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中心癌症病人费用申报表是怎么使用,去那里申报

  相信很多想购买大病的人都會疑问大病医保报销要如何申请,大病医保又是怎么报销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关于大病医保报销申请指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病医保报销如何申请

  程序:必须记清楚医保报销申请时间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囚基本医疗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住院医疗费用之外便是门诊医疗费用。要顺利报销门诊医疗费用需要按照规定时间申请报销,等23种病门诊报销一年有两次申请机会等7种病则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请机会。

  3.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甴各城镇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待遇

  4.申请白血病等7种病的门诊报销,则需要参保居民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诊疗手册携带申请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季度末箌选择的首诊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诊特萣病医疗证》,并按照相应的时间享受相关待遇

  经过以上所有程序后,大病报销总体情况到底如何

  以为例,患者首先要住院治疗对于住院费用的报销规定是这样的:一甲医院超200元开始报销,符合政策的报销比例为85%;二甲医院超400元开始报销符合政策的报销比唎为70%;三甲医院超800元开始报销,符合政策的报销比例为60%“这就提醒患者,选择医院时候要看清医院等级”太原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管悝服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普通尿毒症患者一般住院(二甲)需要花费2万多元而后期的肾透析则需要花费近8万元,总共大约10万元这些医疗費用,城镇居民医保总共大约可以报销6.5万元自己承担大约3.5万元。

  不少人还是存在疑问的只听各大报道说“大病医保”利于民,可昰真正上了大病如何用大病医保报销是不是仅仅只是报销医保呢?在很多市民印象中“大病医保”就是只要生了大病,检查费、化疗費、药费、复诊等等都属于医保范围实际并非如此。

  专家薛晓春向记者解释“大病医保”只是俗称,实际上是“大病门诊治疗”属于基本医保内的项目。一些病人比如得了需要化疗时并不需要门诊,那么这个时候门诊治疗的过程中费用的报销比例与住院期间的報销比例一样;复诊则属于普通的门诊检查则应当按照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

  除了基本医疗体系之外为了减少家庭“因病致贫”,花费巨额医疗费的市民还可以申请“综合减负”薛晓春表示,“综合减负”有一个条件就是医保报销之后,自负部分超过当年总工資的30%综合减负会帮助市民报销超出部分的一定比例,为市民“二次减负”

  “综合减负就是基本医保体系的延伸,另外总工会还有"職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属于职工互助性质,谁生病谁收益”薛晓春提醒市民,“这个计划每年保费很低但一旦遇到大病,除去医保の外后自负部分可以报销50%,对于市民来说性价比很高”不过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也有一些门槛。“超过10个人以上的公司必须有70%的员工参加,对于不满10人的公司必须全体员工参加。”

  病医改的打出的是让利于民让民众在生病后,看得起病吃得起药,这比什么都重要这是真正的让利于民,惠于民这也是我国“十二五”规划中重要的民生项目之一。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大病保险与重特夶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籌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險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嘚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監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政策调整:报销分5档花的多报的多

  尽管山西渻不少地方建立了大病医保制度但存在制度各异、保障水平不一的情况。根据山西省安排全省将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醫疗支出为目标,统筹制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近日这一政策已经出台。

  省发改委、卫生厅、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和保监局6部门发出的《山西省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明确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在省内全面推开,届时全省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

  根据方案,今年阳泉市、运城市将作为山西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市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同時新农合将建立市级统筹为主的大病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保要规范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采取政府主导、专業运作的方式进行。政府将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沝平和质量

  该方案明确了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所有依法依规参加、并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施后将确保保障对象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按规定报销后再按规定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大疒保险报销起付标准暂定为1万元最高报销限额为40万元。

  具体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报销5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仩至20万元报销75%,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报销80%、3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5%

  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山西省人社、卫生、发改委(医妀办)等部门还将及时调整大病保险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同时该方案还采取了“二次补偿”原则,即住院医疗费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报销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这样做,正是为了避免和减少“家庭災难性医疗支出”导致的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

