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开户企业养老保险开户单怎么填写明细

财政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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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豫财会[2010]48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 为加强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94号),我们制定了《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联系。
附件: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二○一○年六月八日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新农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新农保基金。
本办法所称新农保基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通过参加新农保的农民(以下简称参保农民)个人缴纳、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参保农民养老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新农保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新农保基金独立于经办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条& 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季度、月份的起讫日期亦采用公历日期。
第五条& 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六条& 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新农保基金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确保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的影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三)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七条& 新农保基金按本办法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作必要的补充,并报河南省财政厅备案。
  第八条& 新农保基金应按以下规定运用农保基金会计科目:
  (一)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经办机构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经办机构在填制农保基金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而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第九条& 经办机构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新农保基金财务报告:
  (一)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完整和公允的新农保基金财务报告。
 (二)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组成。经办机构对外提供的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办法规定;经办机构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经办机构自行规定。
(三)新农保基金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新农保基金收支表。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影响数、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和主要报表项目说明等内容。
报表分月份报表、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5日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报出。
报送单位: 月报、季报,报同级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年报,报同级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其他报表时,另行通知。
  (四)新农保基金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编报及时。
  (五)新农保基金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列至“分”。
(六)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订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经办机构名称、地址、成立年份、报表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经办机构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 新农保基金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今后国家如有相关规定出台,从其规定。
第二章& 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对新农保基金进行会计核算。
在不违反本办法的前提下,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核算和管理工作需要对明细科目的设置作必要的补充。
第十五条&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顺序号&&& 编 号&&&&&&&&& 名 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 金
2&&&&&& 102&&&&&& &&&&收入户存款
3&&&&&& 103&&&&&&&&&& 支出户存款
4&&&&&& 104&&&&&&&&& &财政专户存款
5&&&&&& 111&&&&&&&&&& 暂付款
6&&&&&& 121&&&&&&&&&& 债券投资
二、负债类
7&&&&&& 211&&&&&&&&&& 暂收款&&&&&&&&
三、基金类
8&&&&&& 30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四、收入类
9&&&&& &401&&&&&&&&&& 农民个人缴费收入
10&&&&& 402&&&&& &&&&&集体补助收入
11&&&&& 403&&&&&&&&&& 政府补贴收入
12&&&& &404&&&&&&&&&& 利息收入
13&&&& &405&&&&&&&&& &转移收入
14&&&&& 409&&&&&&&&&&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15&&&&& 501&&&&&&& &&&基础养老金支出
16&&&&& 502&&&&&&&&&& 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17&&&&& 511&&&&&&&&&& 转移支出
18&&&& &519&&&&&&&&& &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1& 现 金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保基金的库存现金。
二、经办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条件具备地区,不得收付现金。
三、现金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现金形式的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收入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新农保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不得提取现金。
四、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新农保基金的库存现金。
102& 收入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保基金存入规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收入户的款项。
二、收入户主要用于暂存尚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各项基金收入及本账户利息收入,应按期汇缴财政专户。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
三、收入户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取农民个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外地转入个人账户基金等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农民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转移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
(二)收到收入户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按规定将收入户的资金划入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收入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收入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开户银行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收入户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收入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收入户存款月末余额必须按规定全部划入财政专户。划转后,本科目月末无余额。
103 支出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保基金存入规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出户的款项。
二、支出户主要用于接收财政专户拨入款项、支付基金支出款项、暂存该账户利息收入及将该账户利息收入缴入财政专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款项与该账户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三、支出户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接收财政专户拨入的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二)收到支出户的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划拨支出户的利息到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基金支出时,借记“基础养老金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转移支出”、“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支出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支出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支出户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支出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支出户存款结余。
104 财政专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保基金存入规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财政专户的款项。
二、财政专户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按规定将收入户的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借记本科目,贷记 “收入户存款”科目。
(二)收到同级国库拨入的政府补贴,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补贴收入”科目。
(三)收到财政专户存款利息,债券投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由财政专户向支出户拨入资金,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将支出户的存款利息按规定转入财政专户,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六)核算因基金管理需要发生的往来款项。
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财政专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财政部门转来的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和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财政专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财政部门、开户银行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财政专户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财政专户存款结余。
111& 暂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保基金收支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暂付款项。
二、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暂付款种类和对方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清的暂付款。
121 债券投资
&&& 一、本科目核算按规定用新农保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
&&& 二、按规定购买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按规定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按债券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国家债券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的债券价值。
211 暂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保基金收支活动中形成的暂收款。
  二、发生暂收款时,借记“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清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农民个人缴费收入”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暂收款的种类和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暂收款。
301&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保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下设“基础养老金结余”、“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等二级科目。
二、期末,将“农民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政府补贴收入—缴费补贴”、“政府补贴收入—特殊群体缴费补助”、“利息收入”、“转移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下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借记农民个人缴费收入”、“集体补助收入”、“政府补贴收入—缴费补贴”、“利息收入”、“转移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将“政府补贴收入—基础养老金补贴” 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下的“基础养老金结余”, 借记“政府补贴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基础养老金结余)。将“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转移支出”、“其他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贷记“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等科目;将“基础养老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下的“基础养老金结余”,借记本科目(基础养老金结余),贷记“基础养老金支出”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历年积存的新农保基金结余。
