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单子上第一别人贷款留的联系人是我的手机号的手机号填错了有什么问题

我一个盆友在及贷上欠钱不还留的我手机号码随后归还我通电话?归还我亲朋好友通电话?严重危害我们的生活?如何解决?

宁夏-中卫 民事法 债权债务 186 浏览

  • 欠款:1、建议尽快姠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の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圖。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洏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會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詐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 1、主动出击不要坐等钱来,也不要碍于情面更不要拖延,要主动出击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将无力回天。2、换位思考 不要因为对方迟延付款而不依不饶要学会换位思考。同时也要让对方站在己方的角度去思考。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达成情谊3、参与考察对于那些借款去投资的朋友,为了方便索债的顺利进程可以参与借款人投资项目的考察,看看项目的投资回报率4、出谋划策参与考察借款人的投资项目,如果发现其中有风險或者漏洞要为借款人出谋划策,劝说借款人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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