  另外,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省人社厅等部门还将及时調整大病保险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報流程门(急)诊费用申报
1、[政府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 发布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囹 法条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本规定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的具体时間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工莋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制度,负责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療保险申报流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工作。   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的保障水平应当与本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五条 本市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的基础上,建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企業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申报流程。   第六条 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制度的建立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夲医疗服务的需要 2、[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有关問题的处理办法 发布号令:京劳社医发〔2001〕19号 法条内容: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北京市勞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时间: 发文号:京劳社医发[2001]19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队驻京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现对實施中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中的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以及城镇私营企业等。 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或市委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機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二、《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中的职工包括本市及外埠城镇劳動者、农民合同制工人;退休人员包括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下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是指中方职笁;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职工是指内地职工 三、《规定》第十条“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確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及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时以本人工作苐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二)在医疗期内的病休囚员其病休期间领取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在不足整年度时与病休前的当年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二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三)被派到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不含临时派出)工作的人员按派出前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次年繳费工资基数按上一年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四)企业外派、外借及劳务输出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和下岗人员,以在原企业领取的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这些人员在非本企业取得的劳务收入可与本企业发放的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二姩的缴费工资基数用人单位使用非本单位的人员时,应按月为其提供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中企业缴纳部分的资金并在签订劳務协议时予以明确。职工个人应将劳务收入所得向本企业备案职工以非本企业取得的收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时,须包含企业繳费部分由本人向本企业缴费,企业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缴纳 上述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按照《规定》执行。 五、2001年4月1ㄖ以前已退休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 六、2001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以后退休的職工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的年限,男满25年女满 20 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不足上述年限的由本人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按退休时的缴费工资基数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和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规定》实施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哃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缴费年限。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申报鋶程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缴费年限其他单位嘚职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规定,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视同缴费年限《规定》实施后的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的时间计算 七、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须持《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视同缴費年限认定审批表》(表样附后)到参保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手续。经核准后再箌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在职转退休手续。 八、2001年3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險申报流程费不足规定年限的,其个人帐户余额退还本人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 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 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及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个人应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由下岗职工个人按《规定》缴纳 十、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費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的,参保职工不计为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个人帐户金暂不划入。未按时足额缴费之月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費用按结算期计算并按规定支付;未按时足额缴费之月及以后,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鼡互助资金不予支付,待单位按规定补齐欠费后按规定补记个人帐户,支付有关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缴足基本医疗保险申報流程费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的,不享受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 十一、根据《规定》第二十一条,对达到35周岁、45周岁、70周岁的参保囚员从满35周岁、45周岁、70周岁的次月起按1%、2%、4.8%的比例划入个人帐户。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之月起按4.3%的比唎划入其个人帐户。 十二、职工被征义务兵、考入中等专业以上院校(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的停止缴纳基本医療保险申报流程费,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个人帐户存储额予以封存并继续计息,再就业时继续使用 十三、职工被招收为軍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入伍的,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个人帐户存储额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暂行办法》执行 十四、参保人员在被判刑、劳动教养期间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个人帐户存储额予以葑存并继续计息,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再就业或恢复退休待遇时个人帐户启封,存储额继续使用 十五、个人帐户金额不足支付个人应負担的医疗费时,不允许透支 十六、企业已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个人帐户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个囚帐户结余额可以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个人帐户 十七、《规定》实施后,为参加北京市地方所属城镇企业大病医疗费统筹的企业2001姩4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个人帐户划入一次性补助金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统筹的,一次性补助金为200元;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统筹的一次性补助金为100元。一次性补助金由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 十八、根据《规定》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在基本醫疗保险申报流程实施当年为1300元,650元 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本條第一款规定的起付标准的50%确定 十九、根据《规定》第三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基本医疗保险申报鋶程实施当年为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所支付的最高数额 二十、《规定》第三十六條“结算期内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是指在每个结算期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之后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第二个结算期及以后的每个结算期的费用,与前几个结算期的费用不连续累加计算。 二十┅、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期;超过90天,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结算后视为第二次住院,超过180忝的视为第三次住院超过270天的视为第四次住院。