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华人寿保险后,自己手里的产品说明书上老公出轨该不该原谅签字

网友投诉及在本网发布文章,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世纪保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网友发布在本网的投诉,代表投诉人授权本网对其投诉进行处理,包括与保险公司和有关部门的交涉。3·15来了 揭秘保险销售7大陷阱
  统计显示,保险纠纷占&3&15&金融投诉近6成,片面夸大投资型保险收益等为常见销售误导手段  一年一度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马上到来,在这个无数消费者竞相吐槽商家的时间前后,各大保险公司往往会变得异常紧张,甚至有保险公司品牌部员工在微信中写下:&祈祷3&15没有负面&。  保险营销纠纷已经成为金融类消费者纠纷中的&主力&,据新浪网财经频道设立的&3&15&金融曝光台栏目统计,截至上周末,这一栏目共收集到涉及金融类投诉2531件,其中包括银保渠道在内的保险纠纷案件1470件,占投诉总数的近六成。  长期以来,保险条款,特别是人身保险条款一直因其专业程度高、晦涩难懂而难以让普通消费者接受,销售过程中,一段有意或无意的误读,就会让消费者数十年的投保之路蒙上难以消除的阴影。  据保监会统计显示,2013年全年,全国保险监管系统共接到保险消费者投诉21361件,同比增长30.2%,其中涉及销售误导、未明确提示风险的投诉共7501个,占投诉总量的35.1%。金融监管部门为此开始一次次掷出严令,要求银行、保险公司遵守规则,规范销售行为,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仅2012年以来,保监会就已经针对人身保险销售行为下发10项规范性文件,加强保单审核,严防销售误导。  本报记者通过整理往年具有代表性的纠纷事件,为消费者揭秘保险销售中的七大陷阱。  陷阱1  片面夸大投资型保险收益  案例:2013年7月,新华人寿保险重庆分公司工作人员廖某,在向投保人李某介绍公司旗下的&好利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时,将不确定的利益宣传为承诺约定利益。  夸大保险产品的利益,称&持有保单10年后,就有50万至60万元,20年起码有80万元,38年满期有160万元左右&。(据重庆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保监罚【号)  陷阱揭秘:投资型保险收益预测一般分高中低三档,而部分营销员为了增强保险产品的影响力,在介绍产品时故意隐瞒中低档收益,只向消费者介绍高档收益,甚至介绍的收益比预定的高档收益还要高。也有部分营销员向消费者口头承诺收益。  根据监管规定,目前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凡是收益超过2.5%的部分都是不确定的,营销员和保险公司不允许对不确定的利益部分作出任何形式的口头或书面承诺。  陷阱2  把保险直接和存款画等号  案例:日,中国建设银行广东雷州支行客户经理陈小军在销售某寿险公司分红保险产品过程中,将银行存款收益与保险产品收益进行不当比较,&介绍了银行存款收益比这个保险产品的收益要低很多&。(据广东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保监罚【2012】67号)  陷阱揭秘:将保险混淆成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基金,是保险销售误导的常见手法,也是&存单变保单&的先决条件。部分营销员会在投保人到银行办理存款时,向投保人推荐保险产品,并将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与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进行简单对比,甚至将保险产品直接解释为&银行理财产品&,或违规自制产品说明书和投资协议,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  根据监管规定,保险营销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不得以抽奖、送实物送保险方式进行误导销售。在银保销售渠道,投连险等复杂品种应当严格限制在理财专属区域内销售。  陷阱3  混淆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  案例:黄先生于2003年购买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吉庆有余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缴纳保费5800元,缴费期和保障期均为10年。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保额为5万元。此外,险企还承担满期生存金和保单红利的给付责任,其中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10年后,黄先生拿到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退还的满期生存给付金58000元,领取金额与所缴保费完全相等,并没有多余的分红。黄先生认为自己没有拿到分红,是受到了保险公司的欺骗。(据广州日报)  陷阱揭秘:  分红型保险产品是人身险中的主打产品,在人身险的总体保费中占有70%以上的比重,市场上销售的绝大多数保险产品,都是兼有保障和投资功能的分红型产品。  分红型保险的分红形式分为现金分红(保费分红)和保额分红两种。前者是比较常见的分红方式,即进入投资账户的资金,每年按投资收益情况,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投保人,这部分分红投保人既可以自行支取,也可以加到保费中继续投保。  保额分红是分红型保险中的另一种分红形式,这种分红不能直接支取现金,而是将投资账户中获得的收益自动转化成新的保费,以增加产品总体的保障额度。  目前,部分营销员在销售分红型保险产品时,会混淆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投保人往往在保单生效数年之后,才意识到上当。  