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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关于 2014 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纳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培训点的各高校: 根据《我校关于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地大发【2011】47 号)和《关于发布青年教师发展促进工作计划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1】 55 号)文件精神,为提高青年教师教学及科研能力,帮助青年教师做好职业生 涯规划,促
进青年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我校对已聘用到我校教师岗位且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教师实施两年为一个周期的青年教师发展促进工作计划。 结合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印发的 《关于开展 2014 年度湖北省高校 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安排,现将青年教师发展促进工作计划中第一阶段---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纳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培训点的各高 校参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1.2014 年聘用到我校高校教师岗位和新入站的师资博士后; 2.2013 年及以前聘用到我校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书》的高校教师和在站师资博士后; 3.2014 年聘用到我校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自愿参加; 4.纳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培训点的各高校根据本单位工作要求,安排 相关在岗职工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高等教育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及入职教育两个部分,具 体课程安排见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 2014 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计划》 。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6 月 7 日--6 月 30 日。 (2)报名网址: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 (http://spzx./trainSys/)(建议使用 IE7 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或 者火狐、谷歌、360 等浏览器)。 (3) 网上报名要求: 请参训学员登录 《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 , 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 3 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 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度为 114 像 素,高度为 156 像素;大小不超过 25k)。 (4)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2--《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报名系统使用手册--考生报名流程》。 2.现场确认须知 (1)现场确认时间:6 月 20 日--7 月 3 日。 (2) 现场确认要求: 请参训学员携带相关证件到本人所在高校负责培训的 部门现场填写《2014 年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 年度岗前培训点学员登记 确认表》(提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校的学员现场确认时需出示工作证 或者《校内工作介绍信》)。 (3)现场确认地点。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员:东区行政楼 418 室。 其它各高校的学员:本人所在高校负责岗前培训的部门。 3.报名确认 (1)审核信息:各高校岗前培训管理员负责审核信息。 各高校管理员根据各参训学员在《2014 年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岗前培 训点学员登记确认表》上的填写信息,与《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 中个人填报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各高校管理员在系统中提交审核信息。 (2)各高校管理员审核流程见附件 3--《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 统使用手册--普通高校管理员使用手册》。 (3)信息确认:各高校管理员于 7 月 4 日前将确认名单--《2014 年度中国 地质大学(武汉)2014 年度岗前培训点学员登记确认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 后,电邮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培训点邮箱(cfe@)。 (4) 报名成功: 培训点管理员根据各高校提交材料, 重新审核无误确认后, 培训学员报名成功。 4.打印准考证 考点管理员分配考场以后,学员可以在系统中点击“打印准考证”来查看 准考证并打印,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培训时间及考试安排 1.培训时间。 2014 年 8 月 24 日-8 月 30 日,共计 7 天。 2.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4 年 9 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湖北大学校内)。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第一天上午 第一天下午 第二天上午 第二天上午科目 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试日程 9:00-11:00 14:30-16:30 8:00-9:30 10:20-11:50考试 闭卷 闭卷 开卷 开卷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试为开卷,形 式为现场撰写论文。 五、报名费用 教师岗前培训相关费用依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收费标准收 缴,由我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岗前培训相关费用标准为 590 元(其中培训费 280 元、教材费 160 元、考试 费 150 元)。 特别提醒:根据《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细则》(详见附件 4)安 排,自 2014 年开始不再安排补考。往年有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培训和 考试,报考流程和新报名学员报考流程要求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红霞,陈磊(行政楼 418 室) 联系电话: 七、其他说明 1.考勤管理:本次培训实行严格考勤制度,本培训点为参训学员配发《中 国地质大学(武汉)培训考勤卡》,实行打卡签到。 2.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本次培训不合格: 听课 (集中授课、 专题讲座) 无故缺课 1/3 及以上者。 3.首轮培训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轮培训。