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的信用卡信用卡额度7289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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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08海博股份
海博股份(600708)重要事项提示
海博股份(600708)的重要事项提示
☆公司大事☆ ◇600708 海博股份 更新日期:◇ 港澳资讯 灵通V6.0
★本栏包括:【1.公司大事】★
(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
【1.公司大事】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同意公司在9.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5,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新增借款与借新还旧。公司本次为海博出租提供了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海博供应链提供了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为海博出租提供5,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海博出租提供2,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华侨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为海博出租提供3,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兴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为海博供应链提供1,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供应链向工商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供应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刊登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极限天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物业项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提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案、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提案。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于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说明如下:
一、投票日期:
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海博投票 3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议案 99.00元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极限天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物业项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案》
《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提案》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 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同意公司在9.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海博出租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公司本次为海博出租提供了1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业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5,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农业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5,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光大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5,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光大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86,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35,861,054.80元)的比例为46.85%。
【】刊登收购资产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极限天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物业项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以现金不超过港币7.5亿元收购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物业项目并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光明海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海博”)下属70%控股公司极限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限天资”)下属全资子公司万安现代价值投资有限公司(MODERN VALUE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万安现代”)于日签订购买协议,收购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Easter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东方投资”)持有的东方物流中心(香港新界葵涌嘉定街1-11号)物业项目,交易价格为港币7.5亿元。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日(周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日期:日(周五)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审议《关于极限天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物业项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提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案》、《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
网络投票代码:738708;投票简称:海博投票。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出租”)、上海海博斯班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斯班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华侨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3,5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华侨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农业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5,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工商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3,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工商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农业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5,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工银亚洲为海博斯班赛提供3,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斯班赛向工银亚洲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斯班赛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71,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一季报为1,835,861,054.80元)的比例为38.67%。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公布2014年第三季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布2014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2086元,稀释每股收益0.2086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1593元,每股净资产2.99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6.9673%,加权净资产收益率7.06%;营业收入.7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元。
海博股份第七届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程中喜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荐邢秀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至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徐嘉泽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职务。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提议,推荐罗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至日。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日,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02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出租”)。
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本次担保金额:13,5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51,5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由海博出租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同意公司在9.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海博出租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公司本次为海博出租提供了13,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3,000万元的保证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2014)沪银额贷字第0069号,期限为半年;
日,公司与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银行”)签订了2,000万元的保证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LO/SH/CN/2013021,期限为半年;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5,000万元的保证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01861,期限为半年;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3,500万元的保证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期限为半年。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51,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35,861,054.80元)的比例为28.05%。
【】公布2014年半年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布2014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483元,稀释每股收益0.1483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1152元,每股净资产2.93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5.0562%,加权净资产收益率5.1%;营业收入.2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0元。
【】刊登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博股份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提案等。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于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说明如下:
一、投票日期: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海博投票 31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1项议案 99.00元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提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
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对方
资产置换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3.10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3.11 发行数量
3.12 募集配套资金
3.13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3.14 期间损益的安排
3.15 股份限售期的安排
3.16 上市地点
3.17 决议有效期
关于与农房集团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书》的提案
关于与农房集团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提案
关于与农房集团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提案
关于《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的提案 7.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提案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提案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提案
关于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号),原则同意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87,223,525股人民币普通股收购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农工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其中: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5455%股权与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除物流业务相关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及负债进行置换,差额部分认购317,691,773股;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2145%股权和上海农工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认购209,615,962股;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8109%股权认购7,010,483股。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同意公司在9.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公司本次为海博出租提供了2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侨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3,5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华侨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工商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3,5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工商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浦发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2,5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浦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农业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5,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华侨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2,5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华侨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农业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5,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七)建设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2,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建设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41,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33%。
