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拘留过还可以到保险公司周末上班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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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公司上班5个月了,还有的同事以工作1年了,老板还不给交保险,请问我们怎么办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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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北京 - 北京 悬赏:20分 咨询时间: 08:33 咨询人:h528196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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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等待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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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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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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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缴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直接向社保机构投诉,要求补缴。
回复时间: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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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为你们补缴社会劳动保险。另,你们可以依法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劳动保险。
回复时间: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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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保险。
回复时间: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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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前者去各区社保中心投诉,后者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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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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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过我还没交税那我出境时会被取拘留吗?
近年来,在我国整体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带动下,许多外国投资者将从外资企业获得的税后利润用于追加在我国的投资,努力扩大生产销售规模。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百分之四十税款。”另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应该说,再投资退税的规定对投资者而言相当优惠,但是许多企业在进行再投资的时候,由于未能预先做好税收筹划,虽然税后利润未汇出境外而确实用于境内投资,但最终未能享受该项政策。以下是笔者在实践工作中遇到的几个失败案例。
   例一,某国投资者在上海、苏州、成都分别设立三家外商独资企业,后又在上海设立投资控股公司,并由投资公司统一负责三户独资企业的投资管理事宜。2003年该投资者决定用苏州公司的税后利润在武汉再投资兴建一家外资工厂。根据公司内部制度,投资公司下的三户企业的每年税后利润必须要汇总到投资公司统一管理使用,因此苏州厂的税后利润先汇到上海的投资公司,再经由投资公司将款项转到武汉建厂。由于苏州厂的税后利润未直接付到被投资企业的账面上,从而无法证明用于再投资的那一部分就是源于苏州厂的利润,外方投资者在申请再投资退税时未能通过税务机关的审批。
   例二,某国投资者在上海设立B公司,B公司“两免三减半”优惠期已过,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5000万元,2004年进入全额征税期。2004年该投资者在南京又投资设立一外商独资企业C,注册资金500万美元,计划用现汇投资。在首批资金300万美元到位后,由于资金紧张,决定用从B公司分配的税后利润再投资到C公司。虽然事实上外国投资者确实是用从B公司分得的利润投入到C公司,但因为这种情况的再投资是补足已存在外资企业的应到位资本金,而非增加其注册资本,因而未享受到再投资退税的优惠。如果企业预先做好筹划,C企业先注册300万美元,然后用从B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到C企业,增加其注册资本200万美元,这样就可以享受到再投资退税的优惠了。
   例三,某国投资者在上海设立独资公司,公司“两免三减半”优惠期已过,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5000万元,其中两年免税期间的利润2000万元,减半征税期间的利润3000万元。投资者决定用税后利润对本公司进行增资2500万元。由于企业事前未筹划,在办理再投资退税时仅获得对500万元税后利润作为计算基数计算退税。因为企业未明确用哪年的税后利润进行增资,税务机关则从第一年往后推,前面两年免税期的税后利润2000万元因未涉及实际税款入库不办理退税,结果仅就剩余的500万元作为第一年减半期利润计退税。如果企业明确用于再投资的利润是属于三年减半期的,则可以就2500万元享受再投资退税。
   从以上的失败案例可以看出,同样是税后利润未汇出境外而用于再投资,由于对再投资退税政策在理解上有偏差,在税收筹划上考虑欠缺,从而最终导致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纳税人在进行再投资相关税收筹划时应着重注意从以下几点对政策进行理解和把握。
