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计算机创造性思维的特征概念与特征,跪求

  我们理解了逻辑及思维的要素,以及对应的法则和规律性,就容易判别自己和他人的思维是否存在问题。  最普遍的问题表现是有一些人不愿意过多的思考,认为思考很累,惰性太大。这样的人,缺乏主动地求知及吸取智慧的热情,更习惯和喜欢接受社会或者他人的安排,依赖他人思维的成果和结论。所以,这类人活得很简单,意识和思维简单和朴素。这类人在人的历史上,属于被动和低层的定位。这类人就是人类社会中,属于文化水平低下的人群。在任何人类社会的时期和层面,都有分布。越原始的社会,越缺乏教育的社会,这类人占比越高。但不愿意思考,并不表示就真的不思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还是逼迫人类中的大部分这类人不得不参与思考,所以,有相当多的文化水平低下的人,并不属于这类人,而是生活和生存中,从日常活动和处理人与人及社会的关系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思维的方式和成果。这些人才是组成人类社会的绝大部分。甚至教育低下、发展很原始的现代部落,这种虽然不愿意思维但却被迫有足够的思维的人,也是主流人群。  不愿意思维的人,谈不上思维上有没有什么问题,也不是我们要分析的对象。我们主要是分析那些,愿意思考但不得其法,或者思维的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人。  逻辑的要素是概念、判断和推理。而人的思维出现问题,也与这三要素紧密相关。  第一类,概念上出现问题的表现。  1、掌握概念的错误表现。  概念有两类,一类是主客观存在直接对应的概念,也就是能对应客观存在的定义名词。这类概念,一般人不容易出现谬误。只要经常参与社会活动,掌握第一类概念是比较容易和轻松的。而另一类概念,就是需要靠意识对应主观存在,再间接对应客观存在的概念,就是前面举例提到的所谓新概念,不妨称之为第二类概念。第二类概念是人通过形象逻辑而得到的意识总结出来的概念,是纯意识的存在,所以,非常容易因为对其的理解和掌握的不足或者模糊,而不能准确掌握,从而引起后续判断和推理等逻辑出错。  这种出错,在人类有关这个概念的文化没有统一之前,不仅仅是这个人本身的问题,出现问题与社会的关系很大,有社会的责任。因为第二类概念是纯意识存在,是必须由社会集体共识来决定的。如果只看某个人的定义和理解,必然会因为各自定义和理解的不同而无法统一,引发概念掌握的问题。  概念都错了,那么以概念所作的判断和推理,都会随之出现问题。  事实上,就目前的人类现实来看,现代西方科学中自然科学引发的此类思维问题的现象最少,因为自然科学人类的集体共识最统一,成为共识最大,而相对引发争议的最少。但涉及社会科学,也就是涉及文化差别的人类其他集体共识智慧的统一还远远不够。比如哲学、社会学等人类的思维成果,不同的人类族群之间,依然有相当大的差异。所以,对第二类概念的掌握,是人类当前最难以克服和最需要克服的最大问题。
楼主发言:52次 发图:
  列举一些例子来说明,概念以及概念谬误引发的问题。  桃子、梨子、李子,香蕉、苹果等等概念名词就是第一类概念,都是可以对应实物的。自行车、火车、汽车等人类科技创新得到的实物,也是第一类概念,但因为是新生事物,所以,也会在一定时期产生概念谬误引发思维问题。比如,在旧中国的中国人对于这些舶来品,就有不同的称呼,也就是概念就有歧义。比如叫自行车为洋马儿等。但是这种概念歧义,会因为社会的交流需要,必然被社会统一。一旦统一,则每个人掌握这些概念就会简单容易。  当然,由于是对应于不同人类发展的新生事物,新的客观存在,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语言文字的翻译也会引发问题。比如同样是使用中文汉语的华人,台湾地区和中国大陆,就有对同一个概念不同翻译名词定义的差异,对一些初次接触的这些概念名词的人,就会产生思维困扰。比如大陆翻译成计算机、导弹、摩托车,台湾则翻译成电脑、飞弹、机车等等。翻译等于又一次的概念定义,所以,对不同人类族群以及人类整体的社会交流的意义同样非常重要。  而第二类概念,比如水果,就是人类通过归纳整理的推理,为了更系统简单的交流,而得到的新概念名词。水果就必须首先对应桃子、苹果等名词概念,间接对应桃子、苹果等实物,才会有存在的意义和效果。而人类对第二类概念的确定,却最容易发生问题。比如番茄和黄瓜,就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番茄和黄瓜是水果,也有人认为是蔬菜。到底是水果还是蔬菜呢?最后共识是番茄和黄瓜,既是水果也是蔬菜。事实上,兼顾就已经是这类概念有歧义的表现。  再比如宪政。宪政这个词汇就有至少两种不同的概念。第一种是依据宪法实行的政治,第二种就是依据三权分立,宪法法院等体系定义的所谓西方的政治体制。两种概念混淆在一起,使得中国的宪政的判断和推理,成了不同人群鸡同鸭讲的,无休止的争议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这类概念引发的歧义和争论,不胜列举。
  克服人类有关第二类概念产生的思维难题的办法,就是形成共识,统一共识。  在这个问题上,只有社会和集体,有条件来干预个人的思维局限,解脱个人的思维困境。  一是需要社会的主导者,比如政府和权威机构来确定一个基本准则概念,来评判和剔除谬误。二是需要社会的文化能在最基本思维及社会交流的基础概念上,形成统一。两个方式其实就是一个目的,统一基本文化。  如果始终在不同的文化上得到的概念上徘徊,社会交流根本就无法有效实现,也得不到结果。  所谓文化的多样性,多元化文化,不是以争执为目的,而是以共存为目的。一切引发争执的思维逻辑,都必须以最终取得共识,统一共识为结果。否则,只能引发人类族群和社会的分裂,进一步引发对立冲突。
  文化的概念的模糊  其实可能人类最大的概念掌握问题,就是有关何为文化的概念模糊。  下面我们找一些至今为止,拥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络资源里有关文化的概念解释。不论对错,我们首先以举例的形式,来说明有关文化的概念,对人类而言是多么的模糊和不确定。  例一,维基百科:文化是(拉丁语:cultura;英语:culture;德语:Kultur)指生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跟自身生活相关的知识或经验,是其适应自然或周围环境的体现,是其认识自身与其它生物的体现。不同的人对“文化”有不同的定义,一个意义是“通过学习人类思想与行为的精华来达到完美”;[1]广义上的文化包括文字、语言、建筑、饮食、工具、技能、知识、习俗、艺术等[2]。大致上可以用一个民族的生活形式来指称它的文化[3]。  在考古学上“文化”则指同 / 某一历史时期的遗迹、遗物的综合体。同样的工具、用具、制造技术等是同一种文化的特征。文化和文明有时在用法上混淆不清。  这是维基百科对文化的解释。  第一,文化是知识或经验,是适应环境和认识自身及生物的体现。基本上接近我们总结出来的共识智慧的含义。但是,却是指所有的生物,而不只是人类。就是说,动物也有文化。这是其非常荒谬的表现之一。  第二,看到了文化和文明不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定义。但却未总结出这些表现之下的本质含义,就是人类不同族群有不同的生存和生活的集体智慧总结和共识。  第三,使用了“大致上”“广义上”的用词,承认文化的概念无法精确定义,也就是完整精确地归纳整理成一个人类都集体认可的共识概念。  再来看看百度百科对文化的解释:  例二,百度百科:文化(意识形态)  文化(culture)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观念之间关系的意义系统(罗红光,2014)。与自然界的存在不同,文化特指所有“人为的事实”,它可以传承、传播,是人类沟通的唯一渠道,也是人之所以称之为人的本质特征。认同某文化的人形成凝聚力,与此同时也就拥有了排他性,因此文化是一种力学现象,其约束力在于可规范个体,个体也可以通过文化表达和放大自我。  文化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它产生于人与人(如血缘或姻缘等)、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等)以及有上述两个关系中派生出来的人与观念(如信仰等)之间的关系中。文化不是在中国古文中有教化的含义。  第一,这个定义居然是一个叫罗红光的人编辑的。他认识到文化是与人对应的,但却用了一个加引号的人为的事实来特指文化。甚至认为文化是一种力学现象,是自然科学的表现。这同样非常荒谬。  第二,认识到文化是人类智慧的产物,但却不提隐含着的集体共识智慧的概念。  第三,否定文化与教化有关。这是没有逻辑的,因为正因为有文化才会有教化,教化就是与文化密不可分。  再举一个搜狗百科对文化的解释。  例三,搜狗百科:文化是指人类活动的模式以及给予这些模式重要性的符号化结构。不同的人对“文化”有不同的定义,通常文化包括文字、语言、地域、音乐、文学、绘画、雕塑、戏剧、电影等。大致上可以用一个民族的生活形式来指称它的文化。[1]  在考古学上“文化”则指同 / 某一历史时期的遗迹、遗物的综合体。同样的工具、用具、制造技术等是同一种文化的特征。有时文化也指文明。  第一,基本沿用了维基百科的主要解释,但最关键的定义,换成了另一个表达词汇:模式。然后,又用了两个新词汇:符号化、结构。这其实已经是用新的概念,来说明概念,相当于新建了一个逻辑。而造成的结果,就是你必须又对新概念先了解其定义,然后才能理解什么是文化。这是人为地制造了一次思考的难度和曲折,也就当然意味着模糊和含混。  第二,没有丝毫改变维基百科对文化的模糊解释,仅仅是换了个说法,比如改成有时文化也指文明。再次说明,文化和文明的概念存在含混。  我们举这三个例子,就是希望大家意识到,有关何为文化的概念,竟然人类缺乏科学地精神去认真鉴别区分定义。而且是广泛存在,不仅仅是中国,就是西方也不能例外。  虽然这几个例子都是大众知识网站,个人可以编辑,代表着个人的观点,并非权威观点。但至少说明,人类有关文化的概念上,即便有权威观点,也并未得到人类的共识认可。  可以想象,有关人类的社会科学的有关概念,是多么地缺乏人类的集体认同和共识。
