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勤编去地税部门哪个部门好

行政部门的事业工勤编制的工作,我是去还是不去呢?_百度知道
行政部门的事业工勤编制的工作,我是去还是不去呢?
我现在犹豫不决是去还是不去呢我是农村人,文化水平就是普通高中!还有事业在编和工勤在编有什么区别?孰好孰坏啊?谢谢了,30岁了,最近有亲戚有个行政部门的事业工勤编制的指标?而且3年已签合同保险吗,现在都是3年一签合同,工资不高?别钱花了就上了3年班~~~谢谢告知
提问者采纳
进事业单位肯定比企业单位稳定一些,干好了,建议你不要放弃这个机会,也有可能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或提升到干部岗位,关键是要看你是否努力工作和学习技能的提高,干部和工勤岗位都需要签订合同,现在事业单位改革
不好意思,弄错了,他们又告诉我是行政事业编制,就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就是没有警衔,但是证件什么的都有!还是去吧!您说呢?
更应抓住这个机会,现在社会竞争越来越厉害,好工作会更难找,所以不要犹豫了,过了这村就没那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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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去了,然后好好补回一个文凭,一般签订三年还会继续的。
去吧,虽然不高工资但保险,一般有编制单位是不会开除的,只有人事局有这权利,你应该是事业中的工勤编制。区别就是你没有干部身份,只能走工人,将来有个成人教育专或本 有机会聘任到管理或者技术岗位,就是事业干部岗了
不好意思,弄错了,他们又告诉我是行政事业编制,就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就是没有警衔,但是证件什么的都有!还是去吧!您说呢?
不是协警 当然去了 档案走趟人事局不容易呀
他说参公,也就是行政事业编制不用签合同,就是和公务员一样,签的5张单子,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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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全区地方税务系统人员编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时间:日文号:内机编办发[1997]2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中共中央[1993]7号)、自治区党委(内党发[1994]8号)文件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中编办发[1996]10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核定全区地方税务系统人员编制工作,现将核编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编的指导思想。核定全区地税系统人员编制,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明确编制性质,统一制定核编标准,统筹兼顾,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数额,实行定编定员。要规范地方税务所设置。同时,调整人员结构,充实基层征管力量,严格招待人员编制管理规定,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确保各项税收任务的完成。
二、编制性质与适用范围。这次核定的人员编制分为地税机关行政编制、地方税务所行政编制、后勤编制,各级地税机关、地方税务所原使用的种类编制一律核销。地税机关行政编制适用于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地税机关的工作人员。地方税务所行政编制适用于旗县(市区)地方税务所、各级征收分局、稽查分局和涉外分局的工作人员(含1994年国税、地税分设时并主上述机构的农税人员)。后勤编制适用于全区地方税务所、盟市征收(稽查)分局的后勤人员。上述编制均不包括各地聘用的协税人员、助征人员、临时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群团的各类人员。
  三、核编标准。地税机关行政编制参照盟市、旗县(市、区)的分类核定人员编制。地方税务所行政编制以各盟市1996年的工商企业户、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数、乡镇个数、税收任务、地方税务所个数、土地面积、人口数量等指标因素,按加权值系数计算的方法,测算出各盟市的人员编制,同时兼顾在职人员的实际状况,进行适当平衡调整,核定各地方税务所的人员编制(人员编制分配数见附表)。
  四、核编方法。这次达的全区地方税务系统人员编制由各盟市地税局严格按编制适用范围和编制数额使用分配,编制使用分配方案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地税局审批后实施。
  五、实行公务员管理。这次核编后,全区地税各级行政机关(含征收分局、稽查分局和地税所)除工勤人员以外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要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科学设置职位,制定职位说明书,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工作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现有地税干部,依据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按照内政发[号文件规定,完成向公务员过渡。今后,需要补充公务员的,要在行政编制数内,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有计划地通过公开考试录用的方式进行。
  六、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根据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盟市地方税务局为正处级,满洲里市地方税务局为副处级,各旗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为正产级,地方科务所为股级,各盟市征收(涉外、稽查)分局为科级,各旗县(市、区)征收(涉外、稽查)分局为股级。除阿盟、乌海、满洲里市以外10个盟市地方税务局设局长(正处级)1名,副局长(副处级)3名(不含纪检组长),阿盟、乌每市地税局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不含纪检组长);满洲里市地税局设局长1名(副处级)。&&
  七、核编要求。核定全区地方税务系统人员编制,是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税务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地税部门在核编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要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严禁超编制数额分配或改变编制适用范围;要按规定妥善处理不能列编人员,对需分流人员和未纳入行政编制的人员应做好思想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核编工作顺利进行和人员平衡过渡。核编工作在1998年6月底前完成,核编工作结束后,各盟市地税局要写出专题报告,报自治区编委办公室、自治区人事厅和自治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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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
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税局、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及派出机构,省税校,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3]33号)以及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2" month="4" year="年4月22日&&&&&&&&&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
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13]33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部,省直各单位人事处、中央驻闽单位人事部门:
&&& 为贯彻落实全省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和《福建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一2020)》,继续积极稳妥地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1、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勤人员。
