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五京津冀规划纲要 全文是哪一年到哪一年?

长府办发〔2012〕19 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_中国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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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长府办发〔2012〕19 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取向,确定了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分工原则
  推动《纲要》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纲要》目标和任务完成。分工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重点明确政府责任,对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是合理划分市里和县(市)区的责任。在统筹考虑各级政府事权及配置公共资源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将发展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相关部门,部分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
  三是科学把握全面和重点的关系。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政府在完成约束性指标、公共服务以及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举措、健全法律法规、编制实施规划等方面的任务。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
  (一)约束性指标
  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000.9万亩。(市国土局牵头)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省要求标准。(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5%。(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达到省要求标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省要求标准。(市环保局牵头)
  森林蓄积量达到2800万立方米。(市林业局牵头)
  全市总人口控制在800万人以内。(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全覆盖。(市人社局牵头)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市人社局、市卫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热化率达到85%,城市综合气化率达到98%,城市日供水能力达到180万立方米/日。(市市政公用局牵头)
  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市教育局牵头)
  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等约束性指标,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省下达指标提出分解到各县(市)区的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后下发,各县(市)区要确保完成。
  (二)
  .建设世界级汽车产业基地
  依托一汽集团,力争属地生产各类汽车达到300万辆左右,其中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100万辆;汽车属地配套所占比重达到50%。到2015年,汽车产业产值达到7000亿元。(市工信局牵头)
  .建设世界级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
  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2000亿元。(市农委、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畜牧局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3.建设世界级轨道客车产业基地
  依托北车集团长客股份公司和长客装备公司,加大轨道客车研发力度,建成世界级双千辆轨道客车生产和研发基地。到2015年,轨道客车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市工信局牵头)
  .建设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光电信息产业。以建设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为依托,重点发展光电子、汽车电子,逐步打造并形成光显示产业链、激光制造和加工产业链、光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和汽车电子产业群。到2015年,光电信息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市工信局牵头)
  &&生物和医药产业。以建设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为依托,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生物能源和生物农业,建成东北地区生物技术研发的源头和中心,国家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医药)基地。到2015年,生物和医药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市医药产业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委负责)
  &&先进制造业。依托老工业基地的装备制造基础,重点发展大型成套装备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农机成套装备制造等,着力打造光机电一体化的先进制造企业集群。到2015年,先进装备工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市工信局牵头)
  &&新能源产业。大力支持太阳能导电玻璃、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储能电池等的发展;积极发展风电装备,构筑风电装备产业链。到2015年,新能源产业产值达300亿元。(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新材料产业。提高碳纤维应用范围,积极推进碳纤维、稀土镁合金在汽车、轨道车辆上的应用,重点研发生产低能耗、低污染、高性能的新型建筑材料,打造亚泰成为东北水泥企业龙头。到2015年,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市工信局牵头)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动漫游戏、网络漫画、研发设计、音乐制作、艺术创作、广告策划等行业,建成全国重要创意产业和动漫产业基地。到2015年,培育20个国内知名品牌和5个国际知名品牌,培育2&3个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负责)
  旅游会展业。着力打造汽车文化、电影娱乐、伪满遗迹、生态休闲、节庆会展和雕塑艺术等六大旅游品牌。重点提升东博会、汽博会、农博会、君子兰节、东北亚文化艺术节等系列品牌展会。到2015年,旅游会展相关收入突破1400亿元。(市旅游局、市贸促会负责)
  信息服务业。重点推进服务外包、物联网、信息传输和电子商务等4大信息服务行业,加快净月区光电信息产业园、高新区服务外包产业园建设,到2015年,信息服务业收入达到500亿元。(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净月区、高新区负责)
  出版印刷业。重点推进双阳文化印刷产业园建设,构建&专精特新&的中小印刷企业群,引导长春出版社向集团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到2015年,图书出版达到5000种,印刷业产值达120亿元。(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双阳区负责)
  传媒演艺产业。依托长影集团,提升影片、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打造国内一流的影视策划中心、电影生产制作和娱乐中心。(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负责)
  职业培训业。充分利用我市教育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建设面向市场、服务全国的人力资源开发基地和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到2015年,年培训实用型技能人才10万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
  .积极发展金融业
  推动金融业态、融资渠道、产权交易等方面的创新,加快建设东北区域性金融创新城市。&十二五&期间,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市金融办牵头)
  .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围绕汽车、农产品等优势产业,完善物流体系,建设物流专用通道,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打造立足吉林、辐射东北亚区域的区域性物流中心,物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稳步发展房地产业