陷阱4  指定车险维修厂从中套利  案例:车主陈先生驾车时与另一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对方全责。肇事司机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后,保险公司要求陈先生到指定的4S店定损,但4S店要求开盖之后才能定损,且开盖之后就必须在这家4S店进行维修,否则就不按4S店的价格定损。(据《广州日报》)  陷阱揭秘:车险领域的陷阱主要体现为部分保险公司与汽车维修厂私下达成协议,将某家汽修厂确定为某保险公司指定维修机构或指定定损机构,从而在车辆损失查勘和维修过程中做手脚,虚报维修费用,从中套利,进而在车主第二年投保时增加保费。  根据规定,车辆出险后的维修应当由车主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只有查勘定损的资格,而无权指定车主到何处维修。  陷阱5  诱导投保人&带病投保&  案例:2010年7月,江苏青年林建荷购买了阳光人寿保险公司所出售的&阳光人寿财富&双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同时获赠了一份附加的重大疾病保险。两份保险的保障金额都是12万元。  事实上,林建荷此时因患急性肾炎和肾小球疾病刚刚出院,属于&带病投保&,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承保。但是保险代理人项某仍然坚持出售了这一保险,并在保单中&是否患过肾病&一栏上选了否。当林建荷患病再次向保险公司寻求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为由拒绝赔付。(据《华商晨报》)  陷阱揭秘: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健康保险时,保险公司往往要根据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来确定保险范围和保险费用。如果投保人在投保之前患有疾病,保险公司可能会抬高保费或不予承保。但部分营销员为了尽快出售保单,会诱导投保人在填写保单时隐瞒真实健康状况,甚至篡改身高体重等基本信息,俗称&带病投保&。这种情况出险后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陷入拒绝赔偿的纠纷。  同样,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公司需要调查投保人所从事的职业,隐瞒职业同样也可能在出险后遭遇拒保。  陷阱6  代抄风险提示语隐瞒风险  案例:2012年10月,广东保监局对太平洋寿险广东中山支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太保寿险在个险和银保产品说明会上使用带有误导性内容的课件,并代替投保人抄写风险提示语。此外,太保寿险在培训银行业务员的过程中也使用了带有误导性内容的课件。(据广东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保监罚【号)  陷阱揭秘:保险合同中的风险提示包括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免责条款、退保造成的本金损失,以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等,这些风险提示应当在投保单首页,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位置,用黑体字显示。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在销售环节除了应当向投保人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并对投保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讲解风险提示语句之外,还要求投保人在投保单亲笔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并签名。以防止因销售误导造成投保人在不了解风险的情况下购买保险产品。保险营销员代抄风险提示语,以及代替投保人签名,都属于隐瞒风险提示的违规行为。  陷阱7  混淆缴费期限和保险期限  案例:南京市民俞老先生于2013年6月购买了阳光人寿的&传家宝&少儿年金保险(分红型),并将自己16岁的孙子作为被保险人。购买时,业务员介绍称该款产品每年交保费3万元,交满5年即可取出。但事实上,被保险人直到80岁才能拿到全部的本金和分红。当俞老先生的儿子发现保单时,早已过了保险犹豫期。  在俞老先生向保险公司投诉时,业务员建议其再投入3万元,等到1年后会把投入的6万本金全部退还。但事实上,投入3万元只是提前缴纳了第二年的保费,并不能拿回全部本金。(据《金陵晚报》)  陷阱揭秘:在长期的普通寿险、分红型保险产品中,保费缴费期限和产品的保险期限并不一定完全相同。  即使投保人按缴费期限缴纳了所有保费,也只是履行完了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仍然将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投保人此时若要提前支取,只能按退保处理,造成本金损失。但部分营销员在销售时混淆缴费期限和保险期限的概念,将两者混为一谈,告诉投保人连续缴纳几年后就能取出,致使投保人上当受骗。  ■ 支招  如何让自己免于&被骗&  人身保险销售过程并不是毫无规范可言,近几年来,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相继出台了多项规定,对保险销售过程中的行为规范逐渐细化。对于一个普通的投保人来说,不论在任何渠道购买保险,他至少可以,享受到六道&防火墙&的保护,使自己避免销售误导。  保险公司要核查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个人收入情况,对于有疾病的投保人,一般不承保重大疾病保险。  在确定投保人符合承保条件之后,保险营销员会如实向投保人介绍保险产品的情况,包括缴费期限、缴费形式、分红形式等。投保人可以据此判断保险产品是否适合自己的实际条件。  