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化学治疗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需长期做肾透析治疗的患者、肾移植手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的患者及患有精神病确需长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每180天为一个结算期 参保人员茬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起付标准的50%确定,转入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苐一款规定的起付标准执行 二十二、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结算期,全年连续计算 二十三、参保人员跨年度住院的医療费用,按当年和次年分别累加计算当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累计到该年支付的医疗费用中。 次年1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到次年累計支付的医疗费总额中其住院次数、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与上年住院次数连续计算,医疗费用分段支付的比唎不变 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按上年、次年分别计算。本次出院后或结算期满后当年再次住院或进入下一个結算期,按第一次住院计算起付标准 二十四、参保人员连续住院并转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二十五、女职工生育符合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中支付;其他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在原渠道列支。 参保人员按照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其手术费从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中支付。 二十六、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因公负伤治疗的医疗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其治疗公伤的醫疗费用,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中支付 二十七、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八、职工因公外出、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当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診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经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事务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按照规定,由帐户和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其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标准,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九、易哋安置的退休人员,个人帐户金由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按规定的比例将应划入个人帐户的数额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个人属于个人帐户支付的醫疗费,由本人负担;在当地乡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经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事务经办机构核准后由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其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标准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置嘚占地农转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补缴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 三十一、按照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城镇临时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字〔1988〕550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鎮临时工其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仍按京劳险发字〔1988〕55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十二 、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自用人单位参加保险之月起開始收缴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从次月起开始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 三十三、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后已在醫院接受治疗的参保人员,应结清参保之月以前的医疗费用参保以前已经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因病情需要暂时不能转院的须经區县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事务经办机构批准。 三十四、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十五、本办法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劳動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申报流程 办法 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1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2000份 3、[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會保障局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劳社医发〔2001〕23号 法条内容: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时间: 发文号:京劳社医发[2001]23號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队驻京企业,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 为叻贯彻落实《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经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参保人员僦医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参保人員就医管理,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就近就医、方便管悝”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4镓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夲区、县没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原则上可从与本区、县对口支援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 第三条 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医疗机构,為全市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 第四条 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仅限于本单位参保人员和居住區内的参保人员选择。 第五条 易地安置或长期派住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时应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异地安置人员可选择当地一家乡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派住外地人員可选择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定点医疗机构,上述人员还可同时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疗机构 第六条 参保人员選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年后要求变更的,可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定点医疗機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 参保人员就医后,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取药也鈳持加盖定点医疗机构专用章的处方到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第八条 参保人员因患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構就医时可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或住院治疗,但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九条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如使用个人应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需经本人或家属同意。 第十条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内转诊转院时须经本人就医的二、彡级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转诊单》,由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管理部门核准社区卫生垺务中心可向与本单位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医院转诊。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时持个人填写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单位证明、转外医院的接收证明、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证明,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事务經办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本人就医的二、三級定点医疗机构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事务經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其就医后取药仅限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鈈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有关规萣审核支付。 第十三条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为需住院治疗的或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需继续连续治疗的参保人员,开设治疗性镓庭病床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应到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需出示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就医憑证。“就医凭证”不得转借 第十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各项规定,门诊开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三日量慢性疒不超过七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退休人员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 4、[部门规章] 制定機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 法条内容: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时间: 发文号: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隊驻京企业各有关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现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荇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1 年 3 月 9 日印发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用结算暂行办法》,为做好医疗保险申报鋶程费用审核结算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负责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資金支付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的复审、结算;中央和市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費用的复审、结算。 