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尖六春湖第六标段沙场总负责人

【真相】3月11日沙河砍人事件真相大揭露 博白公安局被投诉 - 海德网
注:近日,关于3月11日沙河砍人事件背后的真相的一封网络投诉信在网络公开,这篇标题为《民事合同纠纷博白县公安局“破坏生产经营罪”逮捕无辜村民》的文章以沙河镇白石村菜埇屯村民的名义发布,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进行了事件的投诉。下文为转载,红色字体部分为3月11日事件的描述。详细出处可查看“原文阅读”。——————————————————一份民事合同纠纷博白县公安局以 “破坏生产经营罪”逮捕无辜村民的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委员会:我们是玉林市博白县沙河镇白石村菜埇屯的村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委员会反映汇报,关于博白县公安局利用民事合同纠纷,以刑事责任“破坏生产经营罪”夜撞民宅,强行逮捕无辜村民情况。2013年清明节时,我们村民自发集资在自己耕种700亩的土地旁边沙滩开放沙场,部分村民把承包的耕地、山岭、荒地、林地不计报酬献给集体开放沙场作为运输道路,沙场开发后生意兴隆,村民们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解决了村民日常生活种种困难,改善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困境,但好景不长。沙场个别管理人员黄大育、黄典洪等人,为了取得个人利益,一夜爆富的野心,扰乱沙场经营管理,收买利用兄弟、妇女、社会上无业人员破坏客户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输,用报废面包车,车号为桂E03987号车拉到运输道路堵塞,致使运输车辆不敢进入到该沙场运沙,使沙场处于瘫痪的状态,并与社会涉黑商贩合伙勾结利用裙带关系,恶意串通,想从中取得沙场的经营权。沙场经过十几个不法分子的破坏,密谋串通策划,沙场无法生存经营管理,于是2013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黄大育在没有事先告知村民的情况下,带着黄露、黄春榕及沙河信用社工作人员押款到菜埇屯突然宣布,由于沙场遭到破坏妨碍,无法经营管理,沙场已转让他人为由,请大家领回股金,投资款,留守在家里的妇女、部分老人赶去领款,有的去后不愿领款,无动于衷,他们看到大部分人不愿意领款,就指使提前暗中收买的人主动领款,以扰乱留守村民、妇女、老人的心境,(被收买的人是后来违背村民意愿,不让村民知道,暗中与黄春榕签订所谓合同的13个人),部分妇女、老人受骗领了款,还有一部分村民至今一直未领款,外地打工的村民知道后,赶回来与他们理论、谴责他们的做法,广大村民群众一致起来反对他们的行为。黄露、黄春榕、黄大育,付出了部分经济遭到广大群众的指责、反对的抵抗,于是他们几个黑贩就与沙河镇司法所长谢勇勾结合伙,以收买他们签订合同为目的,司法所长晚上亲自开车到菜埇屯拉六位村民(黄立纪、黄立勋、黄立团、黄典康、黄财、黄光衔)到沙河镇来签订合同,据当时签订合同者,黄典康8月3日对黄宗华老党员说,他获得20000元贿金,200元红包,100元夜宵费,其它人员获得5-20万元的贿赂金。这样2014年元月25日(农历2013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上(菜埇大众沙场转让合同)签订了,合同期限为8年,即从日至日止,合同签订,合同内容,根据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精神,合同条文与合同法精神规定是相悖的。1、合同签订以贿赂、收买、欺骗、恶意串通为个人利益个合同,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是无效合同,沙河镇司法所长谢勇参与合同的起草签订,违反了司法干部职业道德,明知故犯,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因追究他的责任。2、合同规定,面向菜埇屯全体村民,而全屯18岁以上的成年人近约1000人,签订合同的13个人不是村民选举,也不是村民推荐的代表,合同不经大部分自然法人签字是不合法的。3、合同签订损坏了全体村民的利益,原全体村民投资250万元的机械、道路等设备,乙方仅补助所以机械设备、建设费用共20万元,合同签订有欺诈、收买人员签订,恶意串通损害村民利益行为,是一份权利任务不对等的合同,与合同法相悖的,应是无效合同。