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阜二级公路改造项目招标二零一五年广场舞专辑公告

热搜关键词:
位置>&&市级政务外网一期暨市委市政府机关网络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市级政务外网一期暨市委市政府机关网络改造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状态:结果
免费注册会员 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每天更新15000条招标信息涵盖超过1000000家招标单位
更多优势服务: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688-2000
**中政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略)的委托对********络改造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评标小组于(略)确定中标单位。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中标日期:(略)
三、公告日期:(略)
四、本项目的预算为:(略)
五、中标内容、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中标内容:
单价(元)
总价(元)
汇聚交换机
LS-(略)LI
48口接入交换机
LS-****-52TP-SI
24口接入交换机
LS-(略)-SI
上网行为管理
TopACM ****
TopVPN****(TV-****-VONE)
超五类模块
超五类配线架
24口配线架
超五类面板
超五类跳线
12芯光纤配线架
SC-SC光纤跳线
SC-LS光纤跳线
SC光纤适配器
备注:(略)
中标单位:(略)
中标金额:¥ 78.98万元( 柒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曹**、王海荣、蔺多鑫、韩骞赓、申元昌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马蓓蓓 (略)
若对采购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审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略)。
在此,**中政招投标有(略)衷心的感谢。
**中政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您目前状态:非注册用户(**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查看详细内容请先登录或注册成为会员服务热线:400-688-2000
已有账号?
&nbsp&nbsp&nbsp
公司名称:
联&系&人:
关&键&词:
填写您所关注的产品关键词,以便我们将优质招标、项目及时发送至您的邮箱。末期I公告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_(08185)_公告正文
末期I公告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公告日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RMGROUPHOLDINGSLIMITED
御药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85)
末期业绩公告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创业板」)之特色
创业板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後方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资深投资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新兴性质使然,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於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本公告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御药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各董事(「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就本公告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分;及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公告之内容有所误导。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及此末期业绩已经由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阅及经核数师协定同意。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其他收益及其他收入净额
销售及分销开支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之开支
除税前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u(亏损)
其他全面亏损
将随後重新归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外国业务所产生的汇兑差异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
全面收入u(亏损)总额
每股盈利u(亏损)
基本(每股港仙)
摊薄(每股港仙)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预付款项及按金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到期日多於三个月的银行存款
可收回税项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银行贷款及透支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
其他全面亏损:
换算外国业务所产生的
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根据重组发行的普通股
(附注13(d))
资本化发行(附注13(e))
根据配售发行股(附注13(f))
股份发行开支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之开支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
其他全面亏损:
换算外国业务所产生的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以往年度已批准的股息(附注6)
购股权失效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之开支
根据购股权计划发行股
(附注13(g))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司资料及重组
