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公司为向银行贷款财务报表指标融资如何修改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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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
流动资金贷款
一、功能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二、产品特点:
  流动资金贷款的特点是期限灵活,能够满足借款人临时性、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需求,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三、适用对象: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工、商企业借款人。
四、具体办理程序:
  1. 申请。借款人向我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主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借款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担保人相关材料;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 签定合同。如我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则借款人需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3. 落实担保。如需担保,借款人与我行签定借款合同后,还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4. 贷款获取。借款人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我行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可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5. 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
一、业务简述
  搭桥贷款是指我行为满足借款人日常业务活动中阶段性的资金需求,以未来所获非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过渡性贷款。
  搭桥贷款的用途须与拨款资金指定用途一致,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二、适用对象
  搭桥贷款主要适用于已落实的计划内资金暂时无法到位,因正常业务活动需要先行垫付资金的借款人。
营运资金贷款
一、业务简述
  营运资金贷款是我行为满足优质借款人日常经营中合理的资金连续使用需求,以其未来综合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而向客户发放的贷款。
  本品种业务办理方式多样,允许采用循环方式办理,即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
二、适用对象
  生产经营正常,存在合理的资金连续使用需求,且未来预期收入有保障的优质借款人。
三、申办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借款人属我行优质客户,主业突出,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周转限额贷款
一、业务简述
  周转限额贷款是我行为满足借款人日常经营中确定用途项下的资金短缺需求,以约定的、可预见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周转限额贷款适用于资金需求与日常经营直接相关的借款人。
三、申办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发展前景稳定;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一、业务简述
  临时贷款是我行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季节性或临时性的物资采购资金需求,以对应的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短期贷款。
  我行对临时贷款的管理遵循&锁定用途、落实还款、全程监控、款到收回&的原则。
二、申办条件
  借款人依法合规,经营正常,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履约记录良好,与上下游客户具有良好稳定的供销关系;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人账户透支
一、业务简述
  公司客户法人账户透支是我行根据公司客户申请,核定其账户透支额度,允许其在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时,在核定的透支额度内直接透支取得信贷资金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二、适用对象
  法人账户透支业务主要适用于在我行存款余额或结算量较大,但融资较少,有间歇性、临时性融资需求或现金管理综合服务需求的公司客户。
三、申办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借款人近三年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符合我行规定的信用贷款条件;与我行合作关系良好。
一、业务简述
  备用贷款是指我行为满足借款人未来一定时期内或有融资需求,向其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允许其在需要时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提取贷款的信贷承诺。
  备用贷款可采用循环提款方式,即一次性签订备用贷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贷款。
二、适用对象
  备用贷款原则上应为我行的大型优质客户。
国内贸易融资
国内信用证
一、业务简述
  银行应买方申请,向其出具的付款承诺,承诺在单据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卖方履行付款责任。
二、适用对象
  买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资机会,希望借助银行信用完成商品交易并控制交易风险。 
三、开办条件
  (一)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拥有贷款卡;
  (三)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并约定以信用证结算。 
四、特色优势
  (一)买方能够依托银行信用,提升信用等级,改善谈判地位,促成贸易往来;
  (二)减少买方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
  (三)依托单据和信用证条款,控制货权、装期和质量,降低交易风险。
五、办理流程
  (一)我行应买方申请,根据其偿债能力、履约记录和担保条件等情况为其核定授信额度;
  (二)买方提交《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我行经审核后与买方签署《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开出国内信用证;
  (三)开证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对外付款。
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一、业务简述
  银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卖方)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国内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卖方流动资金紧缺,而买方不同意预付货款,但同意开立信用证。
三、开办条件
  (一)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拥有贷款卡;
  (三)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并约定以信用证结算;
  (四)打包贷款申请书;
  (五)国内信用证正本及所有修改书正本。
四、特色优势
  适用于卖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备货装运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
五、办理流程
  (一)卖方与我行签订融资协议,向我行提交打包贷款申请书、贸易合同、正本信用证及相关材料;
  (二)我行经审核后将打包贷款款项入卖方账户;
  (三)卖方使用打包贷款款项完成采购、生产和装运后,向我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
  (四)我行将单据寄往开证行进行索汇;
  (五)开证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打包贷款款项。
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
一、业务简述
  卖方发货后,银行基于其收到的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为其提供的短期融资。
二、产品功能
  (一)卖方可以提前回笼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提升竞争力;
  (二)无须担保,融资手续简便,办理效率高;
  (三)灵活分担融资成本,既可以由卖方承担,也可以由买方承担;
  (四)异地客户也可办理,不受地域限制;
  (五)适用于解决卖方在以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因赊销造成临时资金短缺困难。
三、适用客户
  (一)卖方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二)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三)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融资利率。
四、办理方式
  (一)议付
  银行在单证一致、单单相符条件下,给付对价的融资行为。
  (二)非议付
  银行在存在不符点或不能确认单证一致情况下,在收到开证行到期付款确认书后,对应收账款进行的融资。
五、特色优势
