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台湾通行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行证图案是什么样

信息发布 &&
- 法规公文
《绿色通道通行证》前置审批办法
& 来源:市农业局市场处
点击率:2892
&   根据市绿通办、市交管局、市路桥中心联合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管理的意见》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   第一条&市农产品绿色通道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绿通办”)是《绿色通道通行证》的前置审批部门,负责对申办《绿色通道通行证》的企业、车辆进行前置审批,指导使用证件。  &   第二条&申办《绿色通道通行证》的对象必须是武汉市鲜活农产品生产、销售、运输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第三条&申办条件  &   1、申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应是鲜活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类;  &   2、物流、配送类企业应与委托生产、销售企业(鲜活农产品)共同申请;  &   3、申办车辆必须为武汉市籍;  &   4、申办车辆核定载重量在3吨(含3吨)以下,车辆类型为中、小型厢式或封闭式货车(不含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  &   5、申办车辆必须是向武汉市二环线内运送鲜活农产品。  &   第四条&申请资料  &   1、申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   3、申办车辆提供45度全景电子版照片资料;  &   4、申办企业提供二环线以内的长期供货合同;属自营门店的提供权属关系证明;  &   5、物流、配送企业提供委托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长期供货合同复印件;由委托企业出具配送品种及数量证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   第五条&以下车辆不具备办理前置审批  &   1、营业执照与行车证不符的车辆;  &   2、禁止进入一环线内通行的“黄标车”;  &   3、仓栅式货车,外观残、破、花的车辆;  &   4、非农产品生产、销售及物流配送企业车辆;  &   5、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  &   第六条&办理流程  &   1、在市绿通办申请登记,提供第四条所述资料;  &   2、市绿通办对申报企业车辆、数量、运输品种、配销单位进行核查;  &   3、市绿通办调查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出具《绿色通道通行证》审批表;  &   4、持《绿色通道通行证》审批表到市交管局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  &   5、持《绿色通道通行证》到市绿通办指定地点领取年度绿色通道标识,并张贴到持证车辆的指定部位。  &   第七条&换证变更 &    因车辆报废或其它原因需换证,可持旧证及企业新换车辆相关资料到市绿通办办理变更前置审批手续。  &   第八条&路桥减免  &   经市绿通办前置审批取得《绿色通道通行证》可享受《武汉市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持证车辆路桥隧通行费免征办法》(武绿通办〔2011〕2号)的路桥隧免征政策,持《绿色通道通行证》复印件到市绿通办开具证明,到市路桥中心办理免征手续。  &   第九条&办理时间  &   《绿色通道通行证》采取集中办理,每年办理一次,有效期限为一年。  &   1、申请登记和调查核实时间:每年的11月20日至12月30日;  &   2、前置审批时间:下一年度的1月至2月10日;  &   3、其它办证、换证、咨询:每周三上午8:30时至12:00时。  &   第十条&使用规定  &   1、绿通证放置于汽车档风玻璃右下角明显处,以备查验;  &   2、《绿色通道通行证》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予补办;  &   3、绿通证使用期限1年,逾期作废。  &   第十一条&处罚办法  &   1、持证车辆在本年度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同责以上的,对该车取消下一年度资格,对单位按  30%比例核减;  &   2、持证单位转借、挪用、涂改、伪造绿通证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该单位办证资格;  &   3、持证车辆不服从执勤民警指挥、管理或拒绝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取消该单位办证资格;  &   4、持证车辆在本年度内交通违法行为累计超过10起(含10起)的,由市交管局取消该车下一年度办证资格,发现1辆,对该单位核减2辆绿通证。  &   5、持证车辆运输非鲜活农产品的,经查属实的取消该车绿通证,并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办证资格;  &   6、持证车辆不按要求张贴绿通标识的,经教育屡教不改,没收该车绿通证。  &   第十二条&持有《绿色通道通行证》车辆,必须按规定统一张贴绿通标识,以方便管理和检查:&  1、持证车辆须张贴3张绿通标识,直径60cm的标识两张,张贴在车厢两侧;直径30cm的标识1张,张贴在车头中部车牌上方;  &   2、绿通标识在使用中损毁,须及时到市绿通办申请更换;  &   3、绿通标识使用期限与绿通证一致,在办理新证后更换。  &   第十三条&《绿色通道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年度审核、更换新证制度。企业在使用期满前,到市绿通办登记,申请办理新年度的前置审批手续。  &   第十四条&加强《绿色通道通行证》的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监督电话12316,对举报的违规持证车辆,经核实取消其《绿色通道通行证》办证资格。  &   第十五条&有关说明  &   1、鲜活农产品主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其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详见附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2、武汉市农产品绿色通道办公室设在武汉市农业局,地址:江汉区唐家墩街八古墩东一巷78号,联系电话:。  &   3、市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地址:武汉市~口区游艺路2号,联系电话:。&&   &                             武汉市农产品绿色通道办公室                                   &                                二一三年十二月
主办: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 邮编:430023
电话:027-& 传真:027-& E-mail:
备案号:鄂ICP证030463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管理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管理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您的当前位置:&>&&>&
武汉:ETC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开绿灯
(记者 郝琦 通讯员 祝娉娉 程慧朋)8月24日,武汉市召开加强绿色通道通行证车辆管理和免征路桥隧通行费工作会,市农产品绿色通道办公室、交管局和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联合发文,出台《武汉市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持证车辆路桥隧通行费免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对我市所有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持证车辆免征路桥隧通行费。
  《办法》规定,市农产品绿色通道办公室负责对所有申办企业及其车辆的资质进行前置审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对经市绿通办审批后的车辆进行审核并发放证件,并对持证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负责对持有《绿色通道通行证》车辆按《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办理免征通行费手续。
  据悉,2011年度路桥隧费免征时间从日开始,属2011年度内免征车辆,7月1日之后已征缴的路桥隧费将于日前返还,以后年度的免征时间将另行通知。
  《办法》指出,企业申请办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管理的意见》及《〈绿色通道通行证〉办证及使用须知》,履行申办程序,齐全申办手续,经前置审批、审核后领取证件。办理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必须确保运输鲜活农产品。市交管局每两个月对持有《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运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会同市绿通办、市路桥中心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用证将没收证件,取消该车以后的办证资格,同时违规用证企业负连带责任,下一年将减少该企业办理绿通证数量。
  《办法》还规定,凡享受免征路桥隧费的单位(或个人)车辆,在报市路桥中心实施免征前,必须由市绿通办在武汉农业信息网公示15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某企业(或个人)的车辆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情况,一律暂缓办理,待查实后另行处理。对未经市绿通办前置审批的持证车辆一律不予办理免征手续;对受到市交管局处罚,绿通证被没收的车辆,自没收当日起不再免征路桥隧通行费;并取消该车辆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资格。对符合条件、年度内新增《绿色通道通行证》车辆,以实际领证时间为准开始免征路桥隧通行费,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免征手续。
  目前,我市已确定核发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901张,政策执行后,每年将会为本市鲜活农产品生产、运输企业减免路桥费用近400万元。
附:免征手续办理程序
(1)由市绿通办向市路桥中心提供所有经过前置审批的企业(个人)名单及其车辆台数、牌号明细清单;
(2)由市交管局向市路桥中心提供所有办证车辆牌号、证件编号明细清单;
(3)由市绿通办向办证企业(或个人)提供证明,内容包括名称、审批时间、审批台数、车辆牌号等;
(4)由办证企业(或个人)持“市绿通办”证明、《绿色通道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市路桥中心报批;
(5)市路桥中心根据上述资料,向主管部门提报免征意见;免征意见批准后,免征期限内通过收费桥隧的车辆,系统将不予计算通行费。免征期限外的通行费用正常计费。
微信扫一扫分享朋友圈
常务理事及理事单位:
会员单位:
特约会员:
长江互动传媒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鄂ICP证:020001