御药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间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法例3,经综合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以开曼群岛为居驻地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於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本公司於香港设立主要业务地点,地址为香港新界葵涌青山公路307C311号万胜工业大厦21楼,并已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为非香港公司。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已自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於香港、台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销售、推销及分销保健产品以及美容补品及产品。本集团的产品乃主要以本集团旗下各公司的专有品牌名称以及专为一家港澳着名保健及美容产品连锁店(「分销代理」)开发及由其拥有的自家品牌进行销售及分销。
根据本公司及其现时组成本集团之附属公司为优化集团架构以筹备本公司股份於联交所创业板以配售方式上市而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完成之重组(「重组」),本公司成为本集团之控股公司。重组详情载於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刊发之配售章程(「配售章程」)。
重组後的本集团被视为持续经营实体。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会计指引第5号「共同控制合并之合并会计法」采用合并会计原则编制,犹如重组下的集团架构於该期间已或自现时组成本集团的实体的有关成立日期以来(以较短期间为准)一直存在。
本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所用计量基准为历史成本基准。
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於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的下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及一项新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2011)
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之修订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之修订
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修订
衍生工具的约务更替与套期会计法的延续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於本年度应用该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诠释对本集团本年度及往年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载例於本公告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本集团并无应用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另外,本公司参考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於本财政年度提早采纳由联交所颁布的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之修订本,该修订是有关财务资料的披露。
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财务报表的资料呈报及披露。
本集团主要於香港,台湾及中国从事销售、推销及分销保健产品以及美容补品及产品。
有关产品乃主要以本集团旗下各公司的专有品牌名称以及专为其分销代理而设的自家品牌进行销售及分销。
收益指保健产品以及美容补品及产品的销售发票值,扣除年内销售退回及折扣及增值税及其他销售税。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美容补品及产品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以下各项後得出: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员工成本:
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包括董事酬金)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之开支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b)其他项目:
核数师酬金
存货成本(附注i)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经营租赁开支:最低租金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之开支―顾问
应收账款减值
特别指定柜位租金
融资成本:
银行透支利息
融资租赁承担的融资开支
银行贷款的利息
并非以公平值经损益入账的财务负债的利息开支总额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存货成本为5,355,000港元(二零一四年:4,964,000
港元),与员工成本,折旧及退货拨备有关。有关金额亦计入上文分开披露此等开支种类的总额内。
综合损益表内的所得税指: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香港利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以往年度的拨备(过度)u不足
香港利得税
暂时差异的产生及转回
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香港利得税乃按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计算。
中国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拨备乃按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估计应课税溢利的标准税率25%计算。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并无在开曼群岛,英属处女群岛,马来西亚及台湾录得任何应课税收入或溢利,故并无就此等司法权区作出利得税拨备。
税项开支与按适用税率计算的会计溢利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的理论税项,按溢利在被考虑的
司法权区的适用税率计算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特殊税务宽减
以往年度的拨备(过度)u不足
动用过往未确认税项亏损
实际税项支出
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的应付u(可收回)税项指: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以往年度的拨备(过度)u不足
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的一个会议上,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的特别股息为本公司每股普通股4港仙(合共20,6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特别股息」)并由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二零一四年特别股息已付并已在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保留溢利的一部份中反映。
