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质量投诉举报工作总结与质量容易出问题的风险报告表

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及2013年度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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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及2013年度工作思路
&&& 2012年以来,莆田市质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守住底线、保障安全&的工作主线,落实&优服务、求创新、严监管、强素质、上水平、争一流&的工作方针,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载体,突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现将2012年度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 一、2012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工作
&&& (一)加强宣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 1、继续以宣贯《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以&专题讲座、分类培训、集中约谈、问题回访&等形式,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下文统称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一是在2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食品企业参加了会议,通过会议精神的传达,进一步理顺了各级政府、食品企业、质监部门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建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机制,有效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先后举办5期食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培训班和宣贯会,组织辖区内食品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食品添加剂配料员600余人次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深化企业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理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持续开展企业负责人约谈工作,针对高风险行业和问题企业,由市局分管领导、科长、县级主要领导等分层次分批次对企业法人、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约谈肉制品、瓶(桶)装饮用水、果蔬汁饮料、蜜饯、腐竹、米粉等高风险或问题企业负责人58人次。四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坚持&先持证后上岗&。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对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尤其是对质量管理人员、食品添加剂配料员、化验室操作人员,重点培训食品原料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良好生产规范、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专业知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今年共有54人次参加培训、考试,51人次合格,合格率为94.44%。截至目前,辖区内共496人次参加培训、考试,456人合格,合格率为91.94%;全市所有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食品添加剂配料员做到100%持证上岗。
&&& 2、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活动。一是深入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月&、&质量月&等食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展&、&质量宣传廊&、&壶兰监督&电视栏目专访等形式,大力宣贯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向社会普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共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以肉制品、酱腌菜、腐竹等食品企业为重点对象,邀请政府机关、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食品专家、质量文化学者、消费者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共56人次到企业进行观摩检查,实地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点风险防控等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并介绍质监部门对企业日常监管情况、食品安全基础知识以及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措施及成效,解答观摩检查代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问题。三是先后组织2次&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普通消费者以及中小学生代表等共90余人走进质监部门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由市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市质检所副所长现场讲解,介绍莆田市产品质检所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的基本情况,并为代表们现场讲解食品检测工作流程、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装备及功能等情况。并结合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由市检验所技术人员通过知识讲座的形式,详细介绍食品安全的主要指标与检测项目,开展监督抽查和检测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解读食品标签标识,指导观摩代表查看检验报告等,展示质监系统检验机构在食品安全中的技术保障能力与检测水平。
&&& 3、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将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监管工作计划。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为重点,通过制作发放专业培训教材、课件,举办集中培训班、宣贯会等方式,对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今年,我局共举办3期基层监管人员食品监管业务培训班,全市各县、分局和质监工作站监管人员150余人次参加。培训重点结合今年刚颁布实施的《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以及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和风险排查专项工作涉及的相关规定等,并针对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视频讲解、现场提问和直接作答等形式,加强基层监管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严格审查,加强企业证后监督管理工作
&&& 1、抓好源头,严把许可准入关。对新取证或换证企业,根据最新的审查细则,坚持严格依法审查,严把材料受理关、现场审查关、材料报送关和办证时效关。对不具备条件或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检验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审查一律不予通过,督促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为行政监管把好入门关。
&&& 2、突出重点,严把添加剂审查关。从严从细审查以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账记录制度为主线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岗位责任制和食品添加剂相关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同时,强化审查员专业提升,组织食品添加剂新版标准、卫生部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公告培训,着力提高审查员文件审查和现场核查中辨识食品添加剂是否违规使用的能力。
&&& 3、加强沟通,保障审查标准一致性。加强与省审查中心的密切沟通,及时获取相关政策和技术指导,努力实现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判断,逐步提升技术审查质量。
&&& 4、强化监管,严格落实退出机制。在加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加大巡查、回访、抽检等证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加大对产品不合格企业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共监督抽查各类食品489批次,合格478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为97.75%,对不合格企业全部进行立案查处和跟踪抽查;实施生产许可证到期提前三个月告知制度,严格落实生产许可证退出机制,对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换证企业逐家进行排查梳理,并及时上报省局注销;对已提交换证申请但未取得新证的责令停产;对未取得新增而擅自生产的以及多次监督抽查或风险监测不合格的,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并提请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查取证申报材料60家66单元,开出材料整改补正告知60份,6家因未能整改到位撤销申请,材料审查通过率90%;现场审查83家,通过71家,一次性通过率为85.5%;共新发(换)食品生产许可证82家87张,其中新发证32张,换发证45张,变更12张;依法注销、吊销或撤销证书14家16张;对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有效期和未能持续保持生产必备条件而擅自生产的企业责令停产19家,立案查处19起。目前全市共有获证企业总数达193家(另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家,由省审查中心负责许可受理、审查)。
