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专业教程第二版 顾功耘 主编, 今年是否会出新版?

院系所、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030101理论
01法学理论
02法律语言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1法学理论
④801法学综合
611法学理论:《西方法律思想史》徐爱国、李桂林著,出版社2009年版;《法理学导论》徐永康主编、顾亚璐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法理学专论》徐永康主编、苏晓宏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801法学综合(含法理、法律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
02法律语言学方向由外语学院组织复试。
030102法律史
01中国法制史
02中国法律文化
03外国法制史
04西方经济法制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
③612法律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④801法学综合
612法律史:《中国法制史》王立民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中国法律制度史》丁凌华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外国法制史》(第五版)(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何勤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外国法制史》(第二版)何勤华、李秀清主编,出版社2010年版。
801法学综合(含法理、法律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
02行政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④801法学综合
61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童之伟、殷啸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沈福俊、邹荣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801法学综合(含法理、法律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4刑法学
④801法学综合
614刑法学:《刑法学》刘宪权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犯罪构成原论》,杨兴培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补充修改规定;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六个月以前的有关司法解释。
801法学综合(含法理、法律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
③615民商法学
④801法学综合
615民商法学:《民法学》(高等政法规划教材)彭万林主编,出版社;或《民法学》高富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许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近两年书报资料中心编辑出版的复印报刊资料;《商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教材)覃有土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或《商法教程》(第二版)顾功耘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801法学综合(含法理、法律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
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 法律逻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6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④801法学综合
616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叶青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刑事诉讼法:案例与图表》(第三版)叶青主编,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案例刑事诉讼法学》叶青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8月版。
《民 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江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或《民事诉讼法学通论》洪冬英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民事诉讼法案例与图 表》(第三版)叶青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证据法学:问题与阐述》,叶青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法律逻辑的理论与实践》张晓光主编,学林出版社2010年版,《法律逻辑:关于法律逻辑理论与应用分析的思考与探索》,?四平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复试时使用)
801法学综合(含法理、法律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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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前沿问题(2008)
经济法前沿问题(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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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78-7-301-15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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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前沿问题(2008)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论商业特许经营法的经济法属性一、商业特许经营制度特征与法律现实引发的思考二、经济法调整商业特许经营的必要性三、经济法调整商业特许经营的合理性四、经济法调整特许经营的研究价值企业社会责任:基于不完全契约与动态平衡理论的思考一、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反思二、非完全契约――社会责任产生的根源三、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界定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探析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二、目前行业协会之错位与缺位三、行业协会的归位四、行业协会的监管五、结语论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化进程中的政府作用一、循环经济的法制化二、德国循环经济法制化的经验借鉴三、我国政府在循环经济法制化进程中的作用分析公司治理中产业民主问题探析一、公司资本制度与产业民主:相生还是相克二、德国共同决定制中的产业民主三、产业民主与公司治理关系的再认识四、我国产业民主的迷思和出路第二编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房地产宏观调控法律问题一、宏观调控法的基本问题二、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回顾三、当前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行为分析四、国外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做法五、完善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法律的建议宏观调控权纵向配置研究――以房地产市场为视角一、问题的提出:宏观调控权纵向配置的隐语二、宏观调控权法学定义的检讨三、宏观调控权纵向配置主流理论观点研评四、宏观调控权纵向配置的再思考――中央、地方共享宏观调控权五、宏观调控权纵向配置的例证――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六、结论论宏观调控法与社会政策的关系――一个解释我国宏观调控有效性不足的分析路径一、我国宏观调控有效性不足分析路径之反思二、我国宏观调控法与社会政策脱节现象分析三、宏观调控法与社会政策关系厘定:区分与兼容四、赋予宏观调控法以社会的维度五、余论物价规制的经济法思考――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为视角一、问题的引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出台二、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三、问题的提出:物价规制――“毒药”还是“良药”?