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13年晋升少将名单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晋升考核一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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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及安排:关于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浏览次数:字号:[
]报送校人秘处,同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和《报名登记表》[可在本文附件中下载]后,将2份电子稿通过工作qq群报送人秘处。因报送时间较紧,提交材料务必规范、完整;过时不候。
太仓市新区中学办公室
关于2013年度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3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20133321指定邮箱
& 2A4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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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
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70号)以及苏州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工资关系委托我市代管的条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技术人员,并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考核。
二、考核申报条件
(一)2012年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按苏人发〔2003〕9号文件规定参加相应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考试合格登记。本次报名参加升级考核的人员必须参加第三轮继续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
(三)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20年(年限计算到2013年,下同)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2012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未考取技术等级的、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四)为了适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己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五)对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人员,以及从部队复员退伍、分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等条件的工勤人员,对符合技术等级考核政策规定的,通过岗前集中培训考核后,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复核认定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证书。
(六)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被解聘、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可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申报相应的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管理人员,按照相应的工作年限申报相应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七)普通学校毕业生,招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见习试用期满,可直接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八)在本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工勤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各放宽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1.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市级技能竞赛取得前6名、军队军级以上技术比赛中取得前3名。
3.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4.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
6.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三、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申报参加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的工勤人员,须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批准,申报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
(二)申报考核人员应填写省工考办统一编制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审批表请正反两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二份,并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放宽条件的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申报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由主管部门填写《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报名登记表》汇总后统一报市人社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同时请将《报名登记表》EXCEL文档发送至邮箱:。联系电话:。
(三)符合申报资格者须参加相关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其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分别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于部分我市达不到开班条件的特有工种将报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培训。
(四)时间安排: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4月至6月为培训、复习阶段;7月为考试、考核阶段。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核发时间统一为8月底。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2、《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报名登记表》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太仓市新区中学版权所有&&&关于开展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_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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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分类:政务动态
  文件编号:宜人社发[2012]03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责任部门: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保局《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人保字[2012]56号)精神,现就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010—2011年度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其中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申报条件
  1、初级工: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的人员;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在技术工岗位已转正定级的人员;普工转到技术工岗位工作并在技术工岗位工作的年限达到规定的学徒期限一半以上的人员,可申报初级工。
  2、中级工:在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晋升中级工;
  3、高级工:在本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晋升高级工;
  4、技师:在本职业(工种)高级(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的高级工,可申报晋升技师。
  5、年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之后(即:2009年9月30日以后)新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伍军人,如在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年限累计满7年的可申报晋升中级工,工作年限累计满12年的可申报晋升高级工。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限条件,提前申报晋升岗位等级(一般不超过1年),已享受放宽条件人员,不再提前晋升。
  (1)在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人员;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的人员;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人员。
  7、截止到本通知下发之日,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同等级申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办理加章认定程序后可不需另行参加考核鉴定,直接视为已取得同等级的工勤技能岗位证书。办理程序为:所在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在单位申报比例之内的,经单位申报,按照管理权限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在职业资格证书上加盖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印章。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自行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认定依据。从企业调入或复员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如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本条规定办理。
8、申报各等级职业(工种)范围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在本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三、申报时间:
2012年5月9日—5月20日。
  四、申报比例
  1、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分别在工勤技能岗位总人数5%、20%、40%以内的比例申报。
2、事业单位在核准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未完成岗位设置的单位按照规定的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进行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初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和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单位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
