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过程中,销售员介绍产品功能时有误,顾客退货又买了此商品,能退货吗?

上网购物的程序方法与技巧-55BBS 我爱购物网
&&上网购物的程序方法与技巧
上网购物的程序方法与技巧
随着生活的丰富化同质化,人们在消费时总是面临着很多的选择。在服装销售这一重要环节中,营业员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顾客,但由于营业员不懂得服装销售技巧,所以,在服装销售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必须解决这些关键的问题。 首先,梦莱曼的营业员必须了解顾客群体中有哪几种消费类型,一般女同志都喜欢到大型的商场商店购物,不同的顾客有不同的需求,在购物时所表现的购物态度也是不同的,但在商场里真正做到顾问式销售的促销却不多。很多营业员在面对顾客的时候,只会滔滔不绝地讲自己的产品如何的好,很少顾及到顾客的感受,或者从顾客的角度向顾客推荐产品。因此,许多表现优秀业绩出众的第一线促销员,认为要做好顾问式营业员,必须要具备以下特点。 想知道服装营业员销售技巧,就必须先了解衡量成功营业员的标准是什么。 第一,他必须是一个忠于职守的好员工。忠实履行公司的政策;维护公司形象及品牌声誉;妥善处理各种关系,这些是作为好员工的基本标准; 第二,他必须是一个营业员能手。有好的销售业绩;受到梦莱曼同仁的支持;顾客对其满意度高,这是上升到成功员工的标准。 以下是整理好的营业员销售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服装营业员销售技巧--做到让顾客满意 顾客满意的形成主要由四个方面影响:顾客期望值、顾客感知的产品价值、顾客感知的服务价值、顾客购买成本。 经历、经验、人际口传、销售者承诺、竞争者信息等构成顾客的期望值,顾客感知的产品价值及服务价值高于预期价值,就会产生满意的感受,并会出现重复购买的行为。可见,在产品价值不可改变的情况下,营业员体现的服务价值对顾客满意度的提高是何等重要。 服务质量主要包括技术质量即产出质量(产品,赠品),是客观的,以及功能质量即过程质量(态度、穿着、言行),具有主观性,是营业员个人素质的体现。 顾客对服务质量的评价依据五个方面产生:可靠性、响应性、安全性、移情性、有形性。 顾客如果在上述五个方面都非常满意,那么这个营业员为顾客提供的便是我们所说的“优质服务”。优质服务是顾客感觉上述五个方面为评价标准的服务质量大于他所预期的服务质量。这样一种心理活动的过程是动态的。对所见所闻的感知是顾客的不断积累。优质服务是顾客满意的重要来源,对优质服务的追求永无止境。 二、服装营业员销售技巧--营业员应具备的知识结构以及营业员技巧 一个成功的营业员所要求具备的知识结构:①企业知识:产品线及其长度、深度和宽度;企业文化、历史和愿景。②产品知识:对每一种产品的性能、特点、操作演示和维护十分熟悉;对公司与产品有关的商业政策应了解和掌握。③营销知识:如何做品牌推广活动。④心理学知识:了解顾客购买心理。⑤公关礼仪知识:如何与人沟通,如何展示自身形象。 营业员在顾客购买过程中的角色定位非常重要:首先他是一个服务专家、营销代表(组织使者),能指导顾客购物。其次他应该是顾客立场的代表、使者,为顾客的需要着想,让顾客从其一言一行感知产品是最适合他的。角色定位是营业员技能中很重要的一环,成功营业员还要求掌握产品演示、操作技能、沟通技能等一系列基本技能。 三、服装营业员销售技巧--营业员技能的提高 因为优质服务的标准是永无止境的,所以营业员技能的提高和每个营业员息息相关,今天的优质服务也许明天就不是了。如何提高营业员技能?这可能是营业员包括成功的营业员最关心的问题。 第一,要做营业员前的准备。购买的发起人、影响者、决策者、购买者、使用者我们必须在顾客的一言一行中了解,以此寻找突破点。 第二,需要彻底了解顾客的购买过程。 需要认识、信息收集、可供选择,方案评估、购买决策、购后行为,这是提高技能的基础。只有真正了解了顾客购买的过程,才能随着顾客购买过程的进展,提供不同的服务。 第三,将一些基本的营业员过程程序化。 四、服装营业员销售技巧--营业员的三步曲: 第一步:招呼和接待顾客热情周到,尽快与顾客交流、表现专业形象(制服整洁,使用普通话,自我介绍)、礼貌待客(微笑,注视,礼貌用语)、保持一定距离(给顾客留一定空间和时间)、兼顾顾客的同行者; 第二步:与顾客沟通(商谈)十心十意,与顾客接触有信心、观察顾客要留心、关心顾客要真心、利益让顾客动心、产品演示要细心、与顾客沟通有耐心、把握顾客的好奇心、善用顾客从众心理、对待异议要用心、对顾客的购买决策有平常心; 第三步:促成购买。看准成交时机、巧妙促成购买、测试和检查商品、开单并协助付款、欢送顾客。 坚韧的性格、丰富的知识以及服务为先的精神理念是成功营业员必备的三个基本素质。 ㈡、坚韧的性格、丰富的知识以及服务为先的精神理念是成功营业员必备的三个基本素质。 1、从公司角度看: 积极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独立的工作能力;良好的人机关系;优秀的团队精神。 2、从顾客的角度看: 外表整洁;有礼貌;有耐心;态度友好、亲切、热情;竭诚服务;解疑答问;关心顾客的利益、意见和要求。 服装销售市场的容量一直是很大的,消费者也是从最初的保暖的需要转向了对生活的精神层面需求。提高服装销售技巧就成了在服装市场销售竞争过程中的一个课题。