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建的一个加工厂现在没有资金经营,可以由政府来收购吗。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双廊镇凤仪镇的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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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环保局创新工业园区分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理州环保局创新工业园区分局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于: 10:08:39|来源: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环保分局|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至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附件:《大理凤仪庄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通讯地址:大理创新工业园区云岭大道19号管委会&&&&邮编:671000
联系电话:(环评科),传真: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大理凤仪庄园建设项目
大理市凤仪镇凤北路南侧
大理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江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总投资1284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5万元,占总投资的1.12%。项目分六期建设。一期(年)主要建设11栋住宅及底售群楼、7栋独立商业、1栋幼儿园;二期(年)主要是建设7栋住宅及底上群楼、3栋独立商业;三期(年)主要建设4栋住宅楼及底商群楼;四期(年)主要建设3栋住宅及底商;五期()主要建设3栋住宅及底商群楼;六期(年)主要建设2栋住宅楼及底商。
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站处理。废气:住宅楼设置内置烟道,餐饮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经建筑物专用排烟道有组织排放。噪声产噪设备、采取封闭、隔声、减振措施;固废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一般固废委托卫生部门统一清运;医废和危废委托有关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商业建筑营业内容应满足相应的环保要求。
项目调查共发放团体5份,个人问卷60份,回收率为100%无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环保分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大理凤仪庄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 & & & & & & & 简&本
附图1&&项目位置图
附图2&&平面布置图
附图3&&环评工作布置图
1&建设项目概况
<p style="margin-left:24.&项目由来
大理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大理市凤仪镇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是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理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招牌挂取得凤仪镇01-38-78号地块土地进行大理凤仪庄园项目的建设。项目共分六期进行建设。
大理凤仪庄园建设项目于2012年8月取得了大理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单(附件4);于2012年11月取得了项目土地使用证(大凤国用号,附件5);项目方案于2014年1月取得大理州城乡规划委员会项目审查决议通知(州规委字20141号,附件2)。
项目于日获得了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理凤仪庄园建设项目的投资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09z。备案证中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00㎡,总建筑面积382203㎡(一期建筑面积58839㎡、二期建筑面积66982㎡、三期建筑面积66500㎡、四期建筑面积64262㎡、五期建筑面积68648㎡、六期建筑面积5697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81018㎡,商业面积34138㎡,物管、会所及幼儿园7042㎡,即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60005㎡。项目建成后,可入住2812户,容积率2.3,建筑密度27.3%,绿地率37.5%,本项目设置地下二层停车场,拟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776个,地上机动车位241个。项目总投资约128473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大理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方&)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评价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及项目资料收集,按照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大理凤仪庄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方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后,作为项目建设及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1.2&项目名称
大理凤仪庄园建设项目。
1.3&建设地点
大理市凤仪镇凤北路南侧。
地理坐标:北纬25&35&07&P~25&35&23&P东经100&18&51&P~100&19&09&P。
1.4&建设性质
1.5&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1284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5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1.6&工程组成
项目净用地面积140000㎡(约210亩),分六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20#&30#11栋6层&11层住宅楼及住宅底商裙楼,S4#&S10#7栋独立商业、1栋幼儿园。二期主要建设13#&19#7栋住宅楼及住宅底商裙楼,S1#&S3#3栋独立商业。三期主要建设7#&10#4栋28层&30层住宅楼及住宅底商裙楼。四期主要建设5#、6#、11#3栋29层&32层住宅楼及底商。五期主要建设1#、2#、12#3栋28层&32层住宅楼及底商裙楼。六期主要建设3#、4#2栋32层住宅楼及底商。并配套社区用房、物管用房、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在地上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商业建筑面积为34138.38㎡,管理用房面积为1129.33㎡,销售及会所面积为2922.45㎡。地下建筑面积为60005.3㎡。项目建成后可入住2812户。容积率2.3,建筑密度27.3%,绿地率37.5%,本项目设置地下停车场,拟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776个,地上停车位241个。
建设项目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分期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
表1-1&&建设项目总体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总用地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售楼及会所
地下建筑面积
住宅居住户数
住宅居住人数
其中绿化面积50850㎡,水景面积1650㎡。
表1-2&&&&&项目分期内容及指标表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销售及会所
地下建筑面积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表1-3&表1-8所示。
表1-3&&&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地上11层,无地下层,1层为部分商业,2-11层为住宅,高33.3m。
共11栋,为地上6-11层住宅,一期工程无地下层。建筑面积36428.36㎡,可入住385户。
21#、23#、24#、29#、30#
地上6层,无地下层,1层为商业,2-6层为住宅,高18.9m。
地上9层,无地下层,1层为商业,2-9层为住宅,高27.3m。
地上7层,无地下层,1层为商业,2-7层为住宅,高21.3m。
地上11层,无地下层,1-11层均为住宅,高33.3m。
S4#、S6#-S9#商业,为地上2层建筑,高9.15m,无地下层。建筑面积12609.36㎡。
20#住宅楼1层部分商业,21#&26#、28#&30#住宅楼1层为底商。建筑面积2802.98㎡。
售楼及会所
S-5#,建筑面积2922.45㎡。
1所,地上2-3层,无地下层,高7.5m-11.1m。建筑面积2946.4㎡,设置9班,每班30人。
管理用房(S-10#)
医疗卫生站:建筑面积200㎡,位于S-10#商业1层。
社区活动中心:360㎡,位于S-10#1层、2层。
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82㎡,位于S-10#中。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44㎡。
引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管网排入周边市政道路雨水管网。
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道路浇洒,回用不完排入大凤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及其二期工程进行处理。其中社区卫生站医疗废水经消毒池、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大风路市政污水管网,不进入中水处理站。