讲清基本概念之后,保险营销员会向投保人进行保险产品的利益演示,对于保障型产品,应当根据投保人选择的产品和保费测算其保额和保障范围。对于投资型产品,应当根据投资收益高低,分别进行高、中、低三档收益的测算。  保险营销员将介绍保险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免责条款、退保造成的本金损失,以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等,同时,投保人还要亲笔抄写保单上的风险提示语并签名。完成这一流程后,投保人可以在保单上正式签名,缴纳保费,保单开始生效。  保单生效后的10天内,是投保人的犹豫期,如果在此期间投保人发现自己受到了误导,或者认为保险不划算,可以直接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此时,保险公司除了扣除少量手续费外,应当退还全部保费。  在犹豫期内,保险公司会按规定对投保人进行电话回访,重新询问投保人是否已了解缴费期、缴费形式、保单功能、投保风险等,如果投保人对保单有疑问,也可以随时向保险公司询问,或申请退保。  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轶骁  专题统筹:常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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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舍不得金弹子,打不下金凤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就是‘打下金凤凰’的重要措施。
  重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栖伟被查,中纪委昨日通报采用的措辞是最严重“级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谭是十八大后重庆首位被查的省部级官员,其干了7年重庆市副市长,曾分管三峡移民工作,坊间猜测其被查极可能与三峡移民工作有关。
赞同。露天烧烤不健康,且影响周边环境。
不赞同。夏天吃露天烧烤是一大享受。
说不清。得看具体执行情况。
在法律上规范城管的职能与执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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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与小贩应该互相理解
先观望一段时间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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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图片精选在新华人寿保险买了一份保单,是10年制的,高手进来帮帮忙_百度知道
在新华人寿保险买了一份保单,是10年制的,高手进来帮帮忙
但是买完做回访的时候里面的客服却说到了10年是不可能退还全部的,业务员很肯定的表示做回访的客服不懂。 请问是不是被骗了。只会每年分红给客户。而且他们这个合同还是在我们把第一年的保金8000多元交好之后才给到我们手中的。 但是合同上没有写10年之后可以拿回全部资金。然后我们马上就打电话给当时推销的业务员,写的是分红,业务员再次很肯定的说第十年可以拿回全部之前投保的资金买的时候业务员说是每年交8000多元,第十年可以把前10年交的保险费全部拿出来,交10年
提问者采纳
第三,还是不明白,第一点,先仔细看一下合同,所以,应该说一下你的保险名称,不要着急,因为,可以把险种名称说一下,现在的95567都是外包给了一些对保险并不太了解的人做,做回访的客服,也有可能出错,你的保险到底是不是退还本金还是消费型的,才能大概知道,才下发的,第二,这个是不会有问题的,保险合同成立以后,合同是都在你交了一年保费首先,我也接触过有的客服把健康险理解成理财险的
新华保险祥瑞一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祥瑞的保障期限是终身的,只有发生大病或者身故这个保单才能获得理赔,如果是单纯的想领钱回本,10年肯定是不可能,最少在20年左右差不多你的现金价值能和本金持平,这项保险的保障比较全面,保费比较低,保障比较高,是款不错的保险,不过,看样子肯定跟业务员说的不相符,现在我不清楚你是否收到合同,如果合同下来了,业务员会去找你,然后让你签一份回执,在你签回执之后10天,属于10天犹豫退保期,这个时间段,你所交的保费将会全额退款,如果你在10天以后需要退款,只能退现金价值,那你会有很大的损失,你也可以像新华公司投诉,寻求解决方法,希望能帮助到你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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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供的信息太少,至少要说险种名字或提供责任的大概内容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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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的都有道理,缴费以后才能合同生效的,但是收到正式合同后有十天的犹豫期的,如果您觉得不符合您的需求或者觉得了解不透彻都可以无条件全额推出的,但是过了十天的犹豫期再退保损失巨大的,
另外,个别公司采用的是英式分红,也就是说每年的分红是有的,但是无论多少都是取不出来的,只能等合同上规定的期限满了以后或者发生理赔了才能领取,另外,一般保险在刚交费期满时并不等于保险期满,退保同样会有损失的,不一定能保住本金,合同前三页里都有现金价值表的,那就是退保的数值,一般以1000为基数计算的,用第十年的数字再乘以您的年保费数就能知道您在第十年能退出多少钱了。
另外呢,任何公司的回访电话都是有录音的,客服是代表公司的怎么可能会不专业呢,她们的回答不会错的或者说绝对不敢忽悠...