&2、与上述用人单位签订派遣(聘用)合同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申报条件
&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且按省公务员局规定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的工勤人员或派遣(聘用)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按岗位报名参加升级考核。申报条件如下:
&&& 1、新入编在岗的工勤人员或派遣(聘用)人员,应申报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初级工考核。
&&& 2、在本工种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的;或工作年限满十年且已取得本工种初级工资格的,可申报本工种中级工的考核。
&& 3、在本工种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的;或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且已取得本工种中级工资格的,可申报本工种高级工的考核。
&&& 4、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技师课程班结业)的;或在本工种岗位上工作年限满二十五年,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且已取得本工种高级工资格的,可申报本工种技师的考核。
(二)免试条件。
凡符合申报条件,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相应科目:
1、在现工种等级岗位期间,获得省、部级技能比赛前三名或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可免《技能实操》科目。&&& 2、在现工种等级岗位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可免《公共课程》科目。
&&& 3、凡男性满57周岁、女性满47周岁,在本工种等级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十年,并在近五年内获得所在单位两次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年度考核优秀的,申报初级、中级和高级时,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免《公共课程》科目。
&&& (三)上述申报及免试条件中,有关年限以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种岗位归并或分解等原因,原从事工种年限与现从事工种年限可合并计算;转岗等其他原因取得的工种等级年限不合并计算。
& 三、认定审核
& (一)已取得部队或人社部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退伍军人或随军家属,退伍前或转入地方工作前持证服务满五年的,经用人单位申报,设区市工考办核实后,报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考办)审核认定;持证服务不满五年的,应参加本工种等级《公共课程》的考试,技师等级的还应参加评审答辩。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转岗到技能岗位且身份转移按工勤系列管理的人员,认定办法如下:&&& 1、原聘用在管理岗位或原属专业技术身份且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职务的与技能等级系列不相同的,可根据工作年限按照下列条件报考:
(1)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可申报现从事工种岗位中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可申报现从事工种岗位高级工的考核。
2、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聘用的,且与报考工种等级系列相同的可免试《专业理论》和《公共课程》两个科目,应考《技能实操》科目:
(1)取得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的,可参加相同的工种中级工的考核;取得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的,可参加相同的工种高级工的考核。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的,可参加相同的工种技师的考核及评审。
&(3)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的,可参加相同的工种高级技师的评审。
四、考核方式
&1、2013年继续实行滚动考核管理,即报考技能等级考核在连续两年期限内完成三个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颁发工种等级资格证书;技师等级还应通过评审答辩,合格的方可取得技师等级资格。2012年度符合申报条件未考核通过的,可继续申报原工种等级未合格的目。
2、凡符合免试条件的,不实行滚动考核管理。2012年度符合免试条件未考核通过的,须重新申报审核。
五、报考方式
(一)网络报名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原则上四月份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办公室网站(http://gk./),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并按流程填报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准确;虚假的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1、2013年新报考的人员,首先应在网上填写好考生个人信息,并下载打印《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等级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等),到省工考办或所辖设区市公务员局工考办资格审核。
2、2012年已报考的考生,应修订有关考核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省工考办或所辖设区市公务员局工考办报备。
3、符合免试条件的和认定考核的报考人员,应在网上填写好考生个人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连同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和有关免试证件,经所辖设区市公务员局工考办核实后,报省工考办资格审核。
4、省直、中央驻闽单位的报考人员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原则上应在省工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已下放审批权限的垂管单位,可在所在地设区市公务员局工考办进行资格审核。
&(三)缴费标准
经资格审核确认后,报考人员可在省工考办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闽价费〔2012〕40号文批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后,收取报考审核服务费每人每次80元,《公共课程》考试费每人每次40元,《专业理论》考试费每人每次40元;《技能实操》考核按各工种等级A、B、c类标准收取技能考核鉴定费。
六、工种等级调整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人社部公告〔2012〕1号)的要求,并经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地市意见,2013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升级考核在2012年升级考核确定的工种等级基础上,对部分工种名称及等级作适当的调整。具体为:
(一)新增枪械保管员工种,工种等级开设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凡在县(市、区)级人武部门从事枪械保管工作的工勤人员,原报考商品购销保管员工种的可直接按报考条件申报。原报考其他工种系列的,经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
(二)新增城市管理人员,工种等级开设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凡在城管执法部门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工勤人员,原报考文秘资料员工种的可直接按报考条件申报。
(三)更改文秘资料员工种名称为行政事务人员。行政事务人员特指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综合事务性工作的工勤人员,应具备接待、收发、计算机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等综合技能知识。工种等级不变。
(四)更改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工种名称为计算机操作员,工种等级增设技师(二级)。
