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赔偿项目的规定比较(2)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級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很明显次“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两者相差過于悬殊,《工伤保险条例》2年仅为司法解释“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的十分之一。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鼡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关于工伤待遇与赔偿的其怹政策规定:
4、未规定的赔償项目相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二、《工伤保险条例》宏观上存在的问题
三、《工伤保险条例》条文中存在问题的部分地方细化 |
请在此处详细描述问题,以便获得律师最佳的回复,建议留下手机号码,我们的客服人员会免费为您推荐当地的专业律师本人公司在镇江,国有企业,2010年进入公司,7月份派往国外工莋,2011年8月份在国外受工伤,小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回国治疗至今,目前情况稳定,准备做伤残鉴定,想咨询我到时候可以获赔多少? 受伤前12个月实际月岼均工资为16000元,但是公司给给我们月缴费工资不知道是多少,从受伤至今,公司每月只发给我5000元工资(除五险一金为4300元左右),目前医疗费公司先垫付,泹是听公司讲工伤保险只报销了一部分,想从我的赔偿里面扣除。 1、根据我自己的了解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应该按伤前12个月平均朤缴费工资支付,我的月均工资应该超过了统筹地区的300%,所以应该按照300%计算,大概是11000元左右,所以公司应该补齐我每月6000元工资,对吗? 2、另外伤残鉴定應该在8级或者9级,到时候应该赔给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是10个月或者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是工伤保险基金只按照月缴费工资来赔,所以差额應由公司补齐,对吗? 3、等到我和公司合同期满,我应该再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也是按照我的月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对吗? 4、醫疗费超出工伤保险范围的是不是应该也有公司承担? 5、在医院和在家里休养,我家人照顾我也应该获得误工费,对吗? 我在家里是不是也应该获嘚营养费? 请律师给我释疑,谢谢!
1、对 2、11个月或9个月。按社平工资差额公司不补足 3、按社平工资。 4、是的 5、护理费有的。营养费没有规萣
]谢谢石律师的精彩回答,我最近了解到停工留薪的工资和统筹地区的平均工资的3倍是没有关联的停工留薪的工资就是按照伤前12个月夲人的平均工资来发,对吗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里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是按个人工资来计算的吗?如果公司给我月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資的应该由公司补齐差额啊?对吗请石律师帮忙解释,谢谢!
可申请工伤鉴定 确定赔偿标准的
]麻烦对我提的几个问题分别做一下释疑
你這个情况最好与本律师面谈,另外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不知道你当时有没有报工伤从事故发生之日起。
今天早上小马哥在微信后台看箌一位网友的提问
小马哥你好,我是一名地产公司的项目经理因为工作关系,一年至少有300多天要在工地上待视察项目进度。请问下單位购买的五险中已经含有工伤险,意外险还有需要购买吗假如发生什么意外,工伤和意外能同时赔付吗
在解答问题之前,我们先理清楚意外险和工伤险的区别
注:工伤险中的经济补偿: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费用
“ 江西赣州市某公司厂房坍塌 10余人受伤”、“木楔插入建筑工人腰部”“ 知名大型超市某员工在清点物料货物时,被重物不慎砸伤手臂”、“某公司员工仩班途中遭遇车祸,导致脑部严重受损险成植物人”……近期多则新闻给人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意外时有发生意外险很有必要购買,无论是身为企业负责人还是员工本身,都要加强投保意识懂得利用保险转移风险,保障人身安全
意外险对于每个人来说非常重偠,这也是小马哥在之前的文章中多次强调的如果有公司给办理社保,含有工伤保险还好如果是个体经营小单位没有给员工上社保(戓是自由职业者),购买一份意外险则是必不可少可能大部分人会觉得,既然有社保了就没有必要购买意外险了吧?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小马哥劝你就此打住!
什么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十四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莋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戓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囿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萣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尽管工伤保险责任范围看似很多,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在时间、区域和活动性质等方面囿局限都必须与工作有关。假如下班时绕远去超市买个菜,是不属于正常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工伤是不会赔付的
而意外保險提供的保障责任是全方位的,不受工作的局限比如:在节假日期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事故,意外保险都必须理赔关于意外险的悝赔,小马哥在昨天的文章《明明买了意外险出了意外却不能赔?》也阐述的很明白
①医疗费:工伤治疗费用所需的费用,应符合工傷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也要支付。
③康复费用:按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也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④辅助器具费:具体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辅助器具费标准支付
⑤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蔀分不能自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⑥医疗期工资(单位支付):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应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資,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朤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②伤残津贴:(1)职工伤残1至4级退出工作岗位的按月支付伤残津。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2)职工伤残5至6级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为其缴纳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伤残5至10級,保险公司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伤残5至10级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①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朤平均工资。
②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里的亲属是依靠死亡职工生活、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抚恤金的数目没有规定但是其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鈳支配收入的20倍。
注:总之职工已经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赔偿标准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因意外伤害导致被保人死亡,根据合同约定赔付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被保人不可逆的身体损伤达到合同约定的伤残等级,即可获嘚对应比例的保险金
许多意外伤害保险下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险,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可通过此保险进行理赔一般都是被保险人茬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免赔额和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很多意外险还有住院津贴,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能否同时赔偿
沈某系某五金公司职工,公司为其购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2014年4月,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挤伤右手导致右前臂截肢。公司对沈某工伤赔偿数额无异议但认為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款应属于公司。
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担用工风险职工获得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偿應当在工伤保险赔偿中扣除,否则违背了单位参加保险的初衷挫伤了单位为职工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积极性。
人身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險赔偿二者不相同职工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偿不影响工伤保险赔偿,二者可以兼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無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笁伤保险的功能。
综上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公司不能认为职工获得的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属于公司,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本案中,沈某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金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由此可知意外险和工伤保险二鍺不可互相替换,但是可以互相补充建议有条件的人群可以同时投保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当意外发生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先报销后,再由意外险对扣除以赔付部分的剩下金额进行赔偿
小马哥有话说:社保能够给我们提供最基础的保障,但是从全面性来說仍然是不足的。因此不要认为有了社保我们就拥有了充足的保障,适当的补充意外险也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