楼主没讲明投保的险种名称,不能帮你查询到条款,不过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做回访说的肯定没错的,您可以要求业务员再次给您解释一遍条款,如果业务员还是坚持的话那可以请他的经理上门解释,您也不是被骗了,只不过是业务员没解释清楚条款而已,再解释不清楚的话您可以在拿到保单10天内选择撤单,是不用损失保费的。谢谢!
您好,解释两点如下:第一 保险公司所有保单都是在缴费后才可以拿到的,也正因为这份特殊性,所以对于每一份期交保单都会有10天的犹豫期,10天内如不满意可以全额退费,所以请放心,就这份合同本身而言绝对是真实的,没上当受骗。第二 无论是个险或者是银保产品,缴费10年,都不大可能在第10年连本带利全部拿走。您可以关注下保单上的保险期限是多少年。
你好,合同是要等到保费交了之后,保单合同才会下来的。建议你再仔细看一下保单或者去公司详细了解一下,不能别人怎么说就怎么信。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投资项目,时间越久越划算。希望能帮到你。
您好,新华保险是保额分红的公司,如果附加的附加险不多的话10年之后基本是可以拿回本金的,您拿的是(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如果附加险有好几种,而且很高的话就拿不回所交的钱。这个在我们的计划书上可以看到。不过这个肯定是交费之后才有合同的,不管在哪里都是一样,就像我们买东西一样,你不交钱就买不到东西。
您好!我是中国人保的王淑明,很高兴为您服务。一切以合同为准,您可以再仔细看看合同内容,包括保险期限、交费期限、是否返还、如何返还、保障如何赔付等都要清楚。比如说您购买的是终身保险,交费10年,那是不可能把本金拿回来的。除非您退保,加上分红,可能会差不多够本。那样的话您买这份保险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有两个可能:1、业务员本身自己不专业,没搞清楚,误导您了。2、业务员忽悠您了。但不管怎么说,买保险买的就是一份保障,如果还在犹豫期内,若不想要这份保险,您可以选择退保,个人没有损失。
具体要看您的保险单,有个交费期间,保险期间,您的交费期间是10年,保险期间呢,新华保险使用的分红方式是保额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投资盈利情况一定的比例给客户作为分红,让您的保额账户不断的长大,所以新华保险是会长大的保险。
您好,建议您拿着合同去公司再了解详细一些。不知您买的是十年交费十年到期就领的呢?还是十年交二十年领,或是保障到终身的哪?如果是终身两全分红险,年数越长领的钱越多,十年后您不用交钱了却能继续享受分红和健康的保障,消费性除外。那是只赚不赔的,保障健康的同时本金也在升值。也可以把你入的险种和保障期间发过来,我给您分析一下,一定要了解自己交钱到底解决了什么问题。希望能帮得到你。
您好:朋友我想您办理保险是为了得到一份保障,而不仅仅是为了交费期满后把本金拿走或退保吧;所以建议您在拿到合同之后的10天犹豫期之内,好好了解这款产品,是否能够满足您对保险的需求、是否在您的承担范围之内;如果是,那就好好拥有这份保障和利益;如果不适合自己,就趁早退掉,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如还有疑问,请和我联系,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的。顺祝家和万事兴!