下面归纳介绍一下相关销售技巧。 1、推荐时要有信心:当向顾客推荐服装时,销售员本身要有信心,才能让顾客对服装有信任感。 2、适合于顾客的推荐:对顾客进行商品说明时,应根据顾客的实际情况,真心为他们推荐适合他们的衣服,琢磨他的个人兴趣所在。 3、准确地说出各类服装的优点。对顾客进行服装的说明与推荐时,要比较各类服装的不同,准确地说出各类服装的优点。 4、配合手势向顾客推荐,适当的夸奖,不可过度夸奖,避免产生逆反。 5、配合商品的特征。每类服装有不同的特征,如功能、设计、品质等方面,服装销售过程中,要着重强调服装的不同特征。 6、把话题集中在商品上。向顾客推荐服装时,要想方设法把话题引到服装上,同时注意观察顾客对服装的反映,以便适时地促成服装销售。 现在的消费者更多的是注重精神层面的东西,梦莱曼认为:虽然需要服装销售员的建议,但这个建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客人购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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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析法也叫六何分析法,是一种思考方法,也可以说是一种创造技法。在企业管理和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5分析法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工作分析方法,常常被运用到制定计划草案上和对工作的分析与规划中,并能是我们提高效率和使工作有效地执行。内容  5:是对选定的项目、工序或操作,都要从原因(何因)、对象(何事)、地点(何地)、时间(何时)、人员(何人)、方法(何法how)等六个方面提出问题进行思考。   1、对象 ()――什么事情   公司生产什么产品?车间生产什么零配件?为什么要生产这个产品?能不能生产别的?我到底应该生产什么?例如:如果现在这个产品不挣钱,换个利润高点的好不好?   2、场所 ()――什么地点   生产是在哪里干的?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个地方干?换个地方行不行?到底应该在什么地方干?这是选择工作场所应该考虑的。   3、时间和程序 ()――什么时候   例如现在这个工序或者零部件是在什么时候干的?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干?能不能在其他时候干?把后工序提到前面行不行?到底应该在什么时间干?   4、人员 ()――责任人   现在这个事情是谁在干?为什么要让他干?如果他既不负责任,脾气又很大,是不是可以换个人?有时候换一个人,整个生产就有起色了。   5、为什么()――原因   为什么采用这个技术参数?为什么不能有震动?为什么不能使用?为什么变成红色?为什么要做成这个形状?为什么采用机器代替人力?为什么非做不可?   6、方式 (how)――如何   手段也就是工艺方法,例如,现在我们是怎样干的?为什么用这种方法来干?有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干?到底应该怎么干?有时候方法一改,全局就会改变。核心点  5就是对工作进行科学地分析,对某一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其工作内容()、责任者()、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怎样操作(How)以及为何这样做(),进行书面描述,并按此描述进行操作,达到完成职务任务的目标。编辑本段5分析法分析的四种技巧  取消   就是看现场能不能排除某道工序,如果可以就取消这道工序。   合并   就是看能不能把几道工序合并,尤其在流水线生产上合并的技巧能立竿见影地改善并提高效率。   改变   如上所述,改变一下顺序,改变一下工艺就能提高效率。   简化    将复杂的工艺变得简单一点,也能提高效率。   无论对何种工作、工序、动作、布局、时间、地点等,都可以运用取消、合并、改变和简化四种技巧进行分析,形成一个新的人、物、场所结合的新概念和新方法
1 目 的确狈
看到很多人在论坛非要回贴才肯说出好东东,BS这类玩家.下面我就挥泪放血,把我所知道的关于高资质宝宝的所有经验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下面来说一些常识。一般来讲,成长可分为:普通-优秀-杰出-卓越-完美公式:普通9%为优秀优秀9%为杰出。。。依次类推。所以完美的1代宝宝是很不容易抓的。但自从改版后出现了还童天书,就打破了原来的局面。用还童天书还出来的1代宝宝至少是优秀的,杰出的很多,卓越的和完美的1代宝宝也比原来多了很多,彻底打破了以前那种格局。众所周知,宝宝生2代资质无关,成长是严格遗传的。比如你杰出和杰出生出来肯定是2个杰出,杰出和优秀生出来也是2个杰出,具体的数值计算方法这里就不多说了,介绍这个的有很多文章。 下面着重讲一下影响2代宝宝资质的重要原因――宠物编号[B]。其实很多研究宝宝的人都提出了高资质2代宝宝的获得和时间有关。其实这个是很正确的,但具体和时间是怎么有关却没人提出来过。