按消防要求设计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城区电信局引入。
周边已有的通讯系统接入。
电、太阳能及煤气等清洁能源。
公共卫生间
项目于S-10#一层、二层设置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82㎡。
满足废水停留时间24小时。建议最小规模为200m&sup3;。
独立商业拟经营餐饮位置预留。
一期用地内不设置垃圾收集房,在三期7#住宅楼北侧底商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104.4㎡。一期垃圾在三期建成前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三期建成后,收集至三期垃圾收集房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绿化面积14869㎡。
表1-4&&&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地上28层,无地下层,1-28层为住宅,高84.15m。
共7栋,为地上11-28层住宅,二期工程无地下层。建筑面积57278.13㎡,可入住547户。
14#、15#、16#、17#、18#、19#
地上11层,无地下层,1-11层为住宅,高33.3m。
S1#-S3#商业,为地上2层建筑,高9.15m,无地下层。建筑面积7599.12㎡。&
14#、16#、18#住宅楼通过1层底商进行连接,13#1层商业裙楼。建筑面积2060.82㎡。
引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管网排入周边市政道路雨水管网。
污水收集后根据水质类别分别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站,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道路浇洒,回用不完排入大凤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及其二期工程进行处理。
按消防要求设计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城区电信局引入。
周边已有的通讯系统接入。
电、太阳能及煤气等清洁能源。
中水处理站
1个,为地埋式,处理规模为450m3/d,设置于二期S-1#商业北侧。
满足废水停留时间24小时。建议最小规模为250m&sup3;。
独立商业拟经营餐饮位置预留。
二期用地内不设置垃圾收集房,在三期7#住宅楼北侧底商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104.4㎡。二期垃圾在三期建成前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三期建成后,收集至三期垃圾收集房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绿化面积15475㎡。
表1-5&&&&三期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地上30层,地下1层,1-2层为商业,3-30层为住宅,高90.15m。
共4栋,为地上28-30层住宅,三期工程设置地下1层。建筑面积44935.2㎡,可入住387户。
地上28层,地下1层,1-2层为商业,3-28层为住宅,高84.15m。
地上28层,地下1层,1-28层为住宅,高84.15m。
地上29层,地下1层,1-29层为住宅,高87.15m。
7#、8#1-2层为底商,7#、8#通过2层商业连接。建筑面积1867.8㎡。
(车场及设备房)
地下1层,建筑面积19697.3㎡,主要为设备房及地下车库,设置地下车库475个。
引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管网排入周边市政道路雨水管网。
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站,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道路浇洒,回用不完排入大凤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及其二期工程进行处理。
按消防要求设计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城区电信局引入。设置有2台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每台功率为1000KW。
周边已有的通讯系统接入。
电、太阳能及煤气等清洁能源。
满足废水停留时间24小时。建议最小规模为160m&sup3;。
在三期7#住宅楼北侧底商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104.4㎡。收集至垃圾收集房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绿化面积6278㎡,水景面积825㎡。
表1-6&&&&四期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部分为地上29层,地下1层,1-29层为住宅,高87.15m。
部分为地上32层,地下1层,1-2层为底商,3-32层为住宅,高96.15m。
共3栋,为地上29-32层住宅,四期工程设置地下1层。建筑面积46590.6㎡,可入住433户。
地上30层,地下1层,1-2层为商业,3-30层为住宅,高90.15m。
地上29层,地下1层,1-29层为住宅,高87.15m。
5#32层建筑1-2层为底商,5#、6#通过2层商业连接。建筑面积2197.6㎡。
(车场及设备房)
地下1层,建筑面积15474㎡。
主要为停车库、水泵房、变配电室等,设置地下停车位744个。
引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管网排入周边市政道路雨水管网。
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站,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道路浇洒,回用不完排入大凤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及其二期工程进行处理。
按消防要求设计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城区电信局引入。
周边已有的通讯系统接入。
电、太阳能及煤气等清洁能源。
满足废水停留时间24小时。建议最小规模为180m&sup3;。
四期用地内不设置垃圾收集房,在三期7#住宅楼北侧底商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104.4㎡。收集至三期垃圾收集房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绿化面积6278㎡,水景面积825㎡。
表1-7&&&&五期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地上32层,地下1层,1-2层为底商,3-32层为住宅,高99.8m。
共3栋,为地上28-32层住宅,五期工程设置地下1层。建筑面积53526.8㎡,可入住572户。
地上28层,地下1层,1-28层为住宅,高84.15m。
1#、2#1-2层为底商,1#1-2层商业裙楼。建筑面积2796.9㎡。
(车场及设备房)
地下2层,建筑面积12324㎡。
停车库、水泵房、变配电室等,设置地下停车位969个。
引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管网排入周边市政道路雨水管网。
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站,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道路浇洒,回用不完排入大凤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及其二期工程进行处理。
按消防要求设计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城区电信局引入。
周边已有的通讯系统接入。
电、太阳能及煤气等清洁能源。
满足废水停留时间24小时。建议最小规模为250m&sup3;。
五期用地内不设置垃圾收集房,在三期7#住宅楼北侧底商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104.4㎡。收集至三期垃圾收集房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绿化面积4439㎡。
表1-8&&&&六期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地上32层,地下1层,1-2层为底商,3-32层为住宅,高99.8m。
共2栋,为地上32层住宅,六期工程设置地下1层。建筑面积42258.4㎡,可入住488户。
3#住宅楼1-2层为底商,4#住宅楼1-2层及2层商业裙楼。建筑面积2203.8㎡。
(车场及设备房)
地下2层,建筑面积12510㎡。
停车库、水泵房、变配电室等,设置地下停车位588个。
引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过雨水管网排入周边市政道路雨水管网。
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站,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道路浇洒,回用不完排入大凤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及其二期工程进行处理。
按消防要求设计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城区电信局引入。
周边已有的通讯系统接入。
电、太阳能及煤气等清洁能源。
满足废水停留时间24小时。建议最小规模为200m&sup3;。
六期用地内不设置垃圾收集房,在三期7#住宅楼北侧底商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104.4㎡。收集至三期垃圾收集房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绿化面积3511㎡。
本项目商业设置情况见表1-9所示。
表1-9&&&项目商业设置情况一览表
建筑面积(㎡)
S4#、S6#-S9#商业,为地上2层建筑,高9.15m。
S-5#为售楼及会所
20#住宅楼1层部分商业,21#&26#、28#&30#住宅楼1层为底商。
S1#-S3#商业,为地上2层建筑,高9.15m。
14#、16#、18#住宅楼通过1层底商进行连接,13#1层商业裙楼。
7#、8#1-2层为底商,7#、8#通过2层商业连接。
5#32层建筑1-2层为底商,5#、6#通过2层商业连接。
1#、2#1-2层为底商,1#1-2层商业裙楼。
3#住宅楼1-2层为底商,4#住宅楼1-2层及2层商业裙楼。
引进商业限制
根据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根据《大理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住宅楼内禁止引进餐饮业;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环境保护部HJ554-2010),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规定,即&在居民楼内,不得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点、机动车修理厂及其它超标准排放噪声的加工厂;禁止在居民区内兴办产生恶臭、异味的修理业、加工业等服务企业&。按规定本项目居民楼内、居民楼下商铺及独栋商铺禁止经营产生废气、噪声污染的汽修、生产加工企业。
