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论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问题

&&所属分类 &&
硕士论文:公众参与问题探讨
[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2]塞谬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三联书店,1996.[3]张京祥.管治理念及中国大都市区管理模式的重构[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1,(05).[4]陈跃.建立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体系的思考[J].现代城市研究,2001,&(05)&.[5]申国勇.行政权力法律制约的执法研究[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4).&
论文题目:城管行政综合执法中公众参与问题
作为公共管理研究的重要内容,公众参与正日益受到关注。经济多元化、政治民主化发展促使公众自主性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政府在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中更多地考虑公众的利益和愿望,“公众参与”成了政府治理城市的重要方式。本文结合新公共行政理论、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公众参与理论阐述了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的理论依据,探讨分析了我国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借鉴国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公众参与的先进经验,提出建立我国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的原则,并从完善相关法规、重视信息化技术的支撑、提高公众自主参与意识等方面来建立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的保障系统,大力推行城市管理“阳光执法”模式,形成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公众积极互动合作的良好气氛。本文分四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关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公众参与的相关概念及理论的分析。解释了城市管理、公众参与、行政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的概念,阐述了新公共行政理论、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公众参与理论。这些理论的理念和观点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借鉴。第二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发展的三个阶段,其次分析了我国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在城市管理中的功能。在对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进行了定位,探讨了公众参与在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作用后,分析了我国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存在着法制不健全、缺乏公众与政府的互动合作、公众参与缺少热情和深度等问题。最论文问题咨询腾讯官方认证QQ:后探讨了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出根本原因是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理念落后,关键原因是缺乏有效的互动合作的公众参与机制。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公众参与模式的特点,借鉴其先进经验,为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在理念、制度和方式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第四部分,提出了我国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的基本原则和构想。