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系列副高以上职称包括哪些职称应写哪些方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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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度全省文博系列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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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文博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
文博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
文博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
文博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
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0号)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十条文博专业职务任职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本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具备国家规定的各档次专业职务的最低学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文博管理员
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初步掌握文物博物馆某项业务的基础知识及其正确的工作方法和技能。
第十二条助理馆员
硕士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文博管理员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文博管理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申请助理馆员职务:
(1)具有中国通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古代文物或革命文物的基础知识、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初步掌握博物馆陈列内容设计和文物征集、保管、整理研究或群众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从事考古工作的,要具有中国考古学基础知识并初步掌握田野考古的方法。
(2)在有经验的研究人员的指导下,从事科研工作,能够写出一般的科学论文或调查报告;从事博物馆陈列工作的,应能草拟陈列设计方案;从事田野考古工作的,应能写出一般的清理发掘简报。
(3)具有一定的古代汉语水平,能阅读一般历史古籍,会使用本专业的工具书,并精通一门外语。
第十三条馆员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论员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馆员二年左右,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担
任助理馆员二至三年,获得博士学位,有一定工作成绩、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申请馆员职务;
(1)具有本专业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治学态度严谨,具有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发表过一些较好的论文或调查报告。
(2)有独立完成本专业工作的能力。从事博物馆陈列工作的,应能独立从事陈列设计工作,熟练地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从事田野考古工作的,应能严格按照科学操作规程,独立进行古墓葬的发掘和古遗址的试掘工作。
(3)能够借助字典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并具有较高的古代汉语水平。从事少数民族文博业务研究的人员,还应懂得本专业的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字。(闽人发[号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福建省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号)
四、任职基本条件
评审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各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全面坚持《试行条例》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业绩、学历、任职年限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并根据下列补充规定掌握实施。
(一)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择优聘任。担任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职务人员必须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开拓进取,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事业积极工作。不符合本条件者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任职条件要求:
l、管理员:初步掌握文物、博物馆、群众文化基础知识及其正确的工作方法和技能。大专或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者,经考核能承担文博、群文管理员职责。
2、助理馆员:具有文博、群文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本专业有关工作方法技能,能承担本职工作任务,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能够草拟设计(活动)方案,写出一般的科学论文、调查报告和简报。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要求;获
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工作二年;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工作四年,经评审考察合格能承担文博、群文助理馆员者。
3、馆员:具有文博、群文专业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熟悉群众文化工作的基本规律,对某项文学艺术专业有较高组织指导水平;具有独立完成本专业工作能力,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学术理论刊物上撰写发表过本专业的论文和调查报告。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二年;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担任助理馆员三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四年以上;大专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工作五年者,经考核评审能承担文博、群文馆员职责。
(三)外语要求:按照闽职改字(号和(号文件规定要求申报文物博物(含群众文化)专业的高、中级职务人员应参加省职改办组织的外语或古汉语统考,其成绩取得及格或合格者。【现已不作此要求】
(四)考核成绩要求:凡申报评审文博、群文专业职业的对象,应注重工作实绩的考评,依照职务等级分别进行严肃、认真的年度考核工作。任期考核成绩优良者,方可评聘高一级相应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申报中级专业职务前,年度考核必须是优良;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要近二年考核优秀。
(五)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要求:
申报文博、群文专业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从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等方面全面考核,提交本人从事本专业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作为推荐评审依据。
1、申报文博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任职以来须在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所办有正式出版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或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出版过三篇以上具有创见性的科学论文;或正式出版过考古发掘报告、民族、人类学专著一至二部(合著者要注明自己在其中所承担的工作);或组织实施过大型文物陈列展览或大型的考古发掘,其成果和社会效益经同行专家评审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获得国家四等、省(部)级三等以上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2、申报文博、群文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任职以来须在省级以上的专业性理论刊物发表过本专业一至二篇较好的社科论文、调查报告;或在省级以上文艺刊物,或在省以上大型艺术活动中发表、演出、展出二篇以上文艺作品,并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独立完成本专业的工作能力,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扩展阅读: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整理稿)
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整理稿)
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0号)
第三章任职条件
第十条文博专业职务任职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本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具备国家规定的各档次专业职务的最低学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文博管理员
