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李战彪市工商局松林店分局验照怎么查

在手机上查看 法律诉讼详情

涿州李战彪市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新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院涿州李战彪市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李战彪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长城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李新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涿州李战彪市清凉寺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李新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7年6月2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6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负担。

天眼查公平看清世界。

聲明:天眼查利用算法自动分析并生成特定裁判文书标签仅供用户参考。因文书信息庞杂天眼查无法保证该标签准确反映案件全部信息。如您认为标签与文书内容不符欢迎致电天眼查客服 400-608-0000 进行反馈

涿州李战彪市凯达窗业有限公司與保定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涿州李战彪市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三义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涿州李战彪市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三义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涿州李战彪市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三义园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涿州李战彪市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民事裁定书
河北省涿州李战彪市远方名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保定市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涿州李战彪市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XX与河北省涿州李战彪市远方名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涿州李战彪市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涿州李战彪市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新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涿州李战彪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