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每个人物或者宠物都有1个ID。这个ID不是随便生成的,而和时间、地点有着密切的联系。拿宝宝的ID来说,经过长时间的试验,ID的前4位表示的是16进制的时间。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取2代宝宝的时候注意观察,因为是同一时间领取的,2个2代宝宝的ID前4位是一样的。再比如你去玄武抓宝宝,抓到的一个是D361XXXX,马上抓第2个,应该是D362XXXX或者D363XXXX,反正查的不大。因此可以证明宝宝的前4位ID编号代表宝宝出生的时间。 那么宠物编号、时间还有高资质的2代宝宝之间到底是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其实虽然有关联,但也是很杂乱无章的,最好就是画图说明,但我不会,大家对付看吧。简单说个计算方法:2[B]代宝宝的资质[B]=[B]理论资质[B]+[B]随机数[B]。比如你现在有2个宝宝,时间编号是:0CA7和1DA9,把他们相加得2A50,平均得1528(16进制的算法我等下会说)。这里的1528表示的是理论上取2代宝宝的时间,注意是16进制的时间,也就是说你在取2代宝宝的时候宝宝的时间编号是1528XXXX的话,生出来的宝宝是理论上可以获得最高的资质,这个理论值的上限是主资质2500。但仅仅是理论的,最后实际拿到的宝宝要加上一个随机数,这个随机数是在-500到500之间的。因此目前天龙的2代宝宝生出来的0悟性主资质不可能超过3000。 好了,下面说下[B]16[B]进制的算法,笔算太复杂。教大家一个简单的方法:打开电脑开始菜单,选择程序――附件――计算器,在计算器里面查看选择科学,里面选择[B]16[B]进制,就可以算加减乘除了。 [B]知道了上面的计算方法,就好办了。随机数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我们只能控制理论资质。但要想控制理论资质其实也是很困难的。因为这个理论资质是一个时间点,而这个时间点极有可能是已经过去的时间,还是举例子:比如上面算出的时间是1528,这个1528到底表示什么意思呢,服务器重起之后的时间是0000,这个1528代表的是16进制的时间,是一个时间点,如果服务器长时间不维护,那么极有可能你现在的服务器时间已经过了1528,有可能是16D7,C255什么的,那你就永远得不到理论资质的最大值。这就是为什么服务器维护更新后容易出好宝宝的原因 下面解释下什么情况下会出理论资质较高的宝宝。其实画图最直观。还是举上面的例子:时间1528这个点达到理论资质的最高值2500,然后两边越靠近它的时间就越接近2500,画在纸上就是一个抛物线,2500那个点是最高点,那么如果以时间为横坐标的X轴,纵坐标为资质的Y轴,反映在纸上就是一个波形图,2500那个点是波峰。那么其他的波峰点,波的周期是多少呢?经过大量的试验,尽管目前还不确定在其他时间是怎么变化的,但是以24小时为周期,2500点的前后24小时是达到波峰的,但最高值仅有2200。 也就是说你手上有2个宝宝准备生,万一你计算出来的取宝宝时间已经过了,那么你可以选择1、等服务器重启后算好时间拿去生,到了时间拿出来(因为宝宝放进去到拿出来75级的最多只能停留48小时+8小时多点,所以要算着时间放进去)2、算出拿宝宝的时间,然后以24小时为周期向后加,一直加到现在服务器还没到的时间,就在那个时间去领。 好了,现在又有问题了。你算的时间是4位的16进制表示方法,如果是上给你推荐个网址:taobibuy .cn (在地址栏输入访问),上面经常推荐当季最流行的衣服, 包包,鞋子等,我经常去逛逛,真的很实用,省去我很多时间,以前我都是漫无目的的到处找资料,不知道穿什么,怎么搭配服饰好,上面的搭配技巧很实用,有达人的超级经验分享,总结的详细购物步骤和购物心得,肯定对你穿衣,购物有很大帮助!记得选我做满意答案哦,呵呵!其实减肥方法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的体质都不同,所以适合自己的方法也不一样,别人的意见只能是一个参考 。我和我的朋友都用至尊强效瘦买二送一(瘦身+巩固) ,一个月下来我减了十六斤,她减了十二斤左右。所以说,你如果想用的话,就去试试,祝你减肥成功!我是从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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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而是把刀放在对手的脖子上
如何管理好车队
