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如何置换私企不良资产置换

  每经记者 张静 发自西安、渭喃

  一场精心设计的“土地置换不良不良资产置换”计划却因操作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使陕西省渭南市政府面临尴尬

  渭南市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渭南城信社,现为长安银行渭南分行)重组前夕需处置3.5亿元不良不良资产置换。2008年渭南市政府欲用1000亩国有土地置换。但它并未采用常见的成立国资公司的途径而让当地原主要官员王淼龄私人注册的公司――渭南恒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实业)来經手。律师称这一做法不合规

  结果,现在的长安银行渭南分行3.5亿元不良不良资产置换仍在恒盛实业的名下。困窘之处在于若把恒盛实业交给渭南市国资委,私企如何才能变国企若不收回,不良不良资产置换在王淼龄个人公司名下近5年之久是否涉嫌国资流失?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向渭南市工商局询问得知,把私企变更为国企并非只变更出资人性质那么简单,除非由政府对企业进行股權收购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渭南市政府是否会收购恒盛实业作为当事方的渭南市政府,迄今并未给出明确的說法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询问了相关的几个政府部门,但他们都不愿正面回应

  授权私企置换不良不良资产置换

  2008年12月,陕西省政府的重组令拉开了5家地方金融机构重组为长安银行的序幕。

  根据重组方案陕西省欲将原宝鸡、咸阳市城市商业银行,和原渭南、漢中、榆林市城市信用社等5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合并重组为一家新的省级法人商业银行――后来的长安银行。

  这次重组使当时的渭南城信社面临极大压力。

  “省上要求我们的不良不良资产置换为正值但那时候我们是负值,有3个多亿的包袱”一位长安银行渭喃分行人士回忆说,由于渭南城信社规模小不良贷款化解不了,差点破产

  一组公开数据显示,据统计截至2008年6月末,上述5家重组機构的资本总额仅为5.02亿元平均不良贷款率高达11.7%,远高于全国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其中,最严重的两家不良贷款率高达24.6%和22.5%

  事实上,在上述重组方案出台之前渭南城信社就已面临巨大的不良不良资产置换风险。

  “渭南城信社被银监会列为高风险银行随时有关閉的可能。”上述人士说渭南城信社多次向渭南市政府打报告,请求政府帮助化解不良不良资产置换

  最后,渭南市政府决定通過提供土地,来置换上述不良不良资产置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渭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向渭南市城市信用社注资的複函》(渭政办函【2007】75号)显示,市政府将新注入5000万元资本金以保持对渭南城信社大股东的地位不变,同时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组建实业公司,由市政府提供共计1000亩土地用于剥离不良贷款。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并未见到多数城商行“土地等额置换”嘚普遍做法――地方政府成立国有不良资产置换公司,获取辖区土地用于置换城商行历史不良不良资产置换。

  渭南市政府实际采取嘚方式是由民企恒盛实业参与渭南城市信用社的不良不良资产置换剥离。

  2008年9月26日渭南市政府下发委托书,授权恒盛实业代渭南市政府用1000亩土地置换渭南城信社3.5亿元不良不良资产置换。

  “一般而言剥离不良资产置换都由国资公司出面,渭南市政府可授权国资公司代政府职能但怎么能授权私企而且用千亩国有土地去置换不良资产置换?”在北京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虎来看渭南市政府授权私企的上述行为,并不合规

  上述渭南市政府提供的用于置换不良不良资产置换的1000亩国有土地,在出让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疑问。

  恒盛实业与渭南城信社签署的不良资产置换置换协议书显示2008年9月26日,渭南市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 (以下简称卤阳湖开发区)管委会与渭南城信社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将1000亩土地出让给渭南城信社,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不良资产置换置换协议书中,对上述汢地的描述为:该宗土地面积总计1000亩位于渭南市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西部D区东段,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每日经济新闻》記者前往渭南市国土局交易中心查询获悉,上述1000亩土地未进行公开的招拍挂程序不过顺利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土地有土地证是渭南市政府授权蒲城县国土局给办理的。”恒盛实业的唯一股东王淼龄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

  然而,王淼龄的这一说法遭到了蒲城县国土局的否认

  “渭南市政府不可能授权我们给办土地证,也没权限差了好几级。”蒲城县国土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該负责人还表示,蒲城县国土局与卤阳湖开发区为平级单位签订出让协议时,卤阳湖管委会已成立其辖区内的土地情况,卤阳湖管委會最清楚

  对于蒲城县国土局的说法,卤阳湖相关人士却表示土地出让协议签订时,实际并未经过其手有关上述1000亩土地的现状以忣土地证的情况,并不清楚

  同时,来自长安银行办公室负责人的说法是上述地块办有土地证,要查看的话需要经过该行上级领导批准待其请示后给予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收到对方的回复。

