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谷熟还之官,号青苗钱内保外贷 翻译译一下

宋中期的社会变革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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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中期的社会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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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摘要:围绕宋、夏关系的变化这根主线,北宋的西北民族政策及其时西北边疆的经营经历了由积极到消极被动、再到积极王动的变化过程。其经营方式也由单一的土地开发转向全万住的综合经营。在此过程中,日益开明、务实的民族政策,调动了各少数民族的积极性,使西北边疆各族全面参与到西北地区的开发中,成为北宋西北边疆经营中的一大亮点。宋政府的经营达到了其主观目的,客观上促进了西北地区的开发与民族融合。   关键词:西北民族政策;王安石变法;综合经营     一      北宋立国之初,首要的任务是执行先南后北战略,消灭各割据政权,统一全国,尚无暇顾及西北边疆问题。从当时西北边疆的形势看,在经历了唐末五代的民族大迁徙之后,处在西北地区的各主要少数民族政权,如吐蕃、党项、回鹘等皆已分崩离析,实力大大减弱,几乎无法形成对北宋西北边疆的军事威慑。在这种形势下,西北问题不被列入宋太祖的紧急议事日程,是合乎情理的。但是鉴于西北地区的重要战略地位,宋太祖又不能放任不问不管,因为当时北汉政权尚在宋太祖卧榻之侧,由于契丹向北汉不断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已加大了北宋统一的阻力。而北汉与西北一些部族的相互联络,例如:建隆元年,“北汉诱代北诸部侵略河西”,开宝元年,“党项直荡族首领啜佶等引北汉人寇府州”等,这在进一步增加统一难度的同时,还很可能引起西北形势的不测之变。为了减小统一进程中的阻力,也为了防止西北少数民族军事联盟的萌生和内附北宋各部族的反叛,宋太祖审时度势,对西北地区采取和平统治策略,所谓“不急于边疆之功,以爱民安人为上急而已。”“太祖但以丰财练兵保边为事”,简单说就是和平共处、积极防卫。宋太祖一方面积极借助定难节度使拓跋氏的力量,遏制北汉与西北诸部的联系,以军事骚扰方式施压于北汉,给北宋以有力的声援,并因俗而治,通过笼络更多少数民族酋豪统治地方,稳定内附部族人心。另一方面选派强将精兵镇守边疆要地。当时镇守西北边疆的将领包括董遵诲、姚内斌、王彦舁、冯继业、赵赞等,都是当时守边名将。宋太祖不仅赋予这些边将“便宜制军事”权,还赋予他们经济特权,“所部州县筦榷之利悉与之,资其回图贸易,免所过征税”。正是这种特殊而有效的举措,保障了西北边疆的和平稳定,顺利实现了积极防卫的目标,取得了“终太祖世无西北之忧”的良好效果。   事实上,在和平战略的背后,集中体现出来的是宋太祖民族平等的思想认识。他本人能够以兄弟般的热情对少数民族首领关爱有加,那些边将也较好地宣扬了宋朝的政策主张,使边疆各族心悦诚服而和谐共处。从某种意义上讲,宋太祖个人的眼光和谋略,在宋初西北和平局面的形成和维持中起了决定作用。   宋太宗即位后,宋朝的民族政策发生急剧转变,战争替代了和平,西北边疆民族冲突不断,党项族李继迁部势力迅速壮大。讫王安石变法,宋朝统治集团基本上是以消极被动的方式应付西北边疆问题。   宋太宗发动一系列对外战争,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太宗、真宗父子骨子里有极端严重的民族歧视思想,这一点与太祖有巨大差别。他们总认为“戎心反复,盖其常尔”,不可信任,甚至严重到将吐蕃等民族“以禽兽畜之”。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宋太宗发动消灭李继迁部的削藩战争,宋真宗继之,使西北边疆局势趋于混乱,民族问题极为复杂。具体表现为:第一,双方战争虽互有胜负,但李继迁部却藉此不断壮大力量,宋朝劳师费财,并未达到预期目的。西北民族分布格局正酝酿着重构。第二,战争尤其使沿边各少数民族遭受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引起他们为谋求生存而进行持续不断的迁移活动。各部族视强弱而向背,“汉强则助汉,贼盛则助贼”,在双方争夺沿边少数民族的较量中,“西人以李氏世著恩德,往往多归之”,而宋朝对近边和附宋部族只以授官赐爵的象征性姿态应付,加上用人不当,“不知安抚”诸部族,特别是近边“熟户”,使之“惶惑无从,忽致离异”,处于下风。第三,在积极的和平政策被抛弃和通过战争手段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代之以消极的羁縻笼络之策。羁縻政策在宋真宗时期其实就是妥协退让的代名词。首先在事关李继迁部存亡的灵武城的弃守问题上,宋真宗及其决策层出现意见分歧,灵武要塞最终失守,“使继迁西取秦界之群蕃,北掠回鹘之健马”,奄有河西后方,成为其壮大的转折点。其次,对于六谷蕃部多次主动提出共同打击李继迁的主张,太宗、真宗时期都不予重视。宋真宗依然抱着“吐蕃反覆狼子野心”的陈旧思想排斥和戒备六谷蕃部。