对两轮未通过者,学校不再给 予岗前培训机会。 4. 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将获得由教育部人事司监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 训合格证书”。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 乙等及以上)”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 5.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附件 4--《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细则》。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 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计划》 附件 2--《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使用手册--考生报名流程》 附件 3--《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使用手册--普通高校管理员使 用手册》 附件 4--《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细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人事处 教师发展促进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度岗前培训计划培训日期 授课内容 开班典礼 8月24日 高等教育学(一) 高等教育心理学(一) 高等教育学(二) 8月25日 高等教育心理学(二) 高等教育学(三) 8月26日 高等教育心理学(三) 高等教育学(四) 8月27日 高等教育心理学(四) 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 与发展趋势 高等教育心理学(五) 8月28日 参观地大校园、校史馆、博物馆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一) 8月29日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一)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二) 8月30日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二) 创新人才培养与教师队伍建设 刘琦 储祖旺 刘琦 张宏飞 理论授课 开卷考试 下午 02:30~05:30 教三楼 理论授课 开卷考试 上午 08:30~11:30 教三楼 理论授课 开卷考试 下午 02:30~05:30 教三楼 专题讲座 晚上 07:00~09:00 八角楼 储祖旺 下午 02:30~05:30 理论授课 开卷考试 上午 08:30~11:30 教三楼 刘陈陵 李祖超 刘陈陵 庞岚 刘陈陵 理论授课 闭卷考试 下午 02:30~05:30 教三楼 理论授课 闭卷考试 上午 08:30~11:30 教三楼 理论授课 闭卷考试 下午 02:30~05:30 教三楼 专题讲座 晚上 07:00~09:00 八角楼 刘陈陵 李祖超 理论授课 闭卷考试 下午 02:30~05:30 教三楼 理论授课 闭卷考试 上午 08:30~11:30 教三楼 李祖超 刘陈陵 李祖超 授课教师 培训形式 考试类别 上课时间 地点上午 08:30~09:00 教三楼 理论授课 闭卷考试 上午 09:00~11:30 教三楼 理论授课 闭卷考试 下午 02:30~05:30 教三楼 理论授课 闭卷考试 上午 08:30~11:30 教三楼理论授课 闭卷考试 上午 08:30~11:30 教三楼说明: 1、培训时间:日-8月30日,共计7天;理论授课培训地点:教三楼109室。 2、上课前由人事处负责签到,迟到20分钟者记旷课。 3、闭卷和开卷考试时间:2014年9月中旬(考试为3个半天,共计一天半;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闭卷和开卷考试地点: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湖北大学校内)。 附件 2 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使用手册 考生报名流程? 考生访问网站 http://spzx./trainSys/进行报名,? 可见如下界面?? 考生第一次打开此页面须注册新的账号才能登陆,点击没有账号?进入下一页面:? 按照格式的规定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以及密保答案。 点击提交按钮注册账号后登陆报名 系统即可报名。请考生牢记自己的密保问题,当忘记登录密码是可以点击忘记密码,通过提 供正确的密保问题可以设置新的密码。? 注册完后确认提交页面在 3 秒后将自动跳转到登陆页面此时可以通过之前注册的账号 和密码以参训学院的身份登陆系统。?? ? 学员进入系统后看到如下页面,学员可以在在导航菜单里面“修改密保问题” ,和在右 上角修改自己的密码? ? ? 点击“考生报名及信息修改”来报名,同时还可以对已经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考 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重新审核。但是当高师培训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修改自己 报名信息。?? ? 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是应注意一下几点:? 1.“高等教育法规”与“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为考查科目,属于必选项。?? 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大小不得超过 25k,否则无法报名。?? 当提交个人信息以后可以在“查看审核状态”中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分为三级: 一、学员所在高校审核,二、学员培训点审核,三、高师培训中心审核。三级审核通过后, 考生才能参加考试。在考点管理员未审核通过前,系统会提示审核中,当审核未通过时系统 会提示未通过审核,考生须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进行重新报名。? ? 待通过审核,考点管理员分配考场以后,学员可以点击“打印准考证”来查看准考证并 打印出来,持准考证参加考试。 (注意:请考生在各考点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不在规 定时间内不能打印准考证) 。?? 注:因测试环节原因,本手册中部分页面的图片中地址栏的地址可能存在问题,具体请各 位管理员以实际操作过程遇到的情况为准。? 待考生培训完并参加考试后可以再次登录系统查看自己的成绩以及证书的情况:? 点击“成绩查询”查看自己的考试科目成绩,点击证书查询可以查看自己的证书。?? 附件 3 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使用手册 普通高校管理员使用手册? 管理员的账号和密码由高师培训中心管理员分配,各学校账户用户名为各高校代码,初 始化密码为 123456,初始化密保问题是“您的学校是?” ,密保问题答案均为各高校名称, (例如湖北大学账号? 用户名:10512,密码:123456,密保问题: “您的学校是?” ,密保答 案: “湖北大学” )各高校管理员登陆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和修改密保问题。登陆时普通高校 管理员以普通高校的身份登陆系统:?? ? ? 登陆以后可以在窗口右上角选择修改密码, 建议管理员首次登录时通过该方法设置新的 密码,并牢记自己的新密码。? 还可以点击修改密保下的“修改密保问题”来对之前设置的密保问题进行修改,请管理 员牢记密保问题,当忘记登录密码时可以通过登录窗口下的“忘记密码” ,通过提供正确的 密保问题设置新的密码。? ? ? ? 点击高校管理中心菜单下的“待审核教师列表”查看待审核的考生列表,点击考生信息 行最后面的“审核教师”进入审核页面。??? 通过已“通过审核教师列表”来查看通过审核的教师信息; (未通过的情况也是如此)? 还可以通过“打印通过审核教师报表”页面将通过的教师信息打印出来:?? 点击教师账号管理下的? “用户管理” ,进入用户管理页面,点击右边的“重置密码”可 以实现对教师的账号重置密码,默认为初始化密码为 123456,当学员忘记密码和密保问题 不能找回密码时,该校管理员可以手动将其密码重置。?? ? 信息较多时可以通过“查找用户”页面,通过用户名来精确查找用户并进行操作。? ? 