  正因为人类对文化的概念,有多种不同的定义,存在相当多的模糊和歧义。  所以,对文化会导致什么表现,会具有什么规律性的社会作用,会有很多不同,有事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判断和推理。有关文化的理论,当然也就非常混乱。  那么,不同族群人类的文化对立和冲突,又如何能消除和消减?甚至共识都难以取得。  人类居然还建立了一个教科文卫世界组织,试图弥补人类文化的分歧,却连文化的基本本质概念都不统一。  人类对文化的智慧总结,人类集体的共识智慧的总结,显然还存在很大的误区和漏洞,让人震惊,发人深省。
  而在现实的中国,比较普遍的另一种概念模糊,且引发思维困扰的例子,就是对于儒家的概念的认识模糊误区。  文化是一个思想成为社会共识之后,思想变成社会共识智慧之后,才得以形成。先有孔子思想,后有其弟子和门人的各自思想的汇总,称为儒家思想,甚至还包括这些门人弟子将不是儒家的思想融合进儒家,比如荀子结合进了法家思想,到最后,对于这种集大成的集体思想,已经与最初孔子思想和其弟子的思想有相当的不同。  将孔子思想、儒家思想,甚至儒家文化以及其社会的教条表现混为一谈,笼统划归一个概念的现代人,实际已经是犯了概念模糊不确切的大错。而因此来给儒家有关的思想和文化下结论,首先就依据的历史事实不清,对应时代不明。大都将现代的现实,类比古代,将对应着古代社会的集体共识智慧的儒家思想和文化,以现实来评判否定。  甚至继续推理延伸,直至否定中国的整体传统文化。  这些有关判断和推理容易发生的问题,后面会继续分析。但概念不清,导致判断和推理的偏差,是无法否认的。  这种概念不清引发的差异,无异于将机车和机床当成一个概念来下结论,做推理,其结论对错可想而知。
  规则与思想和教条 (意识形态和教条的关系)   继续区分一些关键概念,以便于我们建立正确的思考方式和得到正确的逻辑及理论等思考结论。  1、独裁的概念  独裁只限定和表现为个人独裁。如果是集体裁决,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裁。  对一个社会和集体而言,独裁的最大弊端是个人的裁决会受到个人的智慧的制约和依赖,容易选择偏颇,无法始终保证其个人智慧能够成为集体智慧。因为人非神仙,无法做到永恒的正确和无私。  所以,最高权威和裁决者,一定不能是个人长期担任,而最恰当的是设置是由一个精英选择出的集体来作为整个社会的最高权威和终极裁判者。  同样,任何社会选择的精英,都必须接受监督,必须牺牲个人的隐私。社会的精英为了体现无私,就没有隐私。这是作为精英的责任,也是义务。否则,就放弃精英的身份,仅作为社会的普通成员。  放弃隐私不等于绝对无私,也不等于绝对的透明。精英贡献对应的物质和财富,社会赋予的条件地位,正常人类的生活空间等等社会通过规则认可的私密及利益,是精英应得的待遇。只要得到社会许可,依然是社会的共识智慧的体现。任何人只奉献不索取,都不可能存在于社会,精英也不例外。  必须首先通过更细致的制度设计,固定政治模式,而不是固定思想教条、智慧教条,以制度的完善来保证一个社会的共识智慧的可持续获得。防止个人的人为,带给社会和集体以非智慧和损失。  拥有最高权威和终极裁决权,居于权力顶峰的小集体,由于同样是个小社会,所以,同样也有主导者,有从属者,有分工有协作。但是,如果最后权力被主导者独揽,且长期保留,就会从集体裁决变成独裁,就会被人为因素影响整个社会和集体的共识智慧的获得。避免产生如此灾难性后果的办法,依然是制度细致和完善化。用制度来防止集体裁决向独裁转化,需要强调制度的至高无上,而不是某个人,某种思想的教条和智慧教条至高无上。但制度并非是万能的,也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带来的矛盾,因此必须区分规则与思想和教条的关系。  2、制度和规则的概念  制度是规则的固化。规则有原则和细则之分,所以制度也必须有相应区别。制度正是规则的教条,有原则教条和细则教条之分。  正因为制度的概念也存在差别,如何正确对待认识制度,也是一个矛盾和难题。一方面,制度就是规范社会成员的,需要作为至高无上的权威得到参照执行。而另一方面,如果制度是教条,是固化,对应着静止僵化,则可能因为环境及条件改变,而成为非智慧和反动的藩篱,阻碍社会和集体进步。这与某个思想和理论与其教条的关系一样,都需要用动态的权衡来对待。  任何思想和理论甚至文化,都有原则和细则。一般阶段性的原则是核心,而细则则是扩展。原则是某种思想和理论的标志,而不是细则是标志。比如,儒家思想就是强调的大一统家天下的原则,而如何实现这一原则,则是属于原则的扩展,是更多的解释对应着细则。如果一个新理论和新逻辑,离开大一统家天下的思想原则,那就不是再是儒家思想的一部分,而是另一种思想。原则就是某个概念的基本特征和识别标志。  制度可以是原则的固化,也可以是细则的固化,如同宪法和具体法律的区别。原则对应基本制度,细则对应具体制度。基本制度至高无上,具体制度则应随时完善。所以,正确地对待认识制度的态度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和环境不发生质变的条件下,对应于原则的基本制度,是至高无上,长期不变的约束,而一般条件下,对应于细则的具体制度必须随时调整完善。  可以说,不变和永恒的是原则,而解释和具体教条必须与时代同步。任何逻辑、理论、甚至文化,能称为智慧,且要保证是一直是智慧,只能选择这条唯一之路。这就是实事求是和理论必须联系实际。  与制度紧密相关的政治,如何处理好思想与教条的关系,同样也遵循这个逻辑。所以,必须要注意主导政治与具体政治的区分,否则,在处理意识形态和教条的关系上,依然会无所适从。
  意识形态、主义与信仰的概念辨析  在近代,由于很多现代理论都是源自西方,所以很多概念也是来自西方,只是翻译为中文的词汇。比较而言,早期翻译的名词,依然沿用了中国传统的组词规范,尤其重视组成词汇的每个字的含义与整体词汇的含义的统一。比如逻辑、概念、判断、推理等等,在中国古代是不常用的词汇,但在现代则因为西学的关系而成了常用词。这些词汇,字词的含义都非常讲究统一,讲究字面意思与词组本身含义的统一。  意识形态、主义和信仰,同样是这类对西方词汇的翻译得到的现代中文词汇。基本上,哲学和社会学的词汇,同文化这个词汇一样,这些外来引入的现代词汇,事实上都存在定义和解释模糊的通病。因为翻译词汇和理论的人的个人理解问题,或者是因为中西文化上的差异,翻译中都加入了一定的概括归纳,使得模糊和不确切与这些概念和理论总是伴随一起。  如果我们去找这些词汇的定义,会发现这种概括归纳导致的模糊,使得我们准确掌握这些词汇的概念,总是遭遇困扰。  我们首先来辨析“意识形态”的概念。  名词和概念,按照中国传统的定义法则,就是“制名指实”、“约定俗成”。第一类概念采用的是制名指实,而涉及第二类概念,适用的就是约定俗成。  所有第二类概念,都是人的意识产生的新概念,也是意识的表达,而以第二类概念确定的概念为基础得到的判断、推理,也就是逻辑和理论,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意识形态,也可以称为观念产物。  现有对意识形态的权威定义,是有很大缺陷和漏洞的,也是不严谨的。  意识形态并不等于文化,但按照现有的理论解释,则将意识形态大致等同文化。大家可以去查查意识形态的权威解释。  事实上,文化有属于意识的形态的部分,原则和教条都属于意识的形态。文化有教条但也有行为表现,行为表现显然不属于意识,更不是意识的形态。  那么,现有的权威定义是将意识形态涵盖意识的形态与非意识的行为表现,就必然会导致概念混淆,使得对真正的意识的形态与非意识的行为表现无法区分,反而让人无法准确掌握“意识形态”这个词汇的真正含义。这与中国人理解名词,顾名思义的习惯是矛盾和冲突的。  同时也混淆了意识和存在表现,不利于真正区分意识和存在的关系。  另一方面,现有的权威定义的意识形态,有更强调了原则信条的排他性,强调了对社会意识的主导。这由与信仰,与原则信条混为一谈。  其三,就是不但意识和行为表现不分,而且原则信条和细则教条不分,捆绑在一起,为某种意识形态的自身进步,强加了一种捆绑和限制。如果要肯定或者否定,就不分对错,不分原则和细则,一概肯定和否定。  如果我们去寻找西方人发明这个意识形态的概念的起源,会发现产生这个词汇的目的和意愿明显是有谬误的。孔迪亚克的学生托拉西创制了“意识形态”这一新概念,试图为一切观念的产生提供一个真正科学的哲学基础。这种为意识寻找规律的出发点就是错的,那么,定义这样一个词汇和概念,显然也是有极大问题的。  也就是说,意识形态的概念,应该回归其字面意思和含义,就是指意识的形态。而用更独立简洁的“文化”来概括和统一人类的意识形态与行为表现。或者用观念产物来同义词表达意识形态,以与存在分开。  