大中祥符八年,青唐唃厮啰“聚众数十万,请讨平夏以自效”,宋真宗同样“以戎人多诈,或生他变”而不予答应,并派曹玮知秦州进行防备。这就为仁宗时期留下了棘手难题。第四,在军事上屡屡惨败于西夏的情况下,仁宗时期开始调整民族政策,在多次主动联络青唐唃厮啰成效不佳的情况下,北宋统治集团深刻反思务虚政策造成的严峻形势,在充分吸取众多臣僚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开始把重点转向对近边部族的经营上。宋廷令陕西四路主帅都带“押蕃部使”的头衔以视重视,范仲淹、种世衡、刘沪等人本着稳定人心、加强交往的宗旨,致力于解决民族争端,改善各族关系;整顿蕃兵,筑城建寨,加强御边力量;开垦土地,贸易通商,稳定各族人心。大大改善了沿边民族关系,加强了御夏力量。宋仁宗时期政策观念和措施从务虚向务实方向的转变,奠定了宋神宗时期西北边疆民族政策的坚实基础。      二      宋朝对西夏战略守势在宋神宗即位后开始得改变。王韶在向宋神宗所上“平戎策”中,用实地调查材料,精辟地分析了当时的西北边疆、民族形势,明确提出通过经营河、湟及近边散处部族,达到挟制西夏目的的基本主张,得到宋神宗、王安石等人的赞同。宋神宗、王安石君臣进一步向群臣分析了其中的利害关系。王安石说“今所以招纳生羌者,正欲临夏国,使首尾顾惮,然后折服耳。”宋神宗说:“此所谓图大于细,为难于易。”王安石又说“仁宗仁恩在群臣可谓深厚,夏国陵侮仁宗最甚,群臣欲报仁宗,当以夏国为事,使夏国推屈,乃所以刷仁宗之耻也。”正是在此背景下,在“断西夏右臂”的战略思想指导下,宋廷运用军事打击与政治笼络相结合的手段,短时间内取得熙、岷等州幅员二千余里的土地、招抚大大小小的蕃族三十余万帐,随即在各民族共同发展、融合为主的方针政策指导下,掀起开发经营西北边疆的高潮。其显著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西北边疆的经营被纳诸王安石变法的范围之内,充分体现了王安石“富国强兵”的变法指导思想。从熙宁到元丰,从王韶熙河开边到李宪收复兰州,从熙河路设立到扩展为熙河兰会路,随着边区的不断拓展,变法派如影随形将新法思想和措施播向新区。在包括熙、河、兰、会新边在内的广大西北地区,在经济发展的诸多领域,全面贯彻了王安石变法提出的“富国”口号。在土地开发方面,宋政府多次拨出官钱向当地少数民族购置土地,官员职田也由政府出钱赎回,加上少数民族的主动献地,以及通过战争获取的大量沿边荒闲地,使宋朝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在此基础上,以发展弓箭手田为主,辅以营田、官庄、屯田、官田出租等多种经营方式,掀起了西北土地开发的高潮。同时还加大了对生产条件较差的生产者特别是少数民族生产者的扶助力度。在理财方面,宋廷设立了专司理财的市易务、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等机构,充分利用“蕃中物货四流”和自然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在“折博盐、酒、茶、礬税,市易、坑冶、材木、酒坊、铸钱、交子、盐钞”等方面开辟财源。酒、盐、醋等生活用品的经营都被纳入政府官榷制的轨道上。岷州矿藏的开发以及滔山铸钱监的设立,对应付陕西诸路军费开支,发挥了重要作用。宋朝经营西北边疆的方式开始由单一的土地开发转向全方位的综合经营。   要之,发展地方经济,更多地通过经济手段解决边疆民族问题,是宋神宗时期经营西北边疆过程中体现的最大特色。尽管政府过多干预经济发展,会给百姓日常生活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它对边疆稳定和发展的贡献是主要的。正如元祜六年知熙州范育这样评价:“神宗皇帝奋神武之略,资天下富强之势,开置熙、河数郡。当其经营之始,不无劳人费财之患,积累于今二十余年,其郡邑既已雄盛,人民既已富庶,法令既已整备,边势既已盛强,兵日益减,费日益省,谷日益贱,其规模之宏远,可以保万世之安矣。”   第二,西北边疆地区成为新法的实验场和突破口,西北地区的发展成为宋朝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王安石变法提供了富有成效的经验借鉴和有力支持。首先,新法的许多重要内容都是直接总结于西北地区而后推广到全国。庆历时期范仲淹把延州边兵以将为单位分别进行专门训练,改善了兵不知将,将不练兵的陋习,使军队战斗力大大提高。王安石新法中的将兵法,完全吸收了这一成果,并将其推向全国,成为强兵的一项重要措施。宋政府在陕西诸路设置了四十二将,并在沿边蕃兵和弓箭手组织中也推行此法。因此西北边区是将兵法实施的重要基地。以“富国”为目的的“理财”措施,其中的市易法与青苗法也源于西北地区。熙宁三年王韶先在秦凤路古渭寨置市易司,将大商人垄断市场的特权收归国有,增加宋政府的财政收入。两年后宋政府看到有利可图,即在开封设立市易司,全国其他地区也陆续设立,由京师市易司统领。市易法从而由西北推向全国。关于青苗法,是在庆历八年至皇祐五年(),李参任陕西转运使时,为解决军队和百姓的缺粮问题,“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谷熟还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廪有羡粮。熙宁青苗法,盖萌于此矣。”李参的成功经验,正是王安石青苗法的实施基础。此外,保马、户马法的制订推行,也受到西北畜牧业的启发。王安石指出:“今坊监以五百余贯乃养得一马,若令洮、河蕃部养马,所费必不至如此之多,兼得好马。”