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真对中国平安万能险好吗的相关规定

  央广网北京2月13日消息(记者柴华)继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制度改革意见于2月初公布后,保监会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万能险费率制度改革方案。
  2013年以来,保监会就已经启动了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按照“放开前端,关注后端”的基本思路,分三步走。其中第一步放开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在2013年就实现了。
  保监会今天发布的主要消息是推进的第二步,将于2月16日也就是下周一开始,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这里面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放开前端,取消万能保险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二是管住后端,集中强化准备金、偿付能力等监管,产品最低保证利率越高,需要计提的准备经就越高,偿付能力要求也越高。这样就实现了利率与风险的更加匹配。最后是提高风险保障责任要求,最低风险保额与保单账户价值的比例提高三倍,来体现回归保障的监管导向,保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我拿到的19号文的副本,保监会要求《规定》实施之日起,万能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同时保监会还要求各公司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万能险产品,要在今年7月1号之前完成业务衔接工作。
  相关部门负责人袁序成也表示,根据改革路线图,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改革,放开分红险的预定利率,力争早日实现人身险费率的全面市场化。
  近期随着改革预期的升温,有相关分析人士就认为,随着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预期加强,保障型寿险产品将迎来难得发展机遇,而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可以提高其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有助于保险公司优化业务结构。但从总体来看,保险公司的产品策略将更加灵活,万能险、分红险费率在未来的调整将导致保险公司投资能力承受压力,对两类保险业务占比较高的公司影响会较为明显。万能险费率改革实施:取消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保险公司|保监会_凤凰财经
万能险费率改革实施:取消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 (张文婷)继2013年放开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又进了一步。保监会将于2月16日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以下简称“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取消万能险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性、风险程度自主确定。
北京2月13日电 (张文婷)继2013年放开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又进了一步。保监会将于2月16日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以下简称“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取消万能险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性、风险程度自主确定。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绍,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万能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保险公司开发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保险公司开发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提高风险保额 回归保障属性万能险之所以“万能”,在于消费者投保以后,可根据不同需求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与传统寿险(包括纯保障险种和分红险)不同,万能险所缴保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在扣除一定初始费用后用于投资账户累积投资。个人投资账户资金由保险公司代为投资理财,投资利益上不封顶、下设最低保障利率。投保人可确定保障与投资的最佳比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据业内人士介绍,此次万能险一系列调整的背后,主要还是为了让利消费者,并引导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商更好回归保障。通过降低初始费用和退保手续费,让利给消费者;根据此次《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未来期交万能险的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上限比例,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为50%和25%;趸交万能险的初始费用上限比例,5万元及以下部分和5万元以上部分分别为5%和3%。退保费用比例限制方面,此次《规定》也有所下调,未来万能险退保费用第一至第五年分别为5%、4%、3%、2%、1%,而2007年《万能险精算规定》的限制为,第一年到第五年分别是10%、8%、6%、4%、2%。最为关键的是,相比,2007年《万能险精算规定》此次《规定》通过增加风险保额来提高保障额度,从而让万能险恢复其保障的“本来面目”。据袁序成介绍,此次改革提高了保障责任要求。最低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较之前提高了3倍,体现了保监会回归保障的监管导向,保护消费者权益。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定》还要求保险公司应为万能险设立一个或多个单独账户。万能单独账户的资产应当单独管理,万能账户的资产应单独管理,保险公司可为万能账户设立特别储备,以及尽量保持结算利率平稳。集中强化准备金、偿付能力等监管2013年以来,保监会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基本思路,稳步推进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放开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就是在此基本思路和框架下推进的。将前端产品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产品最低保证利率越高,需要计提的准备金越高,偿付能力要求就越高。据保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2014年万能险保费收入91.9亿元,占人身寿险的0.72%。但受新会计准则影响,实际上,万能险规模保费为3421亿,占比为20.5%。保监会确定了“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分三步走的改革路线图,未来,在完成普通型、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的基础上,中国保监会将继续稳步推进第三步――放开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力争早日实现人身保险费率的全面市场化。
[责任编辑:robot]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预期年化利率
凤凰点评:凤凰集团旗下公司,保本保息,轻松理财。
预期年化利率
凤凰点评:富盈人生产品,一次性还本付息,1000元起投。
近一年收益
凤凰点评:随着工业4.0以及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长期稳健增值可期。
同系近一年收益
凤凰点评:震荡市场首选,防御性能极佳且收益喜人,老总死人追加百万。
04/13 08:36
04/13 08:36
04/13 08:38
04/13 08:37
04/13 08:37
04/13 15:44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8
04/13 09:21
04/13 10:23
04/13 08:14
04/13 08:48
04/13 08:48
04/13 08:14
04/13 10:30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22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9:21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播放数:12775
播放数:5892767
播放数:1940767
播放数:2377470
48小时点击排行什么是万能险的评估利率_百度知道
什么是万能险的评估利率
,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万能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三、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四、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万能型人身保险的评估利率上限为年复利3.5%”,“五、自《规定》实施之日起,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报送中国保监珐梗粹妓诔幻达潍惮璃会备案。保险公司开发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高于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的,应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请问:(1)这里的评估利率作何理解,等同于精算假设时的保险公司预计回报率吗?(2)为什么最低保证利率已经完全放开,而评估利率却有3.5%这一上限的规定?