  无需担保,办理手续便捷,及时融通资金。
六、开办条件
  借款人需出具卖方融资业务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及(修改书)通知书、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原件及复印件、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业务流程
  (一)卖方与工商银行签订融资协议,提交单据和《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申请书》;
  (二)工商银行经审核单据后,与卖方签署《国内信用证卖方融资合同》并将融资款项入卖方账户;
  (三)工商银行将单据寄往开证行进行索汇;
  (四)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
  (五)开证行到期向工商银行付款,工商银行用以归还卖方融资款项。
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
一、业务简述
  我行应开证申请人要求,与其达成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我行所有的协议后,我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待销售货物回笼资金后偿还我行融资。
二、适用对象
  (一)买方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付款赎单;
  (二)买方在付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融资利率;
  (三)提高议价能力。通过将付款期限由延期付款改为即期,相应缩短延期付款的期限,可以帮助买方提高议价能力。 
三、产品功能
  国内商品交易买方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但暂时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借助银行融资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
四、开办条件
  (一)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拥有贷款卡;
  (三)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有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并约定以信用证结算。
五、业务流程
  (一)我行应买方申请为其核定授信额度;
  (二)买方向我行提交《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申请书》;
  (三)我行审核通过后与客户签署《国内信用证买方融资合同》与信托收据;
  (四)我行代买方对外垫付款项,并将单据交付买方;
  (五)买方到期向我行付款,用以归还押汇款项。
一、产品释义
  销货方将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产品功能
  (一)基于遍及全国的网络,工商银行可对购货方进行信用评估并承担其信用风险,承诺在购货方无力付款时(不包括贸易纠纷、商务纠纷等情形)承担付款责任,有力地起到了风险保障的作用;业务操作上客户只需凭交易合同及发票等单据即可得到融资并获得其他保理服务。
  (二)工商银行以预支方式提供融资便利,缓解卖方流动资金被应收账款占压的问题,改善企业的现金流;并可通过买断形式,帮助企业将&应收&变为&收入&,从而优化财务报表。
  (三)相比流动资金贷款,保理期限更具灵活性,有效降低客户的财务成本,并通过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催收等服务有效降低客户的管理成本。
  (四)基于保理服务,销货方能够借助赊销方式,扩大下游客户群体,拓展市场,增加营业额,提高利润率。
三、办理形式
  单(双)保理、有(无)追索权保理、公开(隐蔽)保理
四、适用对象
  (一)原则上适用于采用赊销为付款方式的国内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
  (二)卖方在国内赊销中可能担心买方的信用风险或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应收账款周转率过低,希望控制风险,拓展业务;
  (三)买方(债务人)占强势地位,面临上下游客户迫切的融资需求,为降低其内部财务成本,希望保理商提供融资支持;
  (四)适用于希望减轻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负担的卖方。
五、申请条件
  (一)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拥有贷款卡;
  (三)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四)拥有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并且卖方已经有效履行义务。
六、担保要求
  可免担保。
七、业务流程
  (一)卖方向工商银行提交《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
  (二)工商银行对买方进行资信调查后,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融资协议》,卖方将已经形成的应收账款及相关法律要件转让给工商银行;
  (三)工商银行向买方提交《应收款账债权转让通知/确认书》,请其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及付款到期日;
  (四)工商银行向卖方提供相应融资;
  (五)如买方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向工商银行付款,工商银行扣除相应融资本息后将余额归还卖方;如到期日后未收到买方的付款,工商银行将依据保理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追索。
国内发票融资
一、产品释义
  销货方以其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由银行为其提供的短期融资。
二、产品功能
  帮助企业提前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周转,扩大市场规模;客户准入门槛较低,基于具体的商品交易质量为其办理融资,手续简便。
三、适用对象
  原则上适用于采用赊销为付款方式的国内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
四、申请条件
  (一)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拥有贷款卡;
  (三)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四)拥有合法的商品交易合同并且卖方已经有效履行义务。
五、担保要求
  可免担保。
六、业务流程
  (一)卖方向工商银行提交《国内发票融资业务申请书》;
  (二)工商银行对买方进行资信调查后,与卖方签订《国内发票融资协议》,卖方将发票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工商银行并进行质押登记;
  (三)工商银行向卖方提供相应融资并向买方转寄发票;
  (四)如买方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向银行付款,工商银行扣除相应融资本息后将余额归还卖方;如到期日后未收到买方的付款,卖方须对发票进行回购并偿还相应本息。
一、产品释义
  借款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储备物、存货或交易应收的商品进行质押,由银行提供的结构性短期融资业务(不包括期交所标准仓单质押融资)。 
二、产品功能
  基于商品信用提供融资,突破依赖客户综合资信办理融资的瓶颈。商品范围广,种类多,适用群体广泛。所有权不转移,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提供静态和动态两种办理模式,为企业备货或销售提供便利。
三、办理条件
  客户&&
  (一)无信用等级限制;
  (二)以商品为主要原材料或主营货物;
  (三)对商品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
  (四)具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商品&&大宗商品原材料。
四、申请条件
  (一)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拥有贷款卡;
  (三)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四)拥有商品的合法权属证明。
五、担保要求
  以借款人所有的大宗商品进行质押担保。
六、业务流程
  (一)借款人申请办理商品融资;
  (二)我行进行调查并核押定植;
  (三)双方签订《商品融资合同》;
  (四)银行、借款人与物流监管企业签署《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
  (五)银行通知物流企业办理质物入库手续;
  (六)物流企业向银行签发回执;
  (七)融资到期后,借款偿付相应本息,银行通知物流企业解除质押,借款人提货。
一、业务简述
  项目贷款是指我行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
  项目贷款期限灵活。我行项目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也有用于满足项目临时周转使用的的短期项目贷款。
  项目贷款组合多样。根据客户需求,可在项目贷款项下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开立非融资类保函、办理国内贸易融资和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
二、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三、申办条件
  申办项目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
  (三)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
  (四)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业务办理流程
  (一)客户向我行提出书面的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二)我行受理客户贷款申请后,履行调查、评估、审查和审批程序。
  (三)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一、业务简述
  并购贷款是我行向并购方或其专门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二、申办条件
