券,此后证券公司成为阳光城股权质押方的常客,银行、信托逐渐退出。2013年下半年以来的35笔股权质押中,证券公司占20笔,主要包括华融证券、中信证券、长江证券、东兴证券等。此外,民生加银资产管理公司也在2014年4月底进行了2笔质押融资。
深圳地区一位信托公司人士认为,券商创新业务开展以来,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抢了信托很多业务。尤其是在一些信托公司认为风险较大而放弃的业务上,很多都由它们接力。“阳光城是上市公司,融资主体的资质还比较高,一些更小的开发商由信托转向券商资管或基金子公司进行融资的情况更明显。”
“券商资管有时只是通道,很多项目都是地产私募主导的,一般针对二线城市的小开发商,融资成本基本在20%以上。地产私募直接以有限合伙基金也可以投资,但通过券商资管产品包装后更好卖。” 一位地产私募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在银行、信托渠道收紧后,阳光城也开辟了私募基金的融资方式,诺亚财富旗下的歌斐资产成为其主要输血方。2012年,阳光城与歌斐资产合作推出9亿规模的“歌斐居业1号-阳光城地产基金”。根据双方的合作计划,歌斐资产将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制地产基金,资金规模不超过24亿。
根据“任一项目销售率达90%时回购”的协议约定,2014年6月,阳光城回购了歌斐资产持有的盛阳房地产 48.99%以及厦门置业48.07%股权,回购总价款为5.41亿。
1.28亿股约定式购回融资
阳光城2013年一季报前十大股东中,首次出现了长江证券、银河证券的“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分别位列第四和第五大股东。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自2013年3月底东方信隆与长江证券开展第一笔股票约定式购回融资以来,阳光城母公司通过长江证券、银河证券、华福证券、华泰证券、浙商证券5家券商开展了10笔股票约定式购回融资,8笔期限为1年,1笔为3个月,1笔为4个月,转让证券数量达1.28亿股。
所谓的约定式购回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股票,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的交易行为。
约定式购回融资业务最初由上交所在2011年10月推出,银河、中信、海通证券获得首批业务资格试点;深交所于日开展该业务试点,目前共有75家券商获试点资格。
“约定式购回流程与质押式回购类似,区别在于股权所有权是否发生转让;其性质与融资融券账户类似,区别是融资融券所得资金只能在股票账户中用于购买特定的股票,而约定式购回的融资资金则不限定用途。”中投证券一位融资融券业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般回购的溢价在卖出就约定了,‘假股权真债权’,与时点股价关系不大,相当于券商用自营资金发放抵押贷款;券商自营资金不够时,大部分也是通过场外市场跟银行借或向其他券商做转融资。”
据记者了解,目前约定式购回的期限有7天、14天、21天、1个月、3个月、6个月等多个品种,最长不超过1年。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一般在8%左右,个人客户小额融资成本约9%-10%,大公司大额融资成本则在7%左右,比信托融资的成本要低得多。而融资规模则根据交易股票标的时点市值计算,折算率一般在50%左右。
阳光城上述约定式购回发生在2013年3月到2014年2月,其间股价在每股7-13元区间,按照每股10元和50%的融资折算率计算,阳光城1.28亿股的约定式购回融资规模约为6.4亿。
“如果折算率比较高,到期股价下跌比较厉害,也有些借款方选择放弃购回,相关股权就转由券商处置。有些上市大股东会做高股价,如果小股东这个时候在高位做约定式购回的正回购,股价下跌后很多就放弃逆回购了。” 上述中投证券人士表示。
截至日,阳光城母公司所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所有股份已按照承诺全部购回,甚至多购回3568.5万股股票。
本报记者 钟辉
实习记者 梅亚琪 深圳报道
[责任编辑:地产融资阳光城样本:银行 信托退出股票约定式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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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网
当地产行业拐点的讨论已然成为热点,开发商融资渠道也悄然地发生转换。银行压缩开发贷的趋势早已形成,地产信托对项目判断也更为谨慎,开发商新债主是谁?  以阳光城(000671.SZ)为例,该公司把股权质押...
当地产行业拐点的讨论已然成为热点,开发商融资渠道也悄然地发生转换。银行压缩开发贷的趋势早已形成,地产信托对项目判断也更为谨慎,开发商新债主是谁?  以阳光城(000671.SZ)为例,该公司把股权质押融资做到了极致,几乎是车轮式的质押:2011年以来,阳光城共进行了75笔股权质押登记,位列A股上市公司之首。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观察发现,年,阳光城股权质押的质押方(借款人)主要是大型银行和信托公司;2013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和信托逐渐从其股权质押的交易对手中退出,转而替代的是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在这背后更是地产私募或其他资金主导。  值得注意的是,除常规的融资渠道外,阳光城还开创了一种新的地产融资方式——股票约定式购回。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2013年以来,阳光城母公司通过股票约定式购回融资规模约6亿。房地产开发项目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了阳光城2011年以来的75笔股权质押,质押股东均为上述三家主要股东,累计质押13.27亿股,而上述三家股东合计持有阳光城6.41亿股。也就是说,三年来阳光城大股东所持股份平均被质押过两次。  从质押方(借款人)来看,年上半年的40次质押中,15次为银行质押,主要包括交行、建行、招行、中信等;25次为信托质押,主要包括中融、平安、兴业、中诚、厦门国际、吉林信托等。  日,东方信隆首次把阳光城的股权质押给德邦证券,此后证券公司成为阳光城股权质押方的常客,银行、信托逐渐退出。2013年下半年以来的35笔股权质押中,证券公司占20笔,主要包括华融证券、中信证券、长江证券、东兴证券等。此外,民生加银资产管理公司也在2014年4月底进行了2笔质押融资。  深圳地区一位信托公司人士认为,券商创新业务开展以来,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抢了信托很多业务。尤其是在一些信托公司认为风险较大而放弃的业务上,很多都由它们接力。“阳光城是上市公司,融资主体的资质还比较高,一些更小的开发商由信托转向券商资管或基金子公司进行融资的情况更明显。”  “券商资管有时只是通道,很多项目都是地产私募主导的,一般针对二线城市的小开发商,融资成本基本在20%以上。地产私募直接以有限合伙基金也可以投资,但通过券商资管产品包装后更好卖。” 一位地产私募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在银行、信托渠道收紧后,阳光城也开辟了私募基金的融资方式,诺亚财富旗下的歌斐资产成为其主要输血方。2012年,阳光城与歌斐资产合作推出9亿规模的“歌斐居业1号-阳光城地产基金”。根据双方的合作计划,歌斐资产将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制地产基金,资金规模不超过24亿。  根据“任一项目销售率达90%时回购”的协议约定,2014年6月,阳光城回购了歌斐资产持有的盛阳房地产 48.99%以及厦门置业48.07%股权,回购总价款为5.41亿。华泰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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