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岗李店的残疾人岗位预留

单腿走出人生路&——记武陵区南坪岗乡残疾人专职委员李清吉(杨秦转)
沙港社区聋哑人明良文才45岁,身强力壮却因残疾找不到工作,妻子患有精神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李清吉在入户摸底过程中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向社区领导反映情况,商量解决办法。正好社区需要招聘一名道路保洁员,在李清吉的大力推荐下,社区聘请了明良文,每月为他发放1200元工资,解决了他一家的生活来源问题。
“一个人肢体残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灵也残缺了。我虽然是残疾人,但我要用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6月初,头发花白,衣着朴素的李清吉在市残联办公室告诉记者,幼时因患小儿麻痹症,导致右下肢残疾。坚强的他不屈服命运的桎梏,不仅生活自理,还担任起残疾人专职委员,服务更多的残疾人,他用一支拐杖和一条腿走出了自己的精彩人生。
“如有困难,随传随到”
“社区有多少个残疾人?”“有多少生活比较困难的?”李清吉对残疾人的情况了如指掌、对答如流。2012年,李清吉担任沙港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为了准确地掌握社区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他自已设计了调查表格,挨家挨户对该社区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状况、年龄和特长等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详细的调查信息档案。
残疾人大多自闭,同样作为残疾人的他更清楚残疾人内心的苦楚,为让其他残疾朋友也活得自信乐观,李清吉每天都要拄着拐杖,走街串户,走访残疾人家庭,对重度、多重、贫困残疾人家庭定期上门,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协调解决。为方便残疾人与自己联系,他给每一位残疾人留下了手机号码,“如有困难,随传随到。”
2013年7月,市、区残联启动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李清吉骑着一辆破旧的电动三轮车,冒着近40度的高温,为武陵区残联工作人员带路,并详细介绍调查对象的情况,很好的完成了入户调查工作,并为7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此外,李清吉还被沙港社区聘为低保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定期参加社区低保评议会,积极协助社区和民政部门解决困难残疾人的低保、临救、医疗救助等等。当时,沙港社区残疾人的低保保障率达到95%。
由于他工作努力,2013年,他被任命为南坪岗乡残疾人专职委员,担任起全乡508名残疾人的“大管家”。
用坚强乐观服务残疾人
为做好这份工作,李清吉认真学习《残疾人保障法》、各级政府有关残疾人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虚心向上级领导和同事请教,使他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残疾人的扶贫、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法律维权等各项业务知识,提升了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做好残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7岁的竹根潭村肢残人王群威,因在桥南做生意时资金不足,借高利贷4万元,不到两年的时间,债主要求他偿还本金加利息19万元。李清吉知道情况后,马上找到市肢残协会负责人反映情况,很快得到了协会的支持,并向武陵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得到了区司法局的重视,免费受理了此案,并专门安排一名律师做全权代理人。最终,法庭上判决利息不成立,王群威只需要归还本金4万元,分4年还清。每每谈起此事,他对李清吉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家里有点什么困难他总是第一个知道,我们的困难他都尽力帮助解决。”经常受助的残疾人说,李清吉在工作上尽职尽责,人缘又好,残疾人有点小困难他都很乐意帮忙。
肢残人胡德敏与他人合伙投资办起了“德鸿蛋禽养殖基地”,自己既当老板,又当工人,还安排了3名残疾人就业,在经营情况形势较好时扩大养殖基地规模但由于经费不足一直没动工。李清吉了解情况后,多次带着胡德敏向各级残联汇报养殖场的情况,区残联领导获悉后,几次到养殖场考察和指导,并把养殖场定为全区养殖示范基地,同时解决扶贫资金2万元。
“这个工作实际就是残疾人的‘服务员’,我只是想尽自己所能,让残疾朋友生活得更好点。”李清吉说,残疾人在身体或精神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很多事情无法自理,而由残疾人来服务残疾人,却多了一份亲近,更容易沟通交流。
李清吉在这个岗位上默默奉献着,因为感同身受,他更能理解残疾人,更能考虑到残疾人的需求,提供周到而贴心的服务,更重要的是,因为同为残疾人,他的乐观自信和快乐也能感染更多的残疾人,点燃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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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录用残疾人的单位可享受哪些优惠 、奖励和减免的政策??? 跪求了_百度知道
录用残疾人的单位可享受哪些优惠 、奖励和减免的政策??? 跪求了
(一)单位安置残疾人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的规定,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者是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但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限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不适用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享受营业税优惠的,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同一单位既是增值税纳税人,又是营业税纳税人的,不能同时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优惠,只能由单位自行选择是享受增值税优惠还是营业税优惠,并且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既有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也有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享受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的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且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依法认定为福利企业后,方可申请享受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二)单位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号)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并且在企业当期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作为允许税前扣除的基数,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63号)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组成“各项扣除”内容之一,应允许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号)明确规定: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根据新所得税法规定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所得、加计扣除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入纳税调减项目,在“纳税调整后所得”之前扣除。