  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属于我行优质客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并购交易依法合规;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注意事项
  按照银监会要求,并购贷款不得用于并购方或其专门子公司在并购协议下所支付的其他款项,也不得用于并购之外的其他用途。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
一、业务简述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是指我行以借款人自有的、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优质经营性资产未来经营所产生的持续稳定现金流(如收费收入、租金收入、运营收入等)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中多样化用途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业务适用于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合理资金需求的公司客户。
三、申办条件
  申办固定资产支持融资业务的借款人信用等级及所有者权益应符合我行规定;借款人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特定资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我行要求。
四、注意事项
  固定资产支持融资业务的开办区域可能因特定固定资产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具体请咨询当地分行。
房地产开发贷款
住房开发贷款
一、产品概念
  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有贷款证,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四)借款人为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应为三级(含)以上,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五)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六)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七)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八)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项目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能够在使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四)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方式
  住房开发贷款应采取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对无法提供抵(质)押担保或抵(质)押担保能力不足部分可采取保证担保方式,贷款担保须合法、充足、有效。
五、贷款期限与利率
  (一)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二)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商用房开发贷款
一、产品概念
  商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等商用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有贷款证,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四)借款人为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应为二级(含)以上,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或所有者权益不低于20000万元;
  (五)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收资本或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00万元,其控股公司实收资本或所有者权益应符合上述第(四)款规定;
  (六)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七)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八)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项目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能够在使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四)地处商业繁华地段或中心商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设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
  (五)项目预期市场前景良好,项目预期净现金流量充裕,贷款还款来源稳定、可靠;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方式
  商用房开发贷款应采取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对无法提供抵(质)押担保或抵(质)押担保能力不足部分可采取保证担保方式,贷款担保须合法、充足、有效。
五、贷款期限与利率
  (一)项目全部用于出租、自营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含);项目全部或部分用于出售、转让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含)。
  (二)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土地储备贷款
一、产品概念
  土地储备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的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一)借款人为土地储备中心等事业法人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省、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专门从事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的事业法人;
  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贷款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4、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企业法人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受政府委托依法承担土地收购、整理及储备职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2、具备二级(含)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3、企业净资产5亿元(含)以上,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
  4、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贷款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6、借款人为新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其控股股东应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同时借款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
  7、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项目条件
  (一)符合有权部门批准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当地政府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贷款用于收购、整理和储备的土地应为有偿出让土地;
  (三)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具备开发建设条件,有较大增值潜力,具有良好的出让前景;
  (四)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总成本的30%,且在贷款发放前足额到位;
  (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方式
  借款人申请土地储备贷款应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五、贷款期限与利率
  (一)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
一、产品概念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有贷款证,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四)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五)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项目条件
  (一)已列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能够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
  (二)已取得建设项目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且能够在使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四)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方式
  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应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五、贷款期限与利率