4、没有水政部门批准,没有采沙许可证,没有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征用土地开发的许可证,非法开采国土资源,破坏性采沙、采矿都是犯法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一份事先没有明确告知内容,以破坏起源,胁迫,欺骗手段,未经村民推荐,不是村民选举的代表签订合同后,村民群众对合同的不合法性非常愤恨,坚决抵抗,如果允许对方执行合同经营沙场,必然严重威胁南流江两岸二三千亩土地的安危,广大村民愤而抵抗合同执行。黄露、黄春榕、黄大育等人见村民反抗强烈,不肯向他们妥协,精心策划制造事端,不惜重金收买沙河镇霞岭村、天地村等村庄的四位汽车司机(朱其益、李建贵、朱伟、凌春明)以每天200-1000元不等的报酬(现在还没有完全兑现这些报酬),指使四位汽车司机于日开车从菜埇屯水泥道路进入菜埇大众沙场装满沙后,停在沙场场地的道路上一个多月为其制造事端做准备,经村委支部书记,村干部,博白县交通局副局长黄柳明处理,要求他们按原路返回离开沙场,而他们却故意驾驶汽车停在村民担水岭排新道路上20多天,以此制造村民拦车破坏其生产经营导致经济损失431080元的假象,以此假象博白县公安局竟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为由逮捕村民。6月间,博白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莫龙、沙河镇镇长、司法所长谢勇来的白石村委,向黄典福、黄典科、黄典友、黄典诚等人发出传唤证,他们拒绝传唤。而其他村民黄景良、黄立初、黄文、黄文坚等人主动到白石村委向莫龙等人反映汇报有关情况,莫龙、谢勇要求他们放弃抵制行为,甚至施压说,沙场转让合同已经签订,老板已经投入资金,无论怎样你们都得给人家经营沙场。谢勇还说,河沙属国家资源,想给谁做就给谁。博白县公安局主管刑侦莫厚彬副局长,法制法制大队长莫龙二位领导,没有调查沙场的起因,破坏转让的过程,不调查群众,不依靠群众,不调查基层领导的已经,不调查事实真象,偏听偏信,视群众利益不顾,为黑商贩保驾护航,对保护耕地维权抗争村民进行逮捕。日晚,凌晨3-4时村民熟睡时,博白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到沙河镇白石村菜埇屯,砸破村民门窗,撞开村民房门,强行抓走了黄立鹏、黄典诚、黄雨明、黄永海、黄晓云5名村民,当天晚上20点释放了黄雨明、黄永海,在刑侦科领回二位被逮捕的人员时,村委支部书记、村干部在刑侦科对公安局人员说,你们这种做法该抓的不抓,不该抓的你们却乱抓,这些都是村民中最勤劳、最老实、最守法的村民。日,博白县沙河镇白石菜埇屯距县政府60多公里的路程,80多名在家留守的妇女、老人背着炎热的烈日到博白县政府门前集体下跪(附件3),请求县委领导为民主持公道,倾听心底的悲哀,但无论怎么哀求哭泣,县委政府领导始终没有露面,而公安局莫厚彬副局长还出动几十名警力强行拖拉、驱赶跪求村民,这样一份错综复杂的合同纠纷,以节外生枝制造假象,莫厚彬、莫龙以权代法,与黑商贩相互勾结,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无辜村民的事实,(当天下午与公安局莫厚彬、莫龙、水利局黎主任、沙河综治办有关领导展开一场激烈的对话,对话内容录音整理附后)。以上事实汇报,本是一场民事合同纠纷,相互通过司法程序起诉法院受理可调解的,但博白县公安局莫厚彬、莫龙两位领导乱作为,胡作非为,与黑商贩勾结一起制造事端,不论青红皂白,逮捕无辜村民,事后为民向沙河镇政府、博白县信访局、博白县人民政府、玉林市信访局、玉林市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上访,都得不到处理。现他们收买利用社会上无业人员,保驾护航,无证强行采沙,致使混凝土道路造成严重是破坏也没有人处理。对集体国家造成严重极大的损失。我们聘请的律师向博白县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汇报时,检察人员答复,事实与罪名不成立,不予起诉,案件已经多次退回公安局重新侦察,至今按照法律程序的有关规定严重超过法定程序羁押期限。今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农业部张宏宇指示说得很清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依法承包土地,流转土地是农民的核心利益,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均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由集体农民说了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和限制,因此在土地流转中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博白县公安局的做法与上级的指示精神相违背,农民的土地是生命之本,公安局充当涉黑商人的保护伞,滥用职权,破坏耕地,强行抓捕三位维权村民,同时利益社会上的无业人员连续进村殴打村民造成不稳定事件如下:1、日涉黑人员黄小林殴打维权共产党员黄宗华。