熙河地区收复后,宋政府官给马种,让蕃民私人牧养。民户养马优于国营监牧,这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它对保马、一户马法的实施必然起一种促进作用。其次,熙河地区的开发支持了王安石变法,深刻影响到变法的进程。熙河开边的成功即大大减轻了新法推行过程中的阻力。至于土地的开垦,农田水利与种稻技术的推广发展,以及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开采,商业贸易的流通,都是王安石“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思想的最好注脚。加上蕃学教育的推行,蕃兵组织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都对新法产生了程度不同的影响。其中的成绩,对于坚定宋神宗、王安石等人的信心,加强新法推行的动力,无疑有很大帮助。   第三,采取切实措施,丰富和提高少数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质量,和谐各族关系。从熙宁五年到熙宁八年,宋政府在西北地区设立蕃学,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实行科举倾斜政策,增加科举考试的解额人数,在文化教育领域做了有益的尝试。同时在熙、河、岷等州广建佛寺,著名的有东山禅院、东湖禅院和广仁禅院,有效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对改善民族关系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熙宁五年、熙宁八年,又先后两次从淮南、两浙、江南、荆湖、成都府、京西等路选派有技术经验的农民与工匠,前往熙州传播种稻、兴修水利工程的技术。由此可见,大力支持边区少数民族的全面发展,是北宋这个经济、文化大国经营西北边疆的又一特色。      三      王安石变法将西北边疆的开发经营推向高潮的同时,加剧了北宋后期的党争矛盾,新、旧党争及新、旧两党内部斗争充斥政坛。此后,西北边疆的经营被党争所左右,失掉了其特色与活力,开始逐步衰落下去。先是元币占旧党废新法,黜新党,抹杀变法派取得的成绩。在外交上一改熙丰时期积极进取的精神,代之以妥协退让。史称,“元祐初,专务安静,罢制置府,减戍卒,削冗官,握兵将帅相继以罪罢去。”其结果使宋、夏关系又趋于紧张,围绕边界问题,双方的军事冲突不断加剧。宋朝又进一步“禁边民与夏人为市”,使宋、夏百姓日常的贸易通商活动和交往受到严格限制。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极力认为,熙丰时期的开疆拓土行动,“劳人费财,奉空虚之地”,根本无益于国家,甚至有害。文彦博说:“今所得堡寨并兰、会,并荒徼沙漠之地,本无城邑人烟,惟是朝廷创筑城垒,屯兵戍守,岁费百万以上,困竭中国生民膏血,以奉无用之地,但恐不能支久,却须自弃”。其用意很显然,既然有害无益,还不如放弃。因此当时主张放弃兰州等地的论调比较普遍,司马光甚至将熙河路也要放弃。元祐弃地之论由于遭到诸多有识之士的反对,最终没能变成现实,宋、夏两国的疆界之争,也以西夏归还宋朝战争俘虏,北宋归还西夏米脂、葭芦、浮图等暂告一段落。但元祐时期的妥协退让政策重新又使西北边疆局势动荡不安。   紧接着,绍圣、元符时期,变法派得势,重张变法大旗。在更加残酷地打击元祐旧党的同时,积极发动“绍圣开边”的军事活动,压缩和蚕食西夏领土,先后在陕西诸路沿边修筑了五十多所大小城寨,扭转了元祐时期的退守局面,使西夏陷于被动。但“功虽讫成,边患不息。”西北边疆陷于无休止的战争旋涡里,几无宁日。宋朝已无暇顾及边疆的经营。   嗣后,蔡京打着“绍述”的旗号,继续发动对河湟民族地区的军事进攻。战争与杀戮使河湟地区生灵涂炭。王赡领兵进入青唐城后,“尽取其金珠、犀玉,妄杀无故”。刘法率宋军进攻西夏仁多泉城(今青海门源县东南),夏军以城降,但宋军仍然杀死了城中三千人。在此前不久的元符二年,宋政府曾颁布过一道诏令:要求对与宋军对抗之蕃族,“虽即溃散,亦须痛行杀戮,务要翦灭作过之人净尽。仍不得滥杀无辜之人。”在这样的政策指导下,要让宋军做到“不得滥杀无辜”已不可能。对西部用兵又加重了边区的负担,也使宋政府财政困竭。王襄言:“陕西之财,百万为率,常以七十万独供熙河……熙河财,十常七八以供新边之费。则是童贯之新边,常困竭陕西之诸路。陕西之诸路,常烦朝廷之应副,而贻患于天下之诸路矣。”西北边疆民力凋敝,“招置之术失讲,劝制之法未兴,不取地利,惟仰输并力飞挽”。而战争却使“州县小官,反掌而登侍从,行伍贱夫,移足而专斧钺。金钱充栋宇,田壤连阡陌。”地方军政大坏。因此,动荡的环境,加上浩大的军费开支和腐败的军政,使宋朝再无力经营西北边疆。      四      从北宋对西北边疆民族政策的不断变化和调整来看,尽管统治集团骨子里仍然是把西北边疆看作军事国防要塞而予以关注,以传统的羁縻政策处理民族事务,但促进边区经济、文化发展和各民族和谐一体的内容显著增加。如果说宋太祖时期的和平共处、积极防卫政策只是保证了西北边疆的稳定,谈不上发展,那么,宋神宗时期,以王安石变法为契机的西北边疆经营,则是一次包容了边疆各族、涉及到经济、文化、思想诸领域的综合性的大开发活动。西北边疆的发展被纳入全国发展的范围之内。王安石、宋神宗等人通过一系列切实的经济、文化政策把西北边疆各族的和谐发展推向了高潮。