附件4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细则》的 通 知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确保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 (教人[1996]92 号) 、 《高等学校教 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 (教人厅[1997]6 号)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 (2012 年修订,教育部令第 33 号)的规定,我中心特制定 《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细则》 ,请认真遵照执行。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4 年 5 月 20 日 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加强 对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规范化管理,严肃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考试考风考纪,保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公平、公正与顺利 实施,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 (教人[1996] 92 号) 、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细则》 (教人厅[1997]6 号) 、 《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2 年修正,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文件 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必须坚持“科学、公平、准 确、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工作在湖北省教育厅的领导 下,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会同培训点(见附件) 、考点 (见附件)所在高校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主要负责政策的制定, 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 负责考试报名、准考证编排、命题、制卷、评卷、成绩发布、合 格证发放、召开考务工作会议、考试巡视、对考点学校的考务工 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点学校具体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的 制定、考务工作人员的遴选与培训、考场设置、考试实施、考场 秩序维护、考试保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二章 考试报名 第四条 考试对象:参加当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所有人员。 第五条 报名时间:每年 6 月 第六条 报名方法:报名对象进入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 站(http://spzx. )报名。各学校人事处在报名截止后,指 定专人上网逐一审核报名人员信息,并将报名情况汇总上报湖北省 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第七条 准考证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确定的考点统 一编排。准考证号由 11 位数字组成。其中第 1、2、3、4 位为年 份,第 5、6 位为考点号,第 7、8、9 位为考场号,第 10、11 位为 座位号。准考证编排完毕后,各考点打印准考证,并发到考生所 在学校人事处,由考生所在学校人事处将准考证发放到每位考生 手中。 第三章 培 训 第八条 培训目标:初步掌握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基 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基本适 应高校教师角色;以人为本,以立德修身为起点,促进教师专业发 展。 第九条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理论、教师职业素 养、教学实践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教学理论:即《高等教育学》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高 等教育法规概论》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教学,重 点放在《高等教育学》 、 《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方面。 (二)教师职业素养:以立德修身为起点,以青年教师职业发 展为主线,针对高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的需要,围绕“教学素养、 科研素养、立德修身、职业生涯、人文素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 面开设专题讲座。通过专题讲座体现出对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的人 文关怀,丰富岗前培训内容,突出岗前培训的实效性。 (三)教学实践:组织每位新进的青年教师听一次课、备一次 课、讲一次课。备课、讲课安排可与每年新进教师考察时的试讲结 合进行,由各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第十条 培训方式: (一)教育理论:授课教师进行课堂讲授为主,答疑和讨论相结 合。 (二)专题讲座:专题讲座是凸显研究型岗前培训的关键,是体 现对青年教师人文关怀、促进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的基础。各校应高 度重视并组织好专题讲座,要聘请讲座效果好的专家学者,讲座的 内容要紧密结合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实际需求,要富有感染力。 (三)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关键 环节,各校应按照学科专业对参训教师进行分组,参训教师现场试 讲,由相关的专家组对参训教师的教案制定和课堂教学两个环节做 现场点评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操作依据实际情况由各高校自行组 织。 第十一条 培训教材:我省岗前培训使用的教材是由湖北省高等 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编、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 培训系列教材,包括《高等教育学》 (2011 年修订版) 、 《高等教育心 理学》 ( 2014 年修订版)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2011 年修订版)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2011 年修订版)等,每套定价 160 元 (含自学辅导资料(2014 年修订版) ) 。各高校确定参训学员人数并 及时上报所在培训点,由培训点到省中心统一购买所需教材。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一)依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湖北省教 育考试院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的收费 标准,确定每人收取培训费 280 元、教材费 160 元、考试费 150 元,共计 590 元。所有费用由各高校报名时交予所属培训点,培训 点在培训开始前将本点的费用收齐,考试费、教材费交湖北省高校 师资培训中心。培训费由培训点收取。 (二)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确定的考点学校具体负责考 试考务工作。参照国家及省内其他考试项目的标准,按 30 元/人返 还考试管理费,作为考试的资源占用、人员劳务费等支出。 