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出口退税政策底办的首套房退税几时到账

个人首次购房按揭 怎么办理退税补贴?_新浪房产_新浪网
个人首次购房按揭 怎么办理退税补贴?
&&重庆晨报讯记者 罗强 刚刚结束的秋季房交会,成为住房交易的一个高峰。其间,市财政局也接到了很多购房者关于&首套房退税&办理的咨询。昨日,市财政局就此作了回复和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日起,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渝中、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南岸、北碚、巴南、渝北、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以下简称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
&&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
&&符合条件的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
&&无论所购住房在主城何区,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起,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暂未取得产权证的,也应按办理程序在3个月内及时申报。超期补助年度不再受理,未超期年度仍可按时申报。如有购房问题请拨打热线:400-606-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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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税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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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土房信箱[
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首套房退税
您好,我是11年婚前买房,贷款还没有还完;13年结婚。14年老公和他妈妈共同买了一套房。请问老公和妈妈买的房子算是首套房吗?能不能退税呢?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渝财税〔2010〕83号)规定,个人购买住房(“别墅”除外,下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其中,对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个人购买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法定税率征收契税。法定税率为3%。
根据您的描述,您购买的已经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应该按照3%缴纳契税,不存在退税的问题。
如果您还有其他地方税务问题,欢迎再次来信,我局将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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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16:54
介绍一下我的情况,退税的首套房在江北区,工作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江北区,退税财政局就是你缴纳个税所属区,因此我退税在江北区财政局,和我一样情况的可以参考一下这篇帖子哈!(一)政策文件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主要内容和申报办理程序一、主要内容  1、补助对象: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享受财政补助的产权人再次购买住房则不再符合补助条件(唯一住房原则)。  2、补助方式和计算: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二、申报办理程序  产权人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之内,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入库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并统一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1、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格式附后,空白表可向区财政局索取)。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填列有关事项,说明相关情况,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2、身份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4、购房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8、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且能确定其纳税入库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三、各区财政局及市财政局咨询电话:  渝中区财政局:  江北区财政局:  沙坪坝区财政局:  九龙坡区财政局:  大渡口区财政局:  南岸区财政局:  北碚区财政局:  渝北区财政局:  巴南区财政局:  北部新区财政局:  两江新区财政局 & &重庆市财政局:财政局首套房退税文件链接:http://jcz./Html/1/zwgk/bszn//45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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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go go go !!
发表于 09:02
具体办理地点
[二]具体办理地点1.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江北区的在&重庆市江北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地址在建新东路挨到324医院的,大门进去直接上4楼,问一下咨询人员就知道了,上班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带上身份证直接交给工作人员他记录一下就行了,但要等几天才拿得到,我是星期一去的,星期四拿的证明,不收费。2.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且能确定其纳税入库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江北区缴个税的在&江北区地税局&,地址在新村同创国际小学挨到起的,在长安华都附近,阿兴记酒店那个坡坡走下来就能看到&中国税务&那栋楼了,带上身份证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在此特别要提醒一下,打印时下面有个缴税所属区,机器默认打印的是&重庆市全市&,就是打印的你在全重庆所有区缴纳的个税总和,但你如果是退在江北区缴纳的个税一定要手动选择&江北区缴纳税款&那一项,不然拿到江北区财政局去退税,那边是不得认的,只有重新打印,我都遭跑了2次。3.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这个就要到自己按揭那个银行去问了,财政局的说不一定非要到按揭银行的那个支行去,只要银行能打印出来还款本金和利息分别是多少,上面有你的名字,银行盖章确认的就行。4.个税缴纳区所属财政局办理退税:像我的话个税是缴到江北区地税局的,退税也在江北区财政局,江北区财政局在海尔路江北行政服务中心,过去之后有个坡坡上去高的那栋楼,16楼1615号房间,上班时间应该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左右,我第一次去就是因为个税缴纳证明没有选江北区,结果那边不认,又叫我重新去打印,等我打印回来的时候刚好12点过几分,结果1615号房间已经就没得人了,就只有在那边等到下午2点。把上述资料收集齐全,再把那个申报表填写起,交给工作人员审核一下就行了,另外准备一张银行卡,在那个申报表上要填卡号和开户银行,卡不用复印,只要在申报表上把卡号和开户银行写正确就行了。我是昨天也就是7月3号交的,说是退的税8月底9月初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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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go go go !!