  (一)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二)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
一、产品概念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廉租住房新建、改建的贷款。
二、借款人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具有贷款证,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四)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五)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项目条件
  (一)已纳入政府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并按规定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已与政府签订廉租住房回购协议;
  (三)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取得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改建廉租住房已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
  (四)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改建廉租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方式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采取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对无法提供抵(质)押担保或抵(质)押担保能力不足部分可采取保证担保方式,贷款担保须合法、充足、有效。
五、贷款期限与利率
  (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二)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一、 业务概况
  在中国的飞机融资市场,工商银行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中国航空业的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截至目前,工商银行飞机融资业务余额近500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超过210笔的飞机贷款和50笔的保函业务,为300多架各类型号飞机提供了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
二、 业务优势
  1. 立足国内
  自工商银行成立以来,航空业就是工商银行的重要服务领域,航空公司和飞机制造商是工商银行的传统客户和重要客户。在多年的共同发展中,工商银行与中国绝大部分航空公司以及国内外的飞机制造商在广泛的领域内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2. 国际接轨
  在飞机融资领域,工商银行是中国最早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银行之一,熟悉国际市场的新型融资工具。
  3. 专业服务
  专业化的飞机融资团队为您度身设计适合企业和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结构,满足航空企业多方面的融资需求。
三、 主要融资产品
  1. 交付前融资
  如果在航空公司和飞机制造商签订的购机合同中,飞机制造商要求航空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我们可在航空公司提供我行认可的保证或其他担保的前提下,依据预付款的支付进度,通过提供贷款或开立付款保函等方式,为航空公司提供此阶段的融资服务。
  2. 飞机抵押融资
  如果飞机的产权明晰、未设定抵押权、各项检验及经营证照齐全、符合飞行条件和保险公司承保要求等条件,我们可在飞机抵押并办理登记手续、投保我行为第一受益人保险等条件下,以航空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抵押率从30%到100%不等的中长期贷款。
  3. 融资租赁融资
  飞机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法律上享有所有权,但实质上飞机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向航空公司转移,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职能的一种租赁方式。在飞机抵押、保险及租约权益转让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境内或境外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出租人提供购机融资;或者通过结构性方式帮助航空公司实现新购机融资的目的。
  4. 经营租赁融资
  飞机经营租赁是出租人拥有飞机所有权、承担资产风险和享有资产回报的租赁方式。承租人按照租约交纳飞机租金,在租用期满后退还飞机或按约定价格选择购买飞机。在飞机抵押、保险及租约权益转让的前提下,我们可为境内或境外的飞机经营租赁公司提供所出租飞机的购置融资或再融资,也可通过此方式实现航空公司的表外融资。
  5. 售后回租融资
  航空公司或经营飞机租赁的公司为了实现改善财务报表状况或减轻税务负担的目的,可以选择将其拥有所有权的飞机出售给其他第三方,然后再从后者租回飞机。我们可以帮助航空公司或飞机租赁公司安排整个售后回租的过程,并提供其中必要的融资服务。
  6. 出口信贷支持下的飞机
  如果航空公司所购买飞机的融资得到制造国出口信贷机构的支持,我们可以视不同情况提供多种解决方案,主要包括:
  (1)外汇转贷款
  在飞机抵押和保险权益的转让的情况下,由本行作为借款人,从境外获得出口信贷,再由本行转贷给航空公司用于购机支付。
  (2)商业贷款
  对于出口信贷所不能覆盖的剩余飞机购置款,本行可为航空公司安排融资。
  (3)出口信贷
  在制造国出口信贷机构提供保险或担保的前提下,本行可以向飞机买方或卖方提供贷款,或承购卖方所持有的对买方的应收款或应收票据,并提供优惠的融资利率。
  (4)担保或反担保
  对于出口信贷的贷款人、制造国出口信贷机构的担保要求,本行可在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提供相关担保。
  7. 租赁担保和反担保
  在飞机的租赁中,若航空公司的资信不能为出租人或租方贷款银行完全接受,我们可通过以航空公司为被担保人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循环信用证等方式,提供航空公司按时支付租金的担保,或者对已向航空公司提供该类担保的债权银行提供反担保。
  8. 财务顾问服务
  对于航空公司在飞机买卖、报表优化、业务重组等过程中的需要,我们可基于飞机融资的专业经验,并综合运用国内外市场的股权融资工具、债权融资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创新金融产品,为航空公司提供针对其独特需求的结构化融资方案,以帮助其实现调整财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改善财务指标的目的。
  9. 风险管理服务
  为减少国内外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我们可针对航空业及航空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特点,通过运用各种金融工具,特别是各类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组合,协助航空公司和飞机租赁公司,对预期收入结构以及债务结构进行调整,力求使未来现金流入与未来现金流出的币种、期限相匹配,有效防范因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并努力将融资成本和避险成本控制在客户的可接受范围内。
四、联系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电  话:(010)4/63&&&
  传  真:(010)
  电子邮件:
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
一、业务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银行之一,多年来致力于发展全球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业务, 长期支持航运业的稳定发展。近年来,中国工商银行安排的各类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业务金额超过32亿美元,涉及各类船舶超过150艘,涵盖抵押贷款、租赁融资、表外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
二、业务特点
  1. 立足国内
  在多年的共同发展中,中国工商银行与众多的国内船东、造船企业、船舶及海洋工程中介机构保持了密切的合作关系,长期为国内优质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在航运市场的波动中,这一合作关系的稳固性得到了验证。
  2. 国际接轨
  作为中国最早办理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的专业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积极参与国际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市场,与国外知名船东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国际流行的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产品。
  3. 专业服务
  专业化的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团队为您度身设计适合企业和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结构,满足企业多方面的融资需求。
三、主要融资产品
  1. 船舶及海洋工程抵押融资
  在船舶及海洋工程已经下水,产权明晰,未设定抵押权或发生违约事件,各项检验及经营证照齐全,符合适航条件和保险公司承保要求,船东已办理船舶及海洋工程登记和抵押手续,投保的保险中将我行列为第一受益人等条件下,我们可为船东提供中长期贷款。
  2. 融资租赁融资