&&& (三)突出重点,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风险隐患排查
&&& 今年以来,根据省局工作部署,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紧扣&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在开展食品重点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积极落实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确保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 1、全面排查整治生产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我局在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过程中,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明确的工作要求,对全市所有家食品企业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企业原辅料采购查验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过程管理制度、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及培训制度等关键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及可追溯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24家次,已全部整改到位。
&&& 2、切实加强对重点产品的风险监测。对全市乳制品等11种加工食品(原料)实施定期常规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抽样、检验和后处理的具体分工,有效落实工作责任。截至11月份,已风险监测抽检各类样品621批次,602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6.94%,。除黄酒类产品因企业停产无产品可抽外(全市仅1家),其他食品均按方案规定100%完成风险监测任务,全年预计将风险监测抽检各类食品700批次。同时督促相关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和重点监督检查。目前全市所有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自查工作,各基层局也已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企业自查、监督检查记录由县级局存档备查。
&&& 3、积极推广运用快速检测技术。结合辖区内腐竹、米粉等区域性、高风险性食品较为集中的实际情况,着重加强&吊白块&、&焦亚硫酸纳&、&硼砂&等快速检测项目的集中培训和应用。同时,执法人员在快速检测后,还对同一批次产品进行监督送检,并将快速检测结果与质检所检验结果进行比对,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快速检测技术,切实发挥快速检测设备在日常监管中的作用。截至目前,共对腐竹、米粉等产品进行快速检测65批次,尚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 4、在依托莆田市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预警分析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12365&风险舆情信息收集平台,加强与食品生产企业、高校、行业协会、检验机构的沟通联系,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收集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信息,进一步强化风险信息收集和动态预警工作,遇到可能涉及本市的食品风险信息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有效地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莆田市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莆质监﹝2012﹞111号),调整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 (四)坚持整顿,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1、持续推进食品企业分类监管模式。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类与构成,并结合各类专项整治成果,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为瓶(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蜜饯、炒货、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糕点、果蔬罐头、酒类、速冻肉制品、水产加工品、酱醋调味料等11类,坚持开展行之有效的分类监管模式。同时,由市局组织市质检所、市审查中心在基层质监站的配合下,先后对瓶(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肉制品、蜜饯、琼脂(添加剂)等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全方位检查企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指导、督促认真抓好企业原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三道关,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生产加工行为。并结合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的情况,组织召开了5场食品质量分析会,对企业在质量管理、生产加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进一步指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实现检查一类企业,规范一类企业,提高一类企业。
2、扎实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工作。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我局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有序地开展县级自查、市级督查和整改提高等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序开展实施。自省局部署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我局迅速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标业务知识,进一步落实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管职责。同时,组织召开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监管工作会议,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宣传,要求企业对照《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表》,特别对标准执行、原料把关、产品检验、标识标签等薄弱环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生产资质情况、生产条件情况、原辅材料情况、生产过程管理情况和产品标识标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进行复查确认。检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已全部整改复查验收。同时对所有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10批次,合格10批次(有1家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无产品可抽检)。三是县级监管部门对监管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共自查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档案11家,对辖区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包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相关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落实、年度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就自查发现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企业年审报告不及时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四是认真开展市级互查工作。8月份我局根据既定工作方案,组织市质检所、审查中心和食品科工作人员联合对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仙游县局和直属二分局进行检查。分别随机抽取福建省仙游县榜头调味品厂、莆田市城厢区昌德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其中1家停产。同时按照自查自纠的内容对县分局监管工作进行核查,检查县、分局及基层质监工作站在自查阶段中对企业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对自身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基层监管部门要积极改进,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及时复查,确保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质量安全。