第十三条 证书:参训学员所有培训内容考核合格者,由湖北省 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教育部人事司监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 前培训合格证书” ,作为教师上岗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重要依 据。 第十四条 培训组织管理 (一)授课教师选派: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各培训点 要选派富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教 学任务,并将授课教师和培训班级班主任人选基本情况(包括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毕业专业、现从事专业等)报我中心备 案。 (二)教学安排: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时间由各培训点根据本校 情况确定,并且总学时数不得低于 140 学时。其中, 《高等教育学》 、 《高等教育心理学》各 32 学时, 《高等教育法规》 、 《高校教师职业 道德修养》各 20 学时,教师职业素质专题培训应不少于 36 学时。 (三)培训管理:采取分点培训的方式组织培训。培训时间统 一定于 7-8 月进行,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培训点确定。各培训点要切 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我中心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 教学,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实行班级管理,制定 班级管理规章制度,每班配备班主任一名;实行考勤制度,每次上 课点名签到,缺课 1/3 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工作总结: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培训点要对本点的培训 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工作总结(不少于 3000 字) 、参训学员的总 结发言及优秀结业论文一并报我中心,作为对培训点工作检查与评 估的依据。 第四章 考点设置与管理 第十五条 考点设置 1、设置原则:考点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根据当年 考试情况设置。 2、设置条件 考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环境安静、能排除外来因素干扰; 考试区能实行封闭管理;具有通车、通电、通水、电子屏蔽、视 频监控等必要条件;具有能满足考试需要且符合要求的考室、考 点办公室、保密室、试卷装订密封室、广播室、领队和送考人员 休息室、医务室;考室所在楼层能提供饮用水;能就近解决考生 食宿等生活问题。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不能设置为考点:因组考原因取消 考试资格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出现试卷泄密的;考纪不 严,考风不正;组考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六条 考点机构设置 考点设主考 1 名,副主考 2 名。主考由考点所在学校的校领导 担任。 考点下设考务、保密、保卫、后勤等若干小组。 第十七条 考点布置 1、考点大门正上方必须悬挂字样为“XXXX 年湖北省高校教 师岗前培训考试 XXXX 考点”的横幅。 2、考点必须在醒目处设有宣传栏,栏内张贴《考室分布示意 图》 、 《考生须知》 (见附件) 、考试科目时间表、考室编号、考生 座位起止号等。 3、试卷装订密封室备有胶水等密封材料,以方便监考人员装 订密封试卷。 4、考点应标记饮水处、厕所、医务室、停车处等标示,设置 警戒线。 5、考点应备有适量的草稿纸(八开白纸) 、0.5 毫米黑色墨水 签字笔和笔芯、橡皮、小刀以及密封试卷的铁夹和浆糊等物品。 第十八条 考室设置 1、考室应当采光充分、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桌椅整齐。考 室内不准堆放多余的桌椅及杂物,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图表、墙 报等应清除或覆盖。考桌抽屉内不得遗留任何纸张。 2、标准考室按每室 30 人设置。有必要设立尾数考室的,尾 数考室不得超过 40 人。每个考点只准设置一个尾数考室。 3、考室前门张贴本考室序号和考生的起止考号。考室后门靠 墙处放置一张课桌,备考生存放物品。 4、考点应向监考人员提供其监考考室考生的《准考证号对照 表》 5、考室应于开考前一天布置完毕。各考点要组织有关人员在 开考前一天对考点、考室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查漏补缺。考点应 在开考前一天预留一定的时间供考生熟悉考点情况,以方便考生 在开考当天顺利地找到自己的考室和座位。 第十九条 考点管理 1、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全程电子视频监控与封闭管理。考点 入口要有保卫人员执勤,考务人员凭工作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 份证入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2、考室区域周围三米处划定警戒线。每堂考试开考前 30 分 钟,对警戒线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除考点工作人员、巡视员 和考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第五章 命题与制卷 第二十条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命题与制卷工作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第二十一条 命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 2、本(或相近)学科专业毕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 士学位。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4、曾参与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或高校相关科目考试的命 题工作。 5、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命题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无直系亲 属参加当年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 第二十二条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设《高等教育学》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 养》4 个科目,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高校教师 岗前培训教材和新编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大 纲》 。 第二十三条 试卷种类、考试形式与时量1 、试卷种类: 《高等教育学》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高等教 育法规概论》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A 卷、B 卷各一份;每科 试卷含: (1)试卷; (2)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 、考试形式: 《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个科 目的考试形式为闭卷;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修养》两个科目的考试形式为开卷。 3 、考试时量: 《高等教育学》 、 《高等教育心理学》二个科目 的考试时量均为 120 分钟。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高校教师职业 道德修养》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量均为 90 分钟。 