综上,项目住宅底商及底商相连接的裙房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不得设置餐饮项目,不得从事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独立商业可设置餐饮项目。项目入住商业须满足下列条件:
(1)满足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①入住商业必须满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
2入住商业必须满足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
3入住企业必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及《大理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关于办理环保手续
要求拟入驻商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环保手续,并按照环保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承担相关环保责任。
(3)对入驻企业的环保管理
1入驻项目应采取满足达标排放要求、运行稳定、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是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
②引进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总投资中,必须确保有关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投资。所引进的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后,必须确保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将来入驻企业需落实的措施
①关于废水
将来入驻商业需自行按照后续办理的环评文件中所提出的对策措施,餐饮项目需设置隔油池,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本项目化粪池后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回用不完处理达标后排入大凤路市政污水管网。
②关于废气
将来进驻企业需自行按照后续办理的环评文件中所提出的对策措施对所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
③关于噪声
项目入驻商业使用的设备应采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同时定期检修,尽量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噪声较大设备采取一定的隔声材料。将来入驻企业需自行按照后续办理的环评文件中所提出的对策措施对所产生的噪声进行处理。
4关于固体废弃物
项目入住商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其性质分类收集,其中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妥善处置。若今后入住诊所等项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该建设符合危险废物存储的临时存放场所或装置,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并到地方环保局备案。
项目内商铺运营前应根据情况另行到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按照后续办理的环评文件中所提出的对策措施对所产生污染物进行处理。
2&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2.1&环境质量现状
2.1.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位于大理市凤仪镇大理创新工业园区。为了了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建设单位于日&日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区SO2、NOX、TSP、PM10指标进行7天检测。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区SO2、NOX、TSP、PM10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
由于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周边紧邻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本次环评收集项目特征污染物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
根据《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特征污染物主要为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本次环评收集《云南力帆车辆有限公司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日)以及云南省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此外,建设单位于日&日委托富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区域大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指标进行3天监测。可见,项目区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但项目区臭气浓度超标。恶臭超标主要原因为临项目一侧为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北厂涂装车间,烤漆房排放废气引起恶臭浓度超标。
2.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内主要地表水体为波罗江和洱海,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波罗江洱海执行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根据2012年大理州环境监测站对波罗江水质的常规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波罗江水质未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的Ⅱ类标准,水中主要超标的污染物指标为总氮、总磷、粪大肠杆菌、高锰酸钾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属于典型的城镇生活废水水质。
根据实地踏勘,波罗江沿线分布有较多城镇居民点和企业,这些居民点都距波罗江较近,包括凤仪镇、芝华村、乐和村、大营村、龙翔村、大理金汇麦芽汁公司、石家村、滇西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所以,可以推断波罗江水质不能达到功能要求的主要原因是波罗江受到沿岸居民集中点的生活污水污染及农地的面源污染。
2.1.3&声环境
为了了解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日和3月14日对区域声环境质量(Leq(A))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区各监测点位中:位于项目场址北、南、西、三侧的噪声监测值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位于东侧边界的监测点噪声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2.1.4&生态环境
项目属城市已建区,属城市生态系统,评价区域内地表原生植被已不复存在,地表植被主要为行道树等,生态环境较差,生物多样性比较单一,生态环境自控能力较差。
项目区位于大理市凤仪镇,项目区位于波罗江东岸,为凤仪坝区,地势较平坦,水土流失现状以微度-轻度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为500-800&t/km2&年。
2.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规划红线区域及项目规划红线外延200m区域范围内。
(2)地表水评价范围
项目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进入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及其二期工程。不设地表水评价范围。
(3)噪声评价范围
声环境的评价范围为项目规划红线区域及规划红线外延200m区域范围内。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建设地块规划红线边界外200m范围内。
评价范围见附图1:项目评价范围及周边环境关系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3.1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污染物防治和敏感对象的分析,按照国家及云南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定本工程的环境保护目标为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生态环境等。保护目标具体见表3-1。
表3-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
环境保护目标
场界最近距离及保护范围内受影响人数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凤仪镇凤鸣村
约90m,&约297户,1200人
环境空气:按照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进行保护
声环境:按照GB《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进行保护
凤仪镇凤鸣村委会安置用地(待建)
约5m,约300户,约1200人
中国人民警察武装部队大理州消防支队特勤中队
约25m,约100人
建筑物退让约65m
按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体标准进行保护
按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标准进行保护
大理风景名胜区
西北侧约5.4km
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西北侧约5.4km
3.2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结果