发表于 09:03
具体政策解析
[三]具体政策解析1.一个补助年度:就是从你按揭第一次首付那个月算起,连续算12个月,我是号交的第一笔按揭款,我的补助年度就是2013年6月-2014年5月,切记要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去办,不然就视为自动放弃,像我的话就只能在6.7.8这三个月之内去办,不然就视为我自动放弃了。2.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比如你一个补助年度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的40%为1000元,这一年你缴纳的按揭本息总和是800元,那么就按800元补助;如一个补助年度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的40%为1000元,这一年你缴纳的按揭本息总和是2000元,那么就按1000元补助。3.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我不知道怎么作为附件添加进来,就先给各位截张图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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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14
来羡慕一哈交税的盆友。对了,这么多步骤你有没得哪里遭弯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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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30
引用:1在此特别要提醒一下,打印时下面有个缴税所属区,机器默认打印的是&重庆市全市&,就是打印的你在全重庆所有区缴纳的个税总和,但你如果是退在江北区缴纳的个税一定要手动选择&江北区缴纳税款&那一项,不然拿到江...
谢谢提醒啊,这点好仔细好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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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38
引用:1来羡慕一哈交税的盆友。对了,这么多步骤你有没得哪里遭弯酸了?还好哈,遇到大肚皮这些人一般也不得很弯酸,唯一不顺利的就是我重新打印个税缴纳证明之后再到财政局去的时候已经12点过几分了,那些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了,就只有在那里等到下午2点钟上班再交资料。总的来说还算比较顺利,就是跑的地方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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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50
比如说我每个月缴500的税,就退我500*40%=200块?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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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53
引用:1比如说我每个月缴500的税,就退我500*40%=200块?是这样吗比如你每个月交500的税,一年下来就是500*12=6000,40%算下来就是2400,比如你这一年的按揭本息加起来只付了2000了,那就只退2000;如果这你一年按揭本息和加起来付了3000,就只退2400,我不知道这样解释亲能理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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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8
引用:1比如说我每个月缴500的税,就退我500*40%=200块?是这样吗引用:2比如你每个月交500的税,一年下来就是500*12=6000,40%算下来就是2400,比如你这一年的按揭本息加起来只付了2000了,那就只退2000;如果这你一年按揭本息和加起来付了3000,就只退2400,我不知道这样解释亲能理解不...