3、严厉打击含&瘦肉精&的畜产品原料、病死猪肉进入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检查企业资质,落实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二是检查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落实是否存在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含有&瘦肉精&的原料肉加工食品;三是检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落实是否严格按照标准限量、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四是检查企业出厂检验情况,自行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具备相应检验能力,承担出厂检验委托业务的承检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产品出厂是否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出厂检验。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28人次,检查肉制品企业企业14家,巡查回访106场次,走访群众200多人次,联合相关部门查处2个肉制品窝点,公安部门对其涉案嫌疑人王安彬等3人予以拘留审查。
4、严厉打击 &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以堵截&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为重点内容,加强对使用食用油生产加工的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同时,充分依靠基层质监站的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摸排发现、投诉举报及上级、相关部门批办转办的涉及生产、使用&地沟油&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48人次,对全市13家食用油生产企业和100余家食用油使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未发现企业非法采购、混掺&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受理群众举报和县区食安办转办的&地沟油&举报件4起,查实有1起涉嫌存在非法提炼&潲水油&的问题,我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对该窝点予以取缔,查获非法提炼废弃油脂产品600多斤,案件由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 5、迅速开展蜜饯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4月24日晚,央视二套财经频道《消费主张》曝光的蜜饯产品违法违规生产情况后,4月25日下午,市局迅速召开全市蜜饯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蜜饯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企业观看了央视二套曝光的蜜饯违法违规生产情况,并就蜜饯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原辅材料进货查验、标签标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出厂检验、产品留样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探讨、分析。目前我市共有1家蜜饯生产加工企业,13家蜜饯分装企业,其中有9家分装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在对蜜饯生产企业的原料进货把关、添加剂使用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
&&& 6、全面开展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曝光的工业明胶流入药品生产企业用于加工胶囊的事件,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彻查严打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行动,内对可能使用明胶作为添加剂的果冻、肉制品、糕点制品等38食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中仅发现有1个企业使用食用明胶产品(闽中有机),个别果冻、肉制品生产企业用于增稠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卡拉胶、黄原胶,均来自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且索证索票齐全。在对闽中有机使用的食用明胶产品和部分企业使用的增稠剂进行监督抽检,均检验合格。
&&& 7、快速应对乳制品企业风险监测不合格情况,开展乳制品年度报告审查工作。针对我市乳制品生产企业贝登公司生产的产品检出氯霉素问题。我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一步开展调查处理,查封问题产品和原料,责令企业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监督企业销毁问题产品和原料。同时,认真做好乳制品生产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组织分局、审查中心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查企业是否全面落实原辅料进货验证、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标签标注及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建设等,并结合乳制品监管要点和近期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加强了原料乳粉、相关食品添加剂进购验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
&&& 8、认真开展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检查行动。一是组织开展瓶(桶)装饮用水分类检查行动。组织市质检所、市审查中心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全市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清洗消毒等关键工序以及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出厂检验等进行检查、指导。特别对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不合格的企业重点核查其相关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有效保持。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期生产和使用PET材质水桶的违法行为。组织稽查支队、基层质监站加通过市审查中心的到期企业通报、工厂饮用水的溯源追查、已捣毁窝点的回访复查等方法,加大对无证生产、超期生产和使用PET水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80家次,立案查处6起,查扣PET桶500余个,捣毁无证生产窝点1个。三是针对瓶(桶)装饮用水风险监测的情况,全面强化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对连续三次抽查不合格企业的1家上报省局提请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两次以上抽查不合格的2家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全部进行立案查处,并从重从严进行行政处罚。对停产整顿及限期整改的不合格企业要求按规定提交整改报告申请复查验收。严格落实对不合格企业实施产品质量跟踪抽查,两次以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每两周抽查一次,持续3个月;一次抽查不合格企业,每个月抽查一次,持续3个月。
&& (五)严格执法,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今年以来,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等多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厉打击使用有毒有害辅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回访、抽检、年审等证后监管措施和专项检查的落实,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及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不能持续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相关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回访复查,持续跟踪检查。同时坚决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上限,加大不合格问题以及假冒伪劣、无证生产、&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11月份,我局已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94起,涉案货值近60万元,罚没款140万余元。捣毁无证无照黑窝点8个,向公安部门移送使用病死猪肉加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案件2起,协助抓获涉案嫌疑人3名,有力震慑生产加工环节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
&&& (六)积极探索,扎实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 自《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局就认真抓好《办法》的宣贯、培训等工作,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同时根据《办法》规定,积极做好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具体食品品种目录工作。目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先急后缓、分批分段的原则,结合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实际情况和传统地方特色食品的发展需要,我局在县、分局调查汇总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米粉、米糕、豆腐等三类产品作为首批小作坊生产产品,明确相关执行标准、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核准条件,并在征求了市经贸委、卫生局、工商局、农业局以及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上报市政府申请批准公布。兴化米粉、枫亭糕、新县方糕等我市传统食品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厚重的文化内涵,而且涵盖饮食文化、礼俗文化等多方面内容;豆腐是我市乃至全国人民群众餐桌最为常见的豆制品,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将上述三种较普遍、低风险的传统食品作为第一批纳入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目录进行规范管理,对其发掘、保护、研究和提高我市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 (七)加强联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合力