首先,确立了我国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应遵循的“以人为本”、“公开”和“便民”原则,接着从法制、技术、思想等方面建立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的保障体系,包括加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的法规制度系统建设,加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着力提高执法者和公众在公众参与方面所需要的相应素质。最后,本文提出在公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建立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阳光执法”模式,形成多元管理主体亲和互动,社会公众自觉认同和支持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良好局面,促进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的提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公众参与1绪论1.1问题的提出及意义进入21世纪,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的不断强化,城市人口密度的不断加大,人文素质的不断提高,在全球化、信息化、民主化等浪潮的冲击下,造成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的多样化,这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1.1.1问题的提出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的全球化、知识化、信息[期刊之家网,提供专业论文服务,]化的发展导致社会利益结构由一元走向多元,由单一走向分化,使得“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迫切希望将自己的意志输入政治系统”?,对关系社会生活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利益关切度大大增强,对城市管理的民主要求也空前膨胀。1、政治现代化促进了公众主体意识的觉醒,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更关注公众的民主诉求。在各国的政治生活中,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公众的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地要求参与到公共议程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还不仅仅是做一个消极的被管理者。更为引人注目的是20世纪的后二三十年里,民主化浪潮开始由政治领域进入行政领域,公众不仅在政治议程中要求有发言权,在行政领域也要求有越来越多的发言权;不仅在行政决策中要求有发言权,而且在整个的行政管理过程中都要求拥有发言权,这就要求政府的管理模式必须对这种参与需求作出回应。正如托马斯所言:“社会的变迁,治理模式的变革极其带来的其他规范性价值的转变,意味着公共管理者以及政府组织内外的领导者都必须面对一个不断强化的、必须履行的责任,那就是,在所有类型的公共决策中,必须让公民参与进来。在这种公众参与中,公众既不再仅仅是政策的被动接受者,也不再是传统的参与者,而是新的参与者。而传统的公众参与和新公众参与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两点:“第一,在传统意义上,有关公民参与的作用和角色被限定在政策制定或决策上,而新的公民参与运动则更加强调公民对政策执行的参与,即公民不仅要参与政策的制定,而且一旦政策被采纳,公民也参与政策的实际操作,进入公共项目的实际管理过程。第二,新公民参与运动一反传统公民参与中具有的精英主义倾向,如-蓝带式.城市重建项目咨询委员会模式等,它扩展了相关参与的公民的范围,这个参与过程包括了那些低收入阶层的公民。0?在这种参与中,不仅公共决策是在公民与政[期刊之家网,]府的互动中,通过相互的协商、谈判甚至妥协而达成的,即使在公共决策的执行中公众也要发挥作用。由此可以看出,民主化的基本意义之一就是要求公共权力逐渐从政治国家返还公民社会,公民要求更多地参与国家公共事物的治理,而在这个治理过程中,政府最重要的角色将不再是控制者,而是辅助者和服务者。