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平安保险认可的伤残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非车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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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具体案情,每次保险事故可能所要求的索赔资料不尽相同,请客户同时仔细阅读并了解华泰公司理赔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过程中提供的索赔须知和对索赔材料的要求....
根据具体案情,每次事故可能所要求的索赔资料不尽相同,请客户同时仔细阅读并了解华泰公司理赔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过程中提供的索赔须知和对索赔材料的要求。
案件索赔资料清单:
一、人身伤害部分:
1.索赔申请人填写的索赔申请书;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资料(如适用);存在团体与成员/学员关系的证明和资料(如适用)。
2.如因意外或疾病需诊疗,请立即于就近公立医院就诊。保留医疗收费收据、完整的门、急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等相关原始资料。
3.若事故涉及以下情况,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或有关机构报告,配合警方调查并提供以下文件:
a)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报告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
b)被盗抢、故意伤害、意外死亡、谋杀等事件,需提供公安报警回执及公安证明。
4.意外造成伤残的,提供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评定伤残等级证明;被的户籍证明或其他相关类似证明、身份证件。
5.身故保险金的索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华泰认可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其他相关类似证明;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身份证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件。
6.旅行期间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拨打救援卡上的24小时紧急救援电话(SOS)寻求帮助。
二、财产损失部分:
1.保险合同/保险证明。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旅行期间如发生行李、个人物品、个人钱财、旅行证件损坏、遗失或被盗窃、抢劫等,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报告警方、酒店、承运人或有关当局,并取得书面证明。保留损失财产发票、重置或修复报价单或收据。
4.如情况允许,对事故现场和损失的财产或受伤害者拍摄照片。
5.如为旅行延误或行程缩短,需提交有关机构出具证明导致该延误或缩短原因的书面报告和相关文件;及相应的损失证明。
三、个人责任部分:
1.如遇任何责任事故,请谨记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切勿主动建议、许诺支付、或承认对第三方负有任何责任或对损失达成和解。
2.如有必要,华泰保险公司会指派或委托其理赔人员或独立的公估人员对事件及损失进行调查。调查人员会通知您应立即采取的措施及需进一步提供的资料。请全力协助指定的调查人员进行工作。
3.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引起,请保留追究第三方责任的权利。
请被保险人同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
本指引仅为协助之用,并非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任何不确定或不一致之处,应以保险合同的规定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金投保险网无关。金投保险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
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重疾给付:5万-50万可选
身故保险金:10万元-50万元
意外/急性病医疗:1万元
紧急转院:5万元
疾病身故:10万元
意外/急性病医疗:3万元
满期生存金:1万元-5万元
初中教育金:2,000元-99万元
意外/急性病医疗:35万元
紧急转院:50万元
飞机意外:40万元
火车意外:10万元
意外/急性病医疗:5万元
紧急转院:10万元
飞机意外:60万元-100万元
火车意外:1万元-50万元
保险顾问在线
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并且确诊时所患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将...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Q:我要出国两年,车子就放在家里不开了。然后我这个车子的保险不办可以吗?
