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买保险最划算,交了费算期缴保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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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待业保险费时间能否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未缴纳待业保险费时间能否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载《中国社会保障》2012年第3期
案例 原告1986年参加工作后一直在山东省某区供销社所属的县级集体所有制企业——土产公司工作。2003年1月,其因与土产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失业。1989年至1993年期间,土产公司曾向被告某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就业办)缴纳待业保险费;1999年至2001年期间,土产公司和原告曾分别向被告缴纳失业保险费。原告失业后,向被告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告予以准许。但是,原告与被告对于原告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发生了争议。
被告认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根据该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依法缴费的时间计算。土产公司属于《失业保险条例》施行前已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该单位1994年至1998年未缴纳待业保险费,2002年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在计算缴费时间时,前述未缴费期间应当予以剔除。
原告认为,土产公司系《条例》施行后“新纳入”而不是“已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依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发[1999]103号文,以下简称《通知》)第九部分的规定,原告1999年之前的工作期间,均应视同缴费,被告剔除所谓“未缴费期间”的行为违法。
法院判决维持了就业办的决定。
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的长短,直接决定了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的长短。本案的焦点在于,土产公司1994年至1998年未缴纳待业保险费,能否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原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笔者认为,该段时间不应计算。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五条规定:“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通知》第九部分规定:“按《条例》及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自单位成立之日到《条例》颁布之日的时间,视同单位缴费年限,与纳入失业保险后的缴纳年限合并计算。”根据《通知》,承认视同缴费年限的,仅为“新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换言之,已经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则不承认视同缴费年限,只能根据实际缴费年限确认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那么接下来要确定就是,土产公司是否属于“已经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
国务院1986年7月12日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其后,国务院于1993年4月12日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予以健全和完善。这两个法规虽名为“待业保险”,但从其内容来看,实际就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1993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同时废止。”这也表明《失业保险条例》和《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实际上是承接的关系,两者规范的都是失业保险。
一方面,土产公司实际上已经于1989年至1993年参加了待业保险(失业保险);另一方面,199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职工待业保险办法》将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又予以扩大。根据该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全民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等,“均应实行待业保险”。据此,土产公司自1993年1月1日起属于“应当”“实行待业保险”的单位。土产公司系1989年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其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后未依法缴纳待业保险费的期间,不能“视同缴费”,不能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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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分红型理财产品,缴费方式是期交,如果交完第一年度保费,何时可以看到第一年度的基本保险金额?_百度知道
分红型理财产品,缴费方式是期交,如果交完第一年度保费,何时可以看到第一年度的基本保险金额?
我有更好的答案
基本保险金额是你自己选择的,不同的保险金额对应不同的交费标准,你交保险费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基本保险金额
新华保险交费满一年,分红到手保额就会增加,就能看到长大的保额
基本保额第一次缴费,打印的合同利益书上就有的。
基本保险金额是提前设计好的,但是有可能发生变化,比如红利选择增额缴清,那你的保险金额会提高,但具体险种有所不同,如需更详细,可继续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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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试用期内他就让我签了劳动合同,并且说要经过劳动局审批,过五天之后再给他打电话分配工作,又交纳了200元个人保险费,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还没有去那工作,给他打电话又说再过两天分配,请问是骗子吗?
 问题来自:黑龙江 - 哈尔滨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5:55 咨询人:whyhl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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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2条回复
到社保局查一下,如果没有为你缴纳保险,就是一骗子,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吧。
回复时间: 16:1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黑龙江-大庆
保险费属于代扣代缴,你不用直接交纳。
回复时间: 16:2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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