因此,我国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需要吸引城市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积极发挥各类组织和公众的参与作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管理中再也不能把公众简单地当作城市管理执法7对象和被动的接受教育者,而应让他们成为城市管理执法的积极行动者,向他们提供城市管理执法的各种机会,使之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的实施、监督全过程2、全球经济一体化促使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公众参与70年代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成为不可阻挡的发展潮流,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导致了资金、技术、人员和产品等各种资源通过市场规律的调配在全球范围内重新配置,这使国家之间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保证本国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政府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吸纳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行政决策,力争用集体的智慧来化解国际竞争难题。诚然,公众参与和行政决策的正确性没有必然联系,但社会公众在参与过程中能够体味到政府的境遇,因此能够欣然接受政府决策,并时刻思考着如何与政府一道投入到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之中。这样的社会效应
下载次数:0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暂无同义词
词条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浏览次数: 63 次
北大核心期刊:中国成人教育刊名: 中国成人教育&&n[]
医学类杂志期刊发表指南刊名: 实用药物与临床&&nb[]
医学类杂志期刊发表指南刊名: 国际护理学杂志&&nb[]
医学类杂志期刊发表指南刊名: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n[]
医学类杂志期刊发表指南刊名: 中华中医药杂志&&nb[]
医学类杂志期刊发表指南刊名: 中国药业&&[]再次精准了问题。刚刚已经有朋友在下面的回答中说了,工科类研究生的毕业论文4000包写包发。但是某些社科类的核心光是版面费到上万,而且还需要第一作者必须至少是教授或副教授级别。而大部分这样的导师,一年自己可能也就只能发1—2篇。跪求各位回答者写文对题,不必来秀你们的专业有多容易发核心论文,自己国内的学术环境有多糟糕,在这个问题下说这些都没什么意义。谢谢!—————————————————————给各位不由分说就来骂矫情的跪了,大家能好好看完问题描述再发言吗?研究生努力提升学术能力争取论文发表自然是必要的,但问题是现在这项规定之前都没实行过,到这一届临毕业了才说要启用这个规定。请问正当性与合理性何在?而且,各个学科之间论文发表的要求并不相同,问题描述中也说明了,很多客观原因限制连可行性都存在问题(再一次强调要回答请好好看完问题描述),&b&因为有的学科因为资源和门槛等原因就是只有极少人才能发,把这样的要求作为毕业的普适规定未必是恰当的?&/b&那么这个规则的制定是不是本身就存在问题?&br&另外,只是就事论事仅讨论这项规定的操作合理性与否,请不要牵涉到学校评价。动不动就说学校水的,即使你发了论文是一等一的学霸,其眼界与心胸之狭隘也不会让人太看得起你。还有那些说这个问题是在抱怨的,看回答您自己倒更像是在抱怨。还有那些一来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评学生是因为不努力发不了论文的,我也只能再一次说:劳烦您走走心好好看看题目。&br&&b&最后申明利益相关:非湖大学生。&/b&只是最近在研究高等教育领域的相关问题,恰巧今天又听朋友说了这件事,所以发到知乎上来讨论一下。&br&&br&———————————————————————以下是最初的提问———————————&br&1,从执行力上看。虽然入学时看到研究生手册上已有发论文才能毕业的规定,但该规定制定以来从来没有执行过。往届的学生都是没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就顺利毕业了,在12届临毕业前突然强行要求是否合理?&br&2,从执行可能性上看。C刊和核心期刊的资源非常有限且紧张,很多学院的导师一年也许也只能发一两篇,而研究生发核心又必须要以导师(且必须是教授副教授级别)为第一作者。而且其后研究生院又在5月初临时更改说不发C刊发北大核心,是否是规则制定者自己也发现标准定太高而朝令夕改?最关键的是,即使更改了标准,就算学生已有写好的符合质量的论文,也不可能赶在毕业前发出。这是否又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湖大研究生院管理和通知的疏漏?执行不能和执行不善是否都应归责于学校的管理问题?&br&3,从硬性执行可能引发的效果上看。时至5月,大多数毕业生都已经签好了就业协议,若因为此时无法如期毕业,所造成的违约责任及学生的其他损失是否应由学校承担?另外,是否还会因此促使某些人采取不法手段或其他不正当途径购买版面发表论文,而以此造成论文质量普遍低劣甚至大规模的学术造假?&br&4,从执行动机上看。众所周知,湖南大学今年因17名研究生转学的新闻获得不少负面影响。今年突然如此强调发论文才能毕业的规定,是否是针对之前的负面新闻而特意洗白?