北宋统治集团在国防压力促动下,对边疆民族问题的突破性认识,从根本上推动了经营西北边疆政策措施的全面调整。   从宋朝经营西北边疆的主观目的看,扭转了北宋在西北边防上的被动局面。熙宁年间王韶开边建立熙河路后,宋在与西夏军事对抗中的被动局面开始改观。元丰年间,宋朝两次发动对西夏的主动军事进攻,虽遭失败,但足以证明被动局面已基本扭转。到宋哲宗绍圣开边时,就完全处在了主动地位。假如不是朝政腐败,宋朝极有可能实现灭夏的宏愿。   从经营的客观效果看,一是促进了西北地区的开发。宋朝较前代更重视农业生产和经济的全面发展。在王安石变法推动下,宋统治集团积极拓宽政策思路,随着熙丰时期西北边面的进一步扩大,以全面开发、共同发展为特色的边疆经营模式,代替了以土地开发为中心的模式,推动宋对西北地区的经营进入高潮。标志之一,土地开发方式更加多样化,弓箭手田、私人租佃、营田、屯田、官庄多管齐下,同时,水利灌溉得到充分发挥,南方稻田耕作新技术得到引入和传播。更重要的是,封建国家开始正式向沿边的少数民族授田,而且直接插手土地买卖,进行生产开发。土地政策的变化是农业生产新技术推广的结果,反映了宋朝对西北地区的土地开发一步步走向深化的过程,也反映了在国家强制力促动下民族交往韵增进以及先进的封建生产关系向沿边发展的趋向。标志之二,森林、草原、矿产、河流等自然资源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开发,如《能改斋漫录》记载王韶教民捕鱼的一条材料就很典型:“羌俗不食鱼,鱼大如椽柱,臂股河中甚多。……(王)韶在熙河,始命为网,捕以供膳。”同时,地区商贸市场被规范,盐、茶、酒、醋等日常用品的生产与消费受到特别重视。标志之三,促使边区少数民族传统的牧业生产方式向亦耕亦牧方式转变,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保障和重视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措施,深化了民族平等思想,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与合作,进一步开发了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这种全面开发必然促进西北地区的发展。   二是促进了民族间的交往与融合。北宋立国时,西北地区的吐蕃、党项等民族处于散居状态,彼此较少联系。党项族李继迁兴起后,迫使宋朝主动去加强同他们的接触,于是双方的交往日益增多和密切。蕃族的不断内附和汉族的不断西进,边区贸易市场的发展,蕃兵组织的规范和完善,汉、蕃弓箭手杂居互助,共同耕垦土地,为各民族互相了解创造和提供了机会。“陕西缘边与羌戎之地犬牙相错”,在共同的生产生活中,各民族互相学习,相互影响,逐步融合。尤其在熙河开边后,宋政府开办蕃学,授土地,赐汉姓,通过务实的经济、文化政策教化少数民族。包顺等大首领及其部众的归属,为民族关系的增进浓抹了一笔。依赖他们的声望和威信,宋朝在熙河广大区域内,取得了对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贸易、军事等的主导地位,牢固地控制了这一咽喉之地,获得了与西夏对抗的后方基地,在战略上取得极为有利的形势。而这一切恰恰是建立在良好的民族关系基础之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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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记事本末 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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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anhoo (云愁海思,春风醉客.), 信区: History
题: 列传第八十九
发信站: 紫金飞鸿 (日11:22:03 星期天), 站内信件
任颛,字诚之,青州寿光人。举进士,得同学究出身。至卫尉丞。上其文,乃
赐第,擢盐铁判官。陕西铸康定大铜钱,颛曰:“坏五为一,以一当十,恐犯者众。”
卒如其言。
夏人纳款,遣使要请十一事,甚者欲去臣称男。颛押伴,一切晓以义,辞折而
去。又再遣使来欲自买卖,且通青盐,增岁赐。诏许置榷场,其议多颛所发。出为
京西转运使,奏计京师。元昊为下所杀,遣杨守素来告哀。守素,乃始为元昊谋不
称臣、纳赐节者也,仁宗记尝屈其使者,复使押伴。颛问守素其主所以死,不能对,
讫去,不敢肆。改知凤翔府。帝语辅臣,颛宜备朝廷委任,留判三司恁由司。为谅
祚册礼使,采摭西夏风物、山川、道里、出入攻取之要,为《治戎精要》三篇上之。
进直史馆,迁河东转运使。帝尝以禁帑金帛赐河北,亦欲与河东。颛辞曰:
“受委制财用,而先有求,不敢。”颛为使者,每行部,必择僚佐之贤者一人与俱,
凡事必与议,未尝以胥吏自随,人安其政。入为盐铁副使,擢天章阁待制。
侬贼犯岭外,以知潭州。宣抚司以宣毅卒有功,檄补军校,颛察其色动,曰:
“必有异志。”执按之,具服为贼内应。搜其家,得所记潭事甚悉,枭首以徇。诏
书褒激,赐白金五百两,进龙图阁直学士、知渭州。坐在潭日贱市死商珠,降为待
制。时四路以边警闻,渭独无所上,朝廷疑斥候不密,颛力言无他虞,帝使觇之,
信。乃还学士,徙徐州,以太子宾客致仕。积官户部侍郎,卒,年七十八。
李参,字清臣,郓州须城人。以荫知盐山县。岁饥,谕富室出粟,平其直予民,