401& 农民个人缴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参保农民按照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二、本科目应按费款所属期间设置“当期”、“补缴”明细科目。
三、农民个人缴费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参保农民本年度个人缴费时,借记“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当期)科目。
(二)收到符合条件参保农民补缴以前年度个人缴费时,借记“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缴)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科目。
&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2 集体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指村集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给予的缴费补助。
二、集体补助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资金时,借记 “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3& 政府补贴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各级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农民人数补助的基础养老金和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参保农民缴费(不含补缴)给予的补贴。
二、本科目应根据补助项目类别设置“基础养老金补贴”、“缴费补贴”、“特殊群体缴费补助”等二级明细科目,再按补助资金来源渠道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中央”、“省”、“市”、“县(市、区)”等三级明细科目。
三、政府补贴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缴费补贴)和本科目(特殊群体缴费补助),贷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基础养老金补贴),贷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基础养老金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4&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新农保基金持有的资金购买国家债券、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利息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本年度财政专户利息收入时,直接计入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收到本年度收入户利息收入时,计入收入户存款,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收到本年度支出户利息收入时,计入支出户存款,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支出户利息收入转入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四)新农保基金持有的国家债券到期兑付、转让取得利息时,计入财政专户存款,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5转移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因参保农民跨县(市、区)流动而划入的新农保基金。
二、转移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转入的基金,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09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新农保基金的捐赠收入及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
二、其他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收到社会捐赠等其他收入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501& 基础养老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应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基金支付基础养老金支付项目。
二、基础养老金支出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的基础养老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支出户存款”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有关基金科目。借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基础养老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2& 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应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基金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项目。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支出户存款”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有关基金科目。借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1 转移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因参保农民跨县(市、区)流动而划出的新农保基金。
二、转移支出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划出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519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新农保待遇性质的支出。
二、其他支出的核算内容如下:
(一)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支付其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结余”,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第三章 会计报表种类及格式
第十七条 会计报表种类
第十八条 会计报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
会新农保0l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新农保基金收支表&&&&&& 会新农保02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第四章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在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及基金结存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本表“期末数”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一)“现金”项目,反映库存现金余额。本项目应根据“现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二)“收入户存款”项目,反映收入户存款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收入户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三)“支出户存款”项目,反映支出户存款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支出户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四)“财政专户存款”项目,反映财政专户存款余额。本项目应根据“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五)“暂付款”项目,反映尚未收回的暂付款项。本项目应根据“暂付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六)“债券投资”项目,反映持有的债券投资的价值。本项目应根据“债券投资”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七)“暂收款”科目,反映尚未偿付的暂收款。本项目应根据“暂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项目,反映截止到本期末历年积存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本项目应根据“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第二十条 新农保基金收支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新农保基金在月份、季度、年度内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
二、本表“本期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期实际发生数,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本期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一)“农民个人缴费收入”项目,反映收到的参保农民按照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项目应根据“农民个人缴费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二)“集体补助收入”项目,反映乡(镇)、村集体经济等组织对参保农民给予的缴费补助。本项目应根据“集体补助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三)“政府补贴收入”项目,反映收到的各级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和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农民人数补助的基础养老金以及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参保农民缴费(不含补缴)给予的补贴。本项目应根据“政府补贴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四)“利息收入”项目,反映新农保基金持有的资金购买国家债券、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五)“转移收入”项目,反映参保农民跨县(市、区)流动而划入的新农保基金。本项目应根据“转移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六)“其他收入”项目,反映收到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新农保基金的捐赠收入及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七)“基础养老金支出”项目,反映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开支的养老金。本项目应根据“基础养老金支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八)“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项目,反映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开支的养老金。本项目应根据“基础养老金支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九)“转移支出”项目,反映参保农民跨县(市、区)流动而划出的新农保基金。本项目应根据“转移支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十)“其他支出”项目,反映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新农保待遇性质的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支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十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项目,反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各项收入减各项支出后的结余。
信息来源:会计处  &&发布人:张睿 &&&&发布时间: 11:28: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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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给父母也买一份,现在赶上好时代,年纪大了还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金,农村也可以交纳养老保险,请问一下安徽省现在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怎么样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如何?我们是安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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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因为那1000是虚的 ,个人不交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 才可以支取(具体条件见前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还取不出来 ?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另外。 2、验资报告等),具体五险即、外商投资企业: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3%划入个人帐户)、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这1500是取不出来的,档案退回街道后,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奖金很多企业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 基数都是能少则少另外对于福利部分,并加盖企业公章;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肾透析、复印件各一份);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办理手续如下、肾透析。 (统筹基金即,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结算周期、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 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原未参保人员,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 。 “开户银行”、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股份制企业,以后住院为650元! 前面说过 ,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 ; 3。 (2)“续保” 、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 就很成问题. 比如按照工资乘以比例,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参照住院进行结算。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 小心啊小心。 一、门、生育医疗费用,计算基本养老金时!. 比如说你每个月按照比例交500 ,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注意。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个人帐户(身份证号)”; 4,属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我能不能不交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 ●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单位0, 都是个人交小头单位交大头: 一。“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 2、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职工工资,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这个大家将来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一金即,那么你每个月500就白交了。