这样做对这一届毕业的研究生是否公平?&br&5,从发论文的必要性来看。其他各高校都已经陆续取消了必须发表论文才能毕业的规定(&a href=&/n//?v=3& class=&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span class=&invisible&&http://&/span&&span class=&visible&&/n//?&/span&&span class=&invisible&&v=3&/span&&span class=&ellipsis&&&/span&&i class=&icon-external&&&/i&&/a&),湖南大学必须发论文才能毕业的规定是否真的是有存在必要的?&br&---------------------------------------------------------------------------------------------------------------&br&所有回答者请注意是指&b&社科社科社科社科&/b&专业。请不要跑偏找优越感
再次精准了问题。刚刚已经有朋友在下面的回答中说了,工科类研究生的毕业论文4000包写包发。但是某些社科类的核心光是版面费到上万,而且还需要第一作者必须至少是教授或副教授级别。而大部分这样的导师,一年自己可能也就只能发1—2篇。跪求各位回答者写文对题,不必来秀你们的专业有多容易发核心论文,自己国内的学术环境有多糟糕,在这个问题下说这些都没什么意义。谢谢!—————————————————————给各位不由分说就来骂矫情的跪了,大家能好好看完问题描述再发言吗?研究生努力提升学术能力争取论文发表自然是必要的,但问题是现在这项规定之前都没实行过,到这一届临毕业了才说要启用这个规定。请问正当性与合理性何在?而且,各个学科之间论文发表的要求并不相同,问题描述中也说明了,很多客观原因限制连可行性都存在问题(再一次强调要回答请好好看完问题描述),因为有的学科因为资源和门槛等原因就是只有极少人才能发,把这样的要求作为毕业的普适规定未必是恰当的?那么这个规则的制定是不是本身就存在问题?另外,只是就事论事仅讨论这项规定的操作合理性与否,请不要牵涉到学校评价。动不动就说学校水的,即使你发了论文是一等一的学霸,其眼界与心胸之狭隘也不会让人太看得起你。还有那些说这个问题是在抱怨的,看回答您自己倒更像是在抱怨。还有那些一来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评学生是因为不努力发不了论文的,我也只能再一次说:劳烦您走走心好好看看题目。最后申明利益相关:非湖大学生。只是最近在研究高等教育领域的相关问题,恰巧今天又听朋友说了这件事,所以发到知乎上来讨论一下。———————————————————————以下是最初的提问———————————1,从执行力上看。虽然入学时看到研究生手册上已有发论文才能毕业的规定,但该规定制定以来从来没有执行过。往届的学生都是没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就顺利毕业了,在12届临毕业前突然强行…
如何看待某大学研究生院要求部分社科类学科的研究生都必须要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才能毕业?首先,发表学术成果在全世界的价值观里都是积极正面的,它代表了一种荣誉和学术能力。但是这种形式一旦成为了死规定和形式主义,而忽略了其中的意义和真正价值,似乎事情就又变成了另外一个故事。直白的来讲就是,它的出发点到底是形式主义还是实践主义,两个不同的出发点决定着两个不同的价值意义。比如:小学生那个年龄段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学习初级知识,丰富个人情商以及获得快乐的能力,但是如果你要让他非这样做,造成的价值结果很简单:那便是应付和厌烦。再举一个例子:如果假设中国的学术期刊是成龙,美国的学术期刊是阿诺,试问二者在客观的对比方面有何不同?如果假设中国的学术期刊是成龙,美国的学术期刊是阿诺,试问二者在客观的对比方面有何不同?很直白,后者的肌肉质量要明显的优越于前者,也就是说二者在动作领域都比较优秀,但是回到现实世界,论起力量和格斗,前者是根本招架不住后者的。留过学的同学们都应该知道 写一篇学术ESSAY 和 发表国内的一篇论文有多么大的不同,1是严格程度上面 2是耗费时间方面 3是导师审核方面 4是国内外的学术环境方面。总结一下,发表个人的学术成果必然应该是好事,但是它不应该成为衡量学生是否能毕业的决定性指标,更不应该成为形式主义,更多的是应该加强论文的质量以及个人对知识研究的热爱。