不能籴者,给以糟t,所活数万。
通判定州,都部署夏守恩贪滥不法,转运使使参按之,得其事,守恩谪死。知
荆门军,荆门岁以夏伐竹,并税簿输荆南造舟,积日久多蠹恶不可用,牙校破产不
偿责。参请冬伐竹,度其费以给,余募商人与为市,遂除其害。
历知兴元府,淮南、京西、陕西转运使。部多戍兵,苦食少。参审订其阙,令
民自隐度麦粟之赢,先贷以钱,俟谷熟还之官,号“青苗钱”。经数年,廪有羡粮。
熙宁青苗法,盖萌于此矣。
朝廷患边费益广,参建议辇钱边郡,以平估籴,权罢入中法。比其去,省榷货
钱千万计。召为盐铁副使,以右谏议大夫为河北都转运使。与安抚使郭申锡相视决
河,议不协;又与真定吕溱相恶,二人皆得罪,参移使河东,知荆南。
嘉v七年,召为三司使,参知政事孙\曰:“参为主计,外台将承风刻剥天下,
天下之民困矣。”乃改群牧使。诏王安石、王陶置局经度国计,参言:“官各有职,
臣若不任事,当从废黜。不然,乞罢此局。”从之。
治平初,加集贤院学士、知瀛州,赐黄金百两,帅臣有赐自参始。再迁枢密直
学士、知秦州。蕃酋药家族作乱,讨平之,得良田五百顷,以募弓箭手。居镇阅岁,
未尝以边事闻。英宗遣使问故,对曰:“将在边,期于无事而已,不敢妄以寇贻主
忧。”以疾解边任,判西京御史台,起知曹、濮二州。神宗久知其才,书姓名于殿
柱。以知永兴军,不行,卒,年七十四。
参无学术,然刚果严深,喜发`奸伏,不假贷,事至即决,虽簿书纤悉不遗,
时称能吏。
郭申锡,字延之,魏人。自言唐代公元振之后。第进士,为晋陵尉。民诉弟为
人所杀,申锡察其色惧而哭不哀,曰:“吾得贼矣,非汝乎?”执而讯之,果然。
久之。知博州。州兵出戍,有欲胁众为乱者,申锡戮一人,黥二人,乃定。奏至,
仁宗曰:“小官临事如此,岂易得?”即为御史台推直官。数上疏论事,大臣不便。
鞫狱庆州。京东盗执濮州通判井渊,迁知州事,未阅月,悉擒凶党,斩以徇。
召为侍御史,遂知杂事。张贵妃追册、起园陵,张尧佐为使相,陈执中嬖妾杀
婢,余靖引胡恢有丑行,高若讷引范祥启边衅,申锡皆奏劾之,屡诋权幸无所避,
帝谓之曰:“近世士大夫,方未达时,好指陈时事,及被进用则不然,是资言以进
耳,卿勿为也。”
谍称契丹遣泛使,命体量安抚河北,还为盐铁副使。相视决河,坐讼李参失实,
黜知濠州。帝明榜朝堂,称其欺诬,以儆在位。旋加直史馆、知江宁府,再副盐铁,
进天章阁待制、知邓州河中。
种谔取绥州,申锡曰:“边患将自此始。”及谅祚死,请捐前故,听其子袭爵,
且言曰:“二虏赖岁币甚厚,渝平岂其所利,必有以致之。但得重将守边,不要功
生事,则善矣。”著《边鄙守御策》。以给事中致仕,卒,年七十七。
傅求,字命之,考城人。进士甲科,通判泗州。淮水溢,毁城。朝廷遣中使护
筑,绝淮取土,道远,度用兵六十万。求相汴堤旁有高埠,夷之得土,载以回舟,
省工费殆半。
徙大名府,府守吕夷简委以事。夷简入相,荐其才,擢知宿州,提点江西、益
州刑狱,为梓州路转运使。夷獠寇合江,钤辖司会兵掩击,求驰往按所以状,乃县
吏冒取播州田,獠故恐而叛。即黥吏置岭南,夷人闻之,散去。益州文彦博上其状,
进秩,徙陕西。
关中行当十铁钱,盗铸不可计,求请变法。时州县已散二百八十万缗,亟下令
更为当三。民出不意,荡产失业,多自经死,然盗铸遂止。自康定用兵,移税输边,
民力大困,求令输本州,而转钱以供边籴,民受其惠,而兵食亦足。召为户部副使。
陇右蕃酋兰毡献古渭州地,秦州范祥纳之,请缮城屯兵,又括熟户田,诸羌靳
之,相率叛。夏人欲得渭地,又移文来索。后帅张c以祥贪利生事,请弃之。诏求
往视,求以为城已讫役,且已得而弃,非所以强国威。乃诏谕羌众,反其田,报夏
人以渭非其有,不应索,正其封疆而还,兵遂解。进天章阁待制,陕西都转运使,
加龙图阁直学士、知庆州。
环之定边砦蕃官苏恩,以小过疑惧而遁,将佐议致讨。泾原既出师境上,求谓
恩非素携二者,乘以兵,必起边患。但遣裨将从十数卒扣其帐,开以祸福,恩感泣,
还砦如初。入判太常寺,权发遣开封府,迁枢密直学士、知定州,复以龙图阁学士
求本有吏能干局,至是,春秋浸高,且病聩。三司大将钱吉密杀妹,为邻所告,
求不能决,反坐告者;又断狱数差失。御史言其不胜任,出知兖州。卒,年七十一。
张景宪,字正国,河南人。以父师德任淮南转运副使。山阳令郑P赃累巨万,
亲戚多要人,景宪首案治,流之岭外,贪吏望风引去。徙京西、东转运使。王逵居
郓,专持吏短长,求请贿谢如所欲,景宪上其恶,编置宿州。熙宁初,为户部副使。
韩绛筑抚宁、A匠牵勖跋芡印J际苴囱猿遣豢墒兀滩淮蕉
后知也。未几,抚宁陷。至延安,又言:“e闳还鲁牵渚匏我允兀
臣在道,所见师劳民困之状非一,愿罢徒劳之役,废无用之城,严饬边将为守计。
令边郡召生羌,与之金帛、官爵,恐黠羌多诈,缓急或为内应,宜亟止之。”陕西
转运司议,欲限半岁令民悉纳钱于官,而易以交子。景宪言:“此法可行于蜀耳,
若施之陕西,民将无以为命。”其后卒不行。
加集贤殿修撰,为河东都转运使。议者欲分河东为两路,景宪言:“本道地肥
硗相杂,州县贫富亦异,正宜有无相通,分之不便。”议遂寝,改知瀛州,上言:
“比岁多不登,民债逋欠。今方小稔,而官督使并偿,道路流言,其祸乃甚于凶岁。
愿以宽假。”帝从之,仍下其事。
元丰初年,知河阳。时方讨西南蛮,景宪入辞,因言:“小丑跳梁,殆边吏扰
之耳。且其巢穴险阻,若动兵远征,万一馈饷不继,则我师坐困矣。”帝曰:“卿
言是也,然朝廷有不得已者。”明年,徙同州,以太中大夫卒,年七十七。
景宪在仁宗朝为部使者,时吏治尚宽,独多举刺;及熙宁以来,吏治峻急,景
宪反济以宽。方新法之行,不劾一人。居官不畏强御,非公事不及执政之门。自负
所守,于人少许可,母卒,一夕须发尽白,世以此称之。
窦卞,字彦法,曹州冤句人,进士第二,通判汝州。秦悼王葬汝,宗室来汝者