你好!缴费期结束可能能够拿回之前所交的保费,因为是当年度末现金价值+分红。但是分红是不确定性的,计划书上的分红只是演示作用的。所以不确定能不能够返本。但是,我想知道你买保险是为了什么呢?一年8000多,应该不是保障型的产品。追求短期收益,个人觉得买保险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保险的主要作用是保障,附带才是保值增值。
您好,除了您在银行渠道购买的保险产品,也就是常说的银保产品。正常来讲一般保险产品不会10年到期,也就是说您不可能在10年内取回本金。保险产品在没有到期前,本金是不能动的,要取就只能退保,那您的本金就会有损失。您能取的只有定期返还的钱(如果合同中约定返还)和分红(如果买的是分红产品)
您好!!!我是重庆平安邱宇,首先在保险公司投保一切要以合同为主,其次既然保监委要求各家保险公司每张单子承保后都需要电话回访那肯定是有作用的,其作用就是核实保险代理人有没有将保险条款给你讲清楚,既然回访客服说了10年是不可能退换全部的,那么你就要相信客户的回答;第三就是保险都是先交第一年的保费,保险公司在核实承保以后在出合同的,这是程序而且是合法的,但是为了保证客户的利益,《保险法》中以注明人寿保险合同有自回执签字开始10天的犹豫期,也就是在收到合同后有10天的犹豫期,在这10天内你有足够的时间阅读合同,研究条款,如果在这10中对该险种或者合同有任何疑可以打该保险公司的客户电话,比如平安的95511;如果在看完合同后觉得上面所阐述的和业务员所讲的不同,你可以选择退保,在...
您好,要是客服回访时说10后不能拿回所交保费,那就八九不离十,一切以合同为准,业务说的在好到时也会没用的,也会以合同为准的。所以这个业务员没有如实告知。你也可以打客服电话去咨询,真的不适合你的话,也可退保的。
你好,保险合同都是缴费才下来,下来你签收后还要10天犹豫期考虑,10天内退保不扣费用。客服的话是正确的,回访电话要录音,保监局要查的。三是缴费10年的保险10年回本金不太可能,保险注重保障,是长期持有长线投资
您好:先交钱再拿合同是对的,但是说客服不懂是骗人的!客服代表了公司的信誉,如果客服连最基本的条款都不懂,那不是天大笑话吗?业务员真的可能是在骗你啊,至少承诺与条款不符!需要详细了解给我留言吧!
你好。买保险轻言语重合同,一切以合同为准,客服一般是不会骗人的,因为客服的电话有录音的,他们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的,希望能帮到你
 客服的回答是最直接最真实的,您可以相信,一般的保险是不会交完钱就拿回来的,除非您投保的是银保产品,也即是俗话说的储蓄
您好!建议您还是拿着保险合同亲自到公司去了解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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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买了新华人寿保险红双喜两全保险(A款)_百度知道
买了新华人寿保险红双喜两全保险(A款)
还以为钱存在银行里,经不住保险公司的人忽悠,保险公司的人说至少五年,请问老人可以找保险公司的人退款吗,结果保险公司的人没告诉老人就弄了十年。他们这不是骗老人不认识字吗,老人当时说一年,因为老人什么都不知道?老人一年了还是原始单子,被保险公司的人忽悠的买了新华人寿保险红双喜两全保险(A款)。答应买了一份五年的,老人说我都70了有一位老人家去年在银行转存钱时
如果不急着用钱的话建议就放在保险公司,到期后利息会比银行高的。
是这样的,按理说这种办理退保都应该是由保险公司办理的而不是银行,不过您也不用担心,只要拨打人寿的客服电话,报您的身份证号码,就能查询退保流程 已经进行到哪步,不过,银行经理帮您办理退保,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另外不知道您是都留了保单的备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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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用钱。如果一年要退。不过新华的产品一般有减保功能,本金无法保障啊,可以少受点损失,可以做减保处理业务员解释的意思是5年后退保,可以有点收益而已,要想取得最大收益要等十年合同期满
真要是对你有利,那些人的iq能比你差,还用得着到处向你推销?
早就过了犹豫期,按保险合同上的说明——估计你当时根本没看就签字了——亏死你。
老百姓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不强,随意签字。
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抓住了这个弱点来忽悠老百姓。有几个自己知道保险的保障利益的?
某位网友总结过 银行、邮储员工骗保术:
一是把保险解释成银行存款,卖保险是存款送保险,很多百姓到现在还稀里糊涂。
二是把十年期保险说成三年,五年六年期的说成一两年。
三是夸大意外险,大部分银行保险只能保意外死亡或者无意外保险,但银行员工都夸大为保意外(言下之意只要出了意外都保,故意模糊言辞)。
四是夸大收益,银行保险到期收益根本不能预期,但银行工作人员按照保险公司人员的授意,擅自夸大收益,基本...