&&&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是实现开拓创新、全面履行职责的关键所在。今年以来,我局在市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联合公安、工商、卫生、农业等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共享、综合执法、联合办案、统一检查等有效形式,形成工作合力和优势互补,促进各监管环节衔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成效。例如,在元旦春节期间,与工商部门联合取缔荔城区金锁加工点无证生产粉丝及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黄彭黄珍福经营的豆皮加工点无证生产豆皮窝点;3月份,我局在对已取缔的黑窝点进行回访复查时,发现一个涉嫌使用病死猪肉生产加工腊肠的黑窝点后,及时将掌握情况通报公安机关统一侦办,并于3月29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举捣毁了该窝点,现场查获非法生产的香肠100余公斤,病死猪肉600余公斤;5月份,我局在市食安办统一领导下,联合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取缔了一个位于笏石镇岭美村的桶装水生产黑窝点。11月份,我局联合市食品安全督查队、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以仙游县为重点区域,对拟列入莆田市首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的枫亭糕等产品的小作坊进行专项检查。
&&&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全市系统的共同努力,一年来我市食品生产加工未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
1、莆田市经济体量小、区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食品规模企业少,小微企业多,行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低,企业整体素质不高,责任意识不强。重利润轻安全,质量安全管控隐患仍一定程度存在,特别是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
2、部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较低;存在生产操作不规范,产品标准、生产工艺不熟悉等问题,原料进货把关查验不严,生产过程控制不力,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相对较弱,食品质量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不合格食品时有发生。特别是各项管理制度、各种台帐记录还不够规范,不够完善,不够健全,甚至弄虚作假。特别是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产品留样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留在表面,应付检查了事。
3、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建档、年审记录、巡查记录、整改回访等工作需要不断完善规范;技术检测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措施不够到位:部分基层监管人员工作不够深入扎实,省、市局规定动作不到位,不落实,现场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不足;监管手段能力不适应工作的要求:基层监管技术保障能力不足,缺乏快速、有效的检测手段;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不足。
&&& 三、2013年工作思路
1、夯实一个基础
以&严监管、保安全、促提升&为目标,围绕&两个定级&,探索构建生产许可、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分等定级、标杆引领、责任落实的&六位一体&螺旋式上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市局监督、县局落实的措施,夯实食品监管基础工作。
2、完善两项机制
一是完善风险评价及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新闻敏感性,擅于捕捉风险信息。要建立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市局相关科室、及每个县分局应确定1名应急小组成员,及1名候补应急处理小组成员,检验所应确定一名联系人,所有应急小组人员相对固定。
二是完善分类监管机制。结合我市企业情况及2012年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情况,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特点及风险级别,采取分类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将食品企业按照食用植物油、蜜饯、炒货、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糕点、饮料、水果蔬罐头、酒类、速冻肉制品、水产加工品、酱醋调味料、蔬菜水果制品等11类进行分类。进一步完善分类作业指导书,全方位检查企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实现检查一类企业,规范一类企业,提高一类企业。
3、加强三项工作
一是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深化企业生产加工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电子台账,进一步完善可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深化获证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推动企业建立质量安全信用制度。促企业明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法律责任,建立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主动自查和主动报告制度。
二是加强小作坊监管工作。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目录制定,规范小作坊生产条件审核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查清底数,建立完善小作坊档案;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食品加工黑窝点,依法查处生产条件恶劣、安全隐患严重的小作坊。
三是加强监管人员提升工作。针对基层监管人员比较薄弱,经验不足的情况,继续加强人员培训,突出巡查、实践能力提升,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食品监管人员。
4、突出四个重点
&&& 一是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综合治理。对于我市腐竹、米粉、肉制品、食用油、瓶(桶)装饮用水等既是风险较高又是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关联的食品,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加强综合治理。采取每月巡查、突击检查和逢巡必抽等多种方式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突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于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日常中发现存在产品不合格、质量管理不到位、追溯台账不完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督促其整改到位,并严格落实监督后处理工作。同时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频次、范围,对整改实效进行验证。同时,通过检查中的宣传、指导、帮扶,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各生产环节工作人员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可追溯体系建设。
三是突出对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严查&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重点企业重点查,问题企业深入查,确保措施全面,力度不减;强化瘦肉精、地沟油等重点隐患治理;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农业、经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突出对重点区域的治理整顿。针对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如黄石的米粉、腐竹、泗粉,延寿的蜜饯,涵江土笋冻等,要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党委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等,加强综合治理和日常监管,齐抓共管,强化区域性食品生产加工的引导、监管、整治和规范工作,加大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力度,切实做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2012年12月17日
中共莆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
莆田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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