(三)复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晋升岗位等级工勤人员的条件和比例(岗位)进行复审。
  六、申报材料
  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评申报名册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岗位等级考评申报比例情况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4、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加章认定的人员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证书加章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
5、申报人员现岗位等级证书(原件,申报初级工不需提供)。
6、部分特殊工种(如电工、热力司炉工、汽车驾驶员等)还需提供由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执照),驾照可只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申报技师的人员还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技术总结或业务论文一份。
8、申报人员近期免冠二寸黑白照片3张(粘贴在附件1表上)。
七、报名费用 
 & 收费标准: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2个工种,中级工424元、初级工354元。以上2个工种的高级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接组织培训、考评和收费。其他工种收费标准高级工370元、中级工350元、初级工325元。
 八、工资待遇
  工勤人员通过岗位等级考核并取得加盖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印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其任职资格从2011年9月30日起算。按照岗位设置的规定和人事管理权限予以聘任的,从聘任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
  九、工作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职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中的现岗位等级、技术工种工作年限、技术工种等相关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及个人务必于2012年5月20前申报,逾期不予补报)
  联 系 人:县人保局工资福利退休股 刘燕清 
  联系电话:。
      & 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2年5月9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工资  工勤人员  考核  通知  &  
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印发
工勤人员考核可申报的职业(工种)范围
1、汽车驾驶员
2、汽车修理工
3、公路养护工
4、维修电工
5、花卉园艺师
9、客房服务员
10、餐厅服务员
11、中式烹调师
12、计算机操作员
13、其他工种请电话咨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号江西省外国专家局
关于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 赣人字 [2005]45 号 &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精神,为保证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004&― 2005年度晋升岗位等级(职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晋升岗位等级(职务)的人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技术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含聘用工勤人员),列入晋升岗位等级(职务)的人员范围。&&& 二、晋升岗位等级(职务)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 生产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 技术业务水平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标准按人事部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试行)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的人员;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在技术岗位已转正定级的人员;普工转到技术岗位工作并在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达到规定的学徒期限一半以上的人员,可申报参加初级工考核。&& (二)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晋升中级工。&& (三)工作年限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晋升高级工。&& (四)工作年限25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高级工,在现有技师和拟申报技师人数不超过本县(市、区)或省直各部门(单位)技工总人数2%的限额内,可申报晋升与高级工相同工种的技师职务。&& (五)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伍军人和由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现在技术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可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申报晋升岗位等级(职务)。&&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限条件,提前申报晋升岗位等级(职务)。原已享受放宽条件提前晋升过岗位等级(职务)的人员,不再提前晋升。&&& 1、在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比赛获得名次的工勤人员;&&&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的工勤人员;&&&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 (七)申报晋升岗位等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年限和本等级工作年限计算到2005年9月底。 &&&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晋升岗位等级(职务)的工勤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单位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职务)考核评审表》,并附上现“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技师还须附上高级工证书原件。对部分特殊工种(如电工、热力司炉工、汽车驾驶等)同时附上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个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 (二)各级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和下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晋升岗位等级(职务)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按工种、岗位等级分类汇总,填写统一印制的《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职务)考评申报名册表》和《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岗位等级(职务)考评人数汇总表》各一式四份。省直所有申报材料,各设区市申报技师以及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岗位高级工的材料均应于3月底以前报省人事厅工资福利退休处进行资格审查。 &&& 五、培训、考核的组织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方面的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技术业务水平的培训、考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初级工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组织; 中高级工由设区市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省直单位(含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各等级和全省技师职务以及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岗位高级工由省人事厅组织。&&& 六、培训教材&&& 为确保培训质量,全省将逐步统一培训教材和考试大纲。省直和各设区市在组织培训、考核时一律使用省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编印的教材和试卷(目前统一使用培训教材和试卷的工种见附件)。各设区市人事局在3月底前将申报的总人数以及所需统一培训教材的数量(注明各工种、等级数)报省人事厅工资福利退休处。&&& 七、收费&&& 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职务)的培训、考核、评审,必须严格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培训人员公示,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另立收费项目。为保证申报人员能按时参加培训、考核,在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内,申报人员在报名时按申报的岗位等级(职务)预交培训、评审费初级工20元、中级工40元、高级工60元、技师80元。&&& 八、核发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由省人事厅印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核发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证书审核名册表》,政府人事部门核发证书。&&& 九、兑现工资&&& 经考核合格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从日起按规定兑现相应的岗位等级工资;2003年10月后安置的退伍军人以及从企业调入的人员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工资。技师从聘任的下月起兑现工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合同自行确定其岗位等级工资。&&& 十、几点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职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突破政策界限,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填报的《名册表》和《汇总表》填写的工勤人员现岗位等级、工龄、现工作岗位等情况必须与实际一致,否则不能晋升岗位等级和工资。&& (三)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在上报《汇总表》时,必须填报本部门、本设区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技工总人数。&& (四)各设区市人事局应在晋升岗位等级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职务)工作的总结报告报送省人事厅工资福利退休处。 &&&&&&&&&&&&&&&&&&&&&&&&&&&&&&&&&&&& 二00五年二月五日 &&&& 附件:全省统一使用培训教材和试卷的工种 &&&&& 1、职业道德&&&&& 2、汽车驾驶员及汽车修理工&&&&& 3、公路养护工&&&&& 4、仓库保管工&&&&& 5、电工&&&&& 6、绿化工&&&&& 7、花卉工&&&&& 8、打字复印工&&&&& 9、收银审核员&&&& 10、客房服务员&&&& 11、餐厅服务员&&&& 12、中式烹调工(师)&&&& 13、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14、农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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