理解了理解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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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9
请问楼主,交税在本区,且在本区买房才能退税吗?比如在江北买房,在渝中交税,可以退税吗?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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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4
引用:1请问楼主,交税在本区,且在本区买房才能退税吗?比如在江北买房,在渝中交税,可以退税吗?程序是怎么样的呢?这种也可以退税,在渝中区打纳税证明,在渝中区财政局退税,至于打那个首套房证明是在渝中区还是江北区这个我不是很清楚,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渝中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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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5
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有关问题处理办法为落实好市政府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补助政策,鼓励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并在执行过程中更好地贯彻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集中反映的情况,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公告如下:  一、关于申报超期问题。  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规定:产权人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之内,向其个人所得税缴库区财政局申报办理。此前,考虑到政策出台初期部分产权人了解信息可能滞后,对首次申报超期的适度从宽。现政策执行已逾三年,为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和补助资金的有序安排,对于首次申报超期的,再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即在日前(含当天)申报的,可纳入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补助范围给予办理(为简化手续,在符合补助条件的前提下,可将多个补助年度合并办理)。日后,不再接受超期补助年度申报的办理。对于非首次申报超期的,继续严格执行&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申报办理&的规定,超期不接受申报办理。  二、关于符合补助条件但暂未取得产权证的申报问题。  产权人符合补助条件,但补助年度结束后(从产权人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连续12个月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类推)暂未取得产权证的,也应按办理程序在3个月内及时申报。区财政接受申报并办理审核,相关补助资金待产权人取得产权证后再予拨付。  三、关于享受补助住房的交易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房价不一致问题。  享受补助住房出现的交易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房屋总价不一致时,取交易合同总价为基数来计算累计补助金额上限。如交易合同总价低于上缴契税总价的,可按上缴契税总价(以契税完税凭证注明的为准)为基数来计算累计补助金额上限。  四、启用新的&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申报表&。  为便于补助数据的记录、审核及统计,从公告之日起启用新的&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申报表&,下载地址为重庆市财政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办事指南&,请有需要者自行下载使用。  五、关于申请享受补助有两个(或以上)产权人问题  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如果两个(或以上)产权人都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均可以纳入计算补助的范围。当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在不同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分别向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在补助年度内,如两个(或以上)产权人的个人所得税40%部分合计超过申报补助住房支付按揭时,区财政可按纳税多少的顺序办理。同时,每个产权人在申报时应将其他产权人的申报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以便有关区财政局了解该套住房完整的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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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5
个人首次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释疑
个人首次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释疑为确保申报人和主城各区财政局经办人员准确理解把握重庆市主城区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并保障申报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一一解答,并汇总如下:&&&&&&& 1、问:申报人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时该补助年度未满一年怎么办?&&&&&&& 答:对在补助年度中已还清贷款的,该补助年度不再予以补助。&&&&&&& 2、问:补助年度中,申报人纳税地更换,是分时段向纳税地财政局分别申报,还是统一向纳税较多的区财政局申报,然后财政系统内部再往来结算?&&&&&&& 答:据实分时段向纳税地区财政局分别申报。&&&&&&& 3、问:领受补助期间,产权人又按揭购买了一套新房,一段时间后才将原先领受补助的住房(以下简称旧房)卖掉,该如何办理补助?&&&&&&& 答:(1)对旧房在购买新房之前已期满的完整补助年度予以认定,受理申报。对于旧房未拨付的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予以按时按量拨付。