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初步掌握文物博物馆某项业务的基础知识及其正确的工作方法和技能。
第十二条助理馆员
硕士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文博管理员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文博管理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申请助理馆员职务:
(1)具有中国通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古代文物或革命文物的基础知识、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初步掌握博物馆陈列内容设计和文物征集、保管、整理研究或群众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从事考古工作的,要具有中国考古学基础知识并初步掌握田野考古的方法。
(2)在有经验的研究人员的指导下,从事科研工作,能够写出一般的科学论文或调查报告;从事博物馆陈列工作的,应能草拟陈列设计方案;从事田野考古工作的,应能写出一般的清理发掘简报。
(3)具有一定的古代汉语水平,能阅读一般历史古籍,会使用本专业的工具书,并精通一门外语。
第十三条馆员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论员四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馆员二年左右,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担
任助理馆员二至三年,获得博士学位,有一定工作成绩、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申请馆员职务;
(1)具有本专业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治学态度严谨,具有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发表过一些较好的论文或调查报告。
(2)有独立完成本专业工作的能力。从事博物馆陈列工作的,应能独立从事陈列设计工作,熟练地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从事田野考古工作的,应能严格按照科学操作规程,独立进行古墓葬的发掘和古遗址的试掘工作。
(3)能够借助字典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并具有较高的古代汉语水平。从事少数民族文博业务研究的人员,还应懂得本专业的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字。(闽人发[号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第十四条副研究馆员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含)以上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二至三年,成绩显著,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研究能力,了解和掌握本专业范围内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研究馆员职务:
(1)在某一学术领域有专门研究,发表过水平较高的论文与专著,或对某种古代文物有很高的鉴定水平。
(2)对博物馆陈列中某些重大总是有较深的研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成绩显著。从事考古工作的,要有丰富的田野考古经验,能主持重要的考古发掘工作。
(3)能够培养、指导青年研究人员进行专题研究或博物馆的陈列设计工作。
(4)熟练的掌握一门以上外语。第十五条研究馆员
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五年以上,成绩(包括论著)卓著,证明具有比副研究馆员更高的学术理论水平与专业工作能力,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
可申请研究馆员职务:
(1)对本专业具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在学术上造诣较深。
(2)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的科研工作,有独到的见解,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或专著,或对某一种古文物有很高的鉴定水平,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声望。
(3)能指导大型博物馆陈列的总体设计或科学研究工作,在培养科学研究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对文物博物馆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4)熟练的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福建省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号)
四、任职基本条件
评审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各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全面坚持《试行条例》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业绩、学历、任职年限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并根据下列补充规定掌握实施。
(一)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择优聘任。担任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职务人员必须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开拓进取,为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事业积极工作。不符合本条件者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任职条件要求:
l、管理员:初步掌握文物、博物馆、群众文化基础知识及其正确的工作方法和技能。大专或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者,经考核能承担文博、群文管理员职责。
2、助理馆员:具有文博、群文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本专业有关工作方法技能,能承担本职工作任务,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
能够草拟设计(活动)方案,写出一般的科学论文、调查报告和简报。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要求;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工作二年;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工作四年,经评审考察合格能承担文博、群文助理馆员者。
3、馆员:具有文博、群文专业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熟悉群众文化工作的基本规律,对某项文学艺术专业有较高组织指导水平;具有独立完成本专业工作能力,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学术理论刊物上撰写发表过本专业的论文和调查报告。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二年;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担任助理馆员三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四年以上;大专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工作五年者,经考核评审能承担文博、群文馆员职责。
4、副研究馆员:具备文博、群文工作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某一学术领域或某一文化艺术有专门研究,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论文、专著或创作成果;对所管理的文物具有很高的鉴别能力,能准确执行文物政策法令;能周密切实审定本专业的业务培训计划,指导授课、编写教材,培养与指导青年文博、群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关技术性工作。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二年以上;获硕士学位任馆员职务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毕业任馆员五年以上者,经考核评审能承担文博、群文专业副研究馆员职责。
5、研究馆员:担任文博、群文副研究馆员职务五年以上,在主持、指导、组织文博、群文工作方面成绩卓著,有高水平的论文或论著或突出的创作成果,证明具有比副研究馆员更高的学术理论水平与专业工作能力,在本专业中有较高威望者,经评审合格可申报文博、群文研究馆员职务。
(三)外语要求:按照闽职改字(号和(号文件规定要求申报文物博物(含群众文化)专业的高、中级职务人员应参加省
职改办组织的外语或古汉语统考,其成绩取得及格或合格者。【现已不作此要求】
(四)考核成绩要求:凡申报评审文博、群文专业职业的对象,应注重工作实绩的考评,依照职务等级分别进行严肃、认真的年度考核工作。任期考核成绩优良者,方可评聘高一级相应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申报中级专业职务前,年度考核必须是优良;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要近二年考核优秀。
(五)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要求:
申报文博、群文专业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从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等方面全面考核,提交本人从事本专业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作为推荐评审依据。