  围绕改善市民居住条件,规范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到2015年,房地产新增开发面积力争达到3500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市房地局牵头)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五年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居民回迁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要。每年新增3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市房地局、市建委负责)
  全面发展其他服务业
  总部经济。利用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资源优势,依托新城新区建设,积极引入跨国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到2015年,初步建成对东北乃至东北亚地区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总部基地。(市商务局牵头)
  商贸服务业。结合旧城开发和新城建设,改造、升级和完善现有商业设施及商业区。大力支持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到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700亿元。(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
  中介服务业。着力发展工程咨询、设计院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积极引进国际著名的会计、法律、咨询等中介企业。(市商务局牵头)
  (四)提升农业现代化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大农村土地整理和复垦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合理开发利用黑土地,推行耕地深松整地,提高土地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利用效率,着力建设国家高标准农田和国家级粮食高产示范区。到2015年,粮食生产水平稳定在200亿斤水平。(市农委牵头)
  积极推动特色农业发展。依托种植基础、资源禀赋和交通条件,大力推进园艺、蔬菜、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基地建设,打造20个特色种植园和5万公顷绿色蔬菜基地。着力发展绿色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农业,努力构建绿色水稻、有机蔬菜、瓜果苗木、经济作物等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带。(市农委、市旅游局负责)
  着力推进畜牧业扩能升级。按照增加总量、提高质量、保证安全的原则,构筑以肉牛、奶牛、肉鹅、肉鸡、生猪、鹿业和兔业七大牧业体系为主的现代畜牧业格局。(市畜牧局牵头)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进龙头企业加合作社、带基地、连农户的经营模式,创新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市农委牵头)
  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全面提高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各领域的机械化水平,到2015年,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市农委牵头)
  大力推进农业水利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引水灌溉、涝区改造、江河堤防加固、病险水库加固、旱作节水农业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工程防洪除涝灌溉能力。(市水利局、市农委负责)
  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着力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智能农业和智能粮库,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应用。积极发展面向农业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进信息技术和智能工具与农业的结合,整合资源信息,建成长春农业科技信息技术指导网络平台和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市农委、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负责)
  推进农业制度创新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保持土地承包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创新农村经营模式,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分散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方向转变。(市农委牵头)
  加大农业科技和金融创新步伐。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实现在良种、丰产、节水、防疫和检测等方面的新突破。全面推进农村金融和保险制度建设,完善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市农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
  探索建立市场化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使用权,发展集约经济,提高比较效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市农委、市国土局负责)
  建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依托粮食主产区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鲜明、产业化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主导产业,提升大宗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市农委牵头)
  健全配套设施。着力完善示范区内水、电、路等基础条件配套设施,力争达到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无害化安全生产条件。(市农委牵头)
  完善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构建一批集市场、物流、检验一体的农产品集散地。提高粮食仓储水平,优化粮仓布局,推进储粮多元化。(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供销社负责)
  发展绿色经济。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立循环农业示范点,实施秸秆还田、气化、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工程。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保持土地自我修复能力。大力发展绿色和有机食品。(市农委牵头)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村气象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到2015年,建成新农村示范村500个。(市农委、市气象局、市民政局负责)
  全面整治村容村貌。推行农村垃圾三级处理模式,推进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无害化处理, 明显改善农村卫生状况。到2015年,绿化美化村屯1500个,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全市泥草房改造任务。(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负责)
  加快建设城乡路网。加快推进&农安&德惠&九台&双阳&伊通&公主岭&环线建设,形成半小时经济圈高等级路网;加快推进&松原&榆树&吉林&辽源&四平&环线建设,形成1小时经济圈高速公路网。力争实现县县通高速。着力推进市域内农村道路建设改造步伐,基本实现屯屯通油路。全市城乡道路总里程超过2500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全面提升农村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统筹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和小城镇定居,确保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实行公共财政向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倾斜。建立教师支农交流制度,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络建设,力争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强化农村文化、体育、科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市农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负责)
  (五) 推动科技创新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支持发展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新能源汽车、动车组、物联网、LED显示及照明、激光及加工设备、稀土镁合金、植物化工材料、生物制种、特种工程塑料、高分子降解材料等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委负责)