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的一个会议上,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的末期股息为本公司每股普通股2.5港仙(合共12,907,500港元)。此建议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须由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财务报表中并未确认为应付股息。
每股盈利u(亏损)
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
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是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31,521,000港元(二零一四年:亏损5,733,000港元)及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515,028,767股(二零一四年:446,471,780股)计算,计算如下: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本)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於四月一日之已发行普通股
515,000,000
於注册成立日期发行及拆细股份之影响
(附注13(a)及13(b))
根据重组所发行股份之影响(附注13(d))
资本化发行之影响(附注13(e))
384,400,000
根据配售所发行股份之影响(附注13(f))
61,071,780
根据购股权计划所发行股份之影响(附注13(g))
已发行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15,028,767
446,471,780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计算本公司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而该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就根据重组及资本化发行(载於附注13中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发行但计算时已假定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发生)之384,400,000股,每股面值为0.01港元,作出调整。
(b)每股摊薄盈利u(亏损)
年内,每股摊薄盈利u(亏损)是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31,521,000港元(二零一四年:亏损5,733,000港元)及经所有普通股潜在摊薄性影响的调整後的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计算,计算如下: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摊薄)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本)
515,028,767
446,471,780
於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以代价
为零所发行新股之影响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摊薄)
517,162,277
447,982,085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行使本公司未获行使购股权,将引致每股亏损减少,因此计算每股摊薄亏损时并无假设上述购股权会获行使。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账面值於四月一日
年内出售时拨回累计折旧
账面值於三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已抵押其持作自用的租赁土地及楼宇予一家银行,作为获授银行融资的抵押品。
其账面值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为5,939,000港元及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为6,123,000港元(附注12)。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账面值於四月一日
账面值於三月三十一日
无形资产为本集团添置之产品开发权。
10.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减:呆账拨备
其他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分析如下:
非流动部份
本集团的按金及预付款项预料多於一年後收回或确认为开支分别为911,000港元(二零一四年:无)及1,906,000港元(二零一四年:无)。预期所有其他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将於一年内收回或确认为开支。
於报告期间结算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中包括之应收账款(扣除呆账拨备)按发票日期或确认为收益的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呈列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181至365日
应收账款一般於发票日期起计0至90日内到期。本集团已采取政策只会与信誉良好的客人进行生意来往。
11.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应付薪金及福利
应计广告开支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财务负债
预期所有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将於一年内结算或确认为收入或应要求偿还。
於报告期间结算日,应付账款按发票日期呈列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181至365日
12.银行贷款及透支
银行贷款及透支账面值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附带应要求还款条款的银行贷款及透支账面值:
须於一年内偿还
须於一年後偿还(列作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银行贷款以本公司的租赁土地及楼宇作抵押,其账面值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为5,939,000港元及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为6,123,000港元。
普通股面值
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
380,000.00
(3,800,000)
38,000,000
法定股本增加
962,000,000
9,620,000.00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及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C 1,000,000,000 10,00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
根据重组发行的普通股
根据重组而增加的10股已发行及
资本化发行
384,400,000
3,844,000.00
根据配售发行股
129,600,000