准确地定义意识形态,是指人的意识产生的,反映意识的内容,对应的语言文字表达的概念和逻辑。意识形态是意识的产物,是抽象思维的过程及总结。包括人的思想、观念和逻辑体系,理论等等。意识形态有原则信条,也有细则教条。信条和教条,构成意识形态,成为影响人类社会的集体意识。  主义就是一种意识形态。但现有的主义的概念和定义,与现有的意识形态一样,都存在意识和存在不分的大包大揽和含混。  为了准确解析主义的概念,我们更应该将主义等同意识形态的原则信条,而将细则教条与主义分开来理解。  某某主义和某某思想,首先都是靠原则信条来排他存在的,而不是靠更容易表现和被人参照模仿的细则教条来一对一的对应。细则教条,只能用于普及和传播推广这种主义,是主义的扩展,当然也是可以完善和改变的。  比如对马克思主义,实现共产社会就是其原则信条。但具体如何实现,则属于细则教条,可以争议和多选。马克思主义等于共产主义,但只是强调了实现共产社会的信仰,而不是强调了一定要选用哪种具体的细则教条来实现。比如列宁的首先在一个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一种细则教条的扩展。首先实现社会主义,就是列宁主义的原则信条,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信条。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原则信条,就是实现全世界一统的共产社会。  从意识形态的概念和定义上,我们可以看出很多我们困扰的疑问及解释。
  从共产运动的理论和历史来看,列宁主义的原则信条是首先在一个国家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做准备和过渡。这个原则信条,并不与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信条冲突,可以说是一种补充。因为是首先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直接在一个国家建立共产主义社会。  斯大林主义可以说是列宁主义的细则教条,斯大林主义自己的原则信条就变成了用治理共产社会的规则来建设社会主义,比如经济上搞计划经济,分配上的按需分配等等,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事实上,要在一个国家首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虽然依然是列宁主义的进一步发展,但却显然步子迈得太大,甚至与马克思原意的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信条,在全世界同时实现共产主义产生了矛盾。  主席就曾经写诗,质疑前苏联土豆烧牛肉,就是共产主义。  我们说,苏东集团崩溃,只能说是斯大林主义的彻底失败,而不能说是马列主义遭到了失败。因为斯大林主义仅仅是列宁主义的细则教条,是马克思主义的细则教条的细则教条,根本就与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信条无关。斯大林主义的失败,只能说是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的具体实践遭受了一次挫折,而不是其整体理论和思想、原则信条的失败。  那么,今天中国搞的社会主义,可以说是继续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信条,要继续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目标,也继承了列宁主义的原则信条,要在一个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大国,但却选择一条名叫邓小平理论的细则教条,要搞市场经济改革,要引入资本和市场推动物质文明的发展,最后实现精神文明的跟进,直到实现共产主义社会。  分开意识形态的原则信条和细则教条的关系,解释和对应历史和现实,展望未来,就不再是自相矛盾的难题。  当然,最重要的是通过对意识形态有关的概念的深入辨析,可以让我们把握任何意识产物的特征,懂得如何区别对待,懂得如何坚持和革新,是始终保持其集体智慧的优势,指导人类的进步。
  同样,儒家思想与儒家文化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也存在原则信条和细则教条。  儒家思想的原则信条,就是建立大一统社会,给社会成员定位分工,协作发展,最终实现和谐共存和共赢。  这种原则信条,当然可以轻易说服社会的所有成员。因为人类社会的人与人利益的争夺的危害,已经导致了人类一次次人为灾难,触目惊心。有思考的人类的都会渴望结束这种局面,人类也有很多不同的共识智慧变成文化来试图摆脱这种局面。解决如此难题的不同民族的文化,仅仅是具体解决人类相互争夺的方式和手段的不同。  儒家思想在历史多次上被抛弃又多次崛起,正是因为这种智慧最终被社会认可和选择,成为中国的集体智慧,变成中国的传统文化。  如果我们细分儒家有关的意识形态的概念,可以将儒家有关的意识形态,统一用一个来涵盖,称为大一统主义。  大一统主义的原则信条就是儒家思想的原则信条,就是大一统。只有大一统人类社会,每个成员才有条件共存一片天,各司一份责。  其中孔子主义的细则教条就是试图复辟周礼,用礼仪和尊卑地位来分工分责,这与当时的封建农奴制的实际是对应的。要讲分工协作,就必须一切以社会的实际来思考划分,所以,孔子主义的哲学基础只能是实用主义哲学。其弟子及门人最终将儒家的实用主义哲学,纳入了儒家经典著作,变成儒家的原则信条的基础教条。这种基础教条,至今都是人类社会的先进的哲学。甚至也可以说是儒家原则信条的一部分。  但是孔子自己显然并不是做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所以,他的思想和理论在其周游列国的劝说中,遭到了惨败。  而他的弟子和门人中就有了新的基础教条的探索。荀子就综合了当时最有效最有用的社会治理的整体思想法家思想,结合进儒家思想,推出荀子主义。后期韩非子将此理论发展,最后被秦国采纳,继而吞并六国,实现了中国的整体疆域的大一统。  但法家思想的弊端,笃信人性本恶,必须以法治之的过渡依赖严刑峻法的秦帝国,过渡依赖国家机器,而无法维持大一统帝国的稳定,被陈胜吴广的起义点燃了集体的反抗,最后大一统的国家崩溃。
  马克思主义本质上也是大一统主义。其原则信条,与儒家的基本一致,包括其对应的基础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就是一种实用主义哲学。  只是细则教条,有根本性的不同。  马克思主义产生于欧洲自由资本主义盛行一时的时期,自由工人遭受到资本家的残酷剥削,生存状况非常惨烈。这种表现,我们在农民工在中国沿海的来料加工的工厂中,都可以依稀看到对应。二战前后的上海的包身工的遭遇,也是代表。这种对应于资本主义初期的资本对劳动者的残酷剥削,催生了马克思的反思,从反对资本的罪恶,期待劳动者得到解放开始,马克思建立了自己的逻辑和理论,进而推理出全世界大一统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前景,并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信仰和原则信条。  马克思和孔子都是对当时的人类的非智慧的悲惨现实的反思,而提出的,与人类集体有关的智慧总结。  也许我们应该用一个新的词汇来代表这种意识形态,那就是大一统主义。
  概念上出现问题的表现之二  2、无法对应实际的概念却作为判断和推理的依据。  我们前面有关文化的概念等举例中,意识形态的概念,就是一个无法对应实际的概念,却一直在使用的典型例子。  权威的意识形态的概念,是包含人的意识的形态以及社会集体人的行为表现的。那么,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意识和存在表现不分,原则信条和细则教条不分,整体笼统且模糊的概念,使得被称为意识形态的思想和理论,无法在遭到了试错之后,被客观公正的评价,容易陷入好的时候,好到盲从,坏的时候就彻底否定的要么被整体肯定僵化坚持,要么被彻底否定丢进垃圾堆的结局。不利于真正的智慧的甄别和提炼,不利于人类的集体智慧的继承和发扬。  比如反对教条主义,反对了很多年。但是,为什么又离不开教条呢?  如果不把某个思想和主义等意识形态的概念搞明白,始终沿用先有的概念,我们还真的无法解释,也不会找到原因。就会始终坚持僵化的教条的同时,还大喊要反对教条主义。  因为不分解意识形态的原则信条和细则教条,就无法将细则教条看成是可以改进的部分,也无法因为要改进就连原则信条也一起改掉。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政治就面临这种窘迫的局面,至今都争议不绝。一方面要争论到底是姓资姓社,一方面又必须摸着石头过河。所谓摸着石头过河,实际就是想不通,意识不明,但被迫的情况下,只能走一步是一步。而争论姓资姓社,则因为对过去认定的社会主义的概念,因为必须引入市场经济,而面临要么整体否定,要么继续坚持整体制度不变的两难选择。  而实际的做法,则是继续保持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原则信条的不变的同时,引入了过去称为资本主义的特征要素的市场经济,在经济上引入了所谓资本主义的经济特征。  理论没有进步,思维是困惑的,所以才会要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时至今日,很多人都已经坚持认为中国的社会制度已经是资本主义社会了。这就是理论不先行,理论不创新的恶果,对社会集体意识的模糊及带来的意识认同的谬误。  影响不可谓不大,对社会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主义的认同的大面积被异化。很多人失去了信仰,开始只相信实际以及代表着实际的金钱和利益。  理论意味着集体智慧,集体智慧无法突破,就只会导致理论无法对应实际,最终被人否定和抛弃。