3.2.1施工期
&&&3.2.1.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建筑施工废水、地下涌水、雨季径流及地基开挖可能产生的地下涌水。
项目设一个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仅有30人指挥及办公人员在施工场地。施工场地设置1个水冲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排入大凤路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造成大的影响。
建筑施工废水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浓度为3000mg/L左右。此部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回用不完的废水排入大凤路污水管网。采取以上措施后,建筑施工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项目一期、二期不进行地下开挖,三期、四期主要开挖地下一层,开挖深度约5m,五期、六期主要开挖地下二层,开挖深度约9m,开挖过程中会产生基坑涌水,地下开挖产生的基坑废水量较小,产生量约50m3/d,基坑涌水中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浓度一般为650~800mg/L。基坑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除部分可回用于场地,回用不完部分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大凤路雨水管网。
雨季径流主要为雨季降水冲涮施工场地产生,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和微量石油类,其中SS浓度为200~500mg/L左右。雨水径流量较大时,需进行沉淀等处理后,排入大凤路雨水管网。
采取以上措施后,雨季径流中的SS浓度可得到较大程度的降低,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3.2.1.2废气
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主要为TSP。施工产生的地面扬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来自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
二是来自建筑材料包括白灰、水泥、沙子等搬运和搅拌扬尘。
三是来自来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及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对路边30m范围以内影响较大,路边的TSP浓度可达10mg/m3以上,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150m之内的地段。
此外,运输及一些动力设备运行时燃油烟气、后期装修废气如主要来自墙体的粉刷及内屋的装修所用的涂料和油漆中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份为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正丁酯、甲醛、甲苯、二甲苯、苯等对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扬尘会对周围100m范围内产生不良影响,每天实时洒水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期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后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左右,可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m~50m。
从项目周边环境看,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会对北侧消防中心、东侧待建安置小区、西侧凤仪镇等产生一定影响,因为项目分六期进行施工,施工周期较长,后期建设扬尘会对前期住户对本项目产生交互影响。
为控制施工期扬尘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在施工期应在已有环保措施基础上加强管理和措施,采取如下的治理措施:&
(1)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限制行使速度。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
(2)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严禁从建筑物高处向下倾倒拆除的建筑垃圾。
(3)加强土石方运输过程中扬尘控制。土方运输过程中,使用帷幕将土石方进行遮盖,规划进出场道路,加强道路洒水降尘。
(4)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粉尘扩散。根据有关资料,围挡、围护对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当风速为3m/s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建设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砖砌筑应当粉刷涂白,封闭严密,保持整体完整。
(5)在施工场地安排1~2辆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洒水以减少粉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
(6)粉状物料场所尽量远离西侧、东侧关心点,进行封闭堆存。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河烟尘的物品。
(7)施工场地(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其建筑物外立面必须用标准密目网或竹脚手片封闭脚手架。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
(8)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根据同类项目工程经验,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9)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建设工地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10)后期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扬尘防治措施,减小后期建设过程中扬尘对前期住户的影响。
在严格落实上述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减小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达到可接受的程度范围。
3.2.1.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类比相关工程监测资料,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及其声级值见表3-2。
表3-2&&施工期噪声排污参数
噪声强度[dB(A)]
土石方阶段
大型载重车
静压打桩机
中型载重车
轻型载重车
一般情况下,施工时现场有多台机械同时作业,它们的声级会叠加。叠加的幅度随各机械声压级的差别而异。根据以上常用施工机械的噪声声压级范围,多台机械同时作业的声压级叠加值将增加1~5dB(A)。
因为项目分六期进行施工,施工周期较长,项目施工阶段主要噪声影响为后期建设噪声会对前期住户产生交互影响,以及会对东侧20m处安置小区、北侧45m处消防中心及西侧120m处凤仪镇凤鸣村产生一定噪声影响,则项目施工期未采取措施对保护目标影响预测见表3-3。
表3-3&&未采取措施各阶段噪声厂界贡献值&&&&dB(A)
与厂界距离
与施工设备放置位置的距离
施工设备源强
与标准差值
凤仪镇凤鸣村
*影响源距离为本项目设计建筑边线至关心点的最近距离。
从施工噪声对周边关心点的影响预测来看,施工设备在不采取措施靠近各敏感目标附近场界作业时,会对周边建筑产生较大的噪声影响。其中,昼夜超标值约为5.3-15.0dB(A),夜间超标值约为5.0-25.0dB(A)。尤其对安置小区、消防中心影响较大,因此,为保护周边关心点声环境质量,项目应采取以下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南面使用,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如尽量使用静压打桩方式等。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③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
④将强噪声设备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⑤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⑥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⑦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⑧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⑨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
10后期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期施工过程中临前期住户一侧设置隔声屏障,减小后期建设过程中噪声对前期住户的影响。
&3.2.1.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根据核算,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24.57万m&sup3;,土石方回填共计44.37万m&sup3;(包括绿化覆土2.54万m&sup3;),因项目场地平整为整个地块同时进行,场地平整时间为2014年6月,地下室开挖时间为2015年,故项目地下室开挖土石方量不能用于场地平整阶段,作为废弃土石方,弃方14.94万m&sup3;。项目在建设产生的弃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建筑垃圾和装修废料产生量约为13377.1t。施工人员食宿不在施工场地内,施工期约有施工人员300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kg/d。项目设置1个水冲厕所及配套化粪池,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拟建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城市垃圾清运公司按相关规定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方案较为合理,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并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对项目区原土地利用情况调查,项目区原土地利用现状为农地、荒地。目前,项目已进行平整,现状为空地,项目区内无重要植被类型及保护动植物分布。在项目施工期由于开挖土石方、土地平整和清理场地等活动,造成大面积的裸露地表,加之施工期的建筑施工,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区域景观的和谐,在一定时段和一定范围内造成景观美感的丧失。本项目建成后,将丰富区域景观类型和景观内容,提升景观质量,优化区域景观。以上分析可见,除施工期对景观的破坏外,项目建设是有利于景观的营造和区域景观环境的改善的。