1,可以找当时经办的人员理论,不管是保险公司的还是银行的工作人员。2,看当时老人是否签字,如没有签字,合同无效,可以全额退款。
本人观点,此类事件多因为现在人们相信银行,银行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办保险,还是找保险公司,就像修车要到汽修厂,看病要找医院,不要搞错了!
这种情况很常见,如果签了字了,就退不了了。因为拿不出证据证明说保险公司的人骗了老人家(口说无凭么),只能是等到期了合同自动解除,这样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不过我很怀疑被保险人是不是老人家自己,以他的年龄应该投不了保的,没有保险公司会给70岁的人投保的,就连投保人可能都做不了,你真的遇到这样的事了吗?
按道理说 所有的保险都是应该可以退保的。 最好打电话咨询一下,新华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95567
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也可以向当地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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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夸大保险产品的利益,称“持有保单10年后,就有50万至60万元,20年起码有80万元,38年满期有160万元左右”。(据重庆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保监罚【号)
  陷阱揭秘:投资型保险收益预测一般分高中低三档,而部分营销员为了增强保险产品的影响力,在介绍产品时故意隐瞒中低档收益,只向消费者介绍高档收益,甚至介绍的收益比预定的高档收益还要高。也有部分营销员向消费者口头承诺收益。
  根据监管规定,目前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凡是收益超过2.5%的部分都是不确定的,营销员和保险公司不允许对不确定的利益部分作出任何形式的口头或书面承诺。
  把保险直接和存款画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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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阱揭秘:将保险混淆成银行存款、产品、基金,是保险销售误导的常见手法,也是“存单变保单”的先决条件。部分营销员会在投保人到银行办理存款时,向投保人推荐保险产品,并将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与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进行简单对比,甚至将保险产品直接解释为“银行理财产品”,或违规自制产品说明书和投资协议,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
  根据监管规定,保险营销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不得以抽奖、送实物送保险方式进行误导销售。在银保销售渠道,投连险等复杂品种应当严格限制在理财专属区域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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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后,黄先生拿到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退还的满期生存给付金58000元,领取金额与所缴保费完全相等,并没有多余的分红。黄先生认为自己没有拿到分红,是受到了保险公司的欺骗。(据广州日报)
  陷阱揭秘:
  分红型保险产品是人身险中的主打产品,在人身险的总体保费中占有70%以上的比重,市场上销售的绝大多数保险产品,都是兼有保障和投资功能的分红型产品。
  分红型保险的分红形式分为现金分红(保费分红)和保额分红两种。前者是比较常见的分红方式,即进入投资账户的资金,每年按投资收益情况,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投保人,这部分分红投保人既可以自行支取,也可以加到保费中继续投保。
  保额分红是分红型保险中的另一种分红形式,这种分红不能直接支取现金,而是将投资账户中获得的收益自动转化成新的保费,以增加产品总体的保障额度。
  目前,部分营销员在销售分红型保险产品时,会混淆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投保人往往在保单生效数年之后,才意识到上当。
  指定车险维修厂从中套利
  案例:车主陈先生驾车时与另一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对方全责。肇事司机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后,保险公司要求陈先生到指定的4S店定损,但4S店要求开盖之后才能定损,且开盖之后就必须在这家4S店进行维修,否则就不按4S店的价格定损。(据《广州日报》)
  陷阱揭秘:车险领域的陷阱主要体现为部分保险公司与汽车维修厂私下达成协议,将某家汽修厂确定为某保险公司指定维修机构或指定定损机构,从而在车辆损失查勘和维修过程中做手脚,虚报维修费用,从中套利,进而在车主第二年投保时增加保费。
  根据规定,车辆出险后的维修应当由车主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只有查勘定损的资格,而无权指定车主到何处维修。
  诱导投保人“带病投保”
  案例:2010年7月,江苏青年林建荷购买了阳光人寿保险公司所出售的“阳光人寿财富”双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同时获赠了一份附加的重大疾病保险。两份保险的保障金额都是12万元。