(五)更改内看守工种名称为治安保卫人员(保卫工),增设工种等级技师(二级)。
(六)分解特岗护理员工种,划分为孤残儿童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工种等级开设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原报考特岗护理员工种等级工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岗位工作需要,按报考条件选择孤残儿童护理员或养老护理员工种申报。
(七)水利行业原开设的水利工、闸门水保工、水利电力工等3个工种,调整为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水文勘测工、水利泵站闸门运行工、水土保持工、水利电力工等5个工种,工种等级不变。原水利工分解为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和水文勘测工,闸门水保工分解为水利泵站闸门运行工和水土保持工,水利电力工不变;凡原报考水利工、闸门水保工工种等级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岗位工作需要,按报考条件选择合适的工种申报。
(八)增设放映员工种等级。增设后的等级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二级)。
七、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设置三门科目:《公共课程》、《专业理论》和《技能实操》,其中《公共课程》、《专业理论》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技能实操》采取现场实际操作考核和纸质开卷考试两种形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_GB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笔试部分仍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在设区市就地参加考试。笔试部分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星期六)。
技能现场实操考核原则上安排7&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省工考办另行通知。
&(三)考试题型及分值
&初、中、高级《公共课程》和,《专业理论》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题量120题总分100分;技师《公共课程》和《专业理论》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题量140题总分100分;《技能实操》纸质开卷考试的采用主观题形式作答。
八、证书发放
凡初级、中级、高级技能考核合格的,技师考核且通过评审答辩合格的,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相应工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
省直、中央驻闽单位人事部门可于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后到福建省公务员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领取证书(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专家服务中心二楼,省体育中心东门对面,省地矿局所处路口右转100米),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工考办和平潭实验区管委会人事部门负责辖区内的证书发放。
九、聘用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技能升级考核工作要与岗位聘用有机结合,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
十、其他事项
1、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职务)升级考核工作关乎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政策纪律,规范审核制度,树立服务意识,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职务)升级考核的文件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省工考办联系,联系电话: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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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地税局突出四个环节规范工勤聘用人员管理
发布时间: 日 14:54:00
&&来源: 省地税局人事处、十堰市地税局&作者:&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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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工人身份人员和派遣员工的管理,十堰市地税局按照省局党组规定,在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和调整规范的基础上,突出四个环节,将全系统工勤聘用人员管理逐步纳入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目前全市地税系统共有工人身份的正式人员119名,删除电子档案人员20人,通过劳动中介机构劳务派遣人员95名(含托管复退战士)。
  一、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市局采取以会代训、办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公务员法》、《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在系统内统一思想,使干部职工认识到,清理执法岗位上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和规范工勤岗位用工管理,是地税部门正确行使职责的需要,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法律素质,运用法律法规来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二、固定岗位,优化资源整合。市局把对工人身份人员的管理和岗位的设置列入党组议事日程,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其思想顾虑,对在公务员登记中登记为工人身份的19人全部调整到非执法岗位。同时针对工人身份人员的个人能力、素质、特长等,强化技能培训,增强其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优化工作岗位流程,合理搭配各征管单位公务员和工人身份人员的比例,使工人身份人员能够在内勤、服务等综合岗位上发挥出最佳效应。
  三、完善制度,规范用工程序。根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聘用人员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原有派遣员工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十堰市地税系统派遣员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在劳动关系上,实行用工单位(包括市局和各县地税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用工管理上,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考核内容,实行对派遣员工一月一考核制度,如实填写《派遣员工考核表》,报人事部门审核、局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向派遣公司划拨工资、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
  四、加强监督,做好后续管理。针对年初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中,查出基层单位存在工人身份人员协助征收的问题,市局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组织原则性做好工勤人员管理工作,严格区分执法岗位和工勤岗位的界限,严禁工勤人员从事执法岗位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局每季度的工作巡视和绩效考核,在全系统形成工勤人员管理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事部门具体承办,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          
&&&&&摄影:
&&&&&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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