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家的房子是95年买的农业银行房贷好审批吗的房子,现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证的话还需要些

《个人住房按揭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公证处笔录》上的签字、指印均不是本人的,这笔钱是怎么借出来的

2020年3月30日,法院二审公布了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驳回了农行台安县支行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金29678.78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21元、鉴定费12940元由农行台安县支行承担。

此案中中国农业银行房贷好审批吗台安县支行农行台安县支行称,该行与刘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公证处认定合同雙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合法农行台安县支行认为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且法律效力大于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所以双方签约应当是真实有效的。刘某应该偿还欠款本金29678.78元和截止2017年5月20日的利息31150.09元以及从2017年5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刘某称他没有在农业银行房贷好审批吗借过房贷,也没有购买过涉案的房子贷款也没有发到他的名下,他也不知道这房子为何會登记在他的名下他花了12940元到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是涉案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在公证处公证笔录中的签字均不是他本人所签。借款凭证处的指印也不是刘某的指印另外,农行台安县支行提供的委托划款扣款授权书也不是刘某本人签字涉及的房屋买卖契約书,也不是刘某本人签字

所以,刘某认为自己不应该还款并要求农业银行房贷好审批吗赔偿他花的鉴定费。

二审法院认为从现有證据看,农行台安县支行提供的个人住房按揭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公证处笔录的签字均不是刘某本人所签,亦没有证据证明刘某授权認可他人代为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款凭据故认定案涉借款存在的主要凭据,均不是刘某本人签订刘某亦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关系,对案涉其他书面凭据的签字亦不予认可

在本案主要证据经鉴定均不是刘某本人签订的情况下,本院不能依据农行台安县支行提供的证据认定双方存在真实借款关系一审法院以此驳回农行台安县支行要求刘伟力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农行台安縣支行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金29678.78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21元、鉴定费12940元,由农行台安县支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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