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案例看买房人逾期还贷逾期一天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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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案例看买房人逾期还贷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提问者采纳
这个应该是你和银行的事情
银行有权没收你的房子
跟开发商无关吧
你贷款的时候开发商已从银行拿走你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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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无力替子还贷 请求解除购房合同退房返款
  新京报讯 (记者林野)儿子贷款买房后突发疾病去世。67岁的年迈父亲替子还贷五个月后无力继续,遂起诉某房地产公司,请求法院判其退还购房款,并收回房屋。昨天,顺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代理人表示愿意和房地产公司协商,帮老人将房子卖出。
  无力为子还房贷 父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2013年,李远(化名)的儿子李征(化名)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购买顺义一处房子,总价约102.5万,付款方式为商业贷款。
  当年9月,双方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0月,李征向该房地产公司支付首付款41万余元。
  去年1月,李征向银行贷款61万元,于当日打入房地产公司的账户。去年2月起,李征开始偿还贷款。
  今年4月,李征因病去世,并无子女,其父母成为第一继承人。
  为不违约,李远每月向银行还房贷,一直到现在。由于李远夫妇除了每人每月400元左右的国家补助外再无生活来源,且李远每月要承担上千元的医疗费,二人已无法承担还贷压力。
  基于此,李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其子与被告签订的购房合同,被告收回房屋,退还钱款。
  庭审现场,原告代理人表示,本案被告虽然将房屋交付给李征,但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于登记之日才发生变更,现李征过世,已无法完成变更不动产,合同也无法履行。
  “我们卖房只能以李征的名义卖,但是李征已经死亡,而且我方无力偿还房屋贷款,因此只能选择退房。”代理人说,合同第22条规定应该在2016年办理楼的权属,然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现在房屋所有权还在被告名下。
  考虑帮原告将房屋过户给他人
  被告代理人强调,合同第22条第二款第2项交付之日起600个工作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现在还没有违约。
  代理人认为,涉诉房屋实际于今年5月29日交付完毕,故此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解除,同时出于保护原告的权利,现在房屋的区域价值已经高于原告买房的价格,原告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对原告更为有利。
  “基于房主已经去世,如果原告坚持要求终止合同以及与第三人贷款合同,我方表示同意。”代理人说,终止合同之前所涉及应当由原告承担的费用(解除前欠银行的本金、利息和滞纳金,拖欠的物业费,若房屋有损害由原告恢复原状)由原告负担。
  同时,购房合同已经到顺义区建委登记,故此要求原告配合被告进行手续办理,同时将水电卡等在合同终止后退回被告。
  代理人表示,将回去跟公司核实,考虑是否能帮助原告将房屋过户给他人。
  本案未当庭宣判。
  ■ 追访
  贷款买房人去世房贷怎么办?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创表示,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其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其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
  其次,《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如果按揭的贷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有义务还款。
  本案中,李征的父母为第一继承人,就要由二人来偿还贷款。由于特殊情况,李远能以儿子死亡房屋未办理权属登记等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就是互相返还,购房者返还房屋,开发商退还房款,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也自然解除。
  闫创律师指出,本案的关键是不能办房产证,影响交易。开发商是有责任的,对于办理房产证的日期合同中有约定,但不合理,“600个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这个时间比较长,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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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年底从一个个人手中买了一套双拼户型(两套小户型)的期房,当时在开发商处签了更名协议(只给了我复印件),直接进行了网签,现在有一套已经签定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已经交了契税,没有办理房产证。但就在要办理另外一套的手续时,开发商的(老总)法定代理人却因为和卖给我房子的那个人的个人恩怨,不同意卖房人直接更名给我,要求我把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撤销。我想问开发商的要求合法吗?如果我不同意撤销,开发商可以强行撤销吗?我知道房子的大证还没办下来,我手里有购房收据,没有发票。已经等了快半年了,我是该放弃这套房子还是可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购买房子时签约购房协议,当时开发商无预售证,协议交房日期为2011年10月底。逾期赔偿,协议明确。现在开发商要换正式合同,却改交房日期为2012年6月。若更换正时合同就拿不到交房推迟的违约金,请问之前签署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
我于2009年9月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售价4500每平,日交房.合同关于违约事项的规定为,如果开发商违约,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违约金.
交房前夕,房产开发商以政府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为借口,要求购房者按7500每平价格补交购房款,否则,将收回房屋另行销售.
我于2009年9月办理了按揭贷款,已按4500每平的价格支付了全部购房款.
1、如果不补交房款,开发商有权将房屋收回另行销售吗?
2、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仅需支付10%的违约金吗?
3、当时购房价4500元每平,可...
本人看中了一个新房单位,交了两万定金并签了认购书,认购书约定7天内我交齐首期款就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我带了首期款去找他们,但他们说网上没解押好为由合同签不了,但7天时间已过,是开发商违反了认购书的约定,请问我能要回那两万定金吗?
现在双房同意,购房合同上是双方的名字,把购房合同上30%的产权的名字去掉,70%的一方也同意,银行也同意重新办理贷款,可是现在开发商不同意,说是没有这项义务,请问一下,这合法吗?是不是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我们就不能办理。十月中旬才交房。是按揭的,一手房。
06经过朋友介绍参加吉林省通化市**政府集资购房,房款分三次全额交于**政府,政府只给开具了购房集资款收据,到08年末通知的拿房钥匙,但开发商以政府欠他们钱为由不给开具发票和合同,导至无法办理房照.我曾去找过政府,但政府又说是开发商想从政府那得到政策,所以不给开合同和发票,不知该如何讨说法.请教该怎么办,急盼帮助.谢谢!!!
贷款购房一年多,本来今年该交房,好不容易等到交房了,好多房子玻璃没有安装,路面没有硬化,强行收费交房,在请多方领导交涉后,开发商说等具体完工后在交房,并补缴相关费用,可是等了一周给的却是一张解除买卖合同通知,而且即日生效,理由是怀疑当初给银行开的收入证明是假的。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本人新购房屋,当时在签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未经提醒,关键条款第九条第四项: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此条被开发商给划掉了,但是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按了手印。现在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出据不了《竣工验收备案表》。能不能收房,不收房违约是谁来承担责任。开发商划掉此条款有无法律意义。
购房合同和办理公积金的全部资料被开发商委托的售楼的带走了会不会发生什么经济纠纷,如果发生,我该怎么办
开发商在首次购房协议上盖的假公章 现在反悔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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