4、考试时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在每年下半年举行。考 试时段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第 1 天上午 第 1 天下午 第 2 天上午 第 2 天上午 科目 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考试时间 9:00-11:00 14:30-16:30 8:00-9:30 10:20-11:50 考试方式 闭卷 闭卷 开卷 开卷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以论文的形式 上交至各考点,各考点随后将考试试卷与论文一并交往省高师培训 中心评阅打分。 第二十四条 命题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基础性原 则。命题组要严格遵循命题依据,落实命题原则,履行命题程 序,确保命题质量;保证知识、观点正确,语言表述规范,情景 素材健康;不出偏题、怪题,确保试题具有科学合理的难度、信 度和效度。 第二十五条 印制试卷前应准确统计各科试卷所需份数。严格 按所需试卷份数印刷,不允许多印,备用试卷份数由湖北省高等 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确定。 第二十六条 印刷厂印制并密封好的试卷必须及时送入指定的 保密室。保密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第六章 评卷与成绩发布 第二十七条 省里统一集中评卷,评卷工作由湖北省高等学校 师资培训中心具体实施。 第二十八条 评卷人员主要由高等学校相应学科的骨干教师和 专家组成。 第二十九条 评卷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 2、相关学科专业毕业、从事教学或相关研究工作 3 年以上。 3、曾参与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或相关考试的评卷工作。 4、实行回避制度,参加评卷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无直系亲 属参加当年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 第三十条 评卷人员必须在规定场所评卷,严禁携带规定以外 的笔具进入评卷场所;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评分标准,不得擅自 更改标准答案;不得私拆密封线,不得撬看密封线内应考人员的 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工作单位;不得外传评卷信息;不 得查询考生分数。 第三十一条 评卷工作按照《评卷工作要求》 (见附件)的规 定执行。评卷组应遵守“试评——主评——复评—抽查”的评卷 程序,统一评卷标准,保证评卷质量,确保评卷严肃、公正、公 平。质检组应加强评卷质量抽检,确保整体评卷质量。 第三十二条 评卷中发现同一考点考室有雷同卷或其他异常情 况,应立即报告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第三十三条 评卷工作结束后,将考试成绩电子文档打包交由 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指定的专人保管。考试成绩在公布 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考生成绩,不得随意更改考生分数。 第三十四条 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在网站上发布考 试成绩的电子文档供考生查询。 第三十五条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 4 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均采 用百分制计分,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考试单科合格分数由省 中心统一划定,4 个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考试合格 证。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核 发。各学校人事处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 心领取,并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 第三十六条 证书丢失或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的,填写岗前 培训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见附件) ,人事部门盖章后在规定时间 段到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办理。 第七章 第三十七条 附则本考试工作细则规定的有关事宜,参与本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 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八条《主考、副主考职责》 (见附件 1) 、 《巡视员职责》 (见附件 2) 、 《考生须知》 (见附件 3) 、 《监考员职责》 (见附 件 4) 、 、 《考场情况记载表》 (见附件 5) 、 《评卷人员守则》 (见附 件 6) 、 《评卷工作要求》 (见附件 7) 、 《培训点设置》 (见附件 8) 、 《考点设置》 (见附件 9)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本考务工作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工作细则由湖北省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解释。附件:1、主考、副主考职责 2、巡视员职责 3、考生须知 4、监考员职责 5、考场情况记载表 6、评卷人员守则 7、评卷工作要求 8、评卷保密工作规定 9、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具体办法 10、培训点设置 11、考点设置 12、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 1主考、副主考职责一、主考在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 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副主考协 助主考工作。 二、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负责组织布置考点、考场和考室,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负责本考点备用试卷的管理。 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须启封备用试卷, 应报告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派驻的巡视员,经请示湖北 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并报省教育厅同意,由主考、副主考 2 人签名后,方可启封。 五、负责本考点终止违规考生或违规工作人员继续参加考试 或工作的处理,以及其他偶发事件的处理。 六、负责本考点答卷回收和运送工作。考试结束后,组织和 验收各考室的试卷装订与密封,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 指定地点。 七、负责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 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 八、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考试结束后,向湖北 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报告本次考试情况。 附件 2巡 视 员 职 责一、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尽职尽责,宣传关于考风考纪的 纪律规定,宣传诚信教育的重要意义。 二、检查各考点是否严格培训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各考点、 考场、考室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试卷保密室是否符合要求,试 卷保密室值班制度及试卷交接手续是否完善。 