1、申报文博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任职以来须在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所办有正式出版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或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出版过三篇以上具有创见性的科学论文;或正式出版过考古发掘报告、民族、人类学专著一至二部(合著者要注明自己在其中所承担的工作);或组织实施过大型文物陈列展览或大型的考古发掘,其成果和社会效益经同行专家评审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获得国家四等、省(部)级三等以上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2、申报文博、群文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任职以来须在省级以上的专业性理论刊物发表过本专业一至二篇较好的社科论文、调查报告;或在省级以上文艺刊物,或在省以上大型艺术活动中发表、演出、展出二篇以上文艺作品,并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独立完成本专业的工作能力,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2)获硕士学位,聘任助理馆员职务满2年;获研究生学历或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馆员职务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聘任助理馆员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聘任助理馆员职务满5年。
(3)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CN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福建图书馆理论与实践》、《文献信息论坛》视同CN刊物,下同)。(闽文职改[2009]14号福建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论文要求参照该文执行。如果不是学历不是文博专业的,要增加一篇论文)
4.副研究馆员
(1)对图书、情报、信息资料等方面有较深研究,能指导中级、初级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和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在聘任馆员期间结合实际撰写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报告。
(2)获博士学位,聘任馆员职务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或取得两个以上大学专科学历,其中一个为图书情报专业,聘任馆员职务满5年;大学普通班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7年,聘任馆员职务满6年。
(3)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并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4)从事图书资料工作自动化、网络建设、计算机系统开发等图书资料现代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第(1)、第(2)条,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负责设区市级以上图书馆或图书情报资料机构现代技术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研制,担任过至少1个设区市级项目的负责人,主持项目的立项论证、结构设计、软件编写、实施应用,并通过相应技术成果鉴定,独立撰写技术报告。
②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5)在县级以下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图书资料满17
年工作的人员,符合上述第(1)、第(2)条规定,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
5.研究馆员
(1)具备丰富的图书馆工作经验和深厚的图书馆学、情报学理论基础,对图书、情报、信息资料等方面有系列而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能够指导中级以上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和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并在担任副研究馆员期间,主持制订过1项业务建设规划或业务工作条例,取得良好成效。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聘任副研究馆员职务5年;取得两个以上大专学历,其中一个为图书情报专业,聘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5年;大学普通班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聘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满7年。
(3)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其中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并出版学术专著1部。
(4)从事图书资料工作自动化、网络建设、计算机系统开发等图书资料现代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第(1)、第(2)条,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负责设区市级以上图书馆或图书情报资料机构现代技术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研制,担任过至少1个省级或2个设区市级项目的负责人,主持项目的立项论证、结构设计、软件编写、实施应用,并通过相应技术成果鉴定,独立撰写技术报告。
②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并出版学术专著1部。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文博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文博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基本条件: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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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行业资讯:2013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添加时间: 13:20:56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人社职称〔2013〕7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2013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3〕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核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审核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1〕20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3〕2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以本单位当年6月30日前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基数计算。因国家政策性安置、引进人才等事由,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照政策原则和规定程序进入事业单位的正式在册专业技术人员,纳入结构比例基数计算。
(二)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审核时,事业单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有空缺的,可适当增加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超过控制标准的,应适当减少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
(三)审核工作继续坚持集中限时办理、一次审核完毕、当年不再调整、对单位不对个人。各单位在报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之前,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制度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公示后,将申报人员排序表报市人社局职称处备案。职称处将于9、10月份对全市事业单位推荐申报工作&五公开&情况进行抽查。
(四)市直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需提交的材料:上年度《结构比例审核表》、编制部门批文、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或工资变动花名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表、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变动情况汇总表(从郑州职称网下载)及变动的有效证件、事业单位职称申报人员排序表(从郑州职称网下载)、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方式一打印的《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表》一式4份。市直事业单位于9月15日上报《结构比例审核表》,《结构比例审核表》需注明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主、辅系列分配方案。
各县(市、区)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的修改和上报工作,认真填写《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情况备案表》(从郑州职称网下载),以及本辖区内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排序表,于9月2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职称处备案后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不按要求备案的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评审材料。
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候选人推荐
(一)推荐人选数额。根据《关于建立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豫人职〔200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组)专家库的通知》(豫人职〔2002〕25号)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中、高级评委会专家库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单位推荐高校、中专、中小学、技校教师、工程、卫生等系列中、高评委会专家候选人,每个专业推荐人选不超过8人,推荐其它系列(专业)中、高评会专家候选人,推荐人选不超过15人。