【】刊登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
(一) 整体方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为:
公司以拟置出资产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持有的拟注入资产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房集团”)72.5455%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注入资产作价高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部分,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光明集团购买。
同时,公司向除光明集团以外的农房集团其他股东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都市资产”)、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绿化”)、张智刚、郑建国、沈宏泽和李艳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农房集团23.2145%、0.8109%、2.1672%、0.9514%、0.2499%和0.0606%的股权,以及公司将向大都市资产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农房集团子公司上海农工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
同时,为提高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计划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参与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将拥有农房集团100%股权,并直接及间接拥有上海农工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 具体方案
1、重大资产置换
公司以拟置出资产与光明集团持有的拟注入资产农房集团72.5455%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光明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主体承接。
本次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拟定为277,300.05万元。农房集团100%股权交易价格将为评估值扣除分红后金额,即774,619.90万元。
各方同意光明集团以持有的农房集团72.5455%股权中的等值部分与拟置出资产等额置换。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式为:农房集团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农房集团股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其中光明集团以其在资产置换后所持的农房集团剩余股权进行认购;同时,大都市资产以持有的农房置业25%股权进行认购。
农房集团100%股权交易价格将为评估值扣除分红后金额,即774,619.9万元。农房置业25%股权评估值为7,991.77万元。
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拟向光明集团、大都市资产、农工商绿化、张智刚、郑建国、沈宏泽和李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为8.96元/股。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总量为563,963,853股,其中向光明集团发行317,691,773股,向大都市资产发行209,615,962股,向农工商绿化发行7,010,483股,向张智刚发行18,736,118股,向郑建国发行8,225,149股,向沈宏泽发行2,160,463股,向李艳发行523,905股。
3、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总金额的25%。经初步测算,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608,705,558元。根据拟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上限及发行底价8.07元/股初步测算,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323,259,672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农房集团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农房集团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重组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光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日(周一)下午13:30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日(周一)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提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提案、关于与农房集团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提案等事项。
网络投票代码:738708;投票简称:海博投票。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及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今日复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末总股本510,370,252股为基数发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1,037,025.20元(含税)。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扣税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人民币0.095元;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人民币0.09元。
股权登记日:日
除息日: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日
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
依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日起复牌交易。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以拟置出资产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持有的拟注入资产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房集团”)72.55%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注入资产作价高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部分,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光明集团购买。公司同时向除光明集团以外的农房集团其他股东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都市资产”)、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绿化”)、张智刚、郑建国、沈宏泽和李艳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农房集团23.2145%、0.8109%、2.1672%、0.9514%、0.2499%和0.0606%的股权。同时,海博股份向大都市资产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农房集团子公司上海农工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房置业”)25%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集团以及光明集团实际控制的大都市资产、农工商绿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就公司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经与各方沟通协商后拟定如下方案:
(一)整体方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为: 公司以拟置出资产与光明集团持有的拟注入资产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房集团”)72.55%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注入资产作价高于拟置出资产作价的部分,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光明集团购买。
公司向除光明集团以外的农房集团其他股东大都市资产、农工商绿化、张智刚、郑建国、沈宏泽和李艳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农房集团23.2145%、0.8109%、2.1672%、0.9514%、0.2499%和0.0606%的股权,以及公司将向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农房集团子公司上海农工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 同时,为提高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计划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参与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二)具体方案
1、重大资产置换
(1)交易对方
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光明集团。
(2)资产置换
公司以拟置出资产与光明集团持有的拟注入资产农房集团72.55%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光明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主体承接。
拟置出资产包括:
①拟置出股权类资产
拟置出股权类资产包括:公司持有的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博宏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安吉海博山庄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思乐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70%股权、光明海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7.5%股权。
②拟置出非股权类资产
拟置出非股权类资产包括公司母公司的下列资产和负债:
A、货币资金中除相当于海博股份母公司应交税费金额以外的部分;
B、其他应收款中除应收海博物流、申宏冷藏、海博西郊、海博斯班赛以外的部分;
C、应收股利;
D、投资性房地产;
E、固定资产;
F、无形资产;
G、短期借款中短期借款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的16,000万元委托贷款和21,500万元委托贷款;
H、预收账款;
I、其他应付款中除应付海博物流、申宏冷藏、海博西郊、海博斯班赛以外的部分;
J、其他非流动负债。
(3)资产置换的定价依据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置出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而出具的、且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4)期间损益安排
除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拟置出资产在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承担或享有。
拟注入资产在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光明集团等拟注入资产原全体股东承担或享有。
(5)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本次重组与置出资产相关员工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均由光明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和安置,其中拟置出子公司聘用人员继续保持其与该等子公司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变化。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职工安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并实施。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将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光明集团、大都市资产、农工商绿化、张智刚、郑建国、沈宏泽和李艳。
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式为:农房集团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农房集团股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其中光明集团以其在资产置换后所持的农房集团剩余股权进行认购,大都市资产以所持有的农房置业25%股权进行认购。
(4)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拟向光明集团、大都市资产、农工商绿化、张智刚、郑建国、沈宏泽和李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本公司审议本次重组预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9.06元/股。
另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8.16元/股。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约5.9亿股。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参考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标的资产预估值和发行价格计算,本次重组光明集团新增股份约3.41亿股,大都市资产新增股份约2.12亿股,农工商绿化新增股份约0.07亿股,张智刚新增股份约0.19亿股,郑建国新增股份约0.08亿股,沈宏泽新增股份约0.02亿股,李艳新增股份约0.005亿股。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总股本从重组前的5.1亿股增至11亿股。光明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目前的35.81%增加至约47.56%。光明集团及其子公司大都市资产、农工商绿化合计持股比例约67.50%。张智刚持股比例约为1.73%,郑建国持股比例约为0.76%,沈宏泽持股比例约为0.20%,李艳持股比例约为0.05%。
(6)股份限售期的安排
