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取消了防雷接地中心的雷评权利,请问防雷接地中心还需要每年到企业检查吗?

企业可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开展“雷评”
中国气象报记者张明禄报道5月27日,记者从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了解到,在中国气象局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雷评”)中介服务事项后,需要开展“雷评”的项目,由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5月26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下发通知,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和“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当进行“雷评”,以确保公共安全。今后,此过程中需要开展“雷评”的项目,将由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据政策法规司工作人员介绍,取消“雷评”中介服务事项,使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与取消“雷评”业务不是一回事。“雷评”是对雷电灾害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范围等方面进行综合风险计算评估的技术性服务,主要为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等级)以及防雷措施、雷灾事故应急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都对“雷评”作出了相应规定。中国气象局按照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的要求,决定取消“雷评”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从而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时效。
据悉,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将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逐步建立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气象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防雷安全责任体系,依法履行防雷减灾安全监管职能,并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充分发挥防雷减灾在国家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李克强痛批后气象局取消雷评 - 快讯-文汇网
李克强痛批后气象局取消雷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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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网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日前,气象部门简政放权媒体通气会在中国气象局召开。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庞鸿魁在会议上表示,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是要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存在的利益关联。
5月底,中国气象局下发《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和「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以减轻企业负担。
就在一个多月前,国务院曾发文要求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求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中国气象局按照此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的要求,决定取消「雷评」等中介服务事项。
气象部门这份《通知》要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切实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相关的中介服务。在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时,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对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等项目需要进行「雷评」,将由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雷评」乱象曾遭总理痛批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界称为「雷评」,因存在利益关联以及收费问题,在气象部门取消的这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最受关注。4月2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总理曾斥责中介评估乱象,他说:「现在要建一个项目评估环节实在太多了:环评、水评、能评、安评、震评、交评、灾评、文评、雷评、气评……这个评、那个评,一些地方的同志都把这些评估编成了笑话!」
因系专业术语,很多人对「雷评」这个词感到生疏,它是对雷电灾害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范围等方面进行综合风险计算评估的技术性服务,主要为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等级)以及防雷措施、雷灾事故应急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都对「雷评」作出了相应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当进行「雷评」,以确保公共安全。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此前,「雷电风险评估报告」是工程项目设计图纸递交行政部门审核环节时,被要求提交的。在中国南部和西南等雷雨较多的地区,「雷评」是工程项当前期报建中的规定动作。
一般来说,「雷评」等评估服务机构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办事企业和个人只能选择这些机构。
济南防雷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在受访时向记者介绍,「雷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项目投资额收费,定价标准一般以每个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防雷减灾技术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文件,可以了解到雷击风险评估收费情况,拿投资额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来说,按投资额0.9‰收费;5000万元到1亿元的项目,「雷评」则按0.5‰收费;5亿元到10亿元之间的项目,为0.3‰。假设一个工程项目投资额为10亿元,「雷评」这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后,则为企业省下300万元的费用。不过,山东省物价局这份文件也指出,收费标准仅限于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
&&&&&&责任编辑:魏紫中国气象局取消“雷评”等事项 曾遭总理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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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气象部门简政放权媒体通气会在中国气象局召开。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庞鸿魁在会议上表示,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是要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存在的利益关联。
5月底,中国气象局下发《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和“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以减轻企业负担。
就在一个多月前,国务院曾发文要求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求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中国气象局按照此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的要求,决定取消“雷评”等中介服务事项。
气象部门这份《通知》要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切实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相关的中介服务。在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时,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对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等项目需要进行“雷评”,将由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雷评”乱象曾遭总理痛批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界称为“雷评”,因存在利益关联以及收费问题,在气象部门取消的这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最受关注。4月2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总理曾斥责中介评估乱象,他说:“现在要建一个项目评估环节实在太多了:环评、水评、能评、安评、震评、交评、灾评、文评、雷评、气评……这个评、那个评,一些地方的同志都把这些评估编成了笑话!”
因系专业术语,很多人对“雷评”这个词感到生疏,它是对雷电灾害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范围等方面进行综合风险计算评估的技术性服务,主要为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等级)以及防雷措施、雷灾事故应急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都对“雷评”作出了相应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当进行“雷评”,以确保公共安全。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此前,“雷电风险评估报告”是工程项目设计图纸递交行政部门审核环节时,被要求提交的。在中国南部和西南等雷雨较多的地区,“雷评”是工程项目前期报建中的规定动作。
一般来说,“雷评”等评估服务机构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办事企业和个人只能选择这些机构。
济南防雷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在受访时向记者介绍,“雷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项目投资额收费,定价标准一般以每个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防雷减灾技术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文件,可以了解到雷击风险评估收费情况,拿投资额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来说,按投资额0.9‰收费;5000万元到1亿元的项目,“雷评”则按0.5‰收费;5亿元到10亿元之间的项目,为0.3‰。假设一个工程项目投资额为10亿元,“雷评”这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后,则为企业省下300万元的费用。不过,山东省物价局这份文件也指出,收费标准仅限于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本组文/本报记者 赵萌
                 
  &&                   &中国气象局取消“雷评”等事项 曾遭总理痛批
原标题:中国气象局取消“雷评”等事项 曾遭总理痛批
日前,气象部门简政放权媒体通气会在中国气象局召开。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庞鸿魁在会议上表示,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是要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存在的利益关联。
5月底,中国气象局下发《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和“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以减轻企业负担。
就在一个多月前,国务院曾发文要求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求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中国气象局按照此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的要求,决定取消“雷评”等中介服务事项。
气象部门这份《通知》要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切实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相关的中介服务。在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时,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对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等项目需要进行“雷评”,将由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雷评”乱象曾遭总理痛批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界称为“雷评”,因存在利益关联以及收费问题,在气象部门取消的这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最受关注。4月2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总理曾斥责中介评估乱象,他说:“现在要建一个项目评估环节实在太多了:环评、水评、能评、安评、震评、交评、灾评、文评、雷评、气评……这个评、那个评,一些地方的同志都把这些评估编成了笑话!”
因系专业术语,很多人对“雷评”这个词感到生疏,它是对雷电灾害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范围等方面进行综合风险计算评估的技术性服务,主要为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等级)以及防雷措施、雷灾事故应急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都对“雷评”作出了相应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应当进行“雷评”,以确保公共安全。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此前,“雷电风险评估报告”是工程项目设计图纸递交行政部门审核环节时,被要求提交的。在中国南部和西南等雷雨较多的地区,“雷评”是工程项目前期报建中的规定动作。
一般来说,“雷评”等评估服务机构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办事企业和个人只能选择这些机构。
济南防雷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在受访时向记者介绍,“雷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项目投资额收费,定价标准一般以每个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防雷减灾技术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文件,可以了解到雷击风险评估收费情况,拿投资额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来说,按投资额0.9‰收费;5000万元到1亿元的项目,“雷评”则按0.5‰收费;5亿元到10亿元之间的项目,为0.3‰。假设一个工程项目投资额为10亿元,“雷评”这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后,则为企业省下300万元的费用。不过,山东省物价局这份文件也指出,收费标准仅限于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记者赵萌)
【责任编辑:孙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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