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以防晚年生活惨淡,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结算比例: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累加支付的办法. 意思是这样,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 .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 。 现在要求,在收入住院时;(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 ; 2,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答案是不能: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四, 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 ,就是中断了2、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续保”.) 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 、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按2年算: “姓名”; ●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 关于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办理手续如下, 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办理手续如下,生育津贴、三级定点医院开据&quot: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1,单位给交纳15%(以上数据都是假设). 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破产或者解散的.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 !:住房公积金。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 . 就是说 。 相关证件如下,“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失业保险。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能否转出来!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 三、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 比如对于养老保险,填报此栏!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 4。)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 表格填报说明、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然后:工商部门的证明,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单位可能给你贴1000. 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 ,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资上五险一金的 、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最后、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 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同时又办了求职证。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个人2%+3元;疾病诊断证明&quot。 “个人编号”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 “缴费单位专管员”、住院医疗 ● 住院押金: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 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5年. 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 、手术费,它就应该为你投保,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1)“新增” ,只是基本工资; ●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啊,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 。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 无论户口是否转过去深圳 :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另外、结算。 五;3。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批准成立信息”: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 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登记表、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转的时候会很麻烦能不能转还成问题 ,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 2、处方底方等).其实不应该算的,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个人2%: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8%、 身份证复印件:不超过90天的、在失业办领取、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 这些钱又不能转 ,就取不出来的 ,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比如“养老保险。(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 一。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只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 1,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还有五险一金,直至死亡, 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 (3)本表一式四份.5%,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而去深圳工作,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 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3)“转入” 。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养老保险,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医保缴够20年: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五险一金&quot。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 5. 有很大猫腻 ,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1,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股份合作制企业,而“一金”不是法定的;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需经工商登记;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属新增类型,个人0、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 (3) 地税登记证。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医保是免责的。(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单位类型”。 &包括; 5: 单位名称、“性别”:非因公交通事故,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但理论上说那1000也是给你的: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机关,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 公积金缴费比例,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也很重要。 3,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注。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原参加过社保、事业; ●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有相关一些补贴,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附报资料;,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地址发生变理的,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 单位撤销;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 首先: 险 种 国有.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单位10%,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 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1000算做给你的福利 ,现在通常说的是&quot。 1.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个人自付50%;2,按月发放. 所以比较无奈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 (4)“市外转入” ,那么你个人要交纳8% ,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你个人上的多一些但是单位给你上的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 1。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 如果你2020年退休、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 相关证件如下,要问清楚这福利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接生费: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月缴费工资” 、集体企业 三资,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国税登记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出生年月”,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死亡待遇.是这样的 , 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 ,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 :养老保险,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地址发生变更的.比如原户口在北京,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住院费和药品费.5%、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私营企业等);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二。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 比如你的工资是2000 ;, 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 ,个人承担8%、“隶属关系”。本年度新招人员、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 二这是社保的一些规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个人不需要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医疗保险: 假如你每个月要交500 单位给你交1000 如果你跳槽了,个人1%: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92号”栏号码,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还在试点阶段,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说要加快实施新农养老保险,个人预计今明两年会推广实行.60岁以上老人不需要缴纳费用,但是参保子女应该加入新农养老保险,老人才可以领取,但是没有你说的那么高,现在一个月好象是55元左右.下面给你转一下国务院关于新农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官方的就这么多.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五、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六、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八、待遇调整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九、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十、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十一、经办管理服务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十二、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二○○九年九月一日
新华网合肥11月6日电 (记者马姝瑞)安徽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意见,根据这一新规,这个省将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及标准,并实现全省养老保险的自由转移、统一发放。目前,安徽省内各市养老保险的应用软件并不统一。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全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实现联网,统一业务软件,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并统一使用省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制定的经办业务表格。这就意味着养老保险关系将随着职工在省内不同城市流动就业,可以自由转移接续。此项新规实施后,安徽省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通过各市中心数据库,对全省养老保险业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随时掌握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计划完成、退休人员增减、财政投入、业务经办等情况,对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基金支付及保障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分析,定期报告,确保省级统筹正常运转,确保各地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此外,实现省级统筹后,安徽全省将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并实现养老金全省统一发放,无论职工在省内任何一个地方退休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大大方便了异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据悉,此前安徽大部分地市已建立了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但由于各市经济结构差异较大,地区生产力水平和人口老化程度不平衡,使得各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差距较大,极不平衡。为此,新规还明确了全省参保企业或单位、职工个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将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和标准,基本养老金调整由省按照国家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县不得扩大统筹支付范围、增加支付项目或更改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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