只要认真落实本工程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不是工程建设的制约因素,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3.2.2运营期
3.2.2.1废水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办公人员生活污水、商业经营污水、服务人员生活污水等,均属于普通的生活污水。根据工程分析核算,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总新鲜水用水量约为/d,废水的总产生量约为/d,m&sup3;/a,中水回用量为181.2m3/d(非雨天),10m3/d(雨天),废水排水量为966.7m3/d(非雨天),/d(雨天),项目雨季按照180d/a计,则项目年污水排放量m3。
项目整体用排水晴天、雨天统计表分别见表3-4、表3-5。
表3-4&&&项目用排水情况统计表&(晴天)
用水量(m3/d)
废水产生量
0.13m3/(人&d)
0.0075&m3/(m2&d)
15412.34㎡&
0.07&m3/(人&d(3餐)
医疗卫生站
0.015&m3/(人次&d)
物管及保安
0.1m&sup3;/(人&d)
0.01&m3/(m2&d)
公共卫生间
0.0025&m3/(m2&d)
0.002&m3/(m2&d)
0.13m3/(人&d)
0.0075&m3/(m2&d)
6659.94㎡&
0.0025m3/(m2&d)
0.002&m3/(m2&d)
0.13m3/(人&d)
0.0075&m3/(m2&d)
7mm/d蒸发量
0.0025&m3/(m2&d)
0.002m3/(m2&d)
0.13m3/(人&d)
0.0075&m3/(m2&d)
7mm/d蒸发量
825m&sup3;
0.003&m3/(m2&d)
0.025&m3/(m2&d)
0.13m3/(人&d)
0.0075&m3/(m2&d)
0.003&m3/(m2&d)
0.025&m3/(m2&d)
0.13m3/(人&d)
0.0075&m3/(m2&d)
0.003&m3/(m2&d)
0.025&m3/(m2&d)
表3-5&&&项目用排水情况统计表&(雨天)
用水量(m3/d)
废水产生量
0.13m3/(人&d)
0.0075&m3/(m2&d)
15412.34㎡&
0.07&m3/(人&d(3餐)
医疗卫生站
0.015&m3/(人次&d)
物管及保安
0.1m&sup3;/(人&d)
0.01&m3/(m2&d)
公共卫生间
0.0025&m3/(m2&d)
0.002&m3/(m2&d)
0.13m3/(人&d)
0.0075&m3/(m2&d)
6659.94㎡&
0.0025m3/(m2&d)
0.002&m3/(m2&d)
0.13m3/(人&d)
0.0075&m3/(m2&d)
7mm/d蒸发量
0.0025&m3/(m2&d)
0.002m3/(m2&d)
0.13m3/(人&d)
0.0075&m3/(m2&d)
7mm/d蒸发量
825m&sup3;
0.003&m3/(m2&d)
0.025&m3/(m2&d)
0.13m3/(人&d)
0.0075&m3/(m2&d)
0.003&m3/(m2&d)
0.025&m3/(m2&d)
0.13m3/(人&d)
0.0075&m3/(m2&d)
0.003&m3/(m2&d)
0.025&m3/(m2&d)
项目为一个以居住为主,配套幼儿园、商业等附属设置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废水中所含污染物主要为有机类污染物,包括CODCr、SS、动植物油、氨氮、磷酸盐,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不高,可生化性较好。参照同类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资料,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6。项目水量平衡情况见图3-1。
表3-6&项目整体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污染物浓度(mg/l)
污染物浓度(mg/L)
生活污水产生量(t/d)
年产生量(t/a)
污染物浓度(mg/L)
总排口非雨天(t/d)
总排口雨天(t/d)
年排放量(t/a)
处理削减量(t/a)
去除率(%)
项目区属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及其二期工程的纳污范围。本项目拟定排水方案为:废水项目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区内生活污水经中水处理站达到GB/T《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清扫;其余外排废水经处理后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后,经已建大凤路污水管网,进入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及其二期工程处理。待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废水排入大凤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水质达标,能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图3-1&&&&项目总水平衡图(单位:m3/d)
3.2.2.2废气
项目内住户使用太阳能、煤气及电为能源,属清洁燃料,使用时无大的废气污染物产生。项目废气主要为住户排放油烟、停车场汽车尾气、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房和中水处理站异味,备用发电机使用时的废气。
各住户厨房灶具使用过程中仅产生少量油烟气,并通过抽油烟机抽吸后经各住宅楼内置烟道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独立商业拟经营餐饮,应预留内置烟道的位置,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为S-8#商业,距离29#住宅楼9.99m,因此,若S-8#商业若设置餐饮,其排气筒应不布设于靠近29#住宅楼一侧,使排气筒距离住宅楼大于10m。若距离小于10m,则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住宅楼1.5米以上。其余独立商业距离周边住宅最近距离均大于10m,建议其排气筒朝向避开1#、13#、14#、16#、18#、20#、21#、23#、24#、29#、30#住宅楼。餐饮油烟应经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内设有1个9班幼儿园,位于一期用地东侧。项目应在幼儿园餐饮设施所在建筑物内设置内置烟道,炒菜油烟经收集,并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达到GB《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后统一外排,同时项目内幼儿园的排气筒设置应严格执行《大理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周围半径10米以内有建筑物的,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根据设计方案,项目内幼儿园与住宅周边建筑最近距离为12.4m,因此,今后项目内幼儿园食堂排气筒设置需高于自身建筑的1.5m以上。
本项目车辆在进出停车库的过程中,有汽车尾气产生。地下层均采用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进行通风换气,地下层废气由机械通风系统捕集后,经排风竖井排放至室外。通过周围植物的净化和大气的稀释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中水站采用地埋式,在地表种植绿化草坪,并营造高大乔木树种形成的绿化隔离带;公厕应及时清洁、消毒、保持卫生,防止异味影响;垃圾收集房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并采取垃圾当天转运、日产日清等措施之后,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减轻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使用的频率不大,发电机的运行时间甚短,柴油发电机产生的污染物量相对较少,尾气经排风井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2.2.3噪声
建设项目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无大的噪声源,噪声主要为中水处理站、水泵房、配电房、住户抽油烟机、汽车噪声及人员活动等过程,均有噪声产生,源强约为70~80dB(A)。住户抽油烟机、汽车噪声及人员噪声等声源强度为65~75dB(A)。
项目供水系统水泵等设置在地下二层专用设备用房内,中水处理站设置成封闭的地埋式,位于项目绿化带之下,并将对中水处理站的水泵设置单独的隔声间进行隔声降噪。
项目柴油发电机设置于三期地下层的柴油发电机机房内,经房屋、墙壁的隔声降噪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商铺陆续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在商业经营过程中严禁使用高噪声的扩音设备。在项目区内设置禁鸣标志和行车引导标志,提倡文明行车。
因此,项目噪声源较为分散,噪声源数量较少,且源强不高,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外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
3.2.2.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约12870.3kg/d(4697.7t/a)。
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收集房,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只有幼儿园设置餐饮,独立商业设置餐饮。幼儿园餐饮、独立商业餐饮所产生的泔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隔油池产生油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清运。中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项目内社区卫生站及幼儿园医务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害性极大的危险废物,必须严格分类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3.2.2.5日照影响