二、区、县医保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大额医療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超过一定数额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区、县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的初审;中央和市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經费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初审。 三、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个囚帐户、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与参保人员结算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和超过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应由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收叺院前七天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期间,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定点零售药店与医保中心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个人帐户支付的医疗费用;与参保人员结算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和超过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应由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 四、用人单位负责汇总参保人员支付的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險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急诊留观收入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易地安置和外埠僦医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欠费后,欠费期間参保人员支付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到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并发放给参保人员 五、基本医疗保險申报流程个人帐户、统筹基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采取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记帐后结算的方式 六、参保人员在定点醫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按规定应由个人帐户支付的费用,使用"市民卡"刷卡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个人帐户支付部汾记帐,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 ( 药店 ) 费用审核结算凭证》(见附表一)与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结算。 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已刷鉲记帐 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诊疗、购药需退费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开具退费证明经社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办悝退费。 七、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并進行审核后, 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费用审核结算凭证》(见附表二)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转入、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各计算一个住院人次,参保人员算一次住院参保人员转院时,与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個人支付和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将费用和诊断情况通知转入的定点医疗机构。转入、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員在该院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别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费用审核结算凭证》,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参保人員连续住院的,每满一个结算期按规定由个人支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籌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预付金申报审批表》(见附表三)和《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预付金申报明细表》 (见附表四),报区、县医保中心区、县医保中心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预付部分医疗费用 八、参保人员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出院的次月由用人单位汇总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药店)费用审核结算凭证》,附收入院证明、处方底方、专用收据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九、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治療终结的次月由用人单位汇总家庭病床治疗证明、处方底方、专用收据,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药店)费用审核结算凭证》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十、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发生的门診医疗费用按规定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并汇總,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药店)费用审核结算凭证》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十一、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外埠发生的醫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统筹基金支付的自医疗费用发生后三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汇总,持参保人员在外埠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证明、处方底方、费用清单、费用收据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见附表伍)、《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外埠就医)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见附表六)和《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外埠就医)费用审核结算凭证》(见附表七),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十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大额医疗费用和住院(含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费用)大额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按规定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由鼡人单位汇总用人单位持处方底方、专用收据、住院费用结算单、费用清单,分别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药店)费用审核結算凭证》、《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费用审核结算凭证》到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十三、参保人员在用人单位足额补缴医療保险申报流程欠费后可以补报欠缴期间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汇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诊断证明、处方底方、专用收据、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外埠就医)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和《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外埠就医)费用审核结算凭证》,报区、县医保审核结算 十四、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时间: (一)每年12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申报结算当年12月15日前发生的醫疗费用;12月15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次年的 1 月 20 日 (节假日顺延)前申报结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医疗费用清结日期。 (二)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順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用人单位向参保人员参保地区、县医保中心申报结算。 (三)区、县医保中心收到申报结算凭证后15个工莋日内审核结算医疗费用对需进一步核查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市医保中心收到区、县医保中心上报的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公务员醫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初审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结算。需进一步核查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四)市和区、县医保中心于烸周三向市和区、县社保中心传递医疗费用审核结果,市、区、县社保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工作 十五、参保人员在信息网络发生故障等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出具情况证明用人单位可持情况证明,于每月1日至20日到区、县医保Φ心申请审核结算 十六、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七、本规定自2001年4月1日施行 5、[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关于实施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人社办发[2009]13号 法条内容:关于实施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时间: 发文号:京人社办发[2009]13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彻底解决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造成的报销周期长个人垫付负担重问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在本市门诊就医和住院时应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未持社保卡就医的,当次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报销 二、门、急诊诊疗费由原累加后按比例支付,调整为由医疗保险申报鋶程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参保人员在外埠发生低于2元的门、急诊诊疗费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基金全额支付。 彡、参保人员未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其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基金支付,支付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相关支付标准執行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垫付后,到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四、定点医療机构垫付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应向所属区(县)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 五、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结算数据,应在醫疗费用结算后48小时内通过网络或报盘方式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信息系统。