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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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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揭东区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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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揭府办[2014]80号文规定,2015年度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按60元标准缴费。
二、为什么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2017年之前,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能低于90元。截止2014年9月,全省城乡医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广州达到了800 元、珠海325元、东莞326元;周边地区的潮州也达到了每人每年84元、汕尾50元(据了解2015年也将调整至70元)、河源120元、汕头120 元、梅州60元,我们市是30元,全省排列最低。为此,今年全市统一将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60元。调整后,我们的缴费标 准在全省仍处于较低水平。缴费标准提高后,报销待遇标准也大幅度提高。
三、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什么时间办理?
2015年度的参保缴费时间是今年10月5日至11月5日。
四、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一) 揭阳市(含本区、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截至日止):揭东区医院及其镇级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揭阳市中医院、揭阳市慈云医院、揭阳安真妇产医院、揭阳市蓝城区人民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普宁华侨医院、普宁市中医院、普宁康美医院。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外确定的医疗机构共18家(截至 日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 合国际眼科中心、潮州市中心医院。
参保人在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即时联网结算。、
五、参保人住院如何申报,住院费用怎样结算?
(一)参保人就医实行住院申报制度
1、参保对象患病住院时,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经接诊医生对患者本人与所持的证件核对相符后,在复印件注明“人证相符”字样,并签名确认。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已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手册)的参保产妇,需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确实无法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的,需提供村(居)委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证明,并经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加盖情况属实意见。
3、新生儿随母报销的,需提供婴儿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父母亲结婚证复印件(上一年12月1日后出生的,其医疗保险待遇按母亲的待遇标准执行)。
4、 入院患者属意外受伤的(非第三方责任),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批登记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揭市人社[号)文件精神,原则上转为特殊个案处理,不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联网结算。住院费用由患者先行垫付,出院后按零星报销手续申报,附加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参保人就医实行定点医疗制度
参保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危、急病人可先就医救治,后补办手续)。
(三)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制度
1、参保人在本市(含本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
2、 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费用实行异地即时联网结算。参保人申请到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医院住院,凭患者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和《揭阳 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院转诊申请表》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办理《揭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批登记受理回执》(简 称《回执》,由医保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办理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登记,出院时医疗保险费用实行即时结算报销。
参保人在非即时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暂不实行即时报销制度。参保人申请到异地就医,范围包括联网结算、非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均须办理转院转诊审批登记。
(1)经市内定点医院转院转诊审批登记
参保人在住院期间或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生建议转院治疗的,须按如下程序办理:
①必须经市内二级及二级(或视同)以上定点医院主治及主治职称以上医师初诊,根据病情需要转院转诊的,由接诊医师核对病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核对无误后填写《揭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院转诊申请表》(定点医院适用),并经定点医院加具意见和盖章。
② 参保人持《揭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院转诊申请表》(定点医院适用)、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到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或乡镇(街道) 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转院转诊审批登记。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办人员接到参保人申请,必须即时受理。符合异地就医 转院转诊条件的,即时审批并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打印《回执》并盖章,交给参保人(申请人)。
(2)须及时异地就医转院转诊审批登记
参保人须多次或诊断须及时异地就医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 参保人因同一种疾病已审批同意异地就医的,第二次(或以上)要求到异地同一家医院住院治疗,距离上一次转院转诊审批登记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以不经过市内 定点医院,直接凭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到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揭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院转诊申请表》(经办机构适用)申请转院转诊, 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必须审批登记,打印《回执》并盖章,交给参保人(申请人)。
②参保人能提供二级及二级(或视同)以上医院疾病诊断报告并须及时异地就医的,可以不经过市内定点医院,直接到县社保局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股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转院转诊审批登记。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揭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院转诊申请表(经办机构适用)》申请 转院转诊,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必须审批登记。
(3)异地就医入院后补办审批登记
参保人因病情紧急或其它合理原因,先行到异地医院就医的,自入院之日起5天内补办异地就医审批登记。
参保人(或申请人)凭异地就医定点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院押金单和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补办转院转诊审批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必须即时受理。
补 办异地就医转院转诊审批登记,可以采用电话报告加传真资料的形式。采用电话报告加传真资料形式的,参保人(或申请人)必须把《疾病诊断证明》、住院押金单和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在同一张复印件上,填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真给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业务经办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业 务经办人收到传真件后必须即时受理。
符合异地就医审批登记条件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必须即时审批并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打印《回执》盖章并交给参保人(或申请人)。
补办转院转诊审批登记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股必须与异地就医医院联系,将《回执》反馈给转院转诊参保人或异地就医医院。
3、参保人异地住院未办理即时联网结算的,仍按原办法执行。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400元;
2、市外定点、非定点医疗机构(即属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下同)住院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1、本市(含本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2、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包括本市转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3、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包括本市转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0%
4、参保人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即既不属本市在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属所在市的定点医疗机构,下同)住院的,其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5、对特殊病种(只限恶性肿瘤、透析疗法、器官移植)的医疗费用报销给予倾斜,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统一为80%在市外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年累计实际支付限额20万元,比原来8万元提高了12万元,限额内个人自付及超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报销按大病保险制度执行。
九、参保人在保险期间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部分该怎么办?