首先要多和队员聊天拉进彼此的关系.有些队员进入车队以后不敢跟队长或者管理说话,他们有心里因素,会觉得队长和管理是不好讲话的人,这样会导致很多队员退出车队.所以,不管是在游戏还是在群里都要多和队员沟通,让他们知道彼此间没有隔阂,是一家人.也多听听他们的意见,或许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启示.另外做为休闲竞技类游戏队友间最直接的交流方式当然是切磋技术,队内友谊比赛也能拉近朋友间的关系,共同进步! 一个车队的管理,并不都是队长一个人的事,有些车队的副队长和管理就觉得反正有队长在,把什么问题都丢给了队长.这样队长的压力也很大的迫不得已解散自己辛苦建立的车队.一旦解散队员们又会怨恨队长,这样问题就会更多.作为副队和管理也要为队长想想,为队长分忧解难.然而车队是大家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管理车队.发自内心的几句话.做队长的也着实不容易,不要什么事都赖在队长头上,多想想队长的苦.大家一起为自己的车队尽一份力,.大家的努力和付出队长都看在眼里.希望你们能理解自己的队长.车队如何长远发展如果以上的这些大家都可以做的很好的话,最后一点不知道有多少车队可以做得到.很多人自己也建过车队,可是有多少车队走到最后.解散车队的事也时有发生.一个车队的顺利发展也不是单单靠那几个人就可以成事的.一个车队能不能长远发展主要看三点: 积分:车队积分无疑说是很重要的,积分不够如何收人?然而积分又是哪里来的?还是要靠车队里的每一个人,其实也能理解那些队长为什么把没贡献的人开除.没积分没贡献会大大的妨碍一个车队的发展.有些人会问积分怎么来,获得积分的方法真的有很多.刷喇叭,商城购物,边境战争都可以获得积分.每天的任务里都有免费赠送喇叭,可以用喇叭宣传又可以获得积分,何乐而不为呢. 技术:是 作为车队长远发展下去的一个基础,如果连技术都没有,我只能说这个车队不可能非常辉煌,即使很出名也有败笔..众所周知飞车的比赛接二连三的在举行着,靠什么赢?当然是技术.并不是说整个车队的人每一个技术都要很好很好..但是最起码也要有那么几个可以替车队出头的人,假如被别人欺负了.还有人能让车队免遭欺负,有好处也有坏处.相反的自认为自己技术好就跑去别的车队捣乱的人是最可耻的. 团结:用一句老话来说,团结就是力量..车队就像是一个家,车队里的人都是一家人.倘若一个车队不团结,还像是一个车队吗,.就像一个家的人不和,家还像家吗.在我看来最重要的莫过于团结,不过是做什么事都需要团结..这样的一个道理很多人都懂,却很少人真正做到.有些人会想车队算什么,没车队我也照样玩..但是有没有想过车队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欢愉.现在有很多车队的人都以自己的利益为主,.参加比赛最常问的问题就是车队的成绩会不会影响到个人成绩.试问如果每个成员都这样的话车队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游戏招人:
从有车队系统以来,就有不少车队是在游戏中招人,也有不少散人玩家在游戏中询问车队,想进一个自己理想的车队.某些角度来看这种方法是还不错的,可以省掉一些复杂的程序直接考试.但是大部分车队都是在多人游戏中发群号或者是刷喇叭,多人游戏中不免也有其他车队的人,,换个角度来思考如果你是有车队的人,在游戏房中玩的高兴,别的车队的人却在那里发招募信息,你心里也会觉得怪怪的..车队在游戏招人时最好看看这个房间里有多少人是没有车队的,再根据情况问一下有没有要加入车队的..如果有可以私聊把群号发给对方.而刷喇叭的效率更是微乎其微,毕竟刷喇叭的人很多,有些人都看不清发的什么就被下面的喇叭挤到不见了. 总结:游戏招人的特色依然很明显,所以这部分是少不了的,但是要适度,当然如果为了车队积分而刷喇叭顺便宣传车队考核群号当然是比较经济的做饭!
我空间有详细的网购步骤和技巧总结望采纳我哦~
在曼谷的百货商店和许多商店都按标准使用固定价格,但是在其他大多数地方,可以讨价还价。通常在泰国购物容易、有趣而且物有所值,但是下面的建议会对您购物时,特别是在购买宝石和珠宝时有所帮助1、多跑一些商店比较价格的高低--这在购买宝石和珠宝时尤为重要。2、索要购买商品的发票,并在离开商店前检查是否有误曼谷的周末市场周六、周日早上6时到晚上6时营业。曼谷有名的四面佛附近聚集了曼谷最高档的百货公司,从顶尖名牌到曼谷特色产品应有尽有。从几十到100多泰铢的价格。3、千万不要让竭力推销的人或新结识的朋友带您购物。因为商店会给这些人佣金,这笔费用就反映在您购买商品的价格中(跟国内很相似)4、一般来说,珠宝商品不能退货。如果允许退货的话,那么常常会扣除卖价的25-30%作为“损坏费”。声誉较好的商店会提供全额退款,但是通常要在一定时间限制内,比如30天。如果店主声称购买的商品可以在泰国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或其他政府机关退款的话,不要相信5、声誉好的商店会有关于90内任何货物可全额退款的书面协议。如果商店拒绝这么做,那么就到别家去。6、曼谷的许多商场中都会写着TaxRefundfor Tourist。持旅游签证入境后,在一家这样的商场购物满2000泰铢,可以到商场专门办理退税的柜台,出示购物小票后领取海关退税表,出境时在机场享受退回7%增值税(VAT)的优惠。在柜台也会有专门的小册子,介绍退税程序。退税的时候给的是泰铢,只能在机场免税店里挥霍了。7、最新消息,为庆祝曼谷素万纳普(Suvarnabhumi)新国际机场启用一周年,Visa与素万纳普机场共同推出“刷Visa卡,抽奖免费游泰国” 活动。使用Visa卡在机场购物区消费满500泰铢(约合人民币110元),就可以获得抽奖券一张,将自己的名字、地址和联系方式写在抽奖券上放入抽奖箱,就有机会获得一次免费泰国之旅,共有五个目的地可以选择
扫描下载客户端一顾客到食品店中买了食品后对老板说:三无产品,请退货。老板说:已拆封不能退,这侵犯消费者什么权利?_百度知道
一顾客到食品店中买了食品后对老板说:三无产品,请退货。老板说:已拆封不能退,这侵犯消费者什么权利?