之前忙着论文、考博,许久没有写文章,没想到动笔开始写的第一篇就是牢骚文。事件的起因是学院今天下发的通知:从12级开始,学术型硕士毕业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才能申请答辩。有网友马上把这个话题发表在知乎上,少数网友包括题主对此要求持抵触态度,大多数网友斥责没有发文不能按时毕业的同学矫情,甚至有直接辱骂H大太水的。我觉得这个问题首先应当分为两个层面来看待:第一个层面,应然层面。作为在国内享有较高声望的H大的学术型研究生,以一篇核心作为毕业要求过分么?完全不过分。笔者对研究生不专心研究生学术,多以研究生三年为跳板找工作的现象也是早已深恶痛绝。作为学术型的研究生,既然挂着“学术”的名号,完全应当以科研为第一要务,不能吃着国家的饭(奖学金),砸了国家的锅(搞自己的小九九),三年时间以一片核心论文作为毕业要求并不过分。笔者仍记得邱兴隆老师写过的一篇关于回忆自己硕士时期论文答辩情形的回忆文。文中邱师说道过他们几届的师兄师姐答辩的情形,几位现在在法学界大有名气的学长前辈,在当时的硕士论文答辩中也是碰了一鼻子灰。4人准备硕士毕业,2人还没有参加答辩就因为论文不过关而被答辩委员会直接拒绝,1人答辩后被否决,唯一一名通过答辩的学长在答辩过程中也是以微弱的赞同票通过,答辩组的评阅导师意见分歧严重,可以说最后通过也甚是艰难。邱师回忆道,当时他们的论文写作,不像我们此时,任何一个人完成硕士论文,都必须在校图书馆进行公示展览,供全校师生考评。当时的学术条件也很艰苦,没有我们现在这么良好的搜索工具可供使用,于是搜集资料便是头号的难题,只得从图书馆的一个角落翻阅到另一个角落,许多重要的论述和片段都必须手写摘抄。即便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邱师还是养成了阅读英文原典的好习惯,从“系统论”中吸取了思想精华,后来形成了有关刑罚功能的论文思路,顺利通过了答辩。当年的学术环境真是让人心驰神往啊,笔者觉得,邱师那一代人,包括我现在的导师,才是真正踏实在做学术,才是学人的楷模。相比之下,三十年后,同为法学硕士的我们,以一篇C刊作为硕士论文的毕业要求,实在不为过。包括知乎上痛骂我们本校和学生水的,我们也应该大方承认,相比我们的前辈,我们确实太水了。但是,我还是要说但是,第二个层面,实然层面。邱师所处的时代与我们所处的时代已经大不相同。三十年前,大学生是“天之娇子”,硕士生更是凤毛麟角,硕士生毕业一般都是可以申请在本校留任的。三十年后,国家为了缓解应届生的就业压力,大学和研究生大肆扩招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不说硕士研究生毕业在高校留职,就连名牌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想在一本的重点大学留职任教也是难上加难,往往是往三代查历史,本科、硕士、博士都必须是985,至少是211高校毕业,有的还附加海外留学的经历。就笔者所知,现如今,H大本院聘请的教师必须有海外留学背景,笔者毕业的本科学校(二本),也早已是往上三代查历史,且博士阶段必须毕业于北大、大人、武大等国内顶尖院校才有可能任职。如此竞争的压力,更多没有足够资本的硕博士毕业生只能将目光转向二三本学校,这就又进一步加剧了学历学位的贬值。扩招的状况是,三十年前每一名导师可以只带一名硕博士生,甚至不招,而现在,专业型硕士不计,往往是学硕就需要每届带2~3个,三届就是9个,如果是博导,还需要加上所带的博士生。导师平时的科研、学术会议、教学工作也相当繁忙。笔者曾经有幸成为导师的助研,亲身经历过没到年底各项指标对导师工作的考评。我想问,在如此严苛的考评体制之下,即使是非常严格、认真负责的导师,又能有多少精力对其所带的学生科研进行一一指导?甚至,笔者听闻的一个故事,在笔者所在的高校附近不远处也是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在答辩的过程中甚至出现过这样一个笑话。答辩的导师因为学生写的毕业论文太差,予以大声呵斥:“这样的论文也敢来答辩,你的指导老师是谁?”学生战战兢兢地回答:“就是您”。三年的时间,如此众多的学生,导师忘记自己所带的学生,在当下的研究生教育环境下并不是天方夜谭。一方面是大肆扩招,教学科研缩水,另一方面是是市场上文凭贬值,科研无门。身处这样的环境中,难免让广大学子 心浮气躁,难以安心科研,为自己找一条后路,增加未来就业的砝码,也是形势所逼,不得不为。如果硬要说H大水,H大的学生水,那么相比三十年前的学术状况,从质量与比例的角度,是所有高校都”水“了,并非H大一家。再说核心期刊这个东西。因为不同的专业,核心期刊的数量不一致,发表的难度也有高有底,笔者仅以笔者学科(法学)为例说明。国内承认的法学类C核期刊,也就二十来种,如果加上北核类、大学学报,综合类,可能比较可观,但如果与全国高校在读的法学研究生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前十类C刊,如果没有教授职称或者国家课题,博士生基本上无缘,更逞论硕士生;其他北核、学报、综合类核心期刊,也基本上要求第一作者必须拥有博士学历,少数刊物或者文章极端优秀,也可以破例。也就是说,硕士生想要发表上述核心刊物,如果没有导师的帮忙是基本上不可能的,也许是笔者见识浅薄,在笔者周边所知的范围内,还没有一个硕士生能够单独署名发表核心刊物。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导师平均一年带3个学硕型研究生,那么光这一届,导师必须在三年内发表三篇核心期刊。如果带三届,就是9篇。我的导师在学界也是有小名气的科研大牛,最近刚刚揽下国家重大科研课题,就是笔者导师的资质,二十多年的科研生涯,发表的核心期刊数量,如果以上述标准,都很难达到。更不论其他默默无闻,没有雄厚人脉关系和科研实力的硕导博导了。再说审稿期,一般核心的审稿期如果没有特殊关系,重大国家课题,最快也在3个月以上;见刊时间就更晚。如果在5月投稿,前十类的C刊至少等到来年才能见刊。以上还只是学生的视角。要知道,发核心的不光是硕士生群体,博士生毕业,导师评职称,年底考核,评优,一切的一切,都首先与发文挂钩。应然上应该发,实际上又很难发、发不了。