1,296,000.00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
515,000,000
5,150,000.00
根据购股权计划发行股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515,500,000
5,155,000.00
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於其注册成立日期,本公司
有法定股本380,000港元,分为3,800,00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股份,并向认购人(根据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作为认购人)配发及发行其中一股未缴股款股份。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认购人将所持有一股股份已转让予AbleIslandGroupLimited(「AbleIsland」),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根据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的唯一股东的书面决议案,本公司股本透过将每股面
值0.1港元的现有股份分拆为十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的方式分拆。於分拆後,本公司的法定股本为380,000港元,分为38,000,000股股份,每股面值0.01港元。
根据唯一股东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藉增设额外
962,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於各方面均与现有股份享有同等权益),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380,000港元分为38,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增至10,000,000港元分为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
根据本公司作为买方与AbleIsland作为卖方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的买卖协议,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本公司向AbleIsland收购11股御国控股有限公司(「御国」)股份,相当於御国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38,551,000港元,以(i)本公司向AbleIsland配发及发行999,990股入账作已缴足股份;及(ii)本公司将AbleIsland所持有十股未缴股款股份入账列作已按面值缴足的方式悉数偿付。
根据唯一股东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在本公司股份溢价账
因配售出现进账的情况下,并符合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刊发之配售章程之定义,董事将本公司股份溢价账进账金额最多3,844,000港元拨充资本,用作按面值缴足向AbleIsland配发及发行的384,400,000股股份。
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本公司已透过配售方式,按每股股份1.07港元之价格向
选定机构、专业及其他投资者发行129,6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有关发行之所得款项净额为128,076,000港元(已扣除发行股份之直接费用10,596,000港元),其中,1,296,000港元及126,780,000港元已分别计入股本及股份溢价。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因行使购股权而发行500,000股普通股,代价为820,000港元,
当中5,000港元入账为股本,余下815,000港元入账为股份溢价账。根据本集团会计政策,有139,000港元由购股权储备转往股份溢价账。
14.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乃按提供本集团组成部分资料的内部报告划分。该等资料呈报予董事会,即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以进行分配资源及按已交付货品的品牌评估分部表现。
具体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的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如下:
包括开发、制造及销售自行开发保健产品的专有品牌
包括开发、制造及销售自行开发美容补品及产品的专有品牌
包括开发、制造及销售保健产品的自家品牌
包括开发、制造及销售美容补品及产品的自家品牌
包括买卖及销售保健产品的商品买卖
包括买卖及销售美容补品及产品的商品买卖
其他项目主要与提供中医诊症服务有关。该等活动并不重大且并无具体向董事会汇报,故已自可呈报经营分部中剔除。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就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而提供予董事会的本集团可呈报分部的资料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销售及分销开支
其他收益及其他收入净额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开支
除税前溢利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销售及分销开支
其他收益及其他收入净额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开支
除税前溢利
就评估分部表现及於分部间分配资源而言,主要经营决策者监察各可呈报分部应占业绩,并参考该等分部生产的销售额及开支。分部业绩乃根据可呈报分部溢利u亏损进行评估,而可呈报分部溢利u亏损乃计算经调整除税前经营溢利u亏损而得出。
经调整除税前溢利u亏损与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u亏损比较是否一致,惟总部、公司收入及开支以及融资成本并无计算在内。并无呈列分部资产及负债,乃因董事认为有关资料并非向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的主要指标。
分部间并无重大转让或交易。
其他分部资料(列入分部损益计量或定期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
摊销及折旧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专有品牌:
美容补品及产品
自家品牌:
美容补品及产品
商品买卖:
美容补品及产品
(b)地区资料
客户的所在地乃根据交付货物及提供服务的地区划分。下列的来自外部客户的所有收益乃根据客户的所在地划分。地区非流动资产及资本开支乃根据非流动资产及资本开支的所在地区划分或资产被分配的营运地区划分。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主要客户的资料
占本集团总营业额10%或以上的来自外部客户收益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客户甲(附注(i))
有关销售额乃以下列分部产生:
包括开发、制造及销售保健产品的专有品牌;
包括开发、制造及销售美容补品及产品的专有品牌;
包括开发、制造及销售保健产品的自家品牌;及
包括开发、制造及销售美容补品及产品的自家品牌。
15.经营租赁承担