参 保人在保险期间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待遇后,个人年度累计自付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范围和医 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内应由个人支付的住院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颔的住院费用,以下 简称“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的,由承保机构按以下标准赔付: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承保机构按60%比例赔付在市外定点、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承保机构按50%比例赔付,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10万元。
十、城乡医保基金在什么情况下不予支付?
(一)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二)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十一、其他
1、参保对象、程序、所需资料、缴费办法、特殊群体参保缴费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2、 以上内容是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4]80 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批登记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揭市人社[号)等有关文件编印。
被转载到〈好险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年累计实际支付限额20万元,比原来8万元提高了12万元,限额内个人自付及超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报销按大病保险制度执行。
不错,这次内容清楚、缴纳费用提高一倍、报销限额超过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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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2013年宁波市区居民医保参保将于5月15日开始办理
中国宁波网5月9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任社)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要缴多少钱?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什么时候办?在哪里办理……自昨日中国宁波网刊登《》新闻以来,不少网友通过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和中国宁波网官方微博(/duihua110)询问居民医保参保相关事宜。
  今天下午,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网友关心的相关问题作出详细解答,并提醒广大居民和学生家长及时办理参保(续保)手续。记者了解到,本月,宁波各地陆续开始组织各类居民和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其中宁波市区(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范围内)各类居民和学生的参保缴费将于5月15日开始,由各区分别组织。
  网友询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要缴多少钱?
  市人社局答复: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各类居民,指市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宁波市农业户籍人口中的被征地人员、土地流转人员可按上述4类人员分类,由个人选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第二类是各类学生,指市区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技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在册就读的学生,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但不包括在职就读的学生。
  宁波市户籍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财政全额补助,以参保(续保)缴费期内身份为准。
  2013年度居民医保的年缴费标准如下:
网友询问: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什么时候办?在哪儿办?
  市人社局答复:第一类群体在街道(乡镇)办理。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请于5月15日至6月30日(非工作日除外),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站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幼儿园大班孩子可在街道(乡镇)办理参保,学龄段内未入学未成年人可在街道(乡镇)办理参保。
  第二类群体在学校办理。市区各类学生2013年度参保缴费分两阶段办理,第一阶段参保缴费期为日至6月5日,第二阶段参保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15日。中小学、高等院校的在校生请于5月15日至6月5日,通过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新学年入学新生及因各种原因未在第一阶段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学生,在第二阶段(即9月1日至10月15日)通过学籍所在学校补办参保(续保)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初中毕业生统一在高中入学后再办理参保,小学毕业生可在目前所在学校参保,高中毕业生不再通过学校办理参保。
  网友询问:参保缴费办理时带些什么资料?
  市人社局答复:在街道(乡镇)办理的——续保人员(指去年已参保的):随带户口簿原件、本人《居民医保证历本》,对街道(乡镇)社保站提供的《续保确认表》或《续保花名册》进行个人基本信息核对后,签名确认续保。首次参保人员: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信息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首次参保的婴幼儿和未成年人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信息页)、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申请参保登记表》(表格可通过市人力社保网下载或向社保站领取),进行参保登记。由他人代办参保或续保手续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在学校办理的——参保(续保)工作由所在学校组织安排,市、区两级医保中心将《致学生的一封信(暨市区学生医保参保通知书)》通过各学校发给学生,学生及家长请认真阅读学校下发的《参保通知书》并填写其中的《参保回执》,及时返还学校,首次参保的学生一并提供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个人缴费部分享受财政补助的——各类享受缴费财政全额补助人员参保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社会扶助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据悉,各类人员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后,由街道(乡镇)社保站或学校按规定的方式代为收缴医疗保险费。
参保缴费补办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7日(非工作日除外)
  据悉,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在上述参保缴费期内一次性办理手续,各类参保人员医疗待遇享受期为日至日。虽然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以补办,但为了体现与正常参保缴费人员之间的公平,补办后不能马上续接待遇,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且仍按全年的缴费标准缴费。所以,广大居民和学生务必在参保缴费期内办好参保缴费手续,万一错过参保,应尽早补办,市区各医保经办机构的参保缴费补办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7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月27日后申请补办的,视同次月申请。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过去几年的参保办理情况,市区内人户分离的居民,中小学生,新生婴儿,居住在市区、户籍在宁波各县(县市)的各类居民这四类人员特别容易错过参保。届时,相关人员别忘及时办理相关参保或续保手续。
  今年宁波对参保居民将发放社会保障卡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5月15日起,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站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同时,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其中未成年人如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今年9月起,首次参保学生社保卡的申领将通过所在学校统一代为办理,续保学生将根据按需自愿的原则,从今年11月起,由所在学校代为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医疗保险到什么年岭就不能买了_百度知道
医疗保险到什么年岭就不能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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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65岁以后就不行了
什么时候都可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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