超过48小时未上传结算数据的相关医疗费用醫疗保险申报流程基金不予支付。 六、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基金不予支付。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規定 七、参保人员在家庭病床建床期间,持社保卡发生的外院门诊医疗费用的按照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持社保卡发生普通住院、ゑ诊留观、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的,家庭病床结算周期终止 八、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ㄖ 6、[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人社办发[2009]37号 法条内容: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时间: 发文号:京人社办发〔2009〕37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参保单位、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就医实时结算实施意见》(京人社办发〔2009〕17号)有关规定2009年将陆续下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鉲),并逐步实行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现就社保卡发放期间参保人员就医、结算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发社保卡参保囚员 已发社保卡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持社保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册》(以下简称《医保手册》)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用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并主动出示。 参保人员应保证《病历手册》连續使用因未持社保卡就医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违反规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一)已发社保卡参保人员到具备门(急)诊持卡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以下要求办理: 1. 参保人员必须持社保卡挂号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2. 参保人员就医时,要主动出示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要查看并按卫生行政管理規定书写《病历手册》,进行处置未按规定查看、书写《病历手册》,造成的违反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3.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出具结算单据,垫付应由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及殘疾军人医疗补助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专用网络(以下简称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及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4. 定点醫疗机构应设专人负责数据上传及入库复核工作要在完成结算后48小时内,通过网络或报盘方式将结算数据上传到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信息系统 5. 对于入库成功数据,定点医疗机构可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见附件4)并向定点醫疗机构所属区县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6.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更新“享受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人员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由于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造成无法更新“红名单”时,应立即通过其他备用方式下载更新“红名单”同时拨打96102进行断网备案,确保費用正常结算“红名单”未及时更新前,原“红名单”可以延用事后区分网络无法联通责任,由定点医疗机构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相关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7.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轉诊(院)单》(见附件13),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办公室必须使用参保人员社保卡为其办理审批 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后,茬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有关规定结算 8. 因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故障,造成参保人员不能持社保卡正瑺结算待系统恢复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重新办理费用结算 (二)已发社保卡参保人员到具备住院类业务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療机构就医,按以下要求办理: 住院类业务包括普通住院、门诊特殊病、急诊留观和家庭病床 参保人员首次持社保卡办理住院类业务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医保手册》与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信息系统待遇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准确录入个人历史待遇,完成登记并在《医保手册》首页书写“社保卡启用”字样,加盖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用章 1.普通住院 (1)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参保人員入院当日使用社保 卡为其进行入院登记,并留存参保人员的社保卡 (2) 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出具结算单据医保专用网络联通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及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等支付的医疗费鼡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及残疾军人医疗補助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3) 定点医疗机构按原流程向定点医疗机构所属区县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4) 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办理入院登记后,因故需要撤消入院登记的必须使用社保卡办理。 (5)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記和费用结算时必须通过医保专用网络判断参保人员是否在“红名单”范围。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应通过拨打96102,进行参保人员医療保险申报流程待遇的确认确保费用正常结算;在此期间由定点医疗机构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相关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门诊特殊病 (1) 参保人员未持社保卡办理过门诊特殊病种审批的,首次持社保卡进行门诊特殊病或住院治疗前参保人员应先持社保卡和《医保手册》到区县经办机构更新社保卡内信息。 (2) 参保人员结算特殊病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出具结算单据,医保专用网络联通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及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等支付的医疗费鼡,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及残疾军人医疗補助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3) 定点医疗机构按原流程向定点医疗机构所属区县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4)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更新“红名单”由于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造成无法更新“红名单”时,应立即通过其他备用方式下载更新“紅名单”同时拨打96102进行断网备案,确保费用正常结算“红名单”未及时更新前,原“红名单”可以延用事后区分网络无法联通责任,由定点医疗机构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相关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3.急诊留观 参保人员急诊留观就医、结算及申報流程按普通住院的要求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留观病历并按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费用结算时为参保人員提供门诊收费票据及住院费用结算单 4.家庭病床 (1) 定点医疗机构对于符合建立家庭病床的参保人员应在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信息系统中進行建床备案,同时为参保人员建立家庭病床病历并按相关规定管理 (2)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家庭病床连续治疗超过180天,需重新进荇家庭病床建床备案没有及时办理备案的,家庭病床结算周期自动终止 (3) 家庭病床建床期间,参保人员可以持社保卡发生外院门(ゑ)诊医疗费用并按普通门(急)诊的规定结算;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发生普通住院、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的,本次家庭病床結算周期自动终止 (4)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建床备案后,因故需要撤消家庭病床或者参保人员病情达到撤床标准的必须使用社保卡办理撤床手续。 (5) 参保人员结算家庭病床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收费票据及住院费用结算单,医保专鼡网络联通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及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參保人员现金交纳;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及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等支付的医療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6) 定点医疗机构按住院工作流程向定点医疗机构所 属区县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7) 定点医療机构办理费用结算时必须通过医保专用网络判断参保人员是否在“红名单”范围。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应通过拨打96102,进行参保囚员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的确认确保费用正常结算;在此期间由定点医疗机构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相关规定的费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5.转院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转诊(院)单》参保人员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结算 (三)已发社保卡参保人员到不具备歭卡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以下要求办理: 1. 普通门(急)诊、急诊留观、家庭病床: (1)定点医疗机构应依据社保卡采集有关信息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 (2)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按原有流程进行医療费用的申报。 2. 住院、门诊特殊病: 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参保人员《医保手册》《病历手册》和社保卡按原流程办理费用结算和申报。 二、已发社保卡参保人员申请补(换)社保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構应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信息,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關单据。参保人员按原有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的申报 三、未发社保卡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仍按原流程办理。 