  提高研发平台建设能力。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区等各类科技园区引领作用,促进各种相关技术有机融合,提高各类中心研发水平。(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负责)
  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广泛开展科技合作和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在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组织关键技术开发,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促进引进技术转化为内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牵头)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政策引导,优化科技资源,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科技局牵头)
  组建&四位一体&战略联盟。建立&政府、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科研院所、开发区&四位一体创新驱动战略联盟,突出政府引导、企业和投资者主体、高校院所支撑、开发区载体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
  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促进科研机构、大学、企业间科研人员合理流动与合作,围绕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等支柱优势产业,组建跨行业、企业、地域技术创新联合体;着力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扩大区域合作,支持与国外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负责)
  建立多元科技投入体制。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促进科技创新与资本有效对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投入为支撑、民间资本和其他投资为辅助的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着力实施专利战略,鼓励支持专利申请。大力推进标准战略和名牌战略,进一步完善品牌奖励政策。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负责)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到2015年,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35%。(市科技局牵头)
  增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作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负责)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支撑能力。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作用,推动由增加数量向提高孵化功能方向转变;大力发展技术评估咨询、科技成果推广、技术产权交易等中介机构,提高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能力。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落实全省&双百&工程,着力实施&双十&工程,集中支持十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十户重点培养上市的科技型企业。(市科技局牵头)
  切实建立人才支撑体系
  深入实施人才长春战略,强化人才第一资源的理念,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人才聚集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和产业人才高地。(市委组织部牵头)
  打造产业人才高地。围绕汽车、玉米化工、轨道客车等优势产业,建成国内著名的产业人才高地,集聚一批海内外一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型高层次创业人才、具有国际化水准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市委组织部牵头)
  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选择部分产业特征明显、集群程度较高、人才基础好的产业园区,搭建创业孵化、科技评估、资本市场培育等平台,建立与国际接轨、能够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人才发展特区,以政策突破引领体制机制创新。(市委组织部牵头)
  实施&五大人才工程&。实施海外人才引进&百人工程&、千名紧缺高层次人才开发培养工程、千名创新型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工程、千名大学生基层培养历练工程和&三个一&中小企业家孵化培育工程,加大人才引进和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开发培养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战略储备。(市委组织部牵头)
  推动&长吉图&人才一体化开发。发挥长春在人才集聚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搭建&长吉图&一体化的人才信息网络和人才数据平台,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和资源共享。完善产业领域人才合作政策,创新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对接机制,实现&长吉图&人才同城和区域人才集聚,推动城市集群和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长东北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负责)
  (六) 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内容为规划纲要对应的相应部分,下同)
  构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完善城市路网系统,构建&四环五纵六横八放射&的交通主干路和快速路网,提高次干路和支路密度,加快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建设,确保500万城市人口和100万城市车辆出行通畅。城市重要节点和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推进三环路、四环路以及城市主干路重要节点的立体化建设。着力建设长春火车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长春西客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重点工程,建成集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等多种交通方式紧密衔接、高效换乘的交通枢纽。(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城市快速路网建设。启动机场快速路、伊通河滨河路等道路建设,加快建设&两横三纵&快速路、规划建设东西向和南北向的全程高架快速路,并与三环路、四环路相衔接,形成完善的城市快速路网系统。推进景阳大路等城市主干路改造和建设。(市建委牵头)
  公共交通建设。强化公交优先,增加政府投入,增加公交线路。大力发展轨道交通,重点建设轻轨三期、地铁1、2号线等工程,加快形成城市快速便捷的轨道交通网络。积极发展汽车公共交通,重点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智能优先通行系统。到2015年,轨道交通里程超过100公里,公共交通分担率达4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负责)
  汽车专用物流通道建设。扩建一汽高速入口,拓宽、改造东风大街、支农大街、蔚山路等承担汽车物流运输功能的主要干道。(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
  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加强新建商务综合体的地下停车场建设,在主要商业区和主要干路建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鼓励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有偿公共停车场(库)和立体停车楼。(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负责)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供水。加快建设第五水厂,规划建设第六水厂,完善城市供水管网设施,老旧管网全部更新。到2015年,供水能力达到180万立方米。(市市政公用局牵头)
  排水。重点地区、地势低洼地区、重要道路交叉口和立交桥雨水排除设施的排水标准为3&5年一遇。(市建委牵头)
  供电。推进热电一厂、热电三厂二期、华能热电厂二期、东南热电厂建设,到2015年,全市年供电能力达到300亿千瓦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供热。合理布局供热源点,推进热电联产项目,五年新增5000吨位供热能力。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供气。继续推进俄罗斯、大庆和吉林油田天然气引进工程,加快长春&吉林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市市政公用局牵头)
  数字长春建设。打造以数字政务、数字商务、数字生活为主要特征,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化数字城市。完善城市信息系统,加快建设以地下管网及城市部件数据库为重点的城市空间基础数据平台。推进&三网合一&试点工作,整合信息高速通路应用系统。大力实施&天网工程&,监控探头覆盖城区,加强城乡信息化网络建设。提升政府办公自动化水平,完善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建设数字档案馆等公共信息平台。到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化体系。