(二)报送时间。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请于日前报市人社局职称处。
(三)报送材料。以各县(市、区)职改和市直主管部门为呈报单位,分系列(专业)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职改办版软件录入《评委会专家推荐表》。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和《推荐表》的电子文本报市人社局职称处。
(四)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评委会专家库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评委会专家推荐表》相关栏目的填写和录入要准确、详细,尽量不要漏项。未入专家库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评委会专家评议工作。
三、评审委员会设置调整
为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增强评审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1号)精神,从2013年起,我省组建安全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担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任务,具体业务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同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增设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安全工程专业。省人社厅批准我市组建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四、学历认证问题
所有申报职称人员,无论是普通高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均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认证资料登陆&学信网&进行认真查询,严防学历造假,审查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cn)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金水东路中原出版传媒集团2楼)进行学历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论文检索和对国际会议论文集的认可
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
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经业内专家论证,《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号)中表述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全文收录,EL(工程索引)指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指收录的重要国际学术机构举办的会议文献。对于收录在EI、ISTP等索引中的非期刊论文,由同行专家根据其论文实际水平进行把握。
六、升格院校人员参评问题
专科层次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的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照本科院校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合并到高等院校或组建为专科层次院校的原中专学校(不论是否保留中专学校名称)的教师,均要按照高校教师的评审条件先转评相应级别职务,一年以后方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要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号)进行申报和评审,申报讲师职务必须取得文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不再进行破格申报。中学升格为中专学校的教师,均要按照中专教师的评审条件先转评相应级别职务,一年以后方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市外来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流动性越来越大,外地市来郑州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也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维护专业技术资格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我市对外地市来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管理进行了规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外来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3〕74号)要求,做好外地市来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
八、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办法
认真总结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经验,提高职称评审质量,继续在农业、农业科研、体育、技校、图书、艺术(群文)、文博、新闻和社科等9个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在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评价方式上,扩大&立体&评审试点的范围。
九、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30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日前聘任。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以此类推。
十、有关职称政策调整
(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政策规定精神,从2013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单位,由主管单位写出情况说明(未开展的原因及下年度具体落实的办法),经市人社局职改部门同意后,今年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可暂不作要求。
(二)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要求,从2014年起,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取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需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其他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初聘,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3〕75号)要求,认真做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和备案工作。
(三)在豫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人选不受资历、任职年限和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可通过考核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中有关问题
(一)教师资格证问题
申报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专业不做要求;取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到较低级别学校任教,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学历与申报专业有关问题
申报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学历为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学历。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下学历须满2年后,达到相应任职年限要求,方可按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作后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达到相应任职年限要求,可按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特殊专业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或以上学位,在小学和农村初中从事英语教学,申报英语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
高中、初中申报人员除以上特殊专业外,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原则上按照&大文大理&掌握(&地理&专业按文、理科均可)。
小学、幼儿园除以上特殊专业外,专业可不做要求。
农村学校教师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取得规定的相应层次学历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者取得相应规定学历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20年申报高级教师,视为符合学历要求。
不符合有关学历层次或专业要求,但任职年限达到最低合格学历任职年限要求的人员可以按破格申报。
(三)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问题
申报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应一致或相近,除以上规定的特殊专业外,可按&大文大理&掌握。文、理科内同类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在文、理科之间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须先进行专业转评,满1年后方可按新的专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和转换岗位前后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业绩合并计算,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专业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四)有关人员申报身份问题
