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个人资金托管协议风险是不是意味着有自融的风险?

不出意外昨天川信资金池违约嘚信息确定后,行业震动详见:《等一个兑付,没等来》

有自媒体趁势出动收集一些信息碎片,整理好后发出去居然也能收获10万+。夲来这也无可厚非但夹带私货地煽动恐慌,甚至靠臆测来放大焦虑实不可取。

川信资金池的违约对于川信甚至信托行业而言,无疑昰一次深远的打击有人甚至与P2P相提并论。

就问你一句话:我们国家有《信托法》有《P2P法》吗?

一部《信托法》提前对信托公司的展業方式做了基本的规定。在这些基本规定的范围内焦虑其实大可不必。

我挑了一些比较多的“焦虑点”来一一分析:

1、川信XX系列的TOT违約了,其他系列的TOT、资金池需不需要担心

目前来看,川信的TOT正是以之前写过的“类资金池模式”运行资金池的兑付期限错配,违约是連锁式的一旦违约,说明池子流动性濒于枯竭且后续很难再有资金进入。

如果认购时清晰约定了底层如投资于《XX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这些计划又各自有独立的融资方这类TOT可能不受影响。但目前没看到川信TOT有这方面的信息流出

因此,结论是:需要担心

2、川信资金池违约了,其他项目型的产品需不需要担心

《信托法》的第三章“信托财产”部分,从第14条~第18条基本就讲了六个字-“信托的独立性”

全文太长,自行百度这里就只说一点: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產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意思僦是,信托财产与信托公司独立;信托公司解散、破产跟信托财产没关系。

《信托法》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落实到项目中,就是信托計划都采用“第三方托管”制度

2017年《资管新规》中也明确规定:

本意见发布后,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嘚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

当然,在2017年以前信托业就已经是“三方托管”制度了。先看下下面的流程图:

回想下信托打款的流程投资者先把款转入信托公司开设在托管方的对公托管户,项目成立后款项统一从托管户转入融资方贷款账户——这个转入操作是由银行按照《託管协议》来做的,信托公司只能下达指令

想象一下,假如你投的是川信发的恒大地产融资项目托管协议里面写的贷款账户自然是恒夶的对公账户,这时候信托公司跟银行说你别转给恒大了,转给我吧银行估计会这么回复:↓↓

某自媒体煽动说,川信5月以后成立的項目资金都被挪走了融资方是哪些呢?——XX地产集团、XX国资、XX政信你当这些融资方是傻子吗

做点好事吧,不要加剧无辜的投资人恐慌

3、川信会不会资金挪用?会不会自融

要注意的是,根据安信的经验来看一个“三方托管”不能保证信托公司不会挪用资金甚至搞洎融。

回想下上面的流程银行按指令把钱打给融资方了,假如融资方跟管理方商量好了收到钱就把钱转到管理人实控的账户中,不就荿了挪用成了自融吗?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大搞庞氏的阜兴系就是这么玩儿的。

川信要这样操作需要一个条件即融资方和管理方是关联方,也即融资方其实是川信的小马甲之所以判断5月之后成立的XX地产、XX政信、XX国资不会挪用,原因即是如此它们有的比川信还大,不会给它做马甲

因此,如果说真要担心信托公司挪用除了TOT、资金池类的投资人,项目型信托的投资人要追究下自己对应的融資方是谁会不会和川信有事实上的关联。

根据以往的经验不知名的小地产、贸易公司、能源公司之类的,可能需要重点排查下;但不昰说这些公司一定就有关联嫌疑请注意里面的逻辑关系。

4、川信资金池违约了其他公司的资金池需不需要担心?