四、各国物价规制的实践与借鉴五、问题的解决:物价规制方式的法律化试论纳税人权利保护一、纳税人权利概述二、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理论分析三、主要发达国家纳税人的权利保护四、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现状及成因五、加强和完善纳税人的权利保护六、结语第三编 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特许经营合同的限制竞争问题与两岸竞争法一、特许经营与竞争法的基本问题二、两岸竞争法对特许经营合同限制条款的合法性判断三、结论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解析一、维护市场竞争二、提高经济效率三、保护消费者利益四、保障经济民主五、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论中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制度一、由一则案例引起的问题思考二、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基础理论三、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立法模式和选择四、中国的立法选择和实践操作
经济法前沿问题(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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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前沿问题(2008)
顾功耘,男,1957年7月出生。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总于事。获得荣誉:2001年荣获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2002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4年荣获上海市优秀人才称号。近年来主编教材、著作主要有《经济法教程》、《商法教程》、《公司法》、《公司并购法论》、《证券法》、《国有经济与经济法理论创新》等。另主编年刊《中国商法评论》、《公司法律评论》。罗培新,男,1974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曙光学者,新华社上海分社特约咨询专家。主要著作有《公司法的合同解释》、《公司法的经济结构》(合译)、《WTO中的争端解释:实践与程序》(合译)、《转型政治和经济环境下的公司治理》(独译)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中英文论文百余篇,另在《解放日报》、《南方周末》等媒体发表财经法律时评五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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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功耘,1957年7月生,江苏靖江人,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院长,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顾功耘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委党校客座教授、上海外贸学院客座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先后主编出版《企业联合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经济法》、《中国证券法学》、《公司法》、《公司的设立和运作》、《新兴市场中的法律问题研究》、《金融市场运行与法律监管》、《公司法律评论》、《经济法教程》、《商法教程》等多部著作,发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法制方略》、《市场经济与我国商法和经济法的发展》等论文近百篇,完成《辞海》(1999年新版)有关“经济法”全部条目编写,主持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项目建设。主持或参与各类科研重点课题15项,参与立法起草或讨论20余项。顾功耘教授提出经济法理论新构架,重新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受到学术界关注。2001年,荣获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称号,2002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4年荣获上海市优秀人才称号。
这就是我的一个基本观点,一个人,最重要的可能不在于你的名怎么样,而是实质上你到底达到一个什么水平。我只有大学学士学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没有能力,我一直在研究、学习法律。有些人去混硕士文凭博士文凭,就算你拿到了,难道就说你真的达到这个水平了吗?我没有拿到这个文凭,我现在照样在专业上发挥作用,我有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就可以了。能够有条件拿到这个名当然是最好的,但是你拿到这个名必须要有这个实,要你实际上真正达到这个水平。”
记者(以下简称记):感谢顾老师这么忙还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首先想请您回忆一下,在读大学之前,您的生活情况怎么样?
顾功耘(以下简称顾):我1957年出生的,1974年中学毕业。我出生在农村,老家在江苏靖江。当时,我中学毕业,基本功不是很扎实,当时没有高考制度,也没有机会出去,没有关系,也找不到机会到工厂工作,只能在农村干农活,思想上很苦闷,感觉没有前途。那个时代,在农村干活,是很艰苦的工作。一般的年轻人都希望跳出农村,哪怕在集体企业里面当工人也比干农活要好。因为工人是拿工资的,在农村干活没有工资的,只是记工分,到最后年终结算的时候,价值是很低的。所以,那个时候不能高考,我们这一批青年心情都是非常苦闷,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绝望了,因为没有一个好的遴选人才机制,即使你有能力也跳不出去。
记:听到恢复高考的消息,您是怎么想的呢?
顾:恢复高考使我兴奋,相当震惊,没想到会恢复高考,绝望当中有希望了,不管怎么样,今后可以凭自己的努力,有出头的日子。恢复高考当年,参加考试我不是十分积极,因为没有很好准备,就想再看一看,我的想法是准备得更充分再去考大学,还没有想第一次就参加高考。我是1977年年底参加高考的,从恢复高考到正式高考只有半年时间。在毕业后三年的时间里,忘记了很多的知识,我心里面想几个月的时间,把忘掉的课程补上来是不可能,从内心来说是没把握。后来在哥哥的鼓励下,才参加高考。
记:您当时报考的专业就是法律吗?出于什么考虑?
顾:当时是考了以后填报志愿,我填志愿的跟其他人想法不同。志愿表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我被录取到的是北京大学法律系。我的第一志愿没有填具体的大学,写的是“服从分配”, 第二志愿我记得是复旦经济系和中文系,第三个志愿好像是省下面一个师范大学。第一个志愿为什么我不写个学校呢?可以说99.9%的人都是填了具体学校具体专业。我当时有点别出心裁,因为我想不管考得好还是不好,只要能上大学我就高兴,随便你给我安排,看我的分数而定。为什么被北大法律系招收?当时北大法律系招生没有公开招,法律被认为是绝密的专业。所以,没有人填北大法律系。但是,他也要招生呀,所以就在考生中选拔一批水平比较高、政治素质比较好、成绩也比较好人的进入北大法律系。这种情况下,我就被招到北大法律系了。当我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很惊讶,当时想的是只要有大学要我就会去,做梦也没想到被北大录取。这是我人生道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记:当时进法律系,您感觉好不好呢?
