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普法宣传标语宣讲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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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动员组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全省“两个率先”大局和“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工作目标,确保完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的任务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奋力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的意见》,把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为江苏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根本任务,与时俱进丰富了“两个率先”的目标内涵,确立了更高的工作追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法治是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立足法制宣传职能任务,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开辟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境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明确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生动实践,加快“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是省委提出的目标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江苏建设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居于基础和先导的重要地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断、新部署、新任务,抓住机遇,履职尽责,努力把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奋力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为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突出了重点、提出了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明确新目标、落实新要求,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提高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成效。
二、紧贴江苏“两个率先”生动实践,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着眼增创江苏科学发展新优势,紧贴“两个率先”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目标要求,确保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是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极其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紧贴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突出宣传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升级、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和管理、农村改革和城乡统筹发展、国际经济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凝聚改革共识,激发变革活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行为规范性、过程持续性和结果可靠性,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要进一步丰富载体、拓展渠道,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积极开展服务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等专项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帮助不同层次的对象掌握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在精神,培养市场主体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水平,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确保经济安全奠定法治基础。
二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正当程序和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意识教育,不断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司法良知、提高司法能力,不断推动各级司法机关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要继续深化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效应,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非公有制领域延伸发展,引导全省干部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和维护合法权益,不断夯实法治江苏建设根基。
三要紧紧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期盼,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为工作的切入点,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以法律意识为核心的社会认同感,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动力,强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性,促进各级政府和广大公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要统筹协调多方资源,建立法制宣传与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部门的情况通报制度,强化信息获取能力,围绕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轨迹,适时调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方向和宣教形式,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尤其要针对不同矛盾纠纷的症结和脉络,加强针对性的法律宣传,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要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生态环境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律知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类培训内容之中,建立完善全省企业学法用法评估体系,健全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对各级、各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促使他们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企业法人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预防和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服务和推进美丽江苏建设。
五要紧紧围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切实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巩固优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登记和学法用法通报等制度,坚持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和完善述职述廉述法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常态性、整体性和导向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法治的本质属性,高度重视法治的基础作用,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由习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办事转变。
六要紧紧围绕提高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全体公民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自觉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正确对待处理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七要紧紧围绕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要全面深入实施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五大行动”,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使社会主义法治内化为全民的思维习惯、外化为全民的行为习惯。把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创新“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强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优质化,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形式多样化,推动各类媒体提高法治文化传播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为全社会提供优质均等便捷的法治文化公共服务。确保2015年市县建有场馆,镇街建有中心、村居建有站点。
三、准确把握时代发展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主动地做好各方面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致力工作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善于发现利用整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面挖掘自身潜力,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活动的互动性、参与性,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层次性、针对性,努力形成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法制宣传品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抓龙头带重点,以重点带全面,努力形成“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动公务员学法用法,抓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带动青少年学法用法,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带动企业职工学法用法,抓‘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带动农民学法用法,抓农民工学法用法带动流动人口学法用法”的“五抓五带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生动局面。不断创新工作形式,进一步适应开放、动态、信息化社会环境,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传播优势,充分利用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建设、党员远程教育等平台优势,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在实践中提升法律素养,提高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优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长效机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形成适应需求、全面覆盖、职责明确、整体互动、富有活力的“法律六进”工作格局。
二要汇聚工作合力。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切实找准法制宣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中心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和期盼点,努力提高呼应大局、服务中心的针对性,满足不同受众需求的针对性,进一步彰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优势和作用。坚持以目标化管理为导向、项目化管理为方法、信息化管理为手段,综合运用扶持奖励、责任分解、监测评估等形式,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资源共享的法制宣传教育互动联动机制,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水平,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对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大学生村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团体、法制宣传联络员队伍的培训、管理和工作指导,鼓励和支持学习法律、研究法律、从事法律职业和立志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各界人士,积极投身法制宣传教育实践,进一步壮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集聚规模优势。
三要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协调力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整体思路和全局部署,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考评范围,优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强化考评促进。全面落实经费保障,善于争取专项资金,确保本级财政普法经费逐年增加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提高经费集约化使用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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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现场 
  近日,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郑州召开。会上,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满仓就推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四个河南”建设发表讲话;省普法教育办公室主任、司法厅厅长王文海作了关于“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报告;部分成员单位作了交流发言。现将会上相关内容摘登如下,以作借鉴学习。
用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实践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后,又作了重要指示。强调要“科学谋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随即,河南省委提出富强、文明、平安、美丽“四个河南”建设。法治是题中之意、应有之意,“四个河南”建设一个也离不开法治。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坚持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实施“三大国家战略”、建设“四个河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四个河南”建设