作为承租人
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不可撤销经营租约项下有於以下期间届满之未来最低租金承担: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两年至五年内,包括首尾两年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约安排租赁之仓库,办公室,商铺及员工宿舍租期为一至三年,当所有条款再协商後可选择更新租约。没有租约包含或然租金。
16.关连人士交易
年内,本集团与关连人士的交易如下:
计入综合财务状况表的关连人士交易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AbleIsland的款项
应付一名董事陈恩德的款项
(b)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已付本公司董事,本集团最高薪雇员及其他高级管理层的款项,载列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短期雇员福利
离职後福利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之开支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主要於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及台湾从事配方、推广、销售及分销保健产品以及美容补品及产品。本集团的产品以其专有品牌及专为分销代理开发的自家品牌於香港及澳门出售。本集团将其大部分生产外判予供应商及分包制造商。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十月於九龙佐敦区开办中医诊所旗舰店,目前经营着三间中医诊所,提供传统中药治疗、服务及向大众消费者零售保健产品。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销代理仍然是本集团之主要客户,其占本集团总收益中约67.5%。
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所推出新产品应占收益: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保健产品:
美容补品及产品: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销售及分销33款(2014:30款)专有品牌保健产品及8款(2014:9款)专有品牌美容补品及产品,销售及分销39款(2014:39款)分销代理的自家品牌保健产品及9款(2014:6款)分销代理的自家品牌美容补品及产品,并销售7款(2014:0款)商品买卖的保健产品及1款(2014:0款)商品买卖的美容补品及产品。
於本年度,本集团录得净溢利约31,500,000港元,而去年则录得亏损约5,700,000港元。本年度本集团的EBIT报约40,200,000港元,与去年比较EBIT报约600,000港元;而经调整EBIT由去年约31,300,000港元增加至本年度报41,300,000港元,如下所示: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有关本集团之重大一次性开支
之调整如下: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之开支
一次性企业形象推广开支
经调整EBIT
收益―业务分部
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按业务分部划分本集团收益的分析: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美容补品及产品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的收益由约169,700,000港元增加约58,000,000港元至227,700,000港元,增幅34.2%,此乃保健产品销售额增加、美容补品及产品销售额减少及其他分部的销售增加的净影响。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的保健产品应占收益由约131,800,000港元增加约62,700,000港元至194,500,000港元,增幅47.6%,而美容补品及产品应占收益则由约37,000,000港元减少约6,000,000港元至31,000,000港元,减幅16.2%。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五大畅销产品为御药堂培植虫草菌丝体CsC4、格斯图特浓烧脂咖啡、溶腩酵素、康宝库儿童牛奶钙及御药堂破壁灵芝孢子,而五大畅销产品合共占本集团收益约116,200,000港元约51.0%。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五大畅销产品为御药堂培植虫草菌丝体CsC4、格斯图特浓烧脂咖啡、溶腩酵素、御药堂净肝健及御药堂破壁灵芝孢子,而五大畅销产品合共占本集团收益约83,200,000港元约49.0%。
专有品牌保健产品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比去年同期本集团的专有品牌保健产品应占收益由约104,300,000港元增加约45,700,000港元至150,000,000港元,增幅43.8%。增加主要由於年内因应市场反应热烈增加御药堂培植虫草菌丝体CsC4出位价次数。
分销代理的自家品牌保健产品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分销代理的自家品牌保健产品应占收益由约27,500,000港元增加约15,300,000港元至42,800,000港元,增幅55.6%。分销代理的自家品牌应占收益增加主要由於扩大产品范围及主要销售保健产品的「康宝库」特别指定柜位(「特别指定柜位」)数目增加。
买卖保健产品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买卖保健产品应占收益约1,700,000港元。
专有品牌美容补品及产品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专有品牌美容补品及产品的收益由约28,300,000港元轻微减少约100,000港元至28,200,000港元,减幅0.4%。
分销代理的自家品牌美容补品及产品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分销代理的自家品牌美容补品及产品收益由约8,800,000港元减少约6,100,000港元至2,700,000港元,减幅69.3%。本集团重新分配资源推广及推出主要保健产品康宝库产品,因此,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美容补品及产品应占收益较去年有所减少。
买卖美容补品及产品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买卖美容补品及产品应占收益约133,000港元。
收益―销售及分销
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按分销途径划分本集团收益的分析: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於分销代理店m的货架
於分销代理店m的特别指定
香港工展会
其他分销渠道(附注一)
其他(附注二)
附注一:「其他分销渠道」包括於台湾及中国之分销代理,凝智会,批发商及御药堂中医中药坊。
附注二:「其他」主要包括於御药堂中医中药坊之服务收入及包装物料之买卖。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分销代理的香港店m内设有13个(2014年:15个)御药堂特别指定柜位及15个(2014年:13个)康宝库特别指定柜位。
收益―地区分部
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按地区分部划分本集团收益的分析: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及包装物料成本、与生产及u或包装本集团产品有关的劳工成本、存货撇减、退货拨备及分包或承包生产成本。