还有,参加非诚勿扰的女嘉宾因言语过激遭网民人肉搜索,一些网民把女嘉宾小时候的照片挂在某网站,这算侵犯女嘉宾的肖像权吗?
提问者采纳
侵犯知情权(商品应有的信息)、公平权(公平交易)、赔偿权(因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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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消费者_百度百科
消费者,英文为Consumer 。科学上的定义为,为食物链的中的一个环节,代表着不能生产,只能通过消耗其他生物来达到自我存活的生物。
消费者,简单的讲:就是使用产品、产品的人。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
消费者与及销售者不同,他或她必须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而不是生产者、。也就是说,他或她购买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于个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经营或销售,这是消费者最本质的一个特点。作为消费者,其消费活动的内容不仅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购买和使用产品,而且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但无论是购买和使用商品还是接受服务,其目的只是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从生物上讲,消费者也是自然界中的一个,异养型生物,包括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称为消费者。顾名思义,这些消费者不能直接利用太阳能来生产食物,只能直接或间接地以绿色植物为食获得能量,根据不同的取食地位,又可以分为直接依赖植物的枝、叶、果实、种子和凋落物为
医疗服务“十宗罪”
生的,如蝗虫、、鹿、牛、、羊等食草动物;以草食动物为食的肉食动物为二级消费者,如、狐狸、等;肉食动物之间存在着弱肉强食的关系,其中的强者成为三级和四级消费者。这些高级的消费者是生物群落中最凶猛的肉食动物,如狮、虎、和水域中的等。有些动物既食植物又食动物,称为,如某些鸟类和鱼类等。消费者在的物质和能量转化过程中处于中间环节。
消费者学校
于消费者的概念,在各国法律中,以及一国各部门法中不尽相同。按不同的确认标准,大体分为三种:
以经济领域为主要标准
认为凡是在消费领域中,为生产或生活目的消耗物质资料的人,不论是还是,不论是还是生产消费,也不论是生活资料类消费者还是生产资料消费者, 都属于消费者之列。如《泰国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买主或从事业者那里接受服务的人,包括为了购进商品和享受服务而接受事业者的提议和说明的人。”
以消费目的为主要标准
中国消费者协会
为消费者仅指因非商业性目的而购买商品、使用商品的人。所谓非商业性目的就是仅限于购买者自己的消费,而不是用于转卖或营业。如中国福建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规定:消费者是“有偿获得商品和接受服务用于生活需要的社会成员”,江苏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把消费者定义为“有偿获得商品和服务用于生活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显然,这种定义并未明确排除法人等。
以为主要标准
庞大的消费市场
这种划分不以或不惟一以消费目的为标准,而特别强调消费者的自然人属性。如美国的《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消费者是那些购买、使用、持有、处理产品或服务的个人”。1978年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在召开的第一届年会上,将“消费者”定义为“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成员”。俄罗斯联邦《保护法》将“消费者”定义为“使用、取得、定作或者具有取得或定作商品(工作、劳务)的意图以供个人生活需要的公民。”
  于商品的消费,即购买和使用商品,既包括消费者购买商品用于自身的消费,也包括购买商品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购买的商品。关于服务的消费,不仅包括自己付费自己接受服务,而且也包括他人付费自己接受服务。不论是商品的消费还是服务的消费,只要其有偿获得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是用于生活消费,就属于消费者。
消费者权利具体内容
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所具有的权利,即在法律的保障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也可有权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不做出一定行为。它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对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安全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在这里是指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即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的完整以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权利。财产安全权,是指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本身的安全,并包括除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之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
消费者保障法
为了能使这一权利得到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说,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家用电器不允许有漏电、爆炸、自燃等潜在危险存在。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安全、卫生要求。
消费者的知悉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知悉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所谓“知悉”,包括以下两层含义:1,消费者在不明了的情况下有权主动询问,了解其购买.使用商品的真实情况。2,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真实记载或说明有关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不经消费者询问即消费者一目了然。所谓“真实”也同样包括两层含义:1,全面正确的有关某商品或服务的情况,既不避实就虚,也不编造谎言。2,诚实可信不带任何欺诈情节。
消费者的知悉权(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和服务的有关情况。3,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消费者知悉权的内容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2,有关技术状况的表示,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书等。3,有关销售状况,包括售后服务.价格等。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简称
消费者权根据自己的消费愿望、兴趣、爱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选择商品或者服务。主要内容有:
消费者协会——新闻通报会
1)有权自主选择经营者;
⑵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服务;