  事实上,林建荷此时因患急性肾炎和肾小球疾病刚刚出院,属于“带病投保”,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承保。但是保险代理人项某仍然坚持出售了这一保险,并在保单中“是否患过肾病”一栏上选了否。当林建荷患病再次向保险公司寻求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为由拒绝赔付。(据《华商晨报》)
  陷阱揭秘: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健康保险时,保险公司往往要根据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来确定保险范围和保险费用。如果投保人在投保之前患有疾病,保险公司可能会抬高保费或不予承保。但部分营销员为了尽快出售保单,会诱导投保人在填写保单时隐瞒真实健康状况,甚至篡改身高体重等基本信息,俗称“带病投保”。这种情况出险后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陷入拒绝赔偿的纠纷。
  同样,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公司需要调查投保人所从事的职业,隐瞒职业同样也可能在出险后遭遇拒保。
  代抄风险提示语隐瞒风险
  案例:2012年10月,广东保监局对太平洋寿险广东中山支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太保寿险在个险和银保产品说明会上使用带有误导性内容的课件,并代替投保人抄写风险提示语。此外,太保寿险在培训银行业务员的过程中也使用了带有误导性内容的课件。(据广东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保监罚【号)
  陷阱揭秘:保险合同中的风险提示包括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免责条款、退保造成的本金损失,以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等,这些风险提示应当在投保单首页,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位置,用黑体字显示。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在销售环节除了应当向投保人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并对投保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讲解风险提示语句之外,还要求投保人在投保单亲笔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并签名。以防止因销售误导造成投保人在不了解风险的情况下购买保险产品。保险营销员代抄风险提示语,以及代替投保人签名,都属于隐瞒风险提示的违规行为。
  混淆缴费期限和保险期限
  案例:南京市民俞老先生于2013年6月购买了阳光人寿的“传家宝”少儿年金保险(分红型),并将自己16岁的孙子作为被保险人。购买时,业务员介绍称该款产品每年交保费3万元,交满5年即可取出。但事实上,被保险人直到80岁才能拿到全部的本金和分红。当俞老先生的儿子发现保单时,早已过了保险犹豫期。
  在俞老先生向保险公司投诉时,业务员建议其再投入3万元,等到1年后会把投入的6万本金全部退还。但事实上,投入3万元只是提前缴纳了第二年的保费,并不能拿回全部本金。(据《金陵晚报》)
  陷阱揭秘:在长期的普通寿险、分红型保险产品中,保费缴费期限和产品的保险期限并不一定完全相同。
  即使投保人按缴费期限缴纳了所有保费,也只是履行完了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仍然将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投保人此时若要提前支取,只能按退保处理,造成本金损失。但部分营销员在销售时混淆缴费期限和保险期限的概念,将两者混为一谈,告诉投保人连续缴纳几年后就能取出,致使投保人上当受骗。
  ■ 支招
  如何让自己免于“被骗”
  人身保险销售过程并不是毫无规范可言,近几年来,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相继出台了多项规定,对保险销售过程中的行为规范逐渐细化。对于一个普通的投保人来说,不论在任何渠道购买保险,他至少可以,享受到六道“防火墙”的保护,使自己避免销售误导。
  保险公司要核查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个人收入情况,对于有疾病的投保人,一般不承保重大疾病保险。
  在确定投保人符合承保条件之后,保险营销员会如实向投保人介绍保险产品的情况,包括缴费期限、缴费形式、分红形式等。投保人可以据此判断保险产品是否适合自己的实际条件。
  讲清基本概念之后,保险营销员会向投保人进行保险产品的利益演示,对于保障型产品,应当根据投保人选择的产品和保费测算其保额和保障范围。对于投资型产品,应当根据投资收益高低,分别进行高、中、低三档收益的测算。
  保险营销员将介绍保险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免责条款、退保造成的本金损失,以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等,同时,投保人还要亲笔抄写保单上的风险提示语并签名。完成这一流程后,投保人可以在保单上正式签名,缴纳保费,保单开始生效。
  保单生效后的10天内,是投保人的犹豫期,如果在此期间投保人发现自己受到了误导,或者认为保险不划算,可以直接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此时,保险公司除了扣除少量手续费外,应当退还全部保费。
  在犹豫期内,保险公司会按规定对投保人进行电话回访,重新询问投保人是否已了解缴费期、缴费形式、保单功能、投保风险等,如果投保人对保单有疑问,也可以随时向保险公司询问,或申请退保。
  B08-B09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轶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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