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直接申购150185环保b下折分级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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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其他自选基金
最新净值:1.595累计净值:2.794日 涨 幅:0.78%基金公司:申万菱信基金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投资类型:股票型成立日期:基金经理:张少华 袁英杰 投资风格:其他型最新份额:27.88亿份持有人数:未公布申购状态:可以申购历史净值走势图基金实时估值基金收益对比图正在下载数据...日期单位净值累计净值日涨幅1.59452.79440.78%1.58222.78213.80%1.52432.7242-2.42%1.56212.76200.68%1.55162.75158.04%1.43612.63604.90%1.36902.56890.39%1.36372.5636-1.79%1.38852.58849.90%&&&&&正在下载数据...基金重仓股实时报价(时间: 15:00)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占净值比例日涨幅002249大洋电机1.42%-1.97%002549凯美特气1.42%--000786北新建材1.39%--002630华西能源1.34%-0.08%000035中国天楹1.29%0.71%300203聚光科技1.28%1.54%600151航天机电1.23%-1.09%600703三安光电1.23%5.26%002080中材科技1.22%--603686龙马环卫1.18%--&&&&正在下载数据...日期单位净值累计净值日涨幅1.59452.79440.78%1.58222.78213.80%1.52432.7242-2.42%1.56212.76200.68%1.55162.75158.04%1.43612.63604.90%1.36902.56890.39%1.36372.5636-1.79%1.38852.58849.90%&&&&&易天富雷达测评&&&&&&&测评结果:综合测评:盈利能力较低,处于同类型基金平均水平之下;波动较小,处于同类型基金平均水平之下;风险高于同类型基金。短期盈利能力有下降趋势。波动和风险有加大趋势。&基金业绩分析&名称周涨幅月涨幅季度涨幅半年涨幅年涨幅今年涨幅申万环保B11.03%26.62%-51.34%1.03%36.51%10.60%同类型排名67/81914/768556/568440/482329/392318/458上证指数5.91%-0.13%-9.38%23.77%78.39%22.59%深证成指5.43%6.59%-11.38%17.50%68.48%22.07%沪深3004.26%-3.28%-13.67%17.40%72.69%15.28%股票型基金5.16%3.61%-10.84%22.40%68.09%27.91%混合型基金3.45%3.93%-8.25%28.32%65.54%39.21%保本型基金0.68%1.50%0.94%11.99%25.62%15.52%债券型基金0.32%1.39%0.30%5.78%19.11%7.15%&基金重仓股测评&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占净值比例详细情况1002249大洋电机1.42%2002549凯美特气1.42%3000786北新建材1.39%4002630华西能源1.34%5000035中国天楹1.29%6300203聚光科技1.28%7600151航天机电1.23%8600703三安光电1.23%9002080中材科技1.22%10603686龙马环卫1.18%   &&&   &&&&基金份额分析&时间总份额持有人数27.88亿份未公布19.68亿份未公布15.61亿份未公布0.59亿份未公布&&&资产配置测评&总资产:78.45亿净资产:73.53亿资产类型市值占总值比例股票69.37亿88.43%债券0.00亿0.00%现金8.71亿11.10%权证0.00亿0.00%其他0.37亿0.47%&行业配置测评&&基金经理测评&姓名袁英杰任职时间袁英杰,中国,8年证券从业年限,硕士研究生,2005年起开始工作,曾任职于兴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等,主要从事证券市场投资研究等工作,2013年5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公司测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新基金公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日
1.公告基本信息
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基金场内简称:申万环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1、申万菱信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申万
环保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A份额、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
接受申购与赎回。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
因,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投资人在上述开放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份额申购、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在办理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在办理份额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
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
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基金直销
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
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
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
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
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
外的其他投资人。
3.2.1前端收费
(1)场外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特定申购费率
M<500,000.00
500,000.00=<M<1,000,000.00
M>=1,000,000.00
注:1、申购金额单位:元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
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
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
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投资人申购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
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份额时,申购生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
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
份份额,且通过场内单笔申请赎回的份额必须是整数份;申万
环保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额
余额不足1,00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2、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0份。
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交易账户内剩余的份额低于
100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场外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6个月=<Y<1年
注:1、赎回费用由赎回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份额时收取。
2、赎回费用不纳入基金财产,用于支付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2)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不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
率。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
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
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
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
