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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公佈典型案例提示保險消費者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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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保監會4日對外公佈了近兩年查處的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典型案例,這些案例可以幫助消費者提升風險識別意識,避免落入買保險中的那些“陷阱”。
  “限時限量限額”都是假的
  調查發現,中國人壽林州支公司召開多場財富升級會,向客戶銷售一款年金保險産品,該公司經理及講師宣稱升級活動限時、限量、限人、限額,宣稱産品免收一切費用等,這些均與實際情況不符。
  宣傳材料混淆銀行和保險
  2014年1月,有保險消費者投訴,工商銀行瀋陽和睦路支行職場內擺放自製宣傳資料,以及帶有誤導性內容的保險産品宣傳展板和擺臺。
  經核實,相關違規宣傳資料存在“每年存一萬”“支取”“本息”等混淆銀行産品和保險産品的表述,宣傳資料係由生命人壽遼寧分公司員工周某自行製作。作為保險代理機構,工商銀行瀋陽和睦路支行在銷售過程中,存在使用違規宣傳材料行為。
  利用“VIP沙龍”誇大收益
  調查發現,民生人壽廣西分公司與工商銀行廣西分行營業部共同舉辦的“VIP客戶理財沙龍”活動期間,民生人壽廣西分公司相關責任人作的《明天的財富來自今天的管理》的專題講座用語誇大,不符實際。
  講座仲介紹“金鑲玉兩全保險”産品時,使用了“理財綜合收益255萬元,複合增長率170%”“在十年期間,將享受497.52萬元的人身意外保障”等語句,誇大産品收益。
  無正當理由拒賠商業車險
  2013年5月,張某(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2)駕駛重型專項作業車經過臨海市汛橋鎮農商銀行門口時,碰撞到停放的別克轎車,該重型專項作業車負全責。
  天安財險台州中心支公司僅口頭告知拒賠決定,未出具拒賠通知書。
  虛構事故製造假賠案
  孔某將發生單方事故造成損傷的車輛交汽車修理單位北京京誠躍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維修並代辦理賠。孔某為車輛辦理續保時,發現有其本人不知情的出險賠償記錄且造成續保保費上浮,向北京保監局投訴。
  北京保監局檢查發現,該修理單位在被保險人孔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車輛單方事故虛構為雙方事故,由該修理單位工作人員向保險公司報案,並提供了虛假的《領取賠款授權書》、車輛損失照片等理賠資料和虛假的事故雙方聯繫方式。
編輯:廉昕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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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诉过高倒逼监管发力 众安在线亿元保费投诉量居首(组图)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匿名 阅读:471次
  导读:2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寿险投诉中,交银联康以970.00%的投诉总量增幅和447.71%的亿元保费投诉量增幅格外惹眼;财险公司和中介机构方面,人保财险投诉总量最高;开业一年多的惟一一家线上险企—众安在线在亿元保费投诉量中位列第一。  2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去年我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27902件,同比上升30.62%,反映有效投诉事项29934个,同比上升32.02%。  从险种来看,分红险和商业车险的投诉量最高,分别是件。投诉事项方面,有关保险合同纠纷和销售过程中的欺诈误导行为等投诉量居高不下。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分红险和车险分别是寿险、财险领域的最大细分市场,保费贡献排在首位,高投诉量不可避免。业内专家建议,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应提出关键需求并详读条款、核对信息,避免受人忽悠。    理赔、销售欺诈成重灾区  保监会表示,去年,在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接收的27902件有效投诉件中,实际办结27227件,办结率达97.58%,帮助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总计46224.61万元。对于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类行为,保监会及各保监局给予有关公司警告8次,罚款457.90万元,给予责任人员警告52次,罚款105万元,并对239人次进行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97份。  按险种分,正如业内人士所预测的,商业车险依然在财险投诉量中坐稳头把交椅,投诉量为6302件,占比达21.05%。导报记者注意到,分红险以8470件的投诉量,28.30%的高比例占据寿险投诉量的首位。而普通寿险的投诉比例也不低,以2618件的投诉量占比8.75%。其次是意外伤害险,占比5.21%。  按投诉事项分,投诉量最高的是险企保险合同纠纷的理赔纠纷,投诉量达5247件,占比17.53%。其次,是险企在销售过程中的欺诈误导行为,总投诉量有4484件,占比14.98%。保监会通报,这主要表现在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混淆保险与银行理财、储蓄概念,隐瞒免责条款、退保损失、利益不确定性、合同犹豫期等,误导险种主要集中在分红险,涉及渠道主要为银邮渠道和个险渠道。  此外,理赔纠纷中的损失核定和保险责任以及退保纠纷中的退保金额都相对投诉量较高,险企在承保期间未尽说明义务的行为也遭到不少投诉。