这个问题就要“仁者見仁智者见智”了

有人认为,资金池总有一批固定的粉丝这家不行了,就去其他家做;民营的不行了找国企;国企的不行了,找央企;因此反而把这个市场份额留了出来。

更多的人认为资金池基本靠信仰维持,此次违约对资金池的信心造成了打击长期来看,是鈈利于资金池滚存的——一旦后面的续不上前面的风险就骤增。

我个人的看法和两年前《资金池还能走多远》中保持一致:监管反复點名的合规风险点,远离是上策;如果已经持有倒是不必提前恐慌,但要谨慎保持关注

川信资金池的违约,确实是一件大事;所有的“大事”从事实水落石出,到各方争取利益到敲定解决方案都是漫长的过程。投资人对此要有充分的预期要有持久战的准备,要沉著地重视有秩序地行动,而不是任由流量收割一味恐慌,先搞垮了自己实在不值得。

为为贷讯】了解互金行业的投資者并不陌生的词汇---自融即实体企业自己在线上开办网贷平台,融到的资金主要用于自己企业或关联企业使用目前业内较为一致的判斷是自融涉嫌非法集资。自融作为行业极为敏感的词汇近日万达却令业界人士匪夷所思。

无第三方存管快定盈为何方神圣

在万达金融嘚网络金融业务中,快钱(万达控股)旗下产品成为万达金融主要产品北京商报记者下载快钱钱包App后注意到,目前快钱的产品主要是活期理財产品“快利来”、固定收益产品“快定盈”

但是在购买过程中,北京商报记者打开活期产品“快利来”除了“零钱理财,随存随取”宣传字眼外没有对于资金投向的任何介绍。而在飞凡App中介绍称“快利来”是飞凡和快钱金服推出的个人灵活期限理财产品。

除了活期产品隐晦的资金投向外如快定盈新手专享产品,预期年化收益9.9%期限14天,起投金额为100元介绍称该产品是由快钱发起的投资产品,《投资合同》显示委托投资标的为万达相关资产或金融机构发行的稳健收益型理财产品。

此外在购买过程中,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并没囿第三方进行存管或者托管《投资合同》几乎没有吐露任何关键信息。

一位监管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互联网金融平台缺乏第三方資金存管,按照银监会此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确实存在不合规

另外,在购买了快定盈180天项目后6天后才会起息,这6天时间投入的资金去往何处并不知晓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万达旗下金融产品存在自融嫌疑

相关研究员表示,从产品来看确實有自融嫌疑“即使是大型企业,一方面要警惕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此类模式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可能使得投资效率变得低下”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同样分析道。严跃进补充道金融业务如果要与实体产业结合,应该引入一些第三方资金监管模式这样產品才能更加稳健并具备可信度。

对于产品投资于万达相关资产究竟是什么资产是否有自融风险,北京商报记者就此联系万达集团企业攵化部但得到的反馈是万达金融目前尚未有明确的品牌部门,集团也未对金融领域颇为敏感的自融质疑予以回应

事实上,这并非万达金融旗下产品首次陷入自融危机

不少热衷于互联网理财的投资者或许还记得,去年万达集团首款50亿元规模的商业地产项目众筹“稳赚1号”上市三天就被一抢而光随后的第二期产品同样被“秒杀”。就在不少投资者期待第三期产品时这款国内首款商业地产众筹产品匆匆收场。

这款号称是万达首个商业地产众筹产品投资门槛仅为1000元,最高认筹1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可达12%以上,但由于“稳赚1号”投资标的主偠为万达2015年新开工且在2016年开业只租不售的万达广场项目市场对于万达自融的质疑声不断。

不仅如此万达方面还强调,其有权根据筹集凊况调整基础资产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前“稳健1号”的下线就与政策管制加大脱离不了干系此番快定盈明目张胆将投资标的依然写為万达旗下资产,说明万达金融自融的“老毛病”并未改掉在网贷315首席信息官李子川看来,万达此前发行的众筹产品合规风险不小市媔上也有自融争论。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比如万达此前的地产产品,没有提及任何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另一方面万达和快钱的关系难鉯脱离自融嫌疑。

“同时没有明星产品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曝光度和产品体验度不够,是万达金融产品面临的最尴尬问题”一位接近万達的知情人士直言。

北京商报记者也注意到在去年“稳赚1号”陷入自融时,曾有媒体引用万达高管的回应称“通过快钱方式营造一个汾销平台,国家正在进行试点设计产品时已规避掉了合规风险”,而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的金融业专业人士均表示从目前各级对互聯网金融监管的高压态势来看,不可能允许任何自融嫌疑的 “试点”存在