⑷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如果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进行交易, 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主要表现在:一是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如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交易条件。二是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强迫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强迫搭售等。
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求偿权
消费者行为研究
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既可能人身权受到侵害,也可能财产权受到侵害。人身权受到的侵害,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方面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财产损害,包括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上的损失,如财物被毁损,伤残后花用的医药费等。间接损失,指可以得到的利益没有得到,如因侵害住院而减少的劳动收入或伤残后而得不到劳动报酬等。
享有求偿权的主体,是指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受害者。受害者包括:
⑴购买者,即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⑵商品的使用者,即不是直接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⑶接受服务者;
⑷第三人,即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消费者。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结社权
消费者行为
有很多政府机关从不同的侧面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但是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团组织仍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中国,消费者社会团体主要是中国和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依法成立的各级消费者协会,使消费者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简称获得有关知识权
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的权利,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而且也是实现消费者其他权利的重要条件。特别是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可以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效地寻求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及时获得赔偿。
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消费者应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人格尊严指人的自尊心和自爱心。其权利包括消费者的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关系到各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处理好民族关系,促进国家安定的大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简称监督权
消费者监督具体表现为: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金华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第二,消费者应当是商品或服务的受用者;
第三,消费的客体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
第四,消费者主要是指个人消费。但是也有例外,如中国《》并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是指消费者个人,实质上就是即包括了消费者个人,也包括了单位或集体,只要是用于生活消费的,都属于消费者范畴。
(日第八届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号)
消费者价格指数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由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日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
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第三十一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第三十二条:履行下列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价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三条: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第三十八条: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第四十六条: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条: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三条: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法自日起施行。
实施日期:日
●相关条例
第五条 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对开业、节庆、店庆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零售商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保证良好的购物秩序,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六条 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它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
第十条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
第十一条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第十二条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第十三条 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展示奖品、赠品,不得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 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连锁企业所属多家店铺同时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各店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限量促销的,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
