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公司固定资产盘点表分多少类

中铝山西分公司拍卖无效固定资产
导读: 为优化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资产结构,降低氧化铝折旧成本,1月15日,该公司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共同委托山西河津龙门拍卖有限公司对山西分公司的无效固定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成交金额1913万元。
  为优化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资产结构,降低氧化铝折旧成本,1月15日,该公司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共同委托山西河津龙门拍卖有限公司对山西分公司的无效固定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成交金额1913万元。  来自全国50余家有资质的企业参加了竞买,通过竞买人相互竞价,8个标的全部成交,总成交金额远远高出评估价。  为做好这次无效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山西分公司积极配合中铝总部选定的资产评估公司对这次中铝总部批复的无效固定资产进行现场鉴定与评估,并进行了备案审核。  通过对无效固定资产的转让处置,不仅增加了山西分公司经营收入,更主要的是优化了山西分公司资产结构,降低了氧化铝折旧成本,为实现脱困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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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发布时间: 日 17:43:00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作者:&点击次数:
字体:【】&【】&
& &&为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创业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现就落实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
  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二、企业在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范围口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或《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号)规定执行。&
  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3〕70号)的规定,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进行加计扣除。&
  六大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可以执行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三、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企业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五、企业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所称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六、企业的固定资产既符合本公告优惠政策条件,同时又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中相关加速折旧政策条件的,可由企业选择其中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七、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年度申报时,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企业应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凭证、凭据(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并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适用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企业加强后续管理,对预缴申报时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应对企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重点审核。&
  八、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及以后纳税年度。&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 日
&&&&&摄影:
&&&&&编辑:王梦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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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处理固定资产开什么发票,有何限制
来源:四川国税
作者:编辑组 |
  问:我们公司在地税缴款,现在涉及注销企业,也就涉及销售固定资产,我们处理固定资产开什么发票?可以去机关代开吗?固定资产金额都比较大,税务机关代开有没有金额要求限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号) 二、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号) 二、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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