2、日涉黑人员在南流江畔群殴维权村民黄立进。3、日利用沙河大队羊角岭、晒谷岭、牛街头等地方涉黑势力进村殴打维权村民黄典友、林桂芳等人。4、日涉黑人员驱车进村强行拖拉维权村民黄文、刘翠娟到沙河派出所进行恐吓。5、日利用沙河大队羊角岭、晒谷岭、牛街头等地方涉黑势力进村殴打维权村民妇女庞兰芳。6、日利用涉黑人员殴打维权村民黄宗友。7、日晚上利用100多名涉黑势力人员进村殴打维权妇女阿陈婆。8、日利用涉黑人员殴打80多岁维权村民黄宗胜。9、日利用涉黑人员再次殴打维权共产党员黄宗华和他的妻子唐美丽,致使曾经经过两次手术的唐美丽在沙河派出所心脏病发作。以上一连串事件发生后,博白县公安局、沙河派出所等人员尚未进村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也不对涉黑人员进行抓捕,放纵涉黑人员日渐凶残、狂妄行凶,导致日涉黑人员冲入维权村民家砍死砍伤3人,其中60多岁的维权村民和他年仅3岁的孙女被当场砍断头而死,而他的媳妇被砍断了手,现在进在抢救过程中。导致这一切的后果与当地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密切相关的。为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人大是我们人民立法机构,谨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政策法律规定批转有关部门明察秋毫,监督执行。请求事项1、 责令博白县公安局释放无辜村民。2、 对破坏集体生产经济的犯罪分子立案侦察追究刑事责任。3、 对博白县公安局与官商勾结,司法人员制造事端的人员立案调查严肃处理。4、 对行凶涉黑人员的幕后主使追究刑事责任。、详情事实理由一.菜埇屯合同纠纷的由来博白县沙河镇白石村菜埇屯位于南流江畔,那里有大量的河沙,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居民房屋建设迅速发展,建设用沙需求大增,于是黄大育等十多人打着为我们村全体菜埇村民尽快脱贫致富、速奔小康的口号于2013年清明节的晚上(农历三月二十一),带动全体村民在我们村成立一个名为“菜埇大众沙场”的采沙场,采掘位于村旁的南流江河沙出售。该沙场成立后,于日开始集资筹款,全屯当年人口不分男女老少,每人300元入股,共有1341人参加,共计人民币40多万,集资所得这些款先用于购买一辆铲车和坐地炮及其它一些设备。后来,为了扩大规模,务必修建一条运输河沙的专用道路,于是沙场管理者再次号召村民采取自愿方式,按30000元/股入股,筹得104股,共312万元,用于修筑运沙专用道路及购买机器设备,在修路的问题上广大村民对征地修路给予大力支持,对修路所需占用的良田及山岭补偿费用不计给多给少,但要求沙场管理者对修路需用土地之主作出征地声明(附件一:征地声明),因此征地修路工作进展相当顺利。从日至2013年7月上旬止,已集资到的340多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购买一辆铲车花去35万元,修建运输专用道路花去130多万元,制造抽沙船花去40万元,还有建造沙场房屋、沙堂等一些设施,总共花去了250多万元。当准备工作完善后,到了2013年8月份(即农历七月初八)菜埇大众沙场开始正式营业生产。在8月份中、下旬的生产期间里,由于没有技术,没有经验的情况下,每天生产产值只有2万元左右,直到9月份中、上旬,每天产值有所提高,产值可达到3万元左右。后来到了9月份下旬开始,为了能提高生产效益,开始采取按件计酬的方式给采砂人员进行生产,因此产值每天可达4万多元,每天净利润也超过了3万元。全屯村民开始看到了效益,沙场发展越来越好,个个喜悦万分、展望未来。然而,黄大育等人所作所为均是为后来与黄露、黄春榕、黄同勾结谋夺沙场经营权做准备的。黄大育表面假装为经营好沙场十分卖力工作,而暗地里与黄同(黄大育堂兄)串通,指使人给大众沙场的经营制造了如下五点麻烦,以达到其迫使大众沙场无法正常经营,然后谋夺大众沙场的目的。一、在沙场正式投产才一个月(即农历十月),就指使黄立纪、庞斯萍(黄同、黄大育的亲叔婶)夫妇拦路不让运沙车辆通过,后经黄大育所谓“做工作”才予通行。二、指使黄永伟等人在大众沙场专用运输道路的出入口使用木条横放在运输路面上,同时用手示意运沙的汽车司机不得进入大众沙场装沙、运沙,后来也是黄大育所谓“做工作”摆平。三、指使黄永伟等涉黑势力把一辆破旧的摩托车横放在运沙专用道路的路面上,进而阻碍运沙车辆的进出。同时他们利用此再来装沙、运沙。四、在农历十一月,黄同暗中指使黄永华(黄同的亲侄子)通过收买等手段,将在外地打工的近20名青年村民叫回来,利用青年们晚上在运沙专用道路上采取投放钢钉刺破运输车辆车胎并敲诈恐吓运输司机,白天在运沙专用道路上停放破旧面包车辆等手段不准运输车辆进入菜埇大众沙场运沙。