也就是说,无论企业是否有所得,加计扣除数额都可以在当年进行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的,在以后年度依法弥补。与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相比,单位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门槛要低得多。企业所得税优惠,一是不论是否为福利企业,均可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不需事前申请。而享受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依法认定为福利企业后,方可申请享受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受安置残疾人数、比例的限制。但享受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仍然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二是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是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是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至于增值税或营业税退税收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视各地具体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对单位雇佣残疾人而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随着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所以,对单位取得的增值税或营业税退税收入,从原则上,应当是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也有个别省份明确规定该项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的通知》(鄂地税发[号)规定:对单位因安置残疾人员而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单位安置残疾人的房产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自日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但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单位,是否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福利企业,文件中并未明确。根据法无规定不得执行的原则,只要符合所说的条件,不论是否为福利企业,应当都可以享受该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而在此前,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第十八的规定,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方可免税。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减免房产税。所以,各地对安置残疾人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出台。如根据《湖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鄂政发[1987]64号)第七条的规定,单位雇佣聋、哑、盲、残人员占人员总数的35%以上的工厂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四)单位安置残疾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所以,各地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也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残疾人达到从业人员总数规定比例的企业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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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有谁知道深圳现在有那些公司招聘残疾人吗?请说下是什么公司 非常感谢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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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不歧视残疾人的
富士康现在不招
哪里残疾!
应该都是可以的吧。
都是用手来操作的
很多厂还是不招聘的
多试试把,好运会伴随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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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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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也扶持残疾人就业的,只要智力正常 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去招聘网站看看,看到符合自己岗位主动打个电话询问一下要残疾人么。多咨询几家公司,不要放弃自己的未来靠自己打拼,相信自己可以的!
残疾人公司
去地铁站乞讨吧!可能会被抓走 。
上赶集网,找一些你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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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如何认识残疾人_百度知道
如何认识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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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一个国家经济文化的体现,是社会文明的标志。这里仅从青年学的角度来看,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也要经历人生的青年期这个时期所经历的一切对一个残疾人的一生都会产生深远的意义。所以,笔者认为:如何认识残疾青年也是青年学理论中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对残疾人认识与研究的历史过程 对残疾人科学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经验、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在古代欧洲,人们把盲、聋、呆、傻者看作是“魔鬼缠身”。奴隶社会开始阶段的一些法律规定了从肉体上消灭有各种有缺陷的儿童的条例。一位希腊作家反映当时遗弃婴儿的情景时写道:“----衰弱的,畸形的儿童被扔到了台切特附近的深渊中去---”亚里士多德也在《政治学》一书中主张:“----让那个不准养活任何一个残废儿童的法律生效吧!”在奴隶社会后期和中世纪宗教势力占统治地位的时期,法律仍禁止盲、聋、哑等异常人参加社会生活。残疾被看成是“恶毒的精神”的表现,生理上的异常被宣布为“上帝的惩罚”。直到欧洲文艺复兴与资本主义开始萌芽之后,特别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残疾人做人的权利和社会地位才开始得到承认,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的进步,科学技术飞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的发展对残疾人的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人皆有用,人皆平等, 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打破了中世纪封建思想的束缚,为残疾者的平等地位奠定了思想基础, 自然科学特别是解剖学、医学的发展使一些进步的学者对残疾人的实质有了唯物主义的认识。 