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份额余额,则赎回申
请成立,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3、投资人T日的赎回申请经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确认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
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
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赎回费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
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赎回费率。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
回费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的标准收取。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
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
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金额按申请
转换时的金额计算,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
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
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申请的具体确认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益
由基金财产承担。
3、基金转换费率表
163109深成分级
163110量化小盘
0-1000万 0.3%
1000万(含)以上 0
0-500万 0.3%
500万(含)以上 0
0-50万 0.2%
0-50万 0.5%
0-50万 0.2%
50万(含)-100万 0.6%
50万(含)-100万 0.9%
50万(含)-100万 0.6%
100万(含)以上 0
100万(含)以上 0
100万(含)以上 0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
提下,在与代销机构协商后,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并根据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公告。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
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笔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不
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
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
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转入申请
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 份并且不超过投
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托管
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
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
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
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按转入基金的规定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公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基金转换和赎回在计算巨额赎回时同时计算,转出视同赎回。发生巨额赎回
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
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
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T 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T 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消。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投资者的T 日转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者于T+2 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
3、适用基金与适用交易场所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下基金之间的基金
转换业务。
(1)申万菱信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63109)
(2)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110)
(3)申万菱信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63111)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
务并另行公告。如代销机构未代销全部上述产品的,则在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
与已代销上述产品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场外交易,若场内基金份额欲办理基金
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登记为场外基
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4、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国联证券、国信证
券、、信达证券、众禄、证券、长量、、证
券、上海农商银行、数米、天天、、中国银河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
证券、(浙江)、好买、和讯、上海、申银万国证券、广州证
券、中国等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
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
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
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
照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
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基金指定
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
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投资起点为100元人
民币。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人民币,则按照
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
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5、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
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
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
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
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7、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
计费方式相同。
8、“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
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
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国联证券、国信证
券、、信达证券、众禄、证券、长量、、证
券、上海农商银行、数米、天天、、中国银河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信
证券、(浙江)、好买、和讯、上海、申银万国证券、广州证
券、中国等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大厦40楼(200021)
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传真:+86-21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上海、上海农商银行、和讯、