  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
  “六五”普法以来,河南省坚持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打造“四个河南”相结合,着眼稳定、着眼发展、着眼民生,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影响河南省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难点问题,积极抓好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打击非法集资、人民调解、平安综治、信访稳定、禁毒、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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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10:54:57市民政局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自查报告 依法治市办:  根据当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当阳市2012年市值部门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当法治办[2012]8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议,并安排工作组对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和牵头落实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如下:  一、组织保障
1、年初就把创建活动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创建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中,与各项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门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相关情况,加快完善制度建设、教育宣传、队伍培训等相关内容。……(新文秘网省略4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套制度,相继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制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民主决策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考评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
3、健全了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时向政府报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为了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党组中心学习组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并针对民政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法律宣传学习活动,宣传学习《婚姻法》、《兵役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收养法》等法规条例,努力营造建设法治民政的良好氛围。
2、由社会福利事务、救灾救济、、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老龄工作、市殡葬管理所等局属单位组成的宣传小组,配合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讲解民政法律法规,同时,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行业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或服务活动。
3、 我局切实加强了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支部、村(居)委会活动室为法治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教育。同时认真制定“12.4”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紧密结合实际,为广大群众提供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殡葬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扩大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效果,我局通过设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播放录音、散发资料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运用民政法律法规及政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法制环境,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按时完成各级法治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上报各种文件资料和简报信息;按照认真订阅了各种法律法规书籍,各种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
近年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建设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我市各行政村的村务、财务 ……(未完,全文共2049字,当前仅显示130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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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淄教法字〔2013〕1号
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淄发〔2013〕8号),深化“法治淄博”建设,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等三个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切入点,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教育相结合,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等“五进”为载体,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干部、师生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增强文明行为意识和依法治校意识,提升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推动“法治淄博”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内容  (一)广泛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程序规范没有例外等观念,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和谐稳定。  (二)广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安全保护条例》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等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三)广泛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规定》、《淄博市老年人优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老年人权益保护知识的认知和普及,让敬老爱老成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自觉行动;完善老龄工作机制,为离退休教职工做好服务,自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广泛深入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争做知礼守法好少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爱国情感培养,健全完善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培养中小学生处事有准则,言行有规范,在日常生活中讲文明、讲礼貌、讲公德。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教育,提高守法觉悟,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以“知礼守法”为主题,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班会、绘制一期板报、开展一次手抄报比赛、观看一部影片、组织一次社会实践。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法制宣传,推进普法教育。强化媒体宣传,利用淄博教育信息网、《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各区县教育网站、各学校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分类宣传,各学校编制“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材料,印发法律安全知识明白纸,提升干部、师生的法律素养。强化集中宣传,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9.9老人节”、“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适时开展安全、法制、尊老敬老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二)强化载体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宣传贯彻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精神,完善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按照《淄博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与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第六批淄博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建设和第一至三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复查工作。增强法律宣传教育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通过法制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教育,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普法教育。与团市委、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公益律师进校园”活动,组织公益律师与学校结对子,到校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将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强化评价考核,推进师德建设。以学习践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淄博市教师“十不准”,修订《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考核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促进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强化体系建设,推进德育工作。扎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淄教发〔2012〕19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德育体系建设。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感恩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传统美德,提升个人品德。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慰问帮扶活动。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家长委员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使其参与德育或为学校提供德育资源。  (五)强化安全管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做好《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作为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成果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开展全市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关爱生命,快乐成长”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评选安全教育优秀案例,将新学期第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放假前一天定位安全教育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市教育局印发文件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1月底,各区县、各单位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3至5月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6至8月集中开展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9至11月集中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按照市“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教育系统“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法科,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调度,并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各区县、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做好本区县、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二)健全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调度活动开展情况;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加强工作联络和协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区县、各单位、学校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评优树先。各区县和学校结合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优秀法制副校长、优秀德育品牌等评选、师德标兵推选及先进学生表彰等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其先进经验,发挥好典型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四)督导考核。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区县和局属各单位、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教育无实效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区县、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于4月10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市“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                                  淄博市教育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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