Q:你好。怎么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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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某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陈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许某某。  委托代理人顾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吴某。  委托代理人余陈俊,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原告)许某某。  委托代理人顾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吴某。  委托代理人余陈俊,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丁兴锋,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许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12)青民四(民)初字第16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许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顾某某、被上诉人陈某某、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定,日17时15分,陈某某驾驶牌号为沪BAXXXX的中型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宝丰公路嘉松东100米处时,适遇许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乘客许甲、许乙)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因陈某某未确保安全通行,故造成两车相撞及许某某、许甲、许乙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日,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简称青浦交警支队)对该起交通事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许某某、许甲、许乙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许某某即被送往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治疗,后许某某继续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医院治疗,上述治疗过程共花费医疗费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2,586.61元(含救护车费210元)。经青浦交警支队委托,上海枫林国际医学交流和发展中心司法鉴定所对许某某的伤残等级、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作出鉴定,结论为:许某某之左桡骨远端骨折伴尺骨茎突骨折致左上肢丧失功能11,构成十(拾)级伤残;酌情给予休息期4个月、营养期2个月、护理期2个月。许某某为此支付鉴定费1,800元。许某某并因本次事故产生车损500元。原审审理中,平安保险公司于日申请对许某某受伤后的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重新鉴定,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日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退回本案,并注明:该中心多次通知许某某来接受检查,但代理人表示不愿来该中心鉴定。期间,法院特为此向许某某发函,要求其于指定日至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但许某某亦未到场。鉴于此,该鉴定中心将本案材料退回,予退卷处理。因各方当事人就本起事故的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许某某遂诉诸法院,对于其损失:医疗费1,251.91元、残疾赔偿金72,460元(36,230元/年*20年*10)、误工费7,000元(1,750元/月*4个月)、护理费2,900元(1,450元/月*2个月)、营养费2,400元(1,200元/月*2个月)、鉴定费1,800元、交通费300元、衣物损失费300元、车损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交强险内优先赔付)、律师代理费3,000元,要求平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余款由陈某某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原审再查明:许某某系非农业家庭户口。事故发生后,陈某某已支付许某某现金13,000元、垫付医疗费1,334.70元。陈某某驾驶的事故车辆在平安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间自日零时起至日二十四时止,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原审审理中,许某某称因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还包括:一、营养费2,400元、护理费2,900元、误工费7,000元、残疾赔偿金72,4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并提供上海枫林国际医学交流和发展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嘉定区安亭镇钱家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载明:许某某系该单位员工,担任卫生工作,月收入1,750元,因交通事故受伤,于日至日未上班工作,扣发期间工资7,000元)、户口簿复印件予以证明。许某某称:其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机构有资质、鉴定结论正确,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证明鉴定结论有不合法之处,其不同意进行重新鉴定。平安保险公司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对嘉定区安亭镇钱家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真实性有异议,对户口簿复印件,不发表质证意见,要求许某某提供原件。平安保险公司并认为其具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故许某某具有协助重新鉴定的义务。现许某某没有到场配合重新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同意赔偿。陈某某与平安保险公司意见相同。二、交通费300元、衣物损失费300元,许某某均未提供证据。平安保险公司均酌情认可200元。陈某某与平安保险公司意见相同。  原审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系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公安机关对本起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所依据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对此责任认定法院予以确认。据此法院确认本案中陈某某对许某某的各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陈某某的已付款应作为预付款予以扣除。肇事车辆在平安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相关规定,应由平安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审理中,各方当事人均同意车主上海秋勋百货商行退出本案诉讼,系其对自身权益的处分,于法无悖,法院予以准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许某某的实际损失计算如下:1、医疗费,系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损伤的合理费用,依凭证计算为2,586.61元;2、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本案经当事人申请已进入重新鉴定程序,因许某某不配合而无法得出鉴定结论,故法院对许某某提供的上海枫林国际医学交流和发展中心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不予采纳,因上述各项均应在伤残等级及三期期限确定的基础上进行,故本案对上述各项均不予处理,许某某应待伤残等级及三期期限确定后再行主张;3、交通费,根据许某某就诊情况,法院酌情确认200元;4、衣物损失费,许某某因本起交通事故产生衣物损坏应为事实,法院酌情确认200元;5、车损费用,许某某的主张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确认;6、鉴定费,因许某某无法证明该项支出的合理性,法院不予支持;7、律师代理费,系许某某因本次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法院酌情确认为2,000元。上述各赔偿项目总计5,486.61元,由平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直接赔付3,486.61元,余款2,000元由陈某某全额赔偿许某某,扣除陈某某已支付许某某的14,334.70元,许某某应返还陈某某12,334.70元。原审法院遂判决:一、许某某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医疗费2,586.61元、交通费200元、衣物损失费200元、车损500元、律师代理费2,000元,合计5,486.61元;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许某某判决第一项损失中的3,486.61元;三、许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陈某某12,334.70元。  原审判决后,许某某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指定的重新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与原鉴定机构上海枫林国际医学交流和发展中心司法鉴定所是同一级别的鉴定机构。上海枫林国际医学交流和发展中心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人员资质合法,鉴定程序合法。一审中,上诉人要求至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因平安保险公司不同意,一审法院不予采纳,故上诉人未去法院指定的鉴定中心重新鉴定。上诉人愿意重新鉴定,但应当由上级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其原审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被上诉人平安保险公司辩称,根据相关伤残构成的鉴定标准,其对许某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存有疑问,故申请重新鉴定。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系国家级鉴定机构,故原审法院认定由该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并无不当,上诉人拒不配合鉴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陈某某对原审判决无异议,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另查明,上诉人对原审判决已经处理的赔偿项目及具体金额均无异议。此节事实由本院日的审理笔录为证。  本院认为,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原审法院在各方当事人就重新鉴定的机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指定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诉人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则应对鉴定事项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原审法院基于上诉人的伤残情况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结论,故对上诉人主张的与鉴定有关的诉请在本案中不予处理,此举并未影响到今后上诉人相关实体权利的实现,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原审判决并无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38.20元,由上诉人许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季 磊代理审判员  丁忆宁代理审判员  盛 婧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仲 鸣  附: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该裁判文书信息来自网络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使用。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尽快联系QQ,或者发邮件至联系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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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优质 价格优惠保险公司不认可公安局法医做的伤残鉴定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母亲被摩托车撞伤,交警队委托公安局法医处做鉴定,
鉴定为9级伤残,可在后来的处理中,法院和保险公司都
说法医处的鉴定不予认可,要求再做司法鉴定,肇事方
倒没提出异议。
请问这合法吗?鉴定费用由谁出呢?