根据项目日照分析结论,项目内住宅冬至日至少一个居室满窗日照1小时,幼儿园生活用房满窗日照冬至日3小时。建筑住宅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上,主体建筑活动室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三小时以上。
保证了受遮挡的居住建筑底层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要求。项目高层建筑主要布置于四期、五期、六期,布置于地块北侧,项目北侧为消防中心,东侧为安置小区。本项目对周边地块满足日照大寒日不小于1小时的标准要求。
3.2.2.6高楼风影响
本项目内楼层最高高度99.8m,影响区域主要在建筑拐角处和各高层建筑的夹缝区。对项目区处于夹缝区下风向的关心点有一定的影响。
本项目建筑形成的高楼风影响并不突出,且地下车库的排气口分散设置在项目区地下室的四周,故项目高楼风对地下车库排气口的影响不大。但为了预防和减缓高楼风的产生和影响,项目仍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这些措施如下:
(1)建筑物周围种植高大树木,利用树木阻力减低风速;
(2)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和建筑物外装饰等应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建设,确保在强风状态下的安全。
总体而言,项目建成后所导致的局地风场改变以及导致的高楼风对评价区域的影响不大。
3.2.2.8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于大理市凤仪镇大理创新工业园区。从项目周边环境看,对本项目产生影响主要为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凤仪汽车制造厂。本项目用地红线距离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用地红线约24m。本项目建筑物退让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建筑物约62m。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临本项目一侧主要为三包中心、锅炉房、涂装车间及污水处理站。根据现场踏勘,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凤仪汽车制造厂目前生产正常,锅炉房、涂装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已运行。根据《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凤仪汽车制造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涂装车间设置300m卫生防护距离,但最终应按照当地卫生及相关部门确定进行控制。若按照30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位于卫生防护距离内,选址不合理,但目前根据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该项目已经通过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审,曾上报省厅,经过省厅批示,由于各种原因,项目已被退件,未经过云南省环保厅行政许可。
项目东北侧约150m为规划嘉士伯啤酒厂,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经验数据,啤酒厂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
(1)云南省大理市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凤仪汽车制造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技改项目大气污染物情况
根据云南省大理市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凤仪汽车制造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分析,该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六种类型:焊装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CO、MnO2;喷漆室产生的漆雾(主要含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及锅炉房产生的烟气(SO2、&NO2、烟尘)。当地地面风以南风为主导、且较稳定;厂址偏东北方向为大气污染物的主要输送方向;区域内静风频率低、平均风速较高,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干季风速较湿季大。
1)正常排放情况预测分析
根据预测条件下,锅炉烟气及电泳后打磨工序排放源小时地面浓度随下风向轴线浓度预测结果可知:
NO2对保护目标NO2的地面浓度贡献值均不超标,出现的位置在排放源下风向300m附近的距离。SO2各保护目标SO2的地面浓度贡献值均不超标,出现的位置在排放源下风向300m附近的距离。TSP对各保护目标TSP的地面浓度贡献值均不超标,出现的位置在排放源下风向200m附近的距离。
预测条件下,二甲苯各源小时地面浓度随下风向轴线浓度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对各保护目标二甲苯的地面浓度贡献值均不超标,出现的位置在排放源下风向1500m附近的距离。
3非甲烷总烃
预测条件下,非甲烷总烃小时地面浓度随下风向轴线浓度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对各保护目标非甲烷总烃的地面浓度贡献值均不超标,出现的位置在排放源下风向1500m的距离附近。
(2)&非正常排放情况预测分析
1)二甲苯:各关心点的影响浓度范围分别为0.020~0.023&mg/m3,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0.044mg/m3占评价标准值的百分比为22%,没有出现超标的现象,但从占标率看提高了14个百分点。
2)SO2:各关心点的影响浓度范围分别为0.036~0.040mg/m3,占评价标准值的百分比为3.5%~57%,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0.029mg/m3分别占评价标准值的百分比为5.8%。最大落地浓度和占标率与正常工况相比均大幅增加。
3)TSP:各关心点的影响浓度范围分别为0.466~0.569mg/m3,无超标现象,但空气中TSP浓度有显著的提高,最大占标率为63.2%。
4)非甲烷总烃:各关心点的影响浓度分别为0.922&mg/m3、0.923mg/m3,占评价标准值的百分比为51.2%、46.7%,最大落地浓度0.437mg/m3,最大落地浓度和占标率与正常工况相比均大幅增加。
总之,工程在废气治理装置失效的情况下,特别是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完全失效,有机废气直排的情况下,对周围空气环境危害较大,评价区内的空气环境质量将受到污染。
根据《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质量现状来看,苯、甲苯、二甲苯等指标均未超标,且大理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富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日&日对区域大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恶臭指标进行3天监测,监测结果见表4-3。从监测结果来看,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周围现状恶臭检测中最大值为28,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对本项目影响较小。但仍建议项目建议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减轻对本项目的影响:
(1)凤仪汽车制造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技改项目的涂装车间及电泳车间进行搬迁。
(2)在售楼时须告知顾客其影响。
(2)项目位于大理创新工业园区轻工产业片区,其下风方向为生物产品加工产业片区及居住组团。为确保外界大气对本项目的影响,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招商时应注意调整轻工类项目布局,项目区附近布置轻工类中污染物较小的企业,且生产车间尽量远离本项目区域,在临近项目一侧的工业企业不设置锅炉房、烤漆房等大气污染物较大的企业,减小周边企业对本项目的影响。
为此,大理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进行协商,也出具了相关承诺。因此,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凤仪汽车制造厂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2)、规划嘉士伯啤酒厂项目大气污染物情况
因嘉士伯啤酒厂目前仅为规划项目,无法核算其产生大气污染物,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经验数据,啤酒厂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啤酒厂位于本项目东北方向约150m,届时嘉士伯啤酒厂须做到达标排放,且嘉士伯啤酒厂位于本项目下风方向,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2.噪声影响分析
(1)周边企业噪声
项目周边企业主要为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凤仪汽车制造厂及规划嘉士伯啤酒厂,项目北侧为消防中心,消防中心训练基地的训练,实战演习部分模拟均能产生噪声,包括人声、脚步声、设备声等,噪声源强约为60&75dB(A),特点是突发性,不连续性。该噪声一般出现在白天。噪声通过墙体阻隔、植物吸收、距离衰减措施处理,对本影响不大。
且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日和3月14日对区域声环境质量(Leq(A))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各监测点位中:位于东侧边界监测点噪声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企业对本项目噪声影响较小。但为确保外界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今后项目周边不能入住高噪及高污染企业。
(2)道路交通噪声
项目北侧紧邻凤鸣路,第一排建筑物(住宅)距离凤鸣路约17m。西侧紧邻大凤路,第一排建筑物(商业)距离大凤路约23.7m,第二排建筑物(住宅)距离大凤路约57.7m。南侧紧邻凤中东路,第一排建筑物(商业)距离凤中东路约24m,第二排建筑物(住宅)距离凤中东路约58m。