毛利及毛利率
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按经营分部划分本集团毛利及毛利率的分析: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保健产品:
美容补品及产品: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毛利约176,900,000港元,比二零一四年同期,增幅为约36.1%。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毛利率为约77.7%,而二零一四年同期则为约76.6%,即增加约1.1个百分点。
销售及分销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开支主要包括(i)透过不同渠道包括电视媒体、印刷媒体、户外广告及电子传媒进行宣传的宣传及推广开支以及委聘艺人担任本集团产品的品牌形象大使;(ii)推销员的佣金收费;及(iii)展销会开支。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销售及分销开支的分析: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宣传及推广开支
展销会开支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开支由约48,400,000港元增加约6,700,000港元至55,100,000港元,增幅为13.8%。有关增加乃主要由於(i)销售增加;(ii)推销员的销售增加导致佣金开支上升,而平均佣金收费比率则维持稳定;及(iii)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没有推出一次性宣传活动以推广公司於香港之企业形像。
行政开支主要包括行政人员(包括董事)的薪金及员工相关成本、特别指定柜位租金、顾问费、差旅及酬酢开支以及研发成本。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的主要行政开支项目分析: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特别指定柜位租金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及
其他员工福利
法律及专业费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约61,000,000港元增加约20,200,000港元至81,200,000港元,增幅33.1%,主要由於董事酬金及薪金成本、租金开支、法律及专业费用及开拓海外市场所产生的开支上升所致。
在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上市费用(二零一四年:15,400,000港元)。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之开支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确认相关於由本公司授予一顾问的购股权的开支总额约1,1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确认相关於由本公司授予董事及雇员的购股权的开支总额约7,400,000港元。
除税前溢利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由约400,000港元增至39,900,000港元。增加乃主要由於(i)销售增加;(ii)没有上市开支及其他关联费用约15,400,000港元;(iii)购股权计划的以股权结算以股份支付之开支的费用减少约6,300,000港元;及(iv)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用了约8,000,000港元推出一次性宣传活动以推广公司於香港之企业形像所致。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税项约8,4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6,200,000港元)。(i)不可扣税开支及(ii)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促成在审阅年度的税项产生。
年内溢利u(亏损)
基於上述因素,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录得净溢利为约31,5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净亏损为约5,700,000港元。
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存货由约17,500,000港元减少约1,400,000港元至16,100,000港元,减幅为8.0%。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的总存货周转日数由139日减至121日。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增加其原材料及成品存货以应付二零一四年四月份之出位价及增加台湾市场之成品存货。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由约25,800,000港元增加约40,600,000港元至66,400,000港元,增幅约为157.4%。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应收账款项由约17,300,000港元增加约30,500,000港元至47,800,000港元,增幅约为176.3%。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周转日数由45日增至52日。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由约13,800,000港元增加约5,200,000港元至19,000,000港元,增幅约为37.7%。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应付账款项由约4,000,000港元增加约2,000,000港元至6,000,000港元,增幅约为50.0%。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应付账款的周转日数由约32日增至36日。
除御药堂培植虫草菌丝体CsC4外,本集团的产品概无根据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及中医药条例注册。就该等产品作出的任何声明尚未就有关注册而作出评估。该等产品并非用作诊断、治疗或预防任何疾病。
财务状况及流动资金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约109,0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123,300,000港元)。本集团的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为6.6倍(二零一四年:9.3倍)。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负债率(即银行借款总额除以权益总额)约2.1%(二零一四年:1.8%)。考虑到本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的流动水平来自本集团经营业务内部的资金及可动用但尚未动用的银行信贷融资,董事会深信,本集团将会拥有充裕资源满足其经营业务的财政需求。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未动用一般银行信贷融资约22,2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12,900,000港元)。