  同样的例子,我们可以在如何对待儒家思想和文化,如何对待传统文化上,在社会集体意识中看到。  儒家思想和文化,同样是意识形态在一个社会的主导推广之后,带给中国古代文化的主流文化是儒家文化的历史事实。  意识形态就是为了推广的思想和理论。儒家思想变成文化,有原则信条的同时,必须借助细则教条来普及才能实现。但一旦建立起成型的文化,如果不能区分原则信条和细则教条,同样会陷入坚持教条与革新求变的矛盾。长期无法对应实际,与实际背离的后果,就是使得儒家的整体理论和思想,也就是从意识形态上,被人整体抛弃。附带着,连带传统文化也被根本否定。  我们一直在强调概念的重要,一直强调名实要对应。名实无法对应,罪魁就在教条的僵化和顽固。教条不革新,任何理论和思想最终都会变成虚伪的代名词。  当然,我们必须认识到,意识形态不是个人能推动的,个人只能提供思考和思想。只有靠社会,主要需要社会的政治和主导者的推动,意识形态才具有排他性,才能成为主义,成为形成社会的主流文化的决定性因素。  思想要变成文化,还有一个关键环节,就是首先成为意识形态。
  我们对概念容易产生的逻辑和思维的谬误,做一个小结。  所有逻辑的要素,都必须与实际对应,与历史对应,与客观存在对应,才能是接近真逻辑的要素。  概念也同样如此。第一类概念本身来源于客观存在,所以,对应起来不难。除了翻译有时候会造成一定的困惑以外,其他概念,只要经常接触社会和客观世界,即便有谬误也能得到改变和纠正。  而第二类概念因为本身就是意识的产物,所以,确定这些概念比较难以寻找直观的参照物,只有他人的意识总结,他人的概念和定义,而且也是文字和语言表述。而一般这些概念,因为是对社会表现、环境表现等现象的归纳总结,如果不联系这些社会表现来看,就很容易意识与概念产生偏差,这就是所谓的想当然。所以,因为概念产生的谬误,大多是出自第二类概念,而此类概念又大多是社会人文的范畴,对社会和历史研究不深的人,掌握的知识不足的人,很难熟练把握。有的人甚至经历很长时间,到老都难以做到,甚至连如何对应实际,如何对应社会表现和环境表现的方法都不掌握。  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主要依靠推理,依靠归纳和演绎等法则,掌握推理的法则是关键。  比如我们对主导政治和具体政治的区分,对规则中的原则与细则,信条与教条的分辨,就是来自于现实和历史中的表现对应概念,思考对应与否,如果无法对应,则寻找能够对应的概念。通过如此思考,最终去寻找能对应实际的概念,作为我们思考的基础概念,作为判断和推理的基础和前提。  这种工作我们不能依赖前人和专家给自己打基础。前人和专家也可能出错,依赖就会盲从,最终影响自己的思维。  当然,有社会的智者做了这种努力,我们只需要掌握接受,也会为我们的思维减少很多无用功。可惜与自然科学范畴不同,社会与人文范畴还有很多这种权威概念,并不透彻和清晰,这是阻碍我们产生新思想的重要原因。即便是自然范畴,离开了实物对应,比如量子理论,也会导致类似现象。所以,我们一定要对所有的意识产生的概念,多留心注意。一定不能盲目相信,一定要与很多表现对应之后,再确定结论。  人类的智慧进化,当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每个人都尽力,长期积累,至少人类的后代的集体智慧就能得到极大的提高。
  还有一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对概念的谬误,影响人的思维和逻辑。  就是很多人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  意识当然不能靠别人来帮你改变,如果自己不愿意改变,任何旁人都无法起到作用。  人的意识决定自己的认知,甚至决定一切的认知。除非你有开放的意识,愿意虚心接受来自他人的意识总结和智慧。  意识领域,的确是人类最复杂的位面,也是以个人为中心的特殊领域。对与意识有关的,一定不能以为有与存在一样的规律。只能试图影响,客观无法主导主观。
  我们必须认识到,大多数人类是没有意识到概念是有两种的,也没有认识到第二种概念有人为随意性,只能靠社会的力量来规定一个共识,集体接受,所谓约定俗成。  这是个人的哲学的问题,也是思维的问题,更主要是集体思维的问题。  大多数理论都不认可这是集体思维对个人思维的影响,只有很少数的理论和思想,有这种认识。比如儒家思想和马列思想。  社会集体意识对个人的影响,我们可以从粉丝文化,脑残文化等所谓文化,其实是社会表现中看到。在商业广告投入,人们甘愿羊毛出在羊身上,购买商品甘愿付出和分担内含的厂家的广告费的普遍表现中看到。在宗教教化洗脑中看到,在传销洗脑中看到。  社会的主导文化是决定集体思维的主要方式和途径。第二类概念的不统一,正是各种奇葩逻辑、脑残社会表现层出不穷的原因。  这不是个人的力量就能改变的,需要社会的主导政治的责任和参与。  如果说存在普遍的对概念掌握的思维困扰,原因主要在社会,而不是个人。  下面我们会继续分析有关判断导致的思维问题。这类问题也是普遍表现,也同样突出。
  这关系到人类活动的思想层面;也关系到思想意识在所有存在中的位置。  如果因为思维功能,把所有的客观错误都归结到思维活动本身,那显然是错误的。
  客观错误是什么概念呢?  某个人表现出某种错误,这是他主观或者客观原因造成的。客观原因造成的,至少说明此人对客观原因考虑不足或者无法回避。  如果是前者,这同样是由于此人的思维存在问题。如果是后者,那么就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通常不会发生但却发生了的。这种客观原因,当然就与此人的思维问题无关了,但这种不可抗拒的外力和偶发性质,也证明这种客观原因,基本不在思考之列。  还有一种是明知道客观原因发生问题的几率很大,但却依然要去尝试。这同样与思维本身没有关系,而是赌博和冒险式的行为。  如果总是担心万一,人就没有思考的主次,也就无所谓思维了。  所以,人的行为错误,思维出问题,主观是主要原因。客观原因只是其次。但凡是人的错误表现,其主观存在不足和问题是必然的,主要的。  常言道,会怪怪自己,不会怪才怪别人。
  通过对中国和西方制度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中国相比西方的政治,也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相比西方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要更复杂和更具挑战性。  因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原则制度仅仅是模糊地提出了一种模式,就是自由开放,放松对社会成员的管制,从而让事实上的强者永远在竞争中获胜。当然,也不排除某些个别的人,机缘巧合加勤奋智慧,脱引而出成为新的强者和新的资产者,补充主导政治的实力。但这并不是普遍能做到的,仅仅是个案和特例。比尔盖茨、李嘉诚的神话,并不是比比皆是。只能在特殊的时期和环境下才有极个别的产生,而真正的跨国资本的集体,始终不会被动摇。把握世界商业和市场的,处于人类地位金字塔的顶端的总是那部分少数人。  美国1%占据99%的财富的事实,是谁都不可否定的。  但是中国的政治则不同,因为理论上,中国的主导政治要兼顾社会所有成员的利益和地位,而人的本性又都是趋利的,不是神仙也不是永远崇高的觉悟。中国的政治要分配利益,就面临极大的挑战。如果细则制度不细致科学,具体政治就会问题丛生,并以社会问题而总体表现。如果主导政治无法分离具体政治,就会为具体政治负总责,背黑锅。  西方的主导政治真的很聪明,他们分离了具体政治,让人人参与,但却无法染指和起到作用。也永远不会为具体政治背黑锅,因为具体政治的不同党派,代替主导政治出现在了前台。换个政治人物,继续利益和地位的倾斜,可以一代代传下去,只要主导政治不被识破,这种局面将永恒存在。