(附件二:车牌号为桂E03987的相片为停放在运沙专用通道的车辆)。五、此外他们还把大众沙场购买的铲车开走,不让沙场装沙、铲沙。以此来迫使菜埇大众沙场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从而达到停产的目的。当沙场运沙车辆被阻拦不得出入时,菜埇村民自发组织起来随时清障,一直艰难地坚持生产经营。同时派出村民代表黄宗华多次到沙河镇政府、沙河派出所、沙河镇综治办反映情况,以求得到处理和解决,而当地政府部门并未作出调解和处理。最后沙河镇综治办主任陈武却告诉他说:菜埇大众沙场早在端午节时就已经定下转让给别人了。黄宗华问是怎么回事,陈武说:这事你回去问黄同就清楚了。从上述事件可以很清晰地看出,黄大育表面上扮演的角色,俨然是真心为大家谋利益的沙场管理者 ,在大众沙场运输道路被阻拦时,总是用老套路去做所谓的工作摆平了一次又一次的拦路行为。实际上,在此期间,黄同、黄大育等人就已经紧锣密鼓地与黄露勾结在一起,密谋夺取大众沙场的经营权了。虽然大众沙场专用运输道路被阻拦,但菜埇村民积极自发地组织起来,清除了一次又一次的障碍物,艰难地维持着沙场的生产经营。直到2014年元月15日(农历十二月十五日),由沙场倡导人黄大育等人召开群众会,会议内容是“快到年了,沙场准备分红,说按每人集资的300元退还群众,另外再发红利200元;30000元/股的股金同样退还给股东,同时每股另发红利500元。并说‘到2013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发给你们村民过春节’。等到明年赚到更多钱后,再多发给你们村民”。当时村民听到后非常欢喜,但到了2014年元月21日(即2013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黄大育等人在事先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带领黄露、黄春榕及沙河信用社工作人员押运钱款到菜埇屯来突然宣布:由于沙场受到妨碍、破坏,无法继续生产经营下去,现在沙场已经转让给他人,从今日起,将以前所收的集资款和股金款返还,但想要拿回集资款和股金款,必须首先领取3000元/人的沙头钱,才能领回集资款和股金款。并要求在《菜埇村各户户主(含家庭人数)领取转让金签名确认表》上签字。当时村民强烈要求黄大育等人公开转让合同内容,可黄大育等人说合同现在还没有弄好。到要发钱的时候,很多群众只想领回自己投入的集资款和股金,都不愿意领那所谓的3000元/人的沙头钱,但黄大育等沙场管理人员采取卑鄙、强迫的手段对村里留守的老人和妇女们说:“如果你们不先领3000元/人的沙头钱,不管怎样,就不退还集资款和股金给你们”。虽然他们想用这种卑鄙、强迫的手段迫使村里留守的老人和妇女领取那3000元/人的沙头钱,但老人和妇女对此依然无动于衷,不愿意领钱。当他们看到老人和妇女还是不肯就范领钱时,就指使提前早已暗中收买了的人先主动领钱以扰乱村民的心境(注:被收买的人就是后来违背村民意愿,不让村民知道,暗中与黄春榕签订所谓“合同”的13个人)。当有些村民看到他们领了款,就开始担心自己投入的集资款和股金要不回了。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村里留守的老人和妇女为了要回自己当初投入的集资款和股金,最终被迫无奈不得不按照黄大育等人的要求在表格上签名领了沙头钱。其中有部分村民是在春节后才领钱,还有部分村民至今一直尚未领钱。2014年元月25日晚上,在未将沙场转让合同内容通报村民知道的情况下,黄同、黄大育等人纠集一帮人前往沙河镇司法所,指定其中未经全村村民民主推荐的13人为所谓“代表”与黄露的傀儡代理人“黄春榕”签订了《菜埇大众沙场转让合同》。在该合同上13个人的名字共有14条签名,其中一个人有2条名字,但这14条签名均出自一两个人手笔所为。(附件三:为《菜埇大众沙场转让合同》)沙场转让合同这样规定:“为了搞活经济,增加村民收入,明确权属,有序经营,甲方愿意将大众沙场及本村所属南流江畔沙滩转让给乙方。”沙场范围是“甲方所拥有的权属清楚的坡地边对出15米外沙滩,即具体界址划定为:东至与菜埇坡尾分到户的15米为界,南与石湾江水为界;西与双江中间江水为界;北与石尾岭沙坡相令接为界。”“转让期限,自日至日止,共八年。”转让费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采沙地块的采沙权,沙场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元),给菜埇村全体村民分配。”“甲方现拥有沙场位于沙河镇白石村南流江畔沙滩上的大众沙场的运输路段和所有设备资源属于乙方所有,乙方愿意补助所有设备费贰拾万(200000元)整给甲方。”就这样,一份事先没有明确告知具体内容,以胁迫、欺骗手段获取村民领款签字,仅由少数未经全体村民民主推荐的“代表”违背全村村民意愿签订的合同产生了。