&&&&&&& (2)在补助年度中售出旧房的,旧房该补助年度不再办理财政补助。&&&&&&& (3)新房申报财政补助的,自该新房满足享受政策规定条件的当月起算补助年度。旧房累计享受的补助额应纳入新房的累计补助额度,即未来新房受领的补助额度加上之前旧房已享受的补助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新房总价的30%。&&&&&&& 4、问:2010年购买的房子,当年支付按揭,此时只有一个产权人甲,甲未纳税,所以也就没有申报补助。2012年房产证上加了一个名字,即增加了一个产权人乙,而产权人乙从2010年开始一直缴纳个税,乙符合申报条件,那么该房屋如何计算补助?&&&&&&& 答:甲与乙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并均符合条件,可从乙成为该房屋产权人的当月起,连续满12个月确定为第一个补助年度。&&&&&&& 5、问:甲在主城区先后按揭购买了两套住房,并在主城区缴纳个税,两套住房支付按揭都已超过一年,后来他卖掉其中一套住房,只剩下唯一住房,他随即就该住房向纳税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补助,该如何办理?&&&&&&& 答:补助年度从甲卖掉一套房屋只剩唯一住房的当月起算,连续满12个月确定为第一个补助年度。&&&&&&& 6、问:符合申报条件的产权人死亡,该房屋补助年度如何计算?&&&&&&& 答:对死亡之前完整补助年度,该房屋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等可以申报补助。&&&&&&& 7、问:产权人甲之前拥有一套住房,并且符合政策申报条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申报,后来又购买了一套住房,那么拥有该两套住房的甲是否可以对其第一套住房申报财政补助?&&&&&&& 答:甲可以对原先住房在购买第二套房之前已期满的完整补助年度申报财政补助。&&&&&&& 以上答疑如涉及到超期申报的情况,须严格按照之前发布的《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公告》中规定的&日&的时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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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1
引用:1请问楼主,交税在本区,且在本区买房才能退税吗?比如在江北买房,在渝中交税,可以退税吗?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引用:2这种也可以退税,在渝中区打纳税证明,在渝中区财政局退税,至于打那个首套房证明是在渝中区还是江北区这个我不是很清楚,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渝中区财政局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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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4
完全不晓得这个事,白白浪费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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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7
是买了房子就会缴税吗?我不晓得我缴税没得~~还有我是几年前买的房子了,可以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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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底楼盘集中交付 “首套房证明“办理井喷
  临近岁末,随着越来越多的楼盘开始集中交付,每天前往市房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窗口办理“首套房证明”的市民超过千人,是平时的4-5倍。  12月22日下午3点,市房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窗口人头攒动,尽管中心已经将5个接待窗口全部开足,工作人员轮流吃饭,业务办理不停,但长时间的排队等候还是让市民觉得很无奈。  “号是很远的,2290号。”  “还要等多少人?”  “前面还有200多个人吧。”  已经填好表格,正在排队的尤先生说,他购买的御河湾楼盘将在12月27号交付,需要的相关材料也发来了清单,其中就包括“首套房证明”。“因为27号就要拿,也没有多少天了。”  工作人员介绍,市民俗称的“首套房证明”其实应该是“房屋登记簿查询证明”,是显示申请人在常州地区房屋所有情况的依据,一般在缴纳契税、住房信贷、住房保障或者出售房屋时需要出示,而近期来办理的市民主要是为了在新房缴纳契税时享受优惠。  “提醒市民,要来开这个证明,首先前提是你名下是没有房子的。”市房产登记中心人事宣教科曹晶表示。  22日一天,这一窗口共接待1452人,其中因为名下有房而白跑一趟的不在少数。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办理之前先确定自己的房屋所有状况,同时,“房屋登记簿查询证明”在30天之内都有效,办理之前可以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同时带齐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家庭户口簿有效证件原件,以免来回奔波。
【延伸阅读】
5900元/平米
6100元/平米
6500元/平米
均价 : 60万元/套
位置 : 常州钟楼钟楼新阳光国际食品城7-3号商铺
热线 : 400-869-1111 转 29077
均价 : 6500元/平米
位置 : 常州钟楼勤业北路与劳动西路交汇处
热线 : 400-869-1111 转 28875
6500元/平米
均价 : 4350元/平米
位置 : 常州武进延政西路与淹城路交汇处向西200米(武进九洲喜来登对面)
热线 : 400-869-1111 转 28983
4350元/平米
均价 : 5900元/平米
位置 : 常州钟楼西林路与梅庄路交界处
热线 : 400-869-1111 转 28962
5900元/平米
均价 : 5800元/平米
位置 : 常州钟楼怀德南路55号
热线 : 400-869-1111 转 28813
5800元/平米
均价 : 4900元/平米
位置 : 常州钟楼常新路北,龙江路以东,常客路两侧
热线 : 400-869-1111 转 31208
4900元/平米
均价 : 6100元/平米
位置 : 常州新北恐龙园北侧,西临常澄路、南依沪宁高速
热线 : 400-869-1111 转 28850
6100元/平米
均价 : 7388元/平米
位置 : 常州钟楼西仓街35号(原酿酒总厂地块)
热线 : 400-898-3966
7388元/平米
均价 : 6500元/平米
位置 : 常州钟楼怀德中路花园客运站往西150米(原金狮厂址)
热线 : 400-869-1111 转 29063
6500元/平米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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