於管理资本时,本集团之目标为确保本集团旗下实体将能够按持续经营基准继续经营,同时透过优化债务及权益结余将为拥有人带来之回报最大化。管理层透过考虑资本成本及与各类资本相关之风险,检讨资本结构。有监於此,本集团将於合适及适当时透过派息、新股发行以及发行新债务或赎回现有债务,平衡其整体资本结构。本集团按照净资产负债比率对资本进行监控。本集团的整体策略年内维持不变。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雇员人数为172人(二零一四年:173人)。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员工总成本约为56,2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52,700,000港元)。
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以薪金、实物福利及酌情花红形式收取报酬,经参考可比较公司所支付的薪金、投入的时间及本集团表现厘定。本集团亦偿付彼等就向本集团提供服务或就本集团营运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必要合理开支。
本集团参考(其中包括)可比较公司所支付的市场薪酬水平、本集团董事各自的职责以及本集团的表现,定期检讨及厘定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及待遇组合。
於香港的市场推广及促销活动
本集团会继续透过不同的媒体及渠道如电视广告、印刷媒体、数码媒体、户外广告、店内促销、凝智会及产品路演,加强多方面的市场推广策略以推动营业额增长。本集团有意向地继续在目前水平上运用广告及推广费用。
本集团有意向地於香港透过其他连锁店m及建立自己的店m销售产品以扩展其分销网络。
与中大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
与中大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大中医药科技」),一间为香港中文大学基金会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继续合作除了可提升本集团的产品组合还可提升御药堂品牌的知名度。
本集团会继续开发及推广以「中大中药传承」品牌的产品。
为了改善於台湾的销售表现及减少成本,本集团已与一台湾的分销代理於二零一五年六月签定分销协议以推广及销售本集团的产品。
同时,在非独家的基础下,本集团的产品会在不设有推销员的情况下继续於台湾分销代理(「台湾分销代理」)的店m中出售。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四年十月於台湾分销代理的商m中中止使用推销员。
本集团亦已与两间分销代理签定分销协议於中国推广及销售本集团的部份产品。
本集团并正在於其他於东南亚国家的海外市场透过与潜在分销代理磋商探索机会。
除於以上所披露外,从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任何重要事项影响本集团。
重大收购或出售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任何与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有关的重大收购或出售。
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
本集团所承受货币风险主要与以营运相关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计值的采购有关。
导致有关风险的货币主要为美元,由於港元与美元挂h,故外币汇率波动所带来影响不大。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有抵押银行贷款约为2,4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2,900,000港元)。该银行信贷融资已由本集团的土地及楼宇作出抵押,其账面值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5,900,000港元(二零一四年:6,100,000港元)。
业务目标及所得款项用途
业务目标与实际业务进展的比较
配售章程所列业务目标与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间实际业务进展的比较分析载列如下:
配售章程所列由二零一四年
直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实际业务
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期间的业务目标
扩大分销网络
增设约1至3个特别指定柜
本集团继续监定适合的分销代理商m以
增设特别指定柜位。於二零一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有28个特别指定柜位,
当中包括13个御药堂特别指定柜位及15
个康宝库特别指定柜位。
聘用更多推销员
本集团继续聘用推销员及於二零一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已聘用100个推销员。
与中大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开发产品。中大中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为香港中文大学
基金会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
附属公司。
以「中大中药传承」品牌推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推
出更多崭新保健产品
出三款以「中大中药传承」的保健产品。
继续委聘品牌形象大使推
本集团继续委聘一品牌形象大使推广「中
大中药传承」的产品。
透过不同媒体渠道加强品
本集团继续在香港透过不同媒体及渠道
牌及市场推广
如电视广告及印刷媒体推广以「中大中
药传承」推出的产品。
配售章程所列由二零一四年
直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实际业务
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期间的业务目标
拓展海外市场
继续委聘品牌形象大使
本集团继续委聘台湾消费者家喻户晓的
品牌形象大使在台湾推广本集团产品。
一品牌形象大使的合约已於二零一四年
六月到期。
於台湾招聘推销员及透过
为了改善於台湾的销售表现及减少成本,
不同媒体渠道加强在台湾
本集团已与一台湾的分销代理於二零
的品牌及市场推广
一五年六月签定协议以推广及销售本集
团的产品。同时,在非独家的基础下,本
集团的产品会在不设有推销员的情况下
继续於台湾分销代理的店m中出售。本
集团已於二零一四年十月於台湾分销代
理的商m中中止使用推销员。
继续在其他海外市场发掘
本集团已跟两间分销代理签定分销协议
於中国推广及销售本集团的部份产品。
本集团并正在於其他东南亚国家的海外
市场透过与潜在分销代理磋商探索机会。
配售章程所列由二零一四年
直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实际业务
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期间的业务目标
加强本集团在香港的市场推
广及促销活动
继续在香港委聘品牌形象
继续委聘品牌形象大使在香港推广本集
透过不同媒体渠道加强在
透过电视广告及印刷媒体等不同媒体及
香港的品牌及市场推广
渠道,本集团继续在香港推广本集团的
产品。於二零一四年九月,本集团把握
机会推广御药堂品牌,成为黄金时段电
视剧―「大药坊」的冠名赞助,而该剧集
由二零一四年九月八日至二零一四年十
月十七日期间内播放。
委聘知名大学为产品进行
本集团继续与大学合作,包括委聘大学(i)
初步临床试验
为一产品进行初步临床试验,(ii)为一研
发中的产品的活跃成份进行功能性测试,
(iii)为冬虫夏草及御药堂培植虫草菌丝