众,役兵三千。郡守林潍以汝与其乡近,因使辇薪刍、铁石致其家。众怨愤,谋杀
潍,会日暮门闭,不果,遂挟大校叛。卞启关招谕之,曰:“汝曹特醉酒狂呼尔,
毋恐。”众少定,乃密推首恶羁之,请于朝,诏潍致仕,悉配徙乱者。
加集贤校理、知太常院,知绛州,开封府推官。方禁销金为衣,皇城卒捕得之,
属卞治,以中禁为言。奏曰:“真宗行此制,自掖廷始,今不正以法,无以示天下,
且非祖宗立法意。”英宗曰:“然。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正
谓是也。”从其请。
出知深州。熙宁初,河决滹沱,水及郡城,地大震。流民自恩、冀来,踵相接,
卞发常平粟食之。吏白擅发且获罪,卞曰:“俟请而得报,民死矣。吾宁以一身活
数万人。”寻以请,诏许之。外间讹言水大至,卞下令敢言者斩。一日,复报大水
且至,吏请闭门,卞不可,既而果妄。时发六州卒筑武强,陈卒惰,主者笞之,不
服。卞曰:“厢兵犯将校,法不至重,然兴役聚工,不可拘以常法。”命斩之以闻,
有诏嘉奖。还为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进天章阁待制,判昭文馆、将作监。
始,卞官汝时,与殿直王永年者相接颇厚,及在京师,永年求监金曜门库,卞
为祷提举扬绘,绘荐为之。永年置酒于家,延绘、卞至,出其妻侑饮,且时致薄饷。
永年以事系狱死,御史发其私,卞坐夺职,提举灵仙观。卒,年四十五。
张瑰,字唐公,洎之孙也。举进士,以妇父王饮若嫌,召试学士院,赐第,除
秘阁校理、同知太常礼院。谥钱惟演曰文墨,其子挝登闻鼓上诉,仁宗使问状,瑰
条奏甚切,朝廷不能夺,乃赐谥曰思。温成庙祠享如神御,请杀其礼。
判吏部南曹,为开封府推官、知洪州。营校督役苛急,其徒三百人将以夜杀之。
求不获,持锸噪于门,请易校。瑰召问谕遣,明日,推治黠十人,不为易校。积阀
当迁,十年不会课,文彦博为言,特迁之。徙两浙转运使,加直史馆、知颍州、扬
州,即拜淮南转运使。
三司下诸道责羡财,淮南独上金九钱,三司使怒,移文谯切,瑰以赋数民贫对。
入修起居注、知制诰。草故相刘沆赠官制,颇言其附会取显位。沆子瑾帅子弟妇女
衰诣阙,哭诉瑰挟私怨,且丑诋其人。执政以褒赠乃恩典,瑰不当为贬词,出知
黄州,然瑾亦竟不敢请父谥。还判流内铨。英宗时,论第在先朝乞蚤定储副者,进
左谏议大夫、翰林侍读学士。刘瑾又讼其判铨日调其子不应法,复出濠州。历应天
府、河南、河阳,请为太平州。
瑰平生荐士,后虽不如所举,未尝以令自首,故再坐削阶。当官遇事辄言,触
忤势要,至屡黜,终不悔。卒,年七十。
孙瑜,字叔礼,博平人。以父任为将作监主簿,贾昌朝荐为崇文检讨、同知礼
院、开封府判官。
使契丹,适西讨捷书至,馆伴要入贺,啖以厚饷,瑜辞以奉使有指,不肯贺。
加秘阁校理、两浙转运使。入辞,仁宗访其家世,谓曰:“卿孙]子邪?],大儒
也,久以道辅朕。”因面赐金紫。
先是,郡县仓庾以斗斛大小为奸,瑜奏均其制,黜吏之亡状者,民大喜。有言
其变新器非便,下迁知曹州。寻有言瑜所作量法均一诚便者,乃还其元资,徙知蔡
州,毁吴元济像,以其祠事裴度。大水缘城隙入,瑜使囊沙数千捍其冲,城得弗坏。
更相、兖、潍、单四州,累官工部侍郎,卒,年七十九。
始,]之亡,朝廷录其子孙,时瑜之子为诸孙长,瑜曰:“吾忍因父丧而官吾
子乎?”以兄之孤上之。瑜天资整敏,齐家以严称。善与人交,一受知终身不易。
所荐士有过,或教使自言,曰:“已知之而复挤之。吾不为也。”
论曰:“宋至神宗,承平百余年,风行政成,士皆守官称职,虽上之化,亦下
之气习使然也。当时仕于朝廷,出守方岳,持节一道,专对四方者,各有其人,其
政迹且多可纪,自颛至瑜是已。颛能折夏人,屈元昊使者;参击贪除害,乃心边事;
申锡除凶党,诋权幸;求黥黠吏,禁盗铸;卞以身活人;瑰不贡羡财;景宪因母死
而发白;孙瑜不忍以父丧而得官:此其行尤昭昭者欤。
许遵,字仲途,泗州人,第进士,又中明法,擢大理寺详断官、知长兴县。水
灾,民多流徙,遵募民出米振济,竟以无患。益兴水利,溉田甚博,邑人便利,立
为审刑院详议官,知宿州、登州。遵累典刑狱,强敏明恕。及为登州,执政许
以判大理,遵欲立奇以自鬻。会妇人阿云狱起。初,云许嫁未行,嫌婿陋,伺其寝
田舍,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吏求盗弗得,疑云所为,执而诘之,
欲加讯掠,乃吐实。遵按云纳采之日,母服未除,应以凡人论,谳于朝。有司当为
谋杀已伤,遵驳言:“云被问即承,应为按问。审刑、大理当绞刑,非是。”事下
刑部,以遵为妄,诏以赎论。未几,果判大理。耻用议法坐劾,复言:“刑部定议
非直,云合免所因之罪。今弃敕不用,但引断例,一切按而杀之,塞其自守之路,
殆非罪疑惟轻之义。”诏司马光、王安石议。光以为不可,安石主遵,御史中丞滕
甫、侍御史钱皆言遵所争戾法意,自是廷论纷然。安石既执政,悉罪异己者,遂
从遵议。虽累问不承者,亦得为按问。或两人同为盗劫,吏先问左,则按问在左;
先问右,则按问在右。狱之生死,在问之先后,而非盗之情,天下益厌其说。
熙宁间,出知寿州,再判大理寺,请知润州,又请提举崇福宫。寻致仕,累官
中散大夫。卒,年八十一。
卢士宗,字公彦,潍州昌乐人。举《五经》,历审刑院详议、编敕删定官,提
点江西刑狱。侍讲杨安国以经术荐之,仁宗御延和殿,诏讲官悉升殿听其讲《易》。
明日,复命讲《泰卦》,又召经筵官及仆射贾昌朝听之。授天章阁侍讲,赐三品服,
加直龙图阁、天章阁待制、判流内铨。
李参、郭申锡有决河讼,诏士宗劾之。士宗言两人皆为时用,有罪当验问,不
宜逮鞫。于是但黜申锡为州。进龙图阁直学士、知审刑院、通进银台司。
仁宗神主y庙,礼院请以太祖、太宗为一世,而增一室以备天子事七世之礼。