那想要毕业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动用导师甚至家庭的所有关系,以金钱开路,这又极大地加重了学术腐败和学术浮躁之风。 不管文章写的怎么样,不管是谁写的,不管动用了多少关系,砸了多少钱,只要见刊,就是胜利。这是我们想要的结果么?可能正是出于上述原因,就笔者和同学所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国内各大重点院校的法学院,对法学硕士毕业是没有核心论文的发文要求的,或者只是要求发文,不要求核心。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这些国内重点大学都不需要法学硕士生发表核心才能毕业。所以说,不是不想发,是我即便有实力,也发不了。说了这么多,还有很重要的一条,是H大程序上的失职。 即便我承认你发文要求合理,而事实上我们也应当发,发的了。实际上,H大早在10年研究生入学手册上就声明,学术型硕士生必须要发表C刊才能毕业,可以说是已经是早已明确说明。先不论此项不分专业统一要求的标准是否合理,但在执行中却是问题多多。我们在进校时,就此标准也多方询问过学院和学长、学姐,得到的答案都是模棱两可,有的说必须发才能毕业,有的说可以不发。因而,在校的同学都没有引起太大的重视,以至于90%的同学都没有发表核心期刊(也发不了)。而在先我们两届的学长学姐那里,是不以发文要求作为答辩申请前提条件的,虽然他们的答辩是在学校出台的办法之后。也就是说,至少在两年的时间内,学校是没有执行这项规定的,偏偏在我们申请论文答辩时,学校明确而坚决地提出了此项要求。这个时间点也很关键,这个阶段,大家都已经完成了硕士论文的撰写,有的考取了博士,有的找到了相关工作,已经签了三方协议。如果你早一时通知,一年哪怕半年时间,我们还可以再努力发刊。现在重申此项要求,完全使得我们的同学面临着博士就读无望、工作违约赔偿等问题。著名的法学家富勒先生曾经提出过“程序自然法”的概念,一项规范应该有其内在的道德,包括使得规范的对象明知可知、内容清晰明了、稳定性等等,H大的上述作为,至少在上述几项上都有瑕疵。可贵的是,虽然制定政策的是学校的领导,但是本院的老师一直在向学校反映问题,一直在为学生争取利益,这使得我们在寒心之余稍感欣慰。说的更为严重一点,一个学校的未来并不在于每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多少文章,而在于你培养的学子是否对您心怀感激,在校期间受益匪浅,凭借着学校的熏陶在社会成为可造之才,在回忆起自己母校时充满温暖与骄傲。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们深爱着我们自己的母校,但我们也深受法学教育多年,深谙“权利意识”,王泽鉴先生说过,权利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权利只能靠自己去争取。从这个意义而言,属于我们的权利,我们也会义不容辞去争取。PS:本文请勿转载、分享、传阅。事件也在内部协调和解决之中,笔者胸中积郁,不吐不快,但笔者和其他H大同学一样,深爱着自己的母校,不希望给母校造成不好的影响,不希望此事闹大,希望此话题就此打住,谢谢体谅。
等到毕业这一刻。才知道学校的爱如此深沉。竟要耗尽全力让我留下。————手动分割————利益相关:湖南大学,社会科学专业,学术研究生。————咯咯咯大————前面抖机灵。现在就我了解的情况来表达一下“为什么觉得现在严格执行这个规定并不十分合适”。1.先说规定过去怎么执行的。确实要承认,开学时所发研究生手册上是有“发核心期刊”的规定的。问题在于:(1)多年以来没有执行,基本已被视作原则性规定,具体操作按特殊情况来;(2)入学时并没有提及特殊注意;(3)读研期间多次向学院、学校求证“发核心是否为毕业条件”,从来没有肯定答复或正式答复;(4)直到今年4月下旬,才告知毕业要求必须发核心期刊。这种规定的合理性暂且不谈,光从执行方面就是存在非常大的问题的。无论是依照往年惯例,还是具体执行过程中,都很难给学生一种“必须发核心”的认知。2.再谈规定的合理性。刚刚看到了有一些提到其他的学校或者专业的规定要求更高,或者答主个人能力更强等内容的答案。因为不是特别了解其他学校,大概知道复旦、人大等社科类排名靠前院校并不做此项要求,其他学科的情况怎样我去补一下课再说。单单说一下,本人所在学科的核心期刊一共56本(2012年查的,来源待补),全国独立设院的高校六百余所,开设此专业的一千所以上(2012年查的,来源待补)。请各位自行换算难度。还要考虑到一些常年发文的大家,各个院校老师所占版面。不客气的说,我非常喜欢的一位学术水平非常不错的老师这几年保持两年一篇核心或者三年两篇的频率,在我们学科内已经比较不错了。相较于一些期刊数量略多或者比较容易看到成果的专业的同学,发核心对我们社科类学生来说,难上加难。当然,班里有大拿和导师混的好,已经发核心了。这样我们班的毕业率还不是百分之零了。3.执行规定之外的。要毕业了,工作找了,材料交了,忽然通知要发核心,我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手机打字。不足之处请多交流。
快优写论文微信号:kuaiyouxie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医学核心期刊论文发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