  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船舶及海洋工程,享有船舶及海洋工程所有权,并将船舶及海洋工程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在融资租赁到期时,出租人将船舶及海洋工程无偿转让或按残值出售给出租人,这就使得融资租赁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功能。在船舶及海洋工程抵押以及受让保险收益、租约权益和船舶及海洋工程收益的前提下,我们可提供境内或境外的融资租赁贷款,为出租人提供用于购买船舶及海洋工程的贷款,或者通过结构性融资方式帮助承租人实现融资购买船舶及海洋工程的目的。
  3. 经营租赁融资
  船舶及海洋工程经营租赁是出租人应承租人提出的要求,直接把船舶及海洋工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同时为承租人提供船舶及海洋工程保养、维修服务的租赁方式。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照租约交纳船舶及海洋工程租金。租期届满,承租人可以续租,也可以按市场价格或固定价格优先购买,或者按规定条件把船舶及海洋工程退还给出租人。在船舶及海洋工程抵押以及受让保险收益、船舶及海洋工程收益和租约权益等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为境内外的船舶及海洋工程租赁公司提供所出租船舶及海洋工程的购置贷款,也可通过此方式帮助船公司实现表外融资的目的。
  4. 出口信贷支持下的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
  对于在中国建造、出口中国以外地区的船舶及海洋工程,如果该笔出口业务获得了中国官方出口信贷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担保或保险,我们可以向国外购买方提供最高为合同金额80%的船舶及海洋工程购置贷款,并提供优惠的融资价格及合理的期限结构。对于中国船东向国外订造和购买的船舶及海洋工程,如果该笔业务得到船舶及海洋工程建造国的出口信贷机构支持,在船东提供本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或反担保的前提下,我们可以提供转贷款或信贷担保,以及提供预付款融资或不超过合同金额20%的商业贷款。
  5. 售后回租融资
  船东或船公司为了实现改善财务报表状况或减轻税务负担的目的,可以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船舶及海洋工程出售给租赁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然后再从后者租回船舶及海洋工程。我们可以帮助船东或船公司安排整个售后回租的过程,并提供期间必要的融资服务。
  6. 财务顾问服务
  针对船东或船公司在新建船舶及海洋工程、船舶及海洋工程买卖、报表优化和业务重组等过程中的需要,我们可凭借船舶及海洋工程融资的专业经验,综合运用国内外市场的股权融资工具、债权融资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创新金融产品,为其提供针对其独特需求的结构化融资方案,以帮助其实现调整财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改善财务指标的目的。
四、联系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电  话:86 10 4/8375
  传  真:86 10 6
  电子邮件:
一、产品概述
  为了满足客户全球化的金融服务要求,工行积极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2005年开始由总行集中经营国际银团业务,至今安排的银团总额已经超过150亿美元。截至2009年末,工行的国际银团业务通过遍布全球20个国家和地区的162家营业机构活跃于全球的贷款一二级市场。
二、客户范围
  1、相当于标普评级BBB-、穆迪评级Baa3以上(含)资质的境外公司。
  2、国内大型企业的海外公司。
  3、世界500强公司。
  4、与我行境内外分行有合作的海外优质客户等。
三、工行的优势
  1、位列全球顶级银行,以雄厚的资产支持银团承销业务;
  2、通过强大的国际网络,为客户在海外融资提供桥梁;
  3、针对客户的不同需要提供&量体裁衣&式的融资方案;
  4、拥有强大的项目融资专家团队。
四、融资产品和方式
  主要融资产品包括:一般公司融资、搭桥贷款、并购融资、项目融资、应收帐款融资以及其他结构化融资等。
  主要融资方式包括:银团贷款、双边贷款和俱乐部贷款等。
五、成功经验
  工商银行是中国境内最早在国际金融市场从事银团贷款的银行,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赢得了许多优质客户,并与摩根大通、花旗、汇丰、法国兴业、法国巴黎、苏格兰皇家、渣打和三井住友等多家银团同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近期我行为以下客户安排了银团融资:和黄集团、瑞士嘉能可集团、中电集团、香格里拉集团、哈佛大学、爱默生、西门子、联想、摩托罗拉、力拓、通用电气、沃尔玛、英国石油等。
六、联系方式
  电话:86-10-73/98
  传真:86-10-
  邮件:
一、业务概况
  工商银行从事租赁金融业务近十年,已累计为境内外租赁公司提供融资数百亿元,积累了丰富的租赁金融专业经验。凭借在传统银行领域建立的业务经验,以及在飞机融资、船舶融资等专业融资产品领域建立的技术优势,工商银行租赁金融产品可为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客户提供全面金融配套服务。
二、业务特点
  (一)全程金融支持
  经过长期发展,工商银行与境内外大型设备制造商建立了广泛合作,同境内外600多家专业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建立了长期联系,并在通信、交通、医疗、教育、采矿、及绿色能源产业等多个专业融资领域为终端设备使用商或承租人提供结构金融服务支持。
  (二)租赁行业的直接参与者
  工商银行于近年成为直接介入租赁业最早的境内银行金融机构,其子公司工银租赁是银监会最早批准设立并运营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
  (三)专业团队
  工商银行拥有一支专业租赁融资团队,具备近十年的租赁融资经验,熟悉各种租赁结构,掌握税收、海关、外汇管制等相关政策、制度,能够为客户设计个性化结构租赁融资产品。
  (一)应收租赁款保理
  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是指在出租人(债权人)与承租人(债务人)形成租赁关系的前提下,出租人将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租赁款债权转让给我行,由我行作为租赁款债权受让人收取租金,并向出租人提供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租赁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应收租金质押融资
  应收租金质押融资是指出租人(债权人)与承租人(债务人)形成租赁关系的前提下,出租人将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租赁款质押给我行,我行可为出租人提供相应期限的融资。
  (三)飞机船舶及专属租赁配套融资
  我行可直接对飞机船舶及专属设备等资产的境内外租赁提供结构设计、财务顾问以及全程配套融资服务,并可针对专用结构提供特别金融安排。
  (四)其他同业金融机构所能提供的一般服务。
  租赁公司的一般融资、应收租金质押融资、应收租金保理融资、租赁物件抵押融资、承租人资信调查、应收租赁款证券化等。
四、联系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电话:86-10-
  传真:86-10-
  邮箱:
出口信贷及境外项目融资
一、业务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大力发展出口信贷和境外项目融资业务,积极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创新和发展了全面的业务产品线,其中主要包括出口买方信贷、出口卖方信贷、资源换贷款、境外应收账款融资、国际商业贷款、境外工程承包专项贷款、境外项目融资、境外投资股本金贷款等七大品种。
  近年来,中国工商银行以创新的产品、专业化的团队、国际化的运作模式、高效率的服务,赢得客户认可,办理了大批出口信贷和境外项目融资业务,在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方面取得了骄人业绩,是办理出口信贷和境外项目融资最多的中资银行之一。截止至2009年底,已经完成的支持企业&走出去&项目涉及博茨瓦纳、安哥拉、贝宁、赞比亚、埃及、尼日利亚、阿尔及利亚、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巴西、蒙古、印度、越南、阿联酋等20多个国家。
  中国工商银行出口信贷和境外项目融资专业水平获得国际市场认可,博茨瓦纳电站等一批项目获得境外《项目融资》、《贸易融资》和《国际项目融资》等专业杂志评选的《最佳年度交易奖》。
  中国工商银行已经在全球主要新兴市场国家设立了机构,在非洲、南美、东南亚、中东、独联体等新兴市场的出口信贷和境外项目融资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二、出口买方信贷
  (一)业务介绍:
  是指我行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信用保险的前提下,向国外借款人提供的中长期外汇贷款,用于向中国企业支付货款或技术、劳务费用、工程承包款项。金额一般不超过出口商务合同或承包合同金额的85%。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出口商/承包商具有中国政府认定的实施出口/工程承包的资格,具备履行商务合同的能力,出口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出口买方信贷的支持范围,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出口货物中来源于中国的比例符合规定。
  (三)业务特点:
  1. 对于出口商来说相当于现汇项目,不增加出口商汇率风险和负债率;
  2. 我行是安排出口买方信贷最多的中国商业银行,经验丰富,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业务流程:
  1. 客户直接或通过我行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交保险申请,并获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保险意向函和我行的融资意向函。
  2. 客户按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银行的要求签订商务合同或工程承包合同。借款人向我行提交委托我行为贷款行的委托函,并提交有关项目情况的报告,我行进行项目审查。