相比之下,保险中介的合同纠纷和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投诉量甚少。  今年监管部门将加大上述相关投诉事项的监管力度。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表示,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15年要进一步督促保险公司严格落实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和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出台人身险产品客户需求适应性制度,统一和完善人身险产品犹豫期制度。出台针对保险专业中介、兼业代理和营销员的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    亿元保费投诉量国元农险增速第一  通报显示,寿险公司的投诉情况统计数据中,交银联康以970.00%的投诉总量增幅和447.71%的亿元保费投诉量增幅格外惹眼。其次是北大方正,投诉总量同比增长250%,亿元保费投诉量增幅180.07%。此外,中邮人寿、利安人寿和华汇人寿的投诉量增幅也较大。  财险公司和中介机构方面,人保财险投诉总量最高,比第二名多出约800件,投诉量达3342件,占比10.95%,同比增长57.12%。太保财险也有达58.06%的较高投诉增长率,并在投诉总量排名中位居第三。  一家大型险企的业务经理刘健告诉导报记者,一般来说,投诉总量与保费规模成正比,保费规模越大的企业,投诉量也越高。而以亿元保费规模投诉量来衡量一家险企则较为合理。  导报记者注意到,在财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的统计中,国元农险是增速最快的一家,竟高达1158.84%,其投诉总量的增速也出奇的高,达1600%。其次是安信农险,亿元保费投诉量增速为298.43%。泰山财险和华农财险的亿元保费投诉量同比增幅也不低,分别为289.37%和185.38%。  值得一提的是,开业一年多的惟一一家线上险企—众安在线也出现在保监会通报的数据中,而且在亿元保费投诉量中位列第一。刘健表示,线上险企的特殊性质使其不可避免出现高投诉量。  另外,保监会表示,去年保监会机关转办保险公司处理的合同纠纷类投诉件中,未按时办结反馈的有4件,分别是阳光财险2件、合众人寿2件。(完)(稿件来源:经济导报)  延伸阅读  中国保监会4日对外公布了近两年查处的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可以帮助消费者提升风险识别意识,避免落入买保险中的那些“陷阱”。  “限时、限量、限额”实际是假  调查发现,中国人寿林州支公司召开多场财富升级会,向客户销售一款年金保险产品,该公司经理及讲师宣称升级活动限时、限量、限人、限额,宣称产品免收一切费用等,这些均与实际情况不符。  最终,河南保监局对中国人寿林州支公司罚款5万元、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告及罚款。  银行违规展示保险宣传材料  2014年1月,有保险消费者投诉,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职场内摆放自制宣传资料,以及带有误导性内容的保险产品宣传展板和摆台。  经核实,相关违规宣传资料存在“每年存一万”“支取”“本息”等混淆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的表述,宣传资料系由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员工周某自行制作。作为保险代理机构,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使用违规宣传材料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辽宁保监局对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周某和闫某分别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罚款10万元。  利用“VIP客户理财沙龙”夸大收益  调查发现,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与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共同举办的“VIP客户理财沙龙”活动期间,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相关责任人作的《明天的财富来自今天的管理》的专题讲座用语夸大,不符实际。  讲座中介绍“金镶玉两全保险”产品时,使用了“理财综合收益255万元,复合增长率170%”“45岁的王先生,每年为自己投保30万元,连续缴费5次,总共投保金额150万元……将获得红利829350元”“在十年期间,将享受497.52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等语句,夸大产品收益。  针对上述问题,广西保监局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罚款9万元,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兼银行与多元保险部负责人警告并罚款3万元。  无正当理由拒赔商业车险  2013年5月,张某(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驾驶重型专项作业车经过临海市汛桥镇农商银行门口时,碰撞到停放的别克轿车,该重型专项作业车负全责。  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按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赔付车主柯某2000元,但拒赔了商业车险,拒赔理由是公司特种车保险免责条款规定“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工作证”,而张某无有效重型专项作业车操作证。同时,公司仅口头告知拒赔决定,未出具拒赔通知书。  浙江保监局经查实并认定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存在未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以及未按规定向被保险人发出拒赔通知书等问题,对其罚款20万元,对其总经理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其理赔服务部副经理警告并罚款2万元。  