  4.打造绿色生态体系
  建设城市绿色生态林系。加快农安、榆树、九台、德惠及城市近郊等地3500公顷的防护林建设,改造更新农田防护林。继续实施净月潭退耕还林工程。加强城区主要街道和沿河的林带建设。(市林业局、市园林局负责)
  完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以建设公园绿地、街路绿地、小区绿地和庭院绿地为重点,优化绿地布局。到2015年,各城区、开发区均建有1&2个大型公园,累计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500公顷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市绿化办、市园林局负责)
  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水系。合理开发市内河流、水库、湖泊和明沟,建设集亲水景观、水岸生态、水质保护、防洪排涝于一体的城市生态水系。做好伊通河、南湖、净月等水域建设,连接贯通域内各水系,形成环城&蓝带&。(市园林局、伊通河管委会负责)
  实施石头口门和新立城饮用水水源地湿地、波罗湖湿地等7大湿地恢复保护工程,健全湿地功能。(市林业局牵头)
  推进节能减排。科学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大中水回用力度,争取纳入国家节水型城市试点。加大废气、废水、废渣治理力度,鼓励出租车、中巴车、公交车使用清洁能源。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加快建设双阳垃圾处理场。建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机制。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交通运输局、双阳区负责)
  推进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街路提升改造和标准化商圈建设。(市建委、市市容环卫局牵头)
  拆除违法建筑和推进城市靓化。加大拆除违法建筑力度,继续整治户外广告牌匾,着力开展退线还绿、一路一景的绿化彩化精品建设工程。(市规划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负责)
  加强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市市容环卫局牵头)
  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治理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创建无障碍城市。提高道路利用率,大面积推广单行线和主干路左转限制。建设智能交通控制中心,逐步建成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科学规划城市路牌,倡导新城新区数字化命名。推进&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建设,提高城市空间综合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民政局负责)
  富民工程
  发展民营经济
  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政策支持、产业引导和社会服务力度。鼓励居民兴办个体工商业、独立办企或合伙办企。(市工商局牵头)
  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市国资委牵头)
  支持民营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市工信局牵头)
  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放开民间投资领域。(市工商局、市金融办负责)
  加快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国家和省级实验室、技术中心向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开放。(市科技局牵头)
  实行初创企业2年筹备期制度,建设创业型城市。(市工商局、市工信局负责)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设立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对新组建设立的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分类给予政策支持。(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扩大社会就业
  实行积极就业政策。全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大政府组织和服务力度,每年新增就业10万人左右。积极发展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企业、乡镇公共服务机构就业。以创业带就业,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就业,扩大自由职业者群体。搭建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对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技术等级评定、供求信息和中介服务。大力支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市人社局牵头)
  增加公益岗位规模。在稳定全市2万个公益岗位规模基础上,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普遍解决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再就业问题。(市人社局牵头)
  加强创业就业培训。加大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建设投入,改善创业就业培训条件,提高培训水平。到2015年,全市免费培训、补贴培训、在职培训累计达到20万人,对初高中毕业生不能进入上级学校的,政府采取资助或补贴方式提供职前教育。(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增加居民收入
  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合理制定职工工资增长计划,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力度,到2015年达到职工平均工资40%以上。(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工商联负责)
  积极推动农村企业快速发展,引导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鼓励农民劳务输出。(市农委、市人社局负责)
  夯实粮食增产能力,确保粮食增产增收;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全力推进蔬菜、特色园艺、君子兰等作物种植,提高经济作物收入。(市农委牵头)
  积极发展养殖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到2015年,加入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农民转移就业达到100万人次以上。(市畜牧局、市人社局负责)
  搞好农民承包土地、宅基地、林地、荒山荒地等使用权的确权,探索农民各类财产权抵押贷款办法。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安排好失地农民住房和就业保障。发展住宅、汽车等二级市场和城镇房屋租赁市场,活化居民资产。(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房地局负责)
  发挥财政杠杆调节作用,努力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确保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稳步提高财政补贴,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市人社局、市农委、市财政局负责)
  健全社会保障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和新农合参保全覆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实现全覆盖。(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社保局负责)
  建立和形成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医疗、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扩大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围,逐步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市人社局、市医改办、市卫生局、市社保局负责)
  稳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适当提高分类施保补助水平。完善低保和物价联动机制,加大城乡低保边缘人群、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的临时救助、补贴力度。扩大殡葬救助范围。提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孤儿、&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城镇&三无&人员补贴标准。城乡孤儿救助率达到100%,农村&五保&对象供养率达到100%,&三无&人员救助率达到100%。(市民政局牵头)