1.&教育管理&专业仅限校(园)长正职申报,其他人员应选择所主要从事专业申报。担任校(园)长职务的申报人员,须取得校(园)长培训合格证,并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相应栏目中注明所担任职务及时间。
2.申报人员应按现所在岗位申报,并在&单位类型&中如实填写有关项目,如&城市高中&、&城市初中&、&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等。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岗位工作过的人员,应在工作经历中予以体现。其中取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到较低级别学校任教可以直接申报高一级职务;取得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到中学任教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务。转岗前后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业绩合并计算,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现岗位一致。
3.在中小学校兼任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如课时量达到相应要求,可按一线教师申报;课时量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单位类型按&其他教学机构&申报,申报评审条件按相应层次教研员执行。其中,省属学校按省教研员、市属学校按市教研员、县(市、区)属学校按县教研员、乡镇学校按乡镇中心校教研员申报评审。兼任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相应栏目中注明所担任职务及时间。
4.在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中心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单位类型按&其他教学机构&申报,申报评审条件按相应层次教研员执行。
(五)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申报评审问题
自2013年起,在我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增设&少先队活动&专业,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可以申报&少先队活动&专业职称,其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业绩同等对待。中小学校既从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又做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可以选择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的&少先队活动&专业,也可以选择主教学专业,其少先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工作量及取得的工作业绩一并纳入主教学专业职称评审。
(六)中小学教师业绩库问题
自2013起,建立中小学教师业绩库,各评委会在接收申报材料时要进一步做好有关业绩成果的检索和证件的鉴别认定工作,凡检索不到又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十二、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
(一)以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4份)。经审查合格后,&2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存,1份报相应中评会所在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二)以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中央驻郑单位或外省辖市委托我市代评的人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或外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四)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评委会所在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五)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评委会所在部门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
(六)《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或《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七)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高级35份,参加答辩人员45份;工程、中专、中小学系列中级30份,其它系列中级22份,参加答辩人员3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八)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九)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和经郑州市人社局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十)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须延长到12月31日)。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十一)任现职以来(高级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中级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十二)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十三)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中级不需要复印件)。
(十四)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五)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六)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原件及人事档案。
2.非公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
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和教学录像以及文件规定的其它材料。
4.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本人所教学科1学年的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
十三、其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经市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各中评会所在部门不予接收。
非公有单位人员可直接到所在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的,可通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申报。
(二)中评会所在部门在接收评审材料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接收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要完备报送、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掺假等现象,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不出差错。接收材料既要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又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三)中评会承办部门审核材料时要实行责任制,谁审核,谁签名,责任到人。重点审核:是否属于本系列中评会评审范围;推荐、呈报手续是否完备;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的填写与原件是否一致;是否需要答辩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通报,并拒收评审材料。要及时、准确记录召开评委会期间申报材料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情况,并于评委会结束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
(四)各系列中评会应在11月30日前完成评审任务,要按照《郑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郑人职〔2008〕51号)开展评审工作,严格评审程序,严明评审纪律,不断丰富评价方式,切实保证评审质量。评委会结束当天,要将评审结果数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以便及时在&郑州职称网&公示,同时通知各上报材料单位进行公示。
(五)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各级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六)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所在部门另行通知。
(七)单位和个人可以从&河南职称网&(,www.)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有关表格可以从&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八)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另行下发。
(九)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见《郑州市2013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附件2)。
(十)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和中评会所在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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