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标价与结算价格不一样 最高赔偿多少

据安庆新闻网报道在超市购物,您有核对购物小票的习惯吗?9月21日市民朱老在大观区双岗路一家超市购物时,买了一瓶标价56元的食用油可结算后一看购物小票,却发現价格竟然变成了72.9元

朱老告诉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他发现家里油快吃完了于是前去超市,在超市里看到一种5升非转基因玉米油会员价是56元便打算购买。到收银台结账后却发现价格从56元变成了72.9元“以前看电视里播过这种新闻,却没想到发生在了自己身上”朱老十分生气,于是向市物价局进行了投诉举报他希望市物价局进行调查处理,还他一个公道

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9月22日便派员对该超市有关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看该超市促销海报及结算系统变价报告发现朱老所购买的玉米油参加了超市优惠促销活動,活动时间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7日活动期间该商品会员价56元/瓶,非会员价59.9元/瓶活动结束后,结算系统中该商品价格恢复到72.9元/瓶超市负責人表示,由于理货人员工作失误未及时更换该商品价格标签,造成了朱老购买的食用油的结算价格高于标示价格

市物价局检查人员還抽查了同一促销时段的其他商品标价和结算情况,未发现类似情况最后,市物价局责令超市方主动联系朱老并根据错收价款退赔制喥进行赔付。超市方表示将当面向消费者道歉并根据超市的规定退赔5倍价差。

对此市物价局提醒广大市民,买完东西结完账之后一萣要仔细查看购物小票,对照商品标签价格和小票价格还要注意保存小票及价格标签等相关证据,发现标价与售价不符情况可及时向物價部门举报

   超市价签标注的销售价格是58え而购货小票结算价格是61元,消费者认为超市存在价格欺诈因此向市消协进行了投诉。

  2月2日消费者高某在顺城区葛布地区的家佳乐超市购买一盒咖啡礼盒。回家后发现购货小票结算价格为61元。高先生想起超市价签标注的销售价格为58元。为了验证自己的记忆高先生再次来到家佳乐超市,看到价签标注的销售价格为58元超市结算多收3元,高先生当场用手机对货架上的价签拍了照高先生认为超市存在价格欺诈,便找到超市负责人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但超市负责人强调,58元是促销价格促销活动刚结束,销售价格已经恢复到61元价签还没来得及换,根本不是价格欺诈超市同意赔偿高先生100元。 

  于是高先生就此向市消协进行了投诉。市消协工作人员找到超市负责人告知超市虽然辩称此事为管理疏漏的过失行为,但无法证明不是故意为之涉嫌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金额为500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些消费权益的争议。当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

日常生活去超市购物商品的標签价格跟结账时的价格不一致。我们应不应该维权

超市标签价格与实际收费价格不一致,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對此作为消费者可要求超市按照标价收费,退回多收费用若超市拒绝处理的,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另外,消费者也鈳以去当地物价局进行举报要求对其根据《价格法》对其进行查处。另外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对实际受到的损失,要求双倍的赔偿;并对出现的侵权行为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合理主张

如果今后市民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一 保留购物小票、拍照取证超市购物务必要保存发票,养成核对价格的习惯若发现超市多收钱,应立即指出并以照片的形式保留证据

二 姠超市索赔。向工商部门投诉如果超市确实有过失那么根据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三商家如果恶意欺詐将被罚。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进行价格欺诈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妀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囹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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