诏两制与礼官考议,孙\等欲如之。士宗以为:“在礼,太祖之庙,万世不毁;其
余昭穆,亲尽即毁,示有终也。自汉以来,天子受命之初,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
次,祀四世或六世,其以上之主,属虽尊于太祖,亲尽则迁。故汉元帝之世,瘗太
上庙主于国,魏明帝迁处士主于国邑,晋武、惠y庙,迁征西、豫章府君。大抵过
六世则迁其主,盖太祖已正东向之位,则并三昭三穆为七世矣。唐高祖初祀四世,
太宗增祀六世,太宗y庙则迁弘农府君,高宗y庙又迁宣宗,皆前世成法,惟明皇
九庙祀八世,于事为不经。今大行y庙,僖祖亲尽当迁,于典礼为合,不当添展一
室。”诏\等再议,卒从八室之说,议者咎之。
出知青州,入辞,英宗曰:“学士忠纯之操,朕所素知,岂当久处外。”命再
对,及见,论知人安民之要,劝帝守祖宗法。御史言其罕通吏事,且衰病,改沂州。
熙宁初,以礼部侍郎致仕,卒,年七十一。士宗以儒者长刑名之学,而主于仁
恕,故在刑部审刑,前后十数年。
钱象先,字资元,苏州人。进士高第,吕夷简荐为国子监直讲,历权大理少卿、
度支判官、河北、江东转运使,召兼天章阁侍讲。详定一路敕成,当进勋爵,仁宗
以象先母老,欲慰之,独赐紫章服。进待制、知审刑院,加龙图阁直学士,出知蔡
象先长于经术,侍迩英十余年,有所顾问,必依经以对,反复讽谕,遂及当世
之务,帝礼遇甚渥。故事,讲读官分日迭进,象先已得蔡,帝犹谕之曰:“大夫行
有日矣,宜讲彻一编。”于是同列罢进者浃日。徙知河南府、陈州,复兼侍讲、知
象先旁通法家说,故屡为刑官,条令多所裁定。尝以为犯敕者重,犯令者轻,
请移敕文入令者甚众。又议告捕法,以为罪有可去,有可捕,苟皆许捕,则奸人将
倚法以害善良,因削去许捕百余事。其持心平恕类此。复知许、颍、陈三州,以吏
部侍郎致仕。卒,年八十一。
韩q,字君玉,卫州汲人。登进士第,知定州安喜县。为政强力,能使吏不贿,
守韩琦称其才。为开封司录。嘉v宽恤诸道,分遣使者。q曰:“京师诸夏本,顾
独不蒙惠乎?”乃具徭役利害上之,诏司马光、陈洙详定条式,遂革大姓渔并之弊。
提点利州路、河北刑狱,以开封府判官迎契丹使。使问:“南朝不闻打围,何也?”
q曰:“我后仁及昆虫,非时不为耳。”
熙宁初,为梓州路转运使。朝廷命诸道议更役法,q首建并纲减役之制,纲以
数计者百二十有八,衙前以人计者二百八十有三,省役人五百。又请裁定诸州衙簿,
于是王安石言:“q所言皆久为公私病,监司背公养誉,莫之或恤,而独能体上意,
宜加赏。”乃下褒诏,且赐帛二百。入为盐铁副使,以右谏议大夫知澶州。坐失举,
降太常少卿。河决,昼夜捍御。神宗念其劳,复故官太中大夫,判将作监,转正议
大夫致仕。卒,年七十七。
q吏事绝人,阅按牍,终身不忘,澶州民怀思之。他日,郡守或欲有所为,民
必曰:“此已经韩太中矣。”以故辄止。
杜纯,字孝锡,濮州鄄城人。少有成人之操,伯父没官南海上,其孤弱,枢不
能还。纯白父请往,如期而丧至。
以荫为泉州司法参军。泉有蕃舶之饶,杂货山积。时官于州者私与为市,价十
不偿一,惟知州关咏与纯无私买,人亦莫知。后事败,狱治多相牵系,独两人无与。
咏犹以不察免,且檄参对。纯愤懑,陈书使者为讼冤,咏得不坐。
熙宁初,以河西令上书言政,王安石异之,引置条例司,数与论事,荐于朝,
充审刑详议官。或议复肉刑,先以刖代死刑之轻者,纯言:“今盗抵死,岁不减五
十,以死惧民,民常不畏,而况于刖乎?人知不死,犯者益众,是为名轻而实重也。”
秦帅郭逵与其属王韶成讼,纯受诏推鞫,得韶罪。安石主韶,变其狱,免纯官。
韩绛为相,以检详三司会计。安石再来,乃请监池州酒。久之,为大理正。上言:
“朝廷非不恶告讦,而有觇事者以`抉隐微,盖京师聚万姓,易以宿奸,于计当然,
非扰人也。比来或徒隶觖望,或民相怨仇,或意冒告赏,但泛云某有罪,某知状,
官不识所逮之囚,囚不省见逮之故。若许有司先计其实,而坐为欺者以诬告,当无
不竟矣。”
隰州商尹奇贸温泉矾有羡数,云官润之,寺欲械讯河东。纯曰:“奇情止尔,
若傅致其罪,恐自是民无复敢货矾,则数百万之储,皆为土石。请姑没其羡而释其
人。”曹州民王坦避水患,以车载货入京,征商者以为匿税,寺议黥坦,纯复争之,
卿杨汲奏为立异,又废于家。
元v元年,范纯仁、韩维、王存、孙永交荐之,除河北转运判官。初更役书,
司马光称其论议详尽,予之书曰:“足下在彼,朝廷无河北忧。”纯因建言:“河
防旧隶转运,今乃领属都水外丞,计其决溢之变,前日不加多,今日不加少。然出
财之司。则常忧费而缓不急;用财之官,则宁过计而无不及,不如使之归一。”后
召为刑部员外郎、大理少卿,擢侍御史。言者诋其不由科第,改右司郎中,寻
知相州,徙徐州,陕西转运使。还,拜鸿胪、光禄卿,权兵部侍郎,谢病,以集贤
院学士提举崇福宫,改修撰。卒,年六十四,弟。
字君章,起进士,为永年令。岁荒,民将他往,召谕父老曰:“令不能使汝
必无行,若留,能使汝无饥。”皆喜听命。乃官给印券,使称贷于大家,约岁丰为
督偿,于是咸得食,无徙者。明年稔,偿不愆素。神宗闻其材,用为大理详断官、
检详枢密刑房,修《武经要略》。以职事对,帝翌日语宰相,嘉其论奏明白,未果
每议狱,必傅经谊。民间有女幼许嫁,未行而养于婿氏,婿氏杀以诬人,吏
当如昏法。曰:“礼,妇三月而庙见,未庙见而死,则归葬于家,示未成妇也。
律,定昏而夫犯,论同凡人。养妇虽非礼律,然未成妇则一也。”议乃定。又论:
“天下囚应死,吏懦不行法,辄以疑谳。夫杀人而以疑谳,是纵民为杀之道也。请
治妄谳者。”不从。
擢刑部郎中。元v初,为夏国母祭奠使。时夏人方修贡,入其国,礼犹倨,迓
者至衣毛裘,设下人坐,蒙以黪,且不跪受诏。责之曰:“天王吊礼甚厚,今不
可以加礼。”夏人畏惧加敬。他日,夏使至,请归复侵疆。逆之至馆,使欲入见
