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督促企业信息公示年报参加企业信息公示年报年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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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工商局五措并举全力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应城市工商局认真履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截止12月30日,全市已有2365户企业完成2013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年报率达73.52%。
一是提高认识强责任。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从“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该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加快培训提能力。该局采取各种学习方式,及时组织工商所相关人员学熟弄通年报知识及操作专项业务,对如何通过网络自主公示股东出资信息和申报企业年度报告进行了现场演示,对不懂的单独辅导,确保全面掌握操作方法。在抓好系统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把企业培训作为重点,认真解答咨询,深入解读内容,使企业明确其所承担的信息公示责任,全面了解信息公示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好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三是扩大宣传促共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使企业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要求和操作方法,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不良后果,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同时,采取在办事窗口张贴通知、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上门通知等方法进行宣传,提高企业知晓率。
四是加强指导保质量。该局采取公布咨询电话、预约上门指导等方式,指导企业按规范流程操作,提高信息公示的完备性和及时性。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身份信息比对错误、登录不顺利等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能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收集汇总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对企业反映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修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涉及系统升级、数据大集中造成的信息重复或错误,及时组织修改完善,确保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操作顺利。
五是强化领导抓落实。对企业年报工作,该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上阵主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动员全员全面抓,确保工作落实。市局分管领导和注册分局加强督办检查,针对不同企业类型细化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积极到基层检查督办、定期通报进度,促进工作的平衡开展。&&&&您的位置&& >> 全部公告 >> 列表
关于2013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的公告
发布人:admin&&发布时间: 8: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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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核情况通报
年报监管是我会贯彻落实“国九条”相关要求、加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抓手,其中上半年以年报审核为主,下半年以年报现场检查为主。截至日,2013年年报审核工作已全面完成。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快速反应、严肃查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解决信息披露不规范、会计处理不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超期承诺未履行等问题,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年报审核情况
按照我会监管要求,沪深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具体情况实施年报审核,三年内每家公司至少应审核一次;我会派出机构结合监管情况选取合理比例的公司年报进行重点审核;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视情况选取适当比例的公司年报进行审核。
今年沪深交易所共完成了2018家公司的年报审核,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对公司经营业绩、会计处理、“三会”运作、内部控制、现金分红、承诺履行等事项进行了关注,同时首次试行公开了180余家公司的年报问询情况,加大监管公开力度;我会派出机构对775家公司的年报进行了重点审核;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选取了8家公司年报进行审核;我会会计监管部门抽样审阅了415家公司的年报、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二、年报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今年是年报直通披露的第一年,从年报审核情况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信息披露不规范
部分公司年报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如数据单位错误、报表项目列报不当、披露前后不一致、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彻底;信息披露直通车后,部分公司因工作失误、把关不严等原因而多次“打补丁”或修正;部分内容未按规定充分披露,如订单情况、控股股东经营状况、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研发支出;部分公司重大合同、诉讼、质押担保、政府补助等信息未按要求临时披露,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部分公司业绩预告不慎重,与年报数据差异较大,误导投资者;部分公司内部控制披露不规范、不充分,内控评价范围表述不正确,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参差不齐,评价结论和审计意见不恰当;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披露质量仍需提高,如公司业务模式、行业趋势、风险揭示、会计政策等需进一步提高针对性。
(二)财务会计披露事项存疑
部分公司债务重组确认依据、重大会计估计适当性、基于评估增值的公允价值调整存疑,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辨认、合并范围适当性有待商榷;资产减值、坏账准备、折旧、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等计提依据不充分,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标准不明确;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司仍占一定比例,核算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差错更正的合理性仍需商榷;部分公司会计政策未明确诸如金融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量化标准、成本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部分新业务如手游、网游收入确认合规性存疑;部分公司未按要求披露与政府补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分步处置子公司、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等相关的信息。
(三)其他披露事项存在不规范
部分公司存在高管违规兼职、违规修改公司章程等现象;部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仍然存在,如为控股股东垫付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此外,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超期承诺未履行或承诺不规范等行为。
三、采取的监管措施
针对年报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沪深交易所已采取下发监管函、要求更正或补充公告、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等自律监管措施2566项,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46家次;我会派出机构已采取监管谈话、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30项,移送立案11家次;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已提请派出机构对4家公司现场检查,对其他关注事项采取问询、要求解释说明、中介机构专项核查等措施进一步落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年报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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