  事实上,还有一个有关意识形态的概念,始终是模糊的,混淆的,也困扰着很多人。  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概念。  从历史上看,有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前苏联的体制所对应的社会,就是计划经济和按需分配等原则及细则决定的制度。1954年中国的公私合营以后到改开之前,中国的社会主义就是按照这种制度来设置和运行的。而改开之后,才开始现行的引入了市场和资本的细则制度的制度。这就有两种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同概念和定义。  有人认为北欧的国家包括德国、法国也是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又一种对社会主义的概念的人为定义。  至少有三种对社会主义的概念的理解和认识。  事实上,北欧国家和德法的社会制度,的确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元素存在。自从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思想,要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新的原则制度共产主义社会以来,资本家们也有危机感,他们的思想家们也在考虑改良制度,在不推翻原则制度的同时,希望靠细则制度的完善来缓和社会矛盾,继续维持对政治的主导。  而另一方面,由于现实国家大都是民族国家,民族主义也会成为资本家们的对头。两次世界大战,就是这种民族主义对资本家们的对立所导致。表现为民族国家对世界市场和资源的争夺,以及反对以犹太人为代表的资本家们的社会运动。  二战的结果,使得民族主义被暂时压制。资本主义国家阵营又开始与社会主义阵营对峙,又使得西方民族国家再次因为集体对抗的需要,德国、法国及日本的民族意识而得以幸存和延续。  只有美国这个完全的移民国家,一个没有民族性的国家,例外。美国成为跨国资本家们的乐园。  所以,美国的制度与北欧及德法有很大不同,基本没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元素。美国的贫富差距是西方国家中,相对最大的。  但是德法日及北欧的制度,也不能称为社会主义制度。他们的原则制度是以民族利益为核心的,他们的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元素,主要是为了维持民族社会的稳定和统一,而兼顾了全体成员。只能说,他们在兼顾利益上,比美国做得更好。  事实上,美国在于苏联的对抗中,也对国民的利益有相当大的兼顾,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团结。美国能诞生中产阶级,就是为了团结对外。美国为什么一定要靠树立对手来定国策,也是居于同样的理由。而一旦苏联崩溃,美国首先倒霉的就是中产阶级,而不是真正的资产阶级。  总之,社会主义国家不是有一点集体主义的元素在,就是社会主义。民族主义也会亲近集体主义,也会号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概念的成立前提是最终实现大一统的人类整体社会,最终向共产主义过渡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则和信条。这是区分真假社会主义的唯一依据。  一种意识形态的概念,由其原则信条决定,而不能看表象。  当然,也许北欧和德法的人民和智者,最终会认识到大一统的重要性,这些国家的制度向社会主义变身至少比没有社会主义及集体主义元素的国家容易得多。  这需要文化的深刻影响。
  我们可以把所谓社会主义元素,集体主义元素,看成是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细则教条和表现。元素的概念,就是成分,就是表象。  所有细则教条,都是可以参照的,可以看到和作为依据的。  某个对象,有某些成分和表象,并不意味着就是有这些成分和表象对应的原则本质。正因为有很多人会将原则与教条混淆,才会分不清什么是表象,什么是本质。  正确掌握概念的核心,就是把握其原则内涵。  把握原则内涵的简单方法,就是区分什么是基础和前提,什么是基础和前提之下的引申和发挥。先有基础和前提,后才能有引申和发挥,最后才是这些引申和发挥得到的表现。  比如必须有大一统的环境,才可能有共同的利益,也才能有共同遵守的秩序。随后才是如何实现这些秩序,如何分配利益和地位。分配利益和地位的方式,就只能说是表象,而不是原则本质。  法制就是一种社会的分配方式,就是用于设置和维持社会秩序。法治必然涉及到宪法和律法,涉及到权力划分和设定,涉及到行政和司法,涉及到社会的准许和禁止。单单依据法治的具体形式来确定一种整体制度,而不是涉及到利益和分配的原则,只看律法司法不看宪法,这种划分制度的方式是非常肤浅的,但却是普遍的人类的意识。这是对应所谓世俗社会,法治社会。  同样,道德也是一种社会的分配方式,同样可以用于设置和维持社会秩序。道德也类似于法制,因为道德除了有细则信条,还有更重要的原则信条,同样涉及到权力划分和设定,涉及到尊卑地位和善恶准则。道德对应于所谓的宗教社会、文化社会和德治社会。  当然,还有另一种社会的分配方式,就是将道德和法制结合在一起的。用法制来精确禁止,用道德来原则提倡。这种社会治理的方式,就是儒家思想最后选择的方式。  我们说,为什么中国传统文化是未来人类的希望,就在于儒家选择的这种方式是现存人类社会中,对分配方式的选择,最完善和最进步的原则理论。虽然最终,儒家因为发展成儒教,陷入了原则和教条不分的窘境,滑入第二种依靠道德来治理国家的方式,但其原则理念是非常先进的。  也就是说,人类的社会正是因为有三种治理社会的原则差别,也代表着三种不同的集体智慧共识。而这些分配方式,中国的历史上都已经有过深刻的尝试,所以,中国人更有条件总结出更高级的集体智慧共识。  在认识人类社会的问题上,中国人一定不要妄自菲薄,一定要有超凡的自信。中国从古至今的智者,都是以思考人类自身为出发点和基础,这才使得中国具有世界独特的文明。
  学会将不同的方式,实现的同一目的和效果,整理在一起,就是归纳推理。多做和穷举这样的归纳推理,就能反向推理出原则和本质。  对道德、法律及两种综合的这三种社会治理模式,整理出都是一种社会的分配方式,进而联系到分配原则,就能总结出一种社会制度真正的特征和本质。然后将结论继续应用到实际的社会制度去验证,就能确定总结的归纳整理的真伪。经过不断推理及验证,最终就会建立起不断接近真实的逻辑和理论。  简言之,就是用因果性,推理规律性,再用规律性验证因果性,最终建立起因果与规律的统一,就能透过表象掌握本质。
  @ballkicker
22:38:54  作为一个理科博士,我想说辨证唯物主义就是废话,永远正确的废话。  -----------------------------  理科博士,如果不懂哲学,不掌握正确的哲学,也只能是书虫书呆子。理科生为什么经常自我迷糊,就是因为只涉及用唯物来对应意识和逻辑,没有多少实际验证的经历,陷入意识中难以自拔。理科生和学哲学的人一样,都是专注意识,而不懂得对应实际。  只有工科生,接触实际更多,才更懂得辩证,而工科生是创造物质财富最直接最多的人才。  辩证唯物不是废话,恰恰是非常有用的,有利于实践创造的基础哲学。  一个只会空想的人,是体会不到辩证的好处的。  懂得与实际对应,与客观对应,就是正确的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很多人不懂得与实践结合,不参与或者不经历更多的实践活动,盲目相信思维的作用,相信知识的作用,最终会在逻辑的判断和推理上,适得其反。
  @yokimula
09:19:12  对这代人的不幸经历表示同情,但不能把他们归类为知识分子,顶多是会掉点书袋的教书匠。  我心目中的士人,首先治学严谨,专业水平过硬。仅凭这点,当年那些半桶水,只会写舔腚大字报的政治投机者就不够格,这就筛去至少一半。  其次信仰坚定,主张明白,而不是随波逐流,忽左忽右。这一条与第一点紧密相连,盖学问作得不深,自然无法格物致知,明理悟道;也就自然没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认识,轻易得被时势和潮流所影响。  最后是必须有大智慧,不顽固死板,正则之余亦善于灵均之变,能吸收新东西,丰富自己的见识,提高生活的情趣品质。能借力时势之变,趋利避害而不失其为人的原则,不求大富大贵,但起码能做到生计无忧。不似那寻章摘句之徒,整日愁眉苦脸,怨天尤人地,哀叹时运不济,怀才不遇。其实他们本无大才,亦无大德,更没有大智慧,相信文革式的口号“知识改变命运”,却发现自己虽有知识,命运还是这么凄惨。只因他们没有“运用知识,升级知识,才能改变命运”的大智慧!  -----------------------------  这位的发言,才说明了什么是真正掌握智慧的个体人和社会人。
  成为社会公共知识分子是有进阶阶梯的。  这就是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学,平天下。  为什么要经历这种自我修行的阶梯,才最后能成为真正的社会公共知识分子?  格物致知是唯物,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最终是建立属于自己的逻辑、理论体系,用实践来实现知识的自我化,有自己的知识体系。  正心诚意则是进一步学会辩证,更客观中庸地看待任何事物和意识。只有做到客观中庸,才能称为正心诚意,才过来思维的方法的关。  修身齐家是进入社会,学会做合格的社会人,懂得责任和义务,懂得分工协作,懂得社会生存之道,掌握社会的规则和应变之法。也是对前面的格物致知和正心诚意的实践验证,对自己的逻辑和理论体系的验证和辨伪。  然后才是治学,将自己的理论文字化,变成意识的形态,使之能有条件成为文化。  最后是用自己的理论体系,自己的智慧,普及到社会大众,以实现平衡社会,智慧造福社会的目的。  这样人才是真正的社会公共知识分子,士人和大智慧者。
  事实上,何为格物致知,正是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的争议的焦点之一。  在一千多年前的这种争议,到现在都依然有现实意义和现实对应的价值。
  图解存在、意识和逻辑,谬误和真理的关系_西哲吧_百度贴吧  /p/  上面是对意识和产物,以及存在的概念的解析,也是本帖思考的基础。对此有疑问的,可以去参考。