光明集团、大都市资产、农工商绿化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张智刚、郑建国、沈宏泽和李艳承诺: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在股份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重组交易总金额的25%。经初步测算,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6.76亿元。根据拟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上限及前述发行底价8.16元/股初步测算,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3.28亿股。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自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农房集团全体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光明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光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0%,故光明集团认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所发行的股份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光明集团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鉴
于光明集团认购本次重组中所发行的股份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且已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公司同意光明集团本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光明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告
目前,相关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对重组方案细节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并积极推进工作。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告
目前,相关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对重组方案细节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并积极推进工作。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目前,相关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对重组方案细节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并积极推进工作。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目前,相关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对重组方案细节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并积极推进工作。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告
目前,相关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对重组方案细节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并积极推进工作。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告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类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日发布了(临)《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目前,相关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对重组方案细节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并积极推进工作。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布2014年第一季报,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布2014年第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47元,稀释每股收益0.047元,每股净资产2.9298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6031%,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62%;营业收入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4元。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沈伟荣同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聘请沈伟荣同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至日。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类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4 年4 月12 日发布了(临)《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目前,相关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对重组方案细节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并积极推进工作。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刊登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关于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等事项。
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目前,相关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对重组方案细节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并积极推进工作。因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于召开股东大会。
【】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日(周一)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拟以其所持有的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等与本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类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刊登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日(周一)起停牌。
目前,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正在论证中,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日(周二)起继续停牌。
【】刊登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接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有关规定,经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日(周一)起继续停牌。
【】公布2013年年度报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布2013年年度报告:基本每股收益0.3161元,稀释每股收益0.3161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1219元,每股净资产2.8833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0.9634%,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1.39%;营业收入.4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元。
第七届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建议以2013年末总股本510,370,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51,037,025.20元,其余768,833,389.47元结转下一年度未来企业用于发展。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年,公司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约5300万元,共26家关联方,其中新增的1家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均为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都是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鉴于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号)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还旧,担保总额为19.2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壹年。
截至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51,443,656.9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经审计1,745,085,537.28元)的37.31%。
海博股份为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5亿元(包括海博出租为海博股份担保的3亿元);
海博出租为上海海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
海博出租为上海瑞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
海博出租为上海海博广得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
海博出租为上海海博君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
海博股份为光明海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5亿元;
海博股份为上海农工商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
海博股份为上海海博斯班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000万元;
海博股份为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
海博股份为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201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评价。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公司将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2013年度公司进行审计的内容和费用情况如下所示,公司不承担审计中的差旅费。本报告期结束时,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尚未支付。除此之外无其他财务咨询费用。
审计费用 是否已付 备注
201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正式内控审计报告后支付。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于2001年11月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可以从公司获取一定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须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在2013年内支付给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6万元。2014年度将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6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李增泉先生自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即将满六年,按照相关规定,李增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经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周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至日。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庄国蔚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董事徐凡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金志峰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经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荐方明国、陆全根、程中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至日。
上述一、三、四、五、六、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召开时间:日(周五)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日(周五)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会议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黄山厅
【】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今起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再融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日(周一)起停牌。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刊登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指引》”)及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股份”、“本公司”、“公司”)已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的承诺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
目前,现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海博股份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予以公告。
【】刊登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于召开股东大会。
【】刊登关于香港控股子公司收购极限天资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关于香港控股子公司收购极限天资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下属光明海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海博”)于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创意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巨人”)持有的极限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限天资”)70%股权,交易价格为港币318,192,049元。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海外业务,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博股份”)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光明海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海博”)。