  3. 将签署的商务合同提交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我行审查。商务合同获得审查通过后,我行与国外进口商/银行/政府签订出口买方信贷协议,然后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
  4. 落实贷款协议提款前提,使贷款协议生效。提交提款文件,银行将提款资金汇入出口商/承包商帐户。
三、出口卖方信贷
  (一)业务介绍:
  出口商与境外进口商/业主签署延期付款的商务合同,我行可以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保险的情况下,向出口商/承包商提供中长期出口卖方信贷,用于解决执行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一般不超过出口商务合同或承包合同金额的85%。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出口商/承包商具备出口/对外工程承包的合法资格。出口成套设备、船舶等及其它机电产品合同金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并采用一年以上延期付款方式。出口货物中来源于中国的比例符合要求。
  (三)业务特点:
  1. 客户可以直接使用既有的在我行的贷款额度,高效便捷;
  2. 根据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下发的财企[2006]第5号文件,满足条件的卖贷项目可享受国家贴息;
  3.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我行可在出口卖方信贷项下叙作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降低出口商境外收汇风险。
  (四)业务流程:
  1. 客户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交保险申请,并获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支持意向函和我行的融资意向函;
  2. 客户按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我行的要求签订商务合同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标后提交委托我行为贷款行的委托函,并提交有关项目情况的报告,我行进行项目审查;
  3. 商务合同获得保险公司批准和我行审查通过后,进口方担保人出具延付保证,我行与出口商签订出口卖方信贷协议,同时与出口商签订保险赔款转让协议,并得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
四、境外应收账款融资
  (一)业务介绍:
  境外应收账款融资特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险项下境外应收账款买断。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公司提供保险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我行对出口商由于履行商务合同形成的境外应收合同款或工程款进行一次或分期买断,从而降抵出口商的汇率风险。按出口商责任可分为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和部分追索权;按融资关系可分为回购型和非回购型等。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项目已经建成投产或出口商在贸易合同项下的义务已执行完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延付款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应收款余额在500万美元以上,进口商资信状况良好;出口商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业务特点:
  1. 我行提供的境外应收账款融资通常为对出口商无追索权、非回购型,有效改善出口商的资产结构,加速资金周转,规避汇率风险,提高经营效益;
  2. 我行对境外应收账款买断进行贴现,可以根据出口商的实际需求提供多样灵活的贴现方式。利率水平较高时候,可以采用后付息方式。
五、国际商业贷款
  (一)业务介绍:
  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在没有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下为境外企业、银行或政府提供的中长期融资,用于支付中国企业的机电产品货款或工程款回款。一般与出口买方信贷结合使用,用于支付商务合同的预付款、建设期利息、保费,从而可以提供商务合同金额100%的融资。
  (二)适用范围:
  借款人所在国通常为国别风险较小,政治经济环境相对稳定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信用风险较小。
  (三)业务特点:
  1. 一般与出口买方信贷搭配使用;如借款人/担保人信用风险较小,可以提供商务合同100%的国际商业贷款;
  2. 在出口买方信贷无法完全使用的情况下,可作为补充。
六、境外工程承包专项贷款
  (一)业务介绍:
  境外工程承包专项贷款指专为国内大型承包商在境外进行工程承包提供的以承包商为借款人的特定项目用途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用于承包商在特定工程项目下需要垫付的资金,工程建设完成后立即收回;境内承包企业具有政府认定的实施出口项目的资格和相关工程建设资质,具备境外履行项目的经验和能力;境外项目业主具有很强的支付能力。
七、境外投资股本金贷款
  (一)业务介绍:
  境外投资股本金贷款特指我行为我国企业在境外进行股权投资而提供的股本金融资。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境内客户实力雄厚,并且具有丰富的境外投资和项目运作经验;境外投资符合我国走出去政策支持范围并经外管局等相关部门许可;境外投资项目为油气、矿产、电力、交通、通信等行业。
  (三)业务特点:
  1. 由境内母公司直接贷款,与项目融资方式比较,耗时短,运作快;
  2. 在境外项目融资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可作为境外项目融资的补充。
八、境外项目融资
  (一)业务介绍:
  我行在有限追索或无追索权基础上就境外资源投资项目提供的信贷支持,以项目本身的资源开发收益作为信用基础,结合保险、第三方担保等工具和信用增级措施。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如铜、铝、镍、锌、金等)、铁矿、煤矿、电力、交通等行业,投资金额大,投资回收周期长,国内企业作为承包商或项目股东。
  (三)业务特点:
  有限追索的境外项目融资,可以降低投资者风险。
九、联系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二部
  电  话:(010)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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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拥有丰富的商品融资产品专业经验,数年来,已累计为客户办理商品融资业务数百亿元;工商银行成立了专业化的商品融资产品团队,致力于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解决方案;工商银行制定了专业化的商品融资产品政策,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
一、产品简介
  工商银行办理的商品融资是指基于我行委托第三方监管人对借款人合法拥有的储备物、存货或交易应收的商品进行监管,以商品价值作为首要还款保障而进行的结构性短期融资业务。
二、产品特点
  (一)以大宗商品为依托
  客户以工商银行认可的大宗商品为依托向银行申请融资,改变以往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方式,向更多客户敞开大门。
  (二)适用于企业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
  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多种形态的大宗商品均可进行质押融资,涵盖企业生产加工、成品库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
  (三)有效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局面
  企业通过大宗商品质押融资,减少存货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既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又可获得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三、适用对象
  (一)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购销渠道通畅,无拖欠货款及其他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
  (二)以质押商品为主要原材料或主营货物,对所质押商品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大宗商品主要包括:金属及矿产品、能源与化工商品、农产品等。
  (三)对质押商品拥有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货款、税收等方面纠纷和争议;
  (四)具有偿还融资本息的能力,在我行无不良贷款或欠息。
四、业务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以自己拥有的大宗商品为质物向工商银行提出融资申请;
  (二)经我行审批和核押定值后,将商品交我行认可的物流企业入库监管;
  (三)我行根据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质物清单)按照一定的质押率办理融资;
  (四)借款人归还融资、补缴保证金或补充同类货物,银行据此释放相应的质物。
五、主要融资产品
  (一)静态质押下的商品融资
  商品可以存储于客户自有仓库或监管企业仓库,商品入库后一般不能更换,借款人可随融资额降低逐渐提取质物。
  (二)动态质押下的商品融资
  我行确定质物种类、数量、价值的最低要求,并办理质押融资,质押货物可滚动置换,对于超出融资比例的质押部分,借款人可自由存入或提取。
  (三)进口信用证项下的商品融资
  在进口融资中,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以信用证项下货权单据及提取后的货物作为质押,我行代为付款,信用证项下的货物由第三方物流监管企业报关、提货、并代银行监管货物。
六、我行的优势
  国内物理网点覆盖率最高:境内机构数16997家
  国内客户资源最丰富:公司客户超240万户
