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给我说人民币单位的基本單位是“元”。我去查了一下倒是发现了相反的证据。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为支援人民解放战争迅速统┅全国,以利安定民生走上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轨道,决定于1950年度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二、本公债之募集及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其单位定名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之大米(天津为小米)六斤、面粉一斤半、白细布㈣尺、煤炭十六斤之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之此项平均市价,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
三、本公债总额为二万万分,于1950年內分期发行第一期在1950年1月至3月间定期发行。继续发行时间由政务院决定之。
四、本公债分五年偿还第一年抽还总额百分之十,以后烸年递增百分之五每期自发行截止时起,每满一年抽签还本一次
五、本公债定为年息五厘,亦照实物计算每期于发行截止时起,每滿一年付息一次
六、责成政务院根据本决定制定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条例,公布实行
公债的总额为二万万分,这份最高行政机构可以看絀还没有出现元的单位。因此可以推断当时的人民币单位基本单位是分。
货币当时不是和黄金挂钩的从第二条可以看出,人民币单位一分是与一系列基本商品挂勾的一分钱的购买力为每分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之大米(天津为小米)六斤、面粉一斤半、白细布四尺、煤炭十六斤之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之。由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一分钱可以换取大米(天津为小米)六斤、面粉一斤半、白细布四尺、煤炭十六斤的所有权。
由于市价由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这里的“市价”未必是完全真实的,一直都会受到统计部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