根据预测结果,噪声经过退让距离衰减后,项目临大凤路第一排建筑物昼间、夜间以及第二排建筑物夜间噪声不能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第一排建筑物昼间超标0.8dB(A)、夜间超标6.8dB(A),第二排建筑物夜间超标4.7dB(A)。其余临交通干线一侧的住宅楼经距离衰减后噪声能够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但项目临大凤路一侧第一排建筑为商业,第二排建筑为住宅。因此,项目运营期大凤路交通噪声主要会对临大凤路一侧住宅楼(1#、13#、14#、16#、18#、20#、21#)夜间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重视大凤路对本项目住宅的交通噪声影响,1#、13#、14#、16#、18#、20#、21#住宅楼靠大凤路一侧的住户每户至少要有一间卧室不临大凤路一侧;故环评要求优化房屋内部结构,确保一间卧室不临路;建设单位预留隔声降噪措施的相关费用,待项目建成后,若实际噪声监测值超标,应对超标建筑物补上隔声降噪措施;为进一步减轻交通噪声纠纷,在售楼时须告知顾客,在发生噪声扰民事件时积极、妥善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临路一侧住宅的影响不大。
3.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3.3.1环境效益
项目在施工期和服务期将有少量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对场址及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响影。为了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拟采取行之有效的环保措施,使该不利影响降至最低。项目建成后,将产生较好的环境效益。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和建设中水处理站,所有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内公共卫生间、绿化、道路清洒等,其余经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大理市大鱼田污水处理厂及其二期工程或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对周边环境或波罗江等水体影响问题。
项目区内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通过各种措施消除废气、噪声、异味,并通过设计大量绿化,提高项目绿化美化环境,提高大气及声环境质量,使小区居住环境达到良好的适宜居住的条件要求,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3.3.2社会效益
项目用地已征用,土地一直处于荒置状态,给周边居民带来了一定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将改变土地裸露状态,随项目绿化区域的建成,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本项目选址位于大理市凤仪镇,符合区域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可推动区域发展步伐,为区域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随着该地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居民精神、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大理凤仪的发展,其城镇化发展水平较快,城镇居住人口将不断增加。因此,项目的建设可有效的缓解住房困难的局面,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项目建成后,随着大量居民的入住,为居住居民服务的第三产业将逐渐发展,并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带动作用,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且还可吸纳部分剩余劳动力。
由以上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3.3经济效益
(1)该项目的建设,将消耗大量的水泥、钢筋和其他装修材料等建筑材料,对繁荣建材市场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项目的建设将需要大量劳动力,对提高农民工等低层人员的就业有着较好的作用。
(2)项目区内建设商业,建成后将吸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驻该地经营,对促进该地区工商业的发展有着较好的作用。
(3)经过对土地的开发,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改变了区域内的经济结构,购买住房的居民一般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随着居民的入住,会提高该地区的生活水平,刺激当地的消费。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3.4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3.4.1环境监理计划
表3-7&&&环境监理计划表
环保措施要求
监督管理部门
①严格按照本报告对策措施的要求,于声环境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隔声屏;
②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商品混凝土。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大理州环保局
大理市环保局
①根据《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标志牌。
②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经常洒水,约每日应比低于4~5次,严格控制施工粉尘的产生量。
③结构施工时要采取帷幕施工,在各栋建筑周围安装防尘网,并在施工场地与环境保护目标的边界处安装隔离装置。
④对临时转运土和建筑材料要用防尘布进行临时覆盖,以防扬尘。
⑤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并配备沉淀池,对运输车辆进行冲。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大理州环保局
大理市环保局
①修建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和作为混凝土拌合水利用,严禁施工废水外排。
②施工人员采取就地租用房屋解决住宿,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大理州环保局
大理市环保局
①施工弃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清运,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责任制及落实责任人。
②采用封闭的车辆运输渣土,避免清运过程中的抛撒。
③严格按照水保方案的要求落实弃渣场、临时渣场的截排水措施、拦挡措施及植被恢复措施。
④将施工工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并处置。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大理州环保局
大理市环保局
严格落实施工场地、临时堆渣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大理州环保局
大理市环保局
①垃圾收集房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对垃圾站的管理,储存于垃圾站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
②地下停车场废气排放口避开高大建筑物形成的涡流区及负压区,避开人行横道。
③独立餐饮油烟废气及幼儿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大理州环保局
大理市环保局
①中水处理系统水泵设置隔声间,地下车库抽排风系统风机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措施,合理规划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并于项目内设置汽车禁鸣标志及引导标志。
②项目内商户营业过程中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方法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经营者将商场、门市、店、堂、摊点及影剧院等商业文化经营场所的音箱和喇叭置于街面播放。
大理州环保局
大理市环保局
固体废弃物
将居民生活垃圾及商户营业垃圾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
大理州环保局
大理市环保局
①建设中水处理及回用水系统;
②严格按照建筑设计的要求建设化粪池,项目内所有废水必须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
③项目内有严格的雨污分流系统;
④设置规范化的废水排放口,并设置明显的标志,预留监测采样口,以方便环保部门的正常管理。
大理州环保局
大理市环保局
3.4.2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
施工期的环境监测重点是对环境影响较大施工产生的粉尘和施工机械运营产生的噪声,并检查其是否做到文明施工等,建议进行监测的主要项目和内容见表3-8。
表3-8&&施工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主要施工区及影响范围内
施工高峰期监测1次,监测三天,连续监测12小时
有资质的监测单位
等效连续A声级
厂界噪声敏感点
施工期监测1次,每次监测一天,昼夜各一次
3.4.3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投入运营后,需要监测污染物指标主要为污水及噪声。
①监测地点:项目中水处理站进出口及污水排放口;
②监测项目:BOD5、CODcr、SS、NH3-N、总磷、动植物油等;
③监测频率:验收时监测1次,验收后纳入当地环境保护局的正常监测管理;
④监测方法:按国家标准方法进行;
⑤监测单位:有计量认证的环境监测单位。
项目应建设规范化的污水排放口,应定时检查排污口,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排污口应设明显标志。
监测项目:Leq:dB(A);
监测方法:按国家标准方法进行;
监测点布置:验收时监测一次,监测点分别为项目东、南、西、北场界;验收后每年监测一次,每次均监测昼、夜间。
监测周期及频率:每个监测点连续监测二天,分昼夜两个时段,监测时间为白天工作时间(8:00~12:00或14:00~18:00),夜间选择在睡眠时间(23:00~5:00),监测是同时记录周围噪声源情况。