三、检查和巡视考场秩序,检查监考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发 现问题要及时向监考员和考点负责人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对突 发性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 心。 四、对违反规定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并提出 处理意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五、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要及时制止,要求监考员按规定 进行处理。监考员处理不当的,应加以纠正。 六、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廉洁自律,尊重监考员和工作人 员,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擅离职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 点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顺顷利进行。对不 认真履行职责和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巡视员要如实填写《考点工作测评表》 (表样另发) ,并 综合考点情况提出测评意见,同时提交《巡考情况登记表》 (表样 另发) 。如发生重大问题应写出专题报告。 八、巡视员在巡视工作结束两天内,将《巡考情况登记表》 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附件 3考 生 须 知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 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 ,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参加考 试。 三、考生入场,除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 笔、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 (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 、电子存储记忆录 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 文具、用品等。开卷考试科目可带本考试科目的指定教材。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等证 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的书写位置和 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学校、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 目的书写。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试卷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 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 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始考试 15 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 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 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试卷上作答。不准在试卷上做其它任何标记。答题需使 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的笔。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 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 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 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 出考场,不准在考室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 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 4监 考 员 职 责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室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 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须知》 ,宣布考试注 意事项。 三、检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督促考生填写姓 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要求其 改正。 四、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考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考。 六、制止非本考室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以 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室。 七、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 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 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八、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不 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和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带出或传出考 室。 九、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室。 附件 5考 场 情 况 记 载 表考场 考试课程 监考老师 考试时间 考试时量 姓 名 应到人数 准考证号 实到人数 姓 名 考场号 考试类型 (开卷/闭卷) 考试地点 缺考人数 准考证号缺考学员 姓名姓 名 舞弊学员 姓名准考证号姓 名准考证号考场纪律备注监考员签字: 考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6评 卷 人 员 守 则一、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执行评卷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执行评分细则,防止偏宽、偏严和错 评、漏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三、在规定的地点集中评卷,凭《评卷工作证》出入评卷场 所。 四、不得将试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场所, 评卷情况不得外传;工作时间不会客,不打电话;不得私自进入试 卷保密室和登分处;不准查询考生分数;不准将通讯工具带入评卷 场所。 五、评卷一律使用红色笔迹的签字笔或圆珠笔,其他笔不得带 入评卷场所。记分要清楚,如需更改,必须报经评卷小组组长和复 核人员签字同意。 六、不得私自拆密封试卷,不得撬看密封线内的考生姓名、准 考证号等内容,不得涂改考生试卷及成绩。 七、爱护试卷与各种资料,不得损坏试卷。 八、自觉维护评卷场地工作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的 工作。 附件 7评 卷 工 作 要 求一、遵循评卷程序 各科目评卷小组应遵守以下评卷程序 1、试评:熟悉试题及答案,统一标准,确定评分细则。 2、主评:由一位老师主评,按标准给出分数。 