如果允许对方执行这份合同经营沙场,必将严重威胁菜埇屯在南流江岸二三千亩土地的安全。因此,广大村民愤而抵抗合同的执行!日(大年初五)起,村民自发集会,商讨抵制《菜埇大众沙场转让合同》实施的对策。2月12日,有消息称“黄春榕”方将在正月十五后开工经营沙场,村民闻讯,决定按照征地声明内容收回属于农户自己的耕地,因此村民断路进行抵制,约60名村民一起挖沟截断了运沙专用道路,并种上桉树苗恢复林地;后来,“黄春榕、黄露”方雇用18个涉黑人员(附件四:涉黑人员名单)拉砂石将沟填平,拔掉树苗并威胁谁再挖断将诉之武力,更激起了村民们的强烈愤慨,近百名村民聚集一起,用水泥混凝土在自己被修路占用的路上浇注了两处水泥路障(附件五:村民浇注的水泥障碍)。二、黑商贩的行为手段黄春榕、黄露方见村民反抗之强烈,不肯向他们妥协,就不惜重金收买沙河镇霞岭村、天地村等村庄的四位汽车司机(朱其益、李建贵、朱伟、凌春明)。以每天700~1000元不等的报酬,指使四位汽车司机于日开车从别的道路进入菜埇大众沙场装满沙后,不要从原路返回离开菜埇屯;而是故意驾驶汽车停在村民担水岭排土地上的水泥障碍附近,然后把车滞留在担水岭排57天,以此制造村民拦车破坏其生产经营导致损失431080元的假象。进而与博白县公安局人员勾结,以此为理由在7月2日凌晨3~4时进村抓捕村民。我们从多个渠道获悉,黄同、黄大育、黄春榕、黄露为了获取菜埇大众沙场的经营权,与湖南老板张健合作投入了超过600万元的资金(一说970万元,一说1300万元),他们拿出其中部分资金,利诱少数村民就范:一、利诱参与合同签订者。据在转让合同上签字的黄典康于8月3日对黄宗华说,在合同上签字的黄立纪、黄立勋、黄立团、黄典康、黄财、黄光衍等六人员,每人获得20000元,当晚在场的人员发给200元红包和100元夜宵费。二、重金收买地痞、恶棍和强烈抵制转让沙场者。为了顺利获取沙场经营权和经营期间不受干扰,他们不惜重金收买地痞、恶棍,出动地痞、恶棍等黑恶势力来威吓、打击反对者;对于一些有势力、出头抗议而威吓无效者,就花费重金进行收买。案例1:黄大育就曾经带着10000元找到黄宗华说:给你10000元,不要再抵制合同生效。但黄宗华不为所动。案例2;黄同、黄大育、黄典模曾多次晚上上门和电话找黄典诚说:给你点钱,就不要再抵制合同生效,但黄典诚一心想要回自己的土地,多次拒绝他们的要求,后来他们见收买不成,不惜制造假象陷害黄典诚拦路而抓捕他。据可靠消息,全屯有超过30人每人获得50000元以上,有的甚至获得多达20万元。三、日重金收买沙河镇霞岭村、天地村等村庄的四位汽车司机(朱其益、李建贵、朱伟、凌春明)。以每天700~1000元不等的报酬,指使四位汽车司机开车从别的道路进入菜埇大众沙场装满沙后,不要从原路返回离开菜埇屯,而是故意驾驶汽车停在村民担水岭排土地上的水泥障碍附近,然后把车滞留在担水岭排57天,以此制造村民拦车破坏其生产经营导致损失431080元的假象。进而与博白县公安局人员勾结,以此为理由在7月2日凌晨3~4时进村抓捕村民黄同、黄大育等一伙就这样采取威吓甚至武力征服的手段,打压抵制转让沙场的村民。现举三例:一是日(农历二月初九),黄同、黄大育、黄永华指使黄宇借故殴打强烈抵制转让沙场的黄立初;二是日,属于黄同、黄大育一伙的黄小林指使打手在沙河街殴打曾经支持断路抵制转让沙场的黄立玉之子黄七,当日,黄七从沙河回到大鹏村大板桥附近时,黄小林等人又对其进行殴打;三是日,黄同在其房前推倒随众人到他家就村民被抓捕向其讨要说法的陈芳,致使陈芳多处软组织挫伤。三、合同纠纷发生前后,博白县公安局乱作为、胡作非为等行为。1、在2013年农历十月至十二月期间,菜埇大众沙场被黄同、黄大育等人指使涉黑势力人员对大众沙场专用运输道路进行拦路、设置障碍、停放报废面包车辆阻挠大众沙场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时,村民多次到沙河镇政府、沙河派出所、沙河镇综治办、博白县信访局、博白县公安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投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从未派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也未对黄同、黄大育等人指使破坏大众沙场生产经营的涉黑人员进行处分。2、日(农历二月初九),黄同、黄大育、黄永华指使黄宇借故殴打强烈抵制转让沙场的黄立初,致使黄立初受伤严重,被送至博白医院治疗一个多星期。在此间黄立初家属曾到沙河派出所报案,但沙河派出所并未进行处理。3、日,属于黄同、黄大育一伙的黄小林指使打手在沙河街殴打曾经支持断路抵制转让沙场的黄立玉之子黄七,当日,黄七从沙河回到大鹏村大板桥附近时,黄小林等人又对其进行殴打。经报案后,沙河派出所同样未进行处理。4、日,黄同在其房屋门前推倒随众人到他家就村民被抓捕向其讨要说法的陈芳,致使陈芳多处软组织挫伤。后经报案,沙河派出所同样未进行处理。