新设立的光明海博,注册资本为800万港币,出资方式为本公司自筹现金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光明海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收购极限天资有限公司70%股权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以现金不超过3.2亿港币收购创意巨人有限公司(Creative Giant Limited)持有的极限天资有限公司(Extreme Talent Limited )70%股权并办理相关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下属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为海博股份提供新增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壹年。海博股份为在香港新筹建全资子公司光明海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壹年,主要用于投资收购经营。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储今、周勇同志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意,拟聘请储今、周勇同志担任公司副总裁。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于日(周一)上午9:00召开,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公布2013年第三季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布2013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626元,稀释每股收益0.1626元,每股净资产2.7289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5.9591%,加权净资产收益率5.99%;营业收入.7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9元。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在预算范围内授权经营层签署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相关重大建设合同的议案》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同意公司在13.4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海博出租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公司本次为海博出租提供了16,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业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4,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农商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5,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农商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农业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4,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工商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3,5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工商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60,366.9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87%。
【】刊登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杨浦区政府收储土地的提案、关于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相关重大建设合同进行授权的提案。
【】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于召开股东大会。
【】公布2013年半年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布2013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121元,稀释每股收益0.1121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0694元,每股净资产2.6789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4.1838%,加权净资产收益率4.19%;营业收入.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2元。
第七届董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杨浦区政府收储土地的议案》;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规划要求,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腾越路2号、内江路5号两地块的房地产及设备类资产,拟由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发展中心”)收储,并与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偿费约为10,151.28万元人民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相关重大建设合同进行授权的议案》;
公司拟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以下简称“西虹桥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预计10.56亿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杨浦区政府收储土地的提案、关于启动西虹桥冷链物流园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签署相关重大建设合同进行授权的提案。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日、日和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本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发函询问,确认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同意公司在13.4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出租”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借新还旧。公司本次为海博出租提供了8,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恒生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3,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恒生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建设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2,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建设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华侨银行为海博出租提供3,000万元借款,贷款期限自日至日止,公司为海博出租向华侨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海博出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68,130.5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74%。
【】刊登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经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90%左右。
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是:公司转让上海农工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0%股权;
二是:公司通过加强管理、转变经营模式降本增利初见成效;
三是:公司通过优化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成本。
温馨提示:请以上市公司年报(季报)数据为准。
【】刊登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6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一年期为人民币7亿元,年利率4.5%;三年期为人民币3亿元,年利率4.8%;目的是增加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保证公司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为信用借款,无抵押、无担保。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刊登关于挂牌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关于挂牌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持有的上海农工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房置业”)20%股权,竞得方为上海明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旺公司”),中标价格为人民币3,018.79万元。
交易双方于日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与明旺公司都隶属于光明食品集团,为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刊登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末总股本510,370,252股为基数发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1,037,025.20元(含税)。
代扣代缴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将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先按5%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5元。
(2)对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公司将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按照1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
(4)对于除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及居民企业股东,公司按照规定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该类股东自行缴纳其取得现金红利所应承担的税款,实际按税前现金红利发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股权登记日:日
除息日: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日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供了14,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相关协议,主要用于借新还旧。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签订了人民币6,000万元的保证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M,期限为半年;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签订了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证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期限为壹年;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了人民币3,500万元的保证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期限为半年。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96,270万元,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由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刊登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12年利润分配的提案、关于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关于选举朱航明同志担任公司董事的提案等事项。
【】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于召开股东大会。
【】公布2013年第一季报(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布2013年第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467元,稀释每股收益0.0467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0353元,每股净资产2.7106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7245%,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74%;营业收入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8元。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供了13,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相关协议,主要用于借新还旧。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04,591万元,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布2012年年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公布2012年年度报告:基本每股收益0.2962元,稀释每股收益0.2962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1006元,每股净资产2.6685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1.0993%,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1.56%;营业收入.0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2元。
董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510,370,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51,037,025.20元,其余695,121,754.75元结转下一年度未来企业用于发展。
四、《关于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3年,公司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发生金额约2,000万元,在原先10家关联方的基础上新增5家。
五、《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六、《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将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201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七、《关于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八、《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定于日(周五)上午9:00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刊登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海博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决议》
公司董事汤玉萍同志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提名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推荐朱航明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至日。本次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召开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之前,汤玉萍同志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关于聘任朱航明同志为公司总裁的决议》
公司总裁汤玉萍同志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提名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聘任朱航明同志为公司总裁,任职期限至日。
三、《关于同意徐金荣同志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决议》
公司财务总监徐金荣同志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书,徐金荣同志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已同意徐金荣同志的请求。根据规定,徐金荣同志的请求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四、《关于聘任沈伟荣同志为公司财务副总监的决议》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徐金荣同志于近日辞去了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提名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聘任沈伟荣同志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任职期限至日。
注:该栏目只保留最近24个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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