表3-9&&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表
中水处理站进出口及污水
BOD5、COD、SS、NH3-N、总磷、动植物油等
验收时监测1次,验收后纳入当地环境保护局的正常监测管理
按国家标准方法进行
等效连续A声级
验收时监测1次,验收后每年监测一次,每次均监测昼、夜间
按国家标准方法进行
4.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4.1公众参与调查的形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程序及要求,结合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张贴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网上公示和发放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设计,具体调查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为此,项目环评单位在日在项目区内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方式为项目区粘贴告示及网络公示。第二次公示时间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日),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公示方法为项目区粘贴公告及网络公示(网址:),主要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策措施。详见图4-1&图4-4。本项目在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图4-1&&&第一次信息公示(社区现场信息公示)
图4-2&&&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网站信息公示)
图4-3&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地块现场信息公示)
图4-4&&&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网站信息公示)
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个人公众为项目周围的居民以及场址周围的工作人员。
共发放团体问卷5份,实际回用有效调查表5份,问卷回收率为100%,参与调查单位主要为拟建项目的周边的居民、企业等。
4.2团体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及统计结果
接受调查的社会团体机构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统计如表4-1、表4-2所示。
表4-1&&调查社会团体单位名称列表
大理市凤仪镇凤鸣村委员会、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大理市凤仪镇凤鸣村委员会安置用地、大理白族自治州环保局创新工业园区分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理州消防支队特勤中队。
表4-2&&公众参与社会团体问卷调查结果
大理市凤仪镇凤鸣村民委员会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大理白族自治州环保局创新工业园分局
大理州特勤中队
1、您单位认为该项目实施的有利方面表现在:
带动经济发展
可解决我公司员工住房问题,带动城市发展
带动经济发展,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带动经济发展,改善居住环境
2、您单位认为该项目实施的不利方面是哪些?
施工期对当地产生噪声影响
3、您单位赞成该项目的建设吗?如果不赞成,请简要说明理由。
4、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在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方面您单位有何建议
请施工单位做好噪声、废水、废气等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环保制度落实,加强环保管理
请做好防尘工作,勿在场地生火
项目的信息普及率很高,有100%的调查单位知道本项目。100%的参与者认为项目的建设无不利方面,100%的调查单位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加大城市化进程,繁荣经济,提升周边环境、美化城市。建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建设施工,尽量不要影响周边住户及单位的生产生活问题。加强对洱海的环境保护。
对此调查结果,建设单位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分类归纳,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反映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见、建议应认真采纳,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改进,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取得周边单位对项目建设的谅解和支持。
4.3个人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及统计结果
本次调查过程中被调查者基本情况见表4-3,个人公众意见统计结果见表4-4。
表4-3&&&个人公众基本情况表
大学及其以上
表4-4&&&公众意见个人统计结果表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建设
2.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您认为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您影响最大的是
固体废弃物
5.&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您影响最大的是
固体废弃物
6.您认为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7.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统计结果表明:
(1)参与者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接受程度:
①项目的信息普及率一般,98%的参与者知道本项目的建设。
②有100%的参与者非常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③65%的参与者认为项目的建设非常有利于对提高本地区经济发展。
(2)参与者对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评价
①32%的参与者认为项目施工期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大;50%的参与者认为施工扬尘对居民影响较大;13%的参与者认为施工废渣,1%认为施工废水影响较大,10%认为是其它。&
②58%的参与者认为项目运营后所关注的问题是固体废弃物;6%的人认为是废水,23%认为是噪声;8%认为是环境空气;15%认为是其它。
针对公众参与中提出的建议,建设单位也做出了回应:会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反映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见、建议应认真采纳,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改进,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4公众参与结论
本环评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调查范围广,调查结果真实可信。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参与者和大部分参与公众调查的政府部门都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有利,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赞成项目的建设。此外,大多数参与者认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扬尘、噪声污染及污水排放问题,生态、水土流失影响问题影响一般。就调查结果来看,所有个人公众及社会团体公众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5&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大理市凤仪镇,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及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的环境功能。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排入污水处理厂。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符合区域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不累积的,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大大减缓。营运期间,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项目与大理市相关规划、规定及规划条件相符,但于《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凤仪汽车制造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技改项目》相冲,在《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凤仪汽车制造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技改项目》不建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理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凤仪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尹庆元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301号
联系人:晋凤
联系电话:7
7&相关附图
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项目评价范围及周边环境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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