   关于再投资方式的理解。再投资方式有增加原利润获得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其他已存在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或新建一家外资企业三种方式。对于前两种方式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增加”二字,即不管是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再投资于它企业,一定要在其原有资本基础上增加其注册资本。如果用税后利润去投资购买国内已设立的某企业股权,则不能享受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方式的选择。在选择再投资方式时,投资者当然会从购销市场、行业竞争、投资风险等各方面进行可行性因素分析,但笔者从税收优惠角度来看,这三种方式的不同选择结果也有很大差异。对再投资于本企业来说,由于本企业已经享受过“两免三减半”优惠,对再投资扩大生产所得只好按规定直接进入所得税征税期,除非再投资项目能够达到相关政策规定可单独计算享受所得税优惠。不过这样规定对投资金额要求较高,一般企业难以达到。投资于其他已存在外资企业也要考虑该外资企业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在考虑再投资方式时还要考虑三种情况下的被投资企业哪种比较容易成为出口型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以便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再投资的利润年度选择。生产性外资企业由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免税、减半、全额征收等年度之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有很大差别。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在依照税法规定计算退税时,外国投资者应当提供能够确认其用于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予以推断确定”,因此企业要事先明确用于再投资的利润所属年度。在进行再投资筹划时,应选择减半,或尽量选择全额征税期的税后利润进行再投资,并且要在企业的董事会决议、相关部门的增资项目批复、外管局的外汇核准件、验资报告中均要明确表示用于再投资的利润所属年度,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再投资的资金流转。再投资退税强调“直接再投资”,即用于再投资的税后利润资金一定要从利润获得的企业账号上直接转到被投资企业的账号上,若利润汇到境外再转回,或经由其他关联公司转付都享受不到退税优惠。
   两个时限问题。退税申请的时限在再投资资金到位之日起一年内,一般以验资报告为准,逾期税务机关不予办理。此外再投资企业经营期要保持五年以上,未满五年而投资者将再投资形成的股权转让、撤出的,原已退还的税款要补缴,但股权转让给与其有直接拥有或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除外,企业在具体操作时要注意把握。
   再投资与其他优惠统筹兼顾。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较多,除再投资退税外还有诸如减低税率优惠、追加投资减免优惠、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优惠等,在进行再投资筹划时要统筹考虑各项优惠,以用足用好政策。
一个朋友要替别人作伪证(一个民事案件),我劝她说坚决不可以,她问我:“作伪证会被定罪吗?”我说:“刑事案件会的,民事案件倒没听说”她又说:“会被央行的征信系统记录吗?”我说:“也没听说”她问:“那怕什么?”我无语。 请问除了道德上的因素,在民事案件中作伪证有什么后果啊?------------------------------作伪证当然要承担责任的,请看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则上是要负法律责任,但实际上就像你说的只是道德问题而已,反正吹牛又不用交税,我所经历的就是这样,让我对法律感觉只是一纸空文
<span class="support" topicId="1ef668fd57c66ab0" followupId="1ef668fd57c66abf <span class="against" topicId="1ef668fd57c66ab0" followupId="1ef668fd57c66abf请问被行政拘留过 还能做保险吗?_百度知道
请问被行政拘留过 还能做保险吗?
请问我还可以去应聘做保险吗,所以朋友说做保险也是朝9晚5就想去试试!但是我大约1年半以前因某事被行政拘留过15天我因为学历不高,又不想做营业员
顺便问一下
我是初中毕业
上海户口的 学历是否达到
提问者采纳
行政拘留不影响从事保险行业,这个无须担心。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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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没问题,现在的社会是经济社会只要你能赚钱也能给公司带来利润,现在没犯法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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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你好 我是2013年8月底从常州市钟楼区常州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辞职的,在常州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缴了1年多的五险一金,期间离职后2个月社会保险一直没交,2013年9月在阜宁县一家公司上班,阜宁公司人事科经理和我讲有6个月的试用期。请问我以前交的保险转回来没有接收单位怎么办?我还想继续不间断的缴纳养老和医疗,听人家说可以申请个人缴纳,可我想问问是在阜宁申请还是在常州申请个人缴纳?还有缴纳的性质还算职工医保吗?还是变为其他性质的社会保险(例如新农保、城镇居民医保)?还有如果我试用期过了,怎么再办理有个人缴纳转为单位缴纳?我的户口所在地一直在亭湖区!-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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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我是2013年8月底从常州市钟楼区常州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辞职的,在常州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缴了1年多的五险一金,期间离职后2个月社会保险一直没交,2013年9月在阜宁县一家公司上班,阜宁公司人事科经理和我讲有6个月的试用期。请问我以前交的保险转回来没有接收单位怎么办?我还想继续不间断的缴纳养老和医疗,听人家说可以申请个人缴纳,可我想问问是在阜宁申请还是在常州申请个人缴纳?还有缴纳的性质还算职工医保吗?还是变为其他性质的社会保险(例如新农保、城镇居民医保)?还有如果我试用期过了,怎么再办理有个人缴纳转为单位缴纳?我的户口所在地一直在亭湖区!
你好 我是2013年8月底从常州市钟楼区常州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辞职的,在常州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缴了1年多的五险一金,期间离职后2个月社会保险一直没交,2013年9月在阜宁县一家公司上班,阜宁公司人事科经理和我讲有6个月的试用期。请问我以前交的保险转回来没有接收单位怎么办?我还想继续不间断的缴纳养老和医疗,听人家说可以申请个人缴纳,可我想问问是在阜宁申请还是在常州申请个人缴纳?还有缴纳的性质还算职工医保吗?还是变为其他性质的社会保险(例如新农保、城镇居民医保)?还有如果我试用期过了,怎么再办理有个人缴纳转为单位缴纳?我的户口所在地一直在亭湖区!
作者:社保中心 医保中心 阅读次数:3320次
你好,网友,如果您以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转回来之后没有单位接收,可以先按个人缴纳,如果在所有参保地参保均不满10年,所有养老保险关系应转回户籍所在地。缴纳的性质仍算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试用期过了,个人缴纳转为单位缴纳,只要新参保地单位将单位增加人员所需的材料报到社保中心大厅2号窗口直接办理就可以。如有相关疑问,请致电阜宁县社保中心20,医保中心1,2,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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