  人的本性——陈子哲学
  结合现实的好文,期待更新
  人的思维出现问题的主要表现(续)  第二类,判断上出现问题的表现  判断是意识下的结论。  判断的概念,是对思维对象是否存在、是否具有某种属性以及事物之间是否具有某种关系的肯定或否定。  人的判断主要依据两类方式,一种是依靠感官对比实际结果和效果。第二种则是依据接受他人的意识产物,比如经验、智慧等意识总结结论。包括思想、理论和文化,也包括个人的思考成果。  无论依靠哪一种直接判断依据,正确地判断的方式,最终都是对应实际,包括空间和时间区分的实际。历史就是时间上区分的,距离现实相对比较长的时间以前,已经发生过的实际。而亲身经历及所处现实中的实际,则属于空间区分的,与空间对应的实际。  实际这个概念,本身就包含着空间和时间,是动态环境对应的客观表现。  但是,由于人的经历及意识能力的局限,以及更重要的,一切存在都有动态的两极之间的转换,也就是一切存在都有辩证的客观表现,使得作为人的意识总结的判断,并不总是真正做到了一种对应实际的表现的意识,而是有多种甚至相反对应实际的表现的意识,从而导致出现结论相反的判断,由意识得出矛盾的结论。  1、与感官感受有关的判断分歧(文化对感性判断的影响)  参考【图解存在、意识和逻辑】主观存在的部分中的判断。判即是感官感受,断则是意识总结。我们可以定义这种判断为感性判断。  人的感官感受,是最直接最基本最可靠的判断依据。但是,要得出判断却依然离不开意识,需要意识总结才能得出结论。意识总结,就离不开最基本的意识原则。而价值观和道德观,则决定了最基本的意识原则中的基础原则标准:什么是利与害和善与恶。  也就是说,即便是依据感官感受得到的判断,也离不开社会群体意识的影响,离不开价值观和道德观这两类人类主要的社会集体意识的左右。  举个例子,人类的味觉有酸甜苦辣咸香臭等感受,但是,这些主观感受,到底是对应着利还是害,好还是坏,却因人而异,因个人的基础意识原则标准的不同而相反。  有人喜欢吃苦瓜,不以苦为害。有人喜食辣,感官刺激越大越以为好。但也有人则反之。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也并非总是符合实际,对应实际。以此为结论,有时候也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社会意识在人类的这种依据感官的感性判断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影响一个人的利害和善恶标准上。社会意识总结出苦瓜清热解毒,有利于人体健康。辛辣刺激有助于解表出汗,调节情绪等等。但同时,苦涩辛辣的食物事实上并不符合人体的生理判断,本能判断,这些依据人体的健康的辩证的一方得到的所谓共识智慧,会影响人根据最直接最基本最可靠的感官感受,而得出与人体感官本能判断相反的判断结论。  极端的表现,则是人类对某些刺激感官的饮食存在的反常偏好和嗜好。比如吸烟、饮酒、嚼槟榔、嗜好臭豆腐等等人类普遍存在的集体行为,意味着意识强制干预了感官的条件反射。这些反感官本能的人类行为,全部与人类的意识需要有关,与人类产生意识的人体组成有关。说明感官感受得到的感性判断,在内在主观意识的干预下,在外来意识的影响下,并不能得到统一。  正是因为人类是高等级生命,是意识高度发达的生命,才使得这种现象成为必然。意识已经超越了物质层面的影响力,人性超越了本能。反而,低等级生命会依据本能,以本能带来的条件反射来决定行为。  解决这些与感官有关的判断问题的办法,依然是靠社会集体共识的文化的建立和统一,以及文化随着时代的进步而调整。靠社会意识和文化来规范和统一个体的意识,来统一影响人类的个体,而得出相同的判断。  时代进步,认识到吸烟、过度饮酒等所谓陋习,实际上是旧文化的影响,相对人体的精神满足有更大的身体危害,那么,戒烟和控制饮酒等就会逐渐普及。反过来看,如果允许文化多元并存,不给文化进行一些界定判断,那么,人类的感官判断得到的矛盾和相反结论,也将继续普遍存在。  也可以看出,到底哪一种利害和善恶评判标准更符合集体人类,需要人类真正依据辩证的原则,依据科学的穷举,澄清各种影响,来权衡选择。这也代表着人类的社会文化,到底是否真正对应着智慧进步,而不是愚昧落后。
  感官的不同组成产生了判断效果也是需要分辨的。  感官中的味觉知觉是直接联系本能,本能感受对判断的影响力相对占比较大。而视觉判断则相比味觉直觉判断要复杂一些,复杂就在意识总结的成分更大,本能联系更少,而最复杂的则是听觉。相比起视觉判断有部分是来自外来意识,比如书籍、影视图像,听觉判断则主要是依赖外来的语言联系的间接意识总结。视觉和听觉,都已经不直接联系着人体本能,在判断中,意识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主要作用。  前面举例了感官判断中的口鼻味觉中的人类行为表现,那么,眼见为实是否是真逻辑呢?  亲眼所见与真实实际是统一的吗?  如果说判断有三个要素对象,存在、属性和联系,那么亲眼所见至少是在判断存在的有无上,是可以真实对应的,容易得到真实结论。但在判断属性和联系上,就不如味觉和知觉更直接靠谱。眼见不一定就对应着真实的属性和联系,而只能对应着真实的是否存在的判断。  就是说,眼见某件事,如果仅仅是确定是否发生过,那么可以确定无疑。但这件事到底说明什么问题,反映出什么本质含义,联系到什么其他客观存在或者主观存在,则并不能充分肯定,还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  比如看到有个男人打女人,只能肯定发生了殴打事件。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两人之间的关系,因果联系,则是未知和不确定的事实,不能据此就定性为是老公打老婆,强行建立起两人是夫妻关系的意识判断。  而过于依赖听觉判断产生的感官判断错误则更进一步,更容易陷入道听途说和以讹传讹的判断泥潭。  听觉判断由于几乎全部来自于对存在与发生的间接意识总结,而更容易被意识主宰,更容易犯主观错误和经验主义。所以,听觉判断不但需要补充视觉判断,也需要澄清意识总结的事实依据。  但是,很多时候人类恰恰都容易犯这样的思维错误,跨越了感官判断的对应条件限制,分不清味觉知觉和视觉、听觉的感官判断的区别,人为意识地给某个事或者人定性并建立联系。这就是所谓的主观超越客观的意识错误在判断中的表现,犯了所谓的主观错误。  这种意识错误的表现非常普遍,尤其是从自身总结的意识和外来意识得到正面验证的相似存在表现中获益的人,所谓经验论和经验主义的信奉者。过于相信意识的作用,过于依赖意识的正面积极影响,会导致这种自以为是的错误的产生。
  感性判断谬误常见的另一类表现,则与意识的关联更紧密。这类感性判断,更接近感性这个词汇的本来含义,意识以经验的形式变成感同身受的同情心,成为误导人的判断和结论的直接依据和原因。  有人利用了社会集体的同情意识容易导致的判断谬误,去牟利,变成了一种行骗的方式。  社会上很多行骗方式都与此有关。比如冒充残疾人、学生行骗,最近甚至有冒充骑行者行骗的报道。无论是哪一种,都充分利用了人的基于经验而建立的同情意识,更侧重表现在来自每个人的感官整体感受之后得到的意识总结。  而最关键的是,人类的这种基于感官的同情意识,是无法割舍的,也是社会智慧进步的基础之一,还必须得到肯定和发扬,社会集体智慧的进步才有可能。这种意识总结可以说是人类的底线准则,关系到社会的每个成员的最基础的意识原则——利害和善恶标准。因此,对社会的集体意识危害,对文化和道德的损毁,这种对同情意识的欺骗行为是非常直接和严重的。  所以,任何秩序良好的社会,文化成型稳定的社会,都非常重视和反对这种颠覆社会同情意识的欺骗行为,因为这种欺骗行为对整个社会的稳定,有巨大的潜在颠覆效果,颠覆了社会成员的基础认知。对这类欺骗,社会应该是零容忍,必须处以重罪加以杜绝。  可惜,由于这类欺骗犯罪,往往只涉及经济利益,没有明显的物质层面比如身体伤害的明显危害,而被集体忽视。当今中国的社会集体意识的混乱及社会问题,甚至道德滑坡加剧,直接就是来自于自由化意识下爆发的这类借助滥用社会同情意识的骗术,引发的社会集体善恶和利害准则的崩溃。
  与感官直接联系的意识,称为主观意识。主观意识分为主观概念和主观判断两种意识。之所以要以主观来前置界定意识,一是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主体的视角和视点,二就是强调了与感官的必须和必然联系。  虽然名义上叫主观判断,但实际上,因为意识的特殊,因为人类的社会性,因为自我主体意识容易,甚至大多数情况下,都被社会外来意识和客体意识影响和主导,所以,经常表现出并非如名词概念的本来含义所谓主体性一致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西方哲学由于过于强调个人为视角和视点,结合西方中心主义对全世界的文化影响,显然导致近现代人类社会集体忽视了社会集体意识对人类个体意识的必然和深刻的影响,从而导致人类意识上,尤其是判断上的思维问题始终无法得到辨别和明晰,导致人类的思维问题普遍大面积出现,更不要说教育普及和纠正。  有关主观意识等哲学争论,至今都无定论,或者缺乏人类社会的权威裁定和统一,这应该是人类的集体思维及思想成果,始终徘徊甚至倒退的关键瓶颈。  人类只有首先脱离西方中心主义的经验论束缚,抛弃西方社会学对人类知识的垄断性压制,对社会学的问题重新思考,才有条件实现突破这些思维困境。  西方中心主义的产生,是借助于其自然科学的先进性,是借助于其物质文明的相对优势,但在社会学和非自然科学范畴,并无值得信赖的事实与其理论对应。非西方仅仅是因为其自然科学的先进和优势,经验性的认定其社会科学也一定先进和具有优势,反而导致了人类智慧的发展停滞和倒退。  大量的西方社会科学,尤其是哲学的争议,各种流派的观点相互矛盾的事实,都已经证明,所谓西方的社会科学,根本就不能成其为科学,还存在非常多的谬误和模糊。  在分清了思维有关的关键概念、判断之后,对于西方的非自然科学的理论和逻辑,我们每个人都完全可以不受这些外来意识对我们主体意识的影响,摆脱意识的束缚,真正独立地联系实际,实现独立思考,产生新的逻辑和意识结论。  到了对西方中心主义说不的时候,条件已经成熟。