5、日(正月十二),“黄春榕”方组织人员进场抽沙,由此引发了村民挖路抵制合同生效事件;2月13日,博白县沙河派出所派出警员,带着1月25日签订的合同来到菜埇屯,让村民看合同,向村民强调:沙场转让签订了合同,就要让合同生效,村民要按照合同的规定,让“黄春榕”方使用运沙道路。6、挖路事件后,由于“黄春榕”利用菜埇屯黄同、黄大育等人指使闲散人员扬言,要通过武力保障运沙专用道路的畅通,谁再挖路就打谁。这激起村民的愤慨,村民们买来水泥,在运沙专用道路上浇注了水泥路障。这一事件发生后,沙河镇司法所所长谢勇、综治办主任陈武在白石村村委委员庞显凤的陪同下来到菜埇屯黄光景的小卖部门前,他们仅仅对在场的村民宣传沙场转让合同的合法性,劝村民不要阻挠黄春榕方经营沙场,对于村民抵制合同生效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并不过问。7、沙河镇人大主席刘超、综治办主任陈武、司法所所长谢勇曾经由白石村村委委员庞显凤陪同到设置路障现场察看,也仅仅是劝在场的村民允许“黄春榕”经营沙场。8、日,博白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莫龙等人会同沙河派出所的警员,来到菜埇屯运沙专用道路路障设置处,指挥人员开动铲车清除水泥路障,遭到广大村民的坚决抵制,他们对在场抵制的村民强调沙场转让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为“黄春榕”经营沙场保驾护航。9、5~6月中旬的一天,博白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莫龙等人和沙河镇镇长、司法所所长谢勇来到白石村村委,向黄典福、黄典科、黄典友、黄典诚等人发出传唤书,由于仅有黄典科一人到场,莫龙等人根本就没有了解到什么情况,后来又叫来黄宗华、黄宗伟、黄立朋等人,也未对合同纠纷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解;而在当天,村民黄立初、黄景良、黄文、黄文坚等人主动到白石村委向莫龙等人反映有关情况,莫龙等人总是要求他们放弃抵制行为,甚至施压说:沙场转让合同已经签订,老板也投入资金,无论怎样你们都得给人家经营沙场。谢勇还说:河沙属国家资源,想给谁做就给谁做。10、日凌晨3~4时,博白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驱车来到沙河镇白石村菜埇屯,砸烂村民门窗,撞开村民房门,强行抓走了黄立朋、黄典诚、黄雨明、黄永海、黄晓云5名村民。次日下午,释放了黄雨明、黄永海,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向黄立朋、黄典诚二人的家属寄送了“逮捕通知书”,向黄晓云的家属寄送了“拘留通知书”。(附件六、博白县公安局深夜闯民宅暴力撞毁村民房门相片)11、村民一次次到博白县信访局去申诉无结果后,无奈的村民只好向政府求助,于是在日几十名博白县沙河镇白石菜埇村民背着炎热的烈日在博白县县政府门前集体下跪,其目的是要求见县委领导倾诉心底的悲哀。但无论人们怎么哀求、哭泣,县委领导始终没有露面。而且公安局莫厚彬副局长还出动几十名警力强行拖拉、驱赶跪求村民,路过的行人看到公安局人员如此横行跋涉拿出手机想拍下这一幕幕特别嚣张的行为后,却被五六个公安局人员围捕并强抢手机删除手机相片,同时威胁路人,如果在敢拍照就把你抓走。在古时候见到皇帝才下跪,如今下跪求见县委领导都难于上青天。 后来在信访局办公室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公安局法制大队长莫龙、水利局黎主任、沙河综治办主任陈武等人员与我村村民就抓捕事件进行谈话时,莫厚彬、莫龙、陈武等人员一致强调合同的合法性,同时以“莫须有”的罪名说我们村民有没有可能到三、四公里之外的鲤鱼头渡口去拦黄春榕沙场的车(注:黄春榕在鲤鱼头渡口的另一个沙场),破坏别人生产为理由抓铺我村民。(附件七:县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法制大队大队长莫龙的答复访上访村民对话录音)对话内容摘要如下:首先村民就目前大众沙场是否取得合法手续有关问题要求水利部门给出答复。水利局(黎主任)回答:菜埇大众沙场,未经过博白县人民政府公开招标拍卖的,该大众沙场不管如何转卖、转卖多少次,都是无证的,属于无证开采。无论卖给黄春榕,还是卖给谁,都是不合法的。到目前为止,经博白县人民政府公开招标拍卖过的,取得有合法手续的只有鲤鱼头渡口标段的黄春榕沙场,但该标段并不代表大众沙场的采砂河段,因此大众沙场是不合法的,是无证开采的。村民(黄信、赵二)问:既然沙场未取得采沙许可证,不合法。那你们为何会以妨碍生产经营罪抓捕我村民,是何原因?水利局(黎主任)回答:抓人的问题,你们有没有可能到别的地方去拦别人的路,去问别人要钱,敲诈别人?具体的事情由公安机关向你们解析。