联系电话:027-武汉ETC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 已缴费用将返还
来源:楚天都市网
    目前,武汉市已确定核发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901张。   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ETC费用,将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并让菜价有所降低。   武汉强鑫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有3辆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货车获得绿色通道通行证。总经理赵礼强说,这3辆车每天从东西湖拉蔬菜到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一天要来回跑4趟,3辆车每天就要交近600元的费用。以前,这些费用是摊在菜价上的,现在免费后,菜价也会降一点。   免征手续办理程序:1、由市绿通办向市路桥中心提供所有经过前置审批的企业(个人)名单及其车辆台数、牌号明细清单。2、由市交管局向市路桥中心提供所有办证车辆牌号、证件编号明细清单。3、由市绿通办向办证企业(或个人)提供证明,内容包括名称、审批时间、审批台数、车辆牌号等。4、由办证企业(或个人)持“市绿通办”证明、《绿色通道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市路桥中心报批。5、市路桥中心根据上述资料,向主管部门提报免征意见;免征意见批准后,免征期限内通过收费桥隧的车辆,系统将不予计算通行费。免征期限外的通行费用正常计费。
星空热点热点频道......:: 新华网 :: - 地方联播
 当前位置:
武汉ETC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开绿灯 免缴通行费
08:45:22)
稿件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祝娉娉、程慧朋)24日,武汉市召开加强绿色通道通行证车辆管理和免征路桥隧通行费工作会,出台《武汉市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持证车辆路桥隧通行费免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7月份起,对武汉市所有鲜活农产品持《绿色通道通行证》车辆免征路桥隧通行费。
&&&&《办法》规定,市农产品绿色通道办公室负责对所有申办企业及其车辆的资质进行前置审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对经市绿通办审批后的车辆进行审核并发放证件,并对持证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负责对持有《绿色通道通行证》车辆按《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办理免征通行费手续。
&&&&《办法》指出,企业申请办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管理的意见》及《〈绿色通道通行证〉办证及使用须知》,履行申办程序,齐全申办手续,经前置审批、审核后领取证件。办理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必须确保运输鲜活农产品。市交管局每两个月对持有《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运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会同市绿通办、市路桥中心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用证将没收证件,取消该车以后的办证资格,同时违规用证企业负连带责任,下一年将减少该企业办理绿通证数量。
&&&&《办法》还规定,凡享受免征路桥隧费的单位(或个人)车辆,在报市路桥中心实施免征前,必须由市绿通办在武汉农业信息网公示15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某企业(或个人)的车辆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情况,一律暂缓办理,待查实后另行处理。对未经市绿通办前置审批的持证车辆一律不予办理免征手续;对受到市交管局处罚,绿通证被没收的车辆,自没收当日起不再免征路桥隧通行费;并取消该车辆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资格。对符合条件、年度内新增《绿色通道通行证》车辆,以实际领证时间为准开始免征路桥隧通行费,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免征手续。
&&&&据悉, 2011年度路桥隧费免征时间从日开始,属2011年度内免征车辆,7月1日之后已征缴的路桥隧费将于日前返还,以后年度的免征时间将另行通知。
&&&&目前,武汉市已确定核发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901张,政策执行后,每年将会为本市鲜活农产品生产、运输企业减免路桥费用近400万元。
&&&&附免征手续办理程序:
&&&&(1)由市绿通办向市路桥中心提供所有经过前置审批的企业(个人)名单及其车辆台数、牌号明细清单;
&&&&(2)由市交管局向市路桥中心提供所有办证车辆牌号、证件编号明细清单;
&&&&(3)由市绿通办向办证企业(或个人)提供证明,内容包括名称、审批时间、审批台数、车辆牌号等;
&&&&(4)由办证企业(或个人)持“市绿通办”证明、《绿色通道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市路桥中心报批;
&&&&(5)市路桥中心根据上述资料,向主管部门提报免征意见;免征意见批准后,免征期限内通过收费桥隧的车辆,系统将不予计算通行费。免征期限外的通行费用正常计费。
(责任编辑 陈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武汉通行证网上续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