找代理理赔小心制造假赔案  孔某将发生单方事故造成损伤的车辆交汽车修理单位北京京诚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并代办理赔。孔某为车辆办理续保时,发现有其本人不知情的出险赔偿记录且造成续保保费上浮,向北京保监局投诉。  北京保监局检查发现,该修理单位在被保险人孔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单方事故虚构为双方事故,由该修理单位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了虚假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车辆损失照片等理赔资料和虚假的事故双方联系方式。  最终,保险公司根据《领取赔款授权书》,将本案赔款2073元支付至该修理单位账户。北京保监局对该代理理赔公司罚款5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完)更多精彩: http://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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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别忽悠 侵权必被查
来源:理财周刊   
  在2015年第一期杂志中,本刊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要避免被各式手段"忽悠",购买并不需要的保险产品。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保监会则公开通报批评了五家保险公司的五类典型侵权案例,以示警戒。
  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保监会官网挂出一条"通报"。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4〕89号)精神,增强监管工作透明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监会集中将近两年查处的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
  产品说明会私自虚假宣传
  2013年9月,河南保监局接到保险消费者投诉,反映2013年8月以来,中国人寿林州支公司召开多场财富升级会,向客户销售一款年金保险产品,讲解的内容及使用的宣传资料存在误导宣传。
  调查发现,该公司业务员使用与总公司系统利益演示数据不一致的宣传页,该公司经理及讲师在产品说明会上宣称升级活动限时、限量、限人、限额,而中国人寿总公司及河南省分公司均未对该产品的时间和额度等作出相应限制或要求。
  "讲师"在产品说明会上宣称该产品免收一切费用,但条款上规定,投保人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时,在保单年度的前五年中需扣除部分领取手续费。讲师在产品说明会上使用的PPT课件及摆放在营业大厅的展架,均宣传该产品独有"保单借款利息由原来的6.56%下调为5.6%"。事实上,中国人寿总公司已将所有产品的保单借款利率统一下调为5.6%,并非该产品独有,与产品升级也没有任何联系。
  鉴于中国人寿林州支公司对该款年金保险产品进行了虚假宣传,并且使用了违规产品宣传页作为业务员展业工具,河南保监局对中国人寿林州支公司罚款5万元、责令改正,对该公司经理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该公司副经理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该公司个险部经理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该公司培训讲师警告并罚款1万元。
  银保渠道使用违规材料
  2014年1月,辽宁保监局接到保险消费者投诉,反映工商银行(601398,)沈阳和睦路支行在代理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业务时存在违规宣传问题。
  调查发现,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职场内摆放自制宣传资料,以及带有误导性内容的保险产品宣传展板和摆台。经核实,相关违规宣传资料存在"每年存一万""支取""本息"等混淆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的表述,且部分宣传资料载有保险产品年化利率不低于4.4%的书面承诺(该款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为2.5%,最低保证利率之上部分是不确定的)。
  虽然相关违规宣传资料系由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员工周某自行制作,但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闫某知晓周某存在制作和使用违规宣传资料问题,却未按规定处理、上报和有效制止该违法行为;作为保险代理机构,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使用违规宣传材料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辽宁保监局对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周某和闫某分别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罚款10万元。
  银保理财沙龙误导销售
  2013年5月,广西保监局在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与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共同举办"VIP客户理财沙龙"活动过程中,存在夸大收益误导投保人等问题。