体Cs-4的功能性的比较作出报告。
配售章程所列业务目标及所得款项拟定用途乃基於本集团在编制配售章程时对未来市况及发展的最佳估计作出,同时所得款项已根据现实市场的实际发展使用。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发行以配售形式配发新股份的所得款项净额的动用情况如下:
配售章程列出的
所得款项拟定用途
所得款项实际用途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十月一日至十月十一日至
十月一日至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款项净额三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三月三十一日总已动用金额
扩大分销网络
与中大中医药科技合作
拓展海外市场
加强本集团在香港的
市场推广及促销活动
一般营运资金
本集团可能於实施业务目标陈述方面遇到挑战
本集团营运成功与否,取决於(其中包括)本集团能否适当及适时执行日後业务计划。本集团日後业务策略於配售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实施计划」一段阐述。本集团将致力达致里程碑,其各自的预期完成时间乃按配售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基准及假设」一段所载若干基准及假设厘定。该等基准及假设难免会受到许多不明朗因素及不可预测因素,尤其是於配售章程「风险因素」一节所载风险因素影响。因此,无法保证本集团业务计划将可於估计期限内落实及本集团未来计划定会完成。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上市证券(二零一四年:无)。
董事会建议向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东(「股东」),派发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末期股息」)每普通股2.5港仙,合共约12,907,500港元。惟末期股息须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星期二)举行之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2015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方可作实。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星期二)(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东登记手续。於此期间亦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一五年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必须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本公司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卓佳」),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卓佳办事处」)。本公司亦将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星期一)至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星期二)(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东登记手续。於此期间亦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末期股息,股东必须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本公司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之卓佳办事处。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深明良好之公司管理对公司之稳健发展极为重要,因此已针对公司所需,投放大量资源厘订适当之企业管理政策。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现行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新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惟偏离守则条文A.2.1。
守则条文A.2.1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
陈恩德先生同时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由二零零五年起,陈恩德先生一直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及发展策略。於这九年期间,由陈恩德先生对保健产品以及美容补品及产品的发展及零售推广的专业知识带领下,使本集团有重大的长。有见及此,本董事会同意由陈恩德先生继续同时兼任董事会主席与本公司行政总裁将会为本集团带来最大得益。
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指定准则
本集团已采纳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8条至5.67条所载的买卖指定准则,作为规管董事就本公司证券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事守则。经本集团具体查询後,每位董事均已确认,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彼已全面遵守买卖指定准则,亦无任何违规事件。
陈叶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本集团之核数师陈叶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陈叶冯」)已同意本初步公告中所载列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权益变动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之数字乃与本集团该年度之已审核综合财务报告所呈列之金额相符。陈叶冯就此执行的工作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准则而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陈叶冯并不对本初步公告作出保证。
承董事会命
御药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陈恩德先生、黄茂泰先生及傅志明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曾佩雯女士;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吴嘉名教授、郑国乾先生及魏甲南先生。
本公布将由刊登日期起最少一连七日於创业板网站「最新公司公告」网页登载。本公布亦将於本公司网站登载。
&&&&&&&&&&&&&&&&&&&&&&&&&&&&&&&&
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证券投资咨询资质: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编号:ZX0064
&沪ICP证:沪B2-&&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二零一五年春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