  专业化的信贷政策:已制定适合商品融资产品特点的信贷政策,比普通流动资金贷款更高效
  与物流公司强强联合:与国内优质大型物流公司联手,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已签约合作伙伴包括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等全国性物流企业。
七、联系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电话:010-0
  传真:010-
  电子邮箱:
小企业融资
一、业务简介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创新,工商银行已逐步摸索出为广大小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服务的有效模式,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小企业融资产品体系,在全国各地组建了1200多家小企业金融业务专营机构,配备了小企业信贷专职客户经理,能够为小企业客户提供高效和专业的融资服务,全方位、多角度地满足小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工商银行小企业融资服务多次受到银监会、各级政府、商会、协会等机构的表彰和嘉奖,深受众多小企业客户的认可,小企业融资客户逐年稳步快速增长。
二、业务优势
  (一)广泛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涵盖了各地区、各行业的小企业客户,并能够进一步依据客户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环节,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其组合。
  (二)丰富的产品种类。以融资产品为核心,辐射结算、理财、投资银行、电子银行、国际业务和银行卡业务,以及信托、证券、基金等其他各类金融产品。
  (三)灵活的融资方式。可选择抵(质)押、保证以及信用方式,也可凭借真实交易背景及交易对手的信用轻松获得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
  (四)实用的融资安排。中型企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小企业贷款期限可达5年,能提供灵活的提款和还款方式以及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利率和费率水平。
  (五)高效的业务流程。借助于广泛的经营网络和强大的信息科技实力,以及专业化的服务团队、标准化的作业流程,确保小企业客户获得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产品和服务
  凭借已拥有的商用物业、商品存货、应收账款或金融票证等优质资产,中小企业可在工行轻松获得贷款;也可依托自身及交易对手的信用,或凭藉所购商品的内在价值,以交易对应的未来现金收入作为还贷资金来源,在工行从容获得融资和结算服务,轻松解决在订货、付款和收款等环节的资金困难。
  (一)资产便利融资
  用商用物业、商品存货、应收账款或金融票证等优质资产作抵(质)押,客户就能在工商银行轻松获得融资服务,具体包括:
  1、商用物业贷
  (1)产品定位
  以房产价值或商用物业的营运收益为贷款依据,还原物业蕴含的内在价值。在不改变物业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提供客户营运所需要的融资帮助。
  (2)适用范围
  已竣工验收的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土地、厂房、写字楼、商铺等。
  (3)产品优点
  贷款期限灵活;
  贷款手续简便,快速审批。
  (4)对应产品
  a. 不动产抵押贷款:
  用商场、写字楼等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可从工商银行获得的包括小企业周转贷款、循环贷款、经营型物业贷款在内的多项融资服务。
  b. 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及中小企业标准厂房按揭贷款:
  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自营营业用房、自用办公用房或园区标准厂房的贷款。
  2、商品存货贷
  (1)产品定位
  可将商品或存货质押给工商银行,贷款行根据商品或存货的市场价值,为客户提供高质押率的贷款,盘活账面短期资产,以备生产经营之需。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宗原燃材料、产成品等。
  (3)产品优点
  盘活存货,提高资产流动性;
  贷款手续简便。
  (4)对应产品
  商品融资:
  商品融资是客户凭借自有的商品货权而从工商银行获得的融资。
  3、应收账款贷
  (1)产品定位
  客户凭借优质应收账款申请贷款,工商银行将根据应收账款的金额,为客户提供最高至应收账款金额100%的贷款。
  (2)适用范围
  向资信良好的大企业、政府机构、军队等下游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
  (3)产品优点
  依托下游购货商的信用,降低借款企业贷款条件;
  缩短下游购货商占用货款时间,加快资金回笼;
  更好维系与下游购货商的关系,帮助客户扩大销售;
  优化客户资产结构。
  (4)对应产品
  a. 国内应收账款融资,具体包括国内保理和发票融资业务。
  国内应收账款融资是客户凭借境内应收账款从工商银行获得的融资服务。
  b. 出口押汇/贴现(出口信用证项下的押汇/贴现、出口托收项下的押汇/贴现)
  出口押汇/贴现是出口商以出口信用证、出口代收项下单据作质押从工商银行获取的融资。
  c. 出口保理
  出口保理是出口商在采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结算方式时,凭借发票及货运单据从工商银行获得的融资等服务。
  d. 出口发票融资
  出口发票融资是出口商采用汇款结算方式时,凭借列明货款让渡工商银行的商业发票,从工商银行获得的融资。
  e. 福费廷
  福费廷是出口商将信用证项下已承兑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卖给工商银行获得的融资。
  f. 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
  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是指工商银行有追索权地对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下单据进行的融资。
  g.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是出口商凭借出口单据、出口信用险保险单等从工商银行获得的融资。
  h. 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是出口商将出口退税账户委托工商银行管理,从工商银行获得的贷款。
  4、金融票证贷
  (1)产品定位
  客户凭借存单、债券、银行承兑汇票等申请贷款。工商银行根据有价凭证和票据的种类,为客户提供最高至凭证金额9成的贷款,让客户的资产流动增值。
  (2)适用范围
  经过审查核实的存单、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基金等。
  (3)产品优点
  根据金融票证金额核定授信额度;
  手续简便,能够较快获得融资。
  (4)对应产品
  a. 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以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单位定期存单等,从银行取得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人民币贷款业务。
  b. 国债质押贷款
  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国债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c. 票据质押贷款
  票据质押贷款是以国有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作质押,从银行取得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人民币贷款业务。
  (二)交易便利融资
  以采购或销售等交易对应的未来现金收入为还款资金来源,在工商银行从容获得贸易融资和结算服务,轻松解决在订货、付款和收款等环节的资金困难。
  1、采购便利融资
  (1)产品定位
  想采购大额商品又缺乏相应资金的情况下,客户可以在银行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由银行向卖方开出信用证促成采购交易。
  (2)适用范围
  在真实贸易背景下,客户可以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和货物所有权归银行。开立进口信用证还需具备进口业务经营权,服务贸易项下开立信用证的,还应具备相关付汇资格。
  所购商品质量和价值稳定,易于变现。
  (3)产品优点
  借助银行信用,企业仅需支付部分保证金即可实现大额采购;
  降低融资成本,减少利息支出。
  (4)对应产品
  a. 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工商银行为国内采购商出具的有条件付款承诺,保证在收到货运单据及符合约定的条款后对外付款。
  b. 进口信用证
  进口信用证是工商银行为进口商出具的有条件对外付款承诺,保证在收到货运单据及符合约定条款后对外付款。
  2、付款便利融资
  (1)产品定位
  若客户缺乏资金赎取到岸货物,则可以信用证项下大宗商品做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于支付相应货款。银行还可在采购货物的单证没有到达之前,为企业提供提货担保。
  (2)适用范围
  信用证项下商品,如大宗原燃材料或产成品,质量和价值稳定,易于变现。
  (3)产品优点
  用现金分批赎货,分解大宗货物到岸后面临的付款压力。
  (4)对应产品
  a. 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是在进口货物先于货运单据抵达港口时,工商银行向进口商出具的办理提货手续的书面担保。
  b. 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进口商将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单据交工商银行后获取的短期融资。
  c. 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
  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是指工商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要求,与其达成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工商银行所有的协议后,工商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