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回答:虽然大众沙场无办有合法手续,那么是不合法经营,但是鲤鱼头渡口的沙场是黄春榕经营的,现在购买大众沙场经营权的也是黄春榕,黄春榕接手后有没有在大众沙场抽过沙?村民一致肯定回答:在大众沙场抽过沙。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问:你们要事实求是的讲。村民一致回答:事实求是讲,抽过。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再次说:你们要事实求是的讲。村民还是一致肯定回答:事实求是讲,抽过。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问:那么现在出入运输的沙是大众沙场的沙还是鲤鱼头渡口的沙?村民(黄信)回答:大众沙场的沙,但车不是从大众沙场专用运输道路进的。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说:你们要事实求是的讲。村民(黄信)回答:我讲的都是实事求是的,如果讲假话你们可以马上抓我。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问:既我调查了解,大众沙场的沙还没有抽过,没有运过的,所以你们要实事求是的讲。村民(黄信)回答:事实求是讲,抽过、运过。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说:我的调查要有证据,有笔录,要按手印,要负法律责任的。村民(黄信)回答:我可以签字,马上签字给你。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说:既我的调查,现在他们运输的沙是鲤鱼头渡口的沙。村民一致回答:既然你这样说,那证明你们公安局人员根本没有到村中调查了解过。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说:如果他们进出的沙是鲤鱼头渡口的沙,那么他们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况且当时大众沙场黄春榕已经出了几百万的。村民一致回答:他们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是诈骗行为,这合同是诈骗合同。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说:虽然手续不合法,但是你们村民共1500多人,领钱的已经有1300对人,只有160多人不领钱而已,那么领取的人是占太多数的。所以从买卖的角度来说,你们的沙场和路已经卖给别人了。村民(赵二)回答:既然你说我村未领钱的村民只有160多人,只是占少数部分,那请问现在在合同上签字的只有区区13个人而已,岂不是更少?为何又能代表我全体村民卖沙场?沙河综治办主任(陈武)抢答到:就算没有这份合同,只要你们拿过钱,那你们的沙场就是卖给别人了。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说:虽然黄春榕在大众沙场,从采砂的角度来讲,他们没有手续、不合法,但是他们并未采砂,而运输的沙是鲤鱼头渡口的。村民一致回答 :他们在大众沙场采过沙。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说:那只是采过一部分而已,但是沙场的这条道路别人已经出过钱的了,你们就得让通行。村民(赵二)反问道:既然你又说对方未采砂,未生产,为何现在你们以妨碍生产经营罪抓捕我村民?陈武、莫厚彬共同回答道:鲤鱼头渡口的沙场是有手续的,你们拦鲤鱼头渡口进出的沙,你们有什么理由不让别人通行。村民一致回答道:鲤鱼头渡口和我们村都不是在同一个方向的,它距离我们村有三、四公里的路程,他们的运输车并不是经过我们村的。我们何时到他们的路去拦过?况且我们大众沙场成立之初,在修建专用运输道路时,因信不过黄大育等沙场倡导人,曾要求他们对修路所占用土地之主作有字据声明(声明内容:菜埇大众沙场如因性质变更为个人所有,本人是有权收回自己的土地的)。因此我村村民根据声明内容收回自己的土地进行种植,你们公安局就以妨碍生产经营罪进行抓人。陈武、莫厚彬回答道:现在大众沙场性质并没有变更,菜埇大众沙场还是叫大众沙场,只是转变经营方式而已,因此你们没有理由收回自己的土地。三、我们的疑问对博白县有关部门处理沙河镇白石村菜埇屯合同纠纷事件所做所为,我们不禁发出如下七个疑问:第一,前述已经全面系统报告了沙河镇白石村菜埇屯合同纠纷的来龙去脉,博白县、沙河镇两级政府有关部门是否也了解到这些情况?如果没有了解到这些情况就胡作非为、或者了解到这些情况还胡作非为,这究竟为什么?第二,博白县沙河镇白石村菜埇屯发生合同纠纷后,县、镇两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几次出现在村民面前,不是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查明事件真相,而是偏袒“黄春榕”方,完全不顾事实真相,总是强调合同是合法的,要让合同生效,或是劝说、或是威逼村民放弃抵制行为。