请问律师,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交警大对为什么委托公安局做鉴定,
第一次伤残鉴定为一个八级两个九级面包县公司说评高要求重新鉴定,且八级改为九级说要少赔偿,那么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都出院几个月了,伤都好的差不多了,
请问各位律师,如果哥哥及手治疗结束,做了伤残鉴定,请问保险公司及单位又该如何理赔、赔多少?我们给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车4月份被盗了,三个月后保险公司赔偿了80%(扣除20%的绝对免赔)的车款,我也已经买新车了,但是现在公安局破案了,现在车就完全归保险公司了吗?
根据保险法第59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保险公司算"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吗?是不是我还有部分权益?
如果车的全部权益归属保险公司了,...
我父亲骑电动车被小车撞伤,事故双方当事人一起做的伤残鉴定,评为九级,但保险公司只认十级否者要求重新鉴定,我该怎么办?? 我们做的伤残鉴定没得法律效应吗?正规的司法单位出具的伤残鉴定呀
我的爱人于日坐车回家,在中途遭遇车祸,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右脚2、3、4趾骨骨折,在曲靖市医院住了220天,经本市具有法律效力的一个医院做了伤残鉴定,为8级,把所有材料交到市平安保险公司,省里平安保险公司审批,但是说级别高了,顶多十级,要到省再次做鉴定,市做的难道不具有法律效力,现在保险公司说7月份不解决,他们不理赔,有道理吗?
我妈妈上的是中国人寿的康宁定期的保险,出险后都六个多月了也没赔偿,还让我交了500元钱的医疗鉴定钱,可是保险合同上好像写着保险公司有权鉴定被保人的伤残情况,鉴定的费用由公司负担,然后还得等到第七个月给赔偿
请问我i该怎么办
谢谢~~~~~~~~~~~~~~~
一次交通事故、我占7成责任、对方3成责任、物价局给我的车损定了14000元、对方定了15000元、保险公司说太高、不认可、我该怎么办?
我脚因工受伤.现在我想去做个伤残鉴定.但厂方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说了情况.告诉我说保险公司会来人直接带我去做!我想知道的是.我该不该跟他去.还是我自己去劳动工伤委员会鉴定.他带我去是不是里面有什么文章.老板跟他通电话的人是同学.我很担心里面有假。但是我自己去做了不跟他去他会不会承认工伤鉴定结果。【导语】:工伤的申请是需要对伤势进行鉴定的,那么武汉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呢?  武汉市工伤鉴定机构  随便找家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评定,将得不到保险公司认可。湖北省34家保险分公司与武汉9家法医司法鉴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这9家伤残鉴定机构具体名单为:  湖北同济法医学鉴定中心  武汉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  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  湖北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  武汉爱民法医司法鉴定所  武汉平安法医司法鉴定所  湖北诚信司法鉴定所  湖北中真司法鉴定中心  武汉市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工伤死亡报销所需要的材料比一般的工伤赔偿要多,那么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呢?对于一些职工受伤情形虽不是明显的工伤,但是根据相关规定视同工伤,那么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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