3、复评:评卷小组内,评阅相同试题的老师应每两人一组进行 一次复评,复评有异议的同主评老师商量后确定分数,同时签名。 4.抽查:由各科目评卷小组组长进行抽查。有问题的及时通 报,改正。 二、把握评卷要求 1、各科目评卷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评卷须经取样试评,根据标准答案先行确定评分标准,并据 此对评阅人员进行培训。 3、评阅试卷时,全部给正分,不允许用负分形式标记。 4、评卷老师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要求。 5、赋分有疑问时,应与评卷小组组长商量后给分。 6、必须统一标准,严防前紧后松,保证评卷的严肃、公正、公 平、合理。 三、遵守评卷纪律 评卷教师应严格遵守如下评卷纪律: 1、必须在规定场所评卷。 2、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笔具进入评卷场所。 3、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评分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标准答案。 4、不得私拆密封线,不得撬看密封线内应考人员的姓名、准考 证号、身份证号和工作单位。 5、不得外传评卷信息。 6、不得查询应考人员分数。 7、不得将试卷带出评卷场所。 附件 8评卷保密工作规定一、评卷地点要设立试卷保密室,安排 2 名以上专人值班。无 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室。 二、进入评卷场地的试卷必须事先装订密封,不允许查找任何 考生的编号等信息。 三、评卷工作应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四、评卷期间应安排专人做好阅卷安全保卫、试卷搬运工作。 五、评卷场地设专人保卫,出入须凭《评卷工作证》 ,与阅卷无 关人员不允许进入阅卷场地。 《评卷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丢失须 及时报告评卷工作总负责人。 六、领取试卷必须登记,包括日期、姓名、试卷科目名称、试 卷本数。评卷人员不得擅自将试卷带出评卷场地。评卷工作人员离 开评卷场地时必须将所有试卷交保密室保管。 七、评卷期间的答卷保管、收发必须有严格的清点、检查、登 记手续。如发现有密封不严、卷袋不符、倒装等问题,应及时报告 保密室处理。 附件 9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具体办法偶发事件 监考员 处 理 办 法 主 考1、考生未带 立即停止该考生参加本场 组织现场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将 《准考证》 考 试 , 并 将 情 况 报 告 主 该考生带离本考试现场。 或身份证 考。 2、发现考生 与其《准考 证》的信息 不相符。 核实情况,确属代考者,取消其考 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待 试资格,且将情况记录在《考场情 该科考试结束后,将该考 况记载表》上,并要求考生与代考 生带到考务办公室,说明 者写出书面材料,报湖北省高等学 情况,听候处理。 校师资培训中心。3、试卷启封 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 前,发现试 立即暂停拆封,并报告主 后,监考员启封分发试卷。查明原 卷袋口的密 考,听候处理。 因,立即上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 封有异常迹 培训中心。 象。 报请同意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 中心后,启用备用试卷,另派无接 4、试卷启封 触过该错装科目试卷的机动监考员 时 , 发 现 内 立即装进试卷袋内,通过 接替该监考员工作,对原监考员采 装 试 卷 与 所 场外联络员向主考报告, 取隔离措施,直到该科目考完为 考 科 目 不 安排考生在考室等候。 止。为此延误的开考时间,经省派 符。 巡视员同意,可相应延长考试时 间。 了解情况,报请省派巡视员,采取 立即稳定考生情绪,考试 相措施解决,若已耽误时间的,要 5、打错考试 正常进行,报告主考听候 铃声。 补足耽误的考试时量,并在《考场 处理。 情况记载表》上作出说明 。 6、试卷启封 后,发现有 缺 页 、 漏 印、重印、 字迹模糊、 损坏等无法 使 用 的 情 核实情况,报告省派巡视员,请示 在本考室无法调整的情况 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 下,向主考申请启用备用 人同意后,启用备用试卷,补足耽 试卷。记下所耽误的考试 误的考试时量,并在《考场情况记 时间。 载表》上作出说明。 况。 处 理 办 法 监考员 如少数试卷字迹不清,可 参阅本考室其他考生的试 7、因试卷印 卷,并当众答复(声音要 刷 字 迹 不 大些)或在黑板书写正确 清 , 考 生 提 内容,如果整个考室所有 出询问。 试卷同一处或几处字迹不 清,则立即通过室外联络 员请示主考。 8、开考后, 发现部分试 卷混装、错 装或与所考 科目不同。 主 考偶发事件参阅本考点其它考室试卷,如出现 同样的问题,立即请示省派巡视 员,经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 心核实后,统一答复,并进行文字 说明。按第 6 项程序要求,启用备用试 卷。将错发的试卷密封后存入保密 将该试卷收齐密封交主 室,并对接触过错发试卷的工作人 考,申请换发试卷,并将 员和考生立即隔离,单独安排后面 情况详细记录并向主考报 科目考试,直到泄密科目开考。将 告。 详细情况书面上报湖北省高等学校 师资培训中心。9、试考中发 及时将情况上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 现明显错误 不 作 回 答 , 立 即 报 告 主 资培训中心,更正通知前,维持现 且 无 勘 误 考。 状,得到更正通知后及时更正。 表。 10 、 发 现 考 生将规定外 的东西带入 考室。 在考试前提出要求后,仍 不交送指定地点,如实记 在《考生违纪作弊登记表》上如实 入《考场情况记载表》 ,并 记载,并签名、上报。 报告主考。1 如属个别考生,则立即 ○ 采取制止,没收其作弊资 料,如实记录在《考场情 况记载表》上,并报告主 考。 2 如发生较大面积的违纪 ○ 舞弊事件,应采取果断措 施予以制止并通知室外联 络员立即报告主考。11 、 发 现 考 生有抄袭、 偷 看 、 传 递、夹带等 舞弊行为。1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在 ○ 《考场情况记载表》上如实记载, 监考员和主考签名上报。 2 组织力量调查,并立即将情况向 ○ 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报 告。12 、 考 试 中 发现考生采 用高科技工 具和手段作 弊。及时制止,没收作弊工 具,并如实记录在《考场 立即对考生采取隔措施,并及时向 情况记载表》上,并报告 省派巡视员报告。 主考。 13 、 考 生 发 生晕场、疾 病的情况。 14 、 考 生 在 试卷上书写 的姓名、考 生号与准考 证号不符。 偶发事件通过联络员报告主考,劝 组织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 其停考治疗。 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救治措施。 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确属换 待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 卷、代考等违纪行为,则取消考试 带到考点办公室,向主考 资格并记录在《考场情况记载表》 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上,报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 心。 处 理 办 法 监考员 主 考15 、 考 生 无 核实情况,按第 6 项程序要求,启 意弄脏或损 向 主 考 申 请 使 用 备 用 试 用备用试卷,但不得延长考试时 坏 试 卷 、 要 卷,并做好记录。 间。 求更换。 立即向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 立即收回已发的试卷,并 16 、 发 错 试 心报告,请示关闭考场,控制一切 报告主考,稳定考生情 卷。 通迅工具,组织力量稳定考生情 绪。 绪,并按照上级指示妥善处理。1 未出考场,立即予以收 ○ 组织力量、追回带走的试卷,调查 回。 17 、 考 生 带 2 ○ 已离考场,应立即报告 核实情况,并上报湖北省高等学校 走试卷。 主考,追回带走的试卷。 师资培训中心。 并记录在案。 附件 10培训点设置培训点名称 武汉大学 参训学校名称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长江职业学院 汉口学院 (原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