诺亚、众禄、天天、好买、数米、长量、、展恒、证券、中信建
投证券、国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申银万国
证券、、安信证券、(浙江)、中信万通证券、、信
达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中航证券、、天风证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
名单为: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
通证券、长城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
一创业、、、东海证券、东莞证券、、、方
正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
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信证券、、、恒
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宝证券、华
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
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
京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上海证券、申
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
联证券、、西藏同信、、厦门证券、、新时代证券、
信达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浙商证券、
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浙江、
中信万通、、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A份额、B份额上市交易前或者开
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
产净值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份额与B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A份额、B份额上市交易后或开始办理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
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A份额与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申
万环保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份额与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A份额与申万环
保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份额自日起开通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业务办理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系统内转托管
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
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份额
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需办理已持有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
份额场内赎回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或变更办理A份额和
B份额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需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
(2)跨系统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
关规定办理。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转托管费。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始办理开放日申购、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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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环保股涌涨停潮 分级B现现套利良机
每经实习记者 费盛海
昨日环保关联行业受周末利好刺激纷纷出现了较大的涨幅,场内两只环保分级基金新华NCF环保B(150191)与申万环保B(150185)更是被巨量封单牢牢的钉在涨停板上。让不少投资因无缘参与环保股的行情而感到叹息,其实投资者大可不必如此,在这里每经记者有一计奉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众多资金追捧环保分级基金的B类份额时,B类份额溢价率会在短期内持续快速上升,这使得分级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相对于基础份额的整体溢价率大幅超出正常水平(一般为2%)。这也就是说,在存在份额配对转换机制的情况下,场外资金可以将通过申购环保主题分级基金的母基金份额进行分拆套利,即专业投资者所说的正向套利。
具体操作流程
有私募人士对记者表示,以目前新华环保(164304)和申万环保(163114)为例,两只基金的跟踪标的同为中证环保指数(000827),其劣后份额NCF环保B和环保B在昨日行情中封住涨停,这使得其价格与净值溢价已分别被分别拉大至1.3%和2.8%,扣除午盘前中证环保指数3%的涨幅,当前的溢价率已超过1%的盈亏平衡点,分拆套利机乍现。
另一方面,目前众多标的成份股在盘中依然被巨量封单钉死在涨停板上,后期看涨的氛围依旧浓郁,环保类分级基金的套利机会已浮出水面,稳健型投资者在错失直接参与环保题主题投资机会时不妨考虑下运用量化套利方式来参与当下&环保盛宴&。
途径一:净值上涨就赚钱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买入环保分级母基金,一旦环保股继续上涨,分级基金母基金的净值必然会随之上涨,那么也就意味着参与就能赚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购和赎回有费用,这是需要考虑的;
途径二:正向套利
简单点说,就是申购环保基金母基金,然后再分拆,在二级市场分别卖出分级A和分级B,从而完成正向套利。
一个完整的正向套利操作,会根据投资者所在券商的不同(需咨询开户券商)往往需要的时间也不同,如中信、国信、华泰等可支持盲拆功能的券商在T+2日即可完成套利。而大一般券商仅能在3-4个交易日完成套利操作,即当预期可能出现溢价套利机会时,投资者需在按照以下几个流程进行
正向套利流程:
第一步:当日通过交易所场内渠道申购新华环保(164304)或申万环保(163114)的母基金份额。(因为基金申购还有场外申购渠道,所以如果不清楚如何通过交易所场内渠道申购,请咨询你的券商客户经理)
第二步:待T+1日 &进行盲拆,即指在母基金尚未到帐时,投资者通过手工计算出自己应得的母基金份额,然后在&基金盘后业务&下的&基金分拆&栏目下进行分拆,分拆完成后,T+2日即可出售,比一般的基金分拆能加快一天。
第三步:T+2日,投资者即可在二级市场将A类份额和B类份额卖出,从而完成套利(一般券商是在T+3日)。
正向套利风险提示
需注意的是,分级基金整体高溢价维持的时间很短,套利机会往往转瞬即逝。投资者进行套利操作时需要谨牢记三点,一是看准趋势提前布局,等到整体溢价高企了已经来不及了。二是要见好就收,不能恋战。关于溢价套利的时机,一般是在行情启动初期,分级基金整体溢价率较低时为佳,而套利具体能产生的收益,也将根据中证环保指数与分级A、B之间的具体表现在完成套利时来确定,以目前情况来看假设两只环保B份额能在未来3天内继续大涨,其所能产生的预期收益经粗略估算在5-20%之间。三是应当警惕市场风向标出现极端变换,假设以上两只环保B在T+2日后出现跌停的最糟糕情况,本次套利失败,那么此时投资者可考虑通过合并赎回的方式撤出此次套利,把损失损失控制在手续费上下最佳。
总体来讲,分级基金分拆套利属于中低风险与高收益的并存投资方式,特别是在标的股票或者指数有强烈的看涨预期下,其独有的后发优势,不失为投资的上佳选择。
温馨提示:
新华NCF环保与申万环保对比
私募人士表示,分拆套利的主要风险还是源于A类份额的流通性不足与价格杠杆减弱所致,在进行套利选择是也应该对其流通性与杠杆原理做深入了解。目前两只环保分级基金的初始杠杆均为1:1,但新华环保A、B份额昨日的总成交额差异明显,这也就是说,资金较大投资者选择申万环保进行套利更合适。
另一方面,从两只基金价格杠杆的角度考虑,目前新华环保B的交易价格和价格杠杆分别约为1.39元和1.83倍,申万环保的交易价格和价格杠杆分别约为1.995元和1.54倍。这也就是说在后期行情继续看涨的情况下新华环保的涨幅将会大于申万环保的涨幅,这也就是说新华环保在后期的涨幅要大于申万环保,偏激进资金量较小的投资者则可选择新华环保进行分拆套利。
投资者也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配比,同时申购两只环保分级基金,以避免二级市场的流通性风险,另外一些嫌分拆套利麻烦的投资者还可以选择在T日申购,只要标的指数在T+2日之后直接赎回基金的方式直接获利止盈。
此次环保分级基金套利究竟能实现多大的收益?我们今日开盘后将继续予以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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