第十五条 零售商开展积分优惠卡促销活动的,应当事先明示获得积分的方式、积分有效时间、可以获得的购物优惠等相关内容。消费者办理积分优惠卡后,零售商不得变更已明示的前款事项;增加消费者权益的变更除外。
第十六条 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第十八条 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实施日期:日
●相关条例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
第二十条 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本办法适用于除商业性投资所建景观外的公园、博物馆、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实施日期:日
●相关条例
第九条 游览参观点门票应实行一票制。游览参观点内确有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需要单独设置门票的,以及为方便游客,将普通门票和特殊参观点门票或相邻的游览参观点门票合并成联票的,报上一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联票价格应当低于各种门票价格相加的总和。游览参观点普通门票、特殊参观点门票及联票必须一并公示,由游客自愿选择。
第十二条 游览参观点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
第十三条 游览参观点单位应当在售票处显著位置标明门票种类、游览项目、价格、售票办法及优惠票价的优惠对外开放。
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获得某种使用价值,满足自身的生活消费的需要,而不是为了盈利去转手销售。
消费者一般缺乏专门的商品知识和市场知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往往容易受厂家、商家广告宣传、促销方式、和服务态度的影响。
由于消费者的收入水平不同,所处社会阶层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会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一般来说,消费者总是先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和安全需要,购买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而后才能视情况逐步满足较高层次的需要,购买享受型和发展型商品。
消费品中除了少数商品不可替十℃外,大多数商品都可找到替代品或可以互换使用的商品。因此,中的商品有较强的替代性。
消费者市场上,不仅购买者人数众多,而且购买者地域分布广。从城市到乡村,从国内到国外,消费者市场无处不在。
消费需求不仅受消费者内在因素的影响,还会受环境、时尚、价值观等外在因素的影响。时代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也会随之不同,消费者市场中的商品具有一定的流行性。
消费者市场是指为满足自身需要而购买的一切个人和家庭构成的市场。
组织市场是指一切为了自身生产、转售或转租或者用于组织消费而采购的一切组织构成的市场。主要包括、市场和政府市场。
生产者市场也叫产业市场,是指购买的目的是为了再生产而采购的组织形成的市场。
中间商市场则是指为了转售而采购的组织形成的市场,中间商市场主要包括、零售商、代理商和。
政府市场是指因为政府采购而形成的市场。
组织者市场的对比
购买者比较少:一般来说,组织营销人员面对的顾客比消费品营销人员面对有顾客要少得多。购买量较大:许多组织市场的特点是高的购买比例。
需求波动大:人们对业务用品和服务的需求要比对消费品及服务的需求更为多变,对新工厂和新设备的需求更是如此。专业采购:业务的采购是由受过专门训练的采购来执行的,它们必须遵守组织的采购政策、结构和要求。影响购买的人多:业务购买中影响决策的人比的人多得多。直接采购:业务购买者常直接从生产厂商那里购买产品,而非经过中间商环节,尤其是那些技术复杂和贵重的项目更是如此(例如大型计算机或飞机)。互购:业务购买者经常选择那些也从他们那儿购物的。租赁:许多业务购买者日益转向设备,以取代直接购买。
(consumer's right day)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中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生物学含义
消费者是指直接或间接以生产者为食物的生物,又称异养生物(相对而言)。消费者通常都是动物。素食动物通过吃生产者以维持生命(为直接以生产者为食物),然后再由肉食动物把素食动物消化(为间接以生产者为食物)。在这个过程中,不但在生产者内的物质会被转移,有关能量亦一并转至消费者,但不会全部转移。
1、发起者:首先提出或者有意想购买某一产品或服务的人。
2、影响者:即其看法或建议对最终决策有一定影响的人。
3、决策者:对是否购买、为何买、为何卖、何处买等方面的购买决策作出完全或部分最后决定的人。
4、购买者:即实际采购人。
5、使用者:实际消费或者使用产品或服务的人。
相关处罚办法
第一条 为制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的欺诈消费者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第三条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期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第四条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1、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4、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5、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第五条 对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欺诈消费者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程序,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第八条 本办法自日施行。
消费者行为研究,是市场调研中最普通、最经常实施的一项研究。是指对消费者为获取、使用、处理消费物品所采用的各种行动以及事先决定这些行动的决策过程的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该项研究除了可以了解消费者是如何获取产品与服务,还可以了解消费者是如何消费产品,以及产品在用完或消费之后是如何被处置的。因此,它是营销决策的基础,与企业市场的营销活动密不可分,对消费者行为研究,对于提高营销决策水平,增强营销策略的有效性方面有着很重要意义。
是指消费者为获取、使用、处理消费物品
消费者行为研究一般需要了解的信息有:
WHAT:消费者购买或使用什么产品或品牌?
WHY:消费者为什么购买或使用?
WHO:购买和使用产品/品牌的消费者是谁?
WHEN:在什么时候购买和使用?
WHERE:在什么地方购买和使用?
HOW MUCH:购买和使用的数量是多少?
HOW:如何购买和使用的?
WHERE:从哪里获得产品/品牌的信息?
结合消费心理及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对消费者的各种行为进行全面分析。
1、聚类分析:
根据研究对象间的相似性进行分类,对市场进行分层,寻找竞争对手。
2、回归分析:
寻找某些事物的影响因素及其描述其影响程度。还可用于对某些事物的预测。
3、因子分析:
从众多的观测变量中找到具有本质意义的少量的因子,更加明确的把握事物变化的原因。
4、相关分件:
研究各变量间关系的密切程度。
5、差异性检验和方差分析:
分析和检验不同类别或变量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6、对应分析:
用于探索和研究各分类变量之间的关系。
7、判别分析:
利用已经获得的一些信息来判断其属性。
8、结合分析:
测量消费者对众多产品属性的偏好,以及确定消费者在多属性产品之间作出的选择。
消费者行为的研究构成营销决策的基础,它与企业市场的营销活动是密不可分的。它对于提高营销决策水平,增强营销策略的有效性方面有着很重要意义。它可以为以下各方面的研究提供支持:
1、品牌形象及品牌管理