还有珐梗粹妓诔幻达潍惮璃就是这个评估利率是在产品开发时定好就不再变化的呢,还是每年可以变化的(用作评估准备金什么的)?谢谢
回答:这里的评估利率,就是保证的利率,客户可以理解为最低利率,就是保险公司未来的万能产品的最低保证利率。以前都是2.5%以内,而目前,政策允许放开,但是还是在3.5%内浮动,每个公司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设计产品形态。实际的结算利率,以实际为准。评估利率是一个参考,保监会和个保险公司的一个参考数据。保证利率的高低,和产品的实际收益之间的关系不大,还是要看各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直奔运作能力珐梗粹妓诔幻达潍惮璃,大的一线险企,还是占有先天的优势。实际的万能结算利率,是没有变化的,评估利率,只是一个年化收益率数字。新年快乐!
中国平安寿险顾问
其他类似问题
万能险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为您推荐: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的投资范围和比例在保监会具体哪个法规中第几条规定的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共14个回答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您说的这几点在《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投资股票基金的上限为25%,同样在此办法中也有投资范围的规定。
祝一切顺利!
一个月前在线
保监会网站--保险资金运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有限制比例,但是对具体的产品形态的的投资运用没有做硬性规定!
这几个不同类型运作方式的产品,根据各自的风险和投资方式,所涉及的风险和产品的收益都是有很大差异的!
一个月前在线
上述同仁说的很对。
但具体到不同的公司,投资范围与比例也会不尽相同。
中资公司与外资,合资公司的比例也会不同。很多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会考虑国内市场。
不知道你是想考虑理财型产品吗?
其实重点来看,短期内,保险产品还是应以保障为前期,收益都在中长期才会体现出来。
需要细节了解的话,可能线下电话或Q联系。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不同产品的投保渠道和比例会有不同。
一个月前在线
& & 保险公司的投资方式和投资渠道是根据公司集团的整体投资方向来给客户方面的利益。
& & 保险公司的主要工作是提供相关的服务保证。分红方面的一些利益是公司给客户的一些额外的保障。
一个月前在线
学术讨论?还是要出手购买了?
一个月前在线
保险法第106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1.银行存款
2.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3.投资不动产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形式
一个月前在线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9号《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下列比例要求:
  (一)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二)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三)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四)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五)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六)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前款(一)至(六)项所称总资产应当扣除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投资连结保险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资产;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总资产应当为集团母公司总资产。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是指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或者发行的以未上市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投资计划或者投资基金等;
  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是指不动产投资管理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或者发行的以不动产为基础资产的投资计划或者投资基金等;
  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管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发行投资计划受益凭证,向保险公司等委托人募集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等,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控制投资工具、单一品种、单一交易对手、关联企业以及集团内各公司投资同一标的的比例,防范资金运用集中度风险。&
  保险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所有保险合同都是经过保监会严格审核后才允许统一售卖的。具有法律效力。
一个月前在线
&&& 我想知道您为什么问这个问题,才好针对性给您更专业的答复。参考:
一个月前在线
以上同人已回答很清楚,不知道你具体问那方面?
一个月前在线
保险资金运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有限制比例,但是对具体的产品形态的的投资运用没有做硬性规定!
一个月前在线
能问出这样重量级的都不是寻常人物!佩服!
一个月前在线
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
请输入您的好评
好评成功!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人寿保险万能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