  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重点建设各级各类福利机构,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托养机构发展,积极推进&民办公助&制度。大力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到2015年,实现市级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全面改造、县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覆盖、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老龄委负责)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市教育局牵头)
  加快发展卫生事业
  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实现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市医改办、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卫生局牵头)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府通过购买方式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和完善医疗急救、血液供应等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建设市妇儿保健中心。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化管理。(市医改办、市卫生局负责)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推动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住院医师培训和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实行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市卫生局牵头)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繁荣文化事业。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重点发展面向基层和农村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拓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着力抓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负责)
  着力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传统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提高广播电视传播能力。着力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推进以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为重点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每个市(县)区都有一所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影院,每个乡镇都设有综合文化站,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农家书屋覆盖率达100%,形成1公里文化圈,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负责)
  围绕创建健康城市,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特别是城乡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以冬季项目为重点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加快足球、篮球等俱乐部职业化发展。(市体育局牵头)
  做好人口工作
  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建立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的长效机制。到2015年,户籍人口控制在800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左右。(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负责)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干预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到2015年,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7&左右。(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老龄委、市民政局负责)
  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婴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市妇联牵头)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市残联牵头)
  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城乡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网络,支持居民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对接。积极构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市民政局牵头)
  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方式多样、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机制,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市信访局、市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负责)
  不断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加快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市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司法局负责)
  加强社会治安&打防控&一体化体系建设,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经济领域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队伍建设,加大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和结案率。(市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负责)
  推进安全生产,实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数、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控制指标零增长。(市安监局牵头)
  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安全监管,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
  建立粮食储备制度,保证粮食供应安全。(市粮食局牵头)
  加强城乡应急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健全应急协调系统,提高预防和处理消防、地震、干旱、防洪、交通、网络、供电、卫生、突发气象灾害等各方面应急事件处理的能力,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处置。(市应急办牵头)
  探索要素市场体制改革
  积极发展地区性资金市场、外汇市场等,健全区域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土地市场,促进土地有序流转。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形成全市统一联网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现代技术市场体系,提高创新成果对要素资源的支撑能力。发展和健全人才市场,将长春潜在的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产业优势。(市金融办、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负责)
  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反映资源要素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产权边界明晰的市场主体。探索发电权交易以及跨区送电管理体制改革,适时建立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天然气和成品油价格改革措施。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完善水资源费征收办法,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市场调节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着力规范要素市场秩序。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社会中介信用和个人信用等为重点,积极推进&信用长春&建设。加快建立信用记录、信用评估、信用公示、信用警示制度,健全信用缺失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市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负责)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的限制,引进战略投资者,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积极推进具备条件企业上市。(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负责)
