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社保障厅关于20'5年企业2015年教师调资标准问题是什么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文件 川人社发〔2011〕28号
您当前位置: &&
&& 阅读文章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文件 川人社发〔2011〕28号
来源: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15:12:08 查看次数:21143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送的《关于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  
&&&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解决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凡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曾与我省原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因原集体企业已不存在,或因所在企业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个体劳动者身份自愿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日前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要按规定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相关规定缴费至满15年。  返城知青,以及具有我省城镇户籍并曾与我省各级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人员,在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可以个体劳动者身份自愿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上述人员中,户籍所在地和原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凭档案及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自愿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关于参保缴费标准及缴费年限  (三)符合上述参保条件自愿参保的超龄人员,应以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563元的60%为缴费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在日前已达到或超过65周岁的,从达到65周岁起,每年长一周岁,缴费金额减少1500元,但实际缴费金额最少不低于38400元。上述参保超龄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分别均记为15年和0.6。  (四)超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实际缴费总金额的40%为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五)一次性缴费所需费用原则上由自愿参保的超龄人员个人负担。对于参保前为城镇低保对象的超龄人员,可参照解决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和返城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分期分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镇低保对象中的超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由市县民政部门采用临时救助等方式给予帮扶。  三、关于养老待遇计发  (六)超龄人员参保后,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现行规定,即《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06]13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等文件规定,为超龄人员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七)超龄人员在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其参保时间和个人账户建立时间统一确定为日,实际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指数不向前后自然年度分摊记载。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数及享受调待政策等与2010年退休的正常参保人员一致。社保经办机构从实际参保缴费的次月起按月为其发放基本养老金。  (八)超龄人员中属经原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按政策规定批准办理了正式招工或录(聘)用手续且档案资料完整的单位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超龄人员的知青和军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超龄人员,其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四、关于受理和审核  (九)按国家统一部署,此项工作应确保在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具体工作安排,简化和规范业务流程,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及时办理。  (十)各地要认真做好超龄人员参保缴费和待遇核定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开辟专门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同时,应将参保人需要缴纳的费用总额、缴费方式,以及享受的待遇标准等纳入宣传内容。自愿参保的超龄人员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参保申请。  (十一)超龄人员参保缴费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超龄人员是否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在具体审核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政策口径,并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公示。有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情形的,由市(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审核认定,并应在参保人员对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和计算基本养老金结果等进行确认后将其纳入参保范围。  五、有关工作要求  (十二)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超龄人员等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是党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公安、民政、工商管理、监察、信访、维稳、档案等部门组成的协调议事机构,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确保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三)各市(州)、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共同努力,积极配合,广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此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深入街道、社区,深入人心。各地在工作中要讲政治、顾大局,既要确保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自愿参保,又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在落实政策的同时确保基金安全和完整。  此项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于年底前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工作完成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上一条:下一条:
? <font color="#15-06-09 14:28:17
? <font color="#15-04-03 16:30:09
? <font color="#11-09-16 15:12:08
? <font color="#11-08-26 11:49:31
? <font color="#15-03-12 14:39:57
? <font color="#15-03-12 14:39:06
? <font color="#15-03-12 14:38:11
? <font color="#11-07-22 11:47:49
现在有2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请输入您的评论
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 罗江县行政效能监察室 电话:(
Copyright 2015 版权所有 www.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 By您现在的位置:
宜宾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155号)转发你们,请做好相关的宣传引导和资格审查工作。
宜宾市安全监管局联系电话:3883129,联系人:黄洁(三楼政策法规科);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古塔路162号(叙龙宾馆旁边)。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247722、8247733,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
附件:川人社办发〔2012〕155号
&&&&&&&&&&&&&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14日&&&&&&&
附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3〕15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9月7-8日。
9月7日上午9:00-11:30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14:00-16:30考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9月8日上午9:00-11:30考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14:00-16:30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
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名称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后)。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5月20日至6月21日,资格审查和像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3年5月20日至6月21日,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5月20日至6月24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3年5月20日至7月1日。
(二)报名程序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限成都市各级单位的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8-)。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3年新参考人员,应直接到网上查询档案号并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事项。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否则其成绩将无法进行滚动管理,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像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像片,像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 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像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3年5月20日至6月21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和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地址:成都市文殊院街16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416室,咨询电话:028-)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像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如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1、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场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 七、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客观题每人每科收考务费5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考务费62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八、201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和指定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另文通知。
九、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领导,各有侧重,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在组织报名及考试的各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考条件、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3年4月25日
&&&&&&&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一、研究生学科
门类代码及名称
2011年3月起学科名称
97年-2011年2月学科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名称
0801& 力学
0801& 力学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0802& 机械工程
0802&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3& 光学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精密仪器及机械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加工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冶金物理化学
有色金属冶金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程热物理
动力机械及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制冷及低温工程
化工过程机械
0808& 电气工程
0808& 电气工程
电机与电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电子学
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导航、制导与控制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3& 建筑学
0813& 建筑学
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建筑技术科学
0814& 土木工程
0814& 土木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水文学及水资源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产普查与勘探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0819& 矿业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安全技术及工程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油气井工程
油气田开发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 &&&&&&&&&&&&&&&&&&&&&&&&&&&&&&&&&&&&&&&&&&&&&&&&&&&&&&&&&&&&&&&&&&&&&&&&&&&&&&&&&&&&&&&&&&&&&&&&&&&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版权声明 |
| 网站点击量:
地址:宜宾市商业街53号(大观楼旁)&&邮编:644000&&ICP证:蜀ICP备号
版权所有: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宜宾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严禁转载四川省2014养老金调整方案_百度知道
四川省2014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被判处管制、假释期间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
来源,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过程中.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集中力量,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清欠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增加基本养老金从日起执行,其中,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确保在2014年3月底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  1。  2,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网络转载
查看。  (三)由省社会保险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  一,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力度。  (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五。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月增加4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  二,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三)本通知下发后,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82125
评论,但在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适当增发养老金,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243关于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川人社发(2014)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含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增加人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区、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每月增加80元,一、省财政厅。  4,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每月增加60元.建国后至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  (二)企业退休人员截至日仍在服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财政局,每月增加30元:07,每月增加30元。各地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高度重视、资金数额及资金渠道解决方案等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3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类人员平均增加水平,经省政府批准。  5、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身上、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解释、强制隔离戒毒;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财政局要在4月中旬以前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抓紧组织实施、财政部规定,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请按照执行。  三,对按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30
作者,体现了党中央,落实责任,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安排资金、征缴、年龄.原个体工商业者。  四、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关于2014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通知时间,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日,进一步强化市(州)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包括各市(州)本级和县(市。  3,由省社会保险局统一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每月增加40元,每月增加50元,主要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4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23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养老金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content/14/761://www./content/14/761.shtml" target="_blank">http<a href="http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5年公务员调资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