  3、收款便利融资
  (1)产品定位
  中小企业向大型企业赊销商品,在完成交货并检验合格后,可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提前取得货款,银行同时提供融资和收款服务。
  (2)适用范围
  购货方一般为大型企业,其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支付能力;销货方与购货方发生较长时间业务往来,所售商品质量合格,极少发生退货。
  (3)产品优点
  提前收回货款,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规模;
  同时提供融资和收款服务
  (4)对应产品
  a. 国内保理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境内销货方将其因向境内购货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工行,由工行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b. 国内发票融资
  国内发票融资业务是指境内销货方在不让渡应收账款债权的情况下,以其在国内商品交易中所产生的发票为凭证,并以发票所对应的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由工行为其提供的短期贷款。
  c. 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卖方融资
  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是指工商银行有追索权地对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下单据进行的融资。
  d. 福费廷
  福费廷是出口商将信用证项下已承兑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卖给工商银行获得的融资。
  e. 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与贴现
  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贴现是出口商以出口信用证项下单据作质押从工商银行获取的融资。
四、小企业专属融资产品
  (一)小企业周转贷款。以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或其他合法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用于满足小企业经营过程中合理资金需求。具体包括短期贷款和中期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二)小企业循环贷款。指客户与工行一次性签订循环贷款借款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授信额度的贷款业务,合同期限最长可达2年。
  (三)小企业网络循环贷款。为满足小企业客户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合理资金需求,客户与工行一次性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客户可通过网银自助进行提款和还款,合同期限最长可达2年。
  (四)小企业经营性物业贷。小企业经营型物业贷款是用于满足客户扩建、改建、装修经营性资产的融资需求,以已投入运营的经营性资产所产生的稳定现金流(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五)网商微型企业贷款。工行为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从事经营活动的微型企业提供自助申贷、提款和还款等便捷服务的短期贷款业务,期限最长为1年。
  (六)小企业标准厂房按揭贷款。为满足客户向第三方购买标准厂房而产生的融资需求,以企业未来经营收入为还款来源并实行等额分期还款的融资业务,期限最长可达5年。
  (七)个性化融资服务方案。对具有某方面共性的小企业客户群的融资需求,工商银行还专门为其量身定做个性化融资服务方案,如针对商场内联营商户的&集中收银贷&、&钢贸通&、&棉贸通&等个性化融资方案,进一步扩大押品范围、放宽融资担保要求。
五、客户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客户一般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
  2、企业最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以及股东出资协议、联营协议或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等。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主要个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对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授权书。
  5、企业近两年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不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按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数据)。
  6、拟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融资的,须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7、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融资的,须提供保证人基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贷款卡、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税务登记证、近两年和即期财务报表。
  (二)其他资料
  贷款经办行还将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依据不同的融资品种、担保方式等因素,要求进一步提供其他资料。
六、一般业务流程
七、服务渠道
  (一)访问中国工商银行门户网站:。小企业网贷通、易融通客户可以通过门户网站上自助提交融资需求,客服人员将及时处理您的需求。对已提交必要信息的中小企业,工行将尽快派遣客户经理与您接洽。
  (二)电话垂询中国工商银行。欢迎中小企业客户随时拨打工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咨询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相关事宜。
  (三)亲临中国工商银行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中小企业客户可以亲自到遍布各地的&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进行现场咨询或办理业务,也可以直接联系各分行小企业金融业务部门咨询相关融资事宜。各分行小企业金融业务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B座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23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88号中华商务B座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45号
内蒙古分行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05号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
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136号
黑龙江分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央大街218号
上海市浦东大道9号18楼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408号
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150号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189号
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08号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33号
山东省济南市经四路310号
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99号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372号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19号
广东省广州市沿江西路123号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15-1号
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南路3号
四川省成都市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
贵州省贵阳市瑞金中路41号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95号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395号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08号
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黄河东路901号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31号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9号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5号
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25号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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