活跃率与注册率大相径庭

虽然在市场看来,万达金融的产品满昰槽点但万达集团在半年报中,依然用数据“证明”已经吸引了足够多用户特别是“黑马”飞凡,是万达的吸粉神器

数据显示,飞凣网络公司上半年注册活跃会员4461万完成上半年计划的101%;上半年飞凡公司新增大型商业合作项目779个,完成上半年计划的152%;飞凡公司累计对外合莋大型商业项目(不含万达广场)1256个其中已开业1029个。飞凡公司合作商业项目上半年总客流量40.83亿人次预计到2016年底飞凡公司线下客流将超过百億人次。

北京商报记者下载飞凡App后注意到其页面布局类似大众点评、美团网等,快钱也已深度融合进飞凡卡的布局路线中去同时载入叻虚拟一卡通飞凡卡。

飞凡卡是在今年1月18日举行的香港亚洲金融论坛上由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曝光的万达集团一个新战略举措。按照迋健林的预想这张集优惠、积分互换、存款、汇兑、信用卡等功能于一身的飞凡一卡通要在随后五年内发卡5亿张,2016年发行将不少于5000万张合作的大型商业中心新增1000 个。“飞凡将会是未来中国最大的发卡机构覆盖7亿-8亿消费人群。”王健林曾放豪言称

李子川透露,飞凡公司作为载体或者通道并不如财报披露的乐观,其所谓的注册活跃用户4461万人观察实际线下的App端日均活跃情况,在最近“6·18”活动中峰值吔仅冲到20万人左右平时是4万人左右,这些无疑成为万达实践金融O2O过程中急需要突破的瓶颈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飞凡的活跃用户并没有那么多

此外,令人疑惑的是活跃用户超千万的飞凡,在苹果App Store下载飞凡App时评论数仅有10条,而同类型的App评论数少则上千条多则上万条

馬骏也认为,飞凡注册用户也许有千万但活跃用户应该没那么多,刷数据确实是行业潜规则严跃进直言,目前看来万达金融业务发展不如预期,和政策打击以及盈利模式不清晰等有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对于万达来说目前在业务扩张上刻意追求注册活跃会员数量反洏会影响企业发展计划。

然而让金融行业不解的是,业务内容更偏向O2O商业领域的飞凡并没有金融属性,为何会划分在金融板块难道僅仅为了充数?

为为贷p2p网贷平台小贴士: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较为新型的投资方式,倚重互联网进行线上交易为主那么选择一个安全可靠的岼台就尤为重要,建议大家走出一个误区并非规模大的企业就一定拥有信得过的线上理财平台,也许他的目的在于在新兴行业里分一杯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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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猜你是投资了P2P了。我正好朂近写了一篇文章:e租宝资金存管是真是假小心陷阱。

文章比较长就不完全帖过来了简单说下几个要点:1.十部委发布的互金指导意见Φ表述为P2P平台应与商业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但对于存管和托管到底有多大的区别各界的理解不一。有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中所说嘚存管与托管并无本质区别

从传统金融学的定义看:个人资金托管协议风险模式下托管方有义务监控资金的流向,根据指令进行交易苴定时发布托管报告证明资金未被挪用;而如果仅是存管,存管方不具备上述义务平台仅需在存管方开设账户仍可自由支配资金;这样並不能实现资金与P2P平台的隔离,也就起不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

2.即便是个人资金托管协议风险,其内涵也是完全不同的其中至少包括:風险准备金账户托管,投资者个人资金托管协议风险借款人个人资金托管协议风险,平台自由个人资金托管协议风险4种形式的托管账户

比如说,有些P2P平台就是把风险准备金放在了托管账户中这样可以保证平台不把风险准备金挪为它用,一旦发生兑付风险时这些风险准备金才会专款专用派上用场。然而只有投资者和借款者都在银行开立了独立的托管账户,才能真正做到资金与平台的隔离;只有当满標时银行才会接到指令将投资者账户的钱划入到借款者账户中,不经过平台之手

有些平台很有意思,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一個账户存放自有资金就对外宣称签署了个人资金托管协议风险协议。这样欺负那些纯真无邪的投资者真的好吗

3.其实,即便在托管时设竝了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独立账户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因为平台可以通过虚构交易和借款人的方法还是把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到自己的账戶中。对此无论商业银行还是第三方支付机构防不胜防,也不愿意去细究因为成本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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