顾:进法律系感觉好不好?当时,从我自身来讲感觉还是很荣耀的。如果从现在的条件来讲,当时学校不管软件硬件都是比较差的。但我从农村跳出来已经很满意了,已经相当好了,没有埋怨条件不好什么的。在读大学时,我的家庭背景相对比较穷,有些自卑。别人穿的、吃的、用的都比自己好,我只有发奋的学习,希望通过努力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在四年当中,我读书很刻苦。图书馆尽管藏书很多,但我都翻过,只要和法律相关的书,我都看过。一开始看不懂,后来反复读,慢慢就能够理解了。当时,我除了学好法律专业之外,就是大量看课外书,还有就是听讲座,不管什么讲座都听,拓宽视野。这个习惯对于我后来适应社会提供了很大帮助,我也是这样教育我学生的。听讲座很受启发,一个专家讲两个小时,讲的都是多年的研究心得,听这些专家的经验,可以节约学习时间,为什么不去呢?为什么我们那一届素质都比较高?因为大家知识涉及面比较广,各种专家的讲座都去听,可以吸取更多的智慧来处理问题。所以说,不管大学生还是研究生,要有一种人文精神,不只学单一的知识,而是说你有一个重点专业,但是要多看书、多听讲座。
记:大学里有什么印象比较深的事情?
顾:当时读书可以说是如饥似渴。举个例子, 北大图书馆因为位置有限,早上很多人在门口等开门进去抢座位,那个大门是一长排玻璃门,有一次大门刚刚开了一个小门,大家就挤,一挤就把门挤掉了,玻璃掉下来全打碎了。这个并不是故意搞破坏,实际上可能是当时挤的力度太大了,只开了一个小门,结果一挤整个一连串的门都给挤掉了。为了抢座位把一排门给挤坏了,从这个事情就可以看出那个时候大学生读书的风气,那种劲头。
记:在您的专业领域您有什么自己的观点?
顾:我在国有经济法律这一块,研究有一定深度,超越了现在的立法水平。对这方面的立法有一整套的想法。我们现在这方面的制度有相当多的缺陷需要进一步改进。2008年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这个法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是一些基本的思路问题包括体制都是有一些缺陷。应该说,我讲的这些东西如果真正听明白、听进去,都会接受我的观点,认为现在这个做法有一定的问题。因为我是通过讲道理让人清楚的,让人信服,出台的东西不一定全部都是正确的,也可以说,我们这个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会出现的缺陷。就是说,你认为是正确的东西不一定马上会被大多数接受,要做宣传,要更多的传播自己的想法观点,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还要让实践证明你的观点是对的,他们才会觉得现在的东西是有问题的。
我讲的东西是经得起实践考验的。从这点说,我提的观点很难说有很深的理论深度,但我提出的观点一定是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而且在理论上能够讲得通的。因为我们研究的东西实用,所以很多的案件会找你,如律师办案、仲裁案件,还有邀请我担任上海市政府的决策咨询委员、上海市人大的决策咨询委员,还有很多公司要我去当独立董事,这些工作没有知识积累,没有经验是不行的,无法胜任。我在外做独立董事,不是说有钱就去做,万一出什么大问题的话就得背一辈子的污点了。所以,学法律,要学习精华,不管什么法,不是说要都能背出来,但一定要掌握他的精华,运用的时候就会顺利多了。
记:在您的专业领域内,您认为与其他国家相比,差距在哪里?
顾:从总体来说,与西方发达国家在法律制度的建设上还是有差距的。比如经济法,国外很多国家没有一门专业叫经济法,但人家在实际中运用经济法就非常好。比如,美国金融危机时,每次总统提出法案,参众两院投票,按照我们国家的概念,通过的就是经济法。怎么宏观调控?怎么来进行国家投入?他们都是有法律程序的。而我们经济法的概念都没有,什么叫经济法都不知道。你跟那些企业的老总、政府干部谈什么叫经济法,他说得出来吗?他说不出。说不出来怎么会去用呢?我们的4万亿刺激经济,由国务院直接宣布。哪来的4万亿?中央政府拿一部分,地方政府拿一部分,老百姓拿一部分,社会拿一部分。我就问了,社会口袋里拿一部分怎么拿?人家美国通过法案就是说政府掏多少钱,只能说自己拿多少钱,别人管不着。所以,美国通过的法案没有说哪个州拿多少钱,他没这个权力呀!地方也有人大,地方拿钱由地方人大决定,地方财政是地方人大决定的。老百姓口袋里的钱,政府更没有决定权了。从这点上说,就可以看出我们在经济法方面和发达国家的差距,差距很大。人家已经完全进入轨道,进入规范化的程序。提案为什么要参众两院来投票?因为这是纳税人的钱,政府无权自己说投多少就投多少,必须通过参众两院的听证,反复说明。政府要说服参众两院,到最后认为你说的是对的。然后,参众两院再砍掉一些,不能说你要多少就给多少。然后,再投票,一次通不过还要再修改、再投票。2008年,针对金融危机,美国有一个法案,2009年2月,又增加400多个条文,这么短的时间里,美国政府很灵活地针对现实问题提出法律条文。而我们有哪个条文说要投入4万亿?一个条文都没有。所以,在法律制度上,我们还有很多事情去做,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我们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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