  利和害的概念辨析与文化的关系  什么是利,什么是害,有关这些最基本的人的意识判断,甚至也可以说是高级动物的基本意识判断,对这两个概念的进一步的解释,会进一步涉及更深层次的哲学讨论,涉及意识、存在和逻辑的分类和关系。  可以回顾前面的图解意识、存在和逻辑。  1、利和害,首先是一种感官判断。  利和害的判断,实际上与意识的分类有关。利和害都是人和动物的意识判断,首先是属于主观存在,都与人体和动物的感官有关。利和害首先是感官决定的意识。  低等级生命,感官就是决定其利与害的判断和选择的主要方式。  2、利和害,其次是人和高级动物基于感官判断得出的逻辑判断(纯意识存在)。  有一定的意识的高级生命,比如哺乳动物和人,则会有与此依据感官得到的判断基础上的意识总结,感官判断和逻辑判断统一作为高级动物的判断和选择的方式。  (高级动物也应该具有得出逻辑的能力,但仅仅是简单的逻辑,简单的纯意识存在,且与人不同的是,人可以通过复杂的语言,尤其是文字来相互传递这种逻辑,而动物则只能靠行为和简单的语言。比如森林大火,动物会感受到火情的时候,集体逃避。)  就是说,所谓趋利和避害,对人而言,事实上涉及两个影响选择的判断,一个是感官判断,一个是逻辑判断。  其中感官判断,来自于生理性的物质层面,是最直观最直接最真实的判断。而逻辑判断则因为产生这个逻辑,需要有大量的感官判断为依据,同时也会掺杂很多外来的,具有社会影响的集体意识得到的总结判断,而可能存在不真实。  就是说,同样对某一件事的利和害的判断,除了感官能直接决定的判断以外,比如伤口病痛,强烈无法容忍的刺激,血腥,恐怖的环境展示等等,除此以外的判断,人类及高等级动物,都可能会因为是外来意识总结的影响,而陷入依据不真和相反,影响判断的正确性。  但是,即便是错误的逻辑判断,也会影响人类的言行。从而使得人类陷入到本该是趋利,却选择了避害,或者本该是避害,却选择了趋利的矛盾表现之中。  所以,人的本性是趋利和避害,这是从主观意志和愿望的角度,从人类个体的角度出发的概念。而至于是否是真的实现而来趋利和避害,从效果上看,则并不一定与其主观意志和愿望一致。  但不论效果如何,都是人的意识的主动选择,而趋和避都是以人为主动的行为。所以,趋利和避害可以确定为人的本性。  本字的含义,就是以人为出发点,以人的意志和愿望为出发点。  从利和害的概念辨析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影响人类个体的意识判断的外来和集体的逻辑,对个体选择利和害是非常重要的依据。  2、影响人类个体的意识判断的外来和集体的逻辑,是人类个体的社会意识和集体意识决定的。所谓集体智慧,就是那些真正能带给人类个体正确选择的部分。也就是说,文化于人类的利和害的判断是紧密相关的。  3、即便人的本性是趋利和避害,但在人类社会的集体关系影响下,并不能真正确保这一本性被无条件地被落实和执行。趋利和避害,有时候会适得其反,而这正是因为人类的集体智慧不够统一和完善。  事实上,利和害有时候是无法真正区分的,利和害是辩证的关系。这也可以作为以辩证为基的中国古代文化,代表着人类先进文化的证据。
  利与害,善与恶两类基础判断的关系  利与害是与人类的感官联系起来的判断,是主观判断,是属于主观存在,也是主观意识的两种组成之一。而善与恶则是属于纯意识存在,是纯意识判断。  虽然利和害的意识总结,并不一定与人的本能感受一致,很多时候是相反,但绝大多数人类在利害意识上的表现基本一致,绝大多数的感受与人的本能反应一致,同一种感受产生的绝大多数的人类利害意识的表现也是一致。  将利害意识及表现,当成是人的本性,就因为利害的判断,联系着人类的感官,联系着人类个体的主体。  如果将一个人放在孤立的环境下,从小让其自然成长,其利和害的判断将会与绝大多数本能身体反应一致,只有少数因为自我意识的极端需要而可能产生出与本能反应相反的情况。而这少数情况,又是因为人类的意识高度发达。  事实上,利和害的判断及行为,可以追溯到生命的进化的漫长历史,可以延伸到更原始的生命。利害的判断和行为,就是生命联系环境,适应环境的最原始的进化出的能力之一。  所以,利害意识和利害判断是个体人类原生的意识,本性。虽然由于人类个体的必然的从小的社会性(家庭就是社会最小最基本的单元形式),而使得这种原生的意识和本性,会随着自我意识的成长以及社会外来意识的干预而发生改变,但最终还是会意识回归,被人对应自身的本能反应为实际验证。本能反应,就是利害意识及逻辑判断必然会对照的人体实际。而身体,就是人类的意识这一主观存在对应的客观存在。  利害判断和利害意识是人为主体,个人主导的最基本先天意识。  而善恶意识和善恶判断,则更侧重于外来意识,后来意识。更主要由社会的集体意识来主导,以社会主体来产生。少部分会联系着利害判断和利害意识,但并不是取代的关系,而是来自更多的纯意识的归纳整理等推理,来自于他人的逻辑和理论,来自于社会的意识形态。  人类从小就接受父母长辈有关何为善和恶的判断的教育,主要是涉及到人的言行等行为方式,以及思维方式。只有少部分感官意识会影响善恶的判断,比如光明温暖和谐比例的图像造型外貌,会被人的本能意识当成是善,扭曲阴暗被当成是恶。但最终产生成熟的善恶意识和善恶判断,来自于人在社会环境下的改造,来自于外来意识影响和后天智慧及经验总结。  比如儿童会看到五官端正,眼光温和的人,会判断为善。看到残疾及面相不和谐怪异的人,会以为是恶。这就是其善恶意识开始产生,且正在成长完善的表现。而父母长辈会纠正其表现出来的谬误,结合其成长过程中的自我意识总结,最后成型其善恶意识。  事实上,文化是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也是决定人类个体的善恶判断和善恶意识的关键来源依据。后面将详细讨论的内容,何为纯意识判断,纯意识判断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等问题,会更进一步解释作为纯意识判断之一的善恶判断的含义。
  如果将利害意识看成是人类的本性,那么,可以将善恶意识看成是某个人类具体社会的本性。这里的人类具体社会是指所有的人类集体组成的社会,比如家庭、家族、种族、国家,小圈子、企业、机关单位等等。  而文化冲突,甚至所谓的文明冲突,大都与善恶意识的不同判断标准对应。  我们为什么反感日本的历史问题的认识态度,反对日本参拜其所谓神社,反对其修改历史教科书,就因为日本这个国家和民族,在善恶意识的表现上,没有真正对过去战争带来的罪恶的深刻悔悟和根本悔改。日本国家和民族,表现出的善恶意识,是反其他人类的,自私的,残忍的。这正代表着日本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社会本性。
  楼主,你是怎样建成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的?能不能具体讲一下。我也想成为你这样的人。  
  @桃红李白三月阳春 你的文字已经不是逻辑学的范围,谈的忒杂,观点谈的贪多,就会一个也说不清,我们也无法讨论.  对于概念我想说几句;  《概念》是通过《词、词汇》表达的,但不是一对一的。  1,
一个《概念》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词汇来表达,  例如:妈妈,母亲。他们都是一个概念,母亲就是妈妈,妈妈就是母亲。但作为修辞用法是不同的。我们可以说:“啊,祖国你是我的母亲”“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但不能说:“啊,祖国你是我的妈妈”,那就太逗人了。  另外,我国幅员辽阔,方言多。例如:我、咱、俺、阿拉-----这都是一个概念。  我国 历史也悠久,例如:北京,以前叫北平。北京与北平就是一个概念。  ,2 ,一个词也可以是两个或几个不同的概念。例如:花,可以是花朵的花,也可以是花钱的花。花朵的花,与花钱的花。是2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至于银行的《行》与行人的《行》是一个字,但连发音都不同那就更不是一个概念了。  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变迁很大,有些字与词的含义也发生了很大 的变化。例如:《国》一词。  中国古代《国》通郭,城郭的意思,四面用城圈起来的地方。国人就是住在国(城郭)内的人。周朝的时候,大封诸侯,《国》的意义扩大,成了诸侯的领地---所谓诸侯国,春秋战国就是诸侯国大混战的时代。古中国没有现代《中国》一词的含义,《左传》中,《中国》是与东国,南国,北国一样是指地理位置,指是在我们中国位于中心位置的诸侯国--赵、魏、韩。现代《中国》一词是从西方打开中国大门以后产生的。满清政府在西方列强的打击下,不得不把,大清朝改为大清国。到了民国以后,中国一词完全确立。  有个笑话,说有一位官员,学问甚少,上级让他去学习。他学完以后,大有感触,说:“学习就是有用,学了以后我才知道孔子不是中国人,而是鲁国人”  从这个笑话里我们可以看到这位官员就是没有搞清楚古代《国》与现代《国》的概念不同。  偷换概念是目前论坛的一个巨大的弊病.