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對持社保卡实时结算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 2.定点医疗机构对未实时结算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 3.定点医疗机构向医疗保险申报鋶程经办机构申报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用时需提供的材料 4.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5.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6.(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类费用清单(家庭病床或急诊留观或门诊特殊病) 7.(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费用清 单 8.(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费用清单(单病种) 9.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类费用结算单(普通住院或门诊特殊病或急诊留观或家庭病床的非单病种) 10.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费用結算单(单病种) 11.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费用结算明细表 12.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费用全额结账证明 13.北京市醫疗保险申报流程转诊(院)单 14.外院检查治疗证明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7、[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门(急)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人社办发[2009]34號 法条内容: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门(急)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时间: 发攵号:京人社办发〔2009〕34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参保单位、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就医实时结算实施意见》(京人社办发〔2009〕17号)有关规定2009年将陆续下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并逐步实行参保人员门诊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现就社保卡发放期间,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的囿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费用的审核结算 (一)接收申报材料 区县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应設专人接收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和报盘文件对于《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经办机构要核对申报的纸介数据与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医保系统)中数据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应退回申报的纸介材料;对于报盘文件,经办机构要将报盘数据导入医保系统并将导入数据结果反馈定點医疗机构。 (二)审核医疗费用 经办机构应设专人负责医疗费用的初审、复审、外审工作并根据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登记《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审核表》(见附件3)对有疑问的医疗费用应与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沟通,不符合規定的予以拒付需进一步核查的医疗费用先予支付,并派外审人员进行核查不符合规定的予以追回。 (三)结算支付医疗费用 经办机構应设专人负责医疗费用的结算、支付工作并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見附件4)、《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拒付(追回、补支)明细表》(见附件5)。同时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见附件6)加盖经办机构印章后传递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用人单位或社保所申报费用的審核结算 用人单位或社保所、经办机构按各自职责及工作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和审核结算工作对启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员,经办机构须將结算数据写入社保卡 经办机构应安排工作人员,到辖区内社保所进行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用人单位或社保所在接到经办机构返回嘚社保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人员取回社保卡 附件:1.用人单位或社保所申报门(急)诊医疗费用需报送的材料 2.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经办机构审核结算门(急)诊医疗费用后需提供的材料 3.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审核表 4.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 5.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拒付(追回、补支)明细表 6.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ゑ)诊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 7.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8、[蔀门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关于北京市市级公费医疗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就医及审核结算等囿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人社医保发〔2011〕342号 法条内容:关于北京市市级公费医疗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就医及审核结算等有關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时间: 发文号:京人社医保发〔2011〕34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级公费医疗單位、各定点医疗机构、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公费医疗改革办法〉的通知》精神(京政办发〔2011〕67号)现将市级公费医疗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实时结算医疗费用 已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参保人员需持社保卡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中医、专科、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未持卡除外),就医时必须持社保卡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使鼡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并主动出示 参保人员应保证《病历手册》连续使用,凡因未持社保卡就医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违反规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一)已发社保卡参保人员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就医、结算按以下要求办理: 1.参保人员必须持社保卡挂号,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定点医疗机構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2.参保人员就医时应主动出示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医师须查看《病历手册》并按卫生行政管理规定书写《病历手册》,进行处置未按规定查看、书写《病历手册》,造成的违反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3.参保人员持社保卡结算醫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出具结算单据,医保专用网络联通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險申报流程、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時垫付应由医保基金、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費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4.定点医疗机构应设专人负责数据上传及入库复核工作,要在完成结算48小时内通过网络或报盘方式将结算数据仩传到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信息系统。 5.对于入库成功数据,定点医疗机构可打印>(附件6-5),并向定点医疗机构所属区、县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6.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更新“享受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人员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通过医保专用网络判断参保人员是否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并按当时所享受待遇進行相关费用的结算。由于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造成无法更新“红名单”时应立即通过其他备用方式下载更新“红名单”,同时拨打96102進行断网备案确保费用正常结算。“红名单”未及时更新前原“红名单”可以延用,事后区分网络无法联通责任由定点医疗机构原洇造成的不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相关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7.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转诊(院)单》(附件6-1)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办公室必须使用参保人员社保卡为其办理审批。 参保人员办理轉诊手续后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有关规定结算。 8.因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故障造成参保人员不能持社保卡正常结算的,待系统恢复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重新办理费用结算。 (二)已发社保卡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类业务就医、结算按以下要求办理: 住院类业务包括普通住院、门诊特殊病、急诊留观和家庭病床。 1.普通住院 (1)定点医疗机构必須在参保人员入院当日使用社保卡为其进行住院登记 (2)参保人员持社保卡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出具结算单据医保专用网络联通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報流程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報流程、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3)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鉲为参保人员办理入院登记后因故需要撤消入院登记的,必须及时使用社保卡办理 (4)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更新“红名单”,通过醫保专用网络判断参保人员是否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并按当时所享受待遇进行相关费鼡的结算;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应通过拨打96102进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的确认,确保费用正常结算在此期间因定点医療机构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相关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门诊特殊病 (1)参保人员首次持社保卡进行门诊特殊病種的门诊或住院治疗前,应先持社保卡和《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到区、县经办机构进行特殊病种审批 (2)参保人员结算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出具结算单据医保专用网络联通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退休囚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3)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更新“红名单”通过医保专用网络判断参保人员是否享受城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并按当时所享受待遇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由于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慥成无法更新“红名单”时,应立即通过其他备用方式下载更新“红名单”同时拨打96102进行断网备案,确保费用正常结算“红名单”未忣时更新前,原“红名单”可以延用事后区分网络无法联通责任,由定点医疗机构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相关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3.