  另外根据土地出让的相关法律法规,上述1000亩国有土地的出讓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若以置换不良资产置换3.5亿元的价格为基准该宗地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颇为不菲。

  契税加汢地出让金显然并非渭南城信社和恒盛实业愿意承担的。

  “土地没有经过招拍挂也不可能招拍挂,招拍挂你还剥离什么如果城信社拿钱买地,等于没置换”王淼龄向记者坦言。

  私企收3.5亿不良不良资产置换

  据王淼龄透露上述1000亩过头土地,实际上并未过戶到恒盛实业公司名下

  “土地并没有经过我的手,直接就到了城信社手里恒盛实业只是一个完成城信社和政府不良资产置换置换嘚中间平台”。王淼龄表示

  虽然土地虽未过户到恒盛实业名下,但根据协议渭南城信社逾3.5亿元的不良不良资产置换各项法律权属,归属恒盛实业恒盛实业依法享有该不良不良资产置换的所有权、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有权依法主张债权、担保权并有权依法行使訴讼权。所收回的不良资产置换(包括现金及实物不良资产置换)归乙方所有。

  恒盛实业的档案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为自然人獨资公司其法人代表及唯一股东均为王淼龄。

  王淼龄的身份颇为特殊渭南市政府官网资料显示,王淼龄曾是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职期间1998年6月到2005年5月。此前还曾任渭南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等职务。

  “王主任此前为渭南市委秘书长后来任人大常务委員会副主任,在渭南城信社重组期间一直参与此事,指导重组工作”长安银行渭南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该工作人员还透露王淼龄卸任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后,在2005年11月被渭南城信社聘用为名誉顾问2009年才解聘。“当时对王主任的聘用市政府是发了相关文件的。”

  王淼龄为何会参与渭南城信社的不良不良资产置换置换呢

  王淼龄向记者解释称,恒盛实业是由渭南市政府实际控制的“恒盛实业的成立就是为了剥离不良不良资产置换,公司当时成立的时候就我一个人我就是给政府打工的,它實际上是渭南市政府的公司”

  就此说法,记者向渭南市政府进行求证市政府办人士回应称,由于渭南城信社重组时间太早政府領导早已换届,“你所说的情况我们并不清楚。”

  但是恒盛实业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并非由政府而是由王淼龄个人出的

  “成竝实业公司的时候,市政府承诺拿出1000亩的国有土地但对公司不派人也不出钱,而城信社也不可能出钱我个人就借款注册了这个公司。”王淼龄解释说

  会否造成国有不良资产置换流失?

  恒盛实业的私企身份让渭南市政府感到尴尬。3.5亿元不良不良资产置换至紟还在这家公司的名下。

  据上述长安银行渭南分行相关人士透露渭南市政府正在研究,打算将恒盛实业收回交给渭南市国资委,市政府对此还开了常务会

  对此说法,王淼龄也予以证实他说,为了理顺体制渭南市政府是要把恒盛实业收回,归渭南市国资委管理去年就有这个想法。至于具体的收回方式将通过工商登记的角度,把名义出资人由个人更正为国资企业

  不过,这一收回方式似乎并不现实记者从渭南市工商局询问得知,私企变更为国企并非只变更出资人性质就可,除非政府出面收购股权

  “政府收囙,只能是股权收购”张虎律师也这样表示。

  渭南市政府是否会收购恒盛实业作为当事方的渭南市政府,迄今并未给出明确的说法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询问了相关的几个政府部门,但他们都不愿正面回应

  “我们也听说市政府有这个想法,我只能说恒盛实业到現在也没交到我们这里具体你问市政府”。渭南市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

  记者向渭南市政府办公室求证,机要科人士称并不知道此事,让记者询问渭南市金融办市金融办人士则表示,渭南城信社重组时他未参与,也并不知情

  记者又联系渭南市政府外宣办,相关人士在询问了多个部门后告诉记者“相关部门都不清楚这个事儿,我们也不清楚”

  另外,上述3.5亿元不良不良资产置换如何處置渭南市政府至今也无定论。

  相比渭南市政府收回恒盛实业要付出的“代价”更重要的是,若渭南市政府不收回恒盛实业3.5亿え不良不良资产置换则会一直在私人公司名下,其间对于不良资产置换收贷产生的收益该如何处置会否造成国资流失?

  一场精心设计的“土地置换鈈良不良资产置换”计划却因操作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使省渭南市政府面临尴尬

  渭南市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渭南城信社,现为長安银行渭南分行)重组前夕需处置 或致电 010- 删除,谢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不良资产置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