  调查发现,"VIP客户理财沙龙"活动期间,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相关责任人作了《明天的财富来自今天的管理》的专题讲座,讲座中介绍"金镶玉两全保险"产品时,未按照高、中、低三档演示未来的利益给付,未在讲课内容及课件中说明分红的不确定性,课件和讲课内容使用了"理财综合收益255万元,复合增长率170%"、"45岁的王先生,每年为自己投保30万元,连续缴费5次,总共投保金额150万元……将获得红利829350元"、"在十年期间,将享受497.52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等语句,夸大产品收益。
  针对上述问题,广西保监局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罚款9万元,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兼银行与多元保险部负责人警告并罚款3万元。
  滥用免责无理拒赔商业车险
  2013年5月,《台州商报》刊登了天安财险无理拒赔商业车险的新闻,浙江保监局随后展开调查。
  经查,日,张某(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驾驶重型专项作业车经过临海市汛桥镇农商银行门口时,碰撞到停放的别克轿车,该重型专项作业车负全责。5月17日,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按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赔付车主柯某2000元,但拒赔了商业车险,拒赔理由是公司特种车保险免责条款规定"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工作证",而张某无有效重型专项作业车操作证。同时,公司仅口头告知拒赔决定,未出具拒赔通知书。
  浙江保监局经查实并认定,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存在未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以及未按规定向被保险人发出拒赔通知书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浙江保监局对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罚款20万元,对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理赔服务部副经理警告并罚款2万元。
  汽修单位私自伪造假赔案
  2012年2月,保险消费者孔某,将发生单方事故造成损伤的车辆,交汽车修理单位北京京诚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并代办理赔。2013年2月,孔某为车辆办理续保时,发现有其本人不知情的出险赔偿记录且造成续保保费上浮。孔某向北京保监局投诉,要求更正理赔记录并查处修理单位骗赔行为。
  北京保监局检查发现,该修理单位在被保险人孔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单方事故虚构为双方事故,由该修理单位工作人员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了虚假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车辆损失照片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理赔资料和虚假的事故双方联系方式。2012年4月,保险公司根据《领取赔款授权书》,将本案赔款2073元支付至该修理单位账户。
  鉴于北京京诚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代办保险理赔过程中存在欺骗保险人及被保险人的行为,北京保监局对该修理单位罚款5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保监会在公开通报批评的同时还表示,各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要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规范销售行为,及时公允理赔给付,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内部责任追究。各保监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检查,始终保持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高压态势,不论涉及金额多少,都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有效开展消费者教育工作,加强消费风险提示,倡导理性消费观念,帮助消费者提升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北京农商行(标准卡)本地跨行取款100元手续费是多少
北京农商行(标准卡)本地跨行取款100元人民币,每种借记卡手续费分别为:·北京农商行凤凰卡本地跨行取款手续费为2元人民币·北京农商行凤凰旅游卡本地跨行取款手续费为2元人民币·北京农商行惠学卡本地跨行取款手续费为2元人民币·北京农商行惠农卡本地跨行取款手续费为2元人民币·北京农商行惠民卡本地跨行取款手续费为2元人民币
如需查询其他银行的取款手续费,请使用
... 存取方便,随用随取。1000元可投入北京农商银行的&凤凰宝&产品,年化收益在 ... 400元尝试一下纸白银的买卖。
  指导专家:北京农商银行四季青支行金牌理财规划团队李南齐恒奕
Consumer Satisfaction Award: Telephone Banking Service 北京农商银行
网上银行服务消费者满意度奖
Consumer ...
... 另一张卡片的欠款。
  针对此项服务,北京商报记者对部分银行进行调查发现,目前各家银行的多张卡片还款方式 ... 进行分别还款,人工也不可以溢缴款转存。北京农商银行也采取同样的模式。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不少银行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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