有所陈,止之,答语颇不逊。曰:“国主设有请,必具表中,此大事也,朝廷
肯以使人口语为可否乎?”随语连拄之,乃不敢言。
迁右司郎中、大理卿,以直秘阁知齐、邓二州,复为大理卿,权刑部侍郎,加
集贤殿修撰,为江淮发运使、知郓州。狱系囚三百人,至之旬日,处决立尽。又
以刑部召,未至,还之郓。
尝有揭帜城隅,著妖言其上,期为变,州民皆震。俄而草场白昼火,盖所揭一
事也,民又益恐。或请大索城中,笑曰:“奸计正在是,冀因吾胶扰而发,奈何
堕其术中?彼无能为也。”居无何,获盗,乃奸民为妖如所揣,遂按诛之。徙知应
天府,卒,年六十二。
事兄纯礼甚备。在郓州闻讣,泣曰:“兄教我成立,今亡不得临,死不瞑矣。”
适诣阙,迎其柩于都门,哀动行路。悉以奉钱给寡嫂,推其子恩,官其子若孙一人。
宦京师时,里人马随调选,病卧逆旅,载与归,医视之。随竟死,为治丧第中。
或以为嫌,不自恤,其风义盖天性云。
杜常,字正甫,卫州人,昭宪皇后族孙也。折节学问,无戚里气习。尝跨驴读
书,驴嗜草失道,不之觉,触桑木而堕,额为之伤。中进士第,调河阳司法参军事,
富弼礼重之。积迁河东转运判官,提点河北刑狱,历兵部左司郎中、太常少卿、太
仆太府卿、户工刑吏部侍郎,出知梓州、青、郓、徐州、成德军。
崇宁中,至工部尚书,以龙图阁学士知河阳军。苦旱,及境而雨,大河决,直
州西上埽,势危甚。常亲护役,徙处埽上,埽溃水溢,及常坐而止。于是役人尽力,
河流遂退,郡赖以安。卒,年七十九。
谢麟,字应之,建州瓯宁人。登第,调会昌令。民被酒夜与仇斗,既归而所亲
杀之,因诬仇。麟知死者无子,所亲利其财,一讯得实。再调石首令,县苦江水为
患,堤不可御,麟叠石障之,自是人得安堵,号“谢公堤”。
通判辰州。章购妫劂渲荩鲼胛兀商2┦扛奈魃细竺鸥笔埂#
D贼犯辰溪,麟且捕且招,一方以宁。诏使经制宜州獠,降其种落四千八百人,纳
思广洞民千四百室,得铠甲二万,褒赐甚渥。加果州刺吏,知荆南、泾、二州。
元v初,复以朝议大夫、直秘阁知潭州,加直龙图阁,历徙江宁、凤翔府、渭
桂二州。融江有夷警,将吏议致讨,麟以计平之。戍兵从北来,不能水土,麟部土
人使极南,而北兵止屯近郡,赖以全者甚众。卒于官。
王宗望,字叟,光州固始人。以荫累擢夔州路转运副使。哲宗即位,行赦赏
军,万州弥旬不给。庖卒朱明因众怒,白昼入府宅,伤守臣,左右惊散,他兵籍籍
谋兆乱。宗望闻变,自夔疾驱至,先命给赏,然后斩明以徇,且窜视守伤而不救者。
乃自劾,朝廷嘉之。历仓部郎中、司农少卿、江淮发运使。
楚州沿淮至涟州,风涛险,舟多溺。议者谓开支氏渠引水入运河,岁久不决,
宗望始成之,为公私利。代吴安持为都水使者。自大河有东、北流之异,纷争十年,
水官无所适从。宗望谓回河有创立金堤七十里,索缗钱百万,诏从之。右正言张商
英论其诞谩,而宗望奏已有成绩,遂增秩三等,加直龙图阁、河北都转运使,擢工
部侍郎,以集贤殿修撰知郓州。卒,年七十七。元符中,治其导河东流事,以为附
会元v,追所得恩典云。
王吉甫,字邦宪,同州人。举明经,练习法律,试断刑入等,为大理评事,累
迁丞、正、刑部员外郎、大理少卿。
舒以官烛引至第,执政欲坐以自盗。吉甫谓不可,执政怒,移狱他所,吉甫
亦就辨。乃用饮食论罪,不以烛也。南郊起幔城,役卒急于毕事,董役者责之曰:
“此殆类白露屋耳。”卒诉之。吏当非所宜言论死。吉甫谓非咒诅不应死,遂求对。
神宗怒曰:“得非为白露屋事来邪?”吉甫从容敷陈,不少慑,帝为霁怒,其人得
释。苏轼南迁,所过,郡守有延馆之者,走马使上闻,诏鞫之。吉甫议当笞,宰相
章辉谩<υ唬骸胺ㄈ缡牵岩栽黾映勺铩!弊浯芋住L只穑橹锸卣呤
人,亦争之,皆得不死。其持论宽平,大抵类此。
请知齐州、梓州。梓在东川为壮藩,户口最盛。转运使欲增折配以取羡余。吉
甫谓其僚曰:“民力竭矣,一增之后,不可复减,吾宁贻使者怒,忍为国敛怨、为
民基祸哉。”竟却之。历提点梓州路京畿刑狱、开封少尹、知同、刑、汉三州,以
中大夫卒,年七十。
吉甫老于为吏,廉介不回,但一于用法,士恨其少缘饰云。
论曰:宋取士兼习律令,故儒者以经术润饰吏事,举能其官。遵惠政及民,而
缓登州妇狱,君子谓之失刑。士宗、象先皆执经劝讲,其为刑官,论法平恕,宜哉,
q吏事绝人,民怀其德。纯以微官能著清节,议狱必傅经谊,风义蔼然。常坐护
危埽,麟定OD、獠,宗望弭万州之变,皆靖至难之事于谈笑间。吉甫一于用法,
而廉介不回,有足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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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空反被空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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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耽静多为静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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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紫金飞鸿 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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