  开创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经营高效模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建立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体系,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市国资委牵头)
  继续推进大集体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积极争取提高中央财政经济补偿金补助比例,落实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支付改制成本的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抓好大集体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试点。(市国资委牵头)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继续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审批制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促进科学发展观的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市软环境办、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探索公共财政向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倾斜的保障体系。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政府投资决策、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负责)
  建立对外开放平台
  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推进长东北开发开放先导区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开发区辐射和带动功能,着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格局,以大开放促改革、促调整、促发展。加快推进区域合作。(长东北办、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构建对外开放载体。围绕重点产业,全力搭建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为主的对外开放载体,引进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大项目、配套项目、合作项目。(市商务局牵头)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着力突出招商重点。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产业链条的延伸,紧盯世界500强,紧盯央企,紧盯大的民企,紧盯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发达区域进行招商,拓展合作深度,提高引资成功率。(市商务局牵头)
  大力改善招商环境。延长&外商投资企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力打造&服务高地&、&政策洼地&和&投资宝地&,积极营造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软环境办、市工商局负责)
  继续开展&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精心策划和组织好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借助东博会、厦洽会等重大展会,为企业搭建项目对接平台。(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负责)
  大力发展对外贸易
  积极扩大对外贸易总量。提高一汽、轨道客车、大成、皓月等重点企业进出口规模,支持其他大型企业做大进出口贸易,扶持具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形成新的外贸增长点。到2015年,全市进出口企业发展到1000户。(市商务局牵头)
  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积极促进高附加值的装备制造产品、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机电、医药等出口;支持出口大户与配套能力强的加工企业加快发展,增强出口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尤其是新兴市场,鼓励和帮助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支持重点企业走出去扩展市场。(市商务局牵头)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着力扩大有效需求
  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扩大城镇居民消费需求,拓宽农村消费市场,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
  大力优化消费环境。积极发展个人消费信贷,推动消费模式向信用支持型转变。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确保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完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创建优质的消费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质量监督局负责)
  努力促进消费升级。加快培育消费热点,大力培育假日旅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影视娱乐等时尚消费热点,落实好家电下乡、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和以旧换新等促进消费政策,加快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和城市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市商务局牵头)
  健全公共政策体系
  优化政府资金投向。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支出范围,财政资金优先向新农村建设、公共卫生、城乡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等方面倾斜。(市财政局牵头)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制定和完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促进就业、促进科技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落实富民税收优惠政策。(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
  设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制定针对建设支柱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等的扶持政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依法建立健全地方法制法规,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提高立法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民主参与程度,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制度。(市法制办牵头)
  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强化普法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矛盾,加强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核和测试,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对全社会的普法宣传力度。(市法制办、市司法局牵头)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规划的任务分解, 规划的目标落实,规划的考核监督,规划的调整修订。(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加强协调配合,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所负责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
  (二)加强监测评估。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三)加强责任考核。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中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的要求,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十二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评价,以增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规划& 分工& 通知
编 辑: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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