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中能搜到景顺资源垄断基金净值食品为啥不能搜到其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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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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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的募集&&&&(一)基金募集的依据&&&&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二)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间&&&&1、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三)募集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基金的发售方式,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发售代理机构,并另行公告。&&&&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四)募集期限&&&&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基金自日至日进行发售。&&&&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日至日,如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日至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日至日。&&&&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五)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六)募集场所&&&&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认购。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地区、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当地销售机构的公告。&&&&(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八)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具体的认购费率如下:&&&&认购份额&&&&&&&&&&&认购费率/佣金比率&&&&50万份以下&&&&&&&&&&&&&&&&&&&&&0.08%&&&&50万份(含)—100万份&&&&&&&&&&0.05%&&&&100万份以上(含)&&&&&&&&&&每笔500元&&&&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九)认购开户&&&&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1)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十)网上现金认购&&&&1、认购时间: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日至日9:30~11:30和13:00~15:00。&&&&2、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缴纳认购佣金。&&&&4、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5、清算交收: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的第4个工作日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6、认购确认: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十一)网下现金认购&&&&1、认购时间: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日至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确定。&&&&2、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3、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费用=认购份额×认购费率&&&&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4、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5、清算交收:T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于T+2日内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于第4个工作日将汇总的认购款项及其利息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资者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者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6、认购确认: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十二)网下股票认购&&&&1、认购时间: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日至日。&&&&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公告限制的除外)。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3、认购手续: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人申报的股票予以冻结。投资人的认购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不含)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4、特别提示: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5、特殊情形&&&&(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4)募集结束前,如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告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则公告中的调入名单将也纳入认购清单。&&&&6、清算交收:T日日终(T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发售代理机构将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者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T+1日起,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将投资者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进行冻结,并将投资者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过户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认购专户。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的股票过户至本基金的证券账户。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7、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投资者的认购份额=?i(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其中,&&&&(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i=1。&&&&(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进行调整:&&&&①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②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③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④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⑤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其中,&&&&①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为:??????njjjpwqpCashq1max/%105)(maxq为限制认购规模的单只个股最高可确认的认购数量,Cash为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申请数额,jjqp为除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和基金管理人全部或部分临时拒绝的个股以外的其他个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和认购申报数量乘积,w为该股按均价计算的其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基金标的指数中的权重(认购期间如有其标的指数调整公告,则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告调整后的成份股名单以及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计算调整后的标的指数构成权重,并以其作为计算依据),p为该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投资者的认购申报数量从小到大收取。&&&&②若某一股票在股票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实际过户数据对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8、认购确认: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十三)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股票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十四)募集期间的资金、股票的处理方式&&&&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由登记结算机构予以冻结,于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过户至预先开立的专门账户。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二、基金合同的生效&&&&(一)基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由登记结算机构予以冻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结算机构应予以解冻。&&&&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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