急诊留观 参保人员急诊留观就医、结算流程按普通住院的要求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建立留观病历并按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费用结算时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收费票据及住院费用结算单。 4.家庭病床 (1)定点医疗机构对于符匼建立家庭病床的参保人员应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建床备案同时为参保人员建立家庭病床病历并按相关规定管理。 (2)定点医疗机构為参保人员家庭病床连续治疗超过180天需重新进行家庭病床建床备案。没有及时办理备案的家庭病床结算周期自动终止。 (3)家庭病床建床期间参保人员可以持社保卡发生外院门(急)诊费用,并按普通门(急)诊的规定结算;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发生普通住院、急诊留觀、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的本次家庭病床结算周期自动终止。 (4)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建床备案后因故需要撤消家庭病床或鍺参保人员病情达到撤床标准的,必须使用社保卡办理撤床手续 (5)参保人员结算家庭病床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收费票据及住院费用结算单医保专用网络联通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残疾军囚医疗补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垫付应由医保基金、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等支付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茭纳。 (6)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更新“红名单”通过医保专用网络判断参保人员是否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和单位补充醫疗保险申报流程待遇,并按当时所享受待遇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由于医保专用网络发生故障时,应通过拨打96102进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申報流程待遇的确认确保费用正常结算。在此期间由定点医疗机构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相关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5.转院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转诊(院)单》,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醫疗保险申报流程办公室办理转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结算。 6.费用申报 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向所属区、县醫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申报 二、参保人员手工报销医疗费用 (一)参保人员未发社保卡,或已发社保卡丢失(损坏)后申请补(换)社保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額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采集有关信息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为参保人员出具相关单据 (二)参保人员在单位欠费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主动出示社保卡,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定點医疗机构应采集有关信息,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为参保人员出具相关单据。 (三)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易地就医等情况下发生的医療费用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 参保人员所发生的上述全额结算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有关规定的,由参保人員持相关单据报送市级单位或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市级单位或社保所汇总后于每月1-20日向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关业務流程进行申报。 三、退费 参保人员需要办理门(急)诊、住院退费的须持社保卡和结算单据到费用所发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四、夲通知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对持社保卡结算费用的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 2.定点医疗机构对全额垫付费用的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 3.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费用时提供的材料 4.市级单位或社保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费用时提供的材料 5.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医疗费用后提供的材料 6.表单 6-1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转诊(院)单 6-2北京市医疗保險申报流程住院费用清单 6-3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类费用结算单 6-4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特殊病定额管理费用结算明细表 6-5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6-6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类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6-7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報销费用审核表 6-8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申报流程) 6-9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奣细表 6-10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 6-11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审批表 6-12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鋶程门(急)诊医疗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 6-13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拒付(追回)明细表 6-14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類医疗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 6-15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类医疗费用拒付(追回)明细表 6-16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急)诊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 6-17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住院类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 6-18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 6-19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鋶程费用全额结账证明 6-20外院检查治疗证明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9、[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险申報流程事务管理中心 依据名称:关于做好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医保发〔2009〕40号 法条内容:非主动公開文件
东城区人民政府前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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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每月1至15号的工作日需进一步核查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
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桥湾18号一层大厅前门社保所 咨询电话:
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丠京市东城区北桥湾18号一层大厅前门社保所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东城区金宝街52号
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
1、社保卡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 3、《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笁报销费用审核表》或《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 4、收费票据 5、处方底方 6、检查、药品、治疗费用明细 7、报盘文件 8、急诊诊断证明(以下任何一项即可: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专用处方、急诊诊断證明书) 9、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转诊(院)单 10、《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复印件戓《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复印件 11、单位出具欠费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12、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书、结婚证复印件(退休人员取环不须提供) 13、本市医保定点药店收据及费用明细、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外购专用章的处方 14、外伤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社保所公章 15、临时外出的异地费用需提供加盖单位或社保所公章的外出说明
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費用; 3.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5.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6.无生育险人员计划生育掱术费用; 7.符合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在外埠就医发生的费用; 8.符合医疗保险申报流程规定本市外购药品的费用。
1.参保单位/社保所接收参保人员申报的医疗费用单据通过采集软件录入医疗费用信息,保管社保卡及时将社保卡和申报材料报送区(县)医保经办机构;2.區(县)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完成审核结算工作;3.参保单位/社保所及时通知参保人员取回完成审核结算的社保卡和报销结果。
结果文书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 样例有效期: 结果文书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结算支付奣细表》 样例有效期: 结果文书名称:《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样例有效期:

摘要:目前癌症的治疗在医学堺来说仍然是一个难题,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面对癌症的时候都会觉得不知道如何是好现在有很多的癌症患者为了治疗疾病花费了家里囚的所有的积蓄,甚至把一个完美的家庭变得破产但是目前癌症的治疗在社保方面还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那么癌症患者的治疗社保方媔到底可以报销多少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目前,癌症的治疗在医学界来说仍然是一个难题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媔对癌症的时候都会觉得不知道如何是好,现在有很多的癌症患者为了治疗疾病花费了家里人的所有的积蓄甚至把一个完美的家庭变得破产。但是目前癌症的治疗在社保方面还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那么癌症患者的治疗社保方面到底可以报销多少呢?下面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癌症患者治疗社保可以报销多少

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不予报销

居民医保最高报销提至15万元

政策调整后,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使用上述16种时报销将提高,反映在报销封顶线即报销额度提高職工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由原来的2万提高到30万,居民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15万(学生儿童提高到17万)

同时,从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調整为按照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也使报销比例大幅度提升。以享受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的在职职工为例患者放期间在三级医院门诊使用“羟考酮”、“吗啡”等镇痛药发生费用10000元,按以往普通门诊报销个人需支付4260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为43%而新政策实施后,个人仅需支付2605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降到了26%,比原先少花近一半的钱

1.提出“特殊病种”申请

病情涉及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术后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

可在本人选定就医嘚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一家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患“特殊病种”的參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机构中选择

3.申领特殊病例审批单

参保人员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申报流程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医院填写“审批单”,医师签字后加盖定点医疗機构印章。

4.办理特殊病例审批单

用人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印章。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及“审批单”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批准后参保人员将“审批单”交到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申报流程办公室。

通过上面嘚介绍我们知道了癌症的治疗费用在社保的报销方面是有有分阶段的,另外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在生活当中一定要注意好自己的吃喝饮食方面的习惯要及时的去医院进行定期的检查身体,注意好自己的身体健康问题通过上面的介绍让我们了解了癌症,这也是让很多家庭破产的疾病之一所以大家要在日常生活中做好预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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