在我国的文化史、科学史上, 对盲、聋、痴等早有记载和描述,公元前八至十一世纪,周朝的钟鼎文中就有关于刺眼战俘致.盲的文字记载。古代《礼记簿礼运》中说:“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我国劳动人民认为对残疾人要照顾`托养的思想比欧洲古代对残疾人要灭绝、杀害的思想进步得多,比欧洲人道主义思想的产生也要早。太平天国后期二位重要人物洪仁千,在他写的《资政新篇》中提出“兴跛盲聋哑院”的主张,并建议: “有财者自携资斧,无财者善人助乐,请长教以鼓乐书数杂技,不致为废人也”。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党和政府将旧的盲聋哑学校进行了改造,把特殊教育纳入了整个国家教育体系,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翼聋哑教育重新得到恢复和发展,全国盲聋学校已有三百多所,学生近四万人,智力薄后儿童的教育机构在各地迅速创办,残疾人职业学校,残疾人大学也在各地组建,国家把残疾儿童的科研工作纳入计划,更多的特殊教育工作者和心理学专家从各个角度对残疾儿童的心理、教育、生理、病理进行了研究,大批的残疾人特别是残疾青年走上了工作岗位,我省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工厂779个,有近万名残疾人就业。但是,残疾人中的文盲,半文盲达60 %,聋哑儿童的入学率才仅有20 %左右。仅从康复、教育、就业、参与社会这几个基本坏节来考虑,把对残疾青年的认识作为青年学范畴的研究也具有十分深远的社会历史意义。 二、残疾青年的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认为一人的价值具有二重性,一是自我价值,即人是相对独立的个体,具有潜在的劳动能力和自由自觉的创造力。二是社会价值,即人的自我价值的发挥,为社会创造出物质或精神的财富。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样具有自我价值孔社会价值。一方面,他们中的大多数同样具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为社会作出贡献,另一方面,迄今为止,人类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包含了残疾人能动创造:力的结晶。人类在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在“人化自然”的过程中。充分显示了人的本质力量, 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和牲牺,产生了残疾人。多年来,由于封建意识的影响和一部分人思想中对残疾人的偏见,许多人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残疾人的价值特别是残疾入的社会价值一人们往往只强调对疾人给予人道的待遇,保障他们能生活下去,强调对他们的“怜悯”、“施舍”、“恩赐”,认为这种“带有布施和慈善的意味”的活动就是人道主义。其实,这并不是人道主义,而是对残疾人人格的扭曲,对残疾人人生价值特别是社会价值的贬低。因此我们在评价残疾人价值时,必须充分认识残疾人的社会价值,并把他置身于人类社会的总体价值中来考虑,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全面实现残疾人的价值。 . 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1、残疾人的产生体现了人类在前进过程中的牺牲。人类在认识社会改造自然的过程咋中不得不承担一切痛苦和损失。残疾,就是由:社会成员的一部分去承受这个过程中的痛苦和损失,它凝聚着人类在前进过程中付出的代价。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更有大批的残疾同志是在保卫祖国的疆场上,在维护社会治安的斗争中,在为祖国经济腾飞的劳动岗位上,在抢险救灾的壮举中------光荣致残的。他们中的一大部分是处在青年时期。由于他们的无私奉献,使广大群众能在安定的环境中幸福的工作、生活、`学习。他们的残疾从本质上说,是为丫社会、为了国家、为了集体和他人作出的牺牲和贡献。他们残疾的本身就是他们个人价值的延伸物, 是他们社会价值的体现。 2、要弥补社会的“残疾”,就必须充分实现残疾人的价值。残疾人的“残疾”不’只是个人的,也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残疾”。社会要弥补这个“残疾”,就必须充分实现残疾人的价值,作为对人类整体价值的补充完善。从我国的国情和残疾人的状况来看,残疾人虽然因残疾受到不利的影响,但如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实现他们生存的价值,也能为人类社会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他汀是祖国四化建设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劳动力资源。与此同时, 占社会人口25%因残疾人的存在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的家庭亲属、朋友等也解脱了后顾之忧,这对于人类的进步,社会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高速前进,将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 3、残疾人的精神价值反作用于社会,推功着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残疾人在任何一个价值实现形态上,都带有明显的精神价值。他们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和顽强拼搏的素质,他们那种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艰苦学习、工作、生活的事例和高尚的情操,都可以化为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反作用于社会,鼓舞、鞭策着健全人,使他们领略到一种崭新的精神风貌.更充分、更彻底地认识到自己的本质力量,从而转换为巨大的物质力量。这方面的事实从古到今举不胜举,从贝多芬到阿炳,从保尔到张海迪,都用残疾的身躯谱写出一曲曲激励人们奋进的歌,都用他们的行动表现出了残疾人作为人在社会中的价值。由于生理缺陷,相对于健全人来说,他们对于精神力量的依赖要强得多,我们应当用一个客观的、社会的标准,对他们进行公正的评价,对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需求给予充分的理解,因为他们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付出几倍的劳动。为此,在高度重视残疾人社会价值的同时,也必须高度重视残疾人的自身价值,使二者有机地,和谐地统一起来。 三、对残疾青年认识与研究的意义 残疾青年的工作是整个青年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部分人的工作,从政治上实现了宪法赋予的平等权利,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提高全民族素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事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从经济上变消费者为生产者,增加了社会的积极力量,使更多的残疾青年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既减轻了家庭负担,又解决了社会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的青年组织和广大的青年工作者认识这部分残疾青年的心理特征、生理需求,把对残疾青年的工作列入青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工作,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劳动,鼓励和帮助他们克服自身的缺陷,用积极的态度参与社会生活,并给他们创造良好的坏境和条件,使他们能与健全人一样,以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社会。还要注意发展残疾人中的优秀人才,用他们残而不废、自尊、自强自爱的精神教育广大青年,丰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容。使所有的残疾人能与健全人一样在青年时期汲取取知识,探索人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今后健康的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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