培训点代码 pxd001pxd002华中科技大学pxd003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 学院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 武昌职业学院 (原武汉语言文化职业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 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武汉工贸职业学院 三峡大学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pxd004中国地质大学pxd005三峡大学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培训点代码 pxd006培训点名称 江汉大学参训学校名称 江汉大学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工程学院(原孝感学院)学校代码
10513pxd007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原襄樊学院)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原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襄樊学院理工学院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湖北医药学院(原郧阳医学 院)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十堰教育学院 长江大学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pxd08湖北文理学院pxd09湖北医药学院pxd010长江大学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pxd011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原咸宁学院)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pxd012黄冈师范学院鄂州职业大学 鄂东职业技术学院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湖北民族学院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恩施州广播电视大学 湖北师范学院pxd013湖北民族学院pxd014湖北师范学院 培训点代码 pxd014培训点名称 湖北师范学院参训学校名称 湖北理工学院 (原黄石理工学院)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黄石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学校代码
pxd015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工业学院 湖北中医药大学 (原湖北中医学院) 湖北大学 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武昌理工学院 (原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仙桃职业学院pxd016湖北省中心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武昌工学院 (原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培训点代码培训点名称参训学校名称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 武汉纺织大学(原财专) 武汉东湖学院 (原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原沙市职业大学)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天门职业学院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湖北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 Δ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荆州教育学院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校代码 1 B
pxd016湖北省中心华中农业大学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 (原武汉科技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附件 11 考点设置序号 考点院校 院 校武汉市内各高校、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 学院、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咸 1 湖北大学(湖北省高校师培中心)宁职业技术学院、黄冈师范学院、黄冈职院、鄂 州大学、鄂东职业技术学院、黄冈科技职业学 院、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黄石理工学 院)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黄石职业技术学院 三峡大学、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三峡大学科2三峡大学技学院、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三峡旅游职业技术 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恩施州广播电视大学 郧阳医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十堰职院、郧 阳医学院药护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3湖北医药学院院、郧阳师专、十堰电大(教育学院) 、湖北文理 学院(襄樊学院) 、襄樊学院理工学院、襄樊职业 技术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长江大学、荆州职院、湖北中医药专科学校、沙市4长江大学大学、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 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附件 12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姓名 民族 身份证件类型 证书编号 原发证机关 所在高校名称 □证书遗失需补发 申请事由 □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 申请人 承 诺 以上信息准确,情况属实。因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日 年 月 原发证时间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正面二寸免冠照片所在高校人事 部门审核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以下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经办人 审核意见 有关材料已审核,情况属实。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发证机关 审核意见 日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备注:本表一式二份,分别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发证机关档案。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2014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含附件材料-本校)——为大家提供各种日常写作指导,同时提供范文参考。主要栏目有:范文大全、个人简历、教案下载、课件中心、 优秀作文、考试辅导、试题库、诗词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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