通过消费者行为研究,在了解各品牌的知名度、购买/使用率、忠诚度、转换率、美誉度等各项指标,了解各品牌在消费者心目的形象、地位及评价,以及产品类别形象和品牌使用者形象等的基础上,制定出品牌的发展策略。
只有了解产品在目标消费者心目中的位置,了解其产品是否被消费者所接受,才能发展有效的营销策略。
市场细分是制定大多数营销策略的基础。企业细分市场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合适自己进入的目标市场,并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使目标市场的消费者某种独特的需要得到更充分的满足。
4、新产品开发
通过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与欲望,了解消费者对各种产品属性的评价,企业可以据此开发新产品。可以说,消费者行为研究即是新产品构思的重要来源,也是检验新产品各方面因素,如产品性能、包装、口味、颜色、规格等能否被接受和应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的重要途径。
5、产品定价
产品定价如果与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或与消费者对产品价值的认同脱节,再好的产品也难以打开市场。
消费者喜欢到哪些地方,以及如何购买到产品,也可以通过对消费者的研究了解到。
7、广告和的制定
对消费者行为的透彻了解,是制定广告和促销策略的基础。通过消费者行为研究,可以了解他们获得信息的途径、了解他们对广告/促销行为的态度及评价,以及广告/促销行为对他们消费行为的影响等,从而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广告/促销策略。
研究的三方面
消费者研究(Consumer Research),也称消费者市场研究,是市场调研领域应用最多,同时也是消费品市场研究的一个最基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消费品生产企业,特别是民用消费品生产企业经常实施的一项市场调研。
消费者市场研究是指在对市场环境(政治、法律、社会、文化、技术)、人口特征、生活方式、经济水平等基本特征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各种市场调研技术和方法,对消费群体通过认知、态度、动机、选择、决策、购买、使用等阶段实现自身愿望和需要的研究。
(S&P Consulting)的消费者研究包括消费者需求研究、消费行为与态度研究以及客户满意度研究等三个方面。
通过问卷、访谈、座谈、讨论、观察、写实等调查形式和手段,对目标消费者(包括个体和组织)进行全面研究,挖掘出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帮助企业正确地进行产品定位和目标市场定位,减少企业在产品选择和市场选择上的失误。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进一步评估潜在市场的吸引力,评估企业在该市场的竞争力,并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
行为与态度研究
通过研究不同群体的消费者对某一类产品(或场所)的消费心理、消费行为、消费需求、消费动机、消费决策过程以及信息获取渠道等,可以作为企业产品市场定位以及营销决策的重要依据。我们的消费者研究模型可以帮助企业深入了解自己的消费者,为产品定位、需求分析和确立核心竞争力奠定基础。
客户满意度研究
客户满意度研究,又称CSR(Consumer Satisfaction Research),它是一种新兴的调查技术。这种调查的目的是考察消费者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满意程度,包括满意率、顾客忠诚度、顾客抱怨以及他人推荐率等重要评价指标。通常,该项调查是连续性的定量研究,所采用的调查方法包括电话调查、入户调查、神秘顾客和邮寄调查等。满意度研究是尚普咨询擅长的研究领域之一,至今已经完成了近百项满意度的专项研究,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满意度研究模型。
消费者均衡是研究单个消费者在既定收入条件下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条件。是指在既定收人和各种商品价格的限制下选购一定数量的各种商品。
基数效用论中的描述
基数效用理论认为,在消费者收入与商品价格既定时,其最大满足受支付能力的制约。如果消费者将其收入(R)全部都用于支出,那末他所购买的各种消费品的数量还必须符合一个条件,即预算支出等于收入总额(R=PAQA+PBQB+PcQc+……其中P表示商品价格,Q表示商品数量)。当消费者的支出既等于预算支出,又使每一种支出所得到的各种商品边际效用相等时,该消费者在其收入许可的条件下,已得到最大的满足,他再也不能从改变消费品构成与数量中得到更多的效用。该消费者不再改变其消费品构成与数量,这叫做消费者均衡。[1]
序数效用中的描述
序数效用理论认为,假设消费者收入一定,并全部用于消费,同时假定商品X与Y的价格不变,那么消费者可能消费两种商品的各种组合必等于消费者收入,在平面坐标上会形成一条线ABAB线上在任一点,都是消费者收入(或预算)在许可的条件下两种商品可能的组合,所以AB线被称为消费者可能线。AB线上方的任一点,都表示消费者购买力不及;AB线下方的任一点,表明消费者没有取得他能够取得的商品量;AB线上的各点则是消费者在商品价格既定条件下,以其收入可购得的两种商品的各种量的组合。消费者为其收入许可条件下选择能获得最大满足的商品组合,应将其无差异曲线图(见序数效用理论)与消费可能线置于同一图中,由无差异曲线与消费可能线的切点来决定其应取的商品组合,消费者既然在其无差异曲线与消费可能线的切点所示的商品组合中可以取得最大的满足,就不再改变其消费品构成,所以被称为消费者均衡。这一分析与基数效用分析完全一致。[1]
均衡的必要
在一定的收入和价格条件下,购买各种物品使达到极大值或者使消费者得到最大的满足的必要条件是:消费者所购买的各种物品的之比等于它们的价格之比。根据我国《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公民个人或单位。消费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主体,如何认定消费者的范围是确定消费者身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问题,也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前提条件。消费者应具有以下特征:
(1)消费者消费行为的性质属于生活消费;
(2)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
(3)消费者的消费方式是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4)消费者的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此外,对于农民来说,除了个人的生活消费以外,还要购买种子、化肥等产品进行生产。这种消费行为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五十四条加以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在判定农民购买农资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应当注意:农民购买的生产资料是用于农业生产,而不是用作其他用途。如果农民购买农资再用来转手出卖,就不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消费者均衡是研究单个消费者如何把有限的货币收入分配在各种商品的购买中以获得最大的效用。也可以说,它是研究单个消费者在既定收入下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条件。这里的均衡是指消费者实现最大效用时既不想再增加、也不想再减少任何商品购买数量的这么一种相对静止的状态。
在消费者的收入和商品的价格既定的条件下,当消费者选择商品组合获取了最大的效用满足,并将保持这种状态不变时,称消费者处于均衡状态,简称为消费者均衡。
消费者均衡它是研究单个消费者在既定收入条件下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条件。消费者均衡是指在既定收入和各种商品价格的限制下选购一定数量的各种商品,以达到最满意的程度,称为消费者均衡。消费者均衡是消费者行为理论的核心。[1]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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