  新媒体时代是大好机遇还是混乱深渊的开端?  我们讨论了很多有关思维出现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很多人类的思维产生问题,都与人类身处的社会有更多更大的关系,无论是概念,还是判断,都与社会集体意识、公众意识、主流意识紧密相关。甚至就连名词定义,哪怕是直接对应实物的名词定义,也都需要从众,而不是个人随意自定,反而个人独立能主导的意识并不多。  如果概念、判断都依赖于社会集体公众意识的引导,那么推理即便是自己得出的,也必然因为前面的概念、判断是来自于外来的公众意识,而事实上被外来意识主导和取代。所以,貌似是自我得出的结论,但却被外人事先设计和设置了前提和论据。说明任何人类的逻辑和理论,如果仅仅满足于下结论,而不思考概念和判断的依据,就必然成为了被人意识和言论引导的被动地位。  换句话说,一个社会的集体意识及形态,是可以依靠宣传和舆论来引导,甚至决定和主宰的。  事实上,正如前面所讨论过的,由于任何概念和判断,都需要思考涉及的所有有联系的对象,因为利益判断针对不同的对象,是会表现出对立统一的,是需要辩证思考的。所以,任何社会的集体意识及形态,都有正反两种的态度和倾向的观点,也各自有各自的逻辑和理由。如果需要更强调哪一种态度和倾向,仅仅只需要在对集体和公众意识施加一定的影响,更强调与自己态度和倾向有关的对象的概念和判断意识,那么,公众就会得出完全接近一致的集体意识结论。  这就是宣传和舆论对一个社会的集体意识及形态的决定性作用。
  核心价值观的概念透析  我们在前面的讨论中,已经提前界定了两个对社会文化非常关键的基础概念:价值观和道德观。  逻辑的要素是概念、判断和推理。  系统的,相互联系的一系列的逻辑组合成一种理论。  而每一种理论都有一个最基本的基础逻辑,这个逻辑就是原则。以这个原则为基础,引申出来的其他逻辑,则是细则。细则就是教条,有教条才可以普及。而要实现普及,所以的原则与细则教条都必须对应于实际。因为对应实际,才能轻易说服人接受和遵守。  价值观和道德观,就是两个最基础的概念,由此引发的判断和推理,构成两种理论,两种社会文化认同。价值观对应着次级文化即商业文明文化,道德观对应着主体文化。一个社会要实现集体意识的大致统一,必须实现文化的统一。  而中国现实中,就因为这两种基础概念的模糊,体现在所谓的核心价值观的概念解释和宣传上,而引发出无数的引申理论和逻辑,从而导致中国的文化冲突和理论冲突和争吵,始终不绝。  宣传是指在一个社会的集体基础规则逻辑被统一成集体共识的基础上,比如大家都集体认可,遵守同一种社会道德观的时候,将这一明确被大家集体公认的规则,普及和推广的手段。  就是说,现在从理论上,在概念的确定,以及判断和推理等社会集体逻辑的建立上,社会就混乱不堪的。既然理论都是矛盾的,如何来宣传?  一个基础逻辑规则都无法取得共识,如何推广和普及?  中国人对概念的当然习惯是顾名思义,用价值观来代替公共道德观的提法,本身就容易导致概念混淆。  但为什么依然被强调?就在于价值观对应于价值追求,可以促进社会个体全面追求价值实现,理论上可以促进物质发展。为了发展,好像必须强调价值观,所以要用所谓核心价值观的说法。  在此处,发展和稳定的矛盾,实际上表现在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提倡的理论认识上。到底是宣传道德观,还是宣传价值观?最后,折中成了所谓的核心价值观。这种矛盾,使得由价值观或者道德观为基础的社会观,对应产生的其他一切理论都不得不矛盾和对立。理论矛盾,如何能普及和宣传?  事实上,价值观仅仅是对应次级文化,而道德观才是对应主体文化。用核心价值观的名词推广来取代社会公共道德观的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没有哪个社会可以无视道德观,没有哪个社会没有公共遵从的集体道德。这是舍本逐末,不分主次的原则逻辑的根本错误。  道德观和价值观,在任何社会都是共存的关系。因为价值观,主要是针对个体而言,是个人观,不是集体观,也不可能取代集体观。而道德观才是集体观,是社会强调的,对个体价值追求的适当的约束的外来意识、集体意识。  所谓核心价值观的名词说法,本身从概念上看就是模糊的,模糊了价值观和道德观的不同概念,所以是非常不严谨和不科学的概念定义。  价值观就不是道德观,两者是两个完全对立强调的社会集体观念共识标准。价值观,当然是强调价值,包括个人在社会实现的价值。价值就是说钱、能力和利用。只要提价值观,就是强调社会各个成员是相互利用的关系,而不是分工协作,共同遵守同一个规矩,整体利益一致的关系。而强调分工协作,共同一体一家的关系就是依靠所谓的道德观。只有道德观的强调,才可能实现大家集体意识,国家统一意识。如果强调价值观,哪怕是所谓的核心价值观的提法,依然会让社会的成员,无限追求价值,不承认集体共识规则的约束为前提。  当今社会,个人为实现价值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但惟独对道德观越来越淡漠,公共道德意识几乎被价值追求意识,完全压倒。  可悲的是,只要社会的政治依然推广这种模糊的概念定义,来自西方资本文化,也就是所谓商业文明文化的基础概念,依然会主导越来越多的社会个体,中国的文化统一、道德统一就始终是遥不可及,渐行渐远。  希望社会的有识之士能将此观点,上达天庭。  新华网和人民网,我是进不去,进去也发不了任何言论,只有请求援助了。
  很多人反感理论研讨,反感理论说教。实际上,理论对社会的重要性,比武器还重要。  表现在宣传上,根子在理论上。  还记得曾经宣传的名词——社会主义道德观吗?  如今,已经被所谓核心价值观取代了。这就是理论逻辑最关键的基础概念上,出现了大问题。  用价值观来代替公共道德观的提法,非常容易导致概念混淆。  而实际上,也的确产生了巨大的效果。  个人实现价值的无限制,就是无底线的贪,无底线的捞,无底线的赚钱,最后搞得所有人都不信这个社会,所有人都无信。  最终还是破坏了集体价值秩序。  只要名词概念上无法做到实际对应,原则逻辑就是虚无的。不论如何推广公共集体道德,不论如何用事实上是道德的细则,来解释名义为价值观的原则,都不如原则概念本身对应实际有效。最终,社会公共道德,只能被无视,成为虚无。
  概念、判断和推理。逻辑的三要素事实上也可以具体分析,可以分解认识。  任何判断,都是基于一些基础概念为是与非的判断标准。对比、比照这些基础概念甚至加入推理法则,进而得出是与非的结论,就是判断。  所以,一切的意识认知,都是以概念为基础。这就是为什么概念非常重要的原因。  概念是基础依据,判断是得到结论。逻辑则是由依据以及结论,整理而成。一系列的依据及结论,成为某种认识对象的完整逻辑体系,就形成了理论。  由于概念有主观概念和意识概念之分,所以,判断也必须遵循两种不同的方法和套路,有两类特征规律性需要区别对待。同样,任何逻辑和理论,也都要因为概念的不同,而无法用一种方式和套路而涵盖和统一。  但人类又一直在追求用一种思维方式和套路来解决所有思维问题,所以才会引发如此多的思维问题。
  很多简单的词汇概念,恰恰是引发人的意识混乱的关键起因。  比如,实在的概念。  何为实在?实在的概念和定义,就是一个非常基础的概念依据。由此概念为依据得到的不同判断结论,导致新的一轮有关哲学的争议,现代哲学的争议。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创造性思维的特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