这究竟为什么?第三,博白县、沙河镇有关部门的某些工作人员,为什么对一份事先没有明确告知具体内容,以胁迫、欺骗手段获取村民领款签字,仅由少数未经全体村民民主推荐的“代表”违背全村村民意愿签订的合同,自合同纠纷发生后,如此颠倒黑白地认为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如果他们不是法盲而为之,这究竟为什么?第四,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这些司法机关如此热衷于为私人老板提供保护,接到私人老板的报案,不作深入调查,偏听偏信,在是非莫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就对抵制不法侵害的村民批准和实施逮捕。这究竟为什么?第五,菜埇大众沙场转让前,遭到拦路、设置障碍的干扰,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村民多次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投诉,而破坏生产经营者没有受到任何处分;“黄春榕”通过黄同、黄大育等黑恶势力谋取了菜冲大众沙场经营权后,村民同样是采取拦路的方式阻止不法侵害,却被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之名遭到逮捕。这究竟为什么?第六、让出土地,承认“错误”就放人,法理何在?公安局、派出所的官员及提审人员在提审黄立朋、黄典诚、黄晓云均说,“你们服了吗?你们知道错了吗?”,要村民承认不合法的“合同”,承认所犯错误,村民不再抗议,签订协议允许“黄春榕”采砂,就可以放人。这又是什么目的?(律师在调查取证时所见可证明)。第七、博白县公安局对菜埇屯发生的合同纠纷,在调研不足、真相不明、是非莫辨的情况下,竟然派员强闯民宅,证件不示,缘由不讲,恣意抓捕村民,其所作所为的合法性很值得质疑。同时,依此次公安局的行动负责人回应上访群众的答复来看,我们没理由不相信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法制大队长莫龙从涉黑商人处获得利益,官商勾结,充当黑保护伞;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第八、日,水利局黎主任已经明确答复上访群众说:菜埇大众沙场到目前为止,是未经过博白县人民政府公开招标拍卖过的,大众沙场是不合法的,是无证开采的。而现在“张健、黄春榕”方竟然出现了一份水利局在日发给他们的采砂许可证(附件八:水利局颁发给张健的大众沙场采砂许可证)。这张许可证的合法性很值得质疑。是否水利局相关领导以权谋私与他们之间存在着某些“猫腻”呢?此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博白县沙河镇白石村菜埇屯村民联队村民代表:黄宗华 电话:一队村民代表:黄典华 电话:二队村民代表:黄光显 电话:日附件一:征地修路协议声明附件二:黑恶势力用报废车拦路破坏大众(集体)砂场经营的照片附件三:私卖砂场的合同附件四: 涉黑人员名单附件五:农民为保护耕地免受破坏,阻断道路植树保耕地照片附件六:博白县公安局深夜闯民宅暴力撞毁村民房门、逮捕证附件七:日村民在博白县委、县公安局上访照片及县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法制大队大队长莫龙的答复访民的答话录音附件八:水利局颁发给张健的大众沙场采砂许可证。附件一:征地修路协议声明附件二:黑恶势力用报废车拦路破坏大众砂场经营的照片附件四: 涉黑人员名单序号 名字 备注 序号 名字 备注1 黄宇 联队村民 10 黄永越 联队村民2 黄飞龙 联队村民 11 黄永久 联队村民3 黄韦程 联队村民 12 黄华 联队村民4 黄海伦 联队村民 13 黄小华 联队村民5 黄永华 联队村民 14 黄亮 联队村民6 黄政林 联队村民 15 黄雪锋 联队村民7 黄永波 联队村民 16 黄运东 一队村民8 黄仕桂 联队村民 17 黄永益 二队村民9 黄冬生 联队村民 18 黄永伟 二队村民附件五:农民为保护耕地免受破坏,阻断道路植树保耕地照片附件六:博白县公安局深夜闯民宅暴力撞毁村民房门、逮捕证附件七:日村民在博白县委、县公安局上访照片及县公安局副局长莫厚彬、法制大队大队长莫龙的答复访民的答话录音附件八:水利局颁发给张健的大众沙场采砂许可证博白点击最